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纠纷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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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纠纷起诉状

今天,CN人才网就给大家介绍关于劳动争议纠纷,供大家阅读参考。

劳动争议纠纷起诉状1

原告:性别,年月日,出生,族,身份证号码,住所:电话:

被告: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性别,职务;电话:

原告因与被告关于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劳仲案(――)第―――号裁决书的裁决,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请求事项:

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1、由原告垫付的-年-月份、-月份和-份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元;

2、拖欠的――年――月份和――月份的工资,合计人民币―――元;

3、拖欠的―――年-月份和-月份的平时加班工资,合计人民币―――元;

4、被拖欠工资总额的25%的经济补偿金,合计人民币―――元;

5、单方解除劳动的经济补偿金,合计人民币―――元;

6、未按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额外经济补偿金人民币―――元;

7、未提前30天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代通知金人民币―――元;

8、――年――月至―――年――月因被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受工资损失合计人民币―――元,并支付应得工资收入的――的赔偿金人民币――元;并支付――年-月-日至本案审结的工资损失。

9、由被告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

二、事实与理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

―――年――月――日

劳动争议纠纷起诉状2

原告:xxx,男,x族,19xx年x月x日生,住xx市xx区xx 路xx号院x号楼x号。电话xxxxxxxxxxx

被告:xxxxxxxx有限公司

住址:xx市xx区xx路x号xx大厦xx层。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xxx 电话:xxxxxxx

原告因不服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x劳人仲案字{20xx}xx号仲裁裁决书,向贵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对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x劳人仲案字{20xx}xx号仲裁裁决书的错误裁决进行纠正。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金xx元、带薪年休假工资xx元及加班费xx元;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年原告正式在xxx公司工作,xx年该公司成立xx有限公司,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原告与被告多次签订劳动合同。自xx年原告在被告处工作已有xx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x年。在这二十年的工作中被告经常安排加班,法定节假日也加班,带薪公休假也不让休,从未安排过补休,也未按法律支付加班工资。而20xx 年x月x日被告却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20xx年x月x日,原告向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被告支付赔偿金及加班费。20xx年x月x日,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x劳人仲案字{20xx}xx号仲裁裁决书。原告认为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事实错误,裁决结果显失公正,理由如下:

一、被告违法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合同,应向原告支付赔偿金,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的赔偿数额有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被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原告支付赔偿金即经济补偿金的2倍,但被告只支付了原告经济补偿金,故应向原告再支付赔偿金xx元。

二、对于未安排带薪年休假的年限计算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被告从xx年x月x日起开始就没有安排年休假,且双方在合同里明确约定原告有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权利,而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未安排带薪年休假的计算年限却是从20xx年计算的,这样认定明显是错误的。

三、被告确实经常安排原告加班,而且公司里的职工都有加班经历,原告所在部门曾有规定职工每周六上午必须加班,这一点通过调查是可以证实的。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案的认定的事实有错误,裁判结果不符合法律规定。为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

权益,特向贵院依法提起诉讼,恳请贵院依法判决!

此致

xx市xx区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相关知识

(一)审判实践中的常见问题

劳动合同纠纷在审判实践中易发多发的普遍问题有:

1、因未签劳动合同引发纠纷。部分民营企业操作不正规,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大量事实劳动关系。还有大量季节性、临时性的外地打工者,因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往往就劳动关系是否成立提起诉讼,提出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双倍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各项诉讼请求。

2、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加班费、待岗生活费等费用引发纠纷。

3、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因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引发纠纷。

4、因企业安全意识淡薄、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工伤事故发生,进而引发诉讼。

(二)基础法律知识讲解

劳动合同纠纷部分的讲座将结合以上审判实践中存在的普遍问题,以提问解答的方式对《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讲解。

1、为何要签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由此可见,订立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遵循的强制性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意义重大,不仅规范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也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

《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承担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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