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成功案例分享-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管廊PPP项目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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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成功案例择抄

江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管廊PPP项目案例

一、项目摘要

1.项目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管廊PPP项目。

2.实施机构。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下称“开发区建设局”)

3.项目所属行业为市政工程基础设施;项目合作期限2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0年;项目运作方式为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一体化;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4.合作内容。本项目总投资为1

5.5亿元(其中工程费用13.03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0.93亿元,预备费0.7亿元,建设期利息0.84亿元)。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为13.47km综合管廊和1座监控中心。综合管廊共4段,分别为:

(1)徐贾快速通道,北起城东大道,南至昆仑大道,全长约

6.02km;

(2)344省道,西起徐贾快速通道,东至房亭河,全长约3.0km;

(3)主横二路,西起沈店变电站,东至徐贾快速通道,全长约

1.25km;

(4)西起高速跨线桥,东至徐贾快速通道,全长约3.2km。作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重要组成部分,建成后将用于纳入给水、电力、通信、热力、压力污水、中水等管线。

二、项目实施要点

1、项目前期准备

1.项目背景。2015年8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提出适应新型城镇化和现代化城市建设的要求,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作为履行政府职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在继续做好试点工程的基础上,总结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逐步提高城市道路配建地下综合管廊的比例,全面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并明确工作目标为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

2016年5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45号),要求全省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必须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铁建设、旧城更新、河道治理、道路改扩建等,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并提出“到2020年,全省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300公里以上”的总体要求,徐州市作为江苏省的重要经济体,将承担江苏省地下综合管廊更多的建设任务和责任。

根据近期国务院、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等部委以及江苏省、徐州市出台的关于PPP和城市综合管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为了进一步缓解财政压力,筹集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提高徐州经济技术开

发区内综合管廊的建设水平、建设速度和运营管理水平,提升开发区

内基础设施的整体服务水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称“开

发区管委会”)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对徐州经济

技术开发区综合管廊工程进行市场化运作,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徐

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管廊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

本项目前期工作相对比较深入和成熟,在开始社会资本采购前,

开发区建设局已经组织完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报批、立项及可

研批复、初步设计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

制等前期工作,项目边界清晰,可以按照PPP模式要求快速启动。

2.组织保障。开发区管委会授权开发区建设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的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具体工作。

开发区管委会授权其下属城投公司----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城市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金龙湖公司”)为本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依法代表开发区管委会履行出资责任,在徐州市先行注册成立徐

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管廊项目有限责任公司(即增资扩股前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金管廊项目公司”或“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的项

目法人,办理项目前期手续;金龙湖公司在项目公司中行使股东权利。

3.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要点。根据开发区管委会批复的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管廊PPP项目实施方案计算,本项目的政

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支付义务从2020年开始,可行性缺口补助支付义

务从2020年至2039年,累计需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19.26亿元,2018年、2019年政府有资本金出资义务,资本金合计3876万元。

本项目政府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77%-3.93%,属财政可承受范围内,本项目采用PPP模式不存在行业、领域过度集中的问题。

4.实施方案要点

(1)风险分配方案。按照风险分配的基本原则,以及财政部推广PPP模式的政策导向,本项目的核心风险分配如下:项目政治风险、

法律风险、政治不可抗力风险、土地获取风险以及管线入廊需求风险

由政府承担;目经济风险、招标竞争不充分、自然不可抗力、组织协

调风险等由双方共同承担。项目设计(如需)、融资、建设、运营维

护等风险由项目公司承担。

(2)PPP运作方式。本项目属于有少量使用者付费的准经营性项目,且政府已经完成了前期施工图设计,本着“规范运作、多方共赢”的理念,本项目采用“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一体化”的PPP运作方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本方的技术经验优势,由社会资本方对项目运

用专业技术和能力对项目的设计合理优化,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及

维护。

(3)交易结构

a.投融资结构。开发区管委会授权金龙湖公司为政府出资代表,在徐州先行成立项目公司,待社会资本确定后,社会资本通过增资扩股

进入项目公司。根据实施方案中的设计,本项目资本金比例25%,其中金龙湖公司占股10%,社会资本占股90%。同时金龙湖公司在项目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与股比保持一致,但在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决策时金龙湖公司享有一票否决权。

金龙湖公司及社会资本方应根据本项目的工程进度要求及时分批

按比例确保资本金出资到位。对于本项目资本金到位时间安排,项目

公司股东各方应根据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认缴。剩余资金

由项目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进行筹集。

b.回报机制。本项目属于有少量使用者付费的准经营性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本项目的使用者付费主要包括入廊费和

日常维护费。根据本项目的运作模式和交易结构设置,在运营维护期内,开发区管委会授权项目公司与入廊管线单位签订入廊协议,项目

公司向入廊管线单位收取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可行性缺口补助指当

项目公司无法通过前述的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等回收股本支出、支付

经营成本、归还债务本息并获取合理投资回报时,开发区建设局和财

政局基于对项目公司在建设期的建设管理绩效考核和在运营期各年的

运营维护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的差额政府补贴。

(4)边界条件设置

a.业务范围。项目公司是政府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方为本项目专门在徐州设立的独立法人,项目公司应按约定提供或筹集项目资金;按照合同要求的技术标准和进度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并提供运营维

护服务;履行环境、地质、文物保护及安全生产等义务,承担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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