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学校章程
镇川镇中心小学章程
镇川镇中心小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为创建现代化的一流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是一所公立镇级中心小学,承担小学义务教育任务,学制为六年。
第三条学校以“团结、严谨、勤奋、创新”为校训,以“诚信、勤学、励志、文明、创新、奋进”为校风,以“科学、严谨、细致、朴实、善诱、创新”为教风,以“厚德、勤奋、博学、求真、活泼、向上”为学风。
第四条学校建校时间为1915年。
第二章办学宗旨与教育目标第五条办学理念是:德育为首,五育并举,全面发展,学有特长。
具体地讲,学校管理以人为本,教书育人以学生为本;课堂教学以学生为中心,培养人才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宗旨。
学校发展目标是:坚持依法治校、科研兴教的方针,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个性特长的充分、和谐发展,把学校建成具有一流师资、一流管理、一流设施、一流质量的农村示范小学。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第六条学校由榆阳区教育局主管,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根据学校规模按省编制文件规定配置专任教师、工勤人员。
各岗位人员履行规定岗位职责。
第七条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校长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副校长由校长提名经区教育局考察后任用。
第八条根据本镇小学管理特点,学校设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共5名,由校长提出建议名单,经地方政府考察同意后,按规定程序竞聘任命。
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教师聘用合同制、考核奖惩制,一切管理制度均以依法治校为原则。
第十条校长有下列职权:(一)重大事务决策权。
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的决定权。
(二)人事任免使用权。
白浮中心小学学校章程
白浮中心小学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逐步实现教育现代化,为了依法治校,以德立校,质量兴校,科研强校 ,特色荣校,创建具有环境优美、设备先进、管理科学、质量一流;政府放心、社会满意、家长信任、师生热爱的品牌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小学管理规程》,结合学校的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成武县白浮图镇中心小学(以下简称“学校”)。
学校地址:成武县白浮图镇镇政府驻地第三条办学宗旨:为学区内学龄儿童提供充分、均衡、优质的教育。
第四条学校性质:公立完全小学,学制为六年。
第五条办学理念:以“为每个孩子拥有美好的童年服务,为每个孩子拥有幸福的人生奠基”为核心理念,以“团结奋斗,自强不息,永不满足”为学校精神。
第六条办学策略:依法治校以德立校,质量兴校,科研强校 ,特色荣校.第七条学校规模:校园面积19980m²,学校资产约300多万元,办学经费来源于当地政府财政,教学班十七个,学生726名,教职工36名.课程设置语文、数学、英语、品德与社会、美术、音乐、体育、科学、综合实践和信息技术教育等学科。
第八条学校发展愿景:以服务赢信任,以质量求生存,以科研促发展,创建现代名校。
第九条为塑造学校形象,确立学校标志、校训、校风。
第二章行政管理第十条管理体制:学校接受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两级管理。
学校内部管理是以“没有管,只有理;没有管理,只有沟通;没有管理,只有机会。
”为管理理念。
即:管理育人,常规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四大条运行主线;以“目标责任——目标考核——目标奖罚”为管理手段,构建并形成“法治——情治——自治”的管理运行机制。
第十一条学校校长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查后任命产生;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领导责任追究制、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校务公开制、师生奖惩制。
第十二条校长的管理权限与责任。
1.校长管理权限为:重大事务决策权、人事任免决定权、财务基建审批权、自主招生管理权。
整理中心小学学校章程 全面版
柳州市柳江区拉堡中心小学学校章程整理表姓名:职业工种:申请级别:受理机构:填报日期:A4打印/ 修订/ 内容可编辑柳州市柳江区拉堡中心小学学校章程序言柳江区拉堡中心小学原是进德镇槎山小学的一个教学点,始建于1934年,1987年改为柳江区塘头小学,2010年10月提升为乡镇中心小学,更名为柳江区拉堡镇中心小学。
撤县设区后,再次更名为柳江区拉堡中心小学。
校园占地约13320平方米。
学校坚持以“以正育德童蒙养正”为办学理念,以“以德立校育正品人”为办学宗旨,以“字理教化,国学润育”为办学特色。
大力推行素质教育,以教学常规管理为主线,以课堂教学为中心,改进学校管理工作,转变教育观念,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推进学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进程,取得良好成绩。
学校分别荣获:2017-2018年全国啦啦操联赛公开儿童甲组街舞规定动作(2016版)的第二名、花球规定动作(2016版)的第四名;全区义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先进单位;自治区字理课题科研优秀学校;全区信息技术示范校;柳州市学雷锋先进单位;柳州市“讲文明,树新风”先进单位;柳州市督导评估试点工作优秀学校;柳江区“和谐学校”、柳江区师德师风先进学校;柳江区文明单位。
同时,该校还是“柳江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项目学校”。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的管理体制第三章教师和职工第四章学生管理第五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六章学校财产、财务管理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的办学管理行为,依法维护学校、教职工及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全面实施依法治校,促进学校办学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贯彻落实好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教育兴国战略。
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教育法律、部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柳江区拉堡中心小学学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拉堡塘头村上屯167号第三条学校性质:柳江区拉堡中心小学是一所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小学,学制6年。
中心小学学校章程
中心小学学校章程中心小学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促进学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贯彻依法治校精神,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行为习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第三条:学校确定《小树长成挺拔》为校歌,每年举行艺术节,努力加强校园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条:学校确立“全心全意为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服务”的办学理念,明确了“以德立校、依法治校、规范理校、厚实内涵”的办学思路,坚持以“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师资优良、质量满意”为办学目标与办学追求,努力让每一位教师都得到幸福成长,每一位学生都得到全面发展,让学校每一学年都得到点滴进步。
第五条:学校近期目标:狠抓“四个一流”即:一流的管理、一流的设施、一流的师资、一流的质量。
第六条:学校校风为:团结、文明、求知、奋进,教风为:热忱、严谨、细致、求实,学风为:诚实、勤奋、活泼、守纪。
第七条:学校为公立中心小学,学制为六年制。
第八条:确定每年的9月10日为学校成立纪念日。
第二章行政管理第一节校长第九条:学校校长由市教育局聘命。
第十条:学校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第十一条:校长的职责:(一)团结全体教职工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完成上级下达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各项任务。
(二)制订学校工作计划,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工作,向上级及学校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
(三)全面执行学校教学计划、领导和组织教育工作。
(四)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校长的权力:(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行政管理和教学方面的重大问题有决定权。
中小学学校章程
中小学学校章程中小学学校章程是指中小学校为规范学校管理、保障教育教学质量而制定的一份文件,它是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对于学校的运行和发展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下面是一份标准格式的中小学学校章程,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合于本校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及其家长。
第三条本校坚持以德育为中心,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宏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本校秉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注重学生的品德培养、智力开辟、身心健康、审美修养和劳动教育。
第二章学校组织机构第五条本校设立校董事会、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学生工作处、后勤保障处等职能部门。
第六条校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校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第七条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校长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教务处负责教学计划、教材选用、教学评估等教学相关事务。
第九条德育处负责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班级管理、学生考勤等工作。
第十条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的综合管理,包括学生活动组织、学生心理健康辅导等。
第十一条后勤保障处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食堂管理、校园环境卫生等。
第三章学校管理第十二条本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学校的一切工作负总责。
第十三条学校教职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严格履行职责,保证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安全。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教学管理、德育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
第十五条学校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如课程设置、课外活动、实践教学等,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学校注重家校合作,建立家长委员会,加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第四章学生权益保障第十七条学校保障学生的平等受教育权利,不得歧视学生的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
第十八条学校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育资源,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的学生评价制度,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反馈。
中心小学学校章程全面版
中心小学学校章程全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心小学学校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是中心小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以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权益,规范学校管理与运作的基本法规。
第二条中心小学是一所公立小学,依法承担着基础教育的使命。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所有师生和学校工作人员。
第三条学校的指导思想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全面发展为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学校遵循教育公平原则,关注每个学生的个性发展,尊重他们独特的才能,追求卓越。
第五条学校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努力形成积极阳光、向上向善的校园文化氛围。
第二章学校目标第六条本校以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基础为主要目标,致力于实现以下发展目标:(一)坚持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二)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创新意识;(三)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四)培养学生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五)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实现教育质量的持续改善;(六)构建和谐校园,推动家校合作,共同培养优秀人才。
第三章学生权益第七条学校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益,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对学生实施平等、公正、公开的管理。
第八条学生享有:(一)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二)接受学业评价和奖惩的公正;(三)个性发展和自我表现的权利;(四)体验多样化的教育资源和机会的权利;(五)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的权利。
第九条学校为维护学生权益,设立学校学生自治组织,通过学生代表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保障学生权益的实施。
第四章学校管理第十条学校设立由校长、副校长和教育教学、教务、德育、行政等部门组成的领导班子,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运行。
第十一条学校建立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学校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因材施教,提供多样化的学习机会和资源,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十三条学校高度重视德育工作,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习惯,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盱眙县王店中心小学校章程
盱眙县王店中心小学校办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管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以促进人全面发展的教育观念、学生为主体的教学观念、法德治校的管理观念、服务育人的职业观念和经营学校的办学观念武装全体教职工,以科学的发展观统筹指导学校工作,走常规立校、法德治校、质量兴校、科研强校之路,创造和谐的育人氛围和安全、健康、发展的育人环境,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以人为本,办学以教师为本的方针,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发展目标:硬件达标,师资配套,管理规范,质量可靠办学目标:学校是学生健康成长的乐园。
育人目标: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知识、良好的道德习惯素养,遵纪守法,文明和谐。
第三条盱眙县王店中心小学校是公立全日制九年一贯制学校。
小学阶段为六年,初中阶段为三年。
第四条学校校训为:“求真、感恩、知耻、砺行”,校风为:“文明、勤奋、自主、创新”,教风为:“敬业、爱生、务实、求精”,学风为:“乐学、勤读、善问、巧思”,领导作风:“团结勤政,务实高效,廉洁奉公”。
第二章行政管理第五条学校校长由县教育局任命,是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学校行政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决策权。
校长接受县教育局的领导,对县教育局负责,统一领导学校行政工作。
校内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校长有最后决策权。
(二)人事权。
校长有权按程序任免校内中层行政干部,报县教育局批复备案;校长有权根据有关政策选聘教职工,拒绝接受不宜来校工作的人员。
(三)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四)财经权。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依法管理。
中心小学学校章程
.山阳县南宽坪镇中心学校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内部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实施推进素质教育和现代化教育,为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意识。
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办学思想第二条办学思想: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三个面向”为方向,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育人为根本,以学生健康成长、终身受益为宗旨,以培养“五爱、四有”具有创新精神的新人为目标,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教学质量为生命,以安全管理为保障,建设一支适应新课程的教师队伍。
实施制度化、目标性的管理,营造合谐校园。
创设教师爱岗,学生乐学,人民满意的创新型学校。
第三条办学宗旨:以人为本树风范,教研兴校重素质,科学管理创特色,面向未来谋发展。
教育原则:关爱每一个学生,对每一个学生负责,让每一个学生都受到良好的教育。
教育理念:以学生发展为本,对学生终身负责,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让学生在快乐中学习,让学生个性在课堂上飞扬,让学生在课堂充满活力。
第四条办学特色:环境优、基础实、思维活、行为美。
第五条发展目标:创建农村小学现代化素质教育模式,探索农村小学义务教育的发展之路,发展农村寄宿制示范小学。
工作目标:创人民满意教育,办人民满意学校,做人民满意教师,让每位师生心中拥有温馨和谐的校园。
第六条培养目标:培养“五爱、四有”新人,使学生全面发展,身心健康,学会求知,学会做人,学会处事,学会生活,善于创新。
第三章入学与学籍管理第六条根据《教育法》规定,学校招收当年适龄儿童﹙6周岁﹚入学,教学班学生额不超过45人。
第七条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须具备指定医疗单位的证明)报学校批准后,可准其休学。
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
复学时学校可据据实际学习程度征求本人及监护人意见后编入相应的年级。
第八条对特困家庭的学生,学校有责任用多种方式给予照顾或资助。
中心小学学校章程
中心小学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实现公益目标,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是中心小学。
第三条本单位类型是财政补助类。
第四条本单位住所是公路南段西侧。
第五条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7155万元。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县教育和体育局。
第八条本单位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是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本单位领导体制是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十条本单位的宗旨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
第十一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和有关规定,促进基础教育发展;承担实施小学学历教育,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承担学校思想政治和党建工作,确保正确办学方向;抓好安全稳定、党风廉政、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承担教职工选拔培养、考核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聘、继续教育等工作。
第三章党的领导第十二条中共中心小学党支部(简称“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在本单位设立的政治、思想、组织领导机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是本单位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本单位发展方向,决定本单位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
第十三条本单位党委设置党总支书记1人,党委委员共3人。
党总支书记由校长担任。
第十四条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组织对本单位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党章和有关规定,落实管党治党、依法办事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本单位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反腐倡廉建设。
第十五条坚持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本单位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凡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需经党组织集体研究讨论决策。
第十六条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中小学学校章程
中小学学校章程中小学学校章程是中小学校的基本管理规范和行为准则,旨在规范学校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和教育教学活动,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行和教育教学质量。
下面是一份标准格式的中小学学校章程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学校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的性质和任务第二条学校是一所公办中小学校,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承担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任务。
第三章学校的组织结构第三条学校设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学生工作处、后勤保障处等职能部门,校长为学校的行政负责人。
第四章学校的管理制度第四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学校的全面工作负责,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第五章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第五条学校坚持以德育为中心,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推行素质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内外教育教学活动。
第六章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第六条学校注重师资队伍建设,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条件和培训机会,鼓励教师提升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第七章学校的学生管理第七条学校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制度,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加强学生的品德教育和行为规范培养。
第八章学校的家校合作第八条学校积极与家长开展沟通交流,建立健全的家校合作机制,共同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第九章学校的财务管理第九条学校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的合理、规范和透明。
第十章学校的安全管理第十条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问题,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第十一章学校的评估与监督第十一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与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完善自身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十二章附则第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有需要,学校可对本章程进行修改和补充。
以上是一份中小学学校章程的标准格式文本示例,内容和数据仅供参考,实际情况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学校章程的编写应充分考虑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章程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中心小学学校章程全面版
______________ 中心小学学校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第一章学校基本情况第一条为适应现代化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全称为,住所地址为:,邮政编码为:;第三条本校为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
第四条学校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方集镇内适龄儿童。
办学规模为六个年级18 个班级。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第五条【办学宗旨与使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全面加个性发展的优秀公民,使学生学会合作、学会健体、快乐成长。
学校的办学理念是: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为学生终生发展奠定基础。
第六条【学校发展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事业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三个面向”为指导,以学生发展为本,充分挖掘每位师生的潜能,培养具有健全人格和独立个性的受社会认可的现代合格公民,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教师乐教、学生愿学、家长满意、具有地方特色的学校。
第七条【师生发展目标】学生培养目标为:通过加强学生公民素养的培养,引导学生“存善心”、“行善事”、“说好话”、“做好人”,同时有着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心理品质,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保持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成为具有健全人格和独立个性的受社会认可的现代合格公民。
教师发展目标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形成自主的队伍建设。
以激活教师主动和谐发展的内驱力为主要策略,以青年教师发展为重点,努力建设素质优良并具有奉献和创造精神的教师队伍。
第八条【文化精神与办学特色】校训:诚信做人,踏实做事校风:文明勤奋进取和谐教风:乐教善导求实敬业学风:勤学善思求真创新第九条【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科学制订发展规划,健全评价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中小学学校章程模板及范文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的基本行为准则,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员工,以及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相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学校性质与任务第五条学校性质:公立中小学校。
第六条学校任务:1. 实施小学、初中教育,对小学生、初中生进行德、智、体、美等方面的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 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开展社会服务,满足社会对教育的需求。
4. 培养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素质。
三、学校组织机构第七条学校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 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务、教学管理工作。
3. 教研室:负责学校的教研、教学研究工作。
4. 学生工作部: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学生服务等工作。
5. 总务处: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财务管理等工作。
6. 安全保卫处: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师生员工的权利与义务第八条师生员工的权利:1. 教师享有教育教学、学术研究、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社会保障等权利。
2. 学生享有接受教育、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获得资助、参加课外活动、获得安全保障等权利。
第九条师生员工的义务:1. 教师应当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学习,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课外活动。
五、教育教学管理第十条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制定学校课程设置方案,开设各类课程。
第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中小学学校章程
中小学学校章程中小学学校章程是一份规范学校运行和管理的文件,旨在确保学校的正常运作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以下是一份标准格式的中小学学校章程,内容和数据为虚构,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管理,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合于中小学校的各级各类学校。
第三条学校章程是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是学校依法行政、科学管理、保证质量的基础。
第四条学校章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应当遵循法律法规、教育部门的规定,充分听取师生和家长的意见。
第五条学校章程的内容应当与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部门的规定相一致。
第二章学校的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学校的组织形式包括:校长负责制、班主任制、教研组织制、学生会组织制等。
第七条学校设立校长、副校长、教师、辅导员、学生干部等职务,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各级教学管理机构,包括教务处、学生处、教研室等,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评价制度,对教师进行考核和奖惩,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管理制度,包括学生考勤、纪律教育、心理辅导等,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健康成长。
第三章教育教学工作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制定教育教学计划,明确学校的办学目标和教学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组织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研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学习指导,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和辅导服务。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四章学校的安全保障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园安全设施,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五章学校的家校合作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家长会,向家长介绍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学生的学习情况。
千阳县南寨镇中心小学学校章程
千阳县南寨镇中心小学学校章程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内部的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实施素质教育。
本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千阳县南寨镇中心小学学校地址:千阳县南寨镇南寨村第三条学校性质:千阳县全民所有制公办小学第四条办学思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素质教育为核心,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全面发展,把学生培养成为有扎实的基本功、高尚的人格、强健的体魄、鲜明的个性的具有创新精神的二十一世纪新人。
第五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全面育人。
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具有鲜明个性特长的创新精神的二十一世纪新人。
第六条培养目标:使受教育者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
集体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具有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具有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
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常识。
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学会合理锻炼,养护身体的方法,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
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
具有广泛的兴趣和审美情趣。
第七条校训:文明勤奋团结向上第八条校风:爱国自强勤奋文明第九条教风:严谨进取求实创新第十条学风:勤学乐思活泼创新管理体制第十一条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主任、副主任、教师和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学校成立党支部,设书记、支委,全面负责党务工作。
第十三条党支部职责:1、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在学校的贯彻执行,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2、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
3、做好全体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组织政治学习,开展组织活动,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
中小学学校章程范文
中小学学校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管理和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小学校是国家培养人才、社会教育的基础,应遵循科学发展、全面素质教育的方向。
第三条中小学校应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中小学校以学生为本,全面发展学生的潜能,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第二章学校组织第五条中小学校设置校长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实行教育教学负责人负责教学工作。
第六条中小学校设置教务处、德育处、体育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不同方面的工作。
第七条中小学校设班主任、年级主任和部门负责人,协助校长和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八条中小学校设立学生会,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第三章课程第九条中小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原则,优化课程设置,培养学生的多元能力。
第十条中小学校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一条中小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合理安排时间和课程,保证学生的平衡发展。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实行全员育人,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中小学校要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兴趣。
第十四条中小学校要加强家校合作,形成育人合力,全方位关注学生的发展。
第十五条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五章学校管理第十六条中小学校要合理配置资源,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设施,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中小学校要建立有效的评估机制,提升学校的管理和教学水平。
第六章学校文化第十九条中小学校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学生的文化自信和家国情怀。
第二十条中小学校要加强师德和学生的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
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促进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主义意识。
第七章章程修订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学校校务委员会制定,并提交学校教育局备案。
中小学学校章程
中小学学校章程中小学学校章程是学校管理的基本规范和制度,旨在规范学校的组织结构、教育教学活动、学生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运作。
下面是一个标准格式的中小学学校章程的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所有中小学阶段的学生。
第三条学校章程是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必须遵守。
第四条学校章程的修订应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学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学校组织结构第五条学校设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学生工作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
第六条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日常行政管理,协助校长处理学校各项事务。
第七条教务处负责制定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组织教师培训和教学评估工作。
第八条德育处负责学校的德育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德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
第九条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学生社团活动,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第十条后勤处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食堂、宿舍、校园环境等方面的管理和维护。
第三章教育教学活动第十一条学校实行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教育部要求,制定本校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
第十三条学校注重课堂教学,教师应遵守教学纪律,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进度。
第十四条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对学生进行全面管理,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全面素质培养。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学生档案,记录学生的个人信息、学习成绩和表现等情况。
第十七条学校注重学生的行为教育,对违纪违规的学生进行适当的处罚和教育。
第十八条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社团活动和课外拓展,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实践能力。
第五章师资队伍建设第十九条学校注重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培养,提供教师专业发展的机会和平台。
最新中心小学学校章程
最新中心小学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依法治学精神,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常路镇中心小学;学校坐落堂福街1号,是一所全民所有制学校,实施小学义务教育,学制六年。
第三条学校的校风是“尚善至和”;教风是“启善至爱”;学风是“进善至精”。
校训:止于至善。
校庆日:10月16日。
第四条学校办学思想坚持三个方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第五条办学目标:管理科学、质量优秀、设施齐全、环境优雅。
第六条办学规模:教职工基本编制数:76人;基本班级数:27个班;学生数:860人左右;学校预期规模:36个班。
第七条培养目标:育人愿景:开掘善端超越自我育人目标:身健行正业精志远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
教师通过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九条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学校行政领导和管理,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重大问题有决策权,对校内干部的任免有提名权,对教师择优录用和依法实行奖惩,依法对学校经费实行统一领导。
校长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1、坚持学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2、全面主持学校工作,认真实施学校管理,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教师代表大会的监督,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功能,群策群力,办好学校。
第十条学校设副校长、副书记2-3名,协助校长工作,分管学校某一方面工作。
学校设教学管理部、学生发展部、教育科研部、后勤保障部等职能部门。
各职能部门在分管校长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管理本部门人员和开展工作。
教学管理部、教育科研部是校长领导教学工作的主要辅助机构,在校长、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学校教学、教科研工作。
学生发展部是校长领导德育工作的主要辅助机构,在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德育工作。
善福中心小学章程
善福中心小学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学校管理,依法治校,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和校址(一)学校校名:善福中心小学(二)学校校址:善福乡善福村第三条:学校性质:学校属全日制公办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校实施六年制义务教育。
第四条:办学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的“三个面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五条:办学目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完善办学条件,提高师资水平,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把学校办成“德育为首,保证基础,质量见长,全面发展学生综合素质”的特色现代学校。
第六条:学校精神:竞争合作的团结精神,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争创一流的拼搏精神,勇于超越的进取精神,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
第七条:校训: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
校风:宽容、团结、协作、创新。
教风:务实创新、积极进取。
学风:严谨、求实、乐学、善用。
办学思路:团结奋进,以德立校、开拓创新,科研兴校、求真务实,质量强效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八条: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主任、教师。
设置教导处(含教科室)、政教处、总务处、家委会办公室等职能工作机构。
第九条:学校由襄垣县教育局主管。
校长的任职需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善福乡中心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审批、任免或聘任。
第十条:校长是学校的负责人,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依法治校,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校长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规定。
遵循教育规律,提高育人质量。
(二)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的工作计划,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充分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余字乡中心小学学校章程
余字乡中心小学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和正常秩序,加速民主管理和依法治校进程,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名称、地址、性质和办学宗旨第二条学校名称:余字乡中心小学学校地址:余字乡政府北侧第三条学校性质:余字乡全民所有制公办小学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针,以素质教育为核心,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成为有高尚的人格、有扎实的基本功、强健的体魄、鲜明的个性特长,适合社会发展的新人。
校训:勤学守纪创新健美校风:尊师爱生勤奋进取奉献创优教学相长教风:厚德博学严谨求实教有特色因材施教学风:乐学善思自主向上博学多能合作实践第五条培养目标:使受教育者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
具有集体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具有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具有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
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常识。
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学会合理锻炼,养护身体的方法,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
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
具有广泛的兴趣和审美情趣。
学校近期目标是:坚持依法治教,质量兴校的方针,强化学校管理,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实施新课程,积极探索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路子,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优化课堂教学结构,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努力把学校建成有特色、高质量的乡镇中心小学。
第六条确定《校园、校园,我们的乐园》为学校校歌。
第七条确定每年3月10日为学校成立纪念日。
第三章学籍管理制度第八条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招收本乡内年满6周岁儿童入学,实行秋季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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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方集镇中心小学学校章程第一章学校基本情况第一条为适应现代化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全称为安徽省阜南县方集镇中心小学,;住所地址为:方集镇方集居委会,邮政编码为:236303;第三条本校为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
第四条学校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方集镇内适龄儿童。
办学规模为六个年级18个班级。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第五条【办学宗旨与使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全面加个性发展的优秀公民,使学生学会合作、学会健体、快乐成长。
学校的办学理念是: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为学生终生发展奠定基础。
第六条【学校发展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事业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三个面向”为指导,以学生发展为本,充分挖掘每位师生的潜能,培养具有健全人格和独立个性的受社会认可的现代合格公民,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教师乐教、学生愿学、家长满意、具有地方特色的学校。
第七条【师生发展目标】学生培养目标为:通过加强学生公民素养的培养,引导学生“存善心”、“行善事”、“说好话”、“做好人”,同时有着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心理品质,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保持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成为具有健全人格和独立个性的受社会认可的现代合格公民。
教师发展目标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形成自主的队伍建设。
以激活教师主动和谐发展的内驱力为主要策略,以青年教师发展为重点,努力建设素质优良并具有奉献和创造精神的教师队伍。
第八条【文化精神与办学特色】校训:诚信做人,踏实做事校风:文明勤奋进取和谐教风:乐教善导求实敬业学风:勤学善思求真创新第九条【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科学制订发展规划,健全评价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学校管理结构与运行机制第十条【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德育、教学、科研、后勤等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校长职权】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九)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居委会、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二条【党团组织】学校接受中国共产党方集镇中心学校党支部领导,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关工委等组织的作用。
第十三条【工会与教代会制度】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
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权益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中层管理机构】学校设置校长室、教导处、少先队大队部、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各职能部门分块管理、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五条【其他常设机构】学校建立校长办公会议,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建立学术小组,在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制定、项目策划与督导、成果评价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咨询、评议作用;建立家长委员会,促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十六条【信息公开与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学校建立档案室,设立档案员,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
各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七条【平安校园制度】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食卫品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
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十八条【办学监督】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九条【教育教学管理架构】学校建立健全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教研组长负责组织、领导、组织学科组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
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学科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条【德育管理】学校实行精细化的德育管理。
学校坚持全员德育原则,校长全面负责,教师人人参与,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
学校加强学生公民素养的培养,以学生发展为核心,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加强基础道德教育,提高学生文明素养。
通过强化中小学生的基础道德教育,切实推进小公民道德建设;坚持开展礼仪教育,提高学生文明素养。
学校以全面实施素质化教育为抓手,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丰富学生社团文化建设,充分挖掘每位学生的潜能。
第二十一条【班级管理】加强特色班集体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学生自主管理的作用。
班主任要完善班级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激发群体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努力营造班级育人环境,使班集体逐渐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及公认的行为准则,推进班级文化建设。
第二十二条【课程管理】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
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
学校每年举办运动会、文艺汇演、各种比赛等活动。
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科技、艺术、文体培训,开展创造发明活动。
第二十三条【教学管理】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教学组织形式为单式教学。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设置课程。
坚持各项教学常规制度,加强教学管理。
严格按各科教学规范和学校其他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学活动。
着重抓好教学设计和集体备课,建立教师业务档案。
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制度。
学生期末学习成绩评定,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结合。
不按考试成绩、学生名次作为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唯一标准。
加强教材教辅资料管理,严格禁止学生整班订阅教辅材料,倡导教师分层设计校本作业。
作业布置要求做到精选和点评。
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节假日、课余时间不组织集体补课或上课。
严格控制测验次数,每学期末进行统一监测。
完善监测的内容、方法。
第二十四条【课堂管理】教师课堂教学主要功能就是引导学生如何学。
教师的日常教学要以引导学生“学”为出发点。
突出“导”和“学”两个关键字。
导学材料必须具有引导学习和突破问题的功能,要体现出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要让学生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从而生成学生的学习能力。
第二十五条【体育健康教育管理】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
学校通过体育课、大课间活动等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年举办田径运动会。
积极开展冬季长跑运动,让学生在运动中增强身体素质。
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
积极完善卫生工作制度,定期检查校园卫生情况。
加强资金投入,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内实施禁烟。
第二十六条【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学校建立心理辅导站,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兼职教师开展工作。
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学生鲜明的个性特征,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
学校认真开展心理咨询工作,确保对全校师生开放,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人际交往等方面的问题。
并通过个别辅导与跟踪,电话、网络等辅导方式协助学生解决问题。
学校还对全校教师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充分发挥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主题班会等方面特定的团体与个别心理辅导的作用,同时将心理辅导与学科教学相渗透,坚持课堂教学融入学生学习心理理论,在坚持心理活动课的同时将学科教学与心理教育相结合,在学科教学中渗透。
第二十七条【信息技术管理】学校大力提倡电脑、网络、电视、录像等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运用,建立校园网和教学资源库,大力推进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的互动方式的变革,以信息技术为纽带,科学管理学校,规范制度建设、科组建设、创新教研模式、引导教师实践、深化反思机制,从而促进学校及教师教学行为、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
第五章学生管理第二十八条【学生入学】凡被本校招收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学校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秋季始业。
不属学校服务区内的新生,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九条【学生权利】学生享有下列权利:(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三)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