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规章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externalinvestmentmanagement
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XX年11月20日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为保证企业资产安全、保值和增值,促进企业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和《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外投资管理旨在通过规范企业的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强化对投资活动的监管,将投资决策建立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基础之上,努力实现对外投资结构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
第三条对外投资管理是指本公司对本部及所属独资、控股、参股企业的对外投资行为从立项、论证、实施到回收投资整个过程实施的管理。
第四条对外投资管理遵循保护所有权,放开经营权的基本方针,并坚持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促进企业投资行为健康发展。
第五条建立和完善对外投资项目的产权代表责任制度,是对外投资管理的主要形式,论证、审议和监控是对外投资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六条本公司设战略发展部,战略发展部设有对外投资管理岗位,其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本公司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组织公司本部对外投资项目的策划、论证、实施与监管;承担所属企业对外投资项目的审查、登记和监控的管理职能。
第二章投资第七条对外投资是指企业通过运用企业资产收益、企业自有资金、银行借贷以及其他渠道融资而取得经营资产、投入新项目或扩大经营规模,谋求经济效益的经营行为。
对外投资的方式包括:(1)直接或间接投资;(2)资金或实物投资;(3)资源性投资及无形资产投资。
第八条本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制定本企业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所属企业的年度投资计划要经法定程序集体讨论、科学决策,并报本公司战略发展部登记备案。
第九条对外投资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高新技术和集约化为经营为手段,以明星企业、名牌产品为标志,逐步形成主业突出、行业特点鲜明、多元化发展的产业体系。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开始考虑进行对外投资。
这其中涉及到的风险和挑战也日益增多。
因此,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一些关键要点和挑战。
首先,上市公司对外投资前需要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
对外投资往往存在一定的风险,无论是市场风险还是政策风险。
上市公司在进行对外投资前,应该仔细评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水平,包括市场前景、竞争态势、政府政策等方面。
这样可以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回报率。
其次,上市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投资决策机制。
对外投资往往涉及高额的资金和复杂的决策过程。
上市公司应该建立一套科学、透明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不受个别利益干扰。
这包括制定明确的投资规划、建立审议决策委员会、完善投资决策流程等方面。
只有通过建立规范的投资决策机制,才能保证对外投资真正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第三,上市公司需要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和监督。
对外投资往往会导致上市公司拥有多个子公司。
为了防止子公司出现不当行为或者风险,上市公司应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和监督。
这包括建立行业先进的治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内部控制等方面。
只有透明、规范的子公司管理和监督,才能保证对外投资的持续盈利和风险控制。
第四,上市公司应该积极与境外合作伙伴合作。
对外投资往往需要涉及到境外市场和合作伙伴。
在与境外合作伙伴合作时,上市公司应该着重考虑合作伙伴的信用和声誉、合作模式的可持续性等方面。
此外,加强与合作伙伴的沟通和交流也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通过与境外合作伙伴的紧密合作,上市公司才能更好地开展对外投资,获得更大的利益。
最后,上市公司需要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
对外投资涉及到市场风险、汇率风险等多种风险。
为了有效防范这些风险,上市公司应该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机制,包括风险评估、保险购买、金融工具运用等方面。
只有通过有效的风险防范,上市公司才能更好地保护自身利益和股东利益。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咱先来说说上市公司这对外投资啊,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儿。
您想想,一家上市公司,那规模可不小,手里头的资金也不是小数目。
这对外投资要是没个管理办法,那不得乱套了?就拿我之前了解到的一家上市公司来说吧。
他们本来发展得挺不错,也想着通过对外投资来扩大业务范围,增加利润增长点。
可就是因为没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办法,一开始那是盲目跟风,听说哪个行业热门就投哪个,结果呢?钱投出去不少,回报却寥寥无几。
这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首先得明确投资的目标和策略。
比如说,公司到底是为了短期获利,还是为了长期的战略布局?这可得想清楚了。
要是目标不明确,就像没头的苍蝇一样乱撞,能有好结果吗?然后呢,风险评估也特别重要。
得把投资项目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都琢磨透了,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技术风险等等。
就像打仗一样,得先把敌人的情况摸清楚,才能制定作战计划。
我知道的那家公司,就是在风险评估这一块做得太马虎,觉得自己财大气粗,啥都不怕,结果一遇到风险,根本就没有应对的办法。
还有啊,投资决策的程序也得规范。
不能是老板一拍脑袋就决定了,得有专业的团队进行分析、论证。
这个团队里要有财务专家、行业专家、法律专家等等,大家一起商量,权衡利弊。
比如说,要投资一个新的项目,得先算清楚投资回报率是多少,资金回收期有多长。
不能光看着项目表面光鲜,就冲动地把钱投进去。
另外,投出去之后的监控和管理也不能放松。
要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看看是不是按照预期在发展。
如果发现问题,得及时调整策略,甚至果断止损。
就像养孩子一样,生出来了得好好照顾,时刻关注他的成长情况,发现走歪了就得赶紧拉回来。
总之,这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就像是给公司的投资行为系上了安全带。
有了它,公司才能在投资的道路上走得稳当,才能让股东们放心,让公司持续发展壮大。
不然,就像我之前说的那家公司,盲目投资,最后只能是自食苦果。
所以啊,每一家上市公司都得重视这个管理办法,认认真真地制定好、执行好,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对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对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对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中国境内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对外投资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合规进行。
第四条国家鼓励优质企业对外投资,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推动国际经济合作。
第五条对外投资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际贸易准则。
第二章对外投资行为的审批和备案第六条境内企业及个人对外直接投资,应当报经审批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对外投资需提交投资计划书,包括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投资地区的政策法规、估计投资规模等。
第八条对外投资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或者属于限制领域的,应当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九条对外投资项目经批准后,应当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向备案机关提交相关材料。
第十条对外投资备案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投资项目的合规性评估、投资方的信用状况等。
第三章对外投资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第十一条对外投资应当依法纳税,不得偷逃税款。
第十二条对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相关部门报送投资项目的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等。
第十三条国家加强对外投资行为的监督,防范金融风险和非法资本流出。
第十四条对外投资项目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问题,应当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第四章对外投资的激励措施和支持保障第十五条国家鼓励对外投资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形成国际竞争优势。
第十六条对外投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第十七条国家提供风险投资、信贷支持等金融服务,支持对外投资企业发展。
第十八条对外投资企业依法享有合法权益保护,国家提供相应的法律支持。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对外投资违法违规的,由相关机关依法赋予行政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对外投资产生的争议,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对外投资活动中涉及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像关法律法规进行特殊管理。
第二十二条对外投资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家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程序及审批权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在公司以外为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条,增强公司竞争力,而用货币资金、有价证券、以及各种国家法律允许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所进行的各种投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一)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以独资设立或出资与其他境内、外法人实体合资或合作设立的方式进行项目投资;(二)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境内、外与公司业务关联的独立法人实体资产;(三)出资控股或出资与境内外法人实体的资产重组;(四)出资收购其他法人、自然人、股权或进行股权置换;(五)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注资;(六)证券投资。
第三条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集中决策、统一管理、授权经营、提升实力。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简称子公司,下同)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第五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分别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所确定的权限范围,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公司董事会的专门议事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究,为决策提供建议。
第七条公司计划部是公司实施对外投资的开拓部门和管理职能机构,负责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进行投资项目的信息收集、整理,对拟投资项目进行投资价值评估并提出建议。
其主要职责是:(一)策划、拟订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计划和办法;(二)负责向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交公司对外投资的可行性报告和对外投资审查评估意见;(三)配合审定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所涉及到的法律文件,如合同、协议等;(四)对公司投资的项目公司的授权经营进行统一管理。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和股东权益最大化的有效途径,也是保证公司结构调整和发展的重要策略。
为规范投资行为、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保证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采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公司以外的单位进行投资的行为。
第三条对外投资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依法在境内外参与设立的参股、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委托理财;以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等重大投资管理。
第二章对外投资的管理职责第四条投资发展部负责组织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按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与权限,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决策。
第五条投资发展部、财务部应保持适时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如发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报告。
第六条公司委托理财,以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等重大投资的事项应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得将委托理财审批权授予个人行使。
第七条各相关专业部门按照按年度投资计划及股东会、董事会临时会议批准的事项,在总经理组织实施下,完成投资管理工作。
投资发展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投资项目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按季收集报表并进行分析;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组织参、控股公司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组织编制控股子公司年度预算安排。
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公司的审计、报表的合并等财务核算管理。
督促控股子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对外投资及合作管理办法
XXX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与合作管理办法第一章目的及围第一条规公司对外投资及合作行为,规避投资及合作风险,根据外部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资在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准备长期持有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2、公司与其他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3、参股其他独立法人实体;4、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四条对外合作是指公司与其他企业通过协议或联合式共同开发产品或市场,以获取整体优势共享利益的经营活动,包括战略合作、供需合作、产研合作等。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投资及合作全过程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对外投资与合作的决策机构主要为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董事长。
具体权限划分如下:(一)董事会有权决定以下对外投资事宜: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但低于50%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但低于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但在3000万元以下;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但在300万元以下;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但低于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但在3000万元以下;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但低于5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但在300万元以下。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维护公司和有关各方的利益,根据《公司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发展规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外投资是指为获取未来收益或战略需要,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等投资于其他企业,或者购买受让其他企业的股份、债券等有价证券,以及其他各种产权交易、资本运营等形式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和全资企事业单位。
控、参股公司对外投资管理按照《公司法》及其公司章程,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主要针对从项目建议到法人成立的投资前管理,涉及投资企业的监控管理及其退出等投资后管理执行《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第四条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一)收益性原则。
在对外投资中必须优先考虑投资的收益,在无其他战略考虑时,一般情况下年投资回报率不应低于10%;(二)一致性原则。
除特殊理由外,对外投资应优先考虑与总公司业务相关,与总公司战略目标相一致的项目;(三)合法性原则。
对外投资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四)谨慎性原则。
对外投资必须经过科学严谨的调研和论证,严格把关,充分考虑对外投资的安全性;(五)可控性原则。
在参股项目中应以谋求对重大事项具有控制地位为主要目标之一,可以由股比34%、人事控制等方式来实现。
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和持续运作过程必须是可控的、受控的。
在对外投资分析与决策时必须考虑对外投资的回收方式、回收期和回收率。
第五条公司是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公司,行使国有出资人的权利,按出资比例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按照对外投资原则,坚持一级审批两级管理的要求,实行“谁投资、谁负责、谁受益”,不断优化对外投资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
第二章管理权限第六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及其全资企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决策,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建议。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一、总则1. 目的与原则本公司为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降低投资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进行的所有对外投资活动。
3. 管理职责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投资的策划、评估、执行和监控。
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确保投资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投资决策1. 投资审批流程所有对外投资项目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包括项目立项、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投资决策等环节。
2. 投资决策委员会公司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由高级管理层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最终决策。
三、投资执行1. 投资合同管理投资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投资金额、回报方式、退出机制等内容,并由法务部门审核确认。
2. 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所需资金应合理安排,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
四、风险控制1. 风险评估对每个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包括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等,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2. 风险监控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评估,及时调整投资策略以应对市场变化。
五、投资退出1. 退出策略制定明确的投资退出策略,包括退出时机、方式和条件,确保投资能够顺利回收并获取合理回报。
2. 退出执行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战略,及时执行投资退出计划,完成资产处置和资金回收。
六、信息披露与报告1. 信息披露对外投资信息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向股东、监管机构等进行适时、准确的披露。
2. 定期报告投资管理部门应定期向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和财务状况。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公告。
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XX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公司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进行效益提升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股权、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金融产品等进行投资,以期在未来获得投资收益的经济行为。
公司通过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办法。
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一)适应性原则:符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经营宗旨,有利于增强公司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Ξ)组合投资优化原则: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资源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四)风险防控原则: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不从事股票、股票型基金及金融衍生工具等高风险证券投资。
第二章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结构第五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决策者,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七条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实施的人、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或董事长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一条公司对新投资项目必须作可行性分析报告,包括市场分析,投入与收益预测,现金流量预测,商业风险分析与防范,法律障碍与风险分析,并提出资金筹措方案。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对投资项目的保值增值应全面负责,年终报告投资项目的现状、风险及其收益情况。
投资项目存有重大隐患或出现亏损时应及时报告,并提出具体转变措施。
对原有投资项目每年度要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投资意向合同不完整的要及时修订、补充、完善。
对没有明显效益的投资项目,要关、停、并、转,及时撤回投资。
第二条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联营方式对外投资时,必须与联营方签订详细的合同或协议,明确权、责、利。
向境外投资,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任何企业不得以私有名义注册公司或购买房地产和开设账户,特殊情况必须报经公司法人代表批准,并办理“委托代理声明书”、“股权声明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产权归属手续。
第三条凡企业对外投资拥有控股权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当被投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时,投资企业要按其所占投资比例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投资;没有控股权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第四条采取认购股票、债券等方式对外投资,一律报经公司公司法人代表审批。
经批准所购有价证券,应由财务部门专项登记、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调用或转借。
转让有价证券应由原承办机构或人员提出转让意见书(包括转让理由、对象、价格等),经财务部门和财务主管领导核准,报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领导会议审批。
第五条公司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润、股利、债券利息等计入企业投资收益;对外投资分享产品或以产品抵作投资分利的,应按分享产品或抵价产品的同类商品售价计入投资收益。
第六条在进行对外投资过程中应当强化项目投资管理,定期收集被投资方的财务报表和其它报表,定期组织(至少每年一次)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项投资进行阶段风险预警及效益分析、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投资安全和投资收益。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保护公司资产安全,提高资本运作效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外投资指公司为了获取投资收益,向其他企业、机构或个人投资、购买股权、债券等金融产品或实物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等行为。
第三条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应遵循安全、风险可控、合规、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明晰投资目标、风险偏好、投资范围,加强对外部环境和投资标的的研究,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应当充分考虑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现金流情况、资产负债状况等因素,保证投资决策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第五条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应当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确保投资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投资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公司设立投资管理机构,负责对外投资管理工作。
第七条投资管理机构设立投资管理委员会,由董事会委派产生,负责审核投资项目、监督投资管理工作。
第八条投资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一)审议和决定投资项目;(二)对正在进行的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三)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四)制定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第九条投资管理机构设立投资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具体的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第十条投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研究和分析投资标的,制定投资方案;(二)组织实施投资项目;(三)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管理和监控;(四)协助投资管理委员会进行投资项目审议和决策。
第三章投资决策和项目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包括股权投资项目和债权投资项目。
第十二条股权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议和决策,确定投资金额和投资比例,确定投资期限和退出机制。
第十三条债权投资项目应当制定债权投资方案,确定投资金额、投资期限、利率等关键信息,并签订债权投资协议,并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和控制。
第十四条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应当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投资标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市场情况、法律风险等方面的调查,确保投资方案的可行性和合规性。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在境内外进行的各种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子公司、参股其他企业、购买有价证券、委托理财等。
第三条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
投资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安全性原则。
投资活动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三)效益性原则。
投资活动应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提高公司资产回报率。
(四)战略性原则。
投资活动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第二章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和审批权限第四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分别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第五条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如下:(一)单笔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的对外投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二)单笔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50%以下的对外投资,由董事会审批。
(三)单笔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的对外投资,由股东大会审批。
第三章对外投资的可行性研究和评估第六条公司在进行对外投资前,应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技术可行性、财务可行性、风险因素等。
第七条可行性研究和评估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或专业机构进行咨询和评估。
第八条可行性研究和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投资金额、投资方式、投资期限等。
(二)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和竞争状况分析。
(三)投资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分析,包括技术来源、技术水平、技术风险等。
(四)投资项目的财务可行性分析,包括投资回报率、投资回收期、财务风险等。
(五)投资项目的风险因素分析及应对措施。
(六)结论和建议。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1.前言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是国家赋予企业扩大国际经济合作,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的政策性措施,同时也存在较大风险和挑战。
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投资风险,保护国有资产安全,规范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行为,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中央国有企业、省级国有企业和特大型企业中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以及其他经国务院批准的形式参与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行为的国有企业。
3.投资决策程序(1)投资前评估。
在进行对外投资之前,国有企业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全面的风险评估和收益评估,综合考虑市场、政策、竞争、法律等各个方面的因素,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
(2)决策程序。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包括:提出建议、立项、基本条件审查、投资决策、落实和管理等环节。
在以上环节中,涉及重大或者具有重大风险的投资,应当进行上级领导审批或者经过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
4.投资项目审批(1)中央国有企业或者省级国有企业在境外投资总额超过2000万美元或者相应人民币的,应当提前30日报中央国有企业或者省级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向商务部提交境外投资申请资料,取得商务部的批准后,方可实施对外投资。
(2)涉及战略、资源等领域或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境外国有企业等,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报国务院审批。
5.投资风险管理(1)风险意识。
国有企业应当树立风险意识,切实做好风险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投资决策程序。
(2)风险评估。
在进行对外投资之前,国有企业应当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3)风险管理。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投资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合理控制投资风险,采取必要的风险预警措施,确保投资安全。
(4)风险应对。
对于已经发生的投资风险,国有企业应当及时调整投资计划,适时采取措施进行风险应对,最大限度地实现投资目标,并避免损失扩大化。
6.投资信息披露和日常监管(1)信息披露。
集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篇:集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或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含所属子公司)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即对能单独控制、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或能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股东大会、董事会、各子公司是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章程》授予的权限进行投资决策。
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和股权处置应遵循的原则: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2、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快公司整体持续较快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3、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出资人资本安全;研究报告的程序由资产管理部同有关部门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批,并报市国资委备案。
第九条新设投资项目、合资合作企业建设项目和收购兼并项目要按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设立的程序,由资产管理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后,提交董事会审批。
第十条公司和所属子公司发起设立的投资项目,引入自然人特别是内部职工股时,必须充分揭示项目基本情况、投资风险、募集资金投向和投资人的权利义务,并依法建立规范的内部职工持股组织和管理制度。
必要的应引入独立董事或职工监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十一条公司和所属子公司要严格对外投资项目上报前的市场调查、技术论证和经济评价分析。
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应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科研机构、中介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参与评估、论证,严格履行企业内部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对外投资的协议、合同、章程谈判和审批应遵循下列程序:1.资产管理部会同战略发展部与合资、合作或被购并方进行初步接触和谈判并签署意向书草案,报集团领导办公会审批;2.投资各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咨询评估单位编报可行2、项目尽职调查及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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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外投资管理
办法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管理,规范对外投资项目管理程序,根据公司对外投资集中统一管理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长期股权投资活动,不包括证券投资和债券投资。
第三条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公司的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等向国内企业单位投资、合股经营及设置全资子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向境外投资或在境外开办企业。
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主要管理部门及职责范围:
1、******部:负责公司对外投资的归口管理。
组织对外投资项目(议案)论证;负责投资项目提案的修订、完善或终止提案;落实公司对外投资所形成的各项决策等。
2、*******部:负责公司对外投资收益性分析。
组织与财务相关业务的尽职调查和对外投资股权价值进行分析,做出财务评价,提出建议;根据对对外投资股权结构和变更文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3、*******:负责对外投资法律事务的指导。
组织法律事务
的尽职调查和对外投资合同、章程、协议等文件的审核,以及投资过程法律程序的监控等。
4、********:负责与对外投资相关的员工管理工作。
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相关劳资的尽职调查,负责制订或建议人员处理方案等。
第二章对外投资项目的立项和审批第五条项目的提出与立项
1、为了合理利用公司的资源,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提出与立项实施集中管理,公司下属各单位不得自行对外投资。
2、投资建议。
公司有关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对外投资意向,并编制投资项目建议书,报事业计划部申请立项。
3、投资项目立项。
******部依据项目建议,组织项目提出单位和公司有关部门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调研、筛选和平衡,组织相关单位编制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草案,提交公司***办公会议审批同意后立项。
第六条项目的审批
1、公司审批。
经公司经营委员会审议对外投资项目建议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草案,经过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进行审核,并作出决议。
2、上报审批。
由*****部根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精神,正
式组织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拟文呈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三章对外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
第七条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是选择和决定项目是否立项的依据,由项目提出单位负责编制。
第八条可行性研究报告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投资前景、经济收益进行分析预测后编制的文件。
文件的编制以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为依据,对投资项目在技术、工程、经济上是否合理和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是投资项目最终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
1、拟向国内企业单位投资及设立公司全资子公司的项目,由******部组织项目提出单位、有关职能管理部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拟与国内企事业单位合资、合作经营的投资项目,由******部组织或参与合资合作各方共同编制或委托有资格的专业部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对境外投资或合资、合作经营项目,由******部组织或委托有资格的中介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四章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
第九条对外投资项目经审批同意后,由*******部组织项目提出单位共同参与投资项目企业组建的前期工作。
1、按照《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部会同******组织或参与合资合作各方《合同》、《章程》、《协议》等程序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
2、由******部负责组织或参与组织投资项目企业首次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合资、合作企业的《合同》、《章程》、《协议》等文件的签署和企业的筹备组建。
第十条对外投资股份的拨付。
1、投资资本必须经过公司并以公司名义拨付。
2、以货币形式投资的项目,按照投资协议要求,由公司******部负责资金筹措、拨付、会计账务处理。
3、以设备等实物资产投资的,实物资产必须经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由实物归口管理部门和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负责资产的交付等事宜,交接资料交公司存档,并交*******部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4、以其它形式资产投资的,按照投资协议,由相应的职能部门办理。
第十一条董事(长)、监事和管理人员的派遣和管理
1、对公司派出的董事(长)、监事和管理人员按《*********派出董事(监事)管理办法》执行。
2、对公司控股投资项目的企业,由公司根据需要委派财务主管或财务管理人员。
第五章对外投资项目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