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六大避险系统4——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建设标准
煤矿避难硐室建设标准
煤矿避难硐室建设标准1 适应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建造煤矿井下避难硐室(包括永久避难硐室及临时避难硐室)的设计、装备、检测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避灾硐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 50215—200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矿安全规程》 2011年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2009年版《矿山救护规程》 2009年版《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2〕15号3 分类3.1 分类及代号煤矿井下避难硐室根据其服务范围及使用年限,分为永久避难硐室和临时避难硐室,永久避难硐室的标记为DMY,临时避难硐室的标记为DML。
3.2 避难人数根据矿山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但应满足如下规定:永久避难硐室设计额定避险人数不少于20人,宜不多于100人;临时避难硐室设计额定避险人数不少于10人,不多于40人。
3.3 硐室结构形式避难硐室形式,采用如下三种结构形式:(1)“一”字型:硐室两端分别连接不同的巷道,硐室有两个安全出口;(2)“凹”字型:硐室两端均连接同一条巷道,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0m;(3)“口”字型:硐室仅一个安全出口,在巷道旁边构筑。
临时避难硐室一般采用第(3)种结构形式,也可采用上述三种形式之一;永久避难硐室不得采用第(3)种形式的结构。
图3-3-1 “—”型避难硐室图3-3-2 “凹”型避难硐室3.4 硐室型号表示避难硐室型号表示:硐室结构代号,永久缺省为1,临时缺省为3硐室设计防护时间,缺省为96,单位为小时(h)设计避难人数硐室类型:Y、永久避难硐室,L、临时避难硐室避难硐室型号表4 基本要求4.1 设计避难硐室设计,应当由具备煤炭行业专业(矿井)设计资质的机构完成。
避难硐室施工前,应有专门的施工设计,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永久避难硐室应设置在井底车场、水平大巷、采区(盘区)避灾路线上,服务于整个矿井、水平或采区,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
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建设标准(精选)PPT文档28页
36、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 神灵, 而不是 殚精竭 虑将神 灵揉进 宪法, 总体上 来说, 法律就 会更好 。—— 马克·吐 温 37、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 时。— —威·皮 物特
38、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 是丝毫 没有力 量的。 ——菲 力普斯 39、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 迅速累 聚,进 而变成 法律。 ——朱 尼厄斯
40、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 容忽视 的。— —爱献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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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奢侈是舒适的,否则就不是奢侈 。——CocoCha nel 62、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 ,如日 中之光 ;志而 好学, 如炳烛 之光。 ——刘 向 63、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孔 丘 64、人生就是学校。在那里,与其说好 的教师 是幸福 ,不如 说好的 教师是 不幸。 ——海 贝尔 65、接受挑战,就可以享受胜利的喜悦 。——杰纳勒 尔·乔治·S·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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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建设标准
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建设标准关键词: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建设标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以下简称避难硐室)的设计、装备、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编制依据《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煤矿安全规程》2010年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版《矿山救护规程》2009年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井下避难所试点建设基本要求》(煤安监司办2010第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修2010〕146号)3基本要求3.1矿井应根据井下作业人员和巷道断面等情况,结合矿井避灾路线,合理选择和布置避难硐室或移动式救生舱。
3.2有突出煤层的采区应设置采区避难硐室,设置位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必须设置在防逆流风门外的进风流中。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外的其他矿井,从采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必须在距离采掘工作面10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救生舱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走向长度超过500米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5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设置救生舱。
3.3避难硐室的额定人数,应满足所服务区域内同时工作的最多人员的避难需要,并考虑不低于5%的富裕系数。
其中,采区避难硐室至少满足15人的避难需求。
3.4避难硐室的设置应避开地质构造带、应力异常区以及透水威胁区,并要求尽量布置于岩层中,且顶板完整、支护完好,前后20m范围内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符合安全出口的相关要求。
3.5井下避难硐室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有害气体处理、温湿度控制、避难硐室内外环境参数监测、通讯、照明及指示、基本生存保障等功能,保证在无任何外部支持的情况下维持避难硐室内额定避险人员生存96h以上。
3.6矿井避灾路线图应包含井下所有避难硐室设置情况。
矿井六大紧急避险系统建设
西安科技大学 魏引尚 博士 教授
0 1 2 3 4 5
引言 监测监控系统 压风自救系统 供水施救系统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矿井通信联络系统
6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 7 工程验收
0
引言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要求煤矿和非煤矿山要安装 国发[2010]23号 [2010]23 监测监控系统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紧急避险系统 压风自救系统 供水施救系统 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 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
1.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指在煤矿井下发生紧急情况下,为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指在煤矿井下发生紧急情况下,
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设施、设备、 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设施、设备、措施组成的 有机整体。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内容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 有机整体。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内容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 救器、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 救器、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 定应急预案等。 定应急预案等。 2.井下紧急避险设施是指在井下发生灾害事故时,为无法及时 井下紧急避险设施是指在井下发生灾害事故时, 井下紧急避险设施是指在井下发生灾害事故时 撤离的遇险人员提供生命保障的密闭空间 生命保障的密闭空间。 撤离的遇险人员提供生命保障的密闭空间。该设施对外能够 抵御高温烟气,隔绝有毒有害气体,对内提供氧气、食物、 抵御高温烟气,隔绝有毒有害气体,对内提供氧气、食物、 水,去除有毒有害气体,创造生存基本条件,为应急救援创 去除有毒有害气体,创造生存基本条件, 造条件、赢得时间。紧急避险设施主要包括永久避难硐室、 造条件、赢得时间。紧急避险设施主要包括永久避难硐室、 临时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 临时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
煤矿井下避难硐室的施工建设标准
聚全氟板适用于矿用装饰,井下装修,井下候车室,巷道,测风站,变电所,泵房,火药库,避难硐室等的装修,聚全氟板是经国家煤安局认可认证的产品,已在全国各地矿山企业广乏使用。
聚全氟装饰板易清洗,不集聚灰尘、细菌;表面平整光滑,色彩丰富,能美化工作环境;符合卫生要求;绿色环保。
煤矿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建设标准如下: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以下简称避难硐室)的设计、装备、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编制依据《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煤矿安全规程》2010年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版《矿山救护规程》2009年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井下避难所试点建设基本要求》(煤安监司办2010第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修2010〕146号)本文来自3基本要求3.1矿井应根据井下作业人员和巷道断面等情况,结合矿井避灾路线,合理选择和布置避难硐室或移动式救生舱。
3.2有突出煤层的采区应设置采区避难硐室,设置位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必须设置在防逆流风门外的进风流中。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外的其他矿井,从采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必须在距离采掘工作面10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救生舱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走向长度超过500米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5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设置救生舱。
3.3避难硐室的额定人数,应满足所服务区域内同时工作的最多人员的避难需要,并考虑不低于5%的富裕系数。
其中,采区避难硐室至少满足15人的避难需求。
3.4避难硐室的设置应避开地质构造带、应力异常区以及透水威胁区,并要求尽量布置于岩层中,且顶板完整、支护完好,前后20m范围内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符合安全出口的相关要求。
3.5井下避难硐室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有害气体处理、温湿度控制、避难硐室内外环境参数监测、通讯、照明及指示、基本生存保障等功能,保证在无任何外部支持的情况下维持避难硐室内额定避险人员生存96h以上。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要求资料
1.1监测监控系统monitoring and supervision system
由主机、传输接口、传输线缆、分站、传感器等设备及管理软件组成的系统,具有信息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和声光报警功能,用于监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通风机开停状态、地压等。
2.5通信线缆应分设两条,从不同的井筒进入井下配线设备,其中任何一条通信线缆发生故障时,另外一条线缆的容量应能担负井下各通信终端的通信能力。
2.6通信线缆的敷设应符合GB16423-2006中6.5.2的相关规定。
2.7严禁利用大地作为井下通信线路的回路。
2.8终端设备应设置在便于使用且围岩稳固、支护良好、无淋水的位置。
——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15m处应设置一氧化碳和烟雾传感器;
——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巷壁应不小于0.2m。一氧化碳传感器和烟雾传感器距顶板应不大于0.3m,二氧化氮传感器距底板应不高于1.6m。
3.4一氧化碳报警浓度不应高于30mg/m3,二氧化氮报警浓度不应高于5mg/m3。
3.5硫化氢和二氧化硫传感器的安装位置距底板应不高于1.6m,温度和烟雾传感器距顶板应不大于0.3m。
1.3传输接口transmission interface
接收分站发送的信号,并送主机处理;接收主机信号、并送相应分站;控制分站的发送与接收,多路复用信号的调制与解调,并具有系统自检等功能。
1.4分站(读卡器)base station(card reader)
通过无线方式读取识别卡内用于人员识别的信息,并发送至传输接口的装置。
2.8主机和分站的备用电源应能保证连续工作2h以上。
2.9传感器的数据或状态应传输到主机。
煤矿避难硐室设计
欢迎共阅前言建立并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国家安全发展的需要,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建设完善紧急避险系统与矿井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相连接,形成井下整体《关12、《煤矿安全规程》(2010年);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文);4、《吉林省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吉安监管煤监一字[2010]304号);5、《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文);6、《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安监总煤装[2011]33号文);7、《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8装9);101112);13);14);15′28″。
,距鹤(岗)—大(连)公路3km,并与矿区分段有公路相连接,交通十分便利。
该矿井为单独保留矿井,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9万t/a。
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片盘式。
(一)工程地质条件井田内煤层顶、底板为细砂岩、粉砂岩及铝土质页岩,属于半坚硬—软弱岩组。
矿区构造复杂,经开采证实井巷稳定性较好。
矿井采煤方法为走向壁式采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该矿井工程地质条件属较简单型。
(二)水文地质条件矿区地处低山区,地形标高683—567m,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标高558.7m水及滴水现象,现有采动范围内,岩石孔隙、裂隙、溶隙含水层补给条件极差,故本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矿井。
(三)环境地质条件根据《中国地震裂划图》和该区历史地震资料记载,矿区处于地震稳定区域,没有发生有级地震。
本区属地震少发地带。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
环境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
(四)瓦斯、煤尘及煤层自燃倾向性2006年度矿井瓦斯鉴定结果,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9.75m3/t,瓦斯绝18功率率型煤车回采工作面采用走向壁式布置,工作面运输采用自滑槽运输:大巷装车,采用一吨矿车串车运输,由调度绞车牵引,运至片盘车场,通过暗主井提升至+430m水平,再由主井提升机提升至地面。
煤矿避难硐室建设标准
煤矿避难硐室建设标准1 适应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建造煤矿井下避难硐室(包括永久避难硐室及临时避难硐室)的设计、装备、检测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避灾硐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 50215—200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矿安全规程》 2011年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2009年版《矿山救护规程》 2009年版《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2〕15号 3 分类3.1 分类及代号煤矿井下避难硐室根据其服务范围及使用年限~分为永久避难硐室和临时避难硐室~永久避难硐室的标记为DMY,临时避难硐室的标记为DML。
3.2 避难人数根据矿山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但应满足如下规定:永久避难硐室设计额定避险人数不少于20人~宜不多于100人,临时避难硐室设计额定避险人数不少于10人~不多于40人。
3.3 硐室结构形式避难硐室形式~采用如下三种结构形式:,1, “一”字型:硐室两端分别连接不同的巷道~硐室有两个安全出口, ,2, “凹”字型:硐室两端均连接同一条巷道~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0m,,3, “口”字型:硐室仅一个安全出口~在巷道旁边构筑。
1临时避难硐室一般采用第,3,种结构形式~也可采用上述三种形式之一,永久避难硐室不得采用第,3,种形式的结构。
逃生巷道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密闭门防护密闭门进口出口生存室过度室过度室逃生巷道图3-3-1 “—”型避难硐室生存室过度室过度室密闭门密闭门出口进口防护密闭门防护密闭门逃生巷道图3-3-2 “凹”型避难硐室生存室过度室密闭门防护密闭门逃生巷道图3-3-3 “口”型避难硐室 3.4 硐室型号表示避难硐室型号表示:DM / -硐室结构代号,永久缺省为1,临时缺省为3硐室设计防护时间,缺省为96,单位为小时(h)设计避难人数硐室类型:Y、永久避难硐室,L、临时避难硐室2避难硐室型号表类型标记人数结构形式永久避难硐室DMY 20~100 1:“一”字型,2:“凹”字型临时避难硐室 DML 10~40 1:“一”字型,2:“凹”字型,3:“口”字型4 基本要求4.1 设计避难硐室设计~应当由具备煤炭行业专业,矿井,设计资质的机构完成。
煤矿六大避险系统5-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验收标准
综合评估
评估避难硐室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实用性。
对于符合验收标准的避难硐室,发放验收合格证书; 对于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避难硐室,责令相关单位进行
整改并重新验收。
根据初步检查和功能测试的结果,对避难硐室 的性能进行综合评估。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要求相 关单位进行整改。
06
CATALOGUE
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常见问题
避难硐室建设不规范
部分避难硐室存在布局不合理、空间狭小、通风 不畅等问题,无法满足紧急避险需求。
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缺乏对避难硐室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导致设备老 化、故障频发。
ABCD
设备配备不全或不合格
部分避难硐室内未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或者设 备质量不达标,无法正常工作。
避难硐室地面
地面应平整、干净,无积水、 无杂物。
避难硐室标识
标识应清晰、准确,无破损、 无模糊现象。
性能测试
避难硐室空气质量
测试避难硐室内空气质量,氧 气含量应在18-21%之间,二氧
化碳含量应低于1.0%。
避难硐室温度
测试避难硐室内温度,温度应 保持在15-25℃之间。
避难硐室湿度
测试避难硐室内湿度,湿度应 保持在30%-70%之间。
建立避难硐室的实时监测和预警系统 ,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THANKS
感谢观看
评估避难硐室的应急救援安全性,确保应急 救援措施完备、安全可靠。
05
CATALOGUE
验收流程
初步检查
01
检查避难硐室的结构是 否完整,无严重变形或 裂缝。
02
检查避难硐室的门是否 能够正常开启和关闭, 密封性能是否良好。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
8.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风速、一 氧化碳、烟雾、温度、风门、风筒等传感器 的安装数量、地点和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 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AQ1029-2007)要求。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 心站要装备2套主机,1套使用、1套备用,确 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
9.煤矿企业应按规定对传感器定期调校,保 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10.监测监控系统在瓦斯超限后应能迅速自动 切断被控设备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 11.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执行24小时值班 制度,值班人员应在矿井调度室或地面中心 站,以确保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0.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应敷设供水管 路,压风自救装置处和供压设施,并设 置供水阀,水量和水压应满足额定数量人员 避险时的需要,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的 20米供水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
42.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 员供水、输送营养液提供条件。
21.紧急避险设施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 保障、有害气体去除、环境监测、通讯、照 明、动力供应、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 在无任何外界支持的条件下额定防护时间不 低于96小时。
22.紧急避险设施的容量应满足服务区域所有 人员紧急避险需要,包括生产人员、管理人 员及可能出现的其他临时人员,并按规定留 有一定的备用系数。 23.紧急避险设施的设置要与矿井避灾路线相 结合,紧急避险设施应有清晰、醒目的标识
59. “六大系统”中任何子系统发生故障时均应 立即维护,在恢复正常运行前必须制定安全 技术措施,确保其服务范围内的作业人员安 全
九、验 收
60.验收组织单位应根据“六大系统” 建设完善 基本要求、建设完成时限和有关规定、标准 组织验收。按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要求, 煤矿(包括中央管理煤矿企业下属煤矿)“六 大系统”建设完善工程由其所在地省级煤矿安 全监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省辖市(地)煤矿安 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报告报省级煤矿 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同时抄报省级煤矿安全 监察机构。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标准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一、总则1.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及检查验收工作。
3.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4.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
煤矿企业要落实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5.地方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日常监管。
驻地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监察执法。
二、监测监控系统基本要求6.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甲烷和一氧化碳的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
7.煤矿安装的监测监控系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监测监控系统各配套设备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中所列产品一致。
8.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风门、风筒等传感器的安装数量、地点和位臵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要求。
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要装备2套主机,1套使用、1套备用,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
煤矿永久避难硐室规范要求
煤矿永久避难硐室规范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煤矿井下必须形成六大系统,其中施工永久避难硐室以以下规范要求:避难硐室施工图设计是以矿井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初步设计为依据,额定避难人数80人;避难硐室内及出口外5m范围内,设计采用混凝土砌碹支护,支护厚度3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C30,在出口5m范围外,20m范围内必须采用不燃性支护材料支护。
过度室密闭门在门洞墙体浇筑时一次固定,混凝土浇筑须满足以下要求:(1)浇筑混凝土时底板、两帮、顶部围岩必须清理干净,并用水冲洗应形成粗糙面,四周墙帮必须用铁刷子刷洗,经矿工程技术人员验收后,方可浇灌。
(2)用于配制砼的碎石粒径规格为5~25mm,碎石内严禁混入土、木屑、煤粉及铝土岩等杂物,配制前碎石必须用水冲洗干净。
砂为中砂,砂内不得有任何杂物。
(3)配制砼时需加入JD-HEA缓凝泵送型防水剂,配合比见产品说明。
(4)浇灌砼必须连续,并严格控制好砼的配比(比例按1:2:3),尤其是水灰比,严禁在墙体内搅拌混凝土。
(5)在浇灌过程中,必须用振动棒捣实,特别是墙体边缘。
浇灌出的砼必须均匀致密,不得出现蜂窝状或局部地方砂浆与碎石分离的现象。
(6)模板与模板之间,模板与围岩之间,必须封严,防止振动时混凝土浆液流出。
(7)交接班时,墙体所留接触面必须拉毛。
(8)由于自重作用,挡水墙顶部混凝土难以充填密实,可采用混凝土输送泵加压或预埋注浆管注浆等方式对顶部进行充填。
(9)注浆管采用DN25的水煤气管,沿轴向每隔100mm钻1个直径10mm的孔,相邻孔呈90°错开,使孔均匀分布在管壁四周。
并预先沿墙与巷道拱径向接触线固定,并紧贴拱岩壁。
浇筑完,经7d 养护后方可注浆。
注浆采用瓦斯抽采封孔注浆泵,浆液采用425号水泥按1:2的水灰比配制成的素水泥浆,注浆压力控制在2MPa。
硐室内及硐室外20m范围内压风管、通讯等所有管路均需埋设于管沟内,管沟尺寸见图,管路安设完成后,管沟需用混凝土填实。
煤矿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技术要求
煤矿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技术要求煤矿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技术要求煤矿是我国主要的能源产业和工业领域,也是一种高风险行业。
为确保井下矿工的生命安全,必须设置有效的避难设施。
固定式避难硐室是煤矿井下常见的避难设施之一,它的各项技术要求直接关系到煤矿井下矿工人身安全,因此国家对固定式避难硐室的生产、施工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本文主要介绍煤矿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技术要求。
一、选址要求固定式避难硐室的选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求:1.地质条件要稳定;2.地下水条件要适宜;3.与采矿工作面的距离要适当,通道要畅通;4.与其他避难设施的距离不能过近。
二、硐室结构要求固定式避难硐室的结构要满足以下几个要求:1.硐室体积要足够,可以容纳所有矿工;2.硐室内要有充足空气,通风要良好;3.硐室内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4.硐室要坚固耐久,具备防火、防爆、防烟等特性。
三、硐室安全要求固定式避难硐室的安全使用要满足以下几个要求:1.固定式避难硐室要在地下矿井开工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硐室内要配备必需的生命维持、废气排放、火情探测、自动灭火等设备;3.硐室内要设置标志牌和出口指示标志;4.硐室要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功能的使用可靠。
四、安全培训要求1.每位进入煤矿井下的人员都要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并了解避难硐室布置图和避难预案;2.每位进入煤矿井下的人员都要熟悉硐室的组成、装置、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3.井下矿工要定期接受救生、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五、演习要求定期演习避难演练,检验矿工应急避难能力,并对非常规状况进行应急处置演练,以提高工人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六、总结固定式避难硐室技术要求是确保煤矿井下矿工安全的基础。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固定式避难硐室的生产、施工和使用都有严格的规定。
煤矿企业要认真执行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硐室的质量和矿工的安全。
同时,煤矿企业要提高矿工安全意识,认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让矿工明白避难硐室的位置和使用方法,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建设标准
25L/min,呼吸阀供 气量:>15L/min,
吸痰器吸引压力
(-60~-3)kPa
15
隔绝式压缩氧 自救器
ZY45
额定保护时间45分 钟
输出压力调整范
16 压风自救器 ZY-J
围:0.09Mpa,单个 装置耗气量150~
200L/min
17
管路,设有减压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也可以大直径钻孔直通
地面。
5.3避难硐室采用压缩空气供氧方式时,可不考虑空气净化和调
节;采用压缩氧供气时,应具备对有毒有害气体的处理能力和空气调节
控制能力,对CO2的吸收(排除)能力不低于每人0.5L/min,对CO的 吸收(排除)能力不低于400ppm/h,在额定防护时间内,避难硐室环 境参数应符合表1规定。
施设备。
5.11避难硐室用电气设备、高压容器、仪器仪表、化学药剂等,应
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和国家有关管理要求,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设
备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5.12在两道隔离门之间设置喷淋装置。
5.13避难硐室基本装备配置见表2。
序 号
产品名称
型号
1
矿用隔爆型备 用电池箱
KDDxxxx
4.11在井下通往避难硐室的入口处应有“避难硐室”的反光显示标志,
标志应符合AQ1017-2005标准要求。 5功能及配置
5.1避难硐室内部与外部巷道相比始终处于不低于200Pa的正压状
态,防止有毒有害气体渗入。
5.2避难硐室应配备矿井灾变期间的空气供给装置或设施,在额定 防护时间内提供避险人员人均供风量不低于0.3m3/min,氧气浓度在 18.5%~22.0%之间。避难硐室氧气供给应以压风为主,接入矿井压风
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建设标准共28页
41、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 罪的法 律,而 是针对 疯狂的 法律。 ——马 克·吐温 42、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 像影子 跟随着 身体一 样。— —贝卡 利亚 43、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 步。— —杰弗 逊 44、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人 自由发 挥自己 的才能 ,而不 是为了 束缚他 的才能 。—— 罗伯斯 庇尔
31、只有永远躺在泥坑里的人,才不会再掉进坑里。——黑格尔 32、希望的灯一旦熄灭,生活刹那间变成了一片黑暗。——普列姆昌德 33、希望是人生的乳母。——科策布 34、形成天才的决定因素应该是勤奋。——郭沫若 35、学到很多东西的诀窍,就是一下子不要学很多。——洛克
矿井紧急避险六大系统
3.4
矿井广播通信系统 矿井广播通信系统一般由地面广播录音及控制 设备、井下防爆广播设备、防爆显示屏、电缆等组 成,如图1所示。 地面广播录音及控制设备具有广播、录音、控 制等功能,一般由矿用程控调度交换机和调度台承 担。 防爆广播设备将电信号转换为大功率声音信号, 及时广播事故地点、类别、逃生路线等。 防爆显示屏显示事故地点、类别、逃生路线等 信息。
2.8 系统作用 矿井通信系统的作用是: (1)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可通过通信系统汇报安 全生产隐患、事故情况、人员情况等,并请求救援 等。 (2)调度室值班人员及领导通过通信系统通知 井下作业人员撤人、逃生路线等。 (3)日常生产调度通信联络等。 (4)矿井救灾通信系统主要用于灾后救援。
3.9
救援案例 2007年7月29日河南省陕县支建煤矿发生透水事 故,共有69人被困。 被困人员通过电话及时将被困人数、位置和状 况向地面汇报,为救援提供了准确信息,缩短了救 援时间。 同时通过该电话安抚被困人员,增强了被困人 员生还信心。 最终被困69人成功获救。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 六大系统
魏引尚 教授 西安科技大学
1 2 3 4
引言 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矿井通信联络系统
5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
1
引言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要求煤矿和非煤矿山要安装 监测监控系统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紧急避险系统 压风自救系统 供水施救系统 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
调度台
矿用程控调度交换机
… …
录音设备
广播控制设备
… …
矿用本 安电话
矿用本 安电话 图1
矿用本 安电话
防爆广 防 爆 广 防爆显 防爆显 播设备 播设备 示屏 示屏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PPT
27.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对深部多水平 开采的矿井,空气压缩机安装在地面难以保 证对井下作业点有效供风时,可在其供风水 平以上2个水平的进风井井底车场平安可靠的 位置安装,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chǎnpǐn)平安标
志, 但不得选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
第二十一页,共五十六页。
完善各系统图纸等根底资料。 53.煤矿应随井下生产系统的变化,及时调整 和补充完善“六大系统〞。 54.煤矿应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科学确定避灾 路线(lùxiàn),编制应急预案,每年开展一次“六
大系 统〞联合应急演练。
第四十页,共五十六页。
55.“六大系统〞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 “产
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平安标志〞和 防爆、
第十三页,共五十六页。
17.煤矿紧急避险设施入口和出口应分别设置 人员(rényuán)定位系统分站,对出、入紧急避险
设施 的人员进行实时监测。 18.矿井调度室应设人员定位系统地面中心 站,配备显示设备,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十四页,共五十六页。
四、紧急避险系统根本要求
19.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井下紧急 避险系
第二十三页,共五十六页。
30.煤与瓦斯突矿井应在距采掘工作面25~ 40米的巷道内、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 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巷有人作业处等地 点至少设置一组压风自救(zìjiù)装置;在长距离
的 掘进巷道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压风自救 装置的设置组数。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应可供 5~8人使用。其他矿井掘进工作面应敷压风 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
井下甲烷和一氧化碳的浓度、温度、风 速等
的动态监控。
第六页,共五十六页。
7.煤矿安装的监测监控系统必须符合?煤矿 平安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 2006〕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平安标 志。监测监控系统各配套设备应与平安标志 证书(zhèngshū)中所列产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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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避难硐室内应设计承重挂钩,以方便设 备安装。
• 4.6 避难硐室外20米范围内不应堆放易燃物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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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避难硐室应采用向外开启的2道隔离门 结构,以形成风障。隔离门不低于反向风 门的标准,高不小于1.5m,宽不小于0.8m。 密封可靠,开闭灵活。隔离门上应设置观 察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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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矿井避灾路线图应包含井下所有避难硐 室设置情况。避难硐室应有清晰、醒目的 标识牌,并悬挂于避难硐室外。标识牌中 应明确标注避难硐室位置和规格、种类, 井巷中应有避难硐室方位的明显标示,以 便灾变时遇险人员能够迅速到达避难硐室。
• 3.7 避难硐室内应有简明、易懂的使用和操 作步骤说明,以指导遇险人员正确使用避 难设施,安全避险。
• 5.2 避难硐室应配备矿井灾变期间的空气供 给装置或设施,在额定防护时间内提供避 险人员人均供风量不低于0.3m3/min,氧气 浓度在18.5%~22.0%之间。避难硐室氧气 供给应以压风为主,接入矿井压风管路, 设有减压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 也可以大直径钻孔直通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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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避难硐室采用压缩空气供氧方式时,可 不考虑空气净化和调节;采用压缩氧供气 时,应具备对有毒有害气体的处理能力和 空气调节控制能力,对CO2的吸收(排除) 能力不低于每人0.5L/min,对CO的吸收 (排除)能力不低于400ppm/h,在额定防 护时间内,避难硐室环境参数应符合表1规 定。
2005 • 《煤矿安全规程》2010年版 •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版 • 《矿山救护规程》2009年版 •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井下避难所试
点建设基本要求》(煤安监司办2010第9号)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
《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的通知》(安监总煤装〔修2010〕146号)
• 4.10 避难硐室应根据不同岩性采用锚喷、 砌碹等方式支护,支护材料应阻燃、抗静 电、耐高温、耐腐蚀。
• 4.11 在井下通往避难硐室的入口处应有 “避难硐室”的反光显示标志,标志应符合 AQ1017-2005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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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功能及配置
• 5.1 避难硐室内部与外部巷道相比始终处于 不低于200Pa的正压状态,防止有毒有害气 体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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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设计要求 • 4.1 避难硐室净高不低于2m,长度、深度
根据同时避难最多人数以及避难硐室内配 置的各种装备来确定,每人应有不低于 0.5m2的面积。 • 4.2 避难硐室的形状宜采用半圆拱形,内部 顶板和墙壁的颜色为浅色,以减轻受困人 员的心里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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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避难硐室应设置与外界相通的单向排气 管,室内一侧的管口靠近避难硐室底板。
• 4.8 隔离门墙体周边掏槽,深度不小于0.2m, 或见硬顶、硬帮,墙体用强度不低于C25的 混凝土浇筑,并与岩体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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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压风、供水及信号传输管线在进入避难 硐室前应埋设于巷底或巷壁,或采取其他 措施保护,确保在灾变发生时不被破坏。 埋设或保护距离在避难硐室设计中明确, 但至少不得低于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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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走 向长度超过500米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 5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设置救生舱。
整Hale Waihona Puke 课件• 3.3 避难硐室的额定人数,应满足所服务区 域内同时工作的最多人员的避难需要,并 考虑不低于5%的富裕系数。其中,采区避 难硐室至少满足15人的避难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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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避难硐室内应配备隔绝式自救器, 自救器使用时间不低于45min,配备 数量不低于额定人数的1.2倍。
• 5.5 避难硐室内应配备正压氧气呼吸器, 呼吸器使用时间不低于2h,数量2~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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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避难硐室应设置内外环境参数检测仪器, 至少应对避难硐室内的CO、CO2、O2、 CH4,避难硐室外的CO、O2、CH4、CO2、 温度等进行检测或监测。在避难硐室设置 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终端,各种探头与矿井 监控系统联网运行。
• 3.4 避难硐室的设置应避开地质构造带、应 力异常区以及透水威胁区,并要求尽量布 置于岩层中,且顶板完整、支护完好,前 后20m范围内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符 合安全出口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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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井下避难硐室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 给、有害气体处理、温湿度控制、避难硐 室内外环境参数监测、通讯、照明及指示、 基本生存保障等功能,保证在无任何外部 支持的情况下维持避难硐室内额定避险人 员生存96h以上。
• 5.7 避难硐室应设有与矿井调度室直通的电 话,保证灾变期间通讯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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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 避难硐室应配备在额定防护时间内额定 人员生存所需要的食品和饮用水,食品不 少于2000kJ/人·天,饮用水不少于0.5L/ 人·天。避难硐室具备直通地面的大直径钻 孔时,可不配备。
• 5.9 避难硐室应采用一体式矿灯照明,并储 备逃生用一体式矿灯,数量不少于额定人 数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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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基本要求 • 3.1 矿井应根据井下作业人员和巷道断面等情况,
结合矿井避灾路线,合理选择和布置避难硐室或 移动式救生舱。 • 3.2 有突出煤层的采区应设置采区避难硐室,设 置位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必须设置在防 逆流风门外的进风流中。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外 的其他矿井,从采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所 能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 必须在距离采掘工作面10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 室或救生舱
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建设标准
重庆煤炭研究院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 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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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固定式避难硐
室(以下简称避难硐室)的设计、装备、 管理等要求。 •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 改、扩建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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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编制依据 •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