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重点工程环节管控制度
矿务工程管理制度
矿务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对矿务工程的管理,提高矿山生产效率,保障矿山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矿山开采和矿山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认真执行。
第三条矿山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矿山管理,保护环境,确保生产安全。
第四条矿山单位和个人在矿山开采和矿山工程中,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施工、保障质量、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矿山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矿山开采和矿山工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六条矿山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倡导文明施工,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七条矿山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护矿产资源,遵守国家的管理规定,防止资源浪费和破坏。
第二章矿山规划管理第八条矿山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矿山规划,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开采和工程施工。
第九条矿山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矿产资源的调查和评估,科学规划矿山资源的开发利用。
第十条矿山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控制矿产资源的开采量,避免过度开采和资源枯竭。
第十一条矿山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矿山规划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矿山开采和工程施工符合规划要求。
第十二条矿山单位应当建立矿山规划管理制度,明确规划责任和流程,做好规划监督和评估工作。
第三章矿山安全管理第十三条矿山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矿山安全的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四条矿山单位和个人应当制定矿山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第十五条矿山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矿山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矿山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监管机构,加强对矿山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十七条矿山单位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提高自救和互救能力,减少安全事故损失。
第四章矿山环保管理第十八条矿山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矿山环境的保护,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治理工作。
第十九条矿山单位和个人应当开展无害化开采和治理技术研究,减少矿山对环境的破坏。
第二十条矿山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备环境监测设备,监测和评估矿山对环境的影响。
如何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
如何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发表时间:2018-04-28T14:06:46.967Z 来源:《文化研究》2018年第3月作者:武斌[导读] 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是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是有效预防违规违纪行为发生武斌兖矿集团南屯煤矿纪委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是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是有效预防违规违纪行为发生,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从严治党、监督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手段,对矿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重视这方面的工作,并正视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地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是摆在纪检监察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工作中,南屯煤矿紧密结合实际,立足抓源治本,从构筑“不想为”“不可为”“不敢为”三道防线着手,对加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进行认真的思考、探索与实践,为下一步廉洁教育、制度建设和责任追究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坚持区别教育,筑牢“不想为”的思想防线一是适时教育与常规教育相区别。
根据年度制定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规划措施、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按季度、月度计划实施常规教育。
注重在特殊时期、岗位调整时期、敏感时期,把握时机开展适时宣传教育;正所谓“适时的教育最有效”,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在矿电视台播放廉政宣教片,给全矿全体党员干部致一封节日信,做好廉洁过节警示教育,加强舆论监督和营造反腐败促廉政的良好氛围。
二是领导干部与职工群众相区别。
对矿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重点开展了理想信念和道德教育,以典型案例和身边腐败案件进行警示教育,促使他们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
对一般党员,着重抓好依法守法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管理人员上岗任职前,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和反腐倡廉基本知识教育,任职中,及时开展勤政廉政教育等。
三是重点岗位与一般岗位相区别。
对于涉及财务、材料、基建、核算等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岗位,以及与矿外单位发生业务往来的特殊岗位,积极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通过加强宣传和引导,认真查找个人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和单位的制度机制风险等,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有效前移预防腐败的关口。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管控体系
煤矿企业应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物资资源投入,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设备、防护用品、应急救援物资等。
3.财力资源保障
煤矿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投入,包括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教育培训等。
十、煤矿安全生产协调与沟通
1.内部协调与沟通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协调与沟通机制,确保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的信息畅通,形成协同高效的安全生产格局。
十三、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与披露
1.信息公开
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公开安全生产信息,包括安全生产政策、安全生产状况、事故情况等,接受社会监督。
2.信息披露
煤矿企业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准确、全面地披露事故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同时积极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十四、煤矿安全生产持续改进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应结合实际生产情况定期修订,确保其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
3.安全生产培训管理
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事故案例分析等。
煤矿企业应加强对矿井空气品质、水质、噪声等环境因素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改善作业环境。
2.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
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环保要求,建设和运行环保设施,确保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3.生态修复与绿化
煤矿企业应实施生态修复和绿化工程,对矿区进行植树造林、土地整治,恢复和改善矿区生态环境。
2.安全宣传教育
金属矿山采掘工程管理制度
金属矿山采掘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金属矿山的采掘工程管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金属矿山的采掘工程管理,包括矿山的规划、设计、建设、生产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金属矿山的采掘工程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依法合规经营。
第四条金属矿山的所有人、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的采掘工程管理制度,保障矿山生产安全。
第五条金属矿山的采掘工程管理应当遵循“节约资源、安全生产、环保节能、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金属矿山应当设立矿山管理部门,负责矿山的规划、设计、建设、生产等工作。
第七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八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保障矿山的正常运转和生产安全。
第九条矿山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矿山的年度生产计划和经营计划,报批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和决策,保障矿山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一条金属矿山应当配备适用的采矿设备和生产设备,确保生产安全和效率。
第十二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障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寿命。
第十三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设备台账和档案,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
第十四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设备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设备检修和更新,及时更新老化设备。
第十六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技能和素质。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金属矿山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矿山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八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设置安全监督岗位和责任部门。
第十九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二十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提高矿山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一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建立安全生产档案。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10.15•【字号】菏政办字〔2024〕42号•【施行日期】2024.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安全监管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菏政办字〔2024〕4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菏泽市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已经2024年9月29日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0月15日菏泽市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推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安委〔2024〕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监管和治理能力的通知》(鲁政办字〔2024〕4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鲁安发〔2024〕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安发〔202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以下措施。
一、强化属地监管责任落实1.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山东能源集团二级单位(山东能源集团鲁西矿业有限公司)和权属煤矿(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煤矿、临沂矿业集团菏泽煤电有限公司郭屯煤矿、山东李楼煤业有限公司、临沂矿业集团菏泽煤电有限公司彭庄煤矿、肥城矿业集团单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单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县属国有煤矿企业(单县丰源实业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
重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重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一、概述工程安全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是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稳定和高效。
重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指导重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重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各个阶段。
二、管理责任1.项目负责人:负责全面协调重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会议,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重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计划和措施,监督安全工作的落实。
3.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4.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5.设计单位:负责编制工程安全设计文件,提出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的设计建议。
6.施工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工程安全。
三、安全管理措施1.安全教育培训:所有参与工程的人员都应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安全规定和操作方法,提高安全意识。
2.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设施,保障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
3.安全检查巡查: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巡查,发现并立即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4.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保障施工人员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应对,减少损失。
5.安全奖惩措施: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重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安全违规行为进行惩戒。
四、安全管理监督1.监理单位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整改不合格项。
2.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重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管理不力的问题。
3.项目管理单位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4.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整个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矿井重点工程管理制度
矿井重点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井重点工程管理,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提高矿井生产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井重点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全部经纬,旨在规范矿井重点工程管理行为,健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依法承建矿井重点工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遵循科学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第四条矿井重点工程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开工建设。
第二章规划设计第五条矿井重点工程在规划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工程周边环境、地质条件、安全生产等因素,综合确定最佳方案。
第六条矿井重点工程的规划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设计图纸必须经过专业审核,确保符合规范。
第七条矿井重点工程规划设计应当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会出现问题,保证工程质量。
第八条矿井重点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并认真履行设计任务,确保设计质量。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九条矿井重点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禁止擅自修改。
第十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门的安全监测设备,保障施工安全,避免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必须配备合格的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工程需求,配备必要的机械设备和工具,保障施工进度。
第四章质量验收第十三条矿井重点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质量验收必须由专业验收机构进行,验收结果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第十五条质量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或交付使用。
第五章安全生产第十六条矿井重点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生产方案,明确安全措施,保障工人安全生产。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业的安全生产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工人安全意识。
第六章管理责任第十九条矿井重点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监督全过程,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煤矿重大风险管控措施
煤矿重大风险管控措施(一)瓦斯管理1、瓦斯检查:(1)瓦斯员要严格执行定点、定时巡回检查瓦斯制度、持证上岗制度和井下交接班制度,瓦斯员要作好记录和汇报,严禁空班漏检,发现瓦斯超限,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各级领导、各单位跟班干部、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瓦检员、安全员等工种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多功能气体检测仪,随时检查所在地区的瓦斯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
(3)采掘工作而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每班2次:(4)永久密闭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
2、执行各项瓦斯管理措施:严格执行“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投人到位、学习到位、落实到位,建立“通坚持以风定产,井下所有采掘面、硐室必须按规程及配风计划要求配风,保证井下各工作点有足够的风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3、矿井通风可靠、风量稳定(1)优化巷道布置,认真搞好通风工作,确保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独立通风。
力求通风系统简单,确保进风流与回风流在发生瓦斯爆炸时不发生短路。
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合理:坚持以风定产,井下所有采掘面、碉室必须按规程及配风计划要求配风,保证井下各工作点有足够的风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2)井下所有的风门、挡风墙,密闭、风窗等通风设施必须按照质量标准构筑,并定期检查维修、减少漏风,井下所有的风门必须实现联锁,提高矿井的有效风量率及风流稳定性。
所有井下工作人员应自觉爱护通风设施,防止风流短路。
(3)掘进头配风,局扇及启动装置必须设在进风流中,且距回风口10m以外,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最低风速符合规定,避免出现循环风,局扇的供电电源不得设在本局扇的回风流中。
掘进工作面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并要保证正常使用及主副风机匹配。
风筒末端距工作面的距离要严格符合规定要求。
测风员定期测风,风量、风速如实填写在测风牌板。
石门揭煤过程管控制度范本
石门揭煤过程管控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石门揭煤过程的安全和高效进行,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适用于石门揭煤的全部工作环节。
二、术语定义1. 石门揭煤:指矿井中由于煤层下沉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石门垮塌,需要进行揭煤作业的情况。
2. 管控制度:指为了达到某一特定目标而制定的规则和程序,用于管理和控制特定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效率等方面。
三、责任分工1. 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审查石门揭煤过程的管控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和评估。
2. 班组长:负责组织和指导石门揭煤作业,并确保遵守相关制度和规定。
3. 工人:负责执行石门揭煤作业,并按照制度和规定进行操作。
四、操作规程1. 前期准备:(1)确保揭煤场地的安全,排除周围的障碍物。
(2)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掌握揭煤作业的要求和技巧。
(3)准备好所需的工具和设备,检查其完好性和安全性。
2. 揭煤操作:(1)在揭煤前,应先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没有明显的安全隐患。
(2)确认揭煤工作面的范围和情况,制定合理的揭煤方案。
(3)组织人员按照揭煤方案进行作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4)在揭煤过程中,应及时清理掉落的石块和煤屑,保持作业场地整洁。
3. 安全防范:(1)在揭煤作业过程中,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严格执行用电安全制度,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
(3)加强防尘防爆措施,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4. 事故处理:(1)车辆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
(2)火灾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灭火措施,确保人员撤离安全,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
五、记录和报告在石门揭煤过程中,需要进行记录和报告,以备历史参考和事故处理。
具体要求如下:1. 班组长应每日做好石门揭煤作业记录,包括作业时间、人员、设备使用情况等。
2. 出现重大事故、事故隐患和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并进行记录。
采掘区队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采掘区队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采掘区队的工程质量管理活动。
2. 采掘区队必须遵守本制度,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要求执行作业,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二、组织管理1. 成立以区队长为首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2.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质量责任,实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3. 定期组织工程质量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作业规划与设计1. 根据矿产资源赋存情况和开采技术条件,合理编制作业计划和设计方案。
2. 严格执行作业设计方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或作业方法。
3. 对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地质变化等异常情况,及时调整作业计划和设计方案。
四、施工质量控制1. 施工前,应对作业环境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作业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2. 施工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使用合格的设备和材料,确保施工质量。
3. 施工后,对完成的工程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必须返工整改。
五、监督检查与考核1. 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工程质量进行量化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员工的绩效挂钩。
3. 鼓励员工参与质量改进活动,对提出有效改进措施的员工给予奖励。
六、应急管理1. 制定工程质量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3.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时,按照预案迅速响应,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七、记录与报告1. 建立完整的工程质量管理记录系统,详细记录工程施工的各项数据和信息。
2. 定期编制工程质量报告,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工程质量管理情况。
3. 对外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反馈整改结果。
八、持续改进1. 定期对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2. 鼓励创新思维,不断探索和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提升工程质量。
煤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范本(2篇)
煤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绪论1.1 引言煤矿工程质量管理是保障矿井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的重要手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发展影响。
为规范煤矿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效益和经济效果,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煤矿建设、改造和拓展等工程项目。
1.2 目的和意义本办法的目的在于明确煤矿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加强对煤矿工程质量管理的监督和检查,提高煤矿工程质量,确保矿井安全运营。
第二章工程项目质量管理2.1 工程项目质量计划编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技术要求,编制详细的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包括目标、任务、责任和控制措施等内容,确保工程质量管理有序进行。
2.2 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成立专业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明确各级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配备合适的检测设备和人员,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3 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查建立有效的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查制度,对各个施工阶段进行全程、全面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工程质量问题,确保质量达标。
2.4 工程质量记录和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的工程质量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详细记录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质量管理情况,确保工程质量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施工工艺和设备管理3.1 施工工艺选择和管理根据工程项目的要求和施工条件,选择适当的施工工艺,制定施工方案,并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确保施工工艺的正确实施。
3.2 设备选型和管理根据工程项目的要求,合理选择施工设备,确保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质量能满足施工需要。
建立设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护记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施工现场管理4.1 劳动力管理建立健全的劳动力管理制度,确保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劳动力的素质和工作质量。
4.2 施工材料和构件管理建立完善的材料采购和管理制度,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和配送准确无误。
对各个施工构件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确保构件的质量和安全性。
井巷工程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井巷工程是矿山施工的重要环节,合理的管理制度能够有效保障井巷工程的进度、质量和安全。
为了规范井巷工程管理工作,提高井巷工程建设效率,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井巷工程管理机构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架构,包括井巷工程主管部门、技术部门、安全监督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等。
各部门间应建立有效的沟通协作机制,确保工程管理的顺畅进行。
三、项目立项1. 在井巷工程项目立项过程中,需充分考虑项目可行性,编制详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工程目标、范围、投资、风险等关键要素。
2. 对于井巷工程项目立项要求必须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四、设计管理1. 井巷工程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2. 设计部门应建立设计审查机制,确保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设计文件的审批需由项目负责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五、施工管理1. 施工前需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计划,确定施工队伍,分工合作,确保施工进度。
2. 施工过程中需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3. 施工结束后需进行验收和归档,形成完整的施工档案。
六、质量管理1. 对于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2. 施工中需建立质量检查机制,对施工过程进行现场检查,并进行记录。
3. 完工后需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使用。
如有质量问题需及时整改。
七、安全管理1. 井巷工程施工中需遵守相关安全规程,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工人安全生产。
2. 露天作业需加强现场防护设施的建设,确保作业安全。
3. 对于施工现场的危险源需进行排查与控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八、环保管理1. 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需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 施工现场需建立环境检测机制,监测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3. 施工结束后需进行环境修复,确保施工后环境的整治和恢复。
矿井重点工程环节管控制度
矿井重点工程环节管控制度矿山重点工程是指在矿山建设过程中,对于涉及生产、安全、环保等关键领域的一类工程,是矿山施工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针对这些工程,需要建立矿井重点工程环节管控制度,以确保工程全过程的质量和安全。
首先,矿井重点工程环节管控制度应当建立完善的手续和审查机制。
在工程开展之前,需要对其进行全面调查、勘探和评估。
这一过程中,需要查明工程的实施风险和潜在问题,并对工程实现的可行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
如确保项目投资回报率、安全性、可持续性,并评估项目的环保效益等。
其次,矿井重点工程环节管控制度需要制定科学的程序和标准。
在工程实施时,必须按照标准程序进行,包括工序控制、质量标准、安全标准和环保标准等。
通过建立标准操作规程,确保工程从建设初期到竣工验收都能够依照标准进行,从而避免差错和问题的发生。
再次,矿井重点工程环节管控制度需要加强工程质量控制。
工程过程中,需要对所有工序进行精细化管理和全程控制,实现质量与进度的协调,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质量问题。
同时,还需要对工程环节中的数据、材料、设备等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和验收,确保工程实现质量标准要求。
最后,矿井重点工程环节管控制度还需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环保和其他重要工序的管控措施。
打造一套完善的就生产安全、环境文明、公共关系、物资管理等相关问题的管控方案。
保证在加强生产的同时,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以及环保问题的有效解决。
总之,矿井重点工程是矿山建设过程中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建立科学规范的矿井重点工程环节管控制度,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
这种管控制度必须从工程全生命周期中进行全面、准确和周密的工作,从计划、勘测、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方面,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并为矿山安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矿井重点工程环节管控制度
矿井重点工程环节管控制度在矿山开采过程中,有许多重点工程环节需要进行管控,以确保矿山安全和生产效率。
这些环节包括矿井通风、矿井支护、矿山运输等等。
本文将详细介绍矿井重点工程环节的管控制度。
一、矿井通风管控制度矿井通风是矿山安全的重要保障,其管控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通风系统规划:矿井应根据地质条件和生产要求,合理规划通风系统,并按照规划进行建设和改造。
2. 矿井通风参数监测:通风系统应配备相应的监测设备,实时监测矿井通风参数,如氧浓度、二氧化碳浓度、风速等,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3. 矿井通风模拟分析:通过通风模拟软件,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模拟分析,准确评估通风效果,并及时调整通风系统。
4. 通风设备维护:通风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5. 通风系统应急预案:矿井应制定通风系统应急预案,当发生通风事故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二、矿井支护管控制度矿井支护是保障矿山安全的重要环节,其管控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支护设计:矿井支护应按照地质条件和采矿方法,进行科学的设计,确保支护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支护设备选型:根据矿井地质条件和支护要求,选择合适的支护设备,并确保设备的质量和使用期限。
3. 支护施工作业管理:支护施工作业应按照标准化操作程序进行,并定期对施工作业进行检查和验收。
4. 支护巡视检查:矿井应建立支护巡视检查制度,定期对支护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5. 支护技术培训:矿井应定期组织支护技术培训,提高矿工的支护技术水平,增强安全意识。
三、矿山运输管控制度矿山运输是矿山生产的重要环节,其管控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运输设备管理:矿山应对运输设备进行管理,包括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运输线路规划:矿山应合理规划运输路线,确保运输的高效性和安全性。
3. 运输人员培训:矿山应对运输人员进行培训,包括驾驶技术、运输安全知识等,提高运输人员的素质水平。
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
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全面辨识、评估、管控矿井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以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一)成立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组长:矿长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副组长:党支部书记、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风副矿长、安全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运输副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采掘副总工程师成员:各职能科室科长、各生产队组长(二)安全科为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管理部门。
(三)领导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安全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
- 1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体系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工作小组负责领导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运行,负责人、财、物等各种资源的配置和保障,督促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规定、行业标准等,检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一)矿长职责1. 矿长是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全面负责;2. 每年底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区队负责人开展下一年度安全风险辨识,重点对井工煤矿瓦斯、水、火、煤尘、顶板、冲击地压及提升运输系统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及时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建立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将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确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指导和完善下一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列出年度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并在划定为重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3. 矿井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山西省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组织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区队负责人开展 1 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 2 -4. 负责组织实施年度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保证管控措施的人员、技术及资金有保障;5. 每月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一次检查分析,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并明确责任分工;6. 执行煤矿领导带班制度,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安排相关人员及时整改。
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管理制度
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管理活动,提高井巷施工质量,保障生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矿山安全规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管理活动。
第三条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证人员安全,环境安全和生产安全。
第四条金属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井巷工程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五条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井巷施工的安全、环保和质量。
第二章井巷工程前期准备第六条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对井巷施工前的地质勘察和设计进行审核,并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七条井巷工程施工前要对相关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八条井巷工程施工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掌握施工流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九条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管理部门要制定施工计划和施工进度表,按要求进行施工。
第三章井巷工程施工第十条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井巷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第十一条井巷工程施工中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禁止违章施工。
第十二条井巷工程施工中要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做到“五老八不五净”。
第十三条井巷工程施工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措施,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第四章井巷工程验收第十四条井巷工程竣工后应当进行工程验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验收。
第十五条井巷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需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井巷工程验收后要做好工程档案整理工作,保留好工程资料。
第五章井巷工程安全管理第十七条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管理部门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查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八条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并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金属矿山企业要加强对井巷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第六章井巷工程质量管理第二十条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井巷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
矿建工程制度
矿建工程制度一、矿建工程制度的内容1. 矿山规划与设计制度矿山规划与设计制度主要包括矿山选址、规划设计、土地利用等方面的规定。
在建设前,矿山企业必须进行矿山规划,确定矿山选址和规划设计方案,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规划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保障矿山建设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2. 矿山建设管理制度矿山建设管理制度是指在矿山建设过程中,对施工单位和建设工程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规定。
矿山企业必须根据施工方案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 矿山生产管理制度矿山生产管理制度包括生产组织、作业安全、设备管理、人员培训等方面的规定。
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保障生产作业的安全和高效,提高生产效益。
4. 矿山安全管理制度矿山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矿山生产安全的重要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
矿山企业必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矿山生产安全。
5. 矿山环保管理制度矿山环保管理制度是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的重要制度,包括对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进行管理和控制。
矿山企业必须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保障矿山生产过程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6. 矿山人员管理制度矿山人员管理制度包括用工制度、岗位职责、培训与考核等内容,对矿山企业的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确保人员素质和工作效率。
二、矿建工程制度的重要性1. 保障安全生产矿山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安全生产是矿山企业的首要任务。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安全。
2. 提高生产效率矿山建设和生产涉及多个环节,需要各个环节紧密配合,保障生产的连续性和高效率。
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可以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3. 保护环境矿山开采和生产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保护环境,减少矿山对环境的影响,矿山企业必须建立环保管理制度,对环境污染进行控制。
重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重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重点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施工质量,形成健康、良性的工程建设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重点工程项目。
重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高层建筑、大型工业厂房、桥梁隧道等项目。
第三条本单位领导层要高度重视重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将其作为重要工作任务,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程序,确保工程安全生产。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单位设立重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重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政策,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审核并指导重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单位设立重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等工作。
第七条本单位设立重点工程安全监督检查组,对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安全生产。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在重点工程的施工前,必须进行项目安全评估,明确各项安全风险点,制定详细的安全预防措施。
第九条所有从事重点工程的员工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取得相关的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合格的安全警示标识,并保持清晰可见,以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第十一条所有从事高空、深坑等危险作业的员工必须佩戴安全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充足的急救设备和应急物资,同时组织定期的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将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安全生产奖惩第十四条对于在重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奖励,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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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重点工程环节管控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要求,进一步明确所属矿井的防突管理重点环节管控责任,特制定矿井防突管理重点环节管控制度。
一、井巷揭煤重点环节管控
1.矿井井巷揭煤工作面距煤层最小法线距离10m(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区域20m)之前,必须立即停止掘进,由矿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探煤钻孔专项设计,探清煤层赋存、测定煤层原始瓦斯含量或瓦斯压力。
钻孔施工期间必须全程视频监控,每班矿必须由技术人员现场负责监督指导及资料收集工作;地质组长必须现场探清煤层赋存情况,通风科科长必须现场按要求测定煤层原始瓦斯含量或瓦斯压力。
责任人:矿总工程师,监督责任人:安全副矿长。
2.探煤钻孔施工达到设计要求后,矿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揭煤地质说明书,矿总工程师负责审批。
责任人:矿总工程师,监督责任人:安全副矿长。
3.根据编制的揭煤地质说明书,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揭煤防突专项设计,揭煤防突专项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规定,揭煤防突专项设计必须报上级部门,由上级技术负责人组织通风、安全、生产技术等业务部门审批。
责任人:上级技术负责人,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