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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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 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切实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加强过程控制,打造精品工程、安全工程,确保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建成,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根据《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号)以及《关于印发<中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暂行)办法》(**建设〔2018〕57号)、《**建设指挥部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20180228》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实际,确定质量安全红线,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项目所属各分部。

第二章质量安全红线问题及工作要求

第四条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问题

1.工程实体方面

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2)隧道不按规定的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

3)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

4)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5)桥梁桩基出现Ⅲ、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

6)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7)第三方检测数据虚假不实。

2.建设行为方面

1)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偷工减料主要包括:隧道超挖后故意遮挡形成空洞;地基处理桩长度不足、换填深度不够;土工格栅铺设层数不满足设计等。

以次充好主要包括:型钢、钢筋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使用不合格水泥、外加剂;砂石料含泥量超标,级配不符合要求;防水板质量不合格等。

2)转包和违法分包。

认定标准: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展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分包试点工作的通知》(铁总建设〔2017〕246 号)。

3)内业资料弄虚作假。

人为修改拌和站数据;监控量测、沉降观测等数据作假;出具混凝土试块强度检验假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作假等。

第五条所属各分部就遵守红线管理作出书面承诺(《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承诺书》参考文本见附件1),签字盖章的《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承诺书》由项目安质部统一保存。

第六条各分部均要加强对总公司红线管理规定的宣传教育,将红线管理规定纳入年度教育培训内容,定期组织对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各分部要将红线管理规定纳入全员教育培训内容,定期对全体参建人员进行培训和考试,要在工作场所和工点张贴

红线管理规定宣传资料,使人人知晓并自觉遵守。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项目部成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书记

副组长:副指挥长、总工程师、安全总监

成员:各部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根据铁路总公司、**铁路局、****项目有关规定,负责研究制定和修订项目部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对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有关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审查问题分析材料,研究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项目部质量安全红线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质部,负责编制检查计划、组织检查、联系协调、信息收集汇总、问题库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八条项目部各部门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职责:

1.物资部:负责原材料、构配件等方面违反红线问题检查及日常管理工作,建立问题库;督促分别物资部开展自查自纠;与安质部共同研究分析违反红线管理实施细则的问题原因;督促违反细则的单位或个人将原因分析、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材料书面按期报项目安质部。

2.工程部:负责项目工程质量、内业资料、施工方案、重大技术方案、施组等方面违反红线问题检查及日常管理工作,建立问题库;督促分部工程部开展自查自纠;与安质部共同研究分析违反红线管理的问题原因;督促违反红线的单位或个人将原因分析、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材料书面按期报

项目安质部。

3.办公室:负责红线管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人员入职体检等管理工作,建立培训档案,督促分部开展自纠自查;督促违反细则的单位或个人将原因分析、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材料书面按期报项目安质部。

4.安质部:牵头制定或修改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负责拟定检查重点,编制检查计划、检查方案;督促各分部开展自查自纠;负责组织开展检查、联系协调、信息收集汇总;对项目检查发现的红线问题,按照本细则处理规定,拟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评价和考核意见;建立问题库,盯控问题整改,将上级单位和建指查处的违反红线问题纳入问题库闭环管理;组织研究分析违反红线管理规定的问题原因;负责按照总公司、**局、建指、项目查处的违反红线问题处理决定,将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纳入评价、考核。

5.工经部:负责补充合同签订工作;督促各分部开展自查自纠;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展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分包试点工作的通知》(铁总建设〔2017〕246号)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检查,督促违反细则的分包方将原因分析、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材料书面按期报分部安质部,分部安质部报项目安质部。

各部门对检查发现违反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的问题,组织检查组、责任单位召开分析会,进行责任认定,并下发通报。安质部每月25日前将查处的违反红线管理的问题进行统计,纳入月度通报并考核。

第五章检查工作制度

第九条项目部按照定期(每月26日)、不定期的检查方式开展质量安全红线问题检查处理工作。

1.定期检查(每月26日)

项目部质量安全红线检查领导小组每月26日开展一次红线检查,对复杂地质条件的隧道、路基、桥梁等质量安全薄弱地段开展重点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分部组织整改红线问题。

2.不定期检查

可结合周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等方式开展质量安全红线问题检查工作,每月不少于4次。

针对违反红线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单位,依据红线管理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并下发通报,督促整改落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统一记录格式,每月进行统一分析,找出主要问题和原因,制定措施,举一反三,狠抓落实。将检查问题纳入《质量安全红线检查问题库》(附件3)闭环管理。

第六章考核处理

第十条各分部要牢固树立质量安全红线意识,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项目部对质量安全红线实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原则,对分部自查发现的红线问题,由其自行组织分析和整改,只要其整改快速、彻底,项目部不纳入考核;若发生项目部检查发现而分部未发现或未整改或整改不力或屡查屡犯的红线问题,将对分部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一律先停工再处理。同时,相关责任单位须召开专题分析会,认真分析问题发生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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