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汇总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一、总规定
2、采用混凝土结构时,应根据本设计规范所规定的设计要求,并且必须考虑地震、风等灾害作用,充分考虑结构形式、尺寸及材料的性能。
二、结构设计原则
1、结构体系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布局形式,充分考虑建筑物的使用要求和构件布置形式,设计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刚度,确保安全、可靠。
2、结构材料使用应根据建筑物结构性质、设计要求和施工条件等确定,选择正确的材料,确保材料性能的充分利用和合理利用。
3、结构形式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形式、构件尺寸及力学性能确定,确保结构质量、安全性、稳定性及节能减排等要求。
4、结构优化设计应充分考虑建筑结构材料使用及尺寸,配置良好的构件结构,确保结构力学性能的达标、构件的尺寸合理、重量轻、抗震性能优良、施工简单、成本低。
5、结构节能减排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热工性能和结构热工原理,利用合理的结构构件。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最新汇总
4.1.2模板及支架应根据安装、使用和拆除工况进行设计,并应满足承载力、刚度和整体稳固性要求。
5.2.1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1、《钢筋混凝土用锕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 13014《钢筋混凝土用钢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GB/T1499.3、《冷轧带肋钢筋》GB 13788、《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YB/T 4260、《冷轧扭钢筋》JG 190及《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 95,《冷轧扭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JGJ115《冷拨低碳钢丝应用技术规程》JGJ 19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5.2.3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腿B335E HRB400E HRB500E HRBF335E HRBF400或HRBF500E冈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3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抽样检验报告。
5.5.1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牌号、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6.2.1预应力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T 5223、《预应力混凝±用螺纹钢筋》GB/T 20065和《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JG161抽取试件作抗拉强度、伸长率检验,其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鲁JJ-091.4混凝土结构规范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一)
2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3最大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5.5.1
钢筋安装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牌号、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2.1
预应力钢筋
预应力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抗拉强度、伸长率检验,其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6.3.1
预应力钢筋安装
预应力筋安装时,其品种、规格、级别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判定”填写说明:
1、A表示符合强制性条文;B表示违反强制性条文,但是经返工或返修处理达到合格标准;C表示违反强制性条文;
2、由多项内容组成一条的强制性条文,取最低级判定为条的判定。
施工单位检查判定结果: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核查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混凝土结构工程规范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一)
鲁JJ-091.4-
工程名称
子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总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分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建设)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条号
项目
检查内容
判定
A
B
C
4.1.2
模板及支架
模板及支架应根据安装、使用和拆除工况进行设计,并应满足承载力、刚度和整体稳定性要求
5.2.1
钢筋原材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干货】结构设计常见强制性条文(强条)总结
结构设计常见强制性条文总结普通构件的要求1.《高规》3.8.1条:梁、板、墙及柱配筋要满足结构计算要求。
2.《荷载规范》5.1.1条:民用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不应小于表5.1.1的规定。
楼梯及消防前室活载3.5,卫生间活载2.5,走廊、门厅视功能活载2.0~3.5,阳台活载2.5。
3.《混规》8.5.1条: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8.5.1规定的数值。
注意飘板等构件的配筋率也应满足此条要求。
4.《抗规》6.3.3-2条:梁端截面的底面和顶面纵向钢筋配筋量的比值,除按计算确定外,一级不应小于0.5,二、三级不应小于0.3。
5.《抗规》6.3.3-3条:梁端箍筋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应按表6.3.3采用,当梁端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大于2%时,箍筋最小直径应增大2mm。
6.《混规》11.4.12-2条:框架柱和框支柱上、下两端箍筋应加密,加密区的箍筋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应符合表11.4.12-2规定。
7.《混规》11.4.12-3条:框支柱和剪跨比不大于2的框架柱应在柱全高范围内加密箍筋,且箍筋间距应符合本条第2款一级抗震等级的要求。
8.《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JGJ149-2006)6.2.5条:异形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 6.2.5规定的数值,且按柱全截面面积计算的柱肢各肢端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0.2%。
9.《高规》7.2.17条、8.2.7条: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板柱-剪力墙结构中,剪力墙的竖向、水平分布钢筋的配筋率,抗震设计时均不应小于0.25%,并应至少双排布置。
各排分布筋之间应设置拉筋,拉筋的直径不应小于6mm,间距不应大于600mm。
10.《高规》10.2.19条: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中,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墙体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最小配筋率,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0.3%;抗震设计时钢筋间距不应大于200,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concrete structures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2年4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的通知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7]108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10-2002,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其中,3.1.8、3.2.1、4.1.3、4.1.4、4.2.2、4.2.3、6.1.1、9.2.1、9.5.1、10.9.3、10.9.8、11.1.2、11.1.4、11.3.1、11.3.6、11.4.12、11.7.1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 10-89于2002年12月31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2月20日编辑本段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7]108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高等院校及科研、设计、企业单位共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修订组开展了各类专题研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分析,总结了近年来我国混凝土结构设计的实践经验,与相关的标准规范进行了协调,与国际先进的标准规范进行了比较和借鉴。
在此基础上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并进行了试设计,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混凝土结构基本设计规定、材料、结构分析、承载力极限状态计算及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构造及构件、结构构件抗震设计及有关的附录。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规定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规定混凝土结构工程是建筑结构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种结构形式,它具有承载力强、耐久性好、施工工艺简单等优点。
为了确保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制定了一系列的强制性条文规定。
以下是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设计要求
二、施工工艺规定
三、材料要求
四、施工组织与管理
五、质量控制要求
六、安全措施
七、验收评定
综上所述,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规定包括设计要求、施工工艺规定、材料要求、施工组织与管理、质量控制要求、安全措施和验收评定等方面的内容。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应加强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施工行为予以惩处,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
现浇混凝土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氯离子含量
验报告
项目部质检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现浇混凝土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工程名称: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升压站建筑工程
分部工程名称
方阵基础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
混凝土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3.1.8 结构混凝土中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不应超过表3.1.8的规定值。计算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时,辅助胶凝材料的量不应大于硅酸盐水泥的量。
年 月 日
1、砂的坚固性指标不应大于10%;对于有抗渗、抗冻、抗腐蚀、耐磨或其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砂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分别不应大于3.0%和1.0%,坚固性指标不应大于8%;高强混凝土用砂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分别不应大于2.0%和0.5%;机制砂应按石粉的亚甲蓝值指标和石粉的流动比指标控制石粉含量。
3、钢筋混凝土用砂的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03%,预应力混凝土用砂的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01%。
混凝土配合比
符合要求
混凝土配合比报告
3.1.1 结构混凝土用水泥主要控制指标应包括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和氯离子含量。水泥中使用的混合材品种和掺量应在出厂文件中明示。试验报告
复验情况
合格
存放情况
存放在完全干燥、通风良好、防风雨、防潮湿的水泥仓。
3.1.2结构混凝土用砂应符合下列规定:
3.1.5混凝土拌合用水应控制pH 硫酸根离子含量、氯离子含量、不溶物含量、可溶物含量;当混凝土骨料具有碱活性时,还应控制碱含量;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在首次使用前应检测放射性。
施工用水
使用饮用水
2020年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XXXX强制性条文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强制性条文3. 1. 7 设计应明确结构的用途,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3.3.2 对持久设计状况、短暂设计状况和地震设计状况,当用内力的形式表达时,结构构件应采用下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γ0S≤R(3.3.2-1)R=R(fc,fs,ak,…)/γRd(3.3.2-2)式中:γ0——结构重要性系数:在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对安全等级为一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1,对安全等级为二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0,对安全等级为三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0.9;对地震设计状况下应取1.0;S——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应按作用的基本组合计算;对地震设计状况应按作用的地震组合计算;R——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R(·)——结构构件的抗力函数;γRd——结构构件的抗力模型不定性系数:静力设计取1.0,对不确定性较大的结构构件根据具体情况取大于1.0的数值;抗震设计应用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RE代替γRd;fc、fs——混凝土、钢筋的强度设计值,应根据本规范第4.1.4条及第4.2.3条的规定取值;ak——几何参数的标准值,当几何参数的变异性对结构性能有明显的不利影响时,应增减一个附加值。
注:公式(3.3.2-1)中的γ0S为内力设计值,在本规范各章中用N、M、V、T等表达。
4.1.3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的标准值fck应按表4.1.3-1采用;轴心抗拉强度的标准值ftk应按表4.1.3-2采用。
表4.1.3-1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标准值(N/mm2)表4.1.3-2 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N/mm2)4.1.4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的设计值fc应按表4.1.4-1采用;轴心抗拉强度的设计值ft应按表4.1.4-2采用。
表4.1.4-1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N/mm2)表4.1.4-2 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N/mm2)4.2.2 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
混凝土相关的强制性条文(2016年版)
1口部、防护密闭段应各制作一组试块:
2每浇筑lOOm3混凝±应制作一组试块:
3变更水泥品种或混凝士配合比时,应分别制作试块:
4防水混凝土应制作抗渗试块。
6.4. 13坑道、地道采用先墙后拱法浇筑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l浇筑侧墙时,两边侧墙应同时分段分层迸行:
8.1.3:混凝土运输、输送、浇筑过程中严禁加水;混凝土运输、输送、浇筑过程中散落的混凝土严禁用于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浇筑。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7.2.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代号、强度等级、包装或散装编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验,并应对水泥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相关规定: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代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200吨应为一批,散装水泥不超过500吨为一批,每批抽样数量不应少于一次。
6.4.10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应合理分段分层进行,使混凝土沿高度均匀上升;浇筑应在室外气温较低时进行,混凝土浇筑温度不宜超过28℃。
注混凝土浇筑温度系指混凝土振捣后,在混凝土50-100mm深处的温度。
6.4.11工程口部、防护密闭段、采光井、水库、水封井、防毒井、防爆井等有防护密闭要求的部位,应一次整体浇筑混凝土。
4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上述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试件。
《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28-2010
4.7.1:钢管内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6.2.5:对耐久性有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应进行耐久性试验验证。
结构设计易违反的强制性条文
结构设计易违反的强制性条文1. 活荷载取值不对。
(主要是楼面、走道、屋面、楼梯及消防疏散楼梯的荷载)2. 基本风压、雪压取值不对。
3. 钢筋的保护层取值不对(主要是地下室防水混凝土的保护层及低标号混凝土时的钢筋保护层、柱的钢筋保护层)。
4. 地下室防水混凝土的的裂缝不满足0.2mm的要求。
(主要有计算简图错误,弯矩调幅,土压力、水压力计算错误)许多工程未进行裂缝计算。
5. 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不满足规范的要求。
6. 框支剪力墙结构,剪力墙抗震等级未区分底部加强区(关键是框支层加上框支层以上两层的高度)与非加强区的抗震等级。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 第4.8.2条。
7. 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选择错误。
8. 连梁顶层箍筋未全长设置,连梁腰筋的设置不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 第7.2.26条。
既:顶层连梁纵向钢筋伸入墙体的长度范围内,应配置间距不大于150mm的构造箍筋,箍筋直径应与该连梁的箍筋直径相同;墙体水平分布钢筋应作为连梁的腰筋在连梁范围内拉通连续配置;当连梁截面高度大于700mm时,其两侧面沿梁高范围设置的纵向构造钢筋(腰筋)的直径不应小于10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
9. 钢筋强度设计值取值错误。
10. 砌体的高厚比不能满足《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第6.1.1条的要求。
11. 砌体结构的层数或高度超过规范要求,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中7.1.2条。
12. 构造柱布置不满足规范的要求。
(主要为大洞口两侧)13. 个别工程的构件承载力不满足规范的要求。
14. 荷载分项系数的取值错误。
15. 框架梁、框支梁均未设箍筋加密区,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中6.3.3.3条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10.2.8.3条。
16. 地下室外墙强度计算,未考虑荷载分项系数,不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第3.0.4.4条。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共条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共条————————————————————————————————作者:————————————————————————————————日期:《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共15条。
我将其归纳为四个方面:一、关于模板方面(4.1.1条、4.1.3条)4.1.1条:模板及其支撑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要、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4.1.3条: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学习心得:此两条主要说明模板及其支架的作用:保证模板及其支架的安全并对影响混凝土成型质量。
特别是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是保证施工中避免重大工程事故的重要一环。
所以在制订施工技术方案时应考虑周全,目前我们有较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此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及支顶易被忽视而造成结构缺陷。
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事故往往与模板有关。
其主要的原因均基于混凝土结构的自身特性,混凝土结构有三个特点:一是其主要承载材料混凝土的强度是逐渐增长的,在施工阶段时往往还达不到设计状态所要求的强度。
二是在施工期间结构尚未形成设计所要求的完整传力系统。
三是施工期间荷载不确定性太大。
当然在实际工程中,由于模板而引起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模板及支撑系统抗力不足。
2、拆模时间过早。
3、拆模施工中的操作错误。
4、拆模后措施不当。
所以,浇筑混凝土结构所用的模板应根据工程结构的形式、荷载的大小、地基土的类别、施工设备和支撑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施工中,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虽然模板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不属于验收的范畴而没有被列入规范,但是,它却是必须严格执行的措施。
结构规范强条
结构规范强条篇一:结构设计强制性条文第五篇结构设计1 基本规定1.1 结构安全等级《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 GBJ68__841.0.5建筑结构设计时,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等)的严重性,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的划分应符合表1.0.5的要求。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表1. 0. 5注:①对于特殊的建筑物,其安全等级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②当按抗震要求设计时,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
1.2 结构荷载和组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872.2.1建筑结构设计应根据使用过程中在结构上可能同时出现的荷载,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荷载效应组合,并取各自的最不利组合进行设计。
2.2.2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采用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和偶然组合进行设计,并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γ0S≤R (2.2.2)式中γ0__结构重要性系数,对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和三级的结构构件,可分别取1.1、1.0和0.9;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应按有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 S__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R__结构构件抗力的设计值,应按有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
2.2.5对于正常使用权限状态,应根据不同的设计要求,分别采用荷载的短期效应组合和长期效应组合进行设计。
2.2.6荷载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一、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当其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取1.2;当其效应对结构有利时,取1.0。
二、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一般情况下取1.4;对楼面结构,当活荷载标准值不小于4kN/m时,取1.3。
注:验算倾覆和滑移时,对抗倾覆和滑移有利的永久荷载,其分项系数可取 0.9;对某些特殊情况,应按有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
2.2.7在一般情况下,当有风荷载参与组合时,荷载组合值系数取0.6;当没有风荷载参与组合时,荷载组合值系数取1.0。
有关混凝土工程的强制性条文
[释义]
水泥进场时,应根据产品合格证检查其品 种、级别等,并按有关规定存放。强度、安定 性等是水泥的重要性能指标,进场时应作复验, 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 通硅酸盐水泥》(GB 175)、《矿渣硅酸盐水 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GBl344)、《复合硅酸盐水泥》(GB 12958) 等的要求。当没计有要求、合同有约定或出现 其他异常情况时,可根据情况对其他性能指标 进行复验。水泥是混凝土的重要组成成分,且 在混凝土中用量大,若其中含有氯化物,可能 引起混凝土结构中钢筋的锈蚀,故应严格加以 控制。
列为强制性条文的试验和检验项目大 体可分为以下4类: (1)影响结构性能的重要施工工艺 的试验检验; (2)结构实体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 的严重缺陷的检验; (3)预制构件的结构性能检验;
(4)混凝土的抗渗性能和抗冻融性 能试验检验。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02)
[措施]
在结构拆模以后,应对实体结构进行全数 观察检查,记录其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的实际 状态。对于外观质量的一般缺陷应及时进行修 复处理。对一般的尺寸偏差,只要其合格点率 符合要求,可通过验收。但对外观质量的严重 缺陷和过大的尺寸偏差,则应由施工单位提出 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方 能进行处理。处理后,应重新检查验收。有关 缺陷情况的记录、修复处理的技术方案以及修 复后再检查验收的结果均应存档备案。
[检查]
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判定]
施工记录与试件强度试验报告相符且强 度符合要求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1.3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
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 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
GB50010-200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7]108 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 关的高等院校及科研、设计、企业单位共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修订组开展了各类专题研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分析,总 结了近年来我国混凝土结构设计的实践经验,与相关的标准规范进行了协调,与国 际先进的标准规范进行了比较和借鉴。在此基础上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 单位的意见并进行了试设计,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2.1 术语......................................................................................................... 9 2.2 符号....................................................................................................... 10 3 基本设计规定 .................................................................................... 15 3.1 一般规定 ............................................................................................... 15 3.2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规定................................................................. 16 3.3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规定................................................................. 17 3.4 耐久性规定 ........................................................................................... 18 4 材料.................................................................................................. 21 4.1 混凝土 ................................................................................................... 21 4.2 钢筋....................................................................................................... 22 5 结构分析 ........................................................................................... 28 5.1 基本原则 ............................................................................................... 28 5.2 线弹性分析方法.................................................................................... 29 5.3 其他分析方法 ....................................................................................... 30 6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计算要求 ........................................................ 32 6.1 一般规定 ............................................................................................... 32 6.2 预应力损失值计算 ................................................................................ 37 7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 ...................................................................... 42 7.1 正截面承载力计算的一般规定............................................................. 42 7.2 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 ........................................................................ 45 7.3 正截面受压承载力计算 ........................................................................ 48 7.4 正截面受拉承载力计算 ........................................................................ 59 7.5 斜截面承载力计算 ................................................................................ 61 7.6 扭曲截面承载力计算 ............................................................................ 68 7.7 受冲切承载力计算 ................................................................................ 75 7.8 局部受压承载力计算 ............................................................................ 79 7.9 疲劳验算 ............................................................................................... 8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
一、模板工程1.模板及其支撑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要、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2.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循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二、钢筋工程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要变更时,应办理涉及变更文件。
2.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3.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级)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或HRBF500E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a.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b.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c.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4. 钢筋安装时,受力负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三、预应力工程1.当预应力筋需要代换时,应进行专门计算,并应原涉及单位确认。
2.预应力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3.预应力筋安装时其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预应力筋张拉过程中应避免预应力筋断裂或滑脱,当发生断裂或滑脱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a. 对后张法预应力结构构件,断裂或滑脱的数量严禁超过现同一截面预应力筋总根数的3%,且每束钢丝不得超过一根;对多跨双向连续板,其同截面应按每跨计算;b.对先张法预应力构件,在浇筑混凝土前发生断裂或滑脱的预应力筋必须予以更换。
四、装配式结构工程1.预制构件应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结构性能检验不合格的预制构件不得用于混凝土结构五、混凝土工程1.混凝土细骨料中氯离子含量,对钢筋混凝土,按干砂的质量百分率计算不得大于0.06%;对预应力混凝土,按干砂的质量百分率计算不得大于0.02%。
(完整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新内容有关调整部分:新规范于2002年4月1日启用,原规范(GBJ10-89)于2002年12月31日废止;新规范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共17条,具体分配为:第3章有2条、第4章有4条、第6章有1条、第9章有2条、第10章有2条、第11章有6条;新规范第1.0.2条中明确规定: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以及素混凝土承重结构的设计,而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以及其他特种混凝土结构的设计。
新规范第3.1.1条、第3.1.2条之条文说明中明确指出:在设计时,荷载分项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取用;对极限状态的分类,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的规定确定。
强制性条文部分:第3章“基本设计规定”之强制性条文:第3.1.8条: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第3.2.1条:根据建筑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建筑结构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
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表3.2.1的规定选用相应的安全等级。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表3.2.1)安全等级破坏后果建筑物类型一级很严重重要的建筑物二级严重一般的建筑物三级不严重次要的建筑物注:对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其安全等级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第4章“材料”之强制性条文:第4.1.3条: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fck、ftk应按表4.1.3采用。
混凝土强度标准值(N/mm2)强度种类混凝土强度等级C15 C20 C25 C30 C35 C40fck 10.0 13.4 16.7 20.1 23.4 26.8ftk 1.27 1.54 1.78 2.01 2.20 2.39第4.1.4条: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fc、ft应按表4.1.4采用。
注:1。
计算现浇钢筋混凝土轴心受压及偏心受压构件时,如截面的长变或直径<300mm,则表中混凝土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系数0.8,当构件质量确有保证时,可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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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2
强制性条文汇总:
第3.1.8条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第3.2.1条根据建筑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建筑结构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表3.2.1的规定选用相应的安全等级。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
表3.2.1
第4.1.3条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f
ck ,f
tk
应按表4.1.3采用。
表4.1.3 混凝土强度标准值(N/mm2)
第4.1.4条 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f c ,f t 应按 表4.1.4采用。
2
第4.2.2条
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
热轧钢筋的强度标准值系根据屈服强度确定,用f yk 表示。
预应力钢绞线、钢丝和热处理钢筋的强度标准值系根据极限抗拉强度确定,用f ptk 表示。
普通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按表4.2.2-1采用;预应力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按表4.2.2-2采用。
各种直径钢筋、钢绞线和钢丝的公称截面面积、计算截面面积及理论重量应按附录B 采用。
表4.2.2-1 普通钢筋强度标准值(N/mm 2)
预应力钢筋强度标准值(N/mm 2)
第4.2.3条 普通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f y 及抗压强度设计值f'y 应按表4.2.3-1采用;预应力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f py 及抗压强度设计值f'py 应按表4.2.3-2采用。
当构件中配有不同种类的钢筋时,每种钢筋应采用各自的强度设计值。
表4.2.3-1 普通钢筋强度设计值(N/mm 2)
表4.2.3-2 预应力钢筋强度设计值(N/mm2)
第6.1.1条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除应根据使用条件进行承载力计算及变形、抗裂、裂缝宽度和应力验算外,尚应按具体情况对制作、运输及安装等施工阶段进行验算。
当预应力作为荷载效应考虑时,其设计值在本规范有关章节计算公式中给出。
对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当预应力效应对结构有利时,预应力分项系数应取1.0;不利时应取1.2。
对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预应力分项系数应取1.0。
第9.2.1条纵向受力的普通钢筋及预应力钢筋,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钢筋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且应符合表9.2.1的规定。
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mm) 表9.2.1
第9.5.1条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9.5.1规定的数值。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 表9.5.1
第10.9.3条受力预埋件的锚筋应采用HPB235级、HRB335级或HRB400级钢筋,严禁采用冷加工钢筋。
第10.9.8条预制构件的吊环应采用HPB235级钢筋制作,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
吊环埋入混凝土的深度不应小于30d,并应焊接或绑扎在钢筋骨架上。
在构件的自
重标准值作用下,每个吊环按2个截面计算的吊环应力不应大于50N/mm2;
当在一个构件上设有4个吊环时,设计时应仅取3个吊环进行计算。
第11.1.2条结构的抗震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6度设防烈度时的建筑(建造于IV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除外),应允许不进行截面抗震验算,但应符合有关的抗震措施要求;
26度设防烈度时建造于IV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7度和7度以上的建筑结构,应进行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截面抗震验算。
第11.1.4条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应根据设防烈度、结构类型、房屋高度,按表11.1.4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要求和抗震构造措
施。
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表11.1.4
第11.3.1条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框架梁,其正截面抗震受弯承载力应按本规范第7.2节的规定计算,但在受弯承载力计算公式右边应除以相应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RE.
在计算中,计入纵向受压钢筋的梁端混凝土受压区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级抗震等级
x≤0.25h
(11.3.1-1)
二、三级抗震等级
x≤0.35h
(11.3.1-2)
且梁端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大于2.5%。
第11.3.6条框架梁的钢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表11.3.6-1规定的数值:
框架梁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 表11.3.6-1
2框架梁梁端截面的底部和顶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除按计算确定外,一级抗震等级不应小于0.5;二、三级抗震等级不应小于0.3;
3梁端箍筋的加密区长度、箍筋最大间距和箍筋最小直径,应按表11.3.6-2采用;当梁端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大于2%时,表中箍筋最小直径应增大2mm。
框架梁梁端箍筋加密区的构造要求表11.3.6-2
第11.4.12条框架柱和框支柱的钢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框架柱和框支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11.4.12-1规定的数值,同时,每一侧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0.2;对IV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最小配筋百分率应按表中数值增加0.1采用;
柱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 表11.4.12-1
2框架柱和框支柱上、下两端箍筋应加密,加密区的箍筋最大间距和箍筋最小直径应符合表11.4.12-2的规定;
柱端箍筋加密区的构造要求表11.4.12-2
3框支柱和剪跨比λ≤2的框架柱应在柱全高范围内加密箍筋,且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
4二级抗震等级的框架柱,当箍筋直径不小于10mm、肢距不大于200mm时,除柱根外,箍筋间距应允许采用150mm;三级抗震等级框架柱的截面尺寸不大于400mm时,箍筋最小直径应允许采用6mm;四级抗震等级框架柱剪跨比不大于2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第11.7.11条剪力墙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二、三级抗震等级的剪力墙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25%;四级抗震等级剪力墙不应小于0.2%,分布钢筋间距不应大于300mm;其直径不应小于8mm;
2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0.3%,钢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