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征兵体检标准》-兵检脾脏标准
入伍身体体检标准
以下是一般入伍身体体检的标准,但请注意,这可能会因国家、地区和军种而异。
建议您咨询当地招募办公室或军方官方网站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
1. 身高体重:一般要求身高体重相符合身体负荷标准。
2. 视力:通常需要有足够的视力以执行军事任务。
不同军种可能有不同的视力标准,比近视度数、远视度数、色盲等。
3. 听力:需要具备正常听力,如能听到特定声音的频率范围等。
4. 心血管系统:身体需状况良好,无严重心脏问题、高血压等。
5. 呼吸系统:需具备正常呼吸功能,没有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
6. 骨骼和肌肉:需要有足够的肌肉力量和关节灵活性,能适应军事训练的要求。
7. 精神状况:不能有严重的精神健康问题,如精神病或重度抑郁等。
8. 皮肤状况:无严重皮肤疾病,如传染性皮肤病。
9. 其他健康问题:无其他严重慢性或遗传性疾病。
这只是一般标准的概述,具体要求可能因不同国家和军种而有所不同。
如果您有兴趣入伍,建议您联系当地军方机构或招募办公室以获取详细信息和确切要求。
中国人民解放军征兵体检标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征兵体检标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后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外科项目第三条男性身长162cm以上,女性身长160cm以上,合格。
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60cm,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58cm。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
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第四条颅脑畸形,颅脑手术、脑外伤及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颈强直,斜颈,Ⅲ度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五条先天性四肢、关节及脊柱发育不良造成畸形或者功能障碍,骨、关节、软组织、滑囊伤病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病症,不合格。
轻度胸廓畸形(潜艇专业除外);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合格。
第六条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或者虽未超过规定范围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七条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功能的拇外翻,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八条恶性肿瘤或者有恶变可能的良性肿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九条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不合格。
第十条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当兵体检标准-征兵入伍体检标准及注意事项
当兵体检标准-征兵入伍体检标准及注意事项一、征兵入伍体检标准1、体格:应当满足军事体质免疫要求,正常发育,身高和体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募编录》规定要求,按分型表标准划定。
2、心血管系统疾病:体检结果应满足入伍心血管系统疾病诊断标准,无心脏、大血管畸形或病变,无脑血管病变。
3、内科:心、肝、肾、脾不能有明显异常,外科:无明显残疾,不可先天性畸形等。
4、感染病:有无放射性病史、艾滋病抗体试验,无呼吸道感染残留症状,抗肝炎丙A 抗体及抗肝炎表面抗体阴性,无其他由于受到病原体侵袭引起的机体免疫反应的证据及症状,对药物没有明显超敏反应。
5、代谢性心理疾病:无需治疗的抑郁症、焦虑症等神经症状,无精神障碍及精神性疾病。
6、情绪状态:正常行为及情绪状态呈正常范围,正常认知及特征状态无明显异常,注意力集中良好,情绪平静。
7、骨骼及关节:完整而灵活,无关节异常,无畸形、脱位、损伤等症状。
8、眼科:各视野良好,无近视戴眼镜,色觉良好,有效望远距离无屈光不正。
9、耳鼻喉:双耳有肯定反应,鼻腔无炎症性改变,无异常或流脓性分泌物,口腔及咽喉健康状态良好,无听力障碍。
10、口腔疾病:无口腔表面溃疡,口腔无炎症性及其他性质改变,牙齿无炎症及营养不良变色,正常脱牙,残留牙健康状态良好,口腔内正常。
11、肠胃系统:双侧腹壁未见压痛或压痛点,无食欲减退等,胃肠炎抗黄葡萄球菌抗体阴性,血常规和尿常规正常。
12、皮肤病:无遗传性皮肤病、急性明显的感染性皮肤病及其他皮肤病变,性病检查报告正常,检查者无发热、皮疹等症状。
二、征兵入伍体检注意事项1、由于招募编录规定的体检标准较高,所以为招募人员进行体检前,应劝导他们注意注意调节,避免精神压力对体检带来影响。
2、为保证精神状态畅通,招募人员可在体检前几天适当休息,避免过度劳累,保证体质和心理健康。
3、要提醒招募人员保持良好的生活饮食作息习惯,减少过量的早晨的饮酒,避免高脂肪和高糖含量的过量摄入,不要熬夜,注意文明寝室行为等,以保证体检合格。
全国征兵体检标准
全国征兵体检标准
一、体检范围
1、面诊:审核体检表上填写的各项临床资料,完善不完整的资料,
注意病史及免疫状况;
2、心肺功能检查:包括基本的心电图检查、血气分析、胸部X线检
查等;
3、眼底检查:包括眼底像检查及眼压测量;
4、外科检查:体表检查、气管支气管系统检查及毛发、指甲、秃头、毛病等的检查;
5、传染病检查:体格检查及血清抗原检查;
6、内科检查:血红蛋白试验、尿常规分析、肝脏检查、脾脏检查、
胃肠检查等;
7、耳鼻喉检查:耳鼻喉镜检查及照射、鼻咽喉内镜检查;
8、口腔检查:基本口腔检查;
9、常规检查:甲状腺检查、乳房检查、泌尿系检查、骨密度检查、
血液酶活性检查、分子生物学检查等;
10、妇科检查:体格检查及淋巴结检查;
11、男性生殖系统检查:检查睾丸、附睾、前列腺等;
12、生化检查:如血清总蛋白、血糖、肌酐、尿酸、总胆红素、甘油
三酯、乙肝表面抗原、乙肝表面抗体等;
13、生理检查:如视力、听力、血压、心率、体重、身高等。
二、体检分数学生规定
1、总分:一般为100分;
2、合格分数:男性合格分数为90。
征兵体检要求
征兵体检要求征兵体检要求包括身高、体重和视力标准,以及辅助检查心电图。
男性身高要求160cm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8cm以上。
特殊条件下,如潜水员、空降兵、特种部队条件兵等,身高要求有所放宽。
体重要求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身高-110kg。
视力标准要求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特殊条件下,如潜水员、XXX等,要求更高。
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方可合格。
心电图要求正常或大致正常,具体包括窦性心律、心电图各波段形态及时程正常范围等。
10、心电图表现为以R波为主导联,ST段呈缺血型压低小于等于0.05 mV(aVL、Ⅲ可压低0.1mV),或呈近似水平型压低小于0.08mV,或呈上斜型压低小于0.1 mV。
11、T波在Ⅱ导联呈直立状态,电压大于R波的1/10;在aVF导联呈低平状态,在Ⅲ导联呈倒置状态。
12、TV1、V2导联的电压大于TV5、V6导联(TV5、V6导联的电压大于R波的1/10)。
如果出现上述第5、6、8条的心电图表现,可以让受检者原地蹲起20次,复查心电图。
如果没有明显异常病理改变,则可视为大致正常的心电图。
征兵体检腹部超声的合格标准包括:1、肝、胆、胰、脾、肾未见明显异常;2、轻、中度脂肪肝(肝功能正常);3、胆囊壁微小息肉和胆固醇结晶;4、肝肾囊肿和血管瘤单脏器数量不超过3个,单个直径不超过1厘米;单方肝肾囊肿和血管瘤直径不超过3厘米;5、肝内钙化灶不超过3个,每个钙化灶直径不超过1厘米,单发肾钙化灶直径不超过1厘米;6、肾错构瘤数量不超过2个,单个直径不超过1厘米;7、肾盂宽不超过1厘米,输尿管不增宽;8、妇科B超:子宫、卵巢大小形态未见明显异常。
盆腔积液深度不超过1厘米,单发附件区、卵巢囊肿小于3厘米。
征集义务兵体检标准
征集义务兵体检标准
以下是可能的义务兵体检标准:
1.身高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5cm。
2.体重要求:男性体重不得超过105kg,女性体重不得超过90kg。
3.视力要求:裸眼视力(不佩戴近视眼镜)不低于5.0,双眼视力相差不超过0.5。
4.听力要求:双耳正常听力,纯音测听必须达到25分贝以下,语音测听必须达到较清楚水平。
5.心理测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和性格测试。
6.身体检查:包括身体结构、皮肤和头发、眼、耳、鼻、口腔、颈部、呼吸系统、心脏、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肌肉骨骼和神经系统等方面的检查。
7.传染病检查:包括艾滋病、梅毒、乙肝以及结核病等。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实际标准可能因国家、地区、军种、技术岗位等不同而有所调整。
建议具体咨询招募站或相关部门。
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新标准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外科项目第三条男性身长162cm以上,女性身长160cm以上,合格。
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60cm,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58cm。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
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身长(cm)一110第四条颅脑畸形,颅脑手术、脑外伤及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颈强直,斜颈,Ⅲ度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五条先天性四肢、关节及脊柱发育不良造成畸形或者功能障碍,骨、关节、软组织、滑囊伤病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轻度胸廓畸形(潜艇专业除外);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合格。
第六条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或者虽末超过规定范围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七条指(趾)残缺、畸形,足底亏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功能的拇外翻,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八条恶性肿瘤或者有恶变可能的良性肿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九条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不合格。
第十条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的,合格。
中国人民解放军征兵体检标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征兵体检标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后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外科项目第三条男性身长162cm以上,女性身长160cm以上,合格。
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60cm,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58cm。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
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第四条颅脑畸形,颅脑手术、脑外伤及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颈强直,斜颈,Ⅲ度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五条先天性四肢、关节及脊柱发育不良造成畸形或者功能障碍,骨、关节、软组织、滑囊伤病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病症,不合格。
轻度胸廓畸形(潜艇专业除外);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合格。
第六条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或者虽未超过规定范围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七条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功能的拇外翻,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八条恶性肿瘤或者有恶变可能的良性肿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九条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不合格。
第十条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2023年当兵体检项目标准
2023年当兵体检项目标准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相关部门的规定,以下是2023年中国大
陆地区入伍体检项目的标准:
1. 身高体重:根据年龄、性别等因素确定身高和体重标准。
2. 视力: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矫正视力不低于4.5。
色觉正常。
3. 听力:对标准声音听力正常。
4. 心脏肺部:心脏无明显器质性病变,肺部无明显活动性病变。
5. 血压:正常血压范围内。
6. 肝功能:肝功能正常。
7. 肾功能:肾功能正常。
8. 血液检查:血红蛋白、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等项目正常。
9. 尿液检查:尿常规项目正常。
10. 脊柱、四肢:脊柱无畸形或手术后状态稳定,四肢功能正常。
11. 皮肤疾病:无传染性皮肤病。
12. 心理评估:心理健康状态稳定。
以上是一般入伍体检项目的标准,具体标准可能会根据具体部队和岗位的需求而有所调整。
同时,体检标准可能会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调整,建议在准备入伍时及时向当地招募部门咨询最新的体检要求。
入伍体检标准2022
入伍体检标准2022
1、身体健康:心肺功能正常,身体活动能力良好,无过敏体质,无精神疾病和脑部疾病。
2、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为0.8以上,左眼裸眼视力为0.7以上,两眼视力总和不低于1.5,色盲、色弱者不得录取。
3、听力:听力正常,无耳聋,无嗓音和咽喉疾病。
4、口腔:正常口腔,无牙齿缺失,无口腔疾病。
5、身高:男性不低于165厘米,女性不低于155厘米。
6、体重:体重与身高比例应符合国家规定。
7、心电图:心电图应正常,无心脏病及心律失常。
8、肝脏:肝功能正常,无肝病及肝功能异常。
9、肾脏:肾功能正常,无肾病及肾功能异常。
10、血液:血常规正常,无血液病及其他血液疾病。
11、甲状腺:甲状腺功能正常,无甲状腺疾病及甲状腺功能异常。
12、血压:血压正常,无高血压及低血压。
13、体温:体温正常,无发热及其他发热症状。
14、其他:无其他疾病及症状,身体素质符合国家规定。
征兵体检b超标准
征兵体检b超标准
兵士的体检是重要的,而b超体检标准对军队的遴选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由于军
队的招募标准和身体标准,先例早已存在。
一般来说,入伍士兵的身体检查标准非常严格,而b超体检更是严谨,也是必不可少的。
体检内容覆盖:
1、心脏标准:心脏功能,心脏呼吸以及心腔内结构检查。
2、肝脏标准:肝脏大小,形态和强度评估,肝内及隔壁结构检查。
4、胆囊标准:诊断胆囊结石,胆囊炎,胆囊肿大,胆囊癌,脉络样体及其它疾病。
6、膀胱标准:诊断结石,炎性病变,大叶性膀胱肿瘤,尿道口结石,尿反流,胆道
结石,结肠癌等疾病。
7、其他腹腔器官:检查肝脏,胆囊,脾脏,胰腺,淋巴结及其它腹腔结构。
最后,b超体检还将检查全身部位。
需要说明的是,b超体检还将对收集到的可视影
像特征进行分析,以确定士兵的健康状况及其他可能的病变。
如果发现有可能出现的疾病,将会接受全面的体检,从而确保士兵的身体状况。
因此,兵士的b超体检标准包括以上各个方面,以保证兵士是健康的,为国家建设民
族贡献自己的力量做准备。
兵检脾脏标准
兵检脾脏标准脾脏是人体内的重要器官之一,它在机体的免疫功能、造血功能和肝脏代谢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在军队中,兵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对于战斗力的发挥至关重要。
因此,对于兵员脾脏的检测和评估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介绍兵检脾脏的标准。
1. 检测方法脾脏的检测方法主要包括超声波检查和体格检查两种。
超声波检查是一种无创的检查方法,通过超声波的显像技术可以清晰地观察到脾脏的大小和形态。
体格检查包括质地、触感和压痛等指标的检测,通过医生的手部触摸和轻压,评估脾脏的功能和异常情况。
2. 检测标准兵检脾脏的标准主要包括脾脏的大小、形状、质地和功能等指标。
以下是兵检脾脏的标准要求:2.1 脾脏大小正常脾脏的大小可以通过超声波检查进行测量。
一般情况下,成人男性脾脏的长度约为8-12厘米,宽度约为5-7厘米,厚度约为3-5厘米。
兵员的脾脏大小应该在正常范围内,过大或过小均可能与脾脏功能异常相关。
2.2 脾脏形状正常脾脏的形状一般为椭圆形,边缘光滑。
在超声波检查中,医生会仔细观察脾脏的轮廓和边缘是否规则,是否存在结节、囊肿等异常情况。
2.3 脾脏质地通过体格检查,医生可以初步评估脾脏的质地。
正常脾脏的质地柔软,有弹性。
异常情况下,脾脏可能出现硬化、肿胀等情况,质地变得坚硬或肿胀,这可能是炎症、感染或其他疾病的症状。
2.4 脾脏功能脾脏的功能主要表现为造血功能和免疫功能。
通过兵员的血液检测,可以评估脾脏的造血功能,检查是否存在贫血症状。
免疫功能可以通过检测兵员的免疫球蛋白水平来评估,检查兵员是否具有良好的免疫能力。
3. 结论兵检脾脏的标准对于军队的健康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对脾脏相关指标的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脾脏异常情况,保障兵员的身体健康和作战能力。
因此,在兵检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脾脏标准进行检测,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脾脏功能的评估与兵员的身体状况和健康管理息息相关,帮助军队更好地维护兵员的身体健康和作战力量。
只有通过严格的兵检脾脏标准,才能准确评估兵员的脾脏健康状况,制定个性化的治疗和康复方案,最大程度地提高兵员的生活质量和战斗力,为军队的建设和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征兵彩超标准
征兵彩超标准一、心脏检查心脏是人体的重要器官,征兵彩超检查时,医生会对心脏的形态、大小、结构、功能等进行全面的评估。
常见的检查内容包括:1、心脏形态:心脏的轮廓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心形异常、心房心室肥大等问题。
2、心脏大小:心脏的大小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心脏增大或缩小的情况。
3、心脏结构:心脏的各个部分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心瓣膜疾病、心肌疾病等问题。
4、心脏功能:通过彩超检查心脏的收缩功能和舒张功能,评估心脏的泵血能力是否正常。
二、肝脏检查肝脏是人体的重要解毒器官,征兵彩超检查时,医生会对肝脏的形态、大小、结构、功能等进行全面的评估。
常见的检查内容包括:1、肝脏形态:肝脏的轮廓是否正常,是否存在肝脏肿大或缩小的情况。
2、肝脏大小:肝脏的大小是否正常,是否存在肝脏增大或缩小的情况。
3、肝脏结构:通过彩超检查肝脏的各个部分是否正常,是否存在肝囊肿、肝血管瘤等问题。
4、肝脏功能:通过彩超检查肝脏的血流情况,评估肝脏的功能是否正常。
三、脾脏检查脾脏是人体的重要免疫器官,征兵彩超检查时,医生会对脾脏的形态、大小、结构等进行全面的评估。
常见的检查内容包括:1、脾脏形态:脾脏的轮廓是否正常,是否存在脾脏肿大或缩小的情况。
2、脾脏大小:脾脏的大小是否正常,是否存在脾脏增大或缩小的情况。
3、脾脏结构:通过彩超检查脾脏的各个部分是否正常,是否存在脾囊肿、脾血管瘤等问题。
四、肾脏检查肾脏是人体的重要排泄器官,征兵彩超检查时,医生会对肾脏的形态、大小、结构、功能等进行全面的评估。
常见的检查内容包括:1、肾脏形态:肾脏的轮廓是否正常,是否存在肾脏肿大或缩小的情况。
2、肾脏大小:肾脏的大小是否正常,是否存在肾脏增大或缩小的情况。
3、肾脏结构:通过彩超检查肾脏的各个部分是否正常,是否存在肾囊肿、肾结石等问题。
4、肾脏功能:通过彩超检查肾脏的血流情况,评估肾脏的功能是否正常。
五、胆囊检查胆囊是人体的重要消化器官,征兵彩超检查时,医生会对胆囊的形态、大小、结构等进行全面的评估。
2024年应征公民体检标准表
2024年应征公民体检标准表随着2024年的到来,我国应征公民体检标准迎来了一定程度的调整。
每年的体检标准都是国家对青年人身体素质的基本要求,也是选拔国防建设人才的重要依据。
为了帮助广大青年了解并顺利通过体检,本文将详细解析2024年应征公民体检标准,并提供一些建议。
一、体检标准的主要变化与过去相比,2024年的体检标准在部分项目上有所调整。
首先,身高标准有所提高,男性和女性的身高要求分别提高了2厘米和1厘米。
其次,体重标准也有所放宽,对身体质量指数(BMI)的要求不再那么严格。
此外,视力标准也有所提高,对于近视眼的宽容度有所增加。
二、具体项目解析1.身高:男性不低于162厘米,女性不低于158厘米。
与过去相比,提高了2厘米。
2.体重: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计算公式:身高(厘米)- 110。
3.视力: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
与过去相比,提高了0.1。
4.体能:1000米跑(男性)不低于3分40秒,800米跑(女性)不低于3分20秒;立定跳远,男性不低于2.0米,女性不低于1.5米。
5.其他项目:如血压、心率、血常规、尿常规等,均有一定的调整。
三、体检标准对青年人的启示面对新的体检标准,青年人应积极调整自己的生活作息和锻炼方式。
首先,要保持良好的作息,确保充足的睡眠。
其次,要合理安排饮食,注重营养均衡,避免暴饮暴食。
此外,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素质,特别是对于视力、体能等方面的锻炼。
四、结论2024年应征公民体检标准已经出炉,广大青年应关注新的体检标准,为自己的身体做好准备。
只有通过严格的体检,才能为国家国防建设贡献力量。
2023年兵检b超标准
2023年兵检b超标准2023年兵检B超标准是指在2023年兵检过程中使用的B超检查指标和标准。
B超作为一种无创性、非放射性的检查方法,广泛应用于医学领域,特别是在兵检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2023年兵检B超标准的详细内容。
一、B超检查概述B超检查是一种利用超声波原理对机体进行检查的方法,通过超声波的传播、反射和散射等现象来获取有关器官和组织的图像信息。
相比于传统的X光检查,B超检查无辐射、安全性高,特别适合用于兵检中对士兵的器官和组织进行检查。
二、2023年兵检B超标准1. 心脏B超指标:2023年兵检B超标准要求对士兵的心脏进行检查,主要包括心脏尺寸、心功能等指标的测量。
其中,心脏尺寸包括左心室舒张末内径(LVIDd)和左心室收缩末内径(LVIDs),心功能包括心脏收缩功能(LVEF)等。
2. 肝脏B超指标:肝脏是人体内的最大实质性器官之一,2023年兵检B超标准要求对士兵的肝脏进行检查,主要包括肝脏形态、大小、结构和血流情况等指标的评估。
3. 脾脏B超指标:脾脏是人体中的一个重要淋巴系统器官,2023年兵检B超标准要求对士兵的脾脏进行检查,主要包括脾脏大小、形态、内部结构和血流情况等指标的观察。
4. 肾脏B超指标:肾脏是体内重要的排泄器官,2023年兵检B超标准要求对士兵的肾脏进行检查,主要包括肾脏大小、形态、内部结构和血流情况等指标的测量。
5. 胆囊、胰腺和甲状腺B超指标:除了上述器官外,2023年兵检B 超标准还要求对士兵的胆囊、胰腺和甲状腺进行检查,主要包括其大小、形态和结构等指标的观察。
三、兵检B超标准的意义和作用2023年兵检B超标准的实施不仅可以帮助检测士兵的身体健康状况,还可以发现一些早期病变或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干预和治疗,以保障兵员的身体健康。
通过B超检查,可以发现一些心脏疾病、肝脏病变、肾脏异常等情况,实现早期预防和治疗。
四、兵检B超标准的实施与管理为了确保2023年兵检B超标准的准确性和科学性,需要建立完善的实施和管理机制。
最新入伍体检标准
最新入伍体检标准最新入伍体检标准是根据国家军队建设的需要和医学科学的发展而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的。
入伍体检是对即将加入军队的新兵进行的一项重要程序,其目的是为了筛查身体健康状况,保证军队的整体战斗力和士兵的身体健康。
下面将详细介绍最新入伍体检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入伍体检的项目包括身体测量、生理功能检查、实验室检查和器械检查等。
身体测量主要包括身高、体重、胸围、腰围等指标的测量,以及骨龄的评估。
生理功能检查包括心电图、肺功能、视力、听力等项目。
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方面的检查。
器械检查主要包括X光、B超等检查项目。
其次,最新入伍体检标准对各项指标都有具体的要求。
比如,对于身高体重指标,一般要求男性士兵的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性士兵的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要求在一定范围内,不得超出标准体重的20%。
对于心电图、肺功能等项目,也有详细的标准和要求,以保证士兵的身体健康和生理功能的正常。
再次,入伍体检标准还对一些特殊情况进行了特别规定。
比如,对于近视、色盲、色弱等视力问题,有具体的标准和要求;对于一些慢性病、传染病,也有相应的规定。
这些规定都是为了保证士兵在服役期间能够胜任各项任务,保证军队的整体战斗力。
最后,入伍体检标准的不断完善和调整是与时俱进的体现。
随着医学科学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入伍体检标准也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
只有不断更新标准,才能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需要,保证军队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综上所述,最新入伍体检标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军队建设的大局。
只有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要求,才能保证入伍士兵的身体健康和军队的整体战斗力。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不断完善和调整入伍体检标准,为军队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最新入伍军检细则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国防部颁发了新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经国家卫生部、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批准,国防部征兵办公室重新印发了《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
《标准》和《办法》将在今冬征兵中实施。
为让各级了解有关新《标准》主要内容,现对一些新修改内容作一解析。
修订后的《标准》共分7大类45条,在原《标准》基础上,新增加了1大类、6项条款,对原《标准》的30项条款作了修改。
修改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增加了辅助检查类内容。
考虑到心脏疾病、血液系统疾病、结核病、泌尿系统炎症、肾脏疾病、各类寄生虫病等对部队建设影响比较大,在肝功化验检查的基础上,增加了血、尿常规检查和有选择的进行粪常规、心电图检查,并将上述检查统一归类为辅助检查类。
二是调整了部分生理指标、身体缺陷及轻微疾病的检查标准。
鉴于我国应征青年身高普遍提高的实际,男性青年身高由过去的160厘米调整为162厘米,女性青年由过去的158厘米调整为160厘米;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体重计算方法,分别界定男性、女性体重上下限;降低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视力标准,由过去的4.9(左)、4.8(右)放宽到4.8、4.6;对舒张压标准、心率下限、坦克乘员的身高上限等适当放宽,限定了潜艇、水面舰艇人员的身高;对不影响功能和正常训练的健鞘疾病、轻度肛裂、单纯内外痔疮、龋齿、轻度牙周炎、轻度非特异性生殖系统急性炎症、轻度慢性胃肠疾病等列入合格范围。
三是严格了器质性病变和影响部队群体健康疾病的标准。
对患有高血压病、心脏功能障碍和易造成咯血、气胸的肺部疾病的青年,进行了严格控制,具有上述病症的一律视为体检不合格;对难以治愈的乙(丙)型肝炎、流行性出血热、生殖器疱疹等影响部队群体健康的疾病,列入了必检项目;鉴于近年来个别地区吸毒现象的情况,增加了部分地区进行吸毒检测项目。
四是提高了特勤人员的检查标准。
对空降兵脊柱、四肢功能、上下肢长度、下肢血管病变和泌尿生殖系统的检查,从严界定了合格范围;考虑到潜水员、潜艇人员水下训练、逃生作业的特殊环境,对其心脏、血压、血管、脊柱、鼻腔、牙齿等方面做了严格规定。
最新《征兵体检标准》-兵检脾脏标准
令狐采学创作2018年最新《征兵体检标准》令狄采学第一章外科第一条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o 第三条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四条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UI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乳腺肿瘤,不合格。
单纯性甲状腺肿,条件兵不合格。
第五条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F列情况合格:令狐采学创作(-)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线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条件兵除外);(三)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四)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仅陆勤人员);(五)轻度胸廓畸形(条件兵除外)。
第六条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七条下蹲不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髀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 (条件兵超过4cm),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轻度下蹲不全(膝后夹角=45度),除条件兵外合格。
第八条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 重度皱裂症,不合格。
第九条恶性肿瘤,面颈部长径超过Icon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部位长径超过3cm的良性肿瘤、肿,或虽未超出前述规定但影响功能和训练的,不合格。
第十条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令狐采学创作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第十一条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兵检脾脏标准
兵检脾脏标准
检查脾脏的主要标准:
1. 大小检查:要求脾脏大小适中,质地均匀、周围有规则线缘,表面连畅,大小符合正常人群中95%;
2. 表面触诊:触诊时表面平整光滑,有一定的弹性和规律性;
3. 僵硬性检查:用双手把脾脏周围的线缘压紧,如有僵硬症状则不符合正常情况;
4. 痛性检查:用双手把脾脏微微挤压,按压过程中如出现痛感,则说明不符合正常情况;
5. 位置及脾门检查:检查脾脏在腹腔内的位置是否正确,腹壁完整,脾门位置正常,周围没有肿块等情况;
6. 血管检查:正常脾脏表面呈现侧弯的脉络,及其中的动脉和静脉,有无异常搏动;
7. 脾功能检查:血液化验中检查脾功能,以正常值为准。
兵检脾脏的标准有以上7点,把握脾脏健康状况有利于预防和早期发现病变,避免疾病加重,早日实现健康生活。
脾脏是机体内重要的经络器官,也是体内智
能组织和免疫系统的主要组织,调节各种体液代谢平衡及免疫机能、抵抗病毒入侵等。
保持脾脏活力的有效方法有许多,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和饮食习惯,促进体内新陈代谢,增强体质。
1. 保持心情愉悦:生活中要尽量避免心理的压力,保持心情愉悦,有助于调节脾脏的功能;
2. 加强锻炼:恰当的运动锻炼有助于增强脾胃的功能;
3. 健康的饮食习惯:要保证饮食营养均衡,少吃油腻、辛辣、难消化的食物,多食用清淡、清洁、富含维生素的蔬菜类、水果类、谷物类等;
4. 合理使用药物:过量使用药物会影响脾胃的功能,要避免药物过量。
通过以上几条建议,可以有效地保持脾脏的功能,避免脾脏的疾病,从而达到增强机体免疫力、增强体质的目的,获得健康的体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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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最新《征兵体检标准》令狐采学第一章外科第一条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二)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第三条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四条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乳腺肿瘤,不合格。
单纯性甲状腺肿,条件兵不合格。
第五条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一)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二)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线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条件兵除外);(三)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四)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仅陆勤人员);(五)轻度胸廓畸形(条件兵除外)。
第六条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七条下蹲不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条件兵超过4cm),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轻度下蹲不全(膝后夹角≤45度),除条件兵外合格。
第八条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九条恶性肿瘤,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部位长径超过3cm的良性肿瘤、囊肿,或虽未超出前述规定但影响功能和训练的,不合格。
第十条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第十一条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第十二条脉管炎,动脉瘤,中、重度下肢静脉曲张和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条件兵不合格。
第十三条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肛旁脓肿,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一)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二)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1年以上,无后遗症;(三)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8cm以下的混合痔。
第十四条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单睾,隐睾及其术后,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一)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条件兵除外);(二)无自觉症状的睾丸鞘膜积液,包括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1倍(条件兵除外);(三)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1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四)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数量在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5cm以下;(五)包茎、包皮过长(条件兵除外);(六)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
第十五条重度腋臭,不合格。
轻度腋臭,条件兵不合格。
第十六条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泛发性湿疹,慢性荨麻疹,泛发性神经性皮炎,银屑病,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血管痣、色素痣、胎痣和白癜风,其他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
多发性毛囊炎,皮肤对刺激物过敏或有接触性皮炎史,手足部位近3年连续发生冻疮,条件兵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一)单发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长径在3cm以下;(二)股癣,手(足)癣,甲(指、趾)癣,躯干花斑癣;(三)身体其他部位白癜风不超过2处,每处长径在3cm以下。
第十七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以及其他性传播疾病,不合格。
第二章内科第十八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收缩压≥90 mmHg,<140 mmHg;(二)舒张压≥60 mmHg,<90 mmHg。
第十九条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二)心率50~59次/分或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条件兵除外)。
第二十条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右位心脏,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一)听诊发现心律不齐、心脏收缩期杂音的,经检查系生理性(条件兵除外);(二)直立性低血压、周围血管舒缩障碍(仅陆勤人员)。
第二十一条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大泡,气胸及气胸史,以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触及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左肋缘下未触及脾脏,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二)既往因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现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第二十三条泌尿、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免疫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流行性出血热,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黑热病,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以及其他传染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一)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后2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二)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肾结核、腹膜结核,临床治愈后3年无复发(条件兵除外);(三)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四)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性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治愈2年以上,无后遗症;(五)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第二十五条癫痫,以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精神分裂症,转换性障碍,分离性障碍,抑郁症,躁狂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人格障碍,应激障碍,睡眠障碍,进食障碍,精神发育迟滞,遗尿症,以及其他精神类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三章耳鼻咽喉科第二十八条听力测定双侧耳语均低于5m,不合格。
一侧耳语5m、另一侧不低于3m,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九条眩晕病,不合格。
第三十条耳廓明显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合格。
轻度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轻度耳霉菌病,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一条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以及其他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
鼓膜中度以上内陷,鼓膜瘢痕或钙化斑超过鼓膜的1/3,咽鼓管通气功能、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不良,咽鼓管咽口或周围淋巴样组织增生,条件兵不合格。
鼓膜内陷、粘连、萎缩、瘢痕、钙化斑,条件兵合格。
第三十二条嗅觉丧失,不合格。
嗅觉迟钝,条件兵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鼻中隔穿孔,鼻畸形,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重度鼻粘膜糜烂,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以及其他影响鼻功能的慢性鼻病,不合格。
严重变应性鼻炎,肥厚性鼻炎,慢性鼻窦炎,严重鼻中隔偏曲,条件兵不合格。
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轻度萎缩性鼻炎,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四条超过Ⅱ度肿大的慢性扁桃体炎,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不合格。
第四章眼科第三十五条右眼裸眼视力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三十六条色弱,色盲,不合格。
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七条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伸入角膜不超过2mm的假性翼状胬肉,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八条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不合格。
15度以内的共同性内、外斜视,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九条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不影响视力的角膜云翳,合格。
第四十条晶状体、玻璃体、视网膜、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以及青光眼,不合格。
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合格。
第五章口腔科第四十一条深度龋齿超过3个,缺齿超过2个(经正畸治疗拔除、牙列整齐的除外),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重度牙周炎,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唇裂术后明显瘢痕,不合格。
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的龋齿、缺齿,合格。
第四十二条中度以上氟斑牙及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缺失,超牙合超过0.5cm,开牙合超过0.3cm,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牙合,反牙合,牙列不齐,重度牙龈炎,中度牙周炎,条件兵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一)上下颌左右尖牙、双尖牙咬合相距0.3cm以内;(二)切牙缺失1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重叠;(四)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牙合,无其他体征;(五)错牙合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
第四十三条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第六章妇科第四十四条闭经,严重痛经,子宫不规则出血,功能性子宫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不合格。
第四十五条内外生殖器畸形或缺陷,不合格。
第四十六条急、慢性盆腔炎,盆腔肿物,不合格。
第四十七条霉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不合格。
第四十八条妊娠,不合格。
第七章辅助检查第四十九条血细胞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血红蛋白:男性130~175g/L,女性115~150g/L;(二)红细胞计数:男性 4.3~5.8×1012/L,女性 3.8~5.1×1012/L;(三)白细胞计数:3.5~9.5×109/L;(四)中性粒细胞百分数:40%~75%;(五)淋巴细胞百分数:20%~50%;(六)血小板计数:125~350×109/L。
血常规检查结果要结合临床及地区差异作出正确结论。
血红蛋白、红细胞数、白细胞总数、白细胞分类、血小板计数稍高或稍低,根据所在地区人体正常值范围,在排除器质性病变的前提下,不作单项淘汰。
第五十条血生化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9~50 U/L,女性7~40U/L;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50 U/L、≤60 U/L,女性>40 U/L、≤50 U/L,应当结合临床物理检查,在排除疾病的情况下,视为合格,但须从严掌握;(二)血清肌酐:酶法:男性59~104μmol/L,女性45~84μmol/L;苦味酸速率法:男性62~115μmol/L,女性53~97μmol/L;苦味酸去蛋白终点法:男性44~133μmol/L,女性70~106μmol/L;(三)血清尿素:2.9~8.2 mmo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