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基准地价内涵表

合集下载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株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12•【字号】株政发[2008]14号•【施行日期】2008.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的通知(株政发〔2008〕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和承载能力不断增强,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建立健全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的行政服务体系,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和调整株洲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湘价函〔2008〕73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规范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方式和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收范围和对象凡在株洲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区新建、改建、扩建商业、住宅和工业类等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均按湘价函〔2008〕73号文件规定的征收方式和标准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征收环节根据湘价函〔2008〕73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继续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建手续时收取。

三、征收方式及标准征收方式由原按住宅、非住宅两类标准征收改为按用地类型和土地级别征收。

用地类型和土地级别按《株洲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株政发〔2003〕22号)核定(今后如调整,按调整后的方案执行)。

征收标准按湘价函〔2008〕73号文件执行(详见下表)。

株洲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元/四、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一)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城市土地类型及级别划分的管理,并将变更情况及时反馈给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及市政务中心。

(二)市规划局、高新区建设局要加强规划容积率的管理,原则上容积率一经批准,不予调整。

湖南省国有建设用地省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实践与探索

湖南省国有建设用地省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实践与探索

湖南省国有建设用地省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实践与探索作者:黄翔王鹏崔宇苏调红来源:《国土资源导刊》2023年第04期引用格式:黄翔,王鹏,崔宇,等.湖南省国有建设用地省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实践与探索[J].国土资源导刊,2023,20(04):99-103.Reference format:Huang Xiang,Wang Peng,Cui Yu,et al.Practice and exploration of provincial inventory price system for state-owned construction land in Hunan province[J].Land & Resources Herald,2023,20(04):99-103.摘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是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从“有多少”过渡到“值多少”的关键。

本文以国有建设用地省级价格体系建设为例,就其清查价格体系建设面临的修正、平衡、参照、全覆盖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城区分级、乡镇分等”的省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思路。

关键词: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国有建设用地;价格体系;湖南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5603(2023)01-99-05Practice and Exploration of Provincial Inventory Price System for State-owned Construction Land in Hunan ProvinceHuang Xiang,Wang Peng,Cui Yu,Su Tiaohong(Hunan Wanyuan Land Real Estate Evaluation and Mapping Co., Ltd, Changsha Hunan 410004)Abstract:The price system of national natural resource assets inventory is the key to the transition from "quantity"to "value". Taking the state-owned construction land as an exampl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blem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its inventory price system, such as correction,balance, reference and full coverage, and puts forward the construction idea of provincial inventory price system of "city classification, township gradation".Keywords:national natural resources assets inventory; the State-owned construction land; price system; Hunan0 引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先后做出了一系列重要的决策部署,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以及产权制度改革等重要制度安排方面都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编制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及指标说明表

编制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及指标说明表

准地价

公共停车场,汽车客货运输站点及 工业基 1.40
停车场等用地
准地价
104
农村道 路
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南方宽度≥1.0m、 北方宽度≥2.0m 的村间、田间道路
工业基 准地价
1.00
(含机耕道)
105
机场用
指民用机场及附属设施用地,包括 办公、塔台指挥场所、跑道、停车 场等用地
工业基 1.00 准地价
工业基 0.85 准地价 工业基 0.9 准地价 工业基 1.0 准地价 工业基 1.1 准地价 工业基 1.2 准地价
限制发展和淘汰类产业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确定。
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社、科教文卫、风景名胜、公共设施等的土
地。
081 机关团 指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 住宅基 1.00
091
军事设 施用地
指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
住宅基 0.90 准地价
09
特殊 用地
093
监教场 指用于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 所用地 教所、戒毒所等的建筑用地。
工业基 1.00 准地价
094 宗教用 指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 住宅基 1.00

道观、教堂等宗教自用地。
准地价
095
殡葬用 地
工业基 1.00 准地价
编制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及指标说明表
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反映了土地利用的复杂性。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是采用替代原理,建立
基准地价、宗地地价及其影响因素之间的相关关系,编制出基准地价在不同因素条件下修
正为宗地地价的系数体系,以便能在宗地条件调查的基础上,按对应的修正系数,快速、
高效、及时地评估出宗地地价。级别或区域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的编制方法主要有两种,

2011年湖南省各地市基准地价(2012年1月31日)

2011年湖南省各地市基准地价(2012年1月31日)

560 350 1662 704 425
420 275 1028 605 318
325 220 657 528 243
日期:2012年1月30日
单位:元/平方米 Ⅴ级 2040 1580 1050 954 620 293 500 420 340 630 421 336 810 385 / 664 254 Ⅵ级 1460 1130 720 718 454 / / / / / / / 480 / / 397 / Ⅶ级 1000 880 640 556 / / / / / / / / / / / / / 2006.7.1 2008.1.1 2008.1.1 2007.5.1 2010.10.1 2009.7.1 基准日
2006.7.1 / 611 307 / 739 410 252 520 / / 568 312 / / 312 / 453 / / 424 320 / 380 / / 414 / / / / / / / / 335 / / / / / / / / / / 2007.6.30 2007.1.1 2007.12.31 2005.3.1 2010.5.1
14个市州本级所在地城市级别基准地价一览表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12-02-03 11:21:39 浏览次数:150
市州本级所在地城市级别基准地价一览表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地产管理处 土地级别 市 名 用地类型 Ⅱ级 Ⅲ级 Ⅳ级 Ⅰ级 商服用地 长沙市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商服用地 株洲市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商服用地 湘潭市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商服用地 衡阳市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商服用地 岳阳市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商服用地 邵阳市 住宅用地 7840 6090 2390 5340 2196 642 4340 1720 720 6010 897 487 5000 1280 525 3447 560 5600 4360 1990 3415 1614 541 2530 1230 630 3650 716 456 3200 950 435 1776 433 4000 3200 1660 2197 1212 452 1510 940 560 1830 545 426 2100 710 360 1462 381 2860 2240 1380 1369 848 367 840 630 420 880 478 397 1290 525 298 953 307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株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6.05•【字号】株政发〔2018〕 9号•【施行日期】2018.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株政发〔2018〕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株洲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为规范全市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8〕5号),现将我市征地补偿标准进行相应调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地补偿标准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征地补偿标准的10%用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

二、征地补偿标准(见附件1)。

征收水田的,按本标准的1.2倍执行;征收耕地(水浇地、旱地)、草地(除其他草地)、农村道路、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设施农用地、田坎、建设用地的,按本标准执行; 征收园地、林地的,按本标准的0.8倍执行;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本标准的0.6倍执行;征收基本农田的,按所在区片水田标准执行。

市本级地类补偿标准(见附件2),各县市地类补偿标准(见附件3)。

三、市本级征地补偿区域设立一个区片。

各县市征地补偿区域划分为两个区片(见附件4)。

四、青苗(生产)补偿费、生产设施补偿费、苗圃搬迁移植费、迁坟费、造塘建设费标准仍按《株洲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株政发〔2017〕5号)文件标准执行。

五、各建设用地项目征地补偿地类严格按照《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成果确认。

重金属污染区域土地类别由国土部门确认。

六、本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株洲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株政发〔2017〕5号)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相关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湖南省各市州最新基准地价

湖南省各市州最新基准地价

2009.7.1
2、株洲市
株洲市城区级别基准地价表(元/平方米)估价期日:2008.1.1
3、湘潭市
湘潭市城区级别基准地价表(元/平方米)估价期日:2007.5.1
4、衡阳市
衡阳市城区级别基准地价表(元/平方米)估价期日:2008.1.1
6、岳阳市
岳阳市城区级别基准地价表(元/平方米)估价期日:2008.1.1
7、常德市
8、张家界市
张家界市永定城区级别基准地价表(元/平方米)估价期日:2007.6.30
10、郴州市
11、永州市
永州市级别基准地价表(元/平方米)估价期日:2009.5.1
12、怀化市
怀化市级别基准地价表(元/平方米)估价期日:2008.7.1
13、娄底市
娄底市级别基准地价表(元/平方米)估价期日:2007.12.31
14、湘西自治州。

全国各地基准地价汇总

全国各地基准地价汇总

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表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表(美元计价)单位:美元/平方米地价区类出让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土地开发及其它费用商业公寓住宅工业市政及四源小区建设配套城镇拆迁费近郊区县征地费远郊区县征地费(1) (1) (1) (1) (2) (3) (4) (5) (6)一类400-680 380-580 250-340 40-70 68-100 20-50 740-980 20-56 -二类300-400 280-380 200-250 30-40 68-100 20-50 740-980 20-56 -三类250-300 230-280 125-200 25-30 68-100 20-50 740-980 20-56 -四类190-250 180-230 100-250 20-25 68-100 20-50 740-980 20-56 -五类125-190 125-180 75-100 15-20 68-100 20-50 740-980 20-56 -六类65-125 65-125 50-75 10-15 68-100 20-50 740-980 20-56 10-23七类50-65 40-65 20-50 5-10 68-100 20-50 740-980 20-56 10-23八类10-50 10-40 8-20 4-5 68-100 20-50 - - 10-23九类8-10 5-10 4-8 3-4 68-100 20-50 - - 10-23十类5-8 4-5 3-4 2-3 68-100 20-50 - - 10-23基准地价计算公式:(1)*容积率修正系数+[(2)+(3)]*容积率+(4)*调整系数+(5)或(6)=基准地价(每平方米用地)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基准地价标准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基准地价标准单位:人民币元/平方米土地用途一二三四五商业6400 5250 3360 2040 850综合6050 5040 3070 1910 8000住宅5450 4870 2690 1680 660说明1、本地价标准由土地开发成本、级差地租和市政配套费等三部分组成,这三部分在地价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45%、20%、35%。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株政发 〔2018〕 17号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株政发 〔2018〕 17号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株政发〔2018〕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株洲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事业单位:现将《株洲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株洲市人民政府2018年9月3日株洲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株洲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由市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具体征收补偿工作由该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重大工程项目或跨区项目,确需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的,由市人民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房产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市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房产管理局所属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处,负责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各区征收补偿方案的审核,征收补偿资金预算的备案确认或评审,征收补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征收补偿成本的结算审核。

株洲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处所属的城市四区房屋征收中心为所在区政府房屋征收部门。

湖南省部分县市基准地价

湖南省部分县市基准地价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 一二三四五六七
用途
商业
4650 2983 1891 1180 820 616 480
住宅
1910 1415 1048 750 545 400
工业
747 630 525 427 341
注:基准期日为 2008 年 1 月 1 日
表十八 澧县城区基准地价一览表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
工业
450 350 275 220 172
注:基准期日为 2008 年 7 月 1 日
表三十三 溆浦县城区基准地价一览表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
用途




商业
2405
1009
648
318
住宅
478
410
340
270
工矿仓储
305
240
185
155
注:基准期日为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表三十四
1200
900
600
住宅
1050
900
750
600
450
工业
675
525
375
300
240
注:基准期日为 2007 年 1 月 1 日
表十二
桂阳县城区基准地价一览表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





用途
商业
1870
1101
713
456
261
住宅
656
469
322
229
164
工业
427
308
212
146

株洲市市区地价及级别范围

株洲市市区地价及级别范围

附件1
株洲市城区商业用地基准地价表
注:①位于标准深度以内的临街商服用地需根据宗地所临道路级别、不同深度等因素进行修正。

②标准深度设定为距主干道20米、次干道18米、支路14米。

附件2
株洲市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表
附表3
株洲市城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表
附表4
株洲市城区土地评估用地分类及参照表
附表5
株洲市城区商业用地级别范围表
注:级别范围须结合级别图确定
附表6
株洲市城区住宅用地级别范围表
注:级别范围须结合级别图确定
附表7
株洲市城区工业用地级别范围表
注:级别范围须结合级别图确定
附表8
株洲市市区建制镇土地级别范围表
附表9
株洲市市区建制镇商业用地基准地价表
附表10
株洲市市区建制镇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表
附表11
株洲市市区建制镇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表。

株洲市市区地价与级别范围

株洲市市区地价与级别范围

附件1
株洲市城区商业用地基准地价表
注:①位于标准深度以的临街商服用地需根据宗地所临道路级别、不同深度等因素进行修正。

②标准深度设定为距主干道20米、次干道18米、支路14米。

附件2
株洲市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表
附表3
.. .
株洲市城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表
附表4
株洲市城区土地评估用地分类及参照表
.. .
.. .
附表5
株洲市城区商业用地级别围表
.. .
.. .
.. .
注:级别围须结合级别图确定
.. .
附表6
株洲市城区住宅用地级别围表
.. .
.. .
注:级别围须结合级别图确定
.. .
附表7
株洲市城区工业用地级别围表
.. .
注:级别围须结合级别图确定
.. .
附表8
株洲市市区建制镇土地级别围表
注:所有界线须结合级别图确定,一级地末端超出道路和界址点部分取20米长度。

附表9
.. .
附表10
株洲市市区建制镇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表
附表11
株洲市市区建制镇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表
.. .。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湘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8.03•【字号】潭政发〔2020〕8号•【施行日期】2020.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湘潭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经开区和昭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强化土地资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有关规定,以及《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19〕77 号)精神,我市组织对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进行了更新评估,并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评审验收。

现按规定将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湘潭市市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潭政发〔2017〕5号)同时废止。

湘潭市人民政府2020年8月3日湘潭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一览表一、基准地价内涵表1 湘潭市城区基准地价内涵表备注:“六通一平”是指红线外通路、通电、通气、供水、排水、通讯,红线内场地平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Ⅰ类是指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Ⅱ类是指公共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

表2 湘潭市乡镇基准地价内涵表备注:“五通一平”是指红线外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红线内场地平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Ⅰ类是指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Ⅱ类是指公共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

株洲基准地价内涵表

株洲基准地价内涵表

株洲基准地价内涵表————————————————————————————————作者: ————————————————————————————————日期:ﻩ附件:株洲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一览表一、基准地价内涵表1 株洲市中心城区商服、住宅、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内涵级别土地权利开发程度商业用地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基准日年期容积率年期容积率年期容积率一出让土地使用权五通一平40年 3.070年 3.5 50年1.02014.7.1 二出让土地使用权五通一平40年2.5 70年3.0 50年 1.0 2014.7.1 三出让土地使用权五通一平40年2.0 70年2.5 50年 1.0 2014.7.1 四出让土地使用权五通一平40年2.070年2.0 50年 1.0 2014.7.1 五出让土地使用权五通一平40年1.670年1.6 50年 1.0 2014.7.1 六出让土地使用权五通一平40年 1.4 70年1.2七出让土地使用权五通一平40年1.2表2株洲市城区一等镇商服、住宅、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内涵级别土地权利开发程度商业用地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基准日年期容积率年期容积率年期容积率一出让土地使用权五通一平40年1.670年1.6 50年 1.02014.7.1二出让土地使用权五通一平40年 1.4 70年1.450年1.0 2014.7.1 三出让土地使用权五通一平40年 1.2 70年 1.2 50年 1.02014.7.1表3 株洲市城区二等镇商服、住宅、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内涵级别土地权利开发程度商业用地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基准日年期容积率年期容积率年期容积率一出让土地使用权五通一平40年 1.6 70年 1.650年 1.02014.7.1 二出让土地使用权五通一平40年1.2 70年 1.250年1.0 2014.7.1二、级别范围表4株洲市中心城区商服用地级别描述级别级别范围描述一级1、天台路(黄河路-滨江路)两侧20米的区域。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使用权流转管理实施细则和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使用权流转管理实施细则和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使用权流转管理实施细则和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株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23•【字号】株政发[2009]27号•【施行日期】2009.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使用权流转管理实施细则和通知(株政发[2009]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株洲市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使用权流转管理实施细则》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株洲市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使用权流转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培育和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市场,维护集体建设用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市本级行政辖区内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外的集体建设用地的有偿使用和使用权流转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集体建设用地,是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依法批准为建设用地的集体所有土地。

第四条下列建设项目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一)乡(镇)、村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二)农村村民住宅;(三)各类工商企业建设项目。

严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商品房开发。

第五条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具体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六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辖区内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使用权流转的管理及监督工作。

财政、建设、规划、工商、民政、环保、公安、农办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做好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使用权流转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集体建设用地的有偿使用第七条除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地和农村村民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外,其他集体建设用地必须依法实行有偿使用。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株政办发【2015】90号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株政办发【2015】90号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株政办发【2015】9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事业单位:《株洲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6日株洲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集体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审批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湖南省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3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和改进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1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1〕5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市行政区域(包括天元区、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和云龙示范区)内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县市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民建房是指农村村民在依法取得的农村宅基地上自建房屋的行为;住房用地面积是指住房垂直投影占地面积;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个人取得合法手续用以建造住宅的土地,包括住房、厨房、杂屋等用地。

湖南省部分县市基准地价

湖南省部分县市基准地价
表二十四
永兴县城区基准地价一览表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
用途




商业
1800
1100
600
400
住宅
750
600
450
350
工业
400
310
220
168
注:基准期日为2008年7月1日
表二十五
益阳市大通湖区(城区)基准地价一览表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
用途




商业
1056
714
482
326
住宅
337
420
240
工业
329
261
207
170
注:基准期日为2008年10月1日
表四十一
洞口县城区基准地价一览表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
用途





商业
1677
1085
668407245源自住宅649481
358
265
197
工业
472
369
289
224
177
注:基准期日为2008年1月1日
表四十二
临武县城区基准地价一览表
注:基准期日为2008年1月1日
表十五
嘉禾县城区基准地价一览表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
用途





商业
1736
1084
649
455
312
住宅
636
477
385
316
249
工业

湖南地区部分县市基准地价

湖南地区部分县市基准地价
级别
用途





商业
1836
1202
758
528
379
住宅
525
416
328
260
206
工业
367
303
251
207
158
注:基准期日为2008年5月1日
表三十一
醴陵市城区基准地价一览表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
用途





商业
3587
2471
1467
927
560
住宅
1232
941
665
480
388
工业
427
341
注:基准期日为2008年1月1日
表十八
澧县城区基准地价一览表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
用途





商业
2480
1650
1020
600
400
住宅
878
615
420
215
180
工业
345
256
208
176
150
注:基准期日为2007年12月31日
表十九
城步县城区基准地价一览表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
428
343
住宅
475
392
323
285
工业
307
245
180
150
注:基准期日为2007年1月1日
表三
张家界市永定城区基准地价一览表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及执行最低价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株政发[2007]6号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及执行最低价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株政发[2007]6号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及执行最低价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及执行最低价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株政发〔2007〕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07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7〕6号)精神,为规范我市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对工业用地招拍挂工作的认识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是国务院加强土地调控的一项重大举措。

我市是以工业为依托的发展中城市,做好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尤为重要。

各级各部门都要从既加强土地调控,又积极支持新型工业化的高度来提高对工业用地招拍挂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促进招商引资和园区建设,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

二、加强管理,强化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工作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级政府对工业用地出让要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从工业用地总量上加以控制,做到有计划地出让工业用地。

在编制国有土地年度出让计划及批次出让计划时,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招商计划,明确工业用地供应的总量、具体方位、供应时序等内容,将工业用地有计划地纳入土地市场统一供应,慎重选择地块,适时投放市场。

三、严格政策,规范工业用地出让行为(一)严格执行最低价标准1.按照《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株洲市(荷塘区、芦凇区、石峰区、天元区)土地等级为六等,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为336元/平方米;醴陵市土地等级为十一等、最低价标准为144元/平方米;攸县、株洲县土地等级均为十二等、最低价标准为120元/平方米;茶陵县、炎陵县土地等级均为十三等、最低价标准为96元/平方米。

湖南省各市州最新基准地价

湖南省各市州最新基准地价

2009.7.1
2、株洲市
株洲市城区级别基准地价表(元/平方米)估价期日:2008.1.1
3、湘潭市
4、衡阳市
6、岳阳市
岳阳市城区级别基准地价表(元/平方米)估价期日:2008.1.1
7、常德市
常德市城区级别基准地价表(元/平方米)估价期日:2005.3.1
8、张家界市
张家界市永定城区级别基准地价表(元/平方米)估价期日:2007.6.30
10、郴州市
郴州市级别基准地价表(元/平方米)估价期日:2008.7.1
11、永州市
永州市级别基准地价表(元/平方米)估价期日:2009.5.1
12、怀化市
13、娄底市
娄底市级别基准地价表(元/平方米)估价期日:2007.12.31
14、湘西自治州
吉首市级别基准地价表(元/平方米)估价期日:2009.1.1。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株洲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一览表
一、基准地价内涵
表1 株洲市中心城区商服、住宅、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内涵
表2 株洲市城区一等镇商服、住宅、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内涵
表3 株洲市城区二等镇商服、住宅、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内涵
二、级别范围

10 白关镇级别描述
表11 三门镇级别描述
表12 仙庾镇级别描述
三、中心城区基准地价
表13 株洲市中心城区级别基准地价表
表14 株洲市中心城区商服用地路线价表(元/平方米)
四、建制镇基准地价
表15建制镇级别基准地价表(元/平方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