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信托型担保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信托型担保

唐义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

关键词: 信托/担保/信托型担保

内容提要: 正是由于信托与担保物权具有共同的一些属性(如信托受益权和担保物权都具有绝对性、优先性和追及性),信托可以运用于担保;债权人为信托受益人是信托用于担保的一般样式,而在特殊情况下债务人作为信托受益人(如菲律宾的信托收据、让与担保等)。

一、信托与担保物权的共同点

担保法和信托法是民商法体系中两个不同的领域。担保包括人的担保(主要是保证)、物的担保、金钱担保等;信托则和人类的想象力一样丰富,可谓多姿多彩,不可限量。可是,担保物权与信托有着惊人的相同点和相似之处,以至于学界有人将信托受益权视为某种担保权益,或者把信托受益权看作一种他物权。具体地说,担保物权与信托的共同之处有: 第一,无论是担保物权,还是信托受益权,在权利的设定上,都可以由第三人提供特定财产而设定。具体地说,对于担保物权,可由债务人提供特定财产设定,亦可由第三人设定;至于信托,可以由委托人设定自益信托(自己兼受益人),也可以由委托人提供财产并将其转移给受托人,由受益人享有信托财产上利益(这是他益信托的情况)。

第二,担保物与信托财产都具有独立性及物上代位性;与此相关,担保物权具有绝对性、优先性和追及性,而受益人在信托财产上的利益(在通常情况下是受益权)也是具有物权性、优先性和追及性的。其中,关于担保物的独立性,极少有人论述,但实际上这是不言而喻的,因为,一方面,担保物的所有权尽管属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但其所有权已经受到限制,所有权人不得随意处分担保物,所有权人的债权人也不得对担保物申请强制执行;另一方面,担保物权人在其债权清偿期到来之前也不能对担保物变价受偿。

二、债权人为信托受益人:信托用于担保的一般样式

在商业活动中,信托可以被用作一种十分重要的担保债权实现的手段。当一方当事人担心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能力的时候,可以安排这样的信托:交易中交付给对方的任何财产(包括金钱)在双方当事人合同义务履行之前都作为信托财产而持有。

例如,债务人作为委托人将财产转移给信托受托人(有时就是信托担保公司,TitleGuarantyTrustCo.),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受托人即将信托财产作变价处理,以其价款交付给债权人,实现其债权。又如,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财产并将财产权利转移给信托受托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受托人将信托财产作变价处理,以其价款交付给债权人,实现其债权。

在实务中,甚至作为第三人的信托受托人可以分别为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它们分别是信托受益人)提供担保。例如,Choc有限公司是依照英国法律设立的、住所在英国的一家制造"魔术"巧克力棒的公司。该公司打算从A公司购买用于制造"魔术"巧克力棒的糖。A公司是依照古巴法律设立、住所在古巴的一家生产、提炼食糖的股份公司。双方协议A公司每个月交付给Choc公司x吨价值100,000英镑的食糖。然而,两公司以前从未有过交易。Choc公司冒着A公司不交付食糖或所交食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风险。A公司则冒着即使食糖离开了古巴,Choc公司也不依照合同约定付款的风险。因而双方可以就一个信托安排达成协议:由一个第三方作为信托受托人持有货款和食糖的所有权,直到双方均对对方对合同约定义务的履行感到满意为止。这个信托的信托财产将由每月x吨食糖及100,000英镑构成。信托条款可以是:如果Choc公司不支付货款,食糖将由受托人以A公司为受益人而持有,如果Choc公司支付了货款,食糖将由受托人以Choc公司为受益人而持有;与此类似,100,000英镑将作为信托财产为了Choc公司的利益而持有,直到A公司将约定数量和质量的食糖交付给了Choc公司,此

时100,000英镑将以A公司为受益人而持有。[1](P32~33)

三、信托用于担保的具体表现

(一)信托契书

信托契书(TrustDeedorDeedofTrust),也叫信托抵押,是指债务人作为信托委托人将自己的财产通过契书转让给信托受托人,以该信托财产保证债权人实现的一种担保方式。接受信托财产并承担保证责任的信托受托人通常是信托担保公司或与债权人关系较密切的人。当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即信托受益人)有权要求受托人变价处理信托财产,并以变卖所得价款实现债权人的债权。

在美国的很多州,特别是在南部和西部的州,通常采用这种信托方式来担保债权的实现。信托抵押与一般抵押的实质性区别是:信托抵押的受托人拥有直接拍卖的权利,而在一般抵押中,一些州的法律规定抵押权人不能直接拍卖抵押的土地,拍卖必须通过司法程序。这就浪费时间和金钱。一些州法规定允许抵押权人直接拍卖土地的条款是无效的。在此情况下,信托抵押就应运而生。[2](P156~157)

在美国,信托契书这一担保方式可以用于担保债权人人数众多而形成了一个集团的债权。例如,铁路公司要发行债券,它就可以作为委托人与信托担保公司达成协议,将土地或其他不动产转让于受托人,以此担保众多债券持有者的债券权利的实现。如果委托人不按时履行清偿公司债券本息,则受托人拍卖担保物以偿还债券本息。这在日本、韩国称为附担保公司债信托。

这种信托的采用,无论对借款人(发行债券的公司),还是对持有债券的出借人都有多方面的好处。对于借款人的好处还有:专业的受托人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使得借款人免受过于不安的债券持有人任意的法律诉讼的困扰。对于债券持有人而言,其好处则有:第一,专业的受托人可以针对借款人的违约行为作出适当的反应,避免单个债券持有人轻率的、有害的行为;第二,使用受托人,加上必要时召集的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多数人赞成票,可以避免一个持反对意见的人带来的问题;第三,如果要就债权及其担保采取行动,由受托人进行,可以解决费用和通讯方面的问题;第四,信托受托人的存在,可以使债券持有人,无论原始的持有人还是受让的受托人,都平等地享受担保利益;第五,信托的存在,基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用于担保的财产(即信托财产)不受信托受托人破产的影响。[3](P448)

(二)设备信托

设备信托(EquipmentTrust)是以设备的制造商或贩卖商为信托委托人,以信托银行或信托公司为信托受托人,以设备为信托财产,以将设备出售于特定的买受人或在出售前出租于该买受人为信托目的的信托。

在美国,设备信托是铁路部门、航空部门及其他企业经常采用的融资方法。信托银行交付价款给设备的制造商为买方购置设备,买方采分期付款的方式向信托银行交付价金。但设备的所有权由制造商转移给信托银行作为债权担保。企业不支付价金时,信托银行有权取回标的物;企业分期付款结束,信托银行将设备的所有权转移给企业。

在日本,设备信托的操作通常有如下几个步骤:(1)由三方当事人(制造商或销售商、信托银行或信托公司、设备的用户)签订基本协议,规定信托财产,以及出租(出售)的基本事项。该协议是信托协议和出租(出售)协议的前提和依据。(2)信托委托人(即制造商或销售商)与信托受托人(即信托银行或信托公73司)签订信托协议,将作为设备的动产转移给受托人,委托人则从受托人处领取与信托财产(作为设备的动产)的价格相等价的信托受益权证书。(3)受托人与用户签订租卖协议,将信托财产出租给买受人。买受人依据租卖契约取得设备的使用、收益权,同时向信托公司支付租金,而于租赁期满时从信托公司买取该设备,取得其所有权。

(三)信托收据

信托收据(TrustReceiptorTrustLetter)是国际上一种重要的担保方式。大批货物购买人为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