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二建法规知识点法规笔记精心整理

合集下载

最新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2024

最新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2024

最新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2024要说这二级建造师法规啊,那可真是一门让不少人头疼的学问。

不过别怕,咱们一起来捋捋这里头的关键知识点,争取把它们都拿下!先来说说法律体系。

咱们国家的法律体系就像一个庞大的家族,有宪法这个“大家长”,统领全局;还有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等“家庭成员”,各自发挥着作用。

比如说《建筑法》,那可是规范建筑行业的重要法律。

再讲讲法人制度。

这法人啊,可不是指具体的某个人,而是一个组织。

就像咱们熟悉的公司,它就是法人。

法人得有自己的财产,能独立承担责任。

我之前碰到过这么个事儿,有个小建筑公司,老板因为个人债务问题,债权人居然想拿公司的财产来抵债。

这可不行!因为公司是法人,它的财产和老板个人的财产是分开的,不能随便混着来。

然后是代理制度。

代理就好比你让别人帮你办事儿。

得注意,要是代理人没有按照被代理人的意思办事儿,出了问题,那责任可不好说。

我有个朋友,让别人帮忙买材料,结果代理人图便宜买了质量不好的,这可把我朋友坑惨了。

物权这一块也很重要。

像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都得搞清楚。

比如说建设用地使用权,这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得到的,得符合一系列的规定和程序。

再说合同制度。

合同那可是建筑行业里最常见的了,从工程承包合同到材料采购合同。

有一次,一个工程项目,合同里对工期的约定模模糊糊,结果施工方和发包方因为这个扯皮,耽误了不少时间。

知识产权也不能忽视。

专利、商标、著作权,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也别侵犯别人的。

工程担保制度也很关键。

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等等,都是为了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施工许可制度也得明白。

啥时候能开工,需要啥手续,都得心里有数。

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方面,那要求可严格了。

企业得符合一系列条件才能拿到这个证,不然可没法合法施工。

质量保修制度也是重点。

房子盖好了,出了问题得有人负责保修。

法律责任这块更是不能马虎。

违法了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罚款、吊销证书等等。

2024二建法规第一章知识点归纳

2024二建法规第一章知识点归纳

2024二建法规第一章知识点归纳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 法的形式。

-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 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

- 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规章,一般以“规定”“办法”命名。

-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

2. 法的效力层级。

-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 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1. 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 在建设工程中,法人是建设工程中的基本主体。

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都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

2.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 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

-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是施工企业的非常设下属机构。

- 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 代理的法律特征:- 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 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 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 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 代理的主要种类:- 委托代理: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产生的代理,如建设工程中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等。

2023年二建《法规定》考点精华汇总

2023年二建《法规定》考点精华汇总

2023年二建《法规定》考点精华汇总
本文将对2023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定》考试的重点内容进行
综合梳理,以便考生更好地备考。

一、相关法律法规概述
- 建筑法:对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安装、改造、维
护和拆除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
求和监督检查制度。

-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
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等方面的规定。

二、考点重点梳理
1. 各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目的和适用范围。

2. 建筑法中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施工、改造等环节的管理
要求。

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检测等相关内容。

4.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

5. 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关键内容。

三、备考建议
1.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理解其宗旨和适用范围。

2. 注意掌握各法律法规中的重点概念和管理要求。

3. 多练分析案例,掌握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 阅读最新的法律法规,保持对法规变化的敏感性。

通过对2023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定》考点内容的梳理和备考建议的提供,希望能对考生备考有所帮助。

祝愿大家考试顺利!。

2024年二建考霸笔记

2024年二建考霸笔记

2024年二建考霸笔记一、法规科目。

1.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 法律体系: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等的区分要点,重点记忆各部门法的典型法律法规。

- 法人制度:法人的分类(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法人成立的条件。

- 代理制度: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构成及法律后果。

- 物权制度。

- 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部分共有权、成员权)。

- 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的概念及相关规定。

- 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设立、效力和实现方式。

2.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 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哪些工程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哪些不需要(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抢险救灾等工程)。

- 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土地批准手续、规划许可证、资金落实情况等条件的具体要求。

- 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领证后开工期限、延期的规定、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的要求。

3.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 建设工程发包:发包方式(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的适用范围,发包人的义务。

- 建设工程承包: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的规定,分包单位的认可程序。

- 招标投标制度。

- 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规模标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等标准)。

- 招标程序: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发布要求,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的内容,开标、评标、中标程序中的关键规定。

4.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 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类型(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订立时间、试用期规定等),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者解除、用人单位解除的情形及程序),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2024二建法规第十一章知识点总结

2024二建法规第十一章知识点总结

2024二建法规第十一章知识点总结《2024二建法规第十一章知识点总结》在2024年二建法规的学习中,第十一章有着诸多关键知识点,值得我们深入探究。

首先,关于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

这部分内容可是相当重要的呀!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权益保障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石。

比如说,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

正常情况下,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这可不是随意规定的呢,它是基于对劳动者体力和精力的科学考量。

像一些工厂,如果强制劳动者长时间工作,这不仅违反法规,而且对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会造成极大的损害。

劳动者还有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权利,根据工作年限的不同,年休假的天数也有所区别。

这就像是对劳动者辛勤工作的一种回报,让他们有时间休息、放松,去陪伴家人或者进行自我提升。

再者,工资相关的法规也不容忽视。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这一点是非常明确的。

要是有企业违反了这一规定,劳动者就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比如说,建筑行业中有些包工头,可能会因为资金周转等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这时候农民工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企业支付工资并且还可能得到相应的赔偿呢。

劳动安全卫生也是重要的知识点。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在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帽、安全绳等防护用品是必不可少的。

如果没有提供这些防护用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就像之前发生过的一些建筑事故,很多时候就是因为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劳动者受到严重的伤害。

关于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也在这一章节。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是受到特殊保护的。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这是对女职工生理特点的尊重和保护。

而对于未成年工,由于他们的身体还在发育阶段,所以也有特殊的保护规定。

例如,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建法律法规知识点

二建法律法规知识点

二建法律法规知识点
一、行政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的程序和原则,履行证明、回避、请求行政赔偿等相关内容。

二、经济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的成立、履行和变更的规定,合同违约责任和解除等内容。

三、民事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民法的适用范围和法律关系,民事主体和民事权利等内容。

四、刑事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责任的规定,刑法犯罪和故意犯罪等内容。

五、宪法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的组织和权力机关,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以上是二建考试中重要的法律法规知识点,了解这些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和原则,对于考生在二建考试中取得较好的成绩有着重要的帮助。

最新二级建造师建筑法规知识点总结

最新二级建造师建筑法规知识点总结

最新二级建造师建筑法规知识点总结一、建筑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1 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体系由宪法及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构成。

不同法律部门调整不同的社会关系。

12 法的形式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

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

13 法的效力层级宪法至上。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新法优于旧法。

14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分类: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二、施工许可法律制度21 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 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23 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 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 1 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三、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31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归纳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归纳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归纳一、建设工程法规概述建设工程法规是指监督和管理建设工程活动的法规和规章,是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重要依据。

建设工程法规主要包括施工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二级建造师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法规,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法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工程质量标准、监督检验等方面的规定。

二级建造师在施工过程中需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三、《建筑工程质量条例》《建筑工程质量条例》是针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定的法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质量监督管理等内容。

二级建造师需深入了解《建筑工程质量条例》的相关条款,保证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是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二级建造师应对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相关法规有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做好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五、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点建设工程合同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重要依据,合同范本、签订、履约等环节都需要遵守相应的法规。

二级建造师在签署建设工程合同时应谨慎,明确各项条款,确保双方权益。

六、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二级建造师需了解《建设工程监理规定》,合理分工,明确监理职责,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点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二级建造师应掌握相关法规,如《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合理规划施工方案,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以上是关于二级建造师需要掌握的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重点归纳,二级建造师在工作中需深入了解并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最新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总结

最新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总结

最新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总结
一、法律法规概述
1.建筑工程的基本原则:包括公益性、安全性、合理性、经济性和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工法进行施工等。

2.建筑单位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对建筑单位进行了明确的法律责任规定,包括合同履行义务、质量责任、安全责任和监理职责等。

3.建筑审查制度:从施工前的设计阶段到施工中的变更审查,都需要经过相关审查机构的审查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和所使用的材料、设备等。

4.在建工地的管理和维护:包括工地安全、施工环境保护、设施维护等方面的规定。

1.建筑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包括建筑物结构安全性能、消防安全性能、使用功能等方面。

2.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和验收:涉及到工程各阶段的验收标准和程序,并规定监督部门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

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包括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设立、监督要求和处理措施等。

1.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和验收:要求建筑工程必须符合消防法规定的消防技术标准,对消防设施的设计、施工和验收都要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2.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包括建筑物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和保养等方面。

3.火灾隐患排查和处理:规定了相关部门对建筑物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予以处理和纠正。

1.建筑能效标准和建筑节能评价:包括建筑能耗限值、建筑节能评价
指标等要求。

2.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规定了建筑节能设计的技术要求,以及施工
过程中需要采取的节能措施。

3.建筑节能管理和监督:包括建筑节能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处罚等
方面的规定。

二建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要笔记

二建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要笔记

二建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要笔记1. 建筑工程法规概述建筑工程法规是指在建筑工程活动中必须遵守和执行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它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保,保护公众利益,并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2. 建筑工程法规的分类建筑工程法规可以分为国家级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两大类。

2.1 国家级法规国家级法规是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和发布的法规,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活动。

其中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

2.2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由地方政府制定和发布的法规,适用于特定地理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活动。

各地的地方性法规可能存在差异,建筑工程参与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遵守和执行。

3. 建筑工程法规的重要性建筑工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对于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保具有重要意义。

它有助于预防事故和减少损失,保护参与方的权益,提高建筑行业的信誉度和竞争力。

4. 常见的建筑工程法规和相关知识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建筑工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重要笔记:- 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包括建筑布局、结构设计、防火设计等。

- 建筑施工规范: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包括土建施工、安装工程等。

- 建筑材料标准:建筑材料的选择和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确保质量和安全。

- 建筑质量检测:建筑工程完成后,应进行质量检测,确保达到相应的标准和要求。

- 建筑安全管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和使用阶段都需要进行安全管理,包括施工安全、消防安全等。

- 建筑环境保护:建筑工程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遵循节能环保的原则和标准。

5. 相关法规的更新和研究建筑工程法规是不断更新和完善的,建筑从业人员应及时了解最新的法规要求,并进行相应的研究和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和法规意识。

6. 总结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对于建筑行业的发展和参与方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

建筑从业人员应牢固树立法规意识,不断研究和掌握相关知识,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得以满足。

2024年二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

2024年二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

2024年二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2024年二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一、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是指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法律知识的总称。

2、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依据土地使用者为其设定、基于供公众使用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其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3、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以拍卖、招标、挂牌或者其他方式进行。

4、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许可制度,申请施工许可证,并且不得违法缩小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范围。

5、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实行招投标,并且应当公开招标。

6、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原则是确保工程项目达到规定的标准,并且对工程质量实施全过程控制。

7、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8、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并且禁止分包单位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9、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必须有设计方案,并且严格遵守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

10、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时间、地点和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二、建设工程质量法律责任1、建设工程质量法律责任是指建设工程项目责任主体违反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2、对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如果其违法行为的后果尚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

3、对于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如果给建设工程质量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

4、对于以低于工程成本的价格竞标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

5、对于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者偷工减料造成工程质量缺陷的,应当返工或者修复,并由其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

2024二建法规-重点速记100句

2024二建法规-重点速记100句

2024年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100句第1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考点1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新增)法律体系又称法的体系,由一个国家现行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部门(七大法律部门)1.宪法及相关法根本大法2.民法商法(民-民)平等主体商事活动《民法典》《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3.行政法(官-民)行政监督《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4.经济法国家在协调、干预的经济关系《统计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5.社会法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6.刑法犯罪《刑法》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诉讼程序《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考点2法的形式与制定单位法律形式名称特征制订单位举例宪法宪法全国人大---法律**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建筑法》行政法规**条例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条例省人大及常委会《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设区的市人大及常委自治州、自治县部门规章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各部委《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地方政府规章**(地)**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上海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规定》考点3物权种类(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所有权对自己的物权利。

含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核心权能)四项权能土地所有权用益物权对他人的物。

占有、使用、收益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居住权担保物权对他人物的优先受偿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考点4担保物权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人的担保保证--物的担保抵押可能是债务人本人提供,也可能是第三人提供不转移占有质权转移占有留置债务人本人提供转移占有--金钱担保定金考点5可以出质的权利权力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权利出质的质权可质权的权利(票)如下:(1)汇票、本票、支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低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必背知识点

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必背知识点

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必背知识点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必背知识点二级建造师考试是建筑行业的重要考试之一,其中《法规》科目是必考科目之一。

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本文整理了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必背知识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体系1、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分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五个层次。

2、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

4、部门规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

5、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如《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等。

二、招标投标法1、公开招标的条件: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2、邀请招标的条件: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邀请书。

3、投标文件的内容: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投标函、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等。

4、中标条件: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三、合同法1、合同的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2、合同的效力: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3、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等权利。

四、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1、建设工程质量主体: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

2024年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霸笔记

2024年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霸笔记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霸笔记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考点1、法的形式情形法的形式裁决(1)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1)法律之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2)行政法规之间国务院裁决3)地方性法规、规章同一机关制定的,由制定机关裁决(2)同一事项之间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国务院提出意见:①认为适应地方性法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②认为适用部门规章,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国务院裁决(3)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考点2、委托代理(1)委托代理行为的终止条件①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②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③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④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⑤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主要是第①、②、⑤三种情况。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被代理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单方取消委托,代理人也可以单方辞去委托,均不必以对方同意为前提,通知到达对方时代理权消灭;单方取消或辞去委托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不管是被代理人还是代理人,任何一方的法人终止,代理关系均随之终止。

因为,对方的主体资格已消灭,代理行为将无法继续,其法律后果亦将无从承担。

考点3、知识产权的保护期类型时间起算点专利权(1)发明-20年。

(2)实用新型-10年。

(3)外观设计-15年。

自申请日起算商标权(1)有效期为10年。

(2)可无数次续展,每次续展10年。

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著作权(1)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自然人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合作作品按最后死亡的作者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二建法规记忆口诀整理

二建法规记忆口诀整理

二建法规记忆法规2Z2010211.P1宪法----组织法、选举法、国籍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口诀:自选国足(组)〕2.P2民法-商法--《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口诀:武(物)鸣(民)庆(侵)贺(合)公投〕3.P2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口诀:许法医评价城管规建〕4.P2经济法--《统计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口诀:政府统计土地税,反对预审节约标准〕5.P2社会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口诀:矿山安全劳动合同(保)病/残〕2Z20106.P7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口诀:成立机构,有财产责任〕7.P12委托代理终止:满—代理期限届满成—代理事务完成小—消—被代理人取消代理吃—辞—代理人辞去代理四—死—代理人死亡十—失—代理人丧失民事能力种—终—法人终止的〔口诀:满城小吃四十种〕8.P16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口诀:占用一分钟〕9. 插賂锲丼人曲4人和卿#醐产的占萍料怙呼腊并鶴融删丛佩A 不弾跖蝴达『俶Ife 杜以删芒拒也僦^龙制叱那fctife 乐進卧.庄損押权人C 低啊人〕药氐再人【战畀人豪2人J 直摄阳豺H1砥显也l«W? £>Hzr Kina HI 合冃仕$耳労1fi 用尹r 比理i.n ;rIL 1Eff 股环禅咖*|话网二:人務扎盘址样主知・・衣况31"吃智诟3IHJlFK 产:T3世帝.If 出料.弁理胡「产號curci^-tM.4Tkih=;iA ・丁钗衣曲阿二忙|■人.◎弐扈定i mi pa ■翠押矶藝眄鹿尉冷gejhi 竖紬植僅[抵押是买卖的前奏,可以买卖的就可以抵押;不能买卖的不能抵押]10. P50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11. P47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才(拆迁进度)子(资金落实)错(安全措施)涂(图纸)企(施工企业) ⑨壬出岳虹■蔬也金贮汞十是⑥曲O -=i.-iCriJ-Mi s HI 诂-!-f :i-c-ijru1MF ■“iilt :昶・ 乂出L 七丸 电阿沱昕诈-,”w,*氐厲詐击 奪"T ■佢,2忸泊咗昨才-" 门|:33■.幵U4人££和“已砸醫:诃-手几M 1jJ3,rFgHtE 克医叩仪■忙7戸准蛙SSA 听A LII ■勺!■■K.+F 帼*-~1吕|1日卜厂I?..4-i!r <1H C --I hr 丑i 朋晌 1A 片卩報Jk 4」氏E 人垂回3±加7Efc#卩裁产~ri£:&煜借・毗雁」曰Li 人応忌曲,i-t衣医逅行百占u 芒占比tuft*申*m ■二■■-二询・角1网#减译有応奇1边kr 诀 ”;肚一14; I^LIH ■&WUbfe.atMI-BtEHclfi Tu 丄紙bEfe 站诵imLJPM :!山峠iMJty —4匚蛙甘』 ■■:f..;tvF 1-.-:i-较n'Tt k-^n|K It-Ji-氓的百:ny 二菖刁4±.七』引41.・*04・从■■普T 化.•■:■比-:I划(规划许可证)书(用地批准书)【口诀:才子错图企划书】12.P45-46不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有:1)小型工程,2)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3)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4)军用房屋建筑5)抢险救灾等工程【口诀:小临和国军(去)救灾】13.P74招标的规模标准---(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的〔口诀:50+100+200+300032150〕14.P75豁免招标的工程:夫—附—附属小妻——其——其它工程以——以工代赈直—自——自建自用抢—抢—抢险救灾鸡—技—专用技【口诀:夫妻一直抢鸡(吃)】15.P74-75公开招标的范围:果(种)——国(重)——国家重点项目地(种)——地(重)——地方重点项目果子——国资——使用国有资金项目【口诀:果地(种)果子】16.P76邀请招标的范围,总结三句话:不宜不值环境限,技术复杂要特殊,安全秘密或险灾不宜——法律规定不宜的不值——费用不值得的环境限——自然环境限制的技术复杂要特殊——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安全——国家安全秘密——国家秘密险灾——抢险救灾17.P77建设工程招标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及标底、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中标和签订合同,以及终止招标。

二建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关键笔记

二建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关键笔记

二建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关键笔记
本文档旨在总结二级建造师考试中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关键要点。

以下为笔记内容: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建筑工程的定义和范围
- 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主要程序和要求
- 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等相关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招标投标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 招标投标的程序和要求
- 招标文件的编制和评标方法
3.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 建筑市场的管理机构和职责
- 建筑市场的准入条件和监管要求
- 建筑市场的信用评价和监督措施
二、建筑工程施工管理
1.建筑施工组织设计
-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原则和内容
-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案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查程序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原则和要求
-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组织和责任
- 施工现场常见的安全事故及预防措施
3.施工质量管理
- 施工质量管理的原则和要求
- 施工质量管理的组织和责任
- 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的程序和方法
三、工程测量与工程计量
1.工程测量
- 常见的工程测量方法和仪器
- 工程测量的基本概念和要点
- 工程测量的误差控制和修正
2.工程计量
- 工程计量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 工程计量的程序和要求
- 工程计量的结算和支付方式
以上是《二建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关键笔记》的内容概述。

希望对您的学习和备考有所帮助!。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归纳汇总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归纳汇总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归纳汇总
在二级建造师考试中,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一直是考生备战的重点内容。

熟悉并理解相关法规,可以帮助考生更好地应对考试,提高通过率。

下面将对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进行重点归纳汇总,希望对考生备考有所帮助。

1.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法规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2 《建筑法》:对建筑工程施工管理、验收规范等做出详细规定,考生需掌握其中关于建筑施工各阶段的法规要求。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法规
2.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了对建筑工程质量的要求,包括质量检验、验收等内容。

2.2 《建筑工程验收规范》:建筑工程完工后需要验收,符合规范才可交付使用。

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规
3.1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相关规定,考生需了解合同管理的具体操作要求。

4. 其他相关法规
4.1 《建筑法规大全》:收录了建筑工程相关的各类法规,考生可以在备考过程中进行查询和参考。

4.2 建筑工程国家标准:包括建筑工程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等,对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具有重要意义。

总结
二建考试中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是考生备考的重中之重,需要认真学习和理解。

通过掌握以上归纳的重点内容,考生可以在考试中更加得心应手。

希望考生在备考过程中持之以恒,最终取得优异成绩。

2024年二级建造师二建《法规》学霸知识点归纳汇总

2024年二级建造师二建《法规》学霸知识点归纳汇总

内容
土 地 所 有 权 (国有或集体)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地 役 权 。 居住 权 、宅基地使用权 [速 记 ]土地建住宅 抵 押 权 、质权和留置权
设用地使用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
设立
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 同生效时设立
承包期 耕地:3 0 年 ; 草地:30-50年 ; 林地:30-70年 [速 记 ]耕草林,三五七
人保物 保并存
债务人包旦提供物保,先按约 定 ,无约定先物后人 第三人提供物 保 , 无先后顺序, 一方承担担保责任后只能找债务人追偿
2 、抵 押 (不 转 移 对 特 定 财 产 的 占 有 )
不动产 可抵押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 海 域 使用权、在建建筑物 设 备 ;原 材 料 ;半 成 品 ;产 品 ;在 建 的 船 舶 、航 空 器 ;交通工具
抵押物 转让
( 1 ) 抵押期间可以转让抵押 物 , 应通知抵押权 人 , 有 约定按约定, 抵押权不影 响 。 抵押权人能证明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可以请求抵押人提1嫡 偿 债务或提 在 。 ( 2 )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玄左,不得与债权分离。
实现
债务人丕 履 任 债 务 ,协议折 价 或 者 拍 卖 、变 卖 抵 押 财 产 优 先 受 偿 ,价 款 超 过 债 权 数 额 归 抵 捏 人 所 有 , 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地 方 性 法 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 例 (条例)
省、设区应人大及常委会 民族自治地方人大
《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 《新 疆 维 吾 尔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 例 》
部门规章 (规 定 、办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各部、委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 法 》 《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 定 》

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必背核心知识点

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必背核心知识点

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必背核心知识点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必背核心知识点一、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1、主要种类: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工程款纠纷、质量纠纷、安全纠纷等。

2、法律解决途径: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二、施工合同的解除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主张解除合同,但是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3、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工作应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该方应当负责将有关工作移交回另一方,并由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三、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1、缔约过失责任: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而致使合同不成立、被撤销或宣告无效,并因此造成另一方的损失,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2、违约责任:指合同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义务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3、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区别:违约责任必须建立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基础上,是对有效合同的违反;而缔约过失责任是在合同尚未成立时产生的一种民事责任。

四、合同的终止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消;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2、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都涉及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了解合同终止的情形对于施工企业及时处理债权债务关系非常重要。

五、无效合同1、无效合同的特征:违法性、先天性无效、当然性、确定性和终局性。

2、无效合同的种类:内容不合法的合同、形式不合法的合同、主体不合格的合同。

3、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无效合同的后果,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将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六、代位权与撤销权1、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在不妨碍债务人的其他权利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其权利的权利。

2、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危害其债权的行为,有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7二建法规知识点法规笔记精心整理(一)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二)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1、法的形式(1)宪法:全国人大;(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3)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4)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条例”)(5)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办法”、“规定”)精品文档(6)地方规章:省政府、省会所在的市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政府;(7)国际条约注: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2、法的效力等级。

(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安全生产法》优于《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2)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招标投标法》优于《合同法》(3)新法优于旧法:《物权法》优于《担保法》(4)特殊情况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3)地方性法规、规章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构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4)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注:人大与政府相互制约)5)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6)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5)备案和审查精品文档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一)法人应具备的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1、法人成立的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法人与其他组织最主要的区别)法定代表人:依据法律或法人章程行使职权法人住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2、法人的分类1)企业法人:工商部门登记之日成立2)非企业法人:机关(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注:教材错误地称为“社团法人”)(不需要登记的:成立之日;需要登记的:登记之日(二)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1、法人是建设工程在的基本主体2、确立了建设领域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三)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1、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是法人的非常设下属机构2、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3、项目经理是委托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精品文档4、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一)代理的法律特征1、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注:代理人有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的权利,不是使者。

2、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3、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注:有权代理和无权代理的本质区别)(二)代理的种类1、委托代理(注:建设工程多为委托代理)2、法定代理(监护人是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3、指定代理(三)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1、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禁止转包和肢解分包)2、取得法定资格方可从事的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如招标代理)3、委托代理的产生: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四)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11)委托代理的终止情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注:委托人和受托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委托,但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外,应赔偿损失)精品文档3)代理人死亡;(注:被代理人死亡不一定终止)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主要是第(1)、(2)、(5)三种情况。

(2)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终止情形: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注:委托代理中不一定终止)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五)转托代理(复代理)责任1、经被代理人的同意:被代理人承担;2、不经被代理人同意,代理人承担(例外: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时,由被代理人承担)。

(六)无权代理1、无权代理情形:自始未授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2、无权代理责任(1)追认时:被代理人承担(注: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2)不追认时,行为人承担。

(七)表见代理1、表见代理的构成精品文档(1)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2)本人存在过失;(3)相对人为善意2、法律后果:产生有权代理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本人)承担责任;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后可向无权代理人追偿。

(八)不当或违法代理应承担连带责任1、委托书授权不明: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3、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是无权代理: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4、代理违法事项: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四、建设工程物权制度(一)物权的种类1、物权: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2、所有权的权能: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最基本的权利,所有权内容的核心)3、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4、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二)土地所有权1、公有制类型: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2、耕地承包经营期:30年精品文档3、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报乡级和县级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批准。

4、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1)设立范围:可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注: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2)设立方式:出让;划拨。

(注:转让不是设立方式)(3)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注:土地承包经营权不需要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4)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赠与或者抵押注:流转时“房随地走,地随房走”(5)续期:宅基地: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依法办理(四)地役权1、地役权是用益物权,一般为有偿取得2、采书面形式订立3、地役权的产生不需要登记,但未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注意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4、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人不得设立地役权5、地役权与其他用益物权一并转让,(五)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精品文档1、登记生效(例外:国家所有权可不登记)2、登记与合同效力的关系:不登记不转移物权,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拒绝登记要承担违约责任(六)动产物权和设立和转让1、动产自交付生效2、动产登记的效力:船舶、航空器、机动车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七)物权的保护1、归属争议:确认权利2、无权占有:返还原物、排除妨碍、消除危险3、造成损害:赔偿损失五、建设工程债权制度(一)债的基本法律关系1、债权的义务人是特定的2、债权是相对权(主体相对性、内容相对性、责任相对性)(二)债的发生根据1、合同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

2、侵权(1)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承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施设倒塌责任: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建精品文档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注:基于合同),有权向其他责任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造成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3)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损害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4)注意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的区分:1)没有合同关系的,首先考虑侵权之债;2)造成人身伤害的,肯定是侵权之债;3)没有合同而造成财产损害的,首先考虑侵权之债。

3、无因管理4、不当得利(三)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施工合同债;买卖合同债;侵权之债六、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一)知识产权基本特征:1、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2、专有性;3、地域性;4、期限性。

(二)专利权1、保护对象: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2、授予专利权的条件:(1)发明和实用新型: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2)外观设计:新颖性;富有美感和适于工业应用。

3、保护期限:发明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

精品文档(三)商标权1、个人可以申请商标注册2、商标可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3、商标不经注册也可以使用,但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4、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应当在期满前6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6个月的宽限期,可以无数次续期。

5、商标可以转让和许可使用商标可以与企业或者商誉同时转让,也可以单独转让。

商标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四)著作权1、建设工程活动中常见的著作权作品(1)文字作品(招投标文件);(2)建筑作品;(3)图形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2、著作权主体(1)单位作品:著作权归单位,单位承担责任;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2)职务作品一般:著作权归作者,个人承担责任;单位有优先使用权;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不得许可第三人以相同方式使用例外:著作权归单位,作者有署名权(注:与单位作品的区别所在)。

如:设计图、施工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精品文档(3)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归受托人享有。

3、著作权的保护期限:(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限制;(2)自然人:终生加死后50年(包括发表权);合同作品:最后一方死亡后50年(3)法人:首次发表后50年;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保护。

4、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1、如无相反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2、软件合法复制品所有人可以制作备份复制品,但不能提供给他人使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