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经济法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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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法基础各章节知识点汇总

初级经济法基础各章节知识点汇总

初级经济法基础各章节知识点汇总经济法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涉及到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问题。

初级经济法基础课程主要介绍了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法律制度,包括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法律规定和规范。

本文将对初级经济法基础课程各章节的知识点进行汇总和概括。

第一章:经济法概述经济法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研究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问题。

经济法从经济活动的角度出发,以保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为宗旨,明确了经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推动经济发展。

第二章: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法律体系市场经济体制是指企业和个人在法律框架下依法自由进行经济活动的体制。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法律体系是指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等法律规范的总体,用于规范和管理市场经济。

第三章:经济合同法经济合同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经济主体之间达成的协议,是规范各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工具。

经济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和解除等法律规范,保障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公司法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运作和管理的法律制度。

公司是指由多个股东出资组建的法人实体,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形式、设立程序、资本结构和治理机制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第五章:劳动法劳动法是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解除等法律规范,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第六章: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科学、文学、艺术和技术领域创造的作品和发明创造,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

第七章: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是处理跨国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问题的法律制度。

国际经济法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和国际金融法等领域的法律规范,旨在维护国际经济秩序和促进国际经济合作。

以上是初级经济法基础课程的主要知识点汇总。

通过学习这些知识点,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经济法律规范,为经济活动提供法律保障,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社会的进步。

2024《经济法基础》《票据法》主要知识点

2024《经济法基础》《票据法》主要知识点

2024《经济法基础》《票据法》主要知识点2024年,《经济法基础》和《票据法》是一些经济学、法学和商学专业的学生常见的课程内容。

下面是关于这两门课程的一些主要知识点的详细介绍。

《经济法基础》是经济学和法学交叉学科的一门课程,它主要涉及到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

以下是一些该课程的主要知识点:1.国家法律体系:介绍了国家的基本法律体系,包括宪法、民法、商法等主要部分,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和地位。

2.经济法规范:讲述了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规范,如反垄断法、劳动法、合同法等。

3.经济法律主体:介绍了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个人、法人、政府等。

4.经济法的法律责任:解析了经济法律关系中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

5.市场经济和法治:探讨了市场经济和法治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通过法治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6.经济法律制度:介绍了经济法律制度,如公司法、证券法等。

7.经济法律环境:分析了经济法律环境,包括法律政策、法律法规等对经济活动的影响。

8.涉外经济法律规定:讲述了涉外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规定,包括国际经济合作、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等。

《票据法》是商法中的一门重要课程,主要涉及到票据的法律规范和票据交易的法律制度。

以下是一些该课程的主要知识点:1.票据的定义和种类:介绍了票据的定义和种类,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债券等。

2.票据的要件:解析了票据的要件,如标的物、金额、付款人、收款人等。

3.票据的发行和转让:介绍了票据的发行和转让的法律规定和要求。

4.票据的支付和兑现:讲述了票据的支付和兑现的过程和法律制度。

5.票据的担保和保证:探讨了票据的担保和保证的法律规定和权利义务。

6.票据的违约和诉讼程序:解析了票据的违约行为和相应的诉讼程序。

7.票据的国际交易和法律合作:探讨了票据在国际交易中的应用和相应的法律合作。

8.票据法的最新发展和变革:了解了票据法的最新发展和变革情况,如电子票据的出现和应用。

经济法教案第一章经济法总论

经济法教案第一章经济法总论

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奠定理论基础,指导实务操作)第一节 概述(认识经济法)一、法的基础知识(一)法的概念和特征1、什么是法汉字“法”至少有三层意思:第一,“法”有神明裁判疑难案件之意第二,“法”有祛除不法行为之意第三,“法”有公平之意关于“律” :《说文解字》解释为“均布也”。

“均布”是古代调音的一种工具,引申为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

“法”强调“平”、“正”、“直”。

“律”强调“人人必须遵守”、“范天下之不一而归于一”。

清未民初,把“法”和“律”连用,“法”逐渐由“法律”一词所替代。

我国当代法律制度中“法”的含义:狭义的法或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即特定或具体意义上的法律。

广义的法或法律:指法的整体,指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及其部委制定的行政规章、地方人大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法规、规章等在内的一切规范性文件。

2、法的基本特征(重点)(1)法是一种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和概括性。

法的规范性:是指法规定了人们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做什么(授权性规范)、应当做什么(义务性规范),不能做什么(禁止性规范),从而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一个行为标准。

法的概括性:又叫法的定型性,是指法的调整对象时一般的或抽象的、某一类的人和事,它在同样的条件下可以反复适用。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具有国家性和普遍性。

一个国家法律形成的两种方式:一种是制定法律,通过制定形式形成的法律被称为成文法、制定法;另一种是通过认可的方式形成法律,称为不成文法。

法律出自国家,具有国家性。

由于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所以派生出°普遍性”特征,即法律在一国全部地域范围内对一切人和组织发生效力。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具有强制性和程序性。

国家强制力是指国家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有组织的暴力。

国家强制力是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区别。

法学经济法基础试题及答案

法学经济法基础试题及答案

法学经济法基础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A. 个人财产关系B. 社会公共利益C. 经济组织内部关系D. 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答案:B2.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公平原则B. 效率原则C. 公正原则D. 垄断原则答案:D3. 经济法中,市场监管法的作用是什么?A. 保障公民基本权利B. 维护市场秩序C. 促进经济发展D. 规范政府行为答案:B4. 下列哪一项不是经济法的法律关系主体?A. 国家机关B. 企业C. 个人D. 社会团体答案:C5. 经济法中的反垄断法主要目的是防止什么?A. 垄断行为B. 市场竞争C. 经济危机D. 经济全球化答案:A二、多选题6. 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包括哪些领域?A. 财税法B. 劳动法C. 竞争法D. 环境保护法答案:A, C7. 经济法的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哪些?A. 国家机关B. 企业C. 个人D. 社会团体答案:A, B, D8.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A. 公平原则B. 效率原则C. 公正原则D. 垄断原则答案:A, B, C三、判断题9.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答案:正确10.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仅限于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关系。

()答案:错误四、简答题11. 简述经济法的产生背景。

答案:经济法的产生背景主要源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干预需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传统的民法和刑法已无法满足对经济活动的规范和调整需求,经济法应运而生,以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等。

五、论述题12. 论述经济法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答案:经济法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经济法通过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

其次,经济法通过财税法、反垄断法等具体法律规范,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经济效率。

再次,经济法还通过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经济法基础课程内容

经济法基础课程内容

经济法基础课程内容导论:经济法是指以调整经济活动关系为目的的一门法学科目。

它研究的是经济活动中的各种法律规范和制度安排,旨在保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秩序,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经济法基础课程是经济法学的入门课程,主要介绍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基本制度。

一、经济法基本概念1. 经济法的概念及特征:经济法是调整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具有经济性、社会性和调整性的特征。

2. 经济法的分类:根据调整的对象和范围,经济法可分为宏观经济法和微观经济法;根据调整的方式和手段,经济法可分为法律经济学和经济法学。

3. 经济法的历史演进:从古代的市井法到现代的经济法,经济法的发展经历了逐渐完善和专业化的过程。

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 自由竞争原则:保护市场经济中的自由竞争,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2. 经济效益原则: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发展。

3. 公平公正原则:保障市场主体的平等权利和公正竞争的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4. 国家干预原则:国家依法对市场经济进行必要的调控和干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经济法的基本制度1. 市场准入制度:规定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条件和程序,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2. 价格管理制度:对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进行管理和调控,维护市场价格的合理稳定。

3. 合同制度:规范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4. 公司法制度:管理和监督公司的组织、运作和股东权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 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知识产权,激励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6. 反垄断制度:防止市场垄断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7. 劳动法制度:调整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市场的稳定和和谐。

8. 环境保护制度:规范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

四、经济法的实践运用1. 经济法与市场经济:经济法是市场经济的法治保障,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经济法学大一知识点

经济法学大一知识点

经济法学大一知识点经济法学是经济学专业的一门重要课程,它涉及到了法律与经济的交叉领域。

在大一学习经济法学时,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基础知识点,这些知识点对于我们理解和掌握经济法学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一些经济法学大一知识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法律与经济关系的基本概念法律与经济是紧密相连的,它们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

经济法学研究的是法律和经济之间的相互关系,包括法律对经济发展的规范和经济活动对法律的需求等。

法律与经济的关系是相互适应、相互推动的关系,两者相互依存、相互融合。

二、经济法的基本分类经济法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领域,可以根据不同的内容进行分类。

在大一学习经济法学时,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基本的分类。

1. 民商法民商法是经济法的基础,主要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等。

这些法律规范了市场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维护了市场经济的秩序。

2. 行政法行政法是规范国家行政机关行为的法律体系,包括《行政管理法》、《行政诉讼法》等。

学习行政法,可以了解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3. 经济特区法经济特区法是规范特定地区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主要包括《深圳特区法》、《上海浦东新区法》等。

学习经济特区法,可以了解经济特区的发展和经验。

4. 金融法金融法是规范金融行业的法律体系,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

学习金融法,可以了解金融市场的运作和监管。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形成的法律关系,它包括主体、客体和业务内容三个要素。

1. 主体主体是指从事经济活动的各方,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2. 客体客体是指经济活动中涉及到的物、财产和其他利益。

客体是主体之间进行交换的对象,它包括货币、产品、劳务等。

3. 业务内容业务内容是指经济活动的具体内容,包括买卖、租赁、服务等。

业务内容是主体之间进行交换的方式和方式。

四、经济法律责任经济活动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法律责任。

第一章 经济法学的入门知识 经济法学ppt(张守文)-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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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济法学的基本内容
随着经济法学的发展,经济法学的基本内容也逐渐确
定。从法学学科的一般分类来看,经济法学可以分为 经济法总论和经济法分论两大部分,每个部分又都包 含着丰富的内容。 经济法总论,或称经济法基础理论,是经济法学的总 体上的、具有共通性的理论。作为经济法的一般理论 ,它是从经济法的各类具体制度中提炼出来的,是经 济法各个部门法理论的基础,对于经济法的各类具体 部门法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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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济法学的学习方法
学习经济法学知识,要用到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



和具体科学方法。 (一)哲学方法的运用 哲学方法通常有广阔的适用空间。它包括主观与客观 相统一的方法、矛盾分析方法、因果关系分析方法等 。 (二)一般科学方法的运用 一般科学方法中的各类方法,大都是较为通用的学习 方法。一般科学方法比哲学方法低一个层次,主要包 括逻辑方法、经验方法、横断学科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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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两个失灵”的分析框架
与“双手并用”的分析框架相一致,在经济法理论上
还有“两个失灵”的分析框架,或称“双手失灵”的 分析框架。所谓“两个失灵”,包括两个方面:一个 是市场失灵,一个是政府失灵。 要深入研究“两个失灵”的分析框架,必然涉及对失 灵原因的探讨。 此外,在研究“两个失灵”的分析框架的过程中,还 会涉及重要的公共物品的分析框架等问题,从而使公 共物品理论、外部效应理论等都会对经济法学乃至整 个法学的研究产生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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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法学的发展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各类市场失灵问题的不

经济法基础学习归纳

经济法基础学习归纳

经济法基础学习归纳一、什么是经济法?经济法是以调整经济关系为目的的法律体系,包括了经济法总论、市场经济法、经济管理法、金融法等法律领域。

经济法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市场主体利益等。

二、经济法的重要性经济法在现代社会中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经济法能够规范市场经济行为,保障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转。

其次,经济法能够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防止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此外,经济法还有助于规范国家经济管理行为,提高国家治理效率。

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必须遵守一些基本原则。

首先,平等自由原则是经济法的核心原则之一。

平等自由原则要求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和自由的经济行为权。

其次,自愿原则是指市场主体的行为必须是自愿的,不能强迫或欺骗。

再次,诚信原则是经济法的基本准则之一,要求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遵守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原则。

最后,保护原则是指经济法必须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和稳定。

四、经济法的主要内容1. 市场经济法市场经济法是经济法的核心内容之一,主要包括了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和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护以及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2. 经济管理法经济管理法是对国家在经济领域进行管理的法律规范体系,主要包括了国家经济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经营许可和执照制度、行政审批程序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3. 金融法金融法是以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为重点的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了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旨在保护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经济法的应用经济法的应用范围广泛,涉及到各个层面的经济活动。

在企业经营中,经济法可用于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在金融领域,经济法可用于监管金融机构,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

在国家经济管理中,经济法可用于规范国家经济实施政策和管理措施。

六、经济法在国际上的地位经济法在国际上也具有重要地位。

经济法学复习提纲

经济法学复习提纲

经济法学复习提纲第一部分:基础知识1.经济法学的概念、特点及意义2.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基本内容3.经济法学的体系及其特点第二部分:经济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经济法相关立法第三部分:市场经济与经济法1.经济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2.市场失灵与经济法的调节3.市场规制与经济法的平衡4.市场秩序与经济法的维护第四部分:经济法律关系1.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点2.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3.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4.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与形式5.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第五部分:经济行为与经济法律关系1.经济行为的概念和特点3.经济行为的分类及其特点4.经济行为的效力与责任第六部分:经济法律责任1.经济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特点2.经济法律责任的种类和源泉3.经济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4.经济法律责任的衡量和限制第七部分:经济法律制度1.经济法律制度的概念和特点2.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3.经济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4.经济法律制度的调整与协调第八部分:经济法治国理念和国家治理1.经济法治国理念的内涵和作用2.经济法治国理念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3.经济法治国理念在国家治理中的体现和发展第九部分:经济法与其他学科的关系1.经济法与法学的关系2.经济法与经济学的关系3.经济法与管理学的关系4.经济法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关系第十部分:经济法律实践及案例分析1.经济法律实践的重要性和意义2.经济法律实践的影响因素3.经济法律实践的方法和途径4.经济法律案例的分析和评价以上是经济法学复习的提纲,希望能对您的复习有所帮助。

具体复习时可结合课堂讲解、教材、习题等进行深入学习与实践。

经济法的法律知识

经济法的法律知识

经济法的法律知识有关经济法的法律知识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

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经济法的法律知识,希望大家喜欢!经济法的基本概念资本主义概念经济法最早产生于资本主义国家。

资本主义国家学家关于经济法的概念,主要见于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的学术文献中。

英美法系国家尽管存在我们看来属于经济法的法律规范,但它们不注重法律部门的区分,没有民法的概念,更没有经济法这一概念。

因此,要说明大陆法系国家,尤其是德日学界对经济法的解说。

a.认为经济法就是和经济有关的法律的总称。

比如德国的艾斯特豪思认为经济法就是有关经济的法。

德国的努斯鲍姆认为经济法是以直接影响国民经济为目的的法律规范的综合。

日本学者美浓部达吉也持此说。

这一学说是经济法产生初期学者对经济法概念的尝试性定义,现已经没人认同了。

b.认为经济法是对市场进行规制的法,以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中心内容。

日本的丹宗昭信认为:“现代经济法的核心是垄断禁止法”,“是国家规制市场支配的法”;日本学者正田彬也认为:经济法是规制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固有的以垄断为中心的经济从属关系法。

经济法的认为在于纠正这种垄断主体与非垄断主体之间显著的不平等关系。

c.认为经济法是经济公法,有学者认为这是德国经济法学界的主流学说。

这一观点认为应该坚守罗马法关于公法和私法的划分,规定国家公务的法律为公法;规定个人利益的法律为私法。

经济法是国家对经济施加直接影响的法律,是官方组织和管理经济的措施。

有一种比较狭隘的观点把经济法等同于经济刑法,理由在于经济法的规定大多包括了刑事责任的内容。

这一观点已经随着经济法的发展而被摒弃。

d.认为经济法是社会法。

与‘经济公法论’不同的是,此学说虽然也以公私法的划分为认识论基础,但认为在公法和私法之外存在一个独立的第三领域,即社会法。

经济法学重点

经济法学重点
诋毁行为与误导行为的比较?
(二)商业诋毁行为的构成
1、诋毁通常是在具有竞争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
2、诋毁行为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概称“商誉”、“商誉权”)。
3、诋毁在客观上表现为经营者通过捏造、散布虚伪或引人误解的事实,攻击、贬低他人,造成一定的损害后果。
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二)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1、直接推定法
2、综合因素认定法
(三)相关市场
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涉及产品、地区、时间三个基本因素。
(二)表现形式
1、虚假质量标示行为,包括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和其他关于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2、虚假广告行为;
3、广告外的虚假宣传行为;
4、价格欺诈行为;
5、带有欺骗、误导性的有奖销售行为。
三、商业诋毁行为
(一)概念
商业诋毁行为是指经营者捏造和散布虚伪或引人误解的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行为。
(二)几种商业做法——回扣、折扣、佣金、附赠(赠品)
六、商业利诱行为
(一)概念
商业利诱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一般商业做法,许诺给予交易相对人(即购买者或消费者)一定经济利益或其他好处的行为。在我国主要表现为巨奖销售,国外还涉及不正当折扣、不正当赠品等。
(二)巨奖销售行为
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其他经济上利益的行为。包括附赠式有奖销售和抽奖式有奖销售两种形式。

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

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
4.法是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 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行为规范。
2021/6/20
▪ (二)法的形式和分类
▪ 法的形式是指法的具体的外部表现形 态。即法由何种国家机关,依照什么 方式或程序创制出来的,并表现为何 种形式、具有何种效力等级的法律文 件。
▪ 1、我国法的形式:主要是依据创制法的 国家机关不同、创制方式的不同而进行划 分的。
(3)实体法与程序法 ,这是按照法规 定的具体内容的不同所做的分类,(1) 实体法是从实际内容上规定主体的权 利和义务的法。(2)程序法是为了保 障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规定的关 于程序方面的法。实体法与程序法的 关系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4)一般法和特别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不 同所做的分类。 (1)一般法是指在一国领域内对全 体居民和所有的社会组织普遍适用, 而且在它被废除之前始终有效的法律。 (2)特别法是指只有在一国的特定 区域内,对特定主体或在特定时期内 有效的法律。 2021/6/20
(6)公法和私法 公法是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法律。 私法是以保护私人利益为目的的法律。
2021/6/20
做一做
▪ (单选)1、在下列法的各项分类中 ,以法的内容为标准进行分类的是 ( B )。
▪ A、根本法和普通法 ▪ B、实体法和程序法 ▪ C、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 D、一般法和特别法
(多选)2、 法的形式和种类,主要是依据创制 法的国家机关不同、创制方式的不同而进行划分 的,下列描述正确的有( ACD ) A.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 B.行政法规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经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C.地方政府规章是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人 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D.地方性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 大2021会/6/2及0 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经济法课件第1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

经济法课件第1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

(2)学术上



日本金泽良雄 《经济法概论》 德国 鲁姆夫《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本科教材 《经济法理论问题》
3、中国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1)中国经济法概念的出现

概念最早在20世纪30年代传入中国,但开始 系统研究始于70年代末。
四、 我国法学界对经济法的阐述观点
1、否定经济法独立部门说
(2)经济活动主体或市场主体


(3)社会中介组织 ①概念

独立于政府与市场主体,为政府干预市场、市场 影响政府和市场主体之间相互联系起中介作用的 主体。
中介性;公共性;民间性
②特征

③功能
服务功能;干预功能;协调功能 (4) 经济法的监督主体 权力监督 人大 行政监督 一般、专门 社会


三、经济法体系结构 1、经济法体系概念

经济法体系是由多层次的、部门齐全的经济法部 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体。
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定经济关系内容的认识不 同产生了不同的经济法体系结构观。

2、几种经济法体系观介绍
(1)两分法体系
①宏观调控法 ②市场规制法
(2)三分法体系
①经济组织法 ②市场规制法 ③经济活动法
民法通则颁布后,此观点的影响降低;
民法补充

2、大经济法观点
(1) 1992年前肯定经济法说

调整纵向经济关系以及与纵向管理密切相关的横 向经济关系。
(2)主要类型
纵横说

经济法调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 会组织内部及其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 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与经济管理 关系密切联系的经济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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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法学基础知识第一节法的概念和特点一、法的概念马克思主义的法的定义(我们所通用的关于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和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在阶级对立社会)或人民(在社会主义社会)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体系。

可以将法的定义简单的概括为:它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强制力的行为规。

二、法的特点在前人对法律特征进行探索和认识的基础上,我们把法律的一般特征归纳为以下几个个基本方面,即: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普遍性;以权利和义务为容。

1.法是由国家机关经过一定程序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

2.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

3.法是具有普遍拘束力的行为规。

4.法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行为规。

5.法是调整行为关系的规。

(补充一点,一定要知道的)第二节法律规和法律条文一、法律规法律规是法的基本要素之一,是设定行为模式的规则。

(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三者构成了法律的三要素)在逻辑结构上,法律规通常由假定、处理和后果三部分组成。

(条件假设、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二、法律条文每一法律条文并非完整地表述一个法律规。

每一法律条文也并非都直接规定法律规。

父母对子女有教育抚养的义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第三节法律渊源(法律的表现形式)一、法律渊源概述法律渊源也称“法源”,一般指法的形式上的渊源,通常按照法律制定机关和外部表现形式来划分。

法的形式渊源是法律规的效力来源。

二、我国的法律渊源我国的法律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行政规章、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和惯例、法律解释等。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围实施。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第四节法律效力一、法律效力等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二、法律效力围法律效力包括法律的对象效力、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第五节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一、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是按照法律规的容、调整领域或者方法,将众多规性法律文件进行分类而形成的规则体系。

我国目前的法律部门有: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劳动法、环境资源法、刑法、诉讼法、军事法等。

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在于指导立法和法律实施。

二、法律体系法律体系,也称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把握法律体系的概念特别注意以下五点:1.法律体系,是部门法构成的体系,部门法是构成法律体系的基本单位。

2.法律体系称为部门法体系,是近代以来的事。

在近代以前,尽管没有严格意义上的部门法划分,但仍存在法律体系。

3.法律体系,是一国国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完整意义上的国法。

4.法律体系,是一国现行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废止不再有效的法律,一般也不包括尚未制定或者已经制定但尚未生效的法律。

5.在当代中国,法律体系是统一的,尽管我国存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不同基本性质和不同法系的法律。

第六节法律关系一、法律关系和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经由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设定的行为模式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表现,是立法目的由抽象文本到具体落实的途径。

对法律关系的把握注意以下几点:1.法律关系是依法建立的社会关系,法律规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2.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容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律规调整或保护的社会关系本身;3.法律关系是合法的社会关系。

二、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法律关系有三个构成要素:主体、容和客体。

(一)主体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包括自然人、组织和国家。

(二)容容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是依照法律或约定享有的行为自由,义务是依照法律或约定承受的行为约束。

(三)客体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或者说主体期待的目标。

通常认为,客体的种类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

讨论:火星能够被人类认识和感知,可以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

这个观点是否正确?物理意义上的物要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应得到法律的认可第二,应为人类所认识和控制第三,能够为人们带来某种物质利益,具有经济价值第四,须具有独立性。

三、职权和职责在经济管理关系中,立法通常赋予管理主体或特殊主体一定的职权或职责,而不称其为权利或义务。

这些职责既是权力,又是责任,管理主体不得放弃、转让或懈怠,否则就是失职。

第七节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概述法律责任属于狭义责任,是立法对、犯罪行为的否定性评价,表现为具有强制力的国家机关通过行政、司法等活动,约束公民或组织的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或方式。

注意的问题,和犯罪的区别。

刑法中规定,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法律责任的形式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及对社会危害的程度,立法确定了民事、行政、刑事以及专业性或社会性制裁措施等四类责任。

民事责任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类。

行政责任是违反行政管理法律规定而承担的惩罚性后果,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是犯罪对应的惩罚性后果,即刑罚。

专业性或社会性制裁措施列入黑法与道德共同性:1都由原始习惯脱胎而来2都属社会规3都蕴涵和体现一定的社会价值4都是社会调控手段5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法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法与道德的联系恶法非法恶法亦法民法和行政法基础知识第一节自然人和法人一、自然人及其权利能力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三)无民事行为能力(四)监护人1、未成年人的监护人2、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三、法人的概念、条件和类型(一)法人的概念和条件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二)法人的类型(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二节时效和期间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事实状态经过法定时间而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

一、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不行使权利,人民法院对其权利不再予以保护的时效制度。

(一)普通诉讼时效(二)特殊诉讼时效(三)最长诉讼时效二、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诉讼时效中止是指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而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时,诉讼时效暂时停止,自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形。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已经开始的诉讼时效因出现法定事由而不再继续,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丧失效力的情形。

诉讼时效延长是指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确实存在正当理由而未行使请求权时,适当延长已经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

第三节物权一、物权的特征和种类1、物权为支配权,权利人无须借助他人行为就能行使其权利,并通过对标的物的直接管理和支配实现自身的利益。

2、物权为绝对权,其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因此又被称为对世权。

3、物权具有优先性和追及力。

物权的种类1、自物权和他物权2、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3、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二、物权的变动物权的变动指物权的设立、变更、转移和消灭。

(一)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二)动产交付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三、物权的保护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物权的保护方法有:确认物权返还原物排除妨碍或消除危险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四、所有权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是最完整的物权。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一)国家所有权(二)集体所有权(三)私人所有权五、共有共有是指某项财产同时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组织所有的法律关系。

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法律现象就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们通过自己的感观就能够直接辨别和发现的法律的现实承载体或者承载媒介,也就是法律的容、意义、价值、功能与作用的外显方式与物化形式。

现实社会生活中,法律现象主要表现为:(1)法律文本,如法律条文。

(2)法律组织与机构,如立法、执法、司法,公证、调解,律所等机构。

(3)法律语言,如法律术语。

(4)法律行为,如司法审判活动。

(5)法律符号,如司法官员的服饰、饰物、司法活动场所的装饰布置情况(法官的假发、法袍、法槌)等。

第三章经济法基础知识第一节法和经济的关系一、经济的含义经济有三种基本含义:一是指基本经济制度;二是指国民经济体系;三是指产品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环节。

二、法和经济的关系法和经济具有天然的联系。

微观经济活动的发展促使社会形成不同的利益集团,由此产生了阶级、国家和法。

法确认特定时期的利益关系,又调整着社会发展变化中的利益关系。

法与经济相互作用,相互制约。

经济对法的作用表现在:(1)社会经济利益结构直接影响法设定的利益关系。

(2)经济活动的变化要求法律制度进行同步调整。

(3)法调整的其他社会关系通常以经济关系为基础。

法对经济的作用表现在:(1)法具有将社会经济结构、利益关系制度化的功能。

(2)法可以根据政治、社会需要对经济关系进行持续性调整。

(3)法依靠国家强制力,为社会经济活动提供支持和保障。

概括地说,经济与法之间是决定与被决定、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

法通过调整经济关系维护和发展其保护的利益关系。

三、法调整经济的形式我国立法在不同角度和层面调整经济关系。

(1)在宪法层面确定基本经济制度我国宪法主要从两个方面确立基本经济制度:一是经济制度基础及其表现。

二是经济管理方式及其表现,宪法确立了市场经济模式、政府宏观调控只能,以及国有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和外商投资经济组织的经营自主权。

(2)在宏观调控立法层面规国民经济全局宏观调控通常指国家运用经济手段和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总量控制的主权行为。

(3)在市场管理立法层面规经济运行的具体环节市场管理是宏观调控措施在具体经济关系中的体现,是政府对市场主体直接的管理活动。

第二节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一、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概念是经济学的基本畴,是经济学体系和结构的支柱,也是经济法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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