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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能源之星的要求

LED能源之星的要求

LED能源之星的要求2010/03/221.灯泡分类 Model type/designs(类型/设计):Omnidirectional(全方向): A, BT, P, PS, S, TDecorative(装饰灯): B, BA, C, CA, DC, F, GDirectional(方向灯): BR, ER, K, MR, PAR, RNon-standard (非标准)2.所有灯泡要求:A:色温:B:CRI 显色指数:测试10个样品平均显色指数不得小于77C: 调光:灯泡必须明确标示产品是否可以调光。

有可以调光,必须有一个网站提供调光相关信息。

产品包装应含有以下信息:最小光效,光输出,色温,显色指数,功率因数,可调光的灯泡可以足功率运行。

D:保修:整盏灯泡所含有的材料的维修和更换从购买之日起,保修期3年。

E:功率因数: 1.≦5W 功率因数不要求 2.>5W 功率因数必须大于0.7 (10个样品平均大于0.7)F: 最小工作温度:整盏灯在-20度工作或者更低温度。

G:LED 工作频率:≧120HZ(DC转DC)H: 噪音等级: CLASS A3.非标准灯(LED非标准灯类型或形式)A:1.功率<10W 50LM/W 2. 功率≧10W 55LM/W (10个样品必须9个满足要求 )B:最小光输出: 200LMC:流明维持率: 25000小时光通维持率要求≧70%(功率小于10W,在25℃环境中测试,功率大于10W在45℃环境中测试,在6000小时测试时,10个样品平均维持率≧91.8%)D:加速测试:循环测试:开2分钟,关2分钟,按照L70寿命每两小时循环一次4.替代灯(取代现有白炽灯)全方位灯型号:A, BT, P,PS,S,T,4.1:功率 P<10W 光效≧50LM/W 2.功率P≧10W光效≧55LM/W(10个样品必须9个满足要求)4.2:最小光输出4.3:流明维持率: 25000小时光通维持率要求≧70%(功率小于10W,在25℃环境中测试,功率大于10W在45℃环境中测试,在6000小时测试时,10个样品平均维持率≧91.8%)4.4:加速测试:循环测试:开2分钟,关2分钟,按照L70寿命每两小时循环一次5. 装饰灯型号:B,BA,C,CA,DC,F,G5.1 最小光效: 40LM/W5.2 最小光输出:5.3 流明维持率: 15000小时光通维持率要求≧70%(在25℃环境中测试,在6000小时测试时,10个样品平均维持率≧86.7%)5.4循环测试:开2分钟,关2分钟,按照L70寿命每两小时循环一次6.方向灯型号:BR,ER,K,MR,PAR,R6.1灯泡尺寸和光效要求:灯泡直径≦20/8英寸(63.5mm),光效≧40LM/W ;灯泡直径>20/8英寸(63.5mm),光效≧45LM/W6.2 最小光输出(BR,ER,K,R型号):灯泡最小光输出等于替代标称功率乘106.3 光束角要求: PAR灯:最大光束角65度 MR16灯:最大光束角50度6.4 25000小时光通维持率要求≧70%(功率小于10W,在25℃环境中测试,功率大于10W在45℃环境中测试,在6000小时测试时,10个样品平均维持率≧91.8%)6.5加速测试:循环测试:开2分钟,关2分钟,按照L70寿命每两小时循环一次7.流明维持测试和寿命标称:最小寿命要求:装饰灯15000小时时,灯泡流明维持率应70%.其他类型灯泡25000小时时,灯泡维持率应70%.7.1 6000小时灯泡维持率8 光通量维持率所需要的最低环境要求:。

能源之星标准

能源之星标准

CFLs合伙人协议的ENERGY STAF适用标准应用单位:CFLs (紧凑型荧光灯)的生产商和分销商协议:以下为ENERG£TAR(能源之星)合作协议的条款,适用于ENERGWTAR合格的CFLS的生产和/或交付。

ENERGYSTAR的合伙人必须遵循以下要求:遵循现有的ENERGSTAR合格标准(阐述了在CFLS上使用ENERGWTAR认证标记和CFLS测试标准必须符合性能标准)。

这些产品可能在市面上获得,或应DOE(能源部)的要求,由合伙人自愿提供。

遵循现有的ENERGY STA鉴定指导(描述了如何使用ENERGY STA标记和名称)。

合伙人应遵守这些指南并且为确保合格机构(如广告商、经销商和分销商)符合此要求。

凡ENERGWTAR合格的CFL型号,在协议中CFL部分的1年有效期内进行鉴定或打标。

当合伙人证明产品合格时,产品必须符合当时的标准。

一旦合伙人递交了首次合格型号给ENERGY STAR合伙人组织名称须作为ENERGY STA合伙人()列出。

提供ENERGY STA合格的CFLS标签。

ENERGY STA认证标志应清晰的显示在合格产品包装上,在合伙人的网站上和合格产品的文字说明中(即目录,说明书,产品规格等等)。

给出其ENERGY STAI合格的产品型号。

同时要求ENERGY STA认证标记在合格产品的包装正面标记。

在DOE季刊上,列出ENERGSTAR合格CFLs的更新清单。

合伙人如更新合格CFLS型号的试验数据或报告,修订型号和/或产品号,应及时通知DOE合伙人应提供季刊以列明ENERGY STAR CF合伙人的清单;如合格专用标签CFLs的指定供应商有改变,应在30天内通知DOE要求合伙人书面提供更新专用标签供应商资格表(确定新的原始设备生产商、型号、和其他包装信息);提供合格CFL型号测试数据报告(由合格试验室提供)给DOE证明荧光灯符合规定的安全和性能试验标准;提供合格CFL型号的产品包装样品(包括电子或硬拷贝)给DOE证明荧光灯符合包装要求。

能源之星LED光源灯具标准最终版本

能源之星LED光源灯具标准最终版本

能源之星LED光源灯具标准最终版本近年来,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升和能源危机的日益加剧,LED光源灯具正在逐渐成为一种新型的高效、可靠、环保的照明产品。

为了推动LED灯具的应用,推广LED照明技术的发展,我国于2010年推出了《能源之星LED光源灯具标准》,该标准最终版本于2020年5月发布。

本文将对《能源之星LED光源灯具标准最终版本》进行详细介绍。

一、标准的背景与意义我国《能源之星LED光源灯具标准》是根据国家能源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建筑节能产品认证规则》及相关规定,从照明效果、能效、寿命、色温、显色指数、安全性、环保等多方面对LED灯具进行认证的国家行业标准。

该标准的意义在于,旨在促进行业良性发展,推动照明产业结构调整,提高LED灯具的技术水平和品质,降低产品能耗,推动我国绿色能源的建设和应用。

二、标准的内容1. 标准的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LED光源灯具的产品认证,并分类管理。

2. 照明效果要求:LED光源灯具能够提供良好的照度和光效,其光源的色温、光通量、显色指数等参数应符合要求。

3. 能效要求:为了达到能源节约的效果,对于不同的LED 光源灯具提出了相应的能效要求及测试方法,产品的能效等级分为1至3级。

4. 寿命要求:LED光源灯具的寿命一般在30000-50000小时之间,其使用寿命应不少于5年。

标准要求对于不同的LED 光源灯具,其使用寿命应相应地进行测试和评级。

5. 色温与显色指数:LED光源灯具的色温要求应符合实际应用要求,并要求具备良好的颜色还原性。

6. 安全性要求:对于LED光源灯具的电气性能、防水性能、耐热性能等方面,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和测试方法,以保障产品的用户安全。

7. 环保性要求:该标准对于LED光源灯具的材料、无害物质含量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环保标准和测试要求。

三、标准的优势1. 市场参照标准:能够成为“能源之星”的LED光源灯具符合标准的测试要求,使用过程中能够在能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得到有效保障,市场对于产品的认可度和接受度也将会大大提高。

CREE(能源之星)T6、U2中文版规格书

CREE(能源之星)T6、U2中文版规格书

颜色 冷白 中性白 显色指数 80 白光 暖白 显色指数 85 白光
显色指数 90 白光
色温范围
最小
最大
5,000 K
8,300 K
3,700 K
5,000 K
2,600 K
4,300 K
2,600 K
3,700 K
2,600 K
3,200 K
2,600 K
3,200 K
基本订购代码 最小光通量 @ 700 mA
T4
240
332
472
593
XMLAWT-00-0000-000LT40E4
T5
260
360
511
643
XMLAWT-00-0000-000LT50F4
T2
200
277
393
494
XMLAWT-00-0000-000HT20E7
T3
220
305
433
544
XMLAWT-00-0000-000HT30F7
(lm)

通量 (lm)
计算的最小光通量 (lm)* 1000 mA 1500 mA 2000 mA
订购代码
T5
260
360
511
643
XMLAWT-00-0000-0000T5051
T6
280
388
551
692
XMLAWT-00-0000-0000T6051
U2
300
416
590
742
XMLAWT-00-0000-0000U2051
华刚国际贸易Cr有ee限, 公In司c. USA电传Tw光e话真wlD:电::w4香u+子6++.rc1港h088r中.科a0e955沙m心e122技S田.9,ci22大l3.oi香N344cm道楼oC122港n342/东2x科3.D8257l0a学22737r1mi2300v园号室8703pe 电邮:CreeSalesAsia@

【能源化工类】LED灯泡能源之星标准(译文)

【能源化工类】LED灯泡能源之星标准(译文)

(能源化工行业)LED灯泡能源之星标准(译文)LED灯泡(一体成型式)能源之星标准标准适用方:各生产商及分销商最新版本修订日期:2010年3月22日标准生效日期:2010年8月31日注:以下内容中“LED灯泡(一体成型式)”简称为:LED灯泡承担的义务以下内容为能源之星合作协议的条款,涉及具有资质的LED灯泡的生产商和分销商能源之星成员必须坚持以下程序要求:●遵守现行能源之星资格标准、性能标准的定义,必须配合能源之星相关部门关于有权按照能源之星标准对产品进行第三方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获准进行公开销售。

●遵守现行能源之星标识指南。

该指南描述了能源之星标志被如何使用。

成员必须遵循哪些准则以及确保所有相关的法定代表人,例如广告代理商、经销商、分销商都必须遵守这些准则。

●成员在申请LED灯泡认证的一年内必须至少有一款产品经检测合格或已经获得能源之星标志使用授权。

一旦上述通过,该成员即被认可。

当成员在做产品认证时,必须符合当时最新的认证标准。

●使用清晰且一一对应的带能源之星LED灯泡的标贴。

主要外包装物正面必须有能源之星证书标志,企业网站、产品目录、用户手册及技术规格参数表必须包含能源之星信息。

●成员必须每半年一次向能源之星组委会提供最新产品样本,并更新产品内容,包含任何产品的修改、检测数据的修改、产品型号或销售代码的变更、以及该产品将在一定时间内逐步终止生产或淘汰。

在此基础上,成员资格才可以被保持。

●如有任何供应商变化,包括新设备、新型号、新包装的信息变更,必须在30天以内以书面或在线等方式,告知具体的变化内容。

●对于每一类产品,必须提供官方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能源之星产品性能标准的检测报告。

●每一个分类产品必须提供电子版或者复印件形式的包装样式报告,只有产品性能和包装检测结果均合格,才能进入合格产品目录。

●组委会将任意抽选某一成员的产品进行第三方检测,检测相关费用由成员承担,如成员拒绝接受检测,则其成员资格将被免除。

能源之星灯具标准2.0版本 中文翻译(1)

能源之星灯具标准2.0版本 中文翻译(1)
Daniel 2015-7-13
本文为中文译文,仅作参考,判定以原标准为依据
具或翻新套件内,也可能放在外面。
相关色温:黑体曲线上距离样品光源色坐标最近一点的色温值。(IES RP-16-10)
暗槽安装(灯具):灯具光源被突起的边缘遮住或水平凹进去,光主要射在天花和上面的墙上。在本标准中, 暗槽安装灯具的特点是透镜覆盖了灯泡、LED 光源、LED 光引擎或一体式 LED 灯。(IES RP-16-10)
灯具不能归类为定向灯范围内的,默认归类为非定向。

定向灯具(评估灯具的光度特性)
划定了范围,在标准范围和灯具分类章节中列出。
评估灯具的光度特性(光效),要求涉及灯具的光学配件。
也要满足特定的最低光通量要求和环带光通密度要求
固态(LED)灯具类型为不可拆分的(用户不可以更换/升级 LED 光引擎或一体式 LED 灯),并且没有在定向范围内列出的,应被视为不可拆分式固态照明灯具并且评估灯 具的光度特性。
LED 阵列或模组:一种一体式装配的 LED 封装或多个 LED 晶片焊在 PCB 或基板上,可能带有光学组件以及
Daniel 2015-7-13
本文为中文译文,仅作参考,判定以原标准为依据
附带散热,机械固定和用于连接 LED 驱动输出端的电气接口。该设备定义不包含电源部分和 ANSI 标准灯头。 该设备不能够直接连入电网电路。(IES RP-16-10)
Daniel 2015-7-13
本文为中文译文,仅作参考,判定以原标准为依据
1. 标准范围和灯具分类
本节概括能源之星灯具标准(下称本标准)覆盖的灯具类型。本标准限定适用于家用类型的照明产品,但 标准范围内某些产品是销售到商用市场的,他们可能会被囊括进来并以合适的方式列名给最终用户。认证 范围限于总输入功率低于 250W,直接接入电网的灯具。参考第四章节详细了解下述定向产品类型的定义。 有关产品范围的任何疑问可以直接联络 EPA 认可的认证机构或邮件至 lighting@

能源之星标准

能源之星标准

能源之星标准解读目前Kinfine公司要求其产品达到Energy Star要求,全面了解能源之星标准要求,对我们统一认识,明确今后任务,展开商务技术会谈有着重大意义,特对能源之星标准要求做详细翻译供大家参考如下:能源之星标准的框架:能源之星认证对LED产品的要求有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对所有产品的要求;第二个层次:分为两类1. 非标准产品;在包装和宣传材料商不能宣称相当于现存的多少瓦德标准产品;2. 替换型产品:目标为替换如下四类灯的产品;2.1. 目标为替代ANSI C79.1 2002标准里最顶的A, R, MR, PAR等等;2.2 目标为替代直径按照八分之一英寸计算的产品如A19,MR16, PAR38;2.3 目标为替代某种名义上瓦数的产品;2.4 目标为替代某种发光角度的定向性灯的产品能源之星标准的具体要求:4) 能源之星对所有产品的要求如下:4.1色温范围必须是ANSI C78. 377-2008 标准里所规定的2700K±145, 3000K±175,3500K±245,4000K±275 四个色温范围之一;4.2颜色保持率:色品度在6000小时的测试期间内,在CIE1976 (U’,V’)图内的变化不超过0.0074.3显色性:不低于80,R9必须大于0;4.4可调光性:必须在包装上对是否可调光做明确标识,如果能够调光,制造商必须有一个网页提供调光器的兼容信息;4.5质保期:从采购日起不小于三年;4.6灯头:必须是ANSI C81.61-2007标准里列明的灯头;4.7功率因素:>5W的产品功率因素必须大于等于0.70,<5W的产品功率因素不做要求;4.7.1操作温度:能在-20度,或者更低的温度下工作;4.7.2工作频率:大于等于150Hz;4.7.3电磁干扰:需要符合FCC 47 CFR PAR15标准;4.7.4瞬间保护:电源必须符合IEE C62.41-1991的Class A标准;4.7.5工作电压:AC120V, 240V, 277V 或者是AC或者DC 12V, 24V;5)包装方面的要求;6) 非标产品:在包装和宣传材料商不能宣称相当于现存的多少瓦德标准产品;2.1.1最低效率要求:10W以下必须达到50lm/W,10W以上必须达到55lm/W;2.1.2 最小光通量:200lm;2.1.3 发光强度分布:无特殊要求,需提供goniophotometry报告;2.1.4 光通维持率:25000小时工作后光通维持率不小于70%2.1.5 快速循环压力测试:参照ANSI C78.5 LM-65-01 2, 3, 5, 6条款7) 替代产品:替代产品的要求分为如下三种7A) 全方位灯包括ANSI C79 1-2002标准里的A, BT, P, PS, S, T型产品,要求如下:7A.1 最低效率要求:10W以下必须达到50lm/W,10W以上必须达到55lm/W;7A.2 最小光通量:替换20W 不小于200lm;替换35W 不小于325lm;替换40W 不小于450lm;替换60W 不小于800lm;替换75W 不小于1100lm;替换100W 不小于1600lm;7A.3发光强度分布:参考LM-79-08标准的Section10,产品必须有均匀的光分布,在0~135度内,任何角度的光强与平均光强的差别不能超过20%,至少有5%的光通量分布在135~180度角内等等要求;7A.4 产品最大直径:不超过ANSI C78.20-2003所规定的最大直径;7A.5 产品最大长度:不超过ANSI C78.20-2003所规定的最大直径;7A.6 光通维持率:25000小时工作后光通维持率不小于70%,参考LM-79-08;7A.7 快速循环压力测试:参照ANSI C78.5 LM-65-01 2, 3, 5, 6条款7B)装饰性灯包括ANSI C79 1-2002标准里的B, BA, C, CA, DC, F, G型产品,要求如下:7B.1 最低效率要求:40lm/W;7B.2 最小光通量:替换10W 不小于70lm;替换15W 不小于90lm;替换25W 不小于150lm;替换40W 不小于300lm;替换60W 不小于500lm;7B.3 产品最大直径:不超过ANSI C78.20-2003所规定的最大直径;7B.4 光通维持率:15000小时工作后光通维持率不小于70%,参考LM-79-08;7B.5 快速循环压力测试:参照ANSI C78.5 LM-65-01 2, 3, 5, 6条款7C) 定向性灯包括ANSI C79 1-2002标准里的BR, ER, K MR, PAR, R 等产品,要求如下:7C.1 定向性灯的定义是指80%的光集中在某一个角度内的产品;7C.2 最低效率要求:产品直径在20/8 英寸以上的必须达到40lm/W,产品直径在20/8 英寸以上的必须达到45lm/W,7C.3 颜色保持率:色品度在6000小时的测试期间内,在CIE1976 (U’,V’) 图内的变化不超过0.0077C.4 产品最大直径:不超过ANSI C78.20-2003所规定的最大直径;7C.5 产品最大长度:不超过ANSI C78.20-2003所规定的最大直径;7C.6 最小光输出:等于被替代灯所消耗瓦数*10;7C.7 PAR灯和MR16灯的中心光强要求:能源之星给出了一个网站,上面可以计算要求的最小中心光强;PAR灯:/htmlemail/energystar/dec09/eslntlampcenterbeamtool.zip MR16灯:/htmlemail/energystar/dec09/eslntlampcenterbeamtool.zip 7C.8 光通维持率:25000小时工作后光通维持率不小于70%,参考LM-79-08;7C.9 快速循环压力测试:参照ANSI C78.5 LM-65-01 2, 3, 5, 6条款能源之星关于光通维持率的要求如下:整灯测试6000小时,根据对应的光衰做寿命声明6000小时光通维持率允许-3%公差允许宣称的寿命装饰性灯最低要求86.70% 15000装饰性灯附加标准89.90% 20000非标准灯,全方向型灯最低要求,以及定向型,装饰型灯的选择性标准91.80% 2500093.1%% 3000094.1%% 3500094.8%% 4000095.4%% 45000所有类型灯选择性标准95.8%% 50000如果要宣称更长的寿命时间,按照以下标准:要求的最少测试时间测试完成后要求达到的最低光通维持率允许-3%公差允许宣称的寿命7500 91.20% 300008750 91.50% 3500010000 91.50% 4000012500 91.80% 45000 测试温度:非标准灯以及全方位型灯:10W以下的,测试温度为25度;非标准灯以及全方位型灯:10W以上的,测试温度为45度;装饰类的灯:25度;曾波2011-3-2。

能源之星标准中文版(灯)

能源之星标准中文版(灯)

目录第一章:定义第二章:资格认证的产品第三章:具有资格认证产品的能效规格第四章:赋予资格过程,测试设备,标准和文件第五章:附加的质量保证要求第六章:生效日期第七章:将来版本的校订附件A:表1:户内灯具表1A:对户内嵌入式花样筒灯的额外要求表2A:户外灯具:符合有效光源的要求表2B:户外灯具:符合减少工作时间的要求表3:GU24一体化灯表4:LED光源成为户内外灯具的主要照明下面是住宅灯具和替换GU-24一体式灯的能源之星生产规格(4.2版)。

如果制造商想在一种产品上贴能源之星的标贴就必须符合相应的标准。

住宅灯具能源之星的目的是让消费者从传统理念上的白炽灯具转变为高质量的荧光灯具或其他的能效技术,包括针对户外灯具的运动传感器和日光传感器。

1)定义:下面是灯具和其他能源之星相关术语的简要定义:A. ALA:美国照明学会B. ANSI:美国国家标准学会C. APLAC:亚太地区试验室鉴定协会(NALAP MRA签署)。

D.自动日光关闭:一种能在白天自动禁止灯具开关开启的光电装置。

E.镇流器:一种与电子射灯一起使用的装置,用以获得开启和运做时电路的一些基本参数(电压,电流和波形)。

F.镇流器的频率:镇流器使灯泡运做时产生的频率,单位是赫兹(HZ)或千赫兹(KHZ)。

G. CIE:德国国际电工委员会。

H.显色:灯发出的光其光谱特性会使被照射的物体表面呈现一种颜色,叫做显色。

显色指数可用0~100等级表示。

显色指数是有物体在测试光照下的三色光谱值与在参照或标准光照下的三色光谱值相比较而决定的。

检索条目和标准可参照CIE公布的13.3号文件。

I.紧凑型荧光灯:一种附带插座式灯座的单灯座节能荧光灯,包括有多管型,U字型,螺旋型和环形灯管这几个种类。

J.相关色温(CCT):灯的实际颜色叫色温,是由三色光谱值(颜色坐标系)参照IESNA LM-16标准所决定的。

对于颜色坐标系中靠近黑色的地方使用相关色温,用开氏温标(K)表示。

能源之星规范V10最终版翻译

能源之星规范V10最终版翻译

1.规格围及灯具的分类1.1涉及的产品能源之星灯具规格(本规)的围包括旨在取代如表1中列出的用以取代白炽灯的灯具类型。

此围仅限于带有集成镇流器和驱动的灯,用于连接到有如下ANSI标准基本类型的电网上:E26, E26d, E17, E11, E12, GU24, GU5.3, and GX5.3. 此围也限制于额定工作电压为120,240,277VAC 或12,24VAC或VDC.的灯1)标准形式因素灯具需符合ANSI标准灯型尺寸要求和可能要求的功率及ANSI灯类等价的。

全固态灯必须满足标准灯的尺寸要求。

1.2不包括的产品•除了MR类的灯具,仅在一个外部的(即不完整的灯)镇流器或变压器上工作的灯。

如PIN型的荧光灯(线型和紧凑型)或其固态替代品。

•固态灯用于替代线性荧光灯或低电压电灯•由部电源供电(如太阳能电池)的灯。

•将电力消耗处于开启或关闭状态时不提供照明(如音频功能,空气清新剂)的灯。

•缺乏适用的行业标准化测量方法的灯。

•不在ANSI标准灯头的灯•Zhaga标准的LED灯引擎。

2.有效日期能源之星灯1版规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

为了获得能源之星,一个产品模型应满足其生产日期前生效的能源之星标准。

生产日期具体到每一个样品且是确切的日期,而样品是完全组装好的。

注:EPA预计于八月中旬完成灯具规。

意识到符合该规的更长的测试时间框架,该机构已运行一年的转换。

鼓励制造商们尽快在此规最后前开始测试和认证产品。

对于1.0版本的有效期,只有被认证的新要求的产品将出现在合格产品目录。

3.未来的规版本。

EPA对更改此规使得技术和/或市场变化对消费者、行业、或环境有益保留有权利。

按照现行政策,通过利益相关者的讨论来达到此规的修订。

在一个规修订时,请注意,能源之星是不会自动授予产品的生命模型的资格。

虽然这个文件目前涉及的行业标准和荧光灯和固态照明光源的测试程序,随着新技术的出现,有相同或更好的性能水平,这里提出的水平,与技术相一致的中性方法EPA可通过添加额外的要求、测量和参考文献的方法来修改程序的要求。

2019能源之星固态照明标准V1.3翻译-19页文档资料

2019能源之星固态照明标准V1.3翻译-19页文档资料

固态照明(SSL) 产品能源之星标准以下是能源之星合作协议中的条款,属于制造和标记的能源之星合格的产品。

能源之星成员必须遵守以下合作承诺:合格产品1.符合当前的能源之星资格准则,其中定义了固态照明产品的性能要求和测试程序。

可以在/specifications 找到符合条件的产品和其相应的资格标准的列表。

2.事先将关联的能源之星名称或标志的任何产品,必须获得书面的能源之星资质认证认可的EPA固态照明产品认证机构的认证。

作为此认证过程的一部分,必须在EPA认可的固态照明产品测试实验室测试产品。

可以在/testingandverification 找到EPA 认可的实验室和证书颁发机构的列表。

使用能源之星名称或标志3.符合当前能源之星标识指引,其中定义了如何使用能源之星名称和标记。

成员需遵守这些准则,并确保其授权的代表,如广告代理商、经销商、分销商,也在法规规定内。

能源之星标识指引可于/logouse查询。

4.只在组织提供合格的产品中使用的能源之星名称和标记。

成员可引用其自身作为能源之星合作伙伴,在至少一个产品是合格的并且在美国或能源之星合作伙伴国家出售。

5.为用户提供清晰和一致的能源之星标识合格的固态照明产品。

5.1.能源之星标志的产品包装、产品文献(即用户手册、规格表等)和制造商的互联网网站有关能源之星信息在限定模型显示前或主面板上应清楚显示。

正在进行验证的产品资格6.为参与第三方验证测试通过EPA认可的认证机构的产品,提供充分的合作和及时的反馈。

EPA/美国能源部还可能进行测试合格的能源之星所提及的产品。

这些产品可能在公开市场上获得,或由成员自动向政府提供。

7.如果指定的任何标记为固态照明产品的合格供应商将更改为新的供应商,请在30天内通知EPA认可能源之星固态照明认证机构。

向环境保护署(EPA)提供的资料8.每年提供单位货件数据或其它市场指标给EPA 以协助进行能源之星市场渗透率的估算,如下:8.1.成员必须提交能源之星的总数限定固态照明(SSL)产品发运日历年或等效的测量中,事先商定的EPA 和成员。

led灯泡能源之星译文.doc.doc

led灯泡能源之星译文.doc.doc

LED 灯泡(一体成型式)能源之星标准标准适用方:各生产商及分销商最新版本修订日期: 2010 年 3 月 22 日标准生效日期: 2010 年 8 月 31 日注:以下内容中“LED 灯泡(一体成型式)”简称为: LED 灯泡承担的义务以下内容为能源之星合作协议的条款,涉及具有资质的LED 灯泡的生产商和分销商能源之星成员必须坚持以下程序要求:遵守现行能源之星资格标准、性能标准的定义,必须配合能源之星相关部门关于有权按照能源之星标准对产品进行第三方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获准进行公开销售。

遵守现行能源之星标识指南。

该指南描述了能源之星标志被如何使用。

成员必须遵循哪些准则以及确保所有相关的法定代表人,例如广告代理商、经销商、分销商都必须遵守这些准则。

成员在申请LED 灯泡认证的一年内必须至少有一款产品经检测合格或已经获得能源之星标志使用授权。

一旦上述通过,该成员即被认可。

当成员在做产品认证时,必须符合当时最新的认证标准。

使用清晰且一一对应的带能源之星LED 灯泡的标贴。

主要外包装物正面必须有能源之星证书标志,企业网站、产品目录、用户手册及技术规格参数表必须包含能源之星信息。

成员必须每半年一次向能源之星组委会提供最新产品样本,并更新产品内容,包含任何产品的修改、检测数据的修改、产品型号或销售代码的变更、以及该产品将在一定时间内逐步终止生产或淘汰。

在此基础上,成员资格才可以被保持。

如有任何供应商变化,包括新设备、新型号、新包装的信息变更,必须在30 天以内以书面或在线等方式,告知具体的变化内容。

对于每一类产品,必须提供官方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能源之星产品性能标准的检测报告。

每一个分类产品必须提供电子版或者复印件形式的包装样式报告,只有产品性能和包装检测结果均合格,才能进入合格产品目录。

组委会将任意抽选某一成员的产品进行第三方检测,检测相关费用由成员承担,如成员拒绝接受检测,则其成员资格将被免除。

每半年提交一次产品出货信息,特别是符合能源之星标准产品出货的总量,信息提交时应写明以下信息:灯头类型ANSI 标准外形型号全向灯: A 、 BT 、P、 PS、S、 T装饰灯: B 、 BA 、C、 CA、 DC 、 F、 G定向灯: BR 、 ER、 K 、 MR 、PAR、 R非标准的:功率数产品编号(如果有)能源之星希望成员能主动提供出货总量信息及其中能源之星产品在总数中所占品种及百分比。

能源之星2.0版(中文版)

能源之星2.0版(中文版)

单路输出式AC/DC和AC/AC外部电源“能源之星”(ENERGY STAR®)规划要求合格标准(2.0版本)目录第1部分:定义第2部分:产品认证第3部分:认证产品的能源效率规范表1:工作状态下的能效标准:标准模式表2:工作状态下的能效标准:低电压表3:工作状态下的最小平均效率范例表4:空载状态下的能源消耗标准第4部分:检测方法第5部分:生效日期第6部分:能源之星产品规范的生效日期表5:工作状态下的1.1版本的能效标准表6:空载状态下的1.1版本的能效标准第7部分:未来规范的修正第8部分:国际能效标志协议图1:国际能源效率标志图示修订的最终草案以下是符合“能源之星”标准的单路输出式AC/DC和AC/AC外部电源的产品技术要求。

外部电源制造商生产的外部电源产品,只有符合所有这些标准,才能取得“能源之星”认证。

本“能源之星”外部电源技术要求的目的在于认可那些具备有效AC/DC或是DC/DC转换程序的模型。

本技术要求与补充文件——蓄电池充电产品技术要求(BCSs)旨在覆盖所有的能源转换产品。

制造商们应该仔细检验所设计的产品并与第一部分中详细定义和第二部分中产品认证的有关外部开关电源和蓄电池充电系统的描述相比较以确定“能源之星”的恰当含义(详情请登录/products)。

制造商们在一项认证下只可以认证一款最能体现开关电源与产品设计的单独模型(例如:只能是外部开关电源或者是蓄电池充电系统)。

1)定义:美国环保署已对单路输出式AC/DC和AC/AC外部电源以及与“能源之星”相关的术语做出了详细定义。

A、外部电源:根据该规范的要求,单路输出式AC/DC外部电源应当是:a)设计时把交流电网电压转换为交流低电压或直流输出;b)每次使用时只能转换一个输出电压;c)使用或销售时,必须与分离的终端产品配套;d)终端产品必须包括一个可分离的胶壳;e)通过可移动的或固定的正负电子连接器、电线、电缆或其他连线与终端产品相连接;f)不配备任何电池或直接附加或可移动的电池组;g)不带有化学电池,不带选择开关和指示灯或有充电状态指示器。

能源之星(中文版)

能源之星(中文版)

能源之星Table of Contents内容Section 1: Definitions 2第一部分:定义2Section 2: Qualifying Products 4第二部分:合格产品Section 3: Energy Efficiency Specifications for Qualifying Products 4第三部分:合格产品的能效规格Table 1: Indoor Fixtures 4表1:室内灯具Table 1A: Additional Requirements for Indoor Recessed Downlight Retrofit Kits 8表1A:嵌入式室内筒灯系列的额外要求Table 2A: Outdoor Fixtures: Compliance Through Efficient Light Source 10表2A:室外灯具:适合高效的灯源Table 2B: Outdoor Fixtures: Compliance Through Reduced Operating Time 12表2B:室外灯具:光感型Section 4: Qualification Process, Testing Facilities, Standards & Documentation 13第四部分:检验过程,测试设施,标准&文本资料Table 3: Reference Standards and Required Documentation 15表3:参考标准&资料Section 5: Additional Quality Assurance Requirements 28第五部分:额外的质量保证要求Section 6: Effective Date 29第六部分:有效期Section 7: Future Specification Revisions 29第七部分:预计规格一览表ENERGY STAR_ Program Requirements forResidential Light Fixtures民用灯具能源之星计划Eligibility Criteria – Version 4.0标准-版本4.0Below is the product specification (Version 4.0) for ENERGY STAR qualified residential light fixtures. A product must meet all of the identified criteria if it is to be labeled as ENERGY STAR by its manufacturer.以下是能源之星合格民用灯具产品规格(4.0版本)。

能源之星规范V10最终版翻译

能源之星规范V10最终版翻译

1.规格范围及灯具的分类1.1涉及的产品能源之星灯具规格(本规范)的范围包括旨在取代如表1中列出的用以取代白炽灯的灯具类型。

此范围仅限于带有集成镇流器和驱动的灯,用于连接到有如下ANSI标准基本类型的电网上:E26, E26d, E17, E11, E12, GU24, GU5.3, and GX5.3. 此范围也限制于额定工作电压为120,240,277VAC 或12,24VAC或VDC.的灯1)标准形式因素灯具需符合ANSI标准灯型尺寸要求和可能要求的功率及ANSI灯类等价的。

全固态灯必须满足标准灯的尺寸要求。

1.2不包括的产品•除了MR类的灯具,仅在一个外部的(即不完整的灯)镇流器或变压器上工作的灯。

如PIN型的荧光灯(线型和紧凑型)或其固态替代品。

•固态灯用于替代线性荧光灯或低电压电灯•由内部电源供电(如太阳能电池)的灯。

•将电力消耗处于开启或关闭状态时不提供照明(如音频功能,空气清新剂)的灯。

•缺乏适用的行业标准化测量方法的灯。

•不在ANSI标准灯头的灯•Zhaga标准的LED灯引擎。

2.有效日期能源之星灯1版规范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

为了获得能源之星,一个产品模型应满足其生产日期前生效的能源之星标准。

生产日期具体到每一个样品且是确切的日期,而样品是完全组装好的。

注:EPA预计于八月中旬完成灯具规范。

意识到符合该规范的更长的测试时间框架,该机构已运行一年的转换。

鼓励制造商们尽快在此规范最后前开始测试和认证产品。

对于1.0版本的有效期,只有被认证的新要求的产品将出现在合格产品目录。

3.未来的规范版本。

EPA对更改此规范使得技术和/或市场变化对消费者、行业、或环境有益保留有权利。

按照现行政策,通过利益相关者的讨论来达到此规范的修订。

在一个规范修订时,请注意,能源之星是不会自动授予产品的生命模型的资格。

虽然这个文件目前涉及的行业标准和荧光灯和固态照明光源的测试程序,随着新技术的出现,有相同或更好的性能水平,这里提出的水平,与技术相一致的中性方法EPA可通过添加额外的要求、测量和参考文献的方法来修改程序的要求。

能源之星灯具标准

能源之星灯具标准

燈具能源之星的規定合格要求第4.0版內容一覽表第1 章: 定義第2 章: 合格的産品第3 章: 合格産品的能源效率規格.表1: 室內用燈具表1A: 室內用崁燈的額外規定表2A: 戶外燈: 符合有效率的光源表2B: 戶外燈: 符合减少操作的時間第4 章: 資格的處理, 測試的設備, 標準和文件 .表3: 參考的標準和所須要的文件第5 章: 額外的品質保證規定 . 第6 章: 生效日期. 第7 章: 往後規格的修改.燈具能源之星的規定合格要求第4.0版以下是符合能源之星燈具的規格版本4.0.工廠如要生産幷標示能源之星的産品,必須符合所有的要求,一般燈具的能源之星的內容,主要是將消費者從白熱燈改用高品質的日光燈或其它的節能科技,包括使用感應器,日光感應器的戶外燈.1)專有名詞:以下是燈具類有關能源之星簡略的專有名詞A.ALA: 美國燈飾協會American Lighting AssociationB.ANSI:美國國家標準協會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s InstituteC. APLAC: 亞洲太平洋實驗室Asia Pacific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ooperationD. Automatic Daylight Shutoff: 白天自動關閉裝置: 一種防止燈具上于白天操作的感光的裝置.E. Ballast: 安定器: 使用具有放電燈泡以取得起動和操作所須要綫路(如電壓,電流,和波形)的裝置F. Ballast Frequency:安定器電頻: 安定器用于操作燈泡所須的電頻,其單位是(Hz)或(kHz).G. CIE: Commission Internationale de clairageH. Color Rendering: 演色性燈泡的燈光所散放出來的特徵,由燈的作用照在物體的顔色.演色性的測量是從0到100,根據物體三刺激值和被定義物體的比較在測試照明和參考或標準照明之下根據CIE出版物第13.3 的推薦.I. Compact Fluorescent Lamp: 精緻型燈泡.單插式的日光燈,包括多管.多彎.螺旋和圓形等J. Correlated Color Temperature (CCT):色溫度(CCT): 根據IESNA LM-16的推薦, 燈的實際顔色叫顔色溫度和根據物體三刺激值(顔色協調)定義.爲顔色協調靠近黑色物體所在地附近,相關聯的顔色溫度,測量單位爲凱爾文(k)K. Electronic Ballast:電子式安定器,使用半導體的零件以增加日光燈電頻的操作.日光燈系統會因爲較高的電頻而更有效率L. IEC: International Electro Technical Commission. 國際電子技術委員會M. IESNA: Illuminating Engineering Society of North America:北美照明工程協會N. ILAC: International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ooperation (NVLAP MRA 簽約者)O. Input Power: 燈具于操作時,所有燈泡和安定器所使用的總電能,其單位是Watts 瓦特數P. Lamp: 燈泡一般對光源的通稱.廣義而言,此名詞同時用於光源發射於看得見的光譜Q. Lamp Ballast Platform:燈泡安定器平臺:一個或多個燈泡可同時於一對安定器上操作.由安定器的製造商和模型號定義和燈泡以及操作安定器的數量的一個獨特平臺.R. Lamp Current Crest Factor: 燈泡電流的峰值係數(最大值與有效值之比):以60Hz操作,震幅係數電流,與根均方(RMS)燈電流之比.以高電頻(HF)操作,模組罩子的最高燈電流(當評估在一條實綫電壓周期)對根均方(RMS)之燈電流.S. Lampholder:燈頭:燈具的零件, 提供電源給燈泡同時支撑著燈泡T. Light Fixture (Luminaire):燈具(發光設備):一個完全照明設備單位包括燈或燈和安定器(如有附上)與零件一起設計分布光,安置和保護燈泡,和連接燈泡至電源.U. Linear Fluorescent Lamp:直管型日光燈:一盞雙燈頭的日光燈具有插入式燈頭,包括直管或U 彎曲型.V. Magnetic Ballast:磁性安定器:使用磁芯和銅繞和以綫路電壓的電頻操作的安定器.W. MRA:互相承認協議X. NACLA:全國合作實驗室檢定(NVLAP MRA簽字者).Y. NEMA:全國電機製造商協會.Z. NFPA:全國消防協會(美國),開發NEC的組織AA. NRTL:全國性被認可的測試的實驗室依照由OSHA 的NRTL 計劃認可,是技術支持OSHA 的董事會的部份.BB. NVLAP:全國志願實驗室檢定計劃.CC. Optics:光學:包括反射罩.擋板.平板幷且/或者燈罩,所有控制燈光分布和燈具外關的裝置.DD. OSHA:職業安全& 健康管理局EE. 橈性接頭:一個短的片斷纜綫與二個連接器在各個末端爲轉換在一種連接器類型和另之間;同時可以稱螺旋形絲的轉接器和燈頭轉接器.FF. 功率因素:有效功率除以表觀功率(例,安定器的rms 輸入電壓和rms 輸入電流) 可改裝的崁燈:一個非綫性照明設備單位包括燈泡.安定器.光學.調整片,和電源連接被設計轉換一種白熾或鹵素類型被絕緣的天花板或非絕緣隱藏了入使用一個省能源的光源的一套不漏氣的裝置.HH. 標準化顔色橢圓:定義為使用矩心.掀動角度相對一個水平的軸,和變化的一個被定義的水平色度座標的一個省略區域.這樣區域定義什麽色度座標可能可接受同目標被關聯的顔色溫度聯繫在一起.爲這個規格,規範化的顔色橢圓被定義使用矩心根據客觀(x,y)幷且掀動角度(2e)被指定在表1 和2 ANSI3C78.376-2001,和七步的一個被定義的變化.II. 崁燈調整器:崁燈調整器修剪是包括天花板保險開關的切斷邊緣崁燈的一部份.崁燈調整器也許是一個分開的圓環,或崁燈調整器圓環,或它也許聯結至光學(即, 一台自動安裝邊緣的反射器).以空氣鎖緊或非空氣鎖緊.JJ UL: 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KK. EPA: 美國環保局2)合格的産品:能源之星住宅燈具規格包括室內和戶外燈具和崁燈的要求,主要供住宅型應用使用.能源之星規格的目的,住宅應用包括單一住宅和多住宅(譬如房子和公寓),宿舍.公衆或軍用住房.協助生存設施.汽車旅館和旅館,和一些商務應用.磁性安定器的排除:在本版本4.0 規格之下,使用磁性安定器的室內燈具無法是能源之星合格.唯一使用高壓放電的戶外燈,譬如金屬halide和高壓鈉,也許可以繼續使用磁性安定器帶有安定器的插入式燈泡的使用:如果合格産品的合于適用的條款(表1 & 1A 爲室內裝置或表2.A或2B爲戶外燈具)使用帶有安定器的插入式燈泡的室內和戶外裝置,可以是能源之星合格的裝置,這包括燈泡必須符合平均額定的壽命或超出10,000 個小時,幷且安定器盒子被測量的最大溫度在燈具上正常使用期間不超出安定器製造商所規定的溫度要求最大值.另外爲驅動26 瓦和更低的安定器綫電壓燈頭必須符合由EPA和産業界開發所設計之標準.本標準具體技術細節于以下網站:///programs/lightingTransformation/lineVoltage/index.asp裝飾用LEDs的暫時允許: EPA 鼓勵對光源技術的創新和用途,譬如LEDs只要LEDs 的總瓦數不超出五瓦特,LED系統平均(LED 和其驅動)效力是至少20流明每瓦特,幷且LED被使用于輔助符合所有相關應用合格特點條款時,可用作爲裝飾照明設備的住宅燈具和吊扇燈元素.能源之星之夥伴必須提供以下LED資訊給EPA:由所有LEDs總瓦數的消耗,製造商保證書,顯示瓦數.效力.LED壽命.顔色,和流明的損耗,LED 製造商規格書.這是對LEDs暫時允許;EPA 計劃將LED更加全面開發規格和技術推展,以便成爲更加廣泛使用在住宅應用.2)合格産品的能源效率規格:只有符合第2章幷符合下列規定才能是能源之星的合格.表1是符合室內燈具的規格.表1A是改裝崁燈的規格.戶外燈具的規格于表2.A.戶外燈:符合高效率的光源或表2B戶外燈:符合减少操作時間.表1 室內用燈1.燈泡效率將由以下公式確定:效率[每瓦特流明] = 測量的燈流明[流明] 除以被測量的輸入功率[瓦特] 燈泡流明數: 燈泡流明數是以燈具出貨時所附上的燈泡和安定器來測量輸入功率: 輸入功率是以燈具出貨時所附上的燈泡和安定器來測量表1A –室內用崁燈改裝的額外規定表2A 戶外燈: 符合通過高效率的光源表2B –戶外燈:燈具減少操作時間的符合4) 認證的流程.相關產品文件的可接受性.參考標準& 必需的文件:以下部分描述要如何申請住宅用燈具能源之星同時提供關於可接受的資訊文件的來源,和說明測試的標準各種性能特性所須的文件.認證過程:合格住宅燈具的能源之星,它必須根據下面所述測試.註: EPA為了確定符合所有性能特性,於任何時候保留要求額外文件的權利.A.申請人必須符合第3部份的測試和獲得所須要的文件.參考下面表3,以確定標準和必需的文件可適用於各種性能特性.以下規定適用於:a. 有多款不同的燈具型號但使用同樣的燈泡和定器的組合,只須一組測試結果例如,使用同樣燈泡和定器組合的二款燈具,但有不同的調整器(崁燈trim),玻璃或者燈架,只需要測試一次即可.b. 對於多款燈具使用不同的安定器(不論是安定器不同或製造商不同),每個燈泡和安定器的組合都必須進行測試,並且測試結果必須於申請認證時提出.例如,如果住宅燈具申請人計劃使用幾家不同製造商的安定器在任何一燈具上, 則此款燈必須每一安定器製造商的安定器測試c. 如多款燈具使用一只安定器並能操作多個燈泡,則燈具只須測試一個燈泡.燈泡可以於出貨時附上,如出貨時沒附上燈泡,必須將燈泡的類型於包裝上說明.B.能源之量住宅燈具合格的產品資訊(QPI)表的簽名副本,其同所須要的文件的遞交:寄給列出在QPI的地址.要知道QPI 形式的最新版本,請查閱能源之星網站的"照明設備" 部分在/partners 點擊"製品技術規範.可接受的文件來源:A). 各種各樣可接受的文件來源須參考表3 裏頭的各種性能特性.明確一點,這些來源總結如下:a. 一個測試報告從實驗室由NVLAP或它的MRA簽字者的當中一個檢定於公開和私有所使用檢定的實驗室.NVLAP的MRA簽署夥伴包括ILAC.APLAC.和NACLA.請注意如果實驗室被使用為流明輸出T,或燈泡壽命測試由NVLAP或它的MRA簽字者的當中一個檢定,它必須為這種性能特性的範圍檢定並且有包括測量參考標準的方法.申請人應該獲得從實驗室檢定它的證明和它的檢定範圍和遞交他們給能源之星.b. 由EPA批准的資格平臺信件:這些信件是由EPA提供給燈泡或者安定器的製造商之前他們的燈或安定器的具體性能特性已經批准.當使用這類型文件,申請人應該從製造商獲得可適用的信件副本於申請能源之星時一起附上.c. EPA批准的產業協會文件.在某些案例EPA已批准了對燈泡或者定器的具體性能特性的責任的產業協會所提供的文件.當使用這類型文件,申請人於申請能源之星時應該與產業協會聯繫獲得EPA批准的文件.注:申請人也可使用NEMA-ALA 燈泡和定器作為獲得必要資訊合格裝置的來源為.這些機構在下面網站上/lampballastmatrix/.d. 從OSHA NRTL實驗室所發的測試報告為安全需要文件必須來自OSHANRTL實驗室.OSHA NRTL實驗室也被使用以取得表3某些額外的性能特性e. 工廠所發的文件某些性能特性(譬如產品包裝的要求)的文件可以來自直接地原始器材製造者.B). 下列的資訊為檢定的測試的設施:a. NVLAP被檢定的實驗室名單,請上NVLAP網站/nvlap電話(301) 975-4016b. ILAC MRA,請上ILAC 網站在www.ilac. APLAC MRA,請上APLAC 網站在/aplac/.d. NACLA MRA,請上NACLA 網站在 .e. OSHA NRTL認證的實驗室請上/dts/otpca/nrtl/ or call(202) 693-2110.能源之星所參考的標準和所須的文件表3 所參考的標準和所須的文件5) 額外的質量保證要求:以下要求概述將考慮到能源之星獨立評估合格的燈具的一個製造商所提供經費的質量保證系統.這些要求將於2005年10月1日生效.在有效日期, EPA將開始請求製造商遞交產品為以如下所述質量管理測試.EPA保留修改這些於實施時所獲取的經驗的權利.1.質量管理測試: EPA 每年將選擇燈具以作為質量保證測試.每一被選取的製造商將要求委任第三方由一個NVLAP被檢定的製造商獨立測試的實驗室測試指定的燈具.測試的實驗室將(若可能)於開放的市場上獲得三(3)只樣品,與在第一次申請能源之星所測試的樣品.如果所有性能參數遇合於最初測試,除非第一次測試的樣品損壞或是否則作測試,則第二個和第三個樣品不須測試如第一次測試的樣品並未通過消費者與資訊有關的參數的當中一個EPA 將與製造商聯繫解決失敗原因.如果第一樣品未通過性能參數的當中一個,則第二個和第三個樣品將測試所有性能參數.性能參數a.效率b.燈泡啓動時間c.色溫度的關聯d.演色性指標e.燈泡底座種類f.流明數的保持g.安定器正常操外時所外殼最大溫度消費者資訊的參數a.產品包裝b.燈泡標示的資訊是否依照燈或燈底座(包含燈泡製造商名字.瓦數.關聯的顏色溫度和演色性指標)製造商預定重測日程表規定:EPA 通知製造商後在30天內的必須開始首件測試.第一樣品測試於EPA通知270 在天內必須完成.如第一樣品失敗而需要測試第二個和第三個樣品,則需在240天內完成測試.如果二個或三個樣品未能符合能量之星規格的同樣性能參數,EPA會將其刊於刪除的產品之下.註:EPA 每年將不會從任何一家指定的製造商選取超過二個燈泡/安定器.EPA於選擇燈泡/安定器之後,再於一組含有每一平臺的燈測試.2. 測試公平的挑條戰:如有任何一單位認為有燈具不符合能源之量星標記,則可以提出測試的挑戰.(如果不符合點是與消費者與資訊有關的參數的當中一個有關,挑戰者應該與EPA 聯繫,以便不必挑戰測試就能處理問題.)挑戰者首先須以書面通知EPA或挑它選定的代理;挑戰者必須寫出包括產品的製造商和型號和規格的參數.EPA或它的代理將選擇一個獨立製造商NVLAP檢定的測試實驗室取得測試價格和進行測試,以便獲得測試的參數.EPA然後請求挑戰者和製造商與測試的實驗室安排必要的費用和契約.挑戰者如無法作到上述,將取消挑戰測試;製造商如無法作到上述則被視為挑戰失敗.雙方必須與EPA的最後選擇的實驗室於30在天完成測試的安排3. 生效日期:所有合格能源之星的住宅燈具必須符合版本4.0其所定義的有效日期的協議.能源之星版本4.0 合格標準(aka 規格)為住宅燈具將於2005年10月1日生效.任何之前關於合格能源之星住宅燈具執行的協議,將於2005年9月30日終止.A. 在版本4.0規格之下合格的燈具和產品的標示:所有產品,包括模型和之前最初合於版本4.0版本,但其生產日期在2005年10月1日以後,為了能使用能源之星在產品或在產品標示裏頭,必須符合新版本4.0 要求,所謂生產日期是具體的對每一盞燈和日期(即,月和年)全部裝配完成.EPA 於發行最終文件規格後,製造商可以開始以版本4.0測試和遞交產品. EPA的用意是合於版本4.0之前和生產日期在2005年10月1日之前所有存貨將由製造商賣在有效日期六個月內之後賣完.B. 自動溯及究往的排除:於版本4.0規格之下, EPA 不准許溯及究往.所以,任一個產品由合格製造商,銷售,或辨認為能源之星必須符合當時現有的實際規格.4. 未來規格修正:能源之星保留因技術或者市場變動而影響它對消費者.產業,或環境改變的有用性規格而修改之權利.為了跟上當前潮流的政策,對規格修正將與經由產業界的討論完成.能源之星資格的失效:未來規格修正期間,EPA也許選擇要求的完成的測驗資料(例如於遞交燈具以重新取得認證資格六個月之前)並且提出為了燈具仍具有能源之星認證所有性能特性的文件.新的測驗資料也許必需為新的,修改過的或者現有的能量星性能特性.安定器壽命加速試驗:為了進一步保證,電子安定器達到他們潛在的壽命,EPA在未來規格修正時,將和產業一起開發和實施安定器壽命加速試驗要求.線電壓燈頭標準化:EPA已和產業界共同開發用於住宅燈具,能夠用於26 瓦特和更低瓦數的燈具線電壓燈頭標準設計.於本版本4.0規格之下對這標準設計的用途是自願符合遵照能源之星規定.EPA鼓勵製造商採取這標準設計使用於可替換的安定器,同時欲將線電壓燈頭標準要求在未來規格裏頭修正(例如V4.1).具體技術細節於下列網站:/programs/lightingTransformation/lineVoltage/index.asp。

能源之星Lamp1.0中文版

能源之星Lamp1.0中文版

能源之星项目要求灯泡合格标准—1.0版本以下是能源之星对灯泡产品规范的1.0版本。

必须同时满足所有标准的产品才能取得能源之星的认证。

1.标准的范围和灯具的分类1.1认可的产品:能源之星灯具标准(以下统称“标准”)针对表1中可替代传统白炽灯的产品。

仅适用于自整流灯泡和驱动一体式LED 灯泡,且使用ANSI 标准的灯头例如:E26,E26d,E17,E11,E12,GU24,GU5.3和GX5.3与电网电源连接。

灯泡额定的电压范围是AC120,240,277,AC 或者DC 12或24V 低压供电。

表1:标准的范围和分类 ANSI C79.1-2002灯的作用和功能描述 ANSI 标准灯泡型注解1非标灯(仅仅针对CFL,不适用于LED ):全向灯:用于一般用途,符合本规范的所有全方向功能要求。

A,BT,P,PS,S 和T用于取代ANSI 标准的白炽灯的自整流紧凑型荧光灯(CFL)不用符合灯形状尺寸要求。

包含如下自整流荧光灯CFL :z 螺旋裸灯 z小螺旋裸灯z 2-U 裸灯 z 3-U 裸灯z 4-U 裸灯 z 带罩CFL z 带有反射罩CFL装饰灯:普通的装饰性泡形,符合本规范的适用的装饰功能要求 B,BA,C,CA,DC,F 和G 方向灯:符合本规范的适用的方向性功能要求R,BR,ER,MR 和PAR注解1:标准灯必须符合本规范中列出的ANSI 标准灯泡型类型和尺寸的要求才可以宣称等效瓦数和等效ANSI 泡型。

所有LED 灯都必须符合标准灯的尺寸要求。

1.2 不认可的产品:z 除MR (低压)灯以外,需要外置镇流器/驱动的产品,如PIN 管的荧光灯(线性和紧凑型)或类似的固态灯。

z 将替代线性荧光T5 T8灯管和替换高强度放电灯的固态LED 灯 z 太阳能或电池供电的z 含有与照明无关的功能型号(如音乐、空气净化等) z 缺少行业标准的测量方法新技术 z没有使用ANSI 标准灯头z zhaga 光引擎2.生效日期能源之星灯泡1.0版本将于2014年9月30开始强制实施。

能源之星6级能效标准中文版

能源之星6级能效标准中文版

4
> 10 V
5
AC输入, 输入, DC
100–30 00 < 20 V ≥ 20 V > 3000 -
对于Ebatt <355.18瓦,= 20.06 对于Ebatt≥355.18瓦, = 0.0219(Ebatt)+ 12.28 对于Ebatt 239.48 WH= 30.37对于 Ebatt≥239.48 WH= 0.0495(Ebatt)+ 18.51 = 0.502(Ebatt) + 4.53
6 7 8 9 10 DC In, DC Out
-
<9 V输入 0.66 ≥9V输 入 无标准
包含自动 对于Ebatt<37.2瓦时= 6.18 电压规 对于Ebatt≥37.2瓦时= 0.0733(Ebatt)+3.45 无线充电 保留 功能(干 燥的环境)
11 AC In, DC Out
< 100 Wh
≤ 0.300
> 49 watts
≤ 0.300
电池充电器: 电池充电器被列于表2。表2还充电器
产品 类# 输入/产量 类型 TypeBattery 特殊性 能源( 能源(WH) 或 电池电 压 < 100 电感连 接* <4V 4 – 10 V 最大UEC *** (千瓦时/年)
AC-DC,低电压(<6V)外部电源
标称输出功率 功率(Pout) 0 to ≤ 1 watt > 1 to ≤ 49 watts > 49 watts to ≤ 250 watts > 250 watts 最低平均效率在Active 模式(以小数表示) ≥ 0.517 * Pout + 0.087 ≥ 0.0834 * ln(Pout) 0.0014 * Pout + 0.609 ≥ 0.870 0.875 最大功率 无负载模式[W] ≤ 0.100 ≤ 0.100 ≤ 0.210 ≤ 0.500

能源之星 中文说明

能源之星 中文说明

美国能源之星整体式LED 灯认证要求最终版公布灯认证要求最终版公布,,预计2010年8月生效2009年12月3日,能源之星发布了《整体式LED 灯能源之星认证》Final 版。

在继2009年1月、5月及9月分别发布了三个草案后,能源之星终于提出了整体式LED 灯认证标准的确认版。

该标准预计从2010年8月31日开始生效。

1.1.范围范围这些标准适用于整体式LED 灯 ,它被定义为一种包含发光二极管、一个集成LED 驱动器和一个设计用来通过ANSI 标准灯座/插座连接到支电路的标准灯头的灯。

这些标准包括非标准形式的整体式LED 灯,以及计划取代标准通用白炽灯、装饰(烛台风格)灯和反射灯的整体式LED 灯。

2.2.对所有灯的要求对所有灯的要求灯的要求灯必须包含下列指定的相关色温(根据 ANSIC78.377-2008)中的一种,且范围落在附件中定义的七阶色度四边形内。

标称相关色温 目标色温(K)及公差目标Duv 及公差2700K 2725 ± 145 0.000 ± 0.006 3000K 3045 ± 175 0.000 ± 0.006 3500K 3465 ± 245 0.000 ± 0.006 相关色温(CCT)及深紫外(Duv)4000K 3985 ± 275 0.001 ± 0.006颜色维持(Color Maintenance)产品最低流明维护测试周期(6000小时)内的色度变化在CIE 1976 (u’,v’)色度图上在0.007之内。

显色指数(Color Rendering Index (CRI)) 最低显色指数(CRI)为80调光 (Dimming)灯可以是可调光的,也可以是不可调光的。

产品包装上必须清楚表明是否可调。

制造商对于合格的可调光产品,应提供网页以发布有关调光器兼容的信息。

担保 从购买之日起必须为灯提供至少3年担保,包括修理或更换。

灯具能源之星标准1.0中文

灯具能源之星标准1.0中文

未来标准的更新
环保署保留修改标准的权利以便技术和市场的变化时标准对消费者,工业或者环境的实用性。依据现行政策, 标 准的调整是通过行业的讨论得出, 请注意能源之星的批准不是自动对某个型号产品寿命的授予。 尽管本文档目前是指对荧光灯,高强度气体放电灯 HID 和固态光源的工业标准和测试程序,由于新技术的出现具 有比本文档相同或者更好的性能时, 为了和新技术保持一致, 环保署可以用增加要求、标准或者是测试程序作 为本文档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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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和测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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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性能要求
光效和光通量要求:非定向家用灯具
备注:除非是注明了是定向灯具, 其余灯具都应该按照非定向灯具进行测试和评估, 主要测试光源的光参数, 本 节标准的性能值也是针对光源。 光源类别 能源之星的要求 光源效率 (初始值)
荧光灯 直管 紧凑型 自镇流紧 凑型 (GU24) 环管 2013 年 9 月 1 日 前 ≥65 流明/瓦 2013 年 9 月 1 日 后 ≥70 流明/瓦 如果一个灯具中 有多个平台那么 所有的都应该满 足这个要求。 列外:带罩灯和 可调光的 GU24 灯 泡会依据本标准 降低要求。
光源最小光通量 (初始值)
光源光通量最小 800 流明 列外: 吊灯和浴室镜前灯 如果≥3 个灯座, 每 一个要≥450 流明
测试方法和参考 标准
Linear & circline: IES LM-9-09 Compact & self ballasted compact: IES LM-66-00 ANSI/ANSLG C78.81-2010 (for T8) IEC 60081 data sheets (for T5) IES LM-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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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灯泡(一体成型式)能源之星标准标准适用方:各生产商及分销商最新版本修订日期:2010年3月22日标准生效日期:2010年8月31日注:以下内容中“LED灯泡(一体成型式)”简称为:LED灯泡承担的义务以下内容为能源之星合作协议的条款,涉及具有资质的LED灯泡的生产商和分销商能源之星成员必须坚持以下程序要求:●遵守现行能源之星资格标准、性能标准的定义,必须配合能源之星相关部门关于有权按照能源之星标准对产品进行第三方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获准进行公开销售。

●遵守现行能源之星标识指南。

该指南描述了能源之星标志被如何使用。

成员必须遵循哪些准则以及确保所有相关的法定代表人,例如广告代理商、经销商、分销商都必须遵守这些准则。

●成员在申请LED灯泡认证的一年内必须至少有一款产品经检测合格或已经获得能源之星标志使用授权。

一旦上述通过,该成员即被认可。

当成员在做产品认证时,必须符合当时最新的认证标准。

●使用清晰且一一对应的带能源之星LED灯泡的标贴。

主要外包装物正面必须有能源之星证书标志,企业网站、产品目录、用户手册及技术规格参数表必须包含能源之星信息。

●成员必须每半年一次向能源之星组委会提供最新产品样本,并更新产品内容,包含任何产品的修改、检测数据的修改、产品型号或销售代码的变更、以及该产品将在一定时间内逐步终止生产或淘汰。

在此基础上,成员资格才可以被保持。

●如有任何供应商变化,包括新设备、新型号、新包装的信息变更,必须在30天以内以书面或在线等方式,告知具体的变化内容。

●对于每一类产品,必须提供官方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能源之星产品性能标准的检测报告。

●每一个分类产品必须提供电子版或者复印件形式的包装样式报告,只有产品性能和包装检测结果均合格,才能进入合格产品目录。

●组委会将任意抽选某一成员的产品进行第三方检测,检测相关费用由成员承担,如成员拒绝接受检测,则其成员资格将被免除。

●每半年提交一次产品出货信息,特别是符合能源之星标准产品出货的总量,信息提交时应写明以下信息:灯头类型ANSI标准外形型号全向灯:A、BT、P、PS、S、T装饰灯:B、BA、C、CA、DC、F、G定向灯:BR、ER、K、MR、PAR、R非标准的:功率数产品编号(如果有)能源之星希望成员能主动提供出货总量信息及其中能源之星产品在总数中所占品种及百分比。

每半年一次的数据提供,须以Excel表格形式由成员或与成员有直接合作关系的第三方提交给组委会,上半年数据(1-6月)必须在8月15日前提交,下半年数据(7-12月)必须在下一年2月15日前提交。

特别奖励实施办法为取得特别奖励或赞助支持,成员可以自愿按照以下方式争取并随时向能源之星回报成果:●使用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办公设备,并以能源之星标准来建造大楼、厂房、车间。

●采购符合能源之星标准的产品,并把能源之星标准作为采购控制的标准,把对应的产品信息传递给相应的采购人员,并鼓励雇员各自的家庭购买符合能源之星标准的产品。

●确保能源之星项目管理适用于公司的设备管理,尤其是生产装置和后续服务。

●向相关部门如市场、销售、后勤服务的员工提供有关能源之星的信息。

●成员网站和宣传品上可以使用能源之星标记,能源之星向成员网站提供网址链接。

●向能源之星提供简单的计划纲要,以证明成员正计划按照以上方案执行,只有这样,能源之星才能通过能源管理部或能源之星新闻杂志对成员的发展提供协调与沟通等帮助。

这种简单的计划只需要让能源管理部(DOE)明白一个大概的计划步骤或进度表,比如,计划可以包括:1.在2年内按照能源之星准则改进生产线以提高产品的能效。

2.1年2次店内展示高效能源的利用给经济和环境保护所带来的收益。

3.利用网站和用户手册提供节能指标及运行参数等。

4.通过广告印刷品或时事类杂志出版物宣传能源之星的环保意识。

●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能源管理部(DOE)更新推进能源之星产品能效及推广能源之星环保意识的成果。

产品标准定义:LED灯泡(一体成型式)是指采用LED光源的灯泡,有内置式驱动,符合ANSI标准的灯头通过装入符合ANSI标准的灯座接入某一分支电路来进行工作。

该标准也涵盖非标准外观样式的灯泡,以及其他任何用于替换标准白炽灯泡、装饰类灯泡、带反射器灯泡的LED灯泡。

随着LED技术的发展将来可能会有其他规格类型的LED灯泡添加进来。

以下为能源之星LED灯泡的产品标准(1.1版),产品必须满足标准的所有要求:1)适用范围:该标准针对于整体LED灯泡,具体描述为LED灯,包括完整的驱动,通过ANSI标准灯座或插座,以ANSI (美国国家标准)标准连接主干/支干电网。

该标准包括非标准LED灯泡,以及用于更换标准白炽灯、装饰灯(烛泡灯)、反射灯等可以使用LED进行替换的灯具。

2)名词解释:A.A2LA:美国实验室认可协会。

B.ANSI:美国国家标准协会。

C.ASTM:美国材料测试协会。

D.CIE:国际照明委员会。

E.色彩效果:由LED发出的光的光谱特性的色彩,由它照亮了对象的外观被称为色彩效果。

显色指数(CRI)是在一个比较光谱三界定的被测物体的照明值,标准照明根据CIE1995版No.13.3。

T:相关色温G.CSA:加拿大标准协会H.DOE:美国能源署I.DUV:黑体辐射轨迹偏差量J.EPA:美国环境保护署K.ETLT:温度寿命试验L.Integral LED lamp:采用LED光源的灯泡,有内置式驱动,符合ANSI标准的灯头通过装入符合ANSI标准的灯座接入某一分支电路来进行工作。

M.IEC:国际电工协会N.IESNA:北美照明工程协会O.ISTMT:现场温度测量实验P.LED array: LED阵列Q.LED driver:LED驱动R.LED lumen maintenance(L70): LED光衰标准(时间计量,以供应商所测试样品光衰至初始70%点来计算)S.LED Module:LED 模組T.LED Chip:LED封装品U.lumen maintenance:光衰V.色谱分布区间标准W.Manufacturer designated Temperature Measurement Point (TMP):测温点X.MOL:最大总长度Y.MOT: 最低工作温度Z.MRA:互惠协定AA.NEMA:国家电器制造协会BB.NRTL:国立实验室CC.NVLAP:国家实验室认可DD.OSHA:劳动安全与健康部门EE.Power Factor: 功率因素标准FF.TMP:测温点GG.UL: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3)参考标准目录&测试方法4)标准类LED灯泡注:厂家证书是由厂家自行提供的承诺满足要求的文件,厂家取得的数据可以来自于自有设备的提供商无需NVLAP 或A2LA核准。

做FCC测试的实验室必须是FCC网站目录里的,或者是由NVLAP和A2LA核准的。

5)包装要求6)非标准类LED灯泡定义:为不同于现行标准的LED灯泡,不同点包括瓦数、包装样式、促销品样式、印刷彩页及电子文档里。

除了上述这些不同点,非标准型灯泡仍需遵守以下规定,注:以下标准不适用于替换长条型荧光灯管或高效节能灯(HID)的LED灯泡。

7)光源替换类灯泡–指用LED光源灯泡替换符合现有标准的传统灯泡(按照ANSI C-79.1-2002)所有灯具必须在包装、说明资料及其他文件里标明将要替换的普通灯具的类型及瓦数按照以下要求:1)将要替换的灯具的种类,按照ANSI C-79.1-2002标准,比如,A, R, MR, PAR等2)将要替换的灯具直径,如A19, MR16, PAR38等3)将要替换的灯具瓦数4)将要替换的灯具发光方向及照射角度以下标准不适用在用于替换替换荧光灯管或HID节能灯的LED光源。

以下提供光源替换灯泡全向、装饰用及定向等照射功能的最小技术规格要求。

7A)全向灯适用灯泡类型:A, BT, P, PS, S, T (按照ANSI C79.1-2002)7B) 装饰灯适用灯泡类型:B, BA, C, CA, DC, F, G (按照ANSI C79.1-2002)7C) 定向灯灯泡类型:BR, ER, K, MR, PAR, R (按照ANSI C79.1-2002)关于MR和PAR灯系列,本次标准涵盖以下尺寸:MR16, PAR16, PAR20, PAR30S (短颈), PAR30L (长颈), PAR388)光衰测试和产品寿命装饰灯要求15000小时及70%光强维持,其他灯要求25000小时。

光衰测试要求至少6000小时。

非第三方机构的测试将不被认可。

6000小时测试后也有可能被要求继续进行更长时间的测试供应商可宣称其产品具有更长的寿命,但需通过更长周期的测试,具体光衰要求见下表,见表2不同光衰测试要求的实验温度见表3,定期测试室内温度为25度。

8A)可选用的初始认证方法-LM-80&现场温度测量实验(ISTMT)该方法适用于单色或者荧光粉转换型的LED芯片/阵列/模组。

制造商应该提供LM-80-08测试数据及现场温度测量实验结果(ISTMT)以确认LED灯泡正常工作时LED芯片/阵列/模组的温度符合要求。

制造商可以指定测温点(TMP)进行温度测定。

如果在ISTMT温度条件下LM-80-08测试数据与L70%的寿命标准吻合,则LED灯泡在3000小时测试后可获得初步核准。

完全核准必须是在完成全部测试以后。

注:1. LM-80-08源自北美照明学会(IESNA)标准2. 因为不能直接测量结温(junction temperature),LED封装、阵列、模块、电源、驱动器制造商在其产品中指定了具体的一些温度测量点,来作为结温的替代温度(),例如封装壳体的温度。

美国能源部详细列出了这些温度测量点(TMP)。

DOE对LED和电源指定了不同的温度测量点,LED温度测量点包括:(solder joint temperature):焊点温度、(board temperature):印刷板温度、(case temperature):封装壳体温度;电源温度测量点.9)其他认证要求厂家需要证明所卖的能源之星灯泡所用之能源之星标志符合以下几个要求:1)通过第三方检测并符合UL1993标准。

2)产品性能与厂家提供参数一致,所有参数需标示于包装上。

3)达到或超过以上能源之星的最低标准要求。

10)如何向能源之星提出认证申请:第一种方式是对于不需要做初始认证的成员可直接按步骤2进行,即完成步骤一所要求各项基本测试数据(但不包括LM-80-08和TMP)以及6000小时光衰测试数据。

另外对于申请装饰灯的15000小时寿命标准和其他类别灯具的25000小时寿命标准来说,可能只需上述步骤即可完成全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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