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成绩平均学分绩计算方法
大学绩点怎么算平均分

大学绩点怎么算平均分
平均学分绩点是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的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大学绩点怎么算平均分,希望大家喜欢!
大学绩点怎么算平均分
1、国内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计算方法是: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专/10-5)(90分以上按90分计算)。
平属均绩点:(课程学分1*绩点+课程学分2*绩点+课程学分n*绩点)/(课程学分1+课程学分2+课程学分n)
2、为了使GPA准确评价学生的`学习,教务部还规定各门课程都大致符合正态分布,再次强调:各门课程最后确定的总成绩中,优秀率(85分以上)原则上不超过20%,不及格率(60分以下)应有1%-10%。
扩展资料:
1、平均学分绩点是将分数换算为绩点,之后按学分加权平均分方法计算。
90以上算4分,80到90算3分,70到80算2分,60到70算1分,60以下0分。
平均学分绩点一般3.7分以上为优秀,3.5分左右为良好,2.5分左右为中等,1分为及格
2、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成绩绩点)/∑课程学分=各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各门课程学分数之和
3、∑,Sigma,希腊字母(念:西格玛)表示数学中的“求和”。
4、某些学校采用学分绩点制对学生学习质量进行评定:
(1)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
(2)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总和÷课程学分总和。
平均成绩及平均绩点计算规则

平均成绩及平均绩点计算规则平均成绩一、计算方法平均成绩=∑(学分*成绩)÷∑学分二、计算范围(一)04、05、06级学生按旧规定执行1.重修成绩不计入,只计最初成绩2.乘系数成绩按原始成绩计算3.缓考课程不计入4.免修课程不计入5.只计本学位成绩,不计双学位成绩6.不包括校任选课、创新课、专业选修课、体育课、国家英语四级成绩按类别排除以下课程:04--法律、经管、社会选修05--文学、历史、哲学选修06--环境、心理、健康选修07--艺术选修08--自然科学选修18--专业选修09--体育25--外语水平研究与创新学生创新实践计划跨学科选修按性质和类别排除以下课程:性质=(选修)且类别=(学科基础)(二)07级及以后入学的学生1.重修成绩不计入,只计最初成绩2.乘系数成绩按原始成绩计算3.缓考课程不计入4.免修课程不计入5.只计本学位成绩,不计双学位成绩6.包括全部课程,国家英语四级除外平均绩点一、计算方法平均绩点=∑(学分*绩点)÷∑学分二、计算范围(一)04、05、06级学生按旧规定执行1. 重修课程按最终成绩计算2.乘系数课程按最终成绩计算3.缓考课程不计入4.免修课程不计入5.只计本学位成绩,不计双学位成绩6.不包括校任选课、创新课、专业选修课、体育课、国家英语四级成绩按类别排除以下课程04--法律、经管、社会选修05--文学、历史、哲学选修06--环境、心理、健康选修07--艺术选修08--自然科学选修18--专业选修09--体育25--外语水平研究与创新学生创新实践计划跨学科选修按性质和类别排除以下课程性质=02(选修)且类别= 16(学科基础)(二)07级及以后入学学生1.重修课程按最终成绩计算2.乘系数课程按最终成绩计算3.缓考课程不计入4.免修课程不计入5.只计本学位成绩,不计双学位成绩6.包括全部课程,国家英语四级除外三、绩点对照表绩点成绩=============4.0 100-903.7 89-853.3 84-823.0 81-782.7 77-752.3 74-722.0 71-681.5 67-641.0 63-60。
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成绩及学分认定统制办法

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成绩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0为进一步推进学分制,规范我校本科生课程成绩管理,完善学分认定制度,确保课程成绩及学分的准确性、严肃性, 根据《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大学试卷命题、审批、批改等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认定原则、程序及范围第一条本科生按学校规定参加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必修、选修)学习,并完成各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合格取得该课程学分.学生在校期间,已取得学分的课程成绩始终有效,每门课程每次考试成绩均记入学生学习成绩档案.第二条由学校选派或批准赴外校交流学习(含暑期夏令营)的学生,其学习期间课程成绩和学分可予以认定;未经我校选派或审批,自行联系到其它高校学习的,不予认定. 学生申请认定的课程学分和成绩,必须有交流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正式成绩单或学习证明。
学生在外校交流学习期间修读的课程,若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回校后必须重修(或补修).第三条学分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认定课程学分应大于等于被认定课程学分,认定课程与被认定课程名相同或相近。
(二)认定课程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必须能够达到我校被认定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或者主体内容相近。
第四条学分认定一般程序:(一)在每学期期初(或返校后)两周内,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课程学分认定申请,填写《大学本科生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可能无法通过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等)由学生本人负责;(二)学生所在院系负责组织审核、签署课程成绩、学分认定意见.(三)教务处审批后予以认定,将课程成绩和学分记入学生成绩档案,安排必修课程重修等。
第五条学分认定的范围:1。
学籍异动(转学、转专业、复学等)专业修读的课程。
2.国内交流学习课程、实习或活动。
3.国(境)外学习课程、实习或活动.4。
网络课程及在线课程。
5.创新、创业活动。
第二章学籍异动学生的课程及学分认定第六条转学学生课程及学分认定:(一)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1.原就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原件1份,复印2 份备用.原件存入学生学籍档案,复印件1份由学生所在院系核定后转送教务处用于学分转换,1份由学生所在院系留存至学生离校前上交教务处统一存入学校档案馆。
学处字[2013]32号 大连理工大学毕业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学处字[2013]32号 大连理工大学毕业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办法(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051a4a8e83d049649b665812.png)
大工学处字〔2013〕32号大连理工大学毕业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激励广大毕业生勤勉上进,争做时代精英,依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和其它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校通过注册取得大连理工大学正式学籍,并通过毕业资格审查的全日制本科应届大学生。
第二章先进集体评选第三条:先进班级评选标准1、全班同学积极进取,班风优良,班级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同学,积极开展工作,在校、学部(院)各项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2、班级形成“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良好学风,学习成绩在全年级前列;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全班同学体育成绩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4、文明礼貌、尊师爱校、爱护公物、讲究卫生、遵纪守法,参评当年班级无违纪现象,班级成员所在寝室均为“文明寝室”。
第四条:优秀毕业班评选标准在校期间至少连续三年(五年制为至少连续四年)被评为校“先进班级”。
第五条:毕业生先进集体评选办法1、严格实行“三公开、一公示”原则,先进班级受奖面为参评班20%以内,基数不包含第二学位及双学位毕业生班级;2、申报先进集体的班级应公开汇报建设过程及成果,由各学部、各院(系)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及申报材料报学生处。
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院(系)进行审查和最终评定。
第六条:毕业生先进集体奖励政策1、学校对获奖集体分别授予“大连理工大学先进班级”、“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班”称号,并给予不同等级的奖励;2、为建设先进班级作出贡献的班主任、辅导员,在评职晋级中择优推荐。
第三章优秀个人评选第七条:毕业生优秀个人评审条件1、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够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和谐社会的积极促进者;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学习成绩排名前50%;3、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4、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学校和各学部(院)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纪律处分和通报批评;5、服从国家需要,到基层和偏远地区工作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大学学分绩和平均绩点计算方法

大学学分绩和平均绩点计算方法内蒙古大学学分绩和平均学分绩的计算方法如下:1.每门课程的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注意:每科学分都可以在URP上查到。
平均学分绩计算方法如下:学分绩总和÷学分数总和=平均学分绩考试成绩在90分至100分者,其学分绩=该课程的学分数×4;考试成绩在85分至89分者,其学分绩=该课程的学分数×3.7;考试成绩在82分至84分者,其学分绩=该课程的学分数×3.3;考试成绩在78分至81分者,其学分绩=该课程的学分数×3.0;考试成绩在75分至77分者,其学分绩=该课程的学分数×2.7;考试成绩在72分至74分者,其学分绩=该课程的学分数×2.3;考试成绩在68分至71分者,其学分绩=该课程的学分数×2.0;考试成绩在65分至67分者,其学分绩=该课程的学分数×1.7;考试成绩在62分至64分者,其学分绩=该课程的学分数×1.3;考试成绩在60分至61分者,其学分绩=该课程的学分数×1;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其学分绩为0,不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
重修课程的学分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成绩在60分至100者(含60分),其学分绩=该课程的学分数×1;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其该课程的学分绩为0,不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
2.该学期的总学分绩=一学期所修各门课程的学分绩相加。
3.该学期的平均学分绩=一学期的总学分绩/该学期取得的总学分数P.S:1.15<=每学期主修专业的学分<=302.每学期申请自修课程(不是指选修课)不超过6学分3.没得到学分的课程,可申请重修,但同一门课程只允许重修三次。
4.跟班限读:一学年内不及格的课程学分累计16~20。
降级限读:一学年内不及格的课程学分累计21~27。
退学:一学年内不及格的课程学分累计28或以上。
5.主修专业已满一年且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以上者,可申请双学位。
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在化工学院实行.

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在化工学院实行学分绩点制改革试点的决定为培养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所需要的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和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优秀人才,在学校多年学分制教学管理实践基础上,借鉴全面学分制教学管理经验,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化工学院自二〇〇〇年开始实行学分绩点制教学管理改革试点,进一步探索发挥个性,因材施教的教学管理模式,培养创新型人才。
化工学院和教务处等部门经多次讨论,制定了《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全面实施学分绩点制方案(试行)》,全校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学分绩点制教学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化工学院应尽快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不断总结学分绩点制改革经验,以便在全校推广。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全面实施学分绩点制方案(试行)大连理工大学二〇〇〇年八月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全面实施学分绩点制方案(试行)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在化工学院实行学分绩点制改革试点的决定》,经化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决定,化工学院从2000级起在大学生中试行学分绩点制。
一、基本原则学分绩点制是一种以学分为计量单位,衡量学生完成学业状况,以平均绩点,评价学生学习质量的教学管理制度。
实行学分绩点制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利于深化教育和教学改革,有利于贯彻“因材施教”,有利于对学生进行创新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提高。
二、学制实施学分绩点制,采用弹性学习制度,本科学习的修业年限为3—6年,特殊情况下,经主管院长批准可以延至8年。
凡取得我校本科学籍的学生,经过学习,取得相应专业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学分,并满足相关要求的学生,可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三、课程设置各专业的本科教学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分为三类,即必需修读的课程(必修课)、限定性选修的课程(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程(任选课),各类课程占有一定的比例(详见专业培养计划)。
四、学分计算学分是学生所学课程量化的计量单位,学分综合反映了所学课程在培养计划中的重要程度、难易程度、以及所用课时的多少,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基础理论课:1学分/每16学时。
平均学分绩点

学分制
学分,是用于计算学生学习量的一种计量单位,按学期计算,每门课程及实践环节的具体学分数以专业教学 计划的规定为准。部分学校也有按学分收费的制度。
美国的大多数大学都为参加的每个课程(可能带有+或-修饰符)授予A级(最佳)、B、C、D或F(不及格) 字母等级。然后,使用4.0最佳的公式,将这些字母等级用于计算0到4.0的GPA。私立大学的平均GPA为3.3,公立 机构为3.0。
诸如Evergreen State College和Hampshire College之类的各种学院都不使用传统成绩。常春藤盟校布朗 大学不计算平均成绩,所有课程的合格与否均可以通过。另外,几所高中决定放弃成绩。一个著名的例子是布鲁 克林的圣安学校,该校被《华尔街日报》评为全美排名第一的高中,因为该校的高中毕业生在常春藤盟校和其他 几所高度选拔大学中的入学率最高。
比如美国大学按分档来录取学生,一般分为75分以上、80分以上、85分以上,那对应的绩点就是2.5分以上、 3分以上、3.5以上的标准。
②算数平均:这种算法相对比较简单,就是把所有成绩相加,然后除以科目的总数,算出的平均值就是平均 成绩,然后再去换算成绩点。比如:(95+80+85+90+77+88)/6=85.8
例如:某学生的五门课程的学分和成绩为: A课程四个学分,成绩92(A); B课程三个学分,成绩80(B); C课程两个学分,成绩98(A); D课程六个学分,成绩70(C); E课程三个学分,成绩89(B)。以上五项成绩 GPA为:四分制算法GPA=(44+33+24+62+33)/(4+3+2+6+3)=3.00标准算法GPA=〔(924+803+982+706+893) 4〕/〔(4+3+2+6+3)100〕=3.31在具体运用中,美国大学经常采用总平均方法是: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有部 分高校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分段绩点法,强调按分数区分绩点层次。采用的算法如下:
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

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连理工大学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学生),指在校通过注册取得大连理工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三条学校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学业成绩、科技创新、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以及先进班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奖励主要分为颁发奖学金和授予荣誉称号。
第四条各类奖励的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大连理工大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是各类奖学金的管理机构,学生工作处是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学部(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评审工作。
第二章奖励的类别及设置第五条先进班集体奖学金为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特设立先进班集体奖学金,授予校“先进班集体”、“优秀毕业班集体”荣誉称号。
第六条优秀学生奖学金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并充分发挥特长,特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
对于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根据评选条件分别授予“校优秀学生标兵”、“校优秀三好学生”、“校三好学生”、“校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以下六项:对于获得校优秀标兵称号的学生,在各类奖学金的基础上额外奖励现金4000元。
第七条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八条专项奖学金由热心于学校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海内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捐资设立。
分为以下三种类别:1、校级清寒类专项奖学金;2、校级优秀类专项奖学金;3、面向学部(学院)单独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绩点、学分那些事

绩点、学分那些事
绩点、学分那些事
1.
2.关于绩点
成绩等级绩点
90-100 A 4.0
85-89 A- 3.7
82-84 B+ 3.3
78-81 B 3.0
75-77 B- 2.7
72-74 C+ 2.3
68-71 C 2.0
64-67 C- 1.5
60-63 D 1.0
补考60 D- 1.0
60以下 F
平均绩点通常指平均学分绩点(即GPA,Grade Point )。
某些学校采用学分绩点制对学生学习质量进行评定,平
平均绩点计算: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成绩绩点)/∑课程学分=各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各门课程学分数之和
3
绩点制是实行学分制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自从1985年我国开始倡导实行学分制以来,人们对学分制的讨论和研究比较多,缺了对绩点制的探讨,从而影响了学分制的顺利实施.对目前国内高校在采用绩点制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在与美国高校实行的绩点制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4.绩点很重要
绩点的用途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奖学金:绩点越高奖学金等级越高。
2. 交换生:出国时国外的学校可能会对你之前的学习的平均绩点有要求,同等条件下也会优先录取绩点更高的学生。
(财大参考前三学期平均绩点)
3.转专业或修读第二专业,一般都会对第一专业的平均绩点有要求。
如达到2.7以上才能有资格选修第二专业。
(财大参考第一学期绩点)
4. 学位证一般也会对绩点有一个最低的要求,低于要求则不发学位证。
5.对保研有帮助:绩点高的本科生再申请保研时会被优先考虑。
大连理工大学学生成绩证明(ABCD GPA算法)

(说明:此证明为需要GPA的学生准备,此证明必须与成绩单同时使用才有效,打印时删除)成绩证明XXXX(姓名),XX(性别),XXXX年XX月XX日出生,学号XXXXXX。
自XXXX年XX月起至今在大连理工大学XXXXXX(学院/系)XXXXXX专业攻读XXXX (硕士/博士)学位。
该生已修课程共XX 门,累计学分XX学分,平均学分绩点为XXXX。
特此证明。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XXXX年XX月XX日CERTIFICATION OF STUDENT ACADEMIC RECORD This is to certify that XXXX(name),born on XXXX (month day, year), Student ID. XXXXXX, has been studying the graduate program for XXXX(Master’s/ PhD) Degree on XXXXXX(specialty) in the School of XXXX, 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from XXXX (month year)to now. This student has completed XX courses in total, and the cumulative credit of the whole courses is XX, her grade point average is XX.Hereby is given this certificate.Academic Training Office Score Grade pointGraduate School 100~85 4.0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84~70 3.0Dalian, P.R.China 69~60 2.0October XX , 2010 59~0 0GPA=∑(Credit×Grade point)÷∑Credit。
大连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大连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贯彻《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实施精英教育培养精英人才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完善第二课堂教育体系,指导大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为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全面成才提供更广阔的空间,结合我校“第二课堂”教学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教务处负责大学生“第二课堂”的教学内容、学分管理、教师聘任等整体规划工作,校团委、学生处、各学部(学院)负责“第二课堂”的具体实施、过程管理和审核认定等工作。
第三条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制订2008-2011级本科专业大类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学生必须获得4学分以上的第二课堂学分,方可毕业。
第四条第二课堂的内容包括以讲座、劳动、健康教育、竞赛、社会实践活动等形式开展的教学活动。
讲座主要包括现代科学知识讲座、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讲座、专业技术知识讲座等;竞赛包括学生代表学校参加的各类竞赛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包括社会调查、社区工作或社会服务活动、参与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两组学习”、社团活动等。
第五条第二课堂的学分管理参照附件《大连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计算方法》。
第六条第二课堂的学分管理办法:健康教育成绩由校医院评定。
劳动、讲座的成绩由学部(学院)统一报送成绩。
社会实践活动的成绩由团委负责认定,并将成绩单统一报送教务处;其他第二课堂成绩,在每年6月份进行一次集中认定和登录工作,教务处、学生处和校团委等部门会同各学部(学院)对大学生的第二课堂学分进行认定,并将认定后的成绩由各学部(学院)整理后统一上报教务处。
竞赛的学分认定每学期进行一次。
第七条本办法从2008级本科生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大连理工大学教务处2009年7月21日附件:大连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计算方法。
平均学分绩的算法

5.删掉不要的列之后得到这样的图表。选中成绩是“良” 的这一行,剪切。
6.单击2这一行,右击“插入已剪切的单元格”,千万不要粘贴,千 万不要粘贴! 重复这一步骤,将所有的优良中的成绩都剪切、插入 至下图所示
8、在D列手工输入成绩,切记:优=94,良=84,中=74,及 =64
9、选中A列所有成绩,复制
18、单击E列最后一个单元格,点上端“fx”,选择sum
19、在数值1里面输入“E1:E59”,就是E列 第一行到最后一行,确定
20、这样在E列最后一个单元格就出现了所有课程学分*成绩的总 和
21、最后随便选中一个单元格,在fx栏内输入 “=E60/C60”,回车
22.最后得出的这个数值,就是学院想要的并且我要统计的
c59因为我本人上面只有59门课如果有个别同学比这个数值大了或者小了请输入你本人c列里所有的课程总数单击确定14之后就会在c列最后一个单元格内跳出大一到大三的总学分数15单击e列第一个单元格在fx里面输入c1d1然后回车17e列第一格就出现了c1学分和d1成绩的乘积
1.进入教务系统-查询成绩,然后选中所有课程
2.任意新建一个EXCEL,将复制的内容粘贴进去
3.不好意思图片不清晰。首先大家要找到公共选修课(RX课程), 选中之后右键删除,其次删除未拿到学分的科目。因为平均学分绩 不算公共选修课和未拿到学分的科目成绩。
4.剔除完选修课之后,再删掉A列、B列、C列、F列、G 列、I列、J列,因为这些用不到,只用留下成绩列和优良 列和学分列。
14、之后就会在C列最后一个单元格内跳出大一 到大三的总学分数
15、单击E列第一个单元格,在fx里面输入“=c1*d1",然后回车
17、E列第一格就出现了c1学分和D1成绩的乘积。鼠标放到E1单元 格的右下角会出现小黑十字,单击之后往下拖至C/D列最后一个单 元格,如下图
大学学分积(绩)点计算方法

大学学分积(绩)点计算方法绩点是反映大学生在校学习的一个标志,和分数类似,但是标准是五分制的。
国内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计算方法是: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某些学校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所采用的是分段绩点法,强调按分数区分绩点层次。
如下: 4-3*(100-f)^2/1600 平均绩点:(课程学分1*绩点+课程学分2*绩点+......+课程学分n*绩点)/( 课程学分1+课程学分2+......+课程学分n) 绩点制是实行学分制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我国大学从1985年我国开始倡导实行学分制,人们对学分制的讨论和研究比较多,国内高校在采用绩点制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在与美国高校实行的绩点制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种国际通行的学生学习成绩评估体制—平均学分绩点(GPA)在许多大学实行,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一些大学就开始采用GPA衡量学生学习质量,计算机将自动完成对学生成绩的GPA计算,并列入成绩单中。
平均学分绩点换算的方法为把各科成绩按绩点数乘以学分,再以总学分除之。
下面是对外经贸大学学分积点计算方法:学分积点为学分数与积点系数的乘积。
它用以反映学生学习的质量。
积点系数按成绩等级作如下规定:对应分数积点系数对应分数积点系数90-100 积点系数为4 ; 85-89 积点系数为3.7 ;82-84 积点系数为3.3 ; 78-81 积点系数为3.0;75-77 积点系数为2.7 ; 72-74 积点系数为2.3;68-71 积点系数为2.0 ; 64-67 积点系数为1.5 ;60-63 积点系数为1.0 ; 60分以下积点系数为0 。
一学期各门课程所得的学分积点相加,即为一学期的学分积点。
各学期的学分积点相加,即为毕业的学分总积点。
一学期的学分积点除以该学期所选课程的总学分数为该学期的平均积点。
一学年的学分积点除以该学年所选课程的总学分数为该学年的平均积点。
本科阶段加权平均分

本科阶段加权平均分
本科阶段加权平均分是指在本科学习过程中,按照各门课程学分的权重计算出来的综合成绩。
一般来说,本科阶段加权平均分是学生在大学期间学习成绩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评估学生学术水平和能力的重要依据。
计算本科阶段加权平均分需要将每门课程的成绩乘以对应的学分,然后将所有课程的成绩相加,最后除以所有学分的总和。
通过这种方式计算出来的加权平均分既能够反映出学生在各门课程
中的表现,同时也能够综合评估出其整体学术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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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a加权平均标准分

gpa加权平均标准分GPA加权平均标准分是大学生学业成绩的一种评估方式,它是根据学生的学分和成绩计算出来的。
GPA加权平均标准分是大学生学业成绩的一种评估方式,它是根据学生的学分和成绩计算出来的。
GPA加权平均标准分是大学生学业成绩的一种评估方式,它是根据学生的学分和成绩计算出来的。
GPA加权平均标准分是大学生学业成绩的一种评估方式,它是根据学生的学分和成绩计算出来的。
GPA加权平均标准分是大学生学业成绩的一种评估方式,它是根据学生的学分和成绩计算出来的。
GPA加权平均标准分是大学生学业成绩的一种评估方式,它是根据学生的学分和成绩计算出来的。
GPA加权平均标准分的计算方法是将每门课程的学分乘以相应的成绩点数,然后将所有课程的学分和成绩点数相加,再除以总学分数,得到的结果就是GPA加权平均标准分。
例如,如果一个学生修了5门课程,每门课程的学分分别为3、2、4、3、2,成绩分别为85、90、75、80、95,那么他的GPA加权平均标准分就是:(3×3.7+2×4.0+4×2.0+3×3.0+2×4.3)/(3+2+4+3+2)=3.52GPA加权平均标准分的优点是能够客观地反映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能够对学生的学分和成绩进行合理的加权处理,避免了某些课程对学生绩点的影响过大。
此外,GPA加权平均标准分还可以用来评估学生的学术水平,为学生的升学和就业提供参考。
然而,GPA加权平均标准分也存在一些缺点。
首先,它只能反映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不能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其次,不同学校和不同专业的成绩评定标准不同,导致GPA加权平均标准分的可比性较差。
最后,GPA加权平均标准分只是一种评估方式,不能完全代表学生的学业成绩和能力水平。
GPA加权平均标准分是一种重要的学业成绩评估方式,它能够客观地反映学生的学业成绩,为学生的升学和就业提供参考。
但是,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它的局限性,不能过分依赖GPA加权平均标准分来评价学生的能力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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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绩点数
下限分数
上限分数
备注
0
0
0
60
所取得分数范围是大于等于下限分数并且小于上限分数
1
1
60
61
以下同上
2
1.1
61
62
3
1.2
62
63
4
1.3
63
64
5
1.4
64
65
6
1.5
65
66
…
…
…
…
…
…
…
…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39
4.8
98
99
40
4.9
99
100
41
5.0
100
2、大连理工大学格式本科生成绩单所示课程才参与绩点计算,其他课程不参与。
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成绩平均学分绩计算方法
平均学分绩(绩点)的计算方法
1、将某一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相应的成绩绩点(只计算百分制的成绩),即为该课程的学分绩。以学生所修课程的学分绩之和,除以该生同期修读的全部课程学分数的总和,即得出该生平均学分绩点。即:
平均学分绩点=∑(所修课程学分×相应的成绩绩点)/∑(所修课程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