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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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能源产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和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分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 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以及对社

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见附件:公司规定重大危险源目录)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范围内所属各部门、各风电厂。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的监督,公司安全生产部作为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领导机构,负责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

第二条所属各部门要成立本部门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机构。

第三条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组织机构的工作职责:

(一)组织所属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关于重大危险源管理的各项规定和相关要求。

(二)督促所属部门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评估、存在问题整改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组织所属部门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实施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重大问题落实整改方案和整改资金,对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三)督促所属部门开展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及演练,并组织实施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

(四)每年结合春、秋检活动对所属部门的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五)督促所属部门对国家级重大危险源要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聘请有资质的安全评估部门对其进行安全评估,并按照安全评估的结论制定整改计划,使其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六)协助组织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四条所属部门重大危险源管理组织机构的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各项规定和相关要求。

(二)按照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做好重大危险源的建档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三)按照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上报有关数据、报表、报告,同时要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四)制定、完善本部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五)及时如实汇报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出现的故障和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

(六)重大危险源管理必须责任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第三章登记、评估和备案

第一条公司和所属各部门要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台帐,公司要及时跟踪和监督所属部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情况。各部门将重大危险源台帐、整改计划、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计划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后留存备案。

第二条各风电厂要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按规定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工作.

评估工作应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报告》按地方政府要求进行备案,并逐级抄报公司和集团公司。评估工作如地方政府没有特殊要求,可由本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估。

第三条所属电厂每年第一季度由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组织开展一次重大危险源的自查评估工作,提出《安全评估报告》,并上报集团公司。《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三)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严重程度;

(四)重大危险源等级;

(五)安全对策措施;

(六)应急救援措施;

(七)评估结论与建议.

《安全评估报告》要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对策措施具

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按照本规定及时上报公司和集团公司。

第五条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各风电厂应及时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到当地政府备案,并上报公司和集团公司.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注销.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评估办法

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估工作是重大危险源管理的关键环节,公司按照对重大危险源评估要求,统一规范重大危险源评估工作,评估方法如下:

(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重大危险源评价主要依据各类设备、设施、危险物质安全技术管理的相关法规、制度、规范,以及公司、集团公司在反事故措施方面的要求、标准。对重大危险源的评价必须广泛查找资料,使评价依据准确,引用标准最新,更具有权威性。参考文献如下:

1.易燃易爆类危险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电力典型消防规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工业防火与防爆》、《重大危险源辨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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