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区住宅类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指引
居民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居民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da2722cc763231126fdb11a8.png)
居民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市居民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河南省副中心城市建设步伐及国家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引导和保障住宅小区居民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推广支持,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20﹞30号),以及《某市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洛政办﹝2019﹞46号)文件通知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充电基础设施是指在居民住宅小区为新能源汽车提供电能补给的充换电设施。
包括集中式(统一建设)和分散式(业主申请安装)充电基础设施。
第三条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由某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
第二章建设原则和标准第四条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置要求如下:(一)新建住宅小区: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要严格执行配建或预留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
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应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相关标准、要求纳入建筑设计、验收规范,对不满足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的新建住宅,不得为其办理验收手续。
(二)既有住宅小区(建成、已投入使用):根据实际需求和场地建设条件逐步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具备固定停车位及电源条件的小区,符合统一建设条件的,建设企业应按照辖区人民政府的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符合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条件的,个人可直接向所在地电力部门提出用电申请,由电力部门根据电容进行审核批复,实行“一桩一表”、分表计量。
应急管理部门应规范居民小区充电设施消防安全条件,物业服务企业应予以积极支持和配合,并纳入物业区域统一管理。
申请人应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保障充电设施安全、规范运行。
无固定停车位、有电源条件的小区,各县(市)人民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建立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目录,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开展集中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新能源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在建设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时,应由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征求业主同意后实施。
小区充电车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小区充电车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326ad230f4335a8102d276a20029bd64783e62cd.png)
一、总则为保障小区居民电动车充电安全,维护小区公共秩序,预防和减少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内所有充电车棚及其使用人员。
三、车棚管理要求1. 充电车棚应设置明显标识,标明车棚名称、使用须知、安全警示等。
2. 充电车棚内应保持整洁、通风良好,严禁堆放杂物、易燃物品。
3. 充电车棚内应设置足够的充电桩,确保满足居民充电需求。
4. 充电车棚内应配备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并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5. 充电车棚内应设置明显的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
四、充电车棚使用规定1. 充电车棚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应遵守以下规定:(1)电动车停放时,应按照车棚内划定的车位整齐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2)充电时应选择合适的位置,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他人通道。
(3)充电过程中,严禁离开现场,确保充电安全。
(4)严禁在车棚内吸烟、使用明火。
(5)严禁将电动车载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车棚充电。
2. 以下情况禁止充电:(1)电动车线路老化、漏电、线头裸露等存在安全隐患。
(2)充电器老化、漏电、线头裸露等存在安全隐患。
(3)充电桩损坏、异常。
五、责任与处罚1. 物业管理单位负责车棚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车棚设施完好、安全。
2. 充电车棚使用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如违反规定,将承担相应责任。
3. 对于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物业管理单位:年月日。
小区汽车充电管理制度模板
![小区汽车充电管理制度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fe9df472ae45b307e87101f69e3143323868f518.png)
小区汽车充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区汽车充电设施的管理,保障小区居民的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内汽车充电设施的管理,包括充电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和保养等。
第三条本小区汽车充电设施的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方便居民、合理规划、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负责小区汽车充电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充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第五条充电设施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不得影响小区的交通、消防、绿化等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六条充电设施的安装位置应经过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并应在小区业主大会上进行公示,听取业主意见。
第七条充电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应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规定进行。
第八条充电设施的使用者应具备合法的停车位或充电位,并应遵守充电设施的使用规定。
第九条充电设施的使用者应在充电前,检查充电设施的安全和完好,如有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十条充电设施的使用者应在充电过程中,注意充电安全,不得在充电区域吸烟、使用明火,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
第三章充电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充电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充电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充电设施的维护和保养记录,并应定期向业主公示。
第十三条充电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应由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进行,不得由非专业人员进行。
第四章违规行为的处理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应予以制止,并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一)未经批准,擅自安装充电设施的;(二)擅自改变充电设施的用途的;(三)擅自拆除、损坏充电设施的;(四)在充电区域吸烟、使用明火,私拉乱接电源线的;(五)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十五条充电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单位未按约定进行维护和保养,造成充电设施损坏或者无法正常使用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规范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e1ee837ea22d7375a417866fb84ae45c3a35c246.png)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规范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新能源汽车正逐渐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
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和规范使用对于确保充电过程的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安全规范进行论述。
一、充电设施的选址和建设规范1.选址规范:充电设施的选址应考虑到交通便利、周边环境安全和充电需求等因素。
应尽量选择离居民区、商业区和学校等人员密集区域一定距离的场所,并确保附近有消防通道和足够的安全疏散空间。
2.建设规范:充电设施的建设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进行,确保设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应采用防火、防爆、防雷等安全设施,合理设置充电设备和线路,做到设备外观整洁、线缆有序。
3.配套设施规范:充电设施应配备紧急停电按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以及标识醒目的充电桩号码、使用说明等。
同时,应提供良好的停车场和人行道设施,便于用户停放和使用。
二、充电设施的电力接入和电源安全规范1.电力接入规范:充电设施的电力接入应确保与供电系统连接可靠、稳定和符合标准。
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电力接入设计和施工,遵循电气安装规范,并确保供电系统的过载、短路和接地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电源安全规范:充电设施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源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应使用合格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并确保其能够承受充电设备的功率和电流要求。
同时,应设置过流保护装置,以防止因电源过载而引发事故。
三、充电设施的操作和管理规范1.操作规范:充电设施的操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了解充电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在充电过程中,应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正确使用充电设备和连接充电线缆,以及正确拔插插头,并注意防止电气触电等危险。
2.管理规范:充电设施的管理人员应建立完善的充电桩登记和使用监管制度,确保用户的合法权益和信息安全。
应监控充电设施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
同时,应加强充电站的安全巡查和维护,保持设施的良好状态。
DB4403∕T 56-2020 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规范
![DB4403∕T 56-2020 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ecad42bda216147916112847.png)
目次前言 (II)1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2)4 充电设施技术要求 (2)5 选址及消防 (4)6 竣工验收 (5)7 安全管理 (6)8 检查 (6)附录A(资料性附录)充电设施自检查目录 (8)附录B(资料性附录)充电设施安全风险评估检查目录 (11)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要求、选址及消防、竣工验收、安全管理、检查等。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住宅小区单台额定输入交流电压220V/380V,单台单相额定输入交流电流不大于32A的充电设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487.1-2015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18487.2-2017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第2部分:非车载传导供电设备电磁兼容要求GB/T 20234-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GB/T 27930-2015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GB/T 29317-2012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GB/T 34657-2017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GB/T 34658-2017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一致性测试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52-200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8-2014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T 50064-2014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GB/T 50065-2011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 50067-2014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84-201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217-2018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50575-2010 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T 51313-2018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DL 5027-2015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JJG 1148-2018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检定规程JJG 1149-2018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定规程NB/T 33001-2018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NB/T 33002-2018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NB/T 33004-2013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SZJG 28.1-2018 雷电防护安全要求及检测规范第1部分:通则SZDB/Z 29.2-2015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2部分: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SZDB/Z 150-2015 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DB4403/T 56—2020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GB/T 29317-2012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关于规范小区内充电桩使用的管理规定
![关于规范小区内充电桩使用的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9bc51c8051e2524de518964bcf84b9d529ea2c67.png)
关于规范小区内充电桩使用的管理规定随着电动汽车在国内普及度的不断提高,小区内的充电桩建设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然而,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充电桩使用效率低下、使用秩序混乱等。
为了更好地规范小区内充电桩的使用,让居民享受到更加便利的充电服务,我们针对目前的问题提出以下管理建议。
合理规划充电桩布局小区物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充电桩的布局。
这不仅需要考虑电动车车主的实际需求,也要兼顾整个小区的停车位分布。
我们建议充电桩应该集中设置在停车位较多的区域,同时也要适当分散布置,方便不同停车区域的居民使用。
对于一些使用频次较低的充电桩,也可以适当减少数量,腾出更多停车位。
实行预约制度管理针对充电桩使用时间较长、占用停车位时间过长的问题,我们建议小区可以采取预约制度的管理模式。
居民可以通过小区物业的APP或者其他线上渠道,提前预约充电时间,避免相互抢占充电桩的情况发生。
对于预约时间内未使用的充电桩,可以再次释放供其他居民使用。
物业还可以对每个充电桩的使用时长进行合理限制,避免独占充电桩的情况。
收费机制的合理设置为了进一步提高充电桩的使用效率,我们建议小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充电服务进行适当收费。
收费标准可以根据用电量、用电时长等因素综合确定,既可以增加小区的收益,也能够引导居民合理使用充电桩资源。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夜间、节假日等用电高峰时段,可以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以缓解供给紧张的问题。
建立监管机制除此之外,小区物业还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
可以安装监控摄像头,对充电桩的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
还可以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管理和协调,确保充电秩序井然有序。
对于屡次违规的居民,可以适当采取处罚措施,以增强大家的遵守意识。
提供便捷服务体验我们建议小区物业还要不断提升充电服务的便捷性和舒适性。
可以为充电区域提供遮阳棚、座椅等设施,方便居民在充电过程中休息。
也要确保充电桩设备的稳定运行,及时处理故障问题,提升居民的使用体验。
《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
![《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https://img.taocdn.com/s3/m/20d99c8cdb38376baf1ffc4ffe4733687e21fca8.png)
《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一、背景随着电动汽车的普及和发展,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满足居民区电动汽车用户的需求,管理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充电设施的安全性、便利性和可靠性,制定本示范文本。
二、目的本文旨在规范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具体目的包括:1. 确保居民区充电设施的合理布局,方便居民区内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2. 保障充电设施的安全性,防范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
3. 提高充电设施的可靠性和效率,缩短电动汽车的充电时间。
4. 鼓励使用清洁能源进行充电,促进环保意识的普及。
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原则1. 充电设施的合理布局:根据居民区内电动汽车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合理确定充电桩的数量和位置,以满足居民区内电动汽车用户的充电需求。
2. 安全标准和管理:充电设施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保障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 充电设施的信息化管理: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充电设施的远程监控和管理,包括充电桩定位和充电时长的记录等,提高充电设施的管理效率,方便用户的使用。
4. 清洁能源的使用:鼓励充电设施使用清洁能源进行充电,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
5. 充电设施的多样化:根据用户的需求,提供不同类型的充电设施,包括直流快充、交流充电桩等,满足不同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措施1. 充电设施建设评估:在居民区规划阶段,要考虑到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进行充电设施建设评估,确定充电桩的数量和位置。
2. 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制定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包括设备选型、安全检测等,确保充电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 充电设施的维护和维修:建立充电设施的定期维护和维修制度,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4. 充电设施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充电设施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远程监控和管理,方便用户的使用和管理人员的维护工作。
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
![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https://img.taocdn.com/s3/m/6d0669a5647d27284a73511d.png)
附件第一条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本文适用在居民区建设安装的充电设施,包括:(一)自用充电设施(以下简称“自用桩”),指购买和使用电动汽车的个人,在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专用固定停车位上建设的充电桩及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
(二)公用充电设施(以下简称“公用桩”),指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物业”)或充电设施运营商(以下简称“运营商”)等单位,在居民区公共区域建设的为全体业主提供服务的充电桩及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
第二条文中所称电动汽车企业,包括生产企业及其授权经营的整车销售机构。
第三条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流程应包括:准备材料、用电申请、现场勘察、建设施工、接电确认、运营维护等6个阶段。
第四条准备材料(一)自用桩报装材料包括: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固定车位产权或一年以上(含一年)使用权证明、停车位(库)平面图或现场环境照片、物业出具(无物业管理小区由业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
(二)公用桩报装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停车位平面图、产权人同意建设公用桩的证明、物业同意(无物业管理小区由业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公用桩建设和施工方案等资料。
(三)在接到用户自用桩安装申请之后,物业应在5 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若不同意需书面说明具体理由。
(四)在自用桩安装前,物业与电动汽车用户、电动汽车企业及安装公司可签订电动汽车自用桩安装承诺书(见附件1)。
第五条申请用电对于自用桩,由用户或其委托人向所在区域供电营业厅提出用电报装申请;对于公用桩,由物业或运营商向所在区域供电营业厅提出用电报装申请;房地产开发商等拥有多个固定车位产权主体可按“一表一车位”的模式集中开展车位电气化改造,并统一打包向所在区域供电营业厅提出用电报装申请。
第六条现场勘察(一)对于自用桩,供电企业会同用户或其委托的电动汽车企业、小区物业到现场进行用电及施工可行性勘察。
对于公用桩,供电企业会同小区物业或运营商到现场进行用电及施工可行性勘察。
小区充电桩安全管理制度
![小区充电桩安全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1c98b98f7e192279168884868762caaedd33ba8b.png)
一、总则为保障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充电桩使用行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所有充电桩的使用和管理。
三、管理职责1. 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小区充电桩的安装、维护、检修及日常管理工作。
2. 小区居民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确保充电安全。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充电桩安装要求(1)充电桩应安装在通风、干燥、易于操作的位置,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2)充电桩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安全可靠。
2. 充电操作规范(1)充电前,请确认充电桩电源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2)充电时,请将充电器插头插入充电桩,确保接触良好。
(3)充电过程中,请勿移动电动车,以免发生意外。
(4)充电完成后,请拔掉充电器插头,关闭充电桩电源开关。
3. 充电安全注意事项(1)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严禁使用非标准充电器。
(2)禁止在充电过程中吸烟、使用明火。
(3)禁止将电动车停放在充电桩附近,确保充电桩周围无易燃易爆物品。
(4)禁止在充电桩附近堆放杂物,保持充电桩周围环境整洁。
4. 充电桩维护保养(1)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充电桩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小区居民发现充电桩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维修。
五、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擅自改动充电桩线路、电源等设施,造成安全隐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因违规操作导致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追究事故责任。
3. 物业服务企业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并要求改正。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天津市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
![天津市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cf89a995d0f34693daef5ef7ba0d4a7302766cf7.png)
天津市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一、前言随着电动汽车的快速发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成为推动电动汽车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了规范天津市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充电服务质量,特制定本指南,以便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能够有序进行。
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充电设施应当合理分布,满足广大居住区居民的充电需求,不偏袒任何特定利益群体。
2. 安全可靠原则:充电设施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安全可靠运行,减少事故风险。
3. 高效便捷原则:充电设施应布局合理,充电速度快,支付方式灵活,用户操作便捷,提高用户体验。
4. 可持续发展原则:充电设施应采用环保节能技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1. 充电桩布设(1)充电桩布设应符合居住区规划和居民用车需求,合理配置充电桩数量和类型。
(2)充电桩应具备多种充电接口,适应不同品牌和型号的电动汽车。
(3)充电桩位置应选择在居住区停车位附近,方便居民停车充电。
(4)充电桩应提供适当的覆盖范围和服务半径,确保居民充电需求的满足。
2. 充电设备建设(1)充电设备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确保设备质量和使用安全。
(2)充电设备应具备远程监控、故障报警等功能,方便管理人员进行设备运维和故障处理。
(3)充电设备的电力接入应符合国家电力规定,确保电力供应可靠稳定。
3. 充电服务管理(1)充电服务应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满足用户随时充电的需求。
(2)充电服务应与移动互联网技术结合,提供线上预约、支付、查询等功能,方便用户使用和管理。
(3)充电服务应提供用户满意度调查和投诉渠道,及时处理用户反馈的问题和意见。
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措施1. 建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机构,负责统筹规划、监督管理和技术支持等工作。
2. 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和权益。
3. 加强充电基础设施的日常巡检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技术规程
![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技术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e20cf456cd7931b765ce0508763231126edb77ec.png)
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技术规程
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技术规程通常由相关的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能源管理机构或行业标准化组织制定。
这些规程旨在规范和指导居住区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以确保其安全性、高效性和可持续性。
以下是一般性的技术规程主题:
1.设施设计标准:规定充电设施的布局、电源接入、充电桩数量
和位置等方面的设计标准,确保设施能够满足日常使用需求。
2.电源和电网接入:规定充电设施与电源接入的技术要求,确保
电网连接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避免对电网造成过大负担。
3.充电设备标准:规定使用的充电设备应符合国家或国际的相关
标准,确保充电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充电效率。
4.充电桩类型:规定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可以提供的充电桩
类型,包括慢充、快充、超级快充等,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
5.安全和应急措施:制定安全标准和应急预案,确保充电设施在
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预防事故并提供应对措施。
6.用户服务:规定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提供的用户服务,包
括支付方式、充电时段、远程监控等,提高用户体验。
7.设备维护和管理:规定充电设施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要求,
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8.环境影响评估:进行充电设施建设前的环境影响评估,确保设
施建设和运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得到合理控制。
这些技术规程的具体内容可能会因地区、国家和行业而有所不同。
建议查阅相关地区或国家的规范文件,以获取最新的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技术规程。
关于规范小区充电桩使用的通知
![关于规范小区充电桩使用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10ee68d185f312b3169a45177232f60ddcce73c.png)
关于规范小区充电桩使用的通知
随着电动汽车在我国的迅速发展,小区内充电桩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小区内的充电设施,特发布以下通知:
合理分配充电资源
各小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和分配充电桩资源。
对于常住居民,应优先满足其充电需求;对于临时访客,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少量临时停车充电位。
同时应加强对充电桩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规范充电行为
小区内的充电桩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则:
仅限小区住户使用,严禁非小区人员占用。
充电时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出入。
充电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以免占用过久影响他人使用。
充电完成后应及时移车,释放充电桩供其他用户使用。
禁止私自改装或破坏充电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
加强安全管理
小区要加强充电桩安全隐患排查,确保设备运行稳定可靠。
同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故障处理和火灾等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
并加强对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完善配套设施
为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充电需求,小区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充电桩数量和功率,并配套完善停车位、照明、标识等相关设施。
同时还要加强对充电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严格管理考核
小区物业部门要定期检查充电桩使用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和处罚。
同时要建立完善的用户信息登记制度,为后续管理提供依据。
规范小区充电桩的使用,是提高电动汽车使用体验、维护社区秩序的必要举措。
希望各位居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充电环境。
《海南省居住(小)区、建筑物、停车场配套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海南省居住(小)区、建筑物、停车场配套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d9dd8c83f021dd36a32d7375a417866fb94ac064.png)
海南省居住(小)区、建筑物、停车场配套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前言随着电动汽车的普及和政府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支持,充电设施建设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如何在居住区、商业区等场所合理配置充电设施,满足市民和企业对充电服务的需求,是海南省政府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本文档旨在规范海南省内居住区、建筑物、停车场等场所配套充电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为加快海南省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推广,提供具有指导意义的建议。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海南省内的居住(小)区、建筑物、停车场等场所配套充电设施的建设、安装、验收和管理。
二、充电设施建设原则1.充电设施建设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重点关注使用需求量大、用电量大的场所。
2.充电设施建设应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前提下,确保充电设施建设的合理布局。
3.充电设施建设应坚持节能、环保的原则,优先选择使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为动力的充电设施。
三、充电设施建设管理1. 充电设施建设的司法程序1.充电设施的建设应符合海南省有关建设规划、用地规划、建筑设计、施工和验收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充电设施建设应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
其中,涉及到土地使用问题的,需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审批。
3.充电设施建设应按照合同、设计图纸等文件的规定,进行施工和验收。
2. 充电设施的管理机制1.充电设施的使用及管理应符合海南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充电设施的管理应主动配合政府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政策。
不得采取任何限制新能源汽车上户、使用充电设施等不当限制或歧视性管理措施,不得恶意竞争。
3.充电设施的管理应加强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使用情况、电费计费、事故处理等相关管理制度,落实落细管理责任。
3. 充电设施的维护管理1.充电设施的维护管理应保证正常使用和安全稳定。
充电设施经营者应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充电设施的良好状态。
2.充电设施的维护管理应遵循“维护一体化、管理一体化”的原则,采用先进的设备管理系统,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故障。
小区充电桩充电安全规定(3篇)
![小区充电桩充电安全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14656b9cf605cc1755270722192e453611665b46.png)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电动汽车充电桩的使用,防止因充电设施使用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小区内所有电动汽车充电桩的使用与管理。
第三条小区充电桩的使用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充电过程安全可靠。
第二章充电设施建设与管理第四条充电设施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建设和维护。
第五条充电设施的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1. 充电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2. 充电设备应具备过流、过压、短路、漏电等保护功能。
3. 充电设备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操作说明。
4. 充电设备应具备实时监控功能,能够及时反馈充电状态和异常情况。
第六条充电设施的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定期检查充电设备的电气安全性能。
2. 及时更换损坏的充电设备部件。
3. 定期对充电设备进行清洁和保养。
第七条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充电设施的管理制度,包括:1. 充电设备的报修、更换和报废制度。
2. 充电设施的巡查和维护制度。
3. 充电设备的用户管理制度。
第三章充电使用与安全第八条充电用户应遵守以下规定:1. 使用前应仔细阅读充电设备的操作说明,了解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 使用过程中应确保充电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物业管理部门。
3. 不得擅自改动充电设备的电路和结构。
4. 不得在充电过程中离开车辆,确保充电安全。
第九条充电用户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1. 不得在充电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 不得在充电设备附近吸烟或使用明火。
3. 不得在充电设备附近放置可燃物品。
4. 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汽车充电。
5. 不得使用非标准充电线或非标准充电设备。
第十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充电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
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流程
![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32637809a55177232f60ddccda38376baf1fe0f9.png)
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流程嗨,朋友们!现在电动汽车是越来越多了,这可是个大趋势啊。
那咱们住宅小区里要是想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该咋整呢?这可不像在路边看到个充电桩,立在那就行。
这里面的事儿啊,可不少呢。
我先跟您说啊,这第一步得有人提出来这个想法。
可能是小区里那些已经开上电动汽车的业主,他们肯定着急啊,“哎呀,每次充电都得跑到老远的地方,太不方便了!”这就像你住在海边,想钓鱼却得跑到深山里的鱼塘一样,多不合理啊。
于是,这些业主就像是一群勇敢的先锋,他们开始在小区里宣传这个事儿,拉着邻居们唠嗑,“咱们得建个充电桩啊,不然这电动汽车用着太费劲了。
”等有了一定的群众基础,也就是有不少业主都觉得这事儿该办了,那就得找物业了。
这物业啊,就像是小区的大管家。
业主们就会去找物业经理说:“经理啊,您看现在电动汽车这么多,咱们小区是不是也该考虑建充电设施啦?这对大家都好啊。
”物业经理呢,也不能随便就答应,他得琢磨琢磨啊。
他得考虑小区的电力容量够不够,就好比一个杯子,能不能再装下新倒进去的水呢?要是电力容量不够,那建了充电桩也没法用啊。
如果物业觉得电力容量方面没问题,或者经过评估后认为可以通过一些方式来解决,比如说增容啥的,那这事儿就有门儿了。
接下来呢,物业就得开始规划了。
这规划可不能马虎,就像盖房子,你得先设计好图纸一样。
物业得看看小区里哪里有空地,是地下停车场合适呢,还是在地面上划出一块地方好呢?这个时候,业主们也没闲着,他们也会积极地给物业出主意,“我觉得地下停车场那个角落就挺好,既不影响车辆进出,又方便充电。
”“我觉得地面上靠近大门的地方不错,显眼又安全。
”大家七嘴八舌的,就像一群鸟儿在讨论在哪里筑巢。
规划好了地方,那就得考虑充电桩的类型了。
现在充电桩有快充的,有慢充的。
这就好比吃饭,快充就是狼吞虎咽,慢充就是细嚼慢咽。
不同的业主有不同的需求啊。
有的业主说:“我经常要跑长途,快充对我很重要,就像我赶路的时候需要吃快餐一样。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建设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建设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7e8c2cc370cba1aa8114431b90d6c85ec3a88e2.png)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建设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1.08.12•【字号】•【施行日期】2021.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建设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各相关单位:为规范我市业主委员会、业主个人、受托的第三方运营机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地表及地下车库改建、扩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工作,以及管理工作中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避免安全隐患的产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制定了《佛山市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建设管理指引(试行)》,并经市司法局审查及统一编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8月12日佛山市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建设管理指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我市业主委员会、业主个人、受托的第三方运营机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地表及地下车库改建、扩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工作,以及管理工作中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避免安全隐患的产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T 15-150-2018)和《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13-2018)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充电设施,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与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相连接,并为其提供电能的附属设施或设备,包括非车载充电机、交流充电桩等。
本指引所称物业管理区域根据物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结合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定。
新能源充电法律规定(3篇)
![新能源充电法律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a09b420d001ca300a6c30c22590102020640f25e.png)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保障公共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二)安全可靠,技术先进;(三)用户便利,服务优质;(四)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第四条国家能源管理部门负责全国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的监督管理。
地方能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新能源充电设施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充电设施的安全性和效率。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新能源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开展多元化服务,提升用户体验。
第二章充电设施建设第七条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划,并与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发展规划等相协调。
第八条充电设施建设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二)具备必要的消防、安全防护设施;(三)便于用户使用,不影响交通、市容市貌;(四)具备数据监测、传输功能,便于信息管理。
第九条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二)有相应的资金、技术和管理能力;(三)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有专业的技术团队。
第十条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
第十一条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主体应当对充电设施的建设质量负责,确保充电设施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三章充电设施运营第十二条新能源充电设施运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透明,公平竞争;(二)服务规范,价格合理;(三)安全保障,用户权益;(四)技术支持,持续改进。
第十三条充电设施运营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二)有相应的资金、技术和管理能力;(三)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有专业的技术团队。
小区安装汽车充电桩规范
![小区安装汽车充电桩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ec124b3aa36925c52cc58bd63186bceb19e8eda4.png)
小区安装汽车充电桩规范1. 引言近年来,电动汽车的普及程度日益提高。
为了满足居民的用车需求,越来越多的小区开始安装汽车充电桩。
为了确保充电桩的安装质量、充电服务的安全可靠性,制定小区安装汽车充电桩规范对于保障居民充电需求的满足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规范小区安装汽车充电桩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充电桩的安装过程合规、标准化。
2. 安装位置2.1 安全性考虑安装位置应避开易燃易爆物质,离易燃物品、气体层、储油箱、油库等相关区域至少保持一定距离,以确保安全。
2.2 便捷性考虑充电桩应尽量靠近小区入口附近或停车场附近,以方便居民的使用。
2.3 防水防潮充电桩应安装在干燥通风的地方,并采取防水、防潮措施,避免水分侵入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3. 设备选型3.1 安全认证安装的充电桩应经过相关安全认证,如CE认证、UL认证等,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3.2 功能需求根据小区居民的实际需求,选择具备合适功能的充电桩,如快充、慢充、带屏幕显示等。
3.3 充电功率根据小区居民的用车需求,选择适当的充电功率,以充分满足充电需求,同时兼顾小区电力负荷的均衡分配。
4. 设备安装4.1 供电与接地安装充电桩时,应确保供电与接地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标准,使用专用电源线路进行供电,并进行可靠接地。
4.2 安装高度充电桩的插头高度应适合不同类型的电动汽车,一般为1.2米到1.5米之间,以便司机方便插拔。
4.3 固定牢固安装充电桩时要确保固定牢固,以抵御风力、地震等不良天气影响,避免设备倾倒或移位。
5. 安全保障5.1 防火防爆充电桩应设置防火防爆保护装置,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防火性能和防爆性能。
5.2 保护装置安装充电桩时,应设置过流保护、漏电保护等装置,以确保充电过程中不会发生电气事故。
5.3 安全警示标识充电桩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以提醒用户在使用充电桩时注意安全事项,并遵循正确的操作流程。
6. 使用规范6.1 使用时限根据小区充电需求和充电桩的性能规格,合理安排使用时限,避免长时间占用充电位,以满足更多居民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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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区住宅类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升AA市住宅区住宅类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公共安全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AA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AA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T 15-150-2018)等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AA市住宅区住宅类停车场额定输入电压220V,额定输入电流小于32A的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营、应急等过程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二章建设运营管理
第三条充电设施建设选址应符合《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T 15-150-2018)4.2规定。
第四条充电设施建设(停用、拆除)前,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应将建设(停用、拆除)等相关信息在公告栏或其他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第五条充电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与原件相符合的证照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水电安装资质、电力设施承装(修、试)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项目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将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六条充电设施建设工程投资额或建筑面积在限额以下的,施工单位应按照我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相关要求,到充电设施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其委托的社区工作站、物业服务企业办理安全生产备案申请,并签署安全生产承诺书,申领安全生产指引、风险告知书等。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运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运营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提供
与原件相符合的证照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产品出厂合格证、充电设施风险评估报告、与供电部门签订的供电协议、安全管理组织图、岗位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所建设的充电设施进行核查,确认其符合《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T 15-150-2018)要求。
运营企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提供配建消防及防雷设施的产品合格证及配建数量、位置说明。
第九条运营单位应定期开展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充电设施充电安全、用电安全规范、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和触电急救法等知识,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运营单位应在充电设施通电使用前对物业服务企业相关技术人员开展充电设施故障识别、简单故障处理、重大故障应急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要点(包括但不限于:电气线路安全、消防及防雷设施安全)的培训,并根据充电设施后期运行情况,定期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将充电设施运行情况和配建消防及防雷设施完好情况列入日常巡查项目,并根据运营单位的培训内容对简单故障进行处理;对于不能处理的故障或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运营单位进行维修或整改,并设置警示标识,待故障或安全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使用。
第十一条运营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技术机构每年至少一次对充电设施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对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提出的不符合项,应及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和落实不符合项的整改。
第十二条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和落实充电设施运行、巡查、维修、保养的专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运营单位应当每月至少一次对充电设施开展电气安全、技术防控、运维操作、消防及防雷设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立即停用,并设置警示标识,待安全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使用。
第十四条运营单位应当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充电设施,对充电设施进行检测与监测,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第十五条运营单位应及时将充电设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台账、安全风
险评估报告、维修保养记录等提交物业服务企业存档。
物业服务企业应每月至少一次检查运营单位开展充电设施安全检查、维修保养和安全风险评估情况,如果发现运营单位未按规定开展充电设施安全检查、维修保养和安全风险评估,应及时督促其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充电设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可能对公共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紧急情形,除了向相关部门报告以外,应及时对充电设施实施停电措施。
第十六条运营单位应在充电设施区域内张贴以下告知卡(包括但不限于):(一)充电安全操作卡;
(二)应急处置告知卡;
(三)应急器材分布卡;
(四)警示标志告知卡;
(五)充电设施信息公开卡。
第十七条对已达到使用年限或需报废的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及时将其拆除并恢复地貌。
第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保持充电设施周边整洁,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杂物,排水系统保持畅通,防止积水。
第三章应急管理
第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针对充电设施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制定完善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条运营单位应当针对充电设施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制定和落实的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火灾、车辆故障、电池破损燃烧爆炸、供电系统故障、人员触电、电池故障、设备故障等),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和运营单位配置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建立管理台账并定期检查。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指引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AA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AA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个人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安装充电设施应委托有资质的相关方进行建设管理,其他事宜应参照本指引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指引由市住房和建设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件:1.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2. 物业管理区域内充电设施告知卡设置要求
附件1: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产权和物业管理单位(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承租单位(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AA市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租赁场所的安全管理,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将坐落在房屋(场地)(属结构,耐火等级级)出租给乙方使用,并于年月日签订《场地租赁合同》。
二、乙方从事的生产经营范围: 从业人员数量为:人。
三、甲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出租场所的建(构)筑物或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建(构)筑物或设备设施的安全规定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具备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所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常规检测和日常维护。
2、有权检查乙方相应许可资质和证照,并复印存档。
3、应如实在入驻前向乙方进行安全交底:出租场所建筑安全的相关技术资料及现状;建筑耐火等级、建筑物火灾危险性类别和消防验收的证明资料(不得升级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安全设施配备和运行情况;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应安全防护措施;物业管理区域应急救援方案;其他涉及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的有关资料。
4、依法对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和管理,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召开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调会并做好记录。
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各项公共安全设施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5、每月最少一次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乙方租赁区域的安全生产经营设施、设备等进行检查监督,发现事故隐患应书面告知乙方要求整改。
对逾期未整改的,应采取停水、停电或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等措施,并同时向所在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6、对住建、消防、环保、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检查发现的物业管理区域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负责整改落实到位或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7、负责编制和修订物业管理区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物业管理区域应急救援联合演练。
8、负责组织物业管理区域内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置和事故后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四、乙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 并向甲方提交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主要负责人对承租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担责任。
2、服从甲方对安全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按时参加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整体协调会议,通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3、每月至少一次对承租区域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设置警戒标识,采取应急措施,公示安全隐患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事故应急预案,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甲方和所在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4、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的结构和使用性质。
确需改变厂房建筑使用性质的,应与甲方协商,依法履行相应变更手续。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分租。
5、承租区域的设备设施建设(停用、拆除)前,将建设(停用、拆除)等相关信息在公告栏或其他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征求相关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