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志愿服务队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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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志愿者及队伍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者及队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志愿者队伍管理,提高志愿服务质量,促进医院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志愿者队伍的招募、培训、管理、激励和保障等方面。

第三条医院志愿者队伍的宗旨是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关爱患者,服务社会,提升医院形象。

第二章招募与注册第四条医院志愿者招募对象为身体健康、具有良好道德品质、热心公益事业的个人。

第五条招募志愿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志愿服务精神;(四)具有基本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五)具备一定的医疗、护理等相关知识或技能者优先。

第六条招募志愿者程序:(一)发布招募信息,明确招募条件、时间、地点等;(二)报名者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三)医院志愿者管理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四)组织面试,了解报名者的志愿服务意愿和能力;(五)通过面试者,办理注册手续,成为医院志愿者。

第三章培训与管理第七条医院志愿者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志愿者培训,提高志愿者服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一)医院基本概况、服务理念、规章制度等;(二)志愿服务技能、沟通技巧、团队协作等;(三)医疗、护理等相关知识;(四)应急处理、安全防范等。

第九条医院志愿者实行岗位责任制,按照岗位要求提供服务。

第十条医院志愿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服从医院志愿者管理部门的安排,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二)尊重患者,关爱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形象;(四)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五)积极参加志愿者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四章激励与保障第十一条医院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医院为志愿者提供以下保障:(一)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实践机会;(二)为志愿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三)提供志愿服务时间记录;(四)对志愿者进行心理疏导和关爱。

医院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志愿服务管理,提高志愿服务水平,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和《医院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志愿者及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1.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志愿者主体地位,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2. 发挥医院志愿服务在改善医疗服务、提升患者满意度、促进医院和谐发展中的作用;3. 传承和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培育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与管理第四条志愿者招募:1. 我院志愿服务工作办公室负责志愿者招募工作;2. 招募对象为自愿参加医院志愿服务活动,具备一定志愿服务能力和条件的公民;3. 招募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报名、择优录取。

第五条志愿者管理:1. 志愿者报名后,需参加我院志愿服务工作办公室组织的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志愿服务活动;2. 志愿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志愿服务规范,服从医院工作安排;3. 志愿者应定期参加志愿服务工作办公室组织的培训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志愿服务能力;4. 志愿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取消其志愿者资格。

第六条志愿者权益保障:1. 志愿者享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权利;2. 志愿者享有接受医院培训、交流的权利;3. 志愿者享有获得志愿服务工作办公室提供的必要工作条件、安全保障和意外伤害保险的权利;4. 志愿者享有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第三章志愿服务活动第七条志愿服务活动内容:1. 医疗服务辅助:协助医生、护士进行医疗工作,如导诊、分诊、咨询、陪同等;2. 医院环境维护:协助医院进行环境卫生、绿化等工作;3. 公益宣传:开展健康知识普及、疾病预防等公益活动;4. 其他志愿服务: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开展其他志愿服务活动。

第八条志愿服务活动组织:1. 志愿服务工作办公室负责志愿服务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和监督;2. 志愿者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选择参加志愿服务活动;3. 志愿服务活动应提前制定详细计划,明确活动目标、时间、地点、人员安排等;4. 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医院志愿服务日常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服务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志愿服务工作,提高志愿服务质量,保障志愿者和患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志愿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导诊、陪护、关爱弱势群体等。

第三条志愿服务活动应遵循“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弘扬社会正能量为目标。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与培训第四条志愿者招募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志愿者需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2.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素养;3.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4. 能够接受医院培训,遵守医院规章制度。

第六条志愿者培训内容包括:1. 医院概况、规章制度;2. 志愿服务理念、礼仪规范;3. 医疗常识、急救技能;4. 志愿者服务流程、注意事项。

第三章志愿者服务第七条志愿者应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地点、岗位参加志愿服务。

第八条志愿者服务内容:1. 导诊服务:协助患者就诊、咨询,提供就医指引;2. 陪护服务:为患者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导等;3. 关爱弱势群体:为贫困患者、留守儿童等提供帮助;4. 其他志愿服务:根据医院需要,开展其他志愿服务活动。

第九条志愿者服务要求:1. 服从医院管理,遵守志愿服务纪律;2. 热情主动,耐心细致,尊重患者;3. 严格遵守医疗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患者隐私;4. 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营利活动。

第四章志愿者管理第十条医院设立志愿者服务部,负责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等工作。

第十一条志愿者服务部对志愿者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出勤情况;2. 服务质量;3. 遵守规章制度情况。

第十二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志愿者,予以警告或取消志愿者资格。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医院志愿者服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度

医院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度

医院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了规范医院志愿者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志愿者在医疗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志愿者,是指自愿从事医疗服务活动,不获取报酬,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为目标的自然人。

1.3 医院志愿者服务工作应当遵循自愿、无偿、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尊重患者隐私。

二、组织管理2.1 医院应当设立志愿者服务部门,负责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2 志愿者服务部门应当明确志愿者服务工作的职责、任务和流程,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制度,确保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2.3 医院应当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志愿者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志愿者服务内容3.1 志愿者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导医、陪检、健康教育、心理疏导、爱心陪伴、志愿服务等。

3.2 志愿者应当根据医院需要和个人特长,选择合适的志愿服务内容。

3.3 志愿者应当遵守医疗服务规范,尊重患者权利,保护患者隐私,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

四、志愿者服务时间4.1 志愿者服务时间是指志愿者在医院提供志愿服务的时间,包括工作日和节假日。

4.2 志愿者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提供志愿服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应当提前告知志愿者服务部门。

4.3 志愿者服务时间可以根据志愿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等因素进行调整。

五、志愿者服务评价与激励5.1 医院应当建立志愿者服务评价制度,对志愿者的服务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5.2 志愿者服务评价应当客观、公正、公平,充分体现志愿者的工作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5.3 医院应当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保障和便利条件,如志愿者服务证、志愿者服装、培训、保险等。

六、志愿者服务退出与纪律6.1 志愿者有权自愿退出志愿者服务活动,但应当提前向志愿者服务部门说明原因。

医疗机构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本

医疗机构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本

医疗机构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志愿者服务行为,保障志愿者和患者的权益,发挥志愿者在医疗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志愿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医疗机构志愿者,是指在医疗机构中,自愿无偿提供医疗服务或者协助医疗服务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志愿者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制度,明确志愿者服务的内容、时间、要求等,并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与选拔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公开招募志愿者,并向社会公布招募信息。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志愿者进行选拔,确保志愿者具备从事医疗服务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选拔方式可以包括面试、考核、培训等。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内容包括医疗机构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医疗安全知识、急救知识等。

志愿者应当参加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第三章志愿者服务内容第八条志愿者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一)协助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开展医疗服务工作;(二)为患者提供生活照顾、心理支持等服务;(三)参与医疗机构的公益活动;(四)其他医疗服务相关工作。

第九条志愿者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工作制度,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

第四章志愿者权利与义务第十条志愿者的权利:(一)了解医疗机构的工作制度和工作内容;(二)参加医疗机构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三)获得志愿者服务记录;(四)获得志愿者服务证明;(五)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志愿者的义务:(一)遵守医疗机构的工作制度,服从工作安排;(二)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三)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不得迟到、早退或者擅自离开岗位;(四)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五)其他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五章志愿者管理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志愿者管理档案,记载志愿者的基本信息、培训情况、服务记录等。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志愿者进行定期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社区医疗卫生志愿服务队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动制度

2.社区医疗卫生志愿服务队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动制度

XX医疗卫生志愿服务队进社区制度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深入推动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加强医疗卫生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发挥医疗卫生志愿者在社区邻里守望志愿服务中的作用,在社区党委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培育医务人员社会责任感,塑造社区和谐文化,特制订此本制度。

第一条医疗卫生志愿服务队是指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经过自愿报名并获得同意,自愿无偿地利用休息时间为社区居民提供力所能及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志愿者队伍。

第二条医疗卫生志愿服务队进社区党组织批准后进入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服务对象:主要针对社区空巢老人、残疾人、失独家庭、精神病人及其他困难群体提供一对一的医疗志愿服务。

第四条服务时间及区域划分:1、由医疗志愿服务队与社区志愿服务站对接,通过各种通讯工具(手机、QQ、微信等)互通信息,如遇紧急需求社区志愿服务站及时与医疗志愿服务队队长联系,立即安排志愿者进行服务。

2、按计划组织医疗志愿者轮流在每星期周六、周日、节假日等休息日内以及晚上7-9点的非工作时间对辖区的服务对象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3、为更好的长期落实医疗志愿服务工作,按照社区地域划分为9个居委会,中心根据医疗志愿者的职业特点、家庭住址及交通状况等因数,按片分别组建相对固定的9个志愿者服务分队,分别负责9个居委会的医疗志愿服务工作。

第五条服务内容1、空巢老人志愿服务内容(1)健全社区空巢老人信息档案。

统一建档、及时更新,做到有效管理。

志愿服务工作中要及时掌握老年人健康信息,做到信息全面、内容详细,结合老人身体状况给予相应的医疗服务。

(2)在健康档案信息中筛查出的慢性病老人,根据不同的慢性病种成立“病友之家”,如:高血压病友之家、糖尿病病友之家等。

结合疾病特点不定期组织病友之家成员进行健康讲座、病友间相互座谈、外出游玩、聚餐等对身心健康有益的活动,在活动中病友可互相沟通,从而提高老人们对其慢性病的防治知识水平和自我监控能力,提升老人的生活质量。

医院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志愿者及其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自愿、公益、服务、奉献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志愿者在医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与选拔第四条志愿者招募:1. 招募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爱志愿服务、愿意为医院提供志愿服务的人员。

2. 招募方式:通过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渠道发布招募信息,接受报名。

第五条志愿者选拔:1. 选拔条件: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道德修养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一定的医疗知识或相关技能;身体健康,能胜任志愿服务工作。

2. 选拔程序:报名者提交个人资料,经审核合格后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者进入志愿者队伍。

第三章志愿者培训与管理第六条志愿者培训:1. 新志愿者入职培训:包括医院概况、志愿服务理念、医疗知识、服务技能等。

2. 定期培训:根据志愿服务需求,组织志愿者参加相关培训,提高志愿服务水平。

第七条志愿者管理:1. 志愿者需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2. 志愿者需按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3. 志愿者需佩戴志愿者标识,保持良好的形象。

4. 志愿者需接受医院对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章志愿者权益与激励第八条志愿者权益:1. 志愿者享有参加医院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的权利。

2. 志愿者享有接受医院提供的志愿服务培训的权利。

3. 志愿者享有获得医院认可和表彰的权利。

第九条志愿者激励:1. 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长期从事志愿服务的志愿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激励。

3. 对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取得的成果,给予充分肯定。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医院志愿者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志愿者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医院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志愿服务水平,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促进医院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志愿服务活动及志愿者。

第三条医院志愿服务遵循“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以服务患者、关爱社会为宗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医院成立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志愿服务工作。

第六条各科室、部门设立志愿者服务小组,负责本部门的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七条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2. 具备一定的医学、护理、心理咨询等相关知识和技能;3.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4. 具有自愿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遵守志愿服务规定的能力。

第八条志愿者注册与培训:1. 志愿者需填写注册表格,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医院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理念、医院规章制度、服务技能等;3. 培训合格者,获得志愿者资格。

第九条志愿者权利与义务:1. 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接受志愿服务培训;2. 在志愿服务活动中,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待遇;3. 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遵守志愿服务规定,服从管理,完成志愿服务任务;5. 维护医院形象,不得以医院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违法活动;6. 保护患者隐私,遵守保密原则。

第四章志愿服务活动第十条志愿服务活动类型:1. 医疗咨询、导诊服务;2. 患者陪护、心理疏导;3. 医院宣传、公益活动;4. 其他与医院工作相关的志愿服务。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活动安排:1. 志愿服务活动由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2. 各科室、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志愿服务活动计划;3. 志愿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二条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志愿服务规定、损害医院形象的志愿者,取消其志愿者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医院志愿者服务的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者服务的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者服务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的志愿者服务管理,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的志愿者服务活动。

第三条医院将按照《志愿者服务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照本制度进行志愿者管理和服务活动。

第四条医院将对志愿者服务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对志愿者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其服务水平。

第二章志愿者的招募和管理第五条医院将根据自身的医疗服务需求,进行志愿者的招募。

第六条志愿者需进行面试、考核和培训,选择合适的人员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

第七条志愿者需签署志愿者服务协议,并接受医院的管理和指导。

第八条志愿者需定期接受医院的志愿者服务培训,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

第九条志愿者需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章志愿者服务的组织和安排第十条医院将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安排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和工作内容。

第十一条医院将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服务设施,保障他们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二条志愿者需按照医院的要求,做好志愿者服务记录,并接受医院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志愿者需按照医院的要求,做好志愿者服务报告和评估,为医院提供服务建议。

第四章志愿者服务的管理与评价第十四条医院将建立健全的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确保志愿者的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医院将建立志愿者服务的考核机制,对志愿者的服务进行评价和奖惩。

第十六条医院将对优秀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和奖励,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

第十七条医院将组织志愿者进行服务经验交流会,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第五章志愿者服务的宣传和推广第十八条医院将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宣传医院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其中。

第十九条医院将加强对志愿者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志愿者的认识和理解。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医院的批准。

医院志愿服务制度

医院志愿服务制度

医院志愿服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发挥志愿者在医疗服务中的乐观作用,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与沟通,医院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志愿者活动,旨在规范志愿服务的组织、管理、培训和评估等方面的工作,并促进医患关系的改善。

第三条志愿者服务是一种无偿的个人行为,不以志愿者个人或亲属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志愿者应遵从本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章志愿者的资格与招募第四条医院对志愿者的招募应公开、平等、竞争,不得以种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身体条件等为由进行鄙视。

第五条志愿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备良好的身体健康情形; 2.年满18周岁,无犯罪记录; 3. 具备基本的社会交往本领与沟通本领;4. 对医疗服务具有肯定的了解或兴趣。

第六条志愿者的招募方式包含线上申请、线下面试等方式,医院将依据招募的岗位需求和志愿者的专业背景、兴趣等进行综合评估。

志愿者不得参加医院核心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医生、护士、技术员等专业医疗服务工作。

医院将依据实际需要,将志愿者调配到相应的岗位上进行服务。

第八条招募的志愿者需签订志愿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志愿者需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并接受医院的组织管理。

第三章志愿服务的组织与管理第九条医院将设立特地的志愿者工作机构,负责志愿者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包含招募、培训、考核、表扬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条志愿者工作机构应订立相应的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并与相关科室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志愿者服务与医院的各项工作协调全都。

第十一条医院将为志愿者供应必需的工作条件和设施,确保志愿者能够安全、便利地进行服务。

医院还将为志愿者购买必需的人身保险,以保障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志愿者的工作时间由志愿者工作机构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布置,优先考虑到志愿者的个人兴趣与时间可用性,但需要确保医院的各项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形象和仪容仪表,穿着乾净、得体,不得穿着短裙、短裤、露背装等不符合医院形象要求的服装。

医院志愿服务工作制度

医院志愿服务工作制度

医院志愿服务工作制度为了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提供更加便捷和贴心的服务,我们制定了医院志愿服务工作制度。

该制度旨在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医疗服务,为患者提供精细化、人性化的服务,同时也为志愿者提供了更多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

一、志愿者资格要求1.年满18岁,身心健康;2.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思想道德修养;3.熟悉本院基本情况和服务模式,了解本院的服务流程;4.接受医院的培训和考核,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志愿服务岗位设置1.前台服务岗位包括:(2)病房服务:负责帮助患者维持病房卫生,提供基本护理服务;(3)挂号服务:协助挂号处工作人员办理挂号手续。

2.陪护服务岗位包括:(1)门诊陪护:陪伴患者就诊,提供情绪支持和日常生活照顾;(2)病房陪护:陪伴患者住院期间,提供情绪支持和日常生活照顾;(3)手术陪护:协助家属办理手术前后的事务,提供情绪支持。

三、志愿服务工作时间安排1.志愿者可以根据自身时间安排,选择合适的志愿服务时间段;2.医院将根据每个志愿者的可用时间,合理安排志愿服务岗位的资源;3.对于长期参与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荣誉。

四、志愿服务工作奖励制度1.通过医院的志愿服务培训并参与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将获得医院颁发的志愿服务证书;2.志愿者将享受医疗事故保险;3.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将享受志愿服务绩效奖励;4.志愿服务在医学院、医疗类专业的学生参加,将影响其绩点的考核。

五、志愿服务工作监督1.医院将派出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2.每周对志愿服务工作进行汇总和评估,及时解决志愿服务遇到的问题。

六、志愿服务工作推广1.医院将通过宣传册、网络和社交媒体等渠道,积极宣传志愿服务工作;2.定期举办医院志愿者座谈会,分享志愿服务经验,提升志愿者参与的积极性;3.与相关社区、学校和其他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推动志愿服务的开展。

通过制定医院志愿服务工作制度,我们希望能够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加入到医疗服务中,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

医院医疗卫生志愿者服务队章程

医院医疗卫生志愿者服务队章程

医院医疗卫生志愿者服务队章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医疗卫生志愿者服务队队员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医疗卫生志愿者服务队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保障健康事业的医疗卫生工作者组成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服务队是由各科医疗志愿者组织的非营利性公益团体。

本服务队通过组织和指导医疗卫生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广大爱心奉献者,面向社会,面向广大农村及社区困难群众,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文明健康生活的建立和完善,提高医疗卫生工作者整体素质,构建文明和谐社会进步做贡献。

第四条:本服务队以提高全民健康意识,扶助弱势群体为宗旨,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健康的准则。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五条:本服务队接受县文明办、县卫生局、县医疗卫生志愿者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六条:本服务队的服务内容(一)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补充服务。

(二)满足广大市民文明健康生活的需要,推动志愿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三)培养医疗卫生工作者的社会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医疗卫生工作者健康发展。

(四)为群众普及健康知识、重大灾情救助、医疗卫生日常服务、疫情防治、社区卫生服务、扶贫救济、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五)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弱势社会成员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六)规划、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各医疗卫生志愿者开展工作。

(七)开展与其它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第三章队员第七条:医疗卫生志愿者服务队采取团体队员制(即医疗卫生志愿者服务队)。

志愿者服务队的个人队员招募、日常培训、队员管理等日常事务由服务队负责。

本服务队实行入队和退队自愿原则。

第八条:加入条件:1、年满18周岁,志愿奉献自己的业余时间和精力从事志愿服务工作,愿意承认医疗卫生志愿者服务队章程,遵守队员守则;2、具有医疗、护理、卫生执法等某一方面专业知识或技能;3、讲诚信、有责任心和爱心,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的医疗卫生工作者;第九条:队员权利(一)以正当理由申请加入或退出志愿者服务队;(二)参加本服务队提供的培训和活动;(三)优先获得志愿者服务队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四)对本服务队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向本服务队推荐队员;(六)请求本服务队维护其合法权益。

医院志愿者服务制度

医院志愿者服务制度

医院志愿者服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医院对外服务形象的提升,加强与社区的联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外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包含但不限于参观陪护、慰问患者、文艺演出、宣传推广等。

第三条志愿者服务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发挥医院与社区、患者之间的纽带作用,不得违反医院利益。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与培训第四条医院将依照所需服务项目的需求,定期组织志愿者招募工作。

第五条志愿者报名应充分了解活动要求,供应个人简历、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并接受面试。

第六条医院将组织志愿者培训,包含医院文化、基本医疗知识、服务技巧等内容,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成为医院志愿者。

第七条志愿者应签订志愿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义务、责任等事项。

第三章志愿者服务管理第八条医院将设立特地的志愿者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志愿者服务活动。

第九条志愿者服务活动应依照事先确定的计划进行,医院将依据活动需求订立志愿者排班。

第十条志愿者应依据布置按时参加服务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通知志愿者管理机构。

第十一条志愿者应保持文明礼貌,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听从志愿者管理机构的指挥和布置,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

第十二条志愿者应保守患者隐私,维护医院诊疗秩序,不得泄露患者信息,不得干涉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第十三条志愿者服务期限一般为半年,期满可续期。

医院将依据志愿者服务情况评定志愿者等级,并向优秀志愿者颁发荣誉证书。

第四章志愿者权益与保障第十四条志愿者享有参加医院举办的相关培训、学习沟通活动的权益。

第十五条医院将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保险,确保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的个人安全。

第十六条医院将向志愿者供应必需的交通、伙食补贴,具体标准另行订立。

第十七条医院将对优秀志愿者进行表扬,并予以适当的物质或荣誉嘉奖。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违约处理第十八条志愿者服务活动中如涉及侵权、违法行为,志愿者应承当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志愿者服务期内如发生严重违纪行为,医院有权解除志愿者服务协议,并将其列入黑名单。

医疗队伍志愿服务制度

医疗队伍志愿服务制度

医疗队伍志愿服务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的志愿服务工作,提升医疗队伍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素养,充分发挥医疗队伍在医疗服务中的作用,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志愿服务对象医疗队伍志愿服务对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人群:1.予以经济帮助的患者;2.护理需要特殊照料的患者,如行动不方便、精神病患者等;3.邻近医院的社区居民;4.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

第三章志愿服务内容医疗队伍的志愿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为患者供应陪护服务,包含病房内陪伴、心理疏导等;2.帮助医院开展健康宣教活动,如举办健康讲座、义诊等;3.帮助医院开展社区健康服务活动,如义诊服务、健康教育等;4.参加急救、祸害救援等公益活动;5.供应志愿者人力帮助,如帮助医院内勤工作、服务窗口等。

第四章志愿服务组织医疗队伍志愿服务由医院设立特地的志愿服务组织负责管理,包含志愿服务部门、志愿服务领导小组等。

1.志愿服务部门负责志愿服务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2.志愿服务领导小组由医院领导担负,负责订立志愿服务的总体计划和策略,协调解决志愿服务工作中的重点问题。

第五章志愿服务流程医疗队伍的志愿服务流程如下:1.招募与培训:–医院通过宣传、招募会等形式招募志愿者;–对报名的志愿者进行资格审核和培训,包含医疗培训、服务技能培训和安全防护培训等。

2.服务布置:–依据志愿者的特长和兴趣,医院进行志愿服务的岗位布置;–依照志愿者的时间和本领进行服务时间的布置。

3.服务实施:–志愿者依照服务布置自动参加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应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听从领导指挥,乐观自动完成服务任务。

4.服务记录:–志愿服务部门要建立志愿服务的记录和档案;–每位志愿者要及时填写服务记录,并进行评价和反馈。

第六章志愿服务优惠政策为鼓舞医疗队伍参加志愿服务,医院订立以下优惠政策:1.优先考虑:–参加志愿服务的医疗队伍在晋升、岗位调整等方面享有优先考虑;–志愿服务经验可作为评优评先的紧要参考。

医务人员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务人员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务人员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及流程一、背景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医务人员志愿服务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医务人员志愿服务也得到了长足进步。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医务人员志愿服务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增强社会满意度,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二、目的1.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医务人员良好形象。

2. 提高医务人员服务意识,增强医疗服务满意度。

3. 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4. 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管理原则1. 自愿参与、无私奉献。

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3. 明确职责、协同配合。

4. 注重实效、激励约束。

四、志愿服务内容1. 临床诊疗服务:为患者提供疾病咨询、诊断、治疗、康复等方面的服务。

2. 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慢性病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

3. 基层医疗服务: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技术培训等。

4. 特殊群体服务:关爱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针对性医疗服务。

5. 紧急救援服务:参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紧急救援工作,提供医疗救治。

6. 健康扶贫服务: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提供医疗服务、健康扶贫政策宣传等。

7. 志愿服务相关培训和交流活动。

五、志愿者条件1. 具有医疗卫生专业学历或资格证书的在职、退休医务人员。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志愿服务精神。

3. 具备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专业知识。

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志愿服务工作。

六、志愿者选拔与培训1. 选拔:由医疗卫生机构统一组织选拔,根据志愿者条件进行筛选。

2. 培训:对新招募的志愿者进行必要的医疗卫生知识和志愿服务技能培训。

3. 考核:对志愿者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七、志愿服务流程1. 志愿者注册:志愿者需在医疗卫生机构志愿服务管理部门进行注册,领取志愿者证件。

2. 服务计划:志愿服务管理部门根据志愿者专业特长、意愿和需求,制定服务计划。

医院志愿服务工作制度

医院志愿服务工作制度

医院志愿服务工作制度一、总则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医院作为救死扶伤、关爱生命的重要场所,更需要社会的关爱和帮助。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推动医院志愿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志愿服务工作的原则1. 自愿参与:志愿服务工作遵循自愿参与、自愿奉献的原则,尊重志愿者的意愿和选择。

2. 合法合规:志愿服务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3. 公开透明:志愿服务工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4. 平等互助:志愿服务工作应当坚持平等互助的原则,志愿者与服务对象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三、志愿服务工作的内容1. 导医服务:为患者提供挂号、就诊、检查、取药等引导服务,帮助患者熟悉医院环境,提高就医效率。

2. 陪伴服务:为需要陪伴的患者提供心理支持和生活照料,减轻患者孤独感和焦虑情绪。

3. 健康教育: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健康讲座等活动,提高患者和家属的健康素养。

4. 心理疏导:为患者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帮助患者调整心态,增强治愈信心。

5. 应急救援:在紧急情况下,协助医护人员进行救治,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6. 爱心互助:开展爱心互助活动,为贫困患者筹集医疗资金,提供生活帮助。

7. 环境保护:倡导环保理念,维护医院环境卫生,营造温馨舒适的就医环境。

8. 公益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高医院的社会影响力,传播正能量。

四、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1. 医院成立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志愿服务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

2. 医院设立志愿服务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志愿者招募、培训和管理等工作。

3. 各科室设立志愿服务工作小组,负责本科室志愿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

4. 医院建立志愿服务队伍,吸收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加入,形成稳定的志愿服务力量。

医院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4篇

医院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4篇

医院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4篇门诊志愿服务管理制度一、本院工作人员、实习进修人员、在校学生及社会爱心人士,利用业余时间参与门诊志愿服务活动,组成门诊志愿服务队。

二、坚持以奉献爱心、服务患者、服务群众为目标,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塑造蓝马甲的志愿服务形象和品牌效应。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志愿者服务章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履行志愿服务义务。

四、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空岗,不闲聊,不得从事与志愿服务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按规定请假,以便安排替补人员。

五、维护志愿者的公众形象,工作时穿志愿者服装,仪表端庄,举止文明,态度亲和,以微笑、热情、文明的言行,为患者提供服务。

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服务对象尊重、平等,一视同仁,主动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支持,自觉维护其合法权益,保守秘密,不泄露隐私。

七、在志愿服务时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与周围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报门诊部,协助处理。

八、不得以医院志愿者身份从事盈利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一经发现取消其志愿者资格。

九、遇突发事件,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立即上报门诊部,按应急预案处理,以维持良好的就诊秩序。

十、认真做好志愿服务工作登记,定期组织考核、评价,颁发志愿者证书,评选优秀志愿者,以激励先进,逐渐形成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人民医院志愿者激励制度实行规则1、提供工作制服及工作午餐;2、鼓励志愿者把工作成果与感受写成文章;3、将志愿者的故事或照片提供给有关媒体(在知情同意下),报道他们的贡献;4、凡提供志愿服务工作满30小时的志愿者,给予价值300元的健康管理中心体检券一张;5、优先参加医院举办的各类健康讲座。

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志愿者服务队员管理制度1、参加本队以“自愿”为原则。

2、本队的队员,必须服从本队的分配,遵守本队的纪律,不迟到,不无故缺席。

3、队员必须尊重受助对象,应尽量迁就有困难的人,不应以自己一个人的利益为由而放弃义工活动。

医院_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医院_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院志愿医疗服务深入发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医院志愿者的管理,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志愿者及其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医院志愿者服务应遵循自愿、平等、无偿、诚信、尊重、合法的原则。

第二章志愿者注册与管理第四条医院志愿者服务部负责志愿者的招募、注册、培训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招募志愿者时,应注重志愿者的年龄、性别、专业、特长等方面,确保志愿者队伍的多样性。

第六条志愿者注册时,需提交个人基本信息、身份证件、健康证明等材料。

第七条医院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包括医院基本情况、志愿服务知识、服务技能、安全知识等。

第八条医院对志愿者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九条医院对志愿者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志愿者资格。

第三章志愿服务项目与内容第十条医院志愿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导诊服务、患者陪护、健康宣传、心理咨询、义诊活动等。

第十一条志愿者应根据自身特长和医院需求,选择合适的志愿服务项目。

第十二条志愿者应认真履行志愿服务职责,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章志愿服务时间与地点第十三条志愿者服务时间应与医院工作安排相结合,确保志愿服务活动有序开展。

第十四条志愿者服务地点应在医院指定的区域内,不得擅自更改服务地点。

第五章志愿者权益与义务第十五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益:(一)接受医院提供的志愿服务培训、考核和表彰;(二)在志愿服务过程中,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因履行志愿服务职责受到伤害的,医院应给予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志愿者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志愿服务纪律;(二)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认真履行志愿服务职责;(三)爱护医院设施,维护医院形象;(四)尊重患者隐私,保守患者秘密。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七条医院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志愿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医院将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志愿者资格等处罚:(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志愿服务纪律;(二)在志愿服务过程中,损害患者利益或医院形象;(三)擅自更改服务地点、时间,影响志愿服务活动正常开展;(四)不履行志愿服务职责,造成不良后果。

医疗机构志愿者活动制度

医疗机构志愿者活动制度

医疗机构志愿者活动制度1.引言医疗机构志愿者活动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服务工作,旨在通过志愿者的参与,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和照顾,促进医疗机构与社区的紧密联系。

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医疗机构的志愿者活动,制定本制度。

2.目的和范围2.1 目的:本制度旨在为医疗机构的志愿者活动提供明确的指导和管理规范,促进志愿者服务的专业化、有序化和标准化。

2.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志愿者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志愿者招募、培训、分配工作、管理、评估和奖励等方面。

3.志愿者招募与管理3.1 招募条件:志愿者应具备一定的医疗知识和技能,并具备爱心、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3.2 招募程序: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志愿者招募活动,包括发布招募公告、接受报名、面试及资格审查等环节。

3.3 志愿者登记:医疗机构应建立志愿者档案,包括基本信息、所属部门、参与活动的时间、工作内容等。

3.4 志愿者培训:招募后,医疗机构应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医疗知识和技能、沟通技巧等内容。

3.5 工作分配:医疗机构应根据志愿者的特长和能力,合理安排工作任务,确保志愿者的工作与医疗机构的实际需求相匹配。

4.志愿者活动管理4.1 活动计划:医疗机构应制定年度或季度的志愿者活动计划,明确活动目标、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和工作内容等。

4.2 活动安全:医疗机构应对志愿者活动进行安全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志愿者和医疗机构的安全。

4.3 活动记录:医疗机构应及时记录志愿者活动的相关信息,包括活动时间、参与人员、工作内容和成果等,以便后续评估和总结。

4.4 活动督导:医疗机构应派遣专人对志愿者活动进行督导和指导,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及时反馈和记录。

5.志愿者活动评估与奖励5.1 活动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志愿者活动进行评估,包括活动的效果、志愿者的工作表现等,以便及时调整和改进。

5.2 志愿者奖励:医疗机构应根据志愿者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包括荣誉证书、奖金或其他实物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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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杉医院
医疗志愿服务队工作安排及制度
一、志愿服务宗旨
1.“以人为本,服务创新,优质低价,心想百姓”
2.“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3. “奉献爱心,服务社会”
4.体现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爱、人与社会之间相互融合、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共处。

二、志愿服务任务与目的
(一)志愿服务对象任务
1. 对来就诊、有帮助需求的社区居民及其家属提供志愿服务。

2. 通过社区宣传、健康讲座及下社区义诊等,对社区群众提供医疗卫生志愿服务。

3. 组织开展或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向困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扶贫济困、扶残助残、帮扶孤寡老人、维护社会秩序等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二)志愿服务目的
通过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增强乡医务人员和社会
公众的社会责任感,促进和谐人际关系的形成,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医院则借助志愿者服务体系建设,联合更多的社会力量,大力推进医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和谐医院”、“平安医院”和“文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

三、志愿服务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志愿服务内容
1. 院内医疗护理志愿服务。

2. 社区医疗卫生志愿服务。

3. 社区义工志愿服务。

4. 户外公益宣传活动。

(二)志愿服务活动形式
1. 对来院就诊患者及其家属给予导医导诊、咨询服务等。

2. 开展卫生下社区帮扶、下社区义诊等。

3. 参与社区组织的义工志愿服务。

5.组织或参与社区户外公益宣传活动。

四、志愿服务组织规定
(一)志愿服务组织
在泃阳西大街街道办、迎宾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由医院组建志愿服务队负责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服务队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由医院党、政、工、团讨论决定,各服
务分队成员由相应科室、专业人员自愿报名组成。

志愿服务活动在队长的统一安排下协调开展。

(二)志愿服务者义务
1. 遵纪守法,服从志愿服务队的领导。

2. 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完成志愿服务队安排的有关工作。

3. 热爱志愿服务工作, 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三)志愿服务者权利
1. 参加志愿服务队举办的各项活动。

2. 对志愿服务的各项工作有监督、建议及批评的权利。

3. 因故不能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请。

(四)志愿服务纪律制度
1. 志愿者必须严格遵守队内纪律,服从工作安排,服从指挥。

2. 志愿服务队副队长负责每次活动的考勤登记与汇报工作。

3. 志愿者如有事请假,须报队长批准。

未经同意不得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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