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的经济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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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持有资产的限制 银行不得持有普通股等风险资产;鼓励银 行提高多元化程度,通过限制特定种类贷款或 者向单个借款人贷款的规模,从而降低风险。
例如:我国单一客户的授信额度不得超过 商业银行资本金额的10%,加上关联企业,整 个集团客户授信总额不得超过15%,国际上通 行的是25%。
3.资本金要求 资本金可以作为不利冲击发生时的有效缓 冲,因而可以降低金融机构破产的可能性,进 而直接增强了金融机构的安全性和稳健性。对 银行资本金的要求有两种形式:
第二种方法被称为收购与接管法,联邦存 款保险公司通常通过寻找愿意收购该银行且接 管所有负债的合伙人,对银行予以重组。联邦 存款保险公司通过向收购人提供补贴贷款,或 者购买破产银行质量较差的贷款的方式,予以 支持。
政府安全网的其他形式 在其他国家里,
即使没有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政府也通常会为 面临挤兑的国内银行提供支持。政府还可以接管 (国有化)陷入困境的机构,从而担保所有债权 人都可以全额收回其资金。
政府安全网的另外一个问题源于逆向选择,即最 可能产生保险保障的不利后果(银行破产)的当 事人往往是最积极利用保险的人。由于受到保护 的储户和债权人没有动力监督银行的活动。
金融并购与政府安全网 在金融创新以及
1994年《里格—尼尔州际银行业务与分支机构效 率法案》允许跨州设立分支机构;1999年《格兰 姆—里奇—布利利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取消了 银行业和证券业之间的分割。
四、次贷危机后的金融监管将往何处去 最近发生的次贷危机引起了世界范围内 的银行业危机,次贷、Alt-A以及抵押债务权 益等结构化信用产品都是危机的诱发因素。虽 然这些创新具有促进“信用民主化”的潜在作 用,也就是说,增加社会的贫困群体获取信贷 的机会,但由于在发起-分销模式中存在着代 理问题。
1969年《消费者保护法》要求所有的贷款 人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借款成本的信息,包括标 准化的利率与贷款的总融资费用。
1974年的《公平信用交易法案》要求债权 人,尤其是信用卡发行商提供其财务费用评价 的方法,并要迅速处理票据投诉事件。
1974年的《平等信用机会法案》与1976 年的补充法案禁止贷款人对借款人的种族、 性别、婚姻状况、年龄或国籍加以歧视。
第一种类型的基础是杠杆比率(leverage ratio),即资本与银行总资产的比率;
第二种类型是资本充足率,即以风险为基础 的资本金要求,资本占风险加权资产的比例。
《巴塞尔协议Ⅲ》关于资本监管的新规定
最低标准 资本留存缓冲 最低标准+资本留存缓冲 逆周期资本缓冲
核心一级资本 一级资本
4.5%
6.0%
对系统重要性银行和其他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监管要求分别为11.5%和10.5%。
4.即时整改行动 如果金融机构的资本金规模下降到一个 很低的水平,会引发两个严重的问题。首先, 银行出现贷款损失时,或者其他资产减值时, 资本缓冲降低,破产的可能性加大。
其次,金融机构的资本金越少,因此更有 可能出现过度冒险的行为。为了防止这种情 况,1991年《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善法》规 定了即时整改行动的条款,当银行陷入困境 时,要求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尽早干预,并采 取更为强有力的行动。
6.风险管理评估
近年来,美国银行监管当局为应付利率风险而 采取的指导原则,这些指导原则要求银行董事会制 定利率风险上限,任命专门管理利率风险的官员并 对银行的风险敞口(未加保护的风险)予以监督。实施 监督利率风险和执行董事会指令的内部控制制度。 特别重要的是压力测试(stress testing)与 计算在险价值(value-at-risk,VaR),前者计算 的是在极端场景下的损失情况,后者则是衡量在1% 的概率水平下,某一交易组合在未来特定时期内 (例如,两周内)的损失规模。
国家/地区 阿根廷
印度尼西亚 中国大陆 牙买加
智利 泰国 马其顿 土耳其 以色列
成本占GDP的比重 55 55 47 44 42 35 32 31 30
1997-2002年
韩国
28
1988-1991年
科特迪瓦
25
1991年至今
日本
24
1994-1995年
委内瑞拉
22
1998-2001年
厄瓜多尔
20
第二种形式则是《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所 规定的,禁止非银行机构通过从事银行业务与 银行进行竞争,该法案已经于1999年被废除。
二、20世纪80年代储贷协会与银行业危机 20世纪80年代之前,美国的金融监管在促 进银行体系安全有效运行方面似乎十分奏效。 1934年之前,银行破产十分普遍,而 1934—1980年问,银行破产已经颇为罕见,平 均每年破产的商业银行为15家,而破产的储蓄 和贷款协会还不到5家。1981年之后,发生了 巨大变化,每年破产的商业银行与储蓄和贷款 协会为过去年份的10倍以上。
1994-2000年
墨西哥
19
1997-2001年
马来西亚
16
1992-1994年
斯洛文尼亚
15
1998年至今
菲律宾
13
1994-1999年
巴西
13
1995-2000年
巴拉圭
13
1989-1991年
捷克共和国
12
1997-1998年
中国台湾
12
1991-1994年
芬兰
11
1989-1990年
约旦
10
国内外经典教材名师讲堂
米什金《货币金融学》
第11章 金融监管的经济学分析 主讲教师:屈满学
11.1 本章要点
■信息不对称有助于解释美国和其他国家9种 类型的金融监管:政府安全网、对资产持有的 限制、资本金要求、即时整改行动、注册和检 查、风险管理评估、信息披露要求、消费者保 护和对竞争的限制。 ■由于金融创新和放松管制,20世纪80年代 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加剧,导致美国储蓄 和贷款行业、银行业和纳税人出现巨额损失。 其他国家也发生了类似的危机。
1977年的《社区再投资法案》则是要预防 “红线”行为,即贷款人拒绝向特定区域发放 贷款。这一法案要求银行在其吸收存款的所有 区域发放贷款,如果银行没有遵守这一规定, 监管者可以拒绝其合并、开办分支机构或者涉 足新业务的申请。
9.对竞争的限制 竞争的加剧也会增强金融机构过度冒险的 动机。在美国历史上,这类法规主要采取两种 形式。第一种是1927年《麦克法登法案》对分 支机构的限制,从而减少了银行间的竞争。但 这个法规已于被1994年《里格—尼尔州际银行 业务与分支机构效率法案》废除。
道德风险与政府安全网 在安全网存在的
情况下,储户和债权人知道,即使银行破产,自 己也不会遭受损失,因此即使怀疑银行过度冒险, 也不会提出存款。因此,政府安全网之下的银行 可能会冒更高的风险,因为即使银行经营失败, 承担损失的也是纳税人。金融机构的赌注是这样 的:“正面,我赚;背面,纳税人赔。”
逆向选择与政府安全网 存款保险制度等
1991-1995年
匈牙利
10
1990-1993年
挪威
8
1991-1994年
瑞典
4
1988-1991年
美国
3
图11-2 1970年以来世界范围内的银行业危机
所有这些危机都来源于金融自由化或金融 创新,以及薄弱的银行监管体系和政府安全网。
虽然金融自由化鼓励了竞争,提高了金融 体系的效率,总体上是一件好事情,但由于放 松了监管,金融自由化加重了道德风险问题, 使得银行更为冒险,结果很可能是银行业危机。 政府安全网的存在,加剧了导致银行过度冒险 的道德风险动机。
美国历史上的大萧条引发了银行业多项重 大改革措施的出台实施。最重要的一项就是依 据1933年银行法案(即《格拉斯-斯蒂格尔法 案》)推行的联邦存款保险制度。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就此成立,这项保险于 1934年1月1日起生效,联储的成员行必须参 加。
6个月内,15348家商业银行中的14000家, 占有全部银行存款的97%,购买了联邦存款保 险。最初的保险额度为每个储户最多为2500美 元。
三、世界范围的银行业危机
世界上许多国家或地区都曾经遭受过银行
业危机的冲击,其中,许多危机比美国20世纪
80年代的情形要严重得多。
表11-1 一些国家或地区救助银行的成本
时期 1980-1982年 1997-2002年 20世纪90年代至今 1996-2000年 1981-1983年 1997-2002年 1993-1994年 2000年至今 1977-1983年
由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向储户提供担保,即 如果银行破产,储户在该银行的10万美元以内 的存款都可以得到足额偿付。
在存款保险公司即将成立之前的1930~ 1933年,每年破产的银行数目平均超过2000 家。而在1934年存款保险公司成立之后,直到 1981年,每年平均破产的银行不超过15家。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主要采取两种方法来处 理破产银行。 第一种被称为偿付法(payoff method),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允许银行破产,并对限额在 10万美元以内的存款提供足额偿付。
图11-1 美国的银行破产,1934-2008年
20世纪80年代中期之后,随着传统业务盈 利性的下滑,商业银行被迫寻求风险更大的新 业务以增加利润。由于存款保险的存在,受保 的储户没有多大动力阻止银行过度冒险,存款 保险制度的存在加重了商业银行的道德风险。 金融创新创造的新工具拓宽了银行冒险的 范围。金融远期、垃圾债券、互换与其他金融 工具的新市场使得银行很容易冒更大的风险, 从而加重了道德风险问题。20世纪80年代后 期,每年破产的银行数目增加到200家。
2.5%
7.0%
8.5%
0-2.5%
总资本 8.0%
10.5%
中小银行的资本充足率10.5%,大型银行 为11.5%。
核心一级资本 一级资本 总资本
最低标准
5.0%
储备资本
2.5%
系统重要性银行
1.0%
逆周期资本
0-2.5%
6.0%
8.0%
2012年6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关于 制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汇 报。 2010年11月,二十国集团首尔峰会批准 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提交的资本监管和流 动性监管改革方案。在2011年11月二十国集团 戛纳峰会上,各国领导人承诺于2013年1月1日 前实施新资本监管标准,并于2019年前全面达 标。据此,中国银监会结合国内银行业实际, 制定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拟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
7.信息披露要求 监管者要求银行机构就其信贷敞口、准备 金规模和资本金水平披露更多的信息,以强化 市场纪律,此外,还要求金融机构披露包括披 露表外头寸,以及提供有关组合估价方法的更 多信息。
8.消费者保护 信息不对称的存在意味着消费者不能掌握 足够的信息来保护自己。对消费者进行保护的 方法可以有几种形式。
■次贷危机后的金融监管面临许多挑战和争 论。
11.2 重难点导学
■信息不对称与金融监管 ■20世纪80年代储贷协会与银行业危机
■世界范围的银行业危机 ■次贷危机后的金融监管将往何处去
一、信息不对称与金融监管 1.政府安全网 银行恐慌以及对存款保险的需求 1934年 以前,银行破产(bank fai1ure,银行无法履 行对储户和其他债权人的支付义务,只得停止 营业)意味着储户必须等到银行被清算(银行 的资产被转换为现金)后,才可能收回其存款 资金。储户缺乏有关银行资产质量的信息由此 可能导致银行业恐慌和传染效应。
由于政府安全网的存在,金融并购向银 行监管提出了两个挑战。
第一,金融并购导致金融机构规模扩张, 增加了“太大不能倒闭”的问题。这些大机 构过度冒险的道德风险动机加剧了金融体系 的脆弱性。
第二,银行与其他金融服务企业的并购, 意味着政府安全网需要扩展到证券承销、保 险和不动产等新的业务活动。因而增加了这 些业务活动过度冒险的可能,同样削弱了金 融体系的稳定性。
5.金融监管:注册与检查
监管者通过定期对金融机构进行实地检查,银 行监管者对银行进行骆驼评级(CAMELS rating, 评估基于以下六个方面: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 管理、盈利、流动性和对市场风险的敏感度)。监 管当局在对计划书进行评估的时候,会通过考察银 行未来管理的质量、可能的盈利水平与银行最初的 资本规模来判断其是否健全。 一旦银行被批准成立,就要定期(通常是每季 度)提交报告,说明其资产和负债、收入和股利、 所有权、外汇交易和其他信息。银行还要接受监管 机构每年至少一次的检查,以确认其财务状况。银 行检查者有时会突然造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