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7月1日施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试题(答案)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试题第一类:单项选择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自( B )起施行。
A、2011年6月1日B、2011年7月1日C、2011年10月1日D、2011年12月1日2、( D )主管全国公路保护工作。
A、全国人大B、全国政协C、国务院D、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3、( B )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公路保护工作。
A、县级B、县级以上C、市级D、市级以上4、( D )依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具体负责公路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A、地方人民政府B、交通运输主管部门C、综合执法部门D、公路管理机构5、(A国家)建立健全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调配体系,确保发生公路突发事件时能够满足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A、国家B、省人民政府C、市人民政府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6、( D )应当建立健全公路管理档案,对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调查核实、登记造册.A、同级人民政府B、交通运输主管部门C、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D、公路管理机构7、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 D )等要求确定。
A、道路情况B、施工标准C、设计标准D、安全视距8、新建、改建公路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应当自公路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 D )日内,由公路沿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划定并公告。
A、10B、15C、20D、309、新建、改建公路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应当自公路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由公路沿线县级以上( C )依照本条例划定并公告。
A、交通运输主管部门B、公路关机机构C、地方人民政府D、公安交管部门10、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 C )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A、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B、公路管理机构批准C、公路保护需要D、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批准11、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C )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A、应当B、可以C、不得D、不能12、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 A )。
现行建筑(道路专业)设计规范
1 《无障碍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763-2012,自2012年9月1日起实施。
原《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同时废止。
2 《公路排水设计规范》(JTG/T D33-2012)为公路工程行业推荐性标准,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GB50220-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4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37-2012,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
5 《城市道路工程低吸热路面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CJJ /206-2013,自2014年6月1日实施。
6 《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04),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7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JTG D40-2011),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8 《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194-2013,自2013年12月1日起实施。
9 《市政工程勘察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56-2012,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
10 《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 188-2012,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
11 《公路工程抗震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TG B02-2013,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
12 《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TJ 004-89,自1990年1月1日起实施。
13 《市政工程勘察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56-2012,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14 《公路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为行业推荐性标准,JTG/D32-2012,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
15 《透水沥青路面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 190-2012,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
16 《公路土水泥砼路面施工技术细则》行业推荐性标准,JTG/T F30-2014,自2014年4月1日起实施。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试题和答案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测试题一、单项选择题:(20题,每题2分,共40分)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自( )起实施。
A、2011年5月1日B、2011年6月1日C、2011年7月1日D、2011年8月1日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主要依据《》制定.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3、国道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不少于的()米距离。
A、50B、30C、20D、154、新建、改建公路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应当自公路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 )日内,由公路沿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划定并公告.A、7B、15C、30D、455、禁止在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 )米内开矿取土.A、50B、100C、150D、200 6、禁止擅自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以及修建其他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设施。
A、500B、1000C、2000D、30007、禁止在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米范围内采砂。
A、500B、1000C、2000D、3000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 )和公路附属设施.A、公路桥梁B、公路隧道C、公路用地D、公路渡口9、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米范围内依法进行疏浚作业的,应当符合公路桥梁安全要求,经公路管理机构确认安全方可作业.A、300B、500C、1000D、150010、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 )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
A、公路管理机构B、林业管理机构C、环保管理机构D、当地政府11、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应当随车携带( ),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A、超限运输车辆许可证B、超限运输车辆审批单C、超限运输车辆标志牌D、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12、经()批准,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设立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4月6日经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公路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交通部批准初步设计的新建、改建公路工程的设计变更,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办法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第三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五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一)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二)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三)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四)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五)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六)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一)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二)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三)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置方案发生变化的;(四)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五)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六)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七)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八)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九)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十)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十一)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的;(十二)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
2021年7月1日新实施的地方法律法规内容
7月1日新实施的地方法律法规内容七月一 ___新政策要发布,看看有哪些新实施的新政策可以值得___的。
对于新 ___的政策,有哪些全国各地地方的法律法规可以注意的问题。
给大家了关于7月1日新实施的地方法律法规,希望你们喜欢!由京津冀共同 ___制定的《京津冀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规则》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
届时,三地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一路多名、编号不一的现状将被改变,11条京津冀衔接高速公路将重新命名,在编号上统一以“S”打头。
该规则提出,不同起讫点高速公路路线简称不应重复或出现歧义。
一旦有重复和歧义,则采用起讫点行政区划名称的第二或第三位汉字替换等方式加以区别。
___市 ___日前制定发布《 ___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办法》为备案详列“正负清单”,设立退出机制。
原则上,备案不超过3年,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目前,___21个试点街镇已对193家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备案。
广东省首部地方电力法规《广东省供用电》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
南方电网广东公司表示,条例厘清了供电企业、用户和 ___管理部门的关系,对旧城新建电网设施缺地、 ___要求供电企业“配合”停电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助于这些“顽疾”解决。
条例对供电设施规划与建设、管理与保护,电力供应与使用,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江苏省民用 ___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条例》是国内首部全面规范和促进地方民航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明确了___在江苏省综合体系中的法律地位。
该《条例》依据上位法有关规定,结合江苏实际,制定了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新规定和细化性条款,并在通用 ___、产业促进等方面实现了较大的突破与创新,为规范江苏省民航管理制度、促进全省民航业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连云港市今日发布《关于调整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对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总 ___为市区建成区 ___的2.3倍,7月12日起全面实施。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2005年第5号令)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2005年第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4月6日经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张春贤2005年5月9日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公路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交通部批准初步设计的新建、改建公路工程的设计变更,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办法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第三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五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一)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二)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三)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四)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五)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六)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一)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二)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三)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置方案发生变化的;(四)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五)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六)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七)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八)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九)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十)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十一)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的;(十二)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
规范更新通知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文件
二公技发〔2011〕78号
关于公布最新交通运输部现行公路工程
标准、规范、规程、指南的通知
各子公司、分公司、工程事业部: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0年最新发布的“公路工程现行标准、规范、规程、指南”的目录发给你们,请及时更新相关旧规范。
具体说明如下:
1、交通运输部2010年第12号公告,《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 B04-2010),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标准,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原《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J/T 006-98)同时废止。
2、交通运输部2010年第15号公告,《公路隧道设计细则》(JTG/T D70-2010),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作为公路工程
行业推荐性标准,在公路行业自愿采用。
其他未作说明的标准、规范,现阶段仍然适用(详见附件)。
请局属各单位按照公布的规范目录执行。
附件:公路工程现行标准、规范、规程、指南一览表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更新公路标准通知
抄送:薛光雄总工程师,局副总工,施工管理处,安全环保处,物资机械处,市场开发处,重点桥梁开发处,铁路轨道
开发处,信息技术处,预算经营处。
局办公室2011年2月22日印发。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7-1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已经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一一年三月七日内容2总则3公路建设4公路养护5路政管理6法律责任7附则8废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保护,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路保护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公路保护职责。
第三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公路保护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保护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负责公路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开展公路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从事公路管理、养护所需经费以及公路管理机构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纳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但是,专用公路的公路保护经费除外。
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国家有关车辆技术标准、公路使用状况等因素,逐步提高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水平,努力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第七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制定地震、泥石流、雨雪冰冻灾害等损毁公路的突发事件(以下简称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根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八条国家建立健全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调配体系,确保发生公路突发事件时能够满足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交通部第令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交通部第令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2005年第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4月6日经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张春贤2005年5月9日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公路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交通部批准初步设计的新建、改建公路工程的设计变更,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办法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第三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五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一)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二)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三)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四)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五)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六)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一)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二)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三)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置方案发生变化的;(四)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五)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六)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七)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八)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九)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十)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十一)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的;(十二)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593号 2011年7月1日实施)》条文释义下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从事公路管理、养护所需经费以及公路管理机构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纳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但是,专用公路的公路保护经费除外。
【释义】本条是有关公路保护经费来源的规定。
一、公路保护经费的由来。
1950年7月,交通部颁发了《公路养路费征收暂行办法(草案)》,使公路养护有了稳定的资金来源。
1978年8月5日,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交通部、财政部关于整顿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的报告》(国发〔1978〕158号),明确了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
为规范公路养路费的征收和使用,1979年9月24日,国家计委、交通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关于公路养路费征收和使用的规定的联合通知》,通知指出,公路养路费,是国家按照“以路养路”的原则,规定由交通部门向有车单位征收的用于养护和改善公路的事业费;通知明确,公路养路费的使用范围规定如下:(一)养路工程费,包括公路小修保养费,大中修工程费,水毁工程抢修及修复费,改建工程费,公路渡口费,公路绿化费,道(渡)班房修建费,县社公路补助费等;(二)养路事业,费包括养路机械、车辆、设备购置费,养路专用的小型机械厂及材料厂(场、库)建设费,公路科研费,技术革新费,职工培训费,养路职工宿舍和养路段必需的生产房屋修建费,行政管理费等;(三)养路其它费,包括安全、宣传、劳动保险及非固定职工的福利、奖励、医药、抚恤费等。
1987年10月13日,国务院颁布《公路管理条例》,首次在行政法规的层面,明确提出拥有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向公路养护部门缴纳养路费。
养路费应当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专款专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挪用、滥用、截留、拖欠养路费。
此后,为进一步整顿和加强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交通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联合下发了《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按照健全法制、依法行政、按章征费的要求,对国家计委、交通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公路养路征收和使用规定》进行了重新规定。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修订剖析
强调了全面、 协调、 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观; 增加 了术语 、 符号章 节 , 整了篇章 调 结构 , 出了保护 耕地 、 突 水土 保持 、 景观 和绿 化设 计 等内容 ; 明确环 境 保护 的设
护” 的新理念 , 隧道 工程 的排 水系统体现 了“ 以堵 为 主 、 堵 结合 ” 排 的设计 要 点,
舒适 、 和谐 ” 的设计 理念 , 强调环 境保 护 “ 同时” 度和 “ 三 制 保护优 先、 防为主、 预 防治结 合 、 合治理 ” 综 的原 则。 公路建设 项目 环境 保护投资 的划分 , 采纳 了 ( ( 公路 交通行 业环境保 护投资界 定 ( 报批稿 ) 课题 的研 究成 果 , 括水 土保 持和 景观 包 工程投 资。 增加了高速公路和一 、 二级 公 路改 ( 建工程 环境 保护设计重点。 扩)
公路 环 境 保 护 设 计 与 公 路 工 程 选
体现 “ 以人为 本” 、“ 安全 、 环保 、
及保通措施等 内容。
.
线、 路基 、 桥隧 等专业 设计 密不可分 , 本 规范 修订将 对各 专业规 范中已包含的环 境保 护 内容 拟作 宏观 协调 , 体现 本规 范 的通用性和指导性 。 结合 目 前国内已建 和
公路环 境保护 设计规 范 修订 剖析
 ̄ nvi o r nm e a Pr t c i n pe i i a i n nt l o e t o S c f c t 0
2 1年 5 日交通运 输部 发布 公告 , 00 月7
编写组 对这次修订 做出了详细剖析 。
思路 , 真吸 取国内外 的成熟 经验 , 认 体现 规 范的 先进 性 。 高等 级公 路和 有特 殊 以 要求的 公路 为主 , 同时兼顾 一般 公路 ( 二 级) 使用 的需 求 , 满足 公路建设 各层次的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及《公路路线设计细则》宣贯会报道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及《公路路线设计细则》宣贯会报道《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及《公路路线设计细则》宣贯会报道2010年第3期广东公路勘察设计总第139期本次研修班重点研讨了目前电子文件管理与档案信息化的两大难题:1,档案信息化怎样赶上国家和企事业单位的发展;2,怎样解决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的保存,保真,利用.其中,电子文件管理的问题集中在:真实性, 长久保存,安全管理方面;而档案网络信息安全的问题集中在:设备换代兼容性,数据载体长久性,数据真实性等方面.目前,上述问题主要的解决方法为:1,制定合法文件生成的法律框架;2,确定文件的法定系统和流程;3,制定电子文件的应用标准和管理规范. 鉴于目前我国关于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的管理规范都只是初步实施,大家认知不深,所以, 邱晓威老师逐条讲解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电子文件管理办法》(厅字[2009]39号),国家标准《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等规范性文件.邱晓威老师参与了上述文件的编制,因此他的讲解详细,生动且具有权威性.为了加深学员们的印象和理解程度,研修班还通过播放图片和录像的方式展示了上海浦东档案馆,深圳市民信息中心等信息化建设较为先进的单位实例.通过参加本次研修班的学习,使笔者对我公司目前电子档案管理的存在问题有了新的认识, 为解决相关问题以及下一步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新思路.(肖伟谊报道)《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及《公路路线设计细则》宣贯会报道《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 2010)于2010年7月1日正式施行,《公路路线设计细则》即将颁布.此二新规范充分考虑各地特点,在经过多年工程实践的基础上,增加和修订了许多内容.为便于广大公路建设人员更好地理解,运用新规范,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于2010年7月30日至31日在郑州市举办了《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及《公路路线设计细则》宣贯会.授课专家有: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罗满良副总工程师;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北京中交国路环境景观园林公司孟强副经理;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路工程研究中心周荣贵副主任.公路建设,设计,科研,施工,养护等领域的多个相关专业单位代表参加了 .44.此次宣贯会.组委会一共安排了四场专题讲座,授课专家分别针对《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和《公路路线设计细则》修订的背景,特点,指导思想,原则,主要内容等进行了生动,细致的讲述.通过参加本次宣贯会,笔者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1,环境保护设计应遵照"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针对社会环境,生态环境采取防护与恢复措施及指标,实现最大可能保护,最小程度破坏的目标.2,公路环境保护设计与公路工程选线,路基,桥隧等专业设计密不可分.修订的规范对于执行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贯彻交通 2010年第3期信息专栏总第139期运输部关于更新设计理念,保护耕地,降低工程造价,建设安全,环保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等战略部署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3,《公路路线设计细则》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公路路线设计规范》的细化,扩展,延伸和补充,采纳吸收了"公路通行能力研究","高速公路运行速度设计方法和标准"和"公路货车停车视距"等l0多项相关研究成果,增加了与公路路线设计紧密相关的内容,形成较为全面的公路路线设计系统.4,公路安全设计及评价检验已经成为公路设计主要的方向,虽然我国已经开展了许多安全性研究的专项课题,但由于公路安全的影响因素很多且我国地域广阔,各地的环境条件差异较大,因此公路安全设计及评价还需要随着各地交通环境的变化不断完善并采取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开展.(池坤敏报道)《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新修订内容与岩土工程勘察审图要点及疑难问题解析培训交流班在广州市举办2010年7月30日至31日,全国建设工程科技培训中心在广州市主办了第二届"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新修订内容与岩土工程勘察审图要点及疑难问题解析培训交流班",协办单位为深圳市铭诚会议策划有限公司.本次培训班,主办方邀请全国知名专家同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高大钊进行培训及答疑.一,《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培训要点《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是岩土工程勘察的国家标准,是岩土工程勘察的母规范,是我国岩土工程体制改革的成果,规范的变化反映了我国从前苏联勘察设计体制向国际岩土工程技术体制逐步融合的过程.本次局部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为了使部分条款的表达更加严谨,与相关标准更加协调.与修改有关的条款内容主要有如下: 1,原文"总则"1.0.3"岩土工程勘察应按工程建设各勘察阶段的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精心勘察,精心分析,提出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 该条款是原则性,政策性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容易被延伸.故本次局部修订将该条款分为两条, 原文第一句保留为强制性条文;第二句另列一条,不列为强制性条文.2,"土的分类与鉴定"3.3.7之1—4款规定土的描述的内容,有时不一定全部需要,故将 "应"改为"宜".指出土的光泽反应,摇振反应, 干强度和韧性的鉴定是现场区分粉土和粘性土的有效方法,明确目力鉴别的用途.3,"4.1房屋与构筑物"之4.1.13条款提出 "对情况复杂的重要工程,需论证使用期间水位变化和需提出抗浮设防水位时,应进行专门研究"的建议.4,"4.1.18"条款对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应符合的规定中的第五款"在上述规定深度内遇基岩或厚层碎石土等稳定地层时,勘探孔深度可适当调整",因不影响工程安全和质量,故改为非强制性条款.45?。
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的公告
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
2004)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4.09.04
•【文号】交通部公告第26号
•【施行日期】2005.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路
正文
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JTG D30-2004)的公告
(交通部公告第26号)
现发布《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自 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J 013—95)同时废止。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由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主编,规范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部,日常的具体解释和管理工作由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98号,邮政编码:430052)以便修订时参考。
特此公告。
交通部
二00四年九月四日。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题库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一、判断题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错误,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2、地震、泥石流、雨雪冰冻灾害等损毁公路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须经本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错误,应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3、公路经营企业应当根据公路管理机构制定的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错误,公路经营企业应当根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4、公路建筑控制区与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重叠的,按照公路服从铁路的原则予以划定。
错误,公路建筑控制区重叠的应该协商后划定。
5、禁止在公路渡口和公路桥梁周围200米下列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及公路桥梁、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错误,是在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桥梁周围200米。
6、禁止在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内建设汽车加油站、加气站。
错误,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除外。
7、运输不可解体物品需要改装车辆的,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车辆生产企业按照货物的有关参数进行改装。
错误,应该按照规定的车型和技术参数进行改装。
8、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质量超过公路的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不可解体物品的所有人应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错:申请许可的义务人是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
9、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1000米范围内采砂的违法行为,公路管理机构可以实施行政处罚。
错误,处罚机关应是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
10、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飘散后,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车辆驾驶人和押运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错误,责任人是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
11、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影响交通安全的,公路管理机构在作出准予许可后应当及时通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标准答案试题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试题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自2011年7 月1日起施行。
2.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根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不得阻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4.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长、限宽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证。
5. 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二、单选题(共40题,每题1分,共40分,多选、错选均不得分)1、新建、改建公路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应当自公路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A)内,由公路沿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划定并公告。
A、30 B 、20 C、60 D、当天2、申请进行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B)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A、30 B 、20 C、60 D、903、以下哪种道路不适用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C)A、国省道B、县乡道C、专用公路D、村道4、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由(B)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A、公路路政部门B、道路运输管理机构C、公安交警D、公路经营企业5、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标准,并尽可能在公路一侧建设:国道、省道不少于()米;县道、乡道不少于()米。
(C)A、50、30B、30、10C、50、20D、30、156、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在设区的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超限运输的,向设区的()提出申请,由设区的()受理并审批。
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
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4月6日经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张春贤2005年5月9日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公路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交通部批准初步设计的新建、改建公路工程的设计变更,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办法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第三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五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一)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二)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三)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四)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五)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六)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一)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二)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三)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置方案发生变化的;(四)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五)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六)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七)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八)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九)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十)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十一)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的;(十二)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
2001A1年7月1日起施行的老版--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2001A1年7月1日起施行的老版--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已于2001年4月19日经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2001年4月19日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01年4月19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道路运输安全,促进道路运输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包括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与之配套的搬运装卸、车辆维修与检测、运输服务。
但农业机械的监理、维修、检测、技术培训和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除外。
第三条县级以上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事业。
县级以上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行使道路运输行政管理职责。
公安、建设、工商行政、物价、税收、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道路运输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道路运输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道路运输市场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原则,保护合法经营,鼓励规模经营,建立开放、统一,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
第二章经营资格与规范第六条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行业管理。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和从事各类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开业条件向社会公布。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备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与其经营种类、范围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场地、专业人员等开业条件。
第七条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与之配套的车辆维修与检测、客货运站(场)服务、车辆租赁、汽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县级以上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按管理权限予以审批或者审核。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解析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解析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解析作者:不详《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于今年3月7日公布,7月1日起正式实施。
5月下旬,省公路局组织召开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研究会议,并邀请到着名的公路法专家张柱庭教授对该条例进行了讲解。
结合张教授的讲解和工作实际,笔者将选择一些条文,对其内涵以及对公路管理、养护、执法等“公路保护”工作的影响进行粗浅分析。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是立法目的和依据。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下简称《公路法》)。
《公路法》和条例的关系,是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关系,法律是上位法,而行政法规的制定原因之一就是为了执行法律的规定。
因此条例不能违反《公路法》,只能对《公路法》的规定进行充实和细化。
还有一个问题:条例和《广东省公路条例》的关系如何《广东省公路条例》是由省人大制定的,属于地方法性法规,地方法法规不能违反行政法规。
因此《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是《省公路条例》的上位法,两者有不同规定的情况下,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为准。
第四条扩大了公路保护工作的责任部门范围。
以往的观念是公路就是公路部门或交通部门的事,现在明确规定多个部门负有相关责任。
防止了公路部门孤军奋战甚至四处求人的窘境。
第五条明确公路管理、养护和公路管理机构的行政经费应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第七条划定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必须制定公路突发变乱应急预案。
同时也将该种预案界定为专项预案,区别于部门预案。
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专项预案是需经本级政府批准,涉及到要动用其他政府部门或下级政府的力量。
而部门预案意味着动用本部门的力量就能管理。
从近几年公路突发变乱来看,如08年的冰灾,多部门联合更能抢险应急,更能保证公路的安全通顺。
第九条规定公路保护责任是一种公共责任。
理由是公路是一种公共产品。
第二章公路线路。
主要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各类保护区以及除超限超载之外的公路管理、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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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 ,加拿大专家哈特维克先生及 国际应用镁业 中国事
业 部 部 长 徐 河 分 别 介 绍 了 目前 镁 合 金 材 料 国 内外 发展 现状 及 标 ; 定 情 况。 他 们 谈 到 :目前 国 内 外 均 无 自行 车 用 镁 合 金 隹制 材 料 标 准 ,在 这 一 专 项 技 术标 准 尚 处 缺 失 的状 态 下 ,标 委 会 自主 创 建 的专 项 技 术 标 准 具 有 重 大 的 创 新 意 义 和 广 泛 的影 响 力 ,必 将 有 力 地 提 高 我 国 自行 车产 品 的 整 体 形 象 和 竞 争 力 , 有效 地 破 解 国 际贸 易 技 术壁 垒 。 经 讨 论 ,专 家和 委 员 们 一 致 认 为 : 自行 车 用 镁合 金 型 材 标 ; 分 为 四 部 分 ( 合 金 挤 压 型 材 、镁 合 金板 材 、 铸造 用 隹应 镁 镁 合 金 型 材 和 锻 造 用 镁 合 金 型 材 ) 目前 挤 压 材 的 应 用 面 较 。 广 ,从 此 方面 作 为突 破 口进 行 标 ; 隹的编 写 ,在 编 写过 程 中 以 国 内现 行 镁 合 金 标 ; 隹和 E 标 准 作 为基 础 和 参 考 ,并 结 合 自 N 行 车 用 镁 合 金 型 材 应 用 的 实 际状 况 会 有一 定 的创 新 。
( 京 ) 限公 司 的专 家 屈 立新 表 示 ,在欧 洲 中重 型 商 用车 行 北 有
业,惯用的评价整车性能的硬性指标是评测其发动机的 “ 比油 耗” ,同时也可以以动力单元未评定。 ( 中国工业报》 《 )
料分技术委 员会今后 的工作 奠定 了基础 ,并起到 了积极 的促
进和 推 动 作 用 。 ( 津 市 产 品质 量 监 督检 测 技 术研 究院 )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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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 天 津 市 质 检 院 作 为 全 国 自行 车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镁合 金 及 新 材 料 分 技 术 委 员 会 筹 委 会 秘 书 处 ,组 织 召 开 了
发布 《 方法 》的初 衷 ,支持 在 中重 型商 用 车领 域 实 施节 能 降 耗 的举 措 ,并 一致 认 为 需加 强 对提 高 燃油 经 济 性 的研 发 工作 。 但 他 们 同 时提 出,中 重型 商 用车 作 为 汽车 行 业 中 比较特 殊 的子 行 业 ,将 来 其燃 油 消耗 限值 的 出 台应 更 多地 考 虑行 业特 点 ,更广 泛 地听取 行业 内的声 音。
同 时 ,有 人 认 为 ,中 重 型 商 用 车 辆 燃 料 消耗 量 限 值 出 台
自行车用镁合金材料标; 隹制定讨 论会。来 自加拿大、清华大
学 、 天津 大 学 、 国 际 应 用 镁 业 中 国事 业 部 、 国 家 镁合 金 材 料 工 程 技 术研 究 中 心 以及 天 津 自行 车 行 业 协 会 和 天 津 镁 合 金 自
◎ 值准定即 ◎ 耗型用燃消 中 标制在 限 商称 ,《 公路环境保 护设计规范 》
( T 0 — 0 0) 为 公 路 工 程 行 业 标 ; 自 2 1 J G B4 2 1 作 隹, 0 0年 7月
1 日起 施 行 ,原 《 路 环 境 保 护设 计 规 范 》( Tf 0 — 8) 公 J Jr 6 9 0
这 次会 议 为 全 国 自行 车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镁 合 金 及 新材
后 ,企 业 的成 本压 力将 加 大。 陕汽 工 程研 究 院 产 品验 证 所所 长 雷 启 明和 上柴 动 力 营销 公 司卡 车部 部 长 曹 宗强 表达 了 同样 的观 点 ,都 认 为将 未标 准 制 定后 ,可 能成 为 强制 性 国标 ,企 业 出厂 的产 品 必 须进 行 转鼓 台架试 验 ,而 国内拥 有 该项 大 型 设 备 的企 业及 试 验场 寥 寥 无几 。 这样 ,拥 有 该设 备 的 部 门有 可 能水 涨 船 高 ,增加 检 测 费用 。另 外 ,产 品 出 厂成 本 增 加 了 ,为 了保 证 利 润 率 ,企 业有 可能将 成本 转嫁 给终端 市场 。 “ 洲重 型商 用 车行 业领 先我 国几十 年 ,虽 然其 历史 上 也 曾 欧 出现 过几 次 制定 油 耗 限值 标准 的呼 声 ,但都 无果 而 终。 我 想并 非他 们 的 能力 、技术 水平 达 不到 ,而 是认 为 意义 不大 。 ”欧 洲领 先 的重 型商 用 车制造 企 业— — 曼恩 ( N ) MA 商用 车 辆企 业 管理
《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 T 0 — 0 JG B 4 2 1 0)的管理权和
解 释 权 归交 通 运 输 部 , 日常 解 释 和 管 理 工 作 由主 编 单 位 中交 第 一 公路 勘 察 设计 研 究 院 有 限公 司 负 责 。 ( 交通 运 输 部 )
6月 1日,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发 布 《中重 型 商 用 车 辆 燃 料 消耗 量 测 量 方法 》征 求 意见 稿 ( 以下 简称 《 法 》。至 此 , 自 方 ) 20 0 7年 5月 即开 始筹 划制 定 的 中重型 商 用车 燃料 消耗 量 限值 标
准 ,迈 出了具有 实际意 义 的一 步 。
@黑 一
行 车 企 业代 表 等 机 构 的 1 专 家及 委 员 参 加 了会 议 。 0名
根据规定 ,对《 方法 》 的征求意见阶段于 7月 1 5日结束。
记者 在 采访 若 干 家卡 车 企业 时 了解 到 ,行 业 普遍 理 解 主管 部 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