闸站监理细则带管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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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窑河闸站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苏州市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执业印章)
日期:
相城区2014城区防洪闸站及河道工程(南窑河闸站)
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一、专业工程特点
(一)工程概况
南窑河闸站工程所在河道南窑河是相城区黄桥街道南北向骨干河道,根据该片区防洪规范,本工程实施排涝流量2m³/s泵站,结合6m节制闸一座。闸门宽带为6m,采用升卧式钢闸门;泵室安装一台800QZ-160型单向潜水轴流泵,叶片安装角度0°,扬程1.80m时,流量2.00m³/s,转速590r/m,配套电机功率75Kw。
工程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82 日历天。
质量目标:合格
合同造价:240.9165 万元
建设单位:苏州市相城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苏州市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苏州市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正中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部门:苏州市水利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水工混凝土结构施工技术规范》
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6、《水闸施工规范》;
7、《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2002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
8、施工图设计文件、监理规划;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及技术标准等。
(三)、专业特点
本工程泵站主体构形式简单,施工技术较成熟。
二、监理工作流程
1、审查施工企业有关资料: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施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和特种工种上岗证;检测仪器、检测工具的标定证书;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质检手续、安检手续、开工申请报告等。
2、检查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安保体系是否健全,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安保体系的落实情况和规章制度。
3、材料、设备验收程序
1)材料、设备进场后,施工单位先自检,自检内容包括检查三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试验检测报告)。然后再进行目测和必要的测量、测试。材料抽样和送检过程需经监理见证。自检不合格的产品施工单位要拒收、拒用。
2)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以书面形式报监理验收。
3)监理将上报资料与实物进行核对和必要的检查,然后作出同意使用或不同意使用的批复。未经同意使用的材料、设备一律不得用于本工程,并不得存放在施工现场,要在监理通知期限内撤离现场。
4、工序、部位和单位工程验收程序
1)本工程工序划分为:土方、模板、钢筋、水泥混凝土、构件安装、砌体、装饰和其他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每完成一道工序,首先由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单元(工序)报验单,报监理验收,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的书面报告经审核无误后,尽快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签字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验收不合格,监理在验收单上写明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进行整改或返工,整改或返工后,进行以上自检程序,自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检。如复检仍未通过,应对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施工单位无自检或无自检记录,监理工程师可拒绝验收。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口头指令,通知施工单位予以纠正。如施工单位不及时纠正,在验收时发现必须返工,影响工期由施工单位负责。
强调按图施工,施工中发现不合理、不完善或无法实施的,应以书面形式具体阐明存在的问题及修改意见报监理和业主,通过正式渠道申请解决。需要变更的,以设计单位、业主单位的变更执行。施工单位不得自行改变图纸施工。
三、监理工作要点
A、监理控制目标: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B、监理控制要点:
1、承包人应按照已上报并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同时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作业过程中资料的记录、收集和整理,并定期向监理处报送。
2、基础土方开挖。地基基坑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注意地质条件的检查:
(1)地基开挖前,应先降低地下水位,使其低于开挖面0.5米以下,基坑开挖宜分层分段依次进行,为使闸站能基本上同步施工,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基坑,如有坍落要采取相应有效措施补救。
(2)开挖时严禁扰动基底土壤,基底上淤泥必须清除干净,严禁欠挖;如开挖后不能立即浇筑垫层砼,应预留保护层;如发生超挖、超深时宜用与底板同标号的砼或相应的垫层料填平。
(3)地基开挖后,应立即通知监理处,要求和设计单位、发包人一起到现场进行质量联合检验,当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在现场填写基坑土方开挖检测表后方可进行填筑或砼浇筑。
3、土方回填。土方回填必须在原状土基清理和处理以及隐蔽工程完成后经质量检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能进行。
(1)回填土的土质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用于填筑的土料不得含有淤泥、植物根茎、建筑垃圾等;回填土的含水率要严格控制;
(2)建筑物墙后1米范围内回填土须用小型压实机械夯实;
(3)每层土方填筑应在下层填筑的土方结束,在现场抽检进行土工试验并自检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能进行;
(4)土方回填结束后,承包人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监理工程师申报进行土方回填质量的联合检验并填写土方回填工程检测表。
4、灌砌石工程。建筑物的砌石工程按施工检查验收区、段划分。
(1)砌石所用石料质地应坚硬、抗风化性能好,冻融损失率小于1%,砌石块重不小于25kg,且厚度不小于15cm。水泥、砂石骨料、水等原材料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要求;
(2)砌石工程应在基础和结合面处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3)砌石前,应放样立标,拉线砌石;
(4)砌石的基本要求:平整、稳定、密实和错缝,不得叠砌;砼灌砌块石,块石净距应大于碎石粒径,不得采取先嵌填小块石再灌砌的做法,灌入的砼应插捣密实;
(5)砌石所用的砼标号、塌落度等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6)铺设大面积坡面的碎石垫层时,应自下而上,分层铺设,并随砌石面的增高分段上升;
(7)反滤料颗粒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铺设时,砂料要洒水拍实,再铺上层滤层;滤层与砼灌砌块石的交界面应加以隔离,防止砂浆流入;
(8)护坡护底齿坎格埂的平均深度应大于设计要求;以土工织物作滤层的,其材料特征应经有资质的检测试验单位测试符合质量标准,且品种、规格、连接方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铺设应平整,松紧度均匀,端部锚着牢固;
(9)单元工程自检合格后,申报进行质量联合检验并填写砌石工程检验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