公务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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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手机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手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手机管理,规范手机使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信息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聘用人员等。

第三条手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规范管理;(二)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三)合理使用,提高效率;(四)保障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

第二章手机配备与使用第四条单位为工作人员配备手机,主要用于工作联系、信息传递和公务活动。

第五条工作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手机,不得私自出售、转让或赠与他人。

第六条工作人员不得利用手机从事以下行为:(一)传播、发布、传播有害信息;(二)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三)泄露国家秘密、单位秘密和个人隐私;(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七条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外使用手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第三章手机使用规范第八条工作人员使用手机应当遵守以下规范:(一)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拨打电话、收发短信、玩游戏等影响工作秩序的行为;(二)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使用手机处理个人事务;(三)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使用手机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四)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使用手机拍摄、录音、录像等;(五)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使用手机查阅、传播、下载与工作无关的文件、资料等。

第九条工作人员在使用手机时,应当遵守以下要求:(一)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及时接听工作电话;(二)及时回复工作短信、邮件等;(三)不得在工作时间内长时间占用手机通话、视频通话等;(四)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将手机放置于影响工作秩序的位置。

第四章信息安全第十条工作人员在使用手机过程中,应当加强信息安全意识,采取以下措施:(一)设置手机解锁密码或指纹识别等安全措施;(二)不随意连接公共Wi-Fi,防止信息泄露;(三)不随意下载、安装不明来源的应用程序;(四)不随意向他人透露手机密码等个人信息。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单位设立手机管理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工作。

公务手机使用管理制度

公务手机使用管理制度

公务手机使用管理制度1. 引言在现代社会中,公务手机已经成为政府机构和公共部门中不可或缺的工具。

然而,由于公务手机的功能和使用范围较广,管理不善很容易导致资源浪费、安全隐患等问题的出现。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公务手机,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公务手机使用管理制度显得十分必要。

2. 目的和适用范围该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务手机的使用以及保障公务手机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适用范围包括政府机构和公共部门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与之签订协议的合作单位。

3. 主要内容3.1 公务手机配备3.1.1 公务手机的配备数量应根据工作需求合理确定,并由主管部门签发。

3.1.2 配备的公务手机应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基本功能,如通话、短信、上网等。

3.2 公务手机使用3.2.1 公务手机仅限于公务使用,禁止私自用于个人用途。

3.2.2 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自己配备的公务手机,并不得将其借给他人或擅自更换。

3.2.3 公务手机使用场合应与工作任务相关,禁止在会议、培训等场合妨碍工作秩序或影响他人。

3.3 公务手机使用费用3.3.1 公务手机使用的通信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私自报销个人通信费用。

3.3.2 工作人员应节约使用公务手机,合理规划通信费用的使用,禁止滥发短信或进行无关通话等浪费行为。

3.4 公务手机安全3.4.1 公务手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通信设备的正常运行。

3.4.2 公务手机应安装防病毒软件和相关安全工具,并及时更新,以防止病毒和恶意程序的侵入。

3.4.3 公务手机丢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单位,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 公务手机管理责任3.5.1 主管部门应对公务手机进行监管,确保工作人员按规定正确使用公务手机。

3.5.2 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务手机,如有违规行为将被追究责任。

4. 处罚措施对违反公务手机使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扣减绩效、罚款等。

5. 引导和宣传为了更好地推行和落实该管理制度,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引导和宣传,包括制定培训计划、宣传册、示范案例等,提高工作人员对公务手机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机关人员手机使用管理制度

机关人员手机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机关人员手机使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所有工作人员的手机使用行为。

三、手机使用原则1. 保密原则:机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手机进行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活动。

2. 安全原则:确保手机使用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系统被破坏。

3. 合理原则: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工作效率,不影响正常工作。

四、手机使用规定1. 手机应仅用于工作、生活和学习,不得用于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2. 不得在手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得在手机上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

3. 不得将手机连接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或者涉密载体。

4. 不得在手机上存储核心涉密人员的工作单位、职务、红机电话、密码等敏感信息。

5. 在申请手机号码、注册手机邮箱或者开通其他功能时,不得填写禁止公开的涉密单位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6. 不得在涉密公务活动中开启和使用手机位置服务功能。

7. 不得使用未经国家电信管理部门进网许可的手机;不得使用境外机构、境外人员赠送的手机。

8. 保密要害部位、绝密级或者机密级会议和活动场所禁止带入手机,应当设置显著的禁止带入标志。

9. 不得在使用涉密信息设备的场所使用手机进行视频通话、拍照、上网、录音和录像。

10. 保密要害部位、绝密级或者机密级会议和活动场所外应配备手机存放柜,集中存放进入人员的手机。

11. 保密要害部门、秘密级会议和活动场所,禁止使用普通手机,应当设置显著的禁止使用标志,必要时安装和使用手机信号干扰设备。

五、手机使用监督与处罚1. 机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2. 对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 对在手机使用过程中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_单位手机使用管理制度

单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_单位手机使用管理制度

单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_单位手机使用管理制度为方便业务开展,提高工作效益,增强内/外部的联系,确保信息及时传递,保证单位信息畅通,单位制定了手机使用制度。

本文是店铺整理的单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范文,仅供参考。

单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范文1根据公司各部门工作需要,公司为部分员工配备工作手机使用。

为了更好使用工作手机,加强手机使用管理,经公司领导研究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一、使用工作手机分类1. 公司配备工作手机;2. 工作手机根据岗位发放,在发放之日开通使用。

二、工作手机使用话费规定公司与联通公司通过友好协商,为公司办理福建省范围内单项收费卡,;基础费用每月71元(月租、来显、手机邮箱都包含),由公司统一支付。

该套餐每月赠送不少于730分钟全国通话,超过一分钟拨打全国各地1毛5资费,接听电话全国各地免费;每月月送流量1080M;短信送200条每月。

(超出基础月费71元,由个人支付超出话费。

) 工作手机使用实际费用超出指定套餐标准,如确实因工作需要增加费用指标,使用人可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更换手机使用套餐资费标准。

三、工作手机使用约定1.原则上公司配备工作手机所有权属于公司,因工作需要由使用的个人保管,如有丢失或不可抗拒力量等其他原因损坏的,由丢失人自行购机,拒不购机的,公司从使用工作手机员工工资里,一次或分期缴扣(丢失机型)的同等价值金额;不在保修范围内损坏的,必须由使用工作手机本人在最短时间内自行修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2.使用公司配备工作手机,必须保持工作时间内通信畅通。

由于自身原因(退网、改号、拒接、不应答、或手机损坏等)造成通信不畅,影响工作联络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四、工作手机回收或更新公司配备工作手机,中途发生人员变动或中途离职等情况,工作手机由公司收回重新分配。

若丢失的或损坏的根据使用情况作出相应的赔偿。

另付:工作手机使用人员名单、号码。

单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范文2一、使用原则1. 使用公司的手机作为统一的对公司内部人员及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外部联系的手机号码,该号码将作为公司名片上的唯一联系手机号码。

公务用手机管理制度

公务用手机管理制度

公务用手机管理制度1. 背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使用,公务人员在履职过程中使用手机已成为常态。

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务手机的使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2.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务用手机的合理使用,维护公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以及信息安全。

同时,通过规范公务用手机的使用,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拥有公务用手机的公务人员,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以及其他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

4. 主要内容4.1 公务用手机的配备和管理- 公务用手机由单位统一配备,并按照规定程序登记;- 公务用手机归单位所有,公务人员负责妥善保管并依法合规使用。

4.2 使用原则和规范- 公务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应优先使用公务用手机进行通讯和信息处理;- 公务用手机只能用于处理与工作相关的事务,禁止用于私人通信和娱乐;- 公务用手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手机从事非法活动。

4.3 信息安全和保密义务- 公务用手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和系统更新,确保信息安全;- 公务人员应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涉密信息外泄或私自存储在手机中。

5. 监督和处罚- 单位应建立公务用手机的监督机制,定期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对于违反公务用手机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 其他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生效,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以上为公务用手机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旨在规范公务人员使用公务手机的行为,确保工作的高效和信息的安全。

各单位和公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并将其作为工作的重要依据。

公司工作手机管理制度

公司工作手机管理制度

公司工作手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工作手机的使用,提高工作效率,保护公司信息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凡公司职工在工作岗位上需要使用手机的,均应遵守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手机管理原则1. 合理使用: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应合理使用手机,不得利用手机进行非工作相关活动,如浏览社交媒体、玩游戏等。

2. 保护信息安全:公司员工应当保管好手机,不得在手机上存储公司机密信息,不得通过手机传播公司机密信息。

3. 审慎使用:员工在使用手机时应审慎选择使用时间和地点,不得在会议、培训、接待客户等正式场合使用手机。

4. 合法使用:员工在使用手机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手机从事违法活动。

四、手机使用规定1. 公司工作手机统一采购,由公司发放给需要使用手机的员工,员工不得私自购买使用公司工作手机。

2. 公司工作手机仅用于公司工作相关通讯和处理公务,不得用于个人通讯和娱乐活动。

3. 公司工作手机的使用费用由公司承担,员工不得私自增加使用费用。

4. 公司工作手机的保管由员工自行负责,员工应妥善保管手机,避免手机遗失或损坏。

5. 公司工作手机的使用记录将被公司进行记录和监控,员工不得删除或篡改这些记录。

6. 公司工作手机不得用于接听或拨打非工作相关电话,不得用于发送或接收非工作相关短信。

7. 公司工作手机不得用于拍摄、录制或传播与公司无关的内容。

8. 公司工作手机不得用于连接非公司网络、下载非公司应用。

五、安全管理1. 公司工作手机需设定密码锁,丢失时需第一时间向公司信息安全部门报告,并进行远程锁定或清除数据。

2. 公司工作手机在处理涉密信息时需采取加密传输措施,避免信息泄露。

3. 公司工作手机不得连接未经授权的无线网络,以免遭受网络攻击。

4. 公司工作手机不得越狱或刷机,以免造成系统漏洞或信息泄露。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罚,违规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解除其合同关系。

公司手机及手机卡管理制度

公司手机及手机卡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手机及手机卡的使用,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手机及手机卡的员工。

三、手机及手机卡分类1. 公务手机:指公司统一采购、分配给员工使用的手机。

2. 私用手机:指员工个人购买、使用的手机。

3. 手机卡:指公司统一采购、分配给员工使用的手机SIM卡。

四、手机及手机卡使用规范1. 公务手机及手机卡(1)公务手机及手机卡仅限工作用途,不得用于个人私事。

(2)员工应妥善保管手机及手机卡,不得随意丢弃、转让或出借。

(3)公务手机及手机卡不得擅自更改手机号码、SIM卡号码。

(4)公务手机及手机卡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由公司负责更换或赔偿。

2. 私用手机(1)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得使用私用手机进行与工作无关的通讯。

(2)员工需遵守国家及公司有关手机使用的相关规定。

3. 手机卡(1)手机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手机卡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由公司负责更换或赔偿。

五、话费报销1. 公务手机及手机卡话费由公司统一支付,员工不得私自充值。

2. 私用手机话费由员工自行承担,如因工作需要使用私用手机,可向部门负责人申请话费报销。

3. 话费报销需提供相关凭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财务部门审批。

六、监督管理1. 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手机及手机卡使用的管理,确保制度落实。

2. 公司定期对手机及手机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3. 员工有权对违反手机及手机卡使用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手机使用管理规定范文(4篇)

手机使用管理规定范文(4篇)

手机使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手机的使用行为,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信息安全保障,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所有使用手机的人员,不论单位职工还是访客,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单位职工包括编制人员、非编制人员和临时工。

第三条单位有权对使用手机的人员的活动进行监控,以保障工作的正常进行和信息的安全。

第四条具体手机使用管理的实施细则由本单位相关部门制定,并向全体人员公布。

第二章使用权限第五条本单位的全体职工都有使用手机的权限,但需向所在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第六条访客使用手机需向接访人员申请,并按照接访人员的指导使用。

第七条闲置人员、解聘人员和离职人员的手机使用权限将被暂停或撤销,并需上交手机。

第八条临时工使用手机的权限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授权,并在任期结束后收回手机。

第三章使用方式第九条手机的使用方式有两种,一种为个人使用,另一种为公务使用。

第十条个人使用手机需遵守以下规定:1. 个人使用手机时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传播色情、暴力、违法信息;2. 个人使用手机时要注意保护隐私,不得拍摄他人私密照片或录音;3. 个人使用手机时要遵守单位的工作时间,不得在工作时间或会议期间使用手机;4. 个人使用手机时要遵守社交礼仪,不得在与人交谈时疏忽回应或者刷手机。

第十一条公务使用手机需遵守以下规定:1. 公务使用手机需按照单位指定的通讯方式进行,不得私自更换或使用其他人的手机;2. 公务使用手机需保存通讯记录和信息备份,以备查找和审计;3. 公务使用手机需遵守工作时间安排,不得滥用职权或跨部门滥用;4. 公务使用手机需遵守信息安全要求,不得泄露单位的机密信息。

第四章管理责任第十二条手机使用管理由单位的管理员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完善手机使用管理制度;2. 统计和监控手机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3. 组织手机使用培训和宣传,提高全体人员的意识和素质;4. 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纪律处分或法律追责。

第十三条所在部门的主管负责本部门手机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分配和收回部门人员的手机;2. 监督部门人员的手机使用情况;3. 组织部门人员的手机使用培训和考核。

单位公务用手机管理制度

单位公务用手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公务用手机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通信成本,保障信息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公务用手机,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通信方式。

第二章使用范围第三条公务用手机主要用于以下范围:(一)执行公务、联系工作、处理紧急事务;(二)参加培训、会议、考察等活动;(三)与单位内部员工、外部客户、合作伙伴等沟通;(四)其他经单位领导批准的公务用途。

第三章使用规范第四条公务用手机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范:(一)公务用手机不得用于私人事务,如娱乐、购物、炒股等;(二)不得使用公务用手机进行赌博、传播不良信息等违法行为;(三)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单位秘密和他人隐私;(四)不得随意借用、转借、赠送公务用手机;(五)不得擅自改变手机设置,影响正常使用和信息安全。

第五章话费报销第六条话费报销标准:(一)管理人员每月话费100元,由单位承担;(二)其他员工每月话费40元,由单位承担;(三)超出标准的话费及长途电话费、信息费等,由个人承担;(四)因出差等特殊情况产生的超标话费,需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报销。

第七章手机管理第八条手机管理:(一)公务用手机由单位统一采购、分配、登记;(二)管理人员离职或离岗后,需将手机及电话卡交回单位;(三)单位设立专门管理人员,负责手机的使用、维护和更新;(四)单位定期对公务用手机进行检查,确保手机性能和信息安全。

第八章违规处理第九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予以处理:(一)擅自改变手机设置,影响正常使用和信息安全;(二)使用公务用手机进行私人事务;(三)泄露国家秘密、单位秘密和他人隐私;(四)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

第十条违规行为处理:(一)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理;(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单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公务手机管理制度

公司公务手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公务手机使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手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配发手机、临时借用手机等。

第三条公司公务手机是公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合理使用公务手机。

第二章手机分类与使用规范第四条手机分类4.1 公务手机:公司为员工配备的用于工作通讯的手机。

4.2 私用手机:员工个人购买并使用的手机。

第五条手机使用规范5.1 公务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确保工作联系畅通。

5.2 私用手机在工作时间不得使用,如需使用,需经部门主管批准。

5.3 公务手机不得用于私人通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短信、通话、上网等。

5.4 公务手机不得用于观看视频、玩游戏等娱乐活动。

5.5 公务手机不得用于传输、存储、处理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敏感信息。

5.6 公务手机不得私自拆卸、更换手机部件,如需维修,需经部门主管同意并报备公司行政部门。

第六条手机使用时间6.1 员工上班时间应保持手机开机状态,不得随意关机。

6.2 员工下班后,如需关机,需向部门主管报备,并确保手机电量充足。

6.3 员工休假期间,如需关机,需向部门主管报备。

第七条手机保管与报废7.1 员工应妥善保管公务手机,防止丢失、损坏。

7.2 手机丢失或损坏,员工需承担相应责任,如需更换,需按照公司规定进行报销。

7.3 员工离职或调离岗位时,需将公务手机及SIM卡交还公司。

第三章话费管理与报销第八条公司为公务手机提供话费补贴,具体标准如下:8.1 公司经理及部门主管每月话费补贴100元。

8.2 其他员工每月话费补贴40元。

第九条话费报销9.1 员工每月底将话费清单提交给部门主管审核。

9.2 部门主管审核通过后,将话费清单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报销。

9.3 财务部门核实无误后,将话费打入员工工资卡。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条员工违反本制度,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公职人员工作手机管理制度

公职人员工作手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公职人员工作手机的使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在职公职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的工作手机。

三、工作手机的定义工作手机是指单位为工作人员配备,用于工作联络、信息传递、公务活动等公务用途的手机。

四、工作手机的管理和使用1. 工作手机由单位统一采购、分配,工作人员不得私自购买或更换。

2. 工作手机的使用仅限于公务活动,不得用于私人事务。

3. 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工作手机,不得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4. 工作手机不得用于以下行为:(1)传播、存储、复制、下载违法信息;(2)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3)从事赌博、色情等违法活动;(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

5. 工作人员不得在工作手机上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擅自修改手机系统设置。

6. 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或调离时,应将工作手机交还单位,不得私自带走。

五、工作手机的信息安全1. 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确保工作手机的信息安全。

2. 工作人员不得在工作手机上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

3. 工作人员发现工作手机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单位信息安全管理员。

4. 单位应定期对工作手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信息安全。

六、监督检查1. 单位应加强对工作手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2. 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其他1. 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确保工作手机的管理和使用规范。

2. 单位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手机管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

3. 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作手机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单位公用手机管理制度

单位公用手机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单位公用手机的使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手机资源合理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使用公用手机的员工。

三、管理职责1. 综合办公室负责公用手机的采购、分配、维护和管理。

2. 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公用手机的使用和保管。

3. 员工负责按照规定使用公用手机,并爱护手机及配套设施。

四、公用手机的使用原则1. 公用手机主要用于工作联系、信息传递、业务咨询等公务活动。

2. 严禁将公用手机用于私人通话、短信、网络游戏等非公务活动。

3. 使用公用手机应遵循诚实守信、合理使用、节约资源的原则。

五、公用手机的分配与使用1. 公用手机由综合办公室统一采购,按照岗位需求分配给员工。

2. 综合办公室负责登记公用手机的使用情况,包括手机型号、归属部门、使用人等。

3. 员工领取公用手机时,应签字确认,并接受相关使用培训。

4. 员工因工作需要调离岗位或离职时,应将公用手机交还综合办公室,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公用手机的管理与维护1. 综合办公室负责公用手机的日常维护,确保手机正常运行。

2. 员工应定期对公用手机进行充电,避免手机电量不足影响工作。

3. 员工不得擅自拆卸、维修或更换公用手机及其配件。

4. 综合办公室定期对公用手机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七、公用手机的费用结算1. 公用手机的通话费、流量费等费用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结算。

2. 员工使用公用手机产生的费用,由综合办公室按照实际使用情况结算。

3. 员工不得将公用手机借给他人使用,否则产生的费用由借用人承担。

八、违规处理1. 未经批准,擅自将公用手机用于私人活动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回产生的费用。

2. 擅自拆卸、维修或更换公用手机及其配件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赔偿损失。

3. 丢失或损坏公用手机的,根据损失程度进行赔偿。

4. 员工离职时,未将公用手机交还的,追究其赔偿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体制内员工手机管理制度

体制内员工手机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体制内员工手机使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单位形象,确保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三、手机管理规定1.手机配置(1)单位为员工统一配置手机,手机所有权归单位所有,员工仅拥有使用权。

(2)手机号码为工作联系使用,不得用于私人用途。

2.手机使用时间(1)员工上班时间需开启手机,保持通讯畅通。

(2)下班后,如需保持通讯畅通,可自愿申请配置备用手机。

3.手机通讯费用(1)公务手机通讯费用由单位承担,员工需按规定报销。

(2)私用手机通讯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4.手机使用规范(1)员工应妥善保管手机,防止丢失、损坏。

(2)不得利用手机从事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不得利用手机传播虚假、有害信息。

(4)不得在工作时间内长时间玩手机,影响工作效率。

(5)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拨打、接听私人电话。

5.手机通讯录管理(1)员工应定期更新手机通讯录,确保信息准确。

(2)不得将单位内部人员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6.手机信息安全(1)不得将单位涉密信息通过手机传输、存储、发布。

(2)不得利用手机从事网络诈骗、恶意攻击等违法活动。

四、监督检查1.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对员工手机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单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五、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公职人员工作手机管理制度

公职人员工作手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公职人员工作手机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秩序,保障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在职公职人员,包括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工勤等人员。

第三条工作手机是指公职人员在工作中使用的,用于处理公务、联系工作、获取信息等业务需求的手机。

第二章手机配置与发放第四条工作手机由单位统一配置,不得以个人名义购买或更换。

第五条工作手机配置标准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预算确定,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1. 具备基本通信功能;2. 具备一定存储空间和运行速度;3. 具备一定的安全防护能力。

第六条工作手机由单位统一采购,通过公开招标或询价方式选择供应商。

第七条工作手机发放给个人时,需填写《工作手机领取登记表》,经单位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第三章手机使用与管理第八条公职人员应妥善保管工作手机,不得擅自出借、转借或赠送他人。

第九条工作手机仅限于工作用途,不得用于私人事务。

第十条公职人员应遵守以下使用规范:1. 不得在工作手机上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2. 不得在工作手机上存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文件;3. 不得在工作手机上传播违法违规信息;4. 不得在工作手机上从事赌博、炒股等违法活动。

第十一条公职人员离岗或离职时,应将工作手机退回单位,并由单位进行回收、检查和处理。

第四章手机安全与保密第十二条工作手机应安装杀毒软件,定期更新病毒库,防止病毒、木马等恶意软件侵害。

第十三条公职人员应定期对工作手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手机安全。

第十四条公职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不得在工作手机上存储、处理、传输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

第十五条公职人员应加强对工作手机的使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

第五章奖惩第十六条对严格执行本制度,工作手机使用规范的公职人员,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擅自使用工作手机进行违法活动或造成信息泄露的公职人员,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机关人员手机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人员手机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人员手机管理,规范手机使用行为,确保信息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所有工作人员的手机使用管理。

第三条手机使用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保密规定及本机关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章手机使用规定第四条手机使用范围1. 工作时间:用于处理公务、联系工作、接收通知等与工作相关的活动。

2. 工作时间外:仅限个人通讯,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五条手机使用规范1. 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接听、拨打电话,确有紧急公务需要,需征得领导同意。

2. 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玩手机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等娱乐活动。

3. 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社交媒体等。

4. 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使用手机处理个人事务。

第六条手机保密管理1. 不得在手机中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

2. 不得在手机上安装、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3. 不得在手机上传播不良信息。

4. 不得将手机连接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或者涉密载体。

第七条手机充电管理1. 手机充电时,应使用合格充电器和充电插座。

2. 充电过程中,手机不得放在床上、沙发上等易燃物品附近。

3. 充电完毕后,应及时拔掉充电器,避免长时间充电。

第三章手机使用监督与处罚第八条机关领导对本部门手机使用情况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第一次违反,给予警告。

2. 第二次违反,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奖金。

3. 第三次违反,给予警告,并暂停使用手机一个月。

4. 情节严重者,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机关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章特别规定第十二条在执行公务期间,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手机,需经领导批准,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机关相关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手机使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作人员使用手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公务手机和个人手机。

三、手机使用规范1. 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增强保密意识,确保手机使用安全。

2. 工作人员应使用经单位批准的公务手机或个人手机,不得使用非工作手机处理公务。

3. 工作人员应确保手机信息的安全,不得将手机带入涉密场所或接触涉密资料。

4. 工作人员应定期对手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5. 工作人员不得在手机上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6. 工作人员不得使用手机拍摄、录音、录像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场所、活动或资料。

7. 工作人员不得将手机提供给他人使用,特别是涉密人员。

8. 工作人员不得使用手机进行非法活动,如传播谣言、侵犯他人隐私等。

四、手机管理措施1. 工作人员入职时,应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手机使用保密要求。

2. 工作人员离职时,应将手机交回单位,由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3. 单位应定期对工作人员手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 单位应建立健全手机使用保密档案,记录工作人员手机使用情况。

5. 单位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提高保密意识。

五、责任与奖惩1. 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泄露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 对在手机使用保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保密规定的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加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手机使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安全。

各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本制度,切实提高保密意识,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公司手机配发使用规定三篇

公司手机配发使用规定三篇

公司手机配发使用规定三篇篇一:手机配发使用规定为了方便公司员工之间工作沟通,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公司决定将手机借给有关员工使用,现将相关使用要求规定如下:1、公司人事总务部将所有手机编号、登记,使用人领用后,公司拥有手机所有权。

2、凡符合领用条件的员工,到人事总务部办理领用手续,领用后手机由员工使用和保管。

手机使用超过年限(3年)时归属个人所有。

3、使用人在职期间,与公司内部人员及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联系,尽量使用公司配发的手机及手机卡。

4、使用人调岗不符合手机使用条件时,人事总务部将手机及手机卡收回,使用人无论何种原因离职时,须交回手机及手机卡,不交者从工资中按折旧扣款。

5、使用人使用期间内,保修期内的硬件故障由手机生产商提供维修,不属保修项目的费用,由使用人承担。

凡不正常使用范围内的损坏或丢失,由个人负责。

6、使用人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并不得产生恶意欠费情行,违者视具体情况给予处罚。

每个号码统一办理的XX版58元套餐(包含240分钟通话时长,超除通话时长的按0.19元计费),公司每月统一为每个号码充值100元,超过部分由员工自行补足。

7、该次配发的是XX智能机器,拿到手后务必开通微信、手机电信邮箱以便工作使用。

8、对以上《手机配发使用规定》本人已清晰了解并同意,本人一定会严格遵守公司1的相关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公司的相关处罚。

使用人签字:年月日篇二:公司公务手机配备及使用规定为方便业务的开展,提高工作效益,增强内/外部的联系,保证通信畅通,确保邮件收发及时。

公司为外联业务频繁的各部门相关负责人购买了一批XX手机,作为公务手机进行配备。

为了规范公务手机使用管理,公司对统一配发手机作如下规定:1.所有手机配备人员在领取手机时需签字登记,配发手机均属公司财产,所有权归公司,不得过户、转套餐,不得据为己有。

2.配备公务手机是为了更好的开展公司业务,因此配备手机人员应确保手机为本人使用,且需保证每日8:00-22:00联系畅通。

工作手机管理制度

工作手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作手机的使用,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使用公司配发的工作手机。

第二章使用范围第三条工作手机主要用于公司内部通讯、业务联系、工作安排、信息传递等公务活动。

第四条工作手机不得用于以下活动:1. 私人电话、短信、上网等非工作用途;2. 安装、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游戏等;3. 进行赌博、色情、违法信息传播等;4. 其他违反公司规定或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三章使用规范第五条工作手机由部门负责人分配,员工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第六条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使用工作手机,不得随意更换手机卡。

第七条使用工作手机时,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回复公司或同事的来电、短信。

第八条如因工作需要,员工需使用个人手机进行公务联系,应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注明使用原因。

第四章信息安全第九条员工应严格保密工作手机中的公司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第十条工作手机不得用于存储、传输、接收涉密文件或信息。

第十一条工作手机如有丢失或被盗,员工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公司设立工作手机管理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制定、解释和监督执行。

第十三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手机的使用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第十四条员工违反本制度,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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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务手机主要用于工作联系,公司为每部公务手机每月支付工作套餐的费用。使用者应自觉节约流量、通话等费用,因个人使用不当,造成超出工作套餐及固定消费内的费用,由使用者按实支付。
四、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公务手机业务功能,个人无权办理手机业务,确属工作需要开通其他业务的,须报主管领导审核,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开通。
五、公务手机应保证在工作时间内电量充足、话费足额、随身携带、人机一体,确保随时处于开机状态,休假期间亦然。因工作性质特殊性,中层以上管理者、咨询部门、客服部门须24小时开机,确保通信畅通。
六、外部至电公务手机需及时应答,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当时回复,可先回复短信告之“稍后联系”,待事情处理完成后,应及时回拔。
七、手机丢失,应于及时报公司行政部。由公司负责办理购买新机、补卡等手续,费用由丢失者承担。
八、手机发生故障,属产品“三包”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由公司与电信部门协调解决。属个人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使用者本人负责。手机丢失、发生故障,使用者应及时向公司行政部汇报。
九、违反以上规定,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处罚50元,第三次处罚100元,以此类推。
公务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务手机(含手机号卡)使用管理,维护公司财产安全,确保信息及时传递,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特制定本规定。
一、根据工作和岗位需要,公司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重要岗位配备公务手机(含手机号卡)。
二、公务手机由公司统一购置、统一发放、统一缴费,产权全部归公司所有,手机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严禁借给他人使用,离职、转岗时应结清相关费用、归还公司后,方可办理离职、转岗手续。
十、本规定自公司领导批准之日起生效,附件同时生效。
(附,《公务手机登记表》)北京********限公司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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