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监管仓库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海关监管仓库

一.海关监管仓库的概念

海关监管仓库是指在海关批准范围内,接受海关查验的进出口、过境、转运、通关货物,以及保税货物和其他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出境货物。其实也是保税储存的一种类型,与外国的保税区域的功能有类似之处,主要存放货物以及行李物品进境而所有人未来提取,或者无证到货、单证不齐、手续不完备以及违反海关章程,海关不予放行,需要暂存海关监管仓库听候海关处理的货物。

这种仓库有的由海关自行管理,但随着进出口业务的增大,海关作为行政管理机关,自营诸多不便,现在基本上交由专营的仓储企业经营管理,海关行使行政监管职能。

存放在海关监管仓库的货物有两个期限,如储存超过14天,海关要征收迟纳金;超过三个月仍不提取的,便视为放弃货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变卖,款项交归国库。

二.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监管的原则

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监管都有明确规定,这些规定调整了人们在进出境活动中的相互关系和行为规范,明确了监管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到货物进出境活动的规范,主要有以下原则规定:

(一)进出境货物必须通过设有海关的地点进出境、并应当接受海关监管。

(二)办理进出境货物通关手续的“人”必须是经海关注册的报关企业和经海关认可的报关员。

(三)进口货物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超期申报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四)当事人应向海关申报、交验单证,国家限制进出口商品还应交验进出口货物许可证件及其他批件;交纳税费。

(五)进出口货物应当接受海关查验。海关查验货物时,当事人应当到场,并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包装。海关认为必要时可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

(六)进出境货物在海关监管期间,非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装卸、搬移、交付、提取、开拆、改装、调换、抵押、转让或者更关标记。

(七)存放海关监管货物的仓库、场所的经理人应当按照海关监管法规定,办理收、存、交付手续;在海关监管区外存放海关监管货物,应经海关同意,并接受海关监管。

(八)各类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时进出口货物,实现需经海关备案、审核和批准。

三、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监管的作用

海关监管不是海关监督管理的简称,海关监督管理是海关全部行政执法活动的统称,而海关监管则是指海关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通过一系列管理制度与管理程序,依法对进出境

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相关人员的进出境活动所实施的一种行政管理。海关监管是一项国家职能,其目的和作用在于保证一切进出境活动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的规范,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

监管是海关最基本的任务,是四项任务的基础,海关的其他任务都是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除了通过审单、查验放行等方式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进出境活动实施监管外,海关监管还要执行或监督执行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等有关各项制度的实施,如进出口许可证制度、外汇管理制度、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制度、文物管理制度等,从而在政治、经济、文化道德、公众健康等方面维护国家利益。

(一)海关监管仓库应与国内货库隔离;进口、出口监管仓库必须分开。严禁国际、国内货物及进口、出口货物混装混放。

(二)为保证各种特殊物品的存放条件,海关监管仓库中应设立冷库、危险品库和贵重物品库。

(三)海关监管仓库应具有拆、装、卸货物的各种设备和工具。

(四)应具备完善的消防和安全设施。

(五)能为海关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查验场所和扣留物品仓库;提供必要的办公及通讯设备、查验工具。

(六)海关监管仓库须指定专职保管员负责,保管员情况应交海关备案。

监管仓库应具有一整套严谨的、符合海关要求的管理制度和仓库帐册,并实行计算机管理,具备随时与海关计算机联网的条件。联网后仓库同时凭海关加盖放行章的运单和计算机传输的放行指令办理提货手续。

仓库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监管的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经营条件、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保证进出境货物入库、出库均在海关监管下进行。

仓库管理部门对存入仓库内的货物负有保管责任,凡存入进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物品,未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改装、抵押、转让或者更改标记。

自运输工具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报关提取的货物,监管仓库管理员应列出清单一式两份,于每月十日前连同货物运单副本一同交海关处理。

对于进口监管仓库中的货物,监管仓库应严格凭加盖海关放行章的正本运单或《进(出)口货物放行单》放行。

对需要移入其它监管库保管的监管货物,监管仓库须凭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正本运单办理出库手续。

出口普通货物因故不出境,货主要求从监管仓库中提出,仓库保管员必须凭加盖验讫章的《退关出库放行通知单》放行。

出口鲜活品因故不能出境需从库中提出,应及时通知海关。在海关工作时间内凭海关加盖验讫章的《退关出库放行通知单》放行;在海关非工作时间提取货物需经海关主管科长许可后补《退关出库放行通知单》。

为保证海关对出口货物的查验,所有出口货物须严凭海关加盖放行章的正本运单装箱、上板、封网。

所有出口货物必须实际进入出口监管仓库后方可报关,海关凭监管仓库加盖印章(交海关备案)的《国际货物托运书》接受报关,《国际货物托运书》上应填明出口货物品名、件数、重量,并不得涂改。

四、海关监管仓库的特点

设有专门管理机构,进出口货物一线放开二线管理,即进境货物出具清单,进出口报关单在二线出具,但统计按进出境口径掌握。

五、海关监管仓库的适用范围

(一)一般贸易出口货物;

(二)加工贸易出口货物;

(三)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转入的出口货物;

(四)出口配送型仓库可以存放为拼装出口货物而进口的货物,以及为改换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包装而进口的包装物料;

(五)其他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