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向科研项目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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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北京化工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整理)北京化工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化工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北化大校发[2000]16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纵向科研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证科研计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应根据国家中长期发展纲要、规划确定的目标,结合我校学科发展方向、人才培养和现有科研工作基础等实际情况制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以指导我校科研和教育事业的协调发展。

每年编制出年度科研计划。

第三条为了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鼓励跨院、跨学科的多学科联合攻关,承担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影响的各种重大科研项目。

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不断提高科学研究水平。

第四条认真把好选题关,应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结合各学科的研究方向,使选题具有先进性、可行性和实用性,力求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以提高科研的成功率,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五条科技处是分管全校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学校所有科研项目都要归口到科技处进行管理。

第二章科研任务的来源第六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是科学技术发展的原动力。

其资助范围为自然科学的基础研究及部分应用研究中的基础性课题,部分高科技新领域新构思研究课题。

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对我校学科建设、提高学术理论水平、培养优秀青年学科带头人、增强科研后劲有重大意义。

应积极申请,提高中选率。

教育部博士点基金是支持博士点学科发展而设立的基础科学研究基金,申报人必须是博士生导师或博士点的青年教授(或副教授)。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研究选题要根据北京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有具体的结合目标。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是北京市科委组织实施的旨在选拔35岁以下高质量青年科技人才为新一代科技带头人的计划,研究项目属首都优先发展的科学技术领域,有重要应用前景。

第七条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973”计划)、高技术发展计划(“863”计划)、攀登计划是我国积极跟踪国际高科技发展动向,缩小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加强基础研究水平,力争在某些优势领域有新的突破的计划。

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纵向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提升科研经费使用效率,促进我校科学研究工作有效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纵向科研项目是指由部(委)和省、市各级或授权组织(如社科联等)批准立项并纳入财政科研计划的科研项目以及学校立项的项目。

第三条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上级项目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无明确规定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纵向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严格依照对应管理办法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规范管理行为,保障研究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二章管理体制与职责第四条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统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项目经费不得拆分转入其他项目。

第五条学校建立健全“统领导、协同合作、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体制。

学校是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的统筹管理。

校长对学校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责任,分管科研和财务的副校长在各自权责范围内对学校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学校科技处、财务处、资产管理中心和实验中心等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管理和监督责任。

二级组织机构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负责根据纵向科研项目的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为纵向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配合科技处、财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监督项目执行、预算执行及调整,对本单位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承担管理责任。

科研项目负责人是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

项目负责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预算使用经费,自觉接受项目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的检查与监督,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对于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警示、通报批评、暂停项目执行和用款、责令整改、返还违用经费、终止项目执行和项目拨款、限制项目申报资格以及更换项目负责人等处罚。

职业技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1总则1.1为加强学校科研项目的管理,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科研项目的完成质量,依据国家和科研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纵向科研项目是指由各级部门、有关基金会和本校批准下达的项目。

1.3科研项目管理是指项目从项目申请、立项论证、组织实施、检查评估、验收鉴定、成果申报、科技推广、档案入卷的全程管理。

其目的是对科研项目实行制度化和科学化的管理,保证科研计划圆满完成。

1.4学校科研项目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学校是承担科研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在国家、等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过程中起到组织、协调、服务和监督作用。

各二级学院(部)是科研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对本单位承担的科研项目负有管理和监督责任。

1.5科技处负责科研项目的业务管理,主要包括:项目申报的指导、合作(外协)项目的审核、项目研究过程的监督管理、项目计划任务的调整、结题验收、涉密管理、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协助科研经费管理;财务处负责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生产实训中心负责科研项目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档案室负责科研项目档案管理;组织人事处负责对科研管理和科研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科研项目经费审计和监督检查。

1.6项目负责人是科研项目的直接责任人,按照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项目合同(任务书)要求开展科学研究和使用经费,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科学规划管理。

确保项目研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经济支出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并对科研成果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学校的监督、检查。

2.纵向项目的范围2.1国家级项目。

一般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委员会、、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批准立项的项目。

2.2省部级项目。

一般指省科技厅、教育厅、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省经信委、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下达的项目,以及除了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财政部以外的国家其他部委下达的部级项目。

高校纵向科研项目间接经费管理办法

高校纵向科研项目间接经费管理办法

高校纵向科研项目间接经费管理办法高校纵向科研项目间接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XX〕50 号)、《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XX 办发〔20XX〕73 号)、《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XX教科〔20XX〕5 号)等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以及我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纵向科研项目指资金来源于中央、地方财政拨款且设间接费用的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技术引导创新专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重大科技专项、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等,以及其他主管项目部门规定可设置间接经费的纵向科研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间接经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有关管理费用,用于补偿学校为了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折旧和水、电、气、暖消耗等资源占用费,以及绩效支出。

其中绩效支出是指为体现项目科研人员价值、提高科研工作绩效而安排的人员激励支出。

研究人员的绩效支出不作为单位工资总额基数,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

第二章间接经费的核定比例第四条各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中对间接经费的核定有明确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进行核定;无明确规定的,结合不同学科特点按以下标准进行核定。

1.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间接经费按照项目到账经费扣除转出经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50 万元(含)及以下部分为 30%,50 万至 100 万(含)为 25%,100 万至 300 万(含)为20%,300 万元以上的部分为 13%。

2.自然科学类项目间接经费按照项目到账经费扣除基建、设备购置、转出经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100 万元以下的部分为30%,100 万元(含)至 300 万元的部分为 25%,3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部分为 20%,500 万元(含)至 1000 万元的部分为 15%,超过1000 万元(含)以上的部分为 13%。

公司纵向科技项目管理制度

公司纵向科技项目管理制度

公司纵向科技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科技项目管理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推动公司科技项目稳健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科技项目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司科技项目管理以项目为中心,依据科技创新战略和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建立科技项目管理体系,规范科技项目管理活动。

第四条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应当坚持科技创新、市场需求、质量第一、风险管控、效益为导向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分为战略规划、项目选题、项目组建、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和总结、项目资料管理、项目绩效评价等环节。

第六条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应当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安全管理,确保项目成果的产权和安全。

第七条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应当遵守科学研究道德规范,保护研究对象和环境,尊重研究伦理,提高研究透明度和公信度。

第八条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应当依托先进的科技管理工具和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能和管理水平。

第九条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应当建立项目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激励科技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十条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应当建立定期的科技项目管理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第二章:战略规划第十一条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应当与公司的科技创新战略和经营业务发展战略相衔接,科技项目应当有利于推动公司的科技创新和经营业务发展。

第十二条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应当结合市场需求和科技前沿,确定科技项目的方向和目标,明确科技项目的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

第十三条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应当编制科技项目管理计划,包括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和总结等环节,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第十四条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应当建立科技项目管理档案,包括项目的立项申请、项目的实施计划、项目的验收报告等,形成完整的项目管理档案。

第三章:项目选题第十五条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应当通过项目申报、立项评审等程序,确定科技项目的选题。

第十六条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应当根据公司的科技创新战略和研发需求,选择与公司业务发展、市场需求相适应的科技项目。

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纵向科研项目是指以学校名义发生并且列入各级部门科研计划的项目(课题)、以及企业或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常设基金所资助的项目(课题)等。

第二条为了更好地发挥学校的综合优势,充分调动学校、院(所、中心)、项目(课题)组等各方面的积极性,明确各自的责、权、利,使学校的科研项目(课题)管理进一步规范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具体情况,在《XX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特修订形成本办法。

第二章项目组织管理第三条科研项目(课题)实行校、院(所、中心)两级管理和项目(课题)主持人负责制。

第四条学校是对外进行各种科研活动的唯一法人。

科研处是学校纵向科研项目(课题)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申报项目(课题),审查项目(课题)合同,下达项目(课题)经费,执行项目(课题)过程管理,办理项目(课题)结项(题)、鉴定和成果申报等手续;2.为科研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对项目(课题)实施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实施监督和检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协助项目(课题)组解决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3.对院(所、中心)的科研项目(课题)组织管理进行指导,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项目(课题)管理工作年度报告;4.各类项目的级别由校学术委员会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裁定,具体《XX大学主要科研项目级别认定目录》另发;5.若存在《XX大学主要科研项目级别认定目录》不能确定的项目,由科研处报校学术委员会裁定后,由科研处实施执行,并增补到《XX大学主要项目级别认定目录》中去。

第五条院(所、中心)是本单位的科研项目(课题)实施过程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对申报项目(课题)合同(任务)书中的专业技术条款进行审核,并对其内容真实性、技术可行性、经费预算合理性以及项目(课题)组的研究能力等做出明确的、实事求是的评价,向学校承担项目(课题)的技术保证责任;2.对项目(课题)的研究进展、实施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建立科研档案,及时向科研处反馈项目(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并在每年11月底之前向科研处提交项目(课题)管理工作年度报告;3.协助项目(课题)组完成合同任务,确保研究人员的研究工作时间,并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

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纵向科研工作,保证科研计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技处、人文社会科学处是分管全校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以下简称“科研管理部门”)。

学校所有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都归口到人文社会科学处管理;学校所有自然科学类科技项目都归口到科技处管理。

第二章 纵向科研项目的范围第三条 国家级项目:国家级I: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包括单列学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包括合作基金),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发展计划(“863”计划)。

国家级II: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

第四条 省、部级项目:国家教育部各类项目,国务院其它各部委及直属办、局项目,国防科工委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科技厅各类项目,外省、市(自治区)同级别项目。

第五条 厅、局级项目: 省教育厅各类项目,省其它厅、局(与厅平级)各类项目,外省、市同级别项目,各行业局、总公司的科技发展项目。

第六条 地、市级项目: 淮北市各类项目,外省、市、地区同级别项目。

第七条 校级项目:校青年基金。

博士、硕士科研启动金以项目形式资助,纳入校级项目管理。

第三章 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立项第八条 人文社会科学处负责全校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管理与咨询等工作,科技处负责全校自然科学类项目的申报、管理与咨询等工作。

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应严格遵照相关申报办法组织全校有关单位申报。

第九条 在项目申报期间,科研管理部门要在校园网上登载有关项目申报通知、申请表格、表格填写注意事项等内容。

各单位(学院、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研究所等)应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并经过单位审核后按期报到相应科研管理部门。

第十条 项目申请限在职职工,离、退休教职工不能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申请各类纵向项目,但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项目的研究工作。

大学科技类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科技类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XXXX大学科技类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落实上级政府部门关于深化科研经费使用“放管服”改革要求,扩大高校科研人员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造性和创新活力,建立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8号)和我省关于改革完善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最新实施意见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科研项目经费是指纳入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工业研究院、军工研究院)(以下简称“科研院”)管理的科技类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包括预算制项目经费与包干制项目经费。

预算制项目经费是指由各级政府科技主管部门或机构等批准立项、须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后实施的,由我校主持或参加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其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

包干制项目经费是指由各级政府科技主管部门或机构等批准资助的、无须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的,由我校主持或参加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

第三条建立和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和监管机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学院(或二级单位)(以下简称“学院”)和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基本原则,规范以项目负责人为责任主体的科研经费管理运行模式。

(一)科研院负责科研经费预算的审核、划拨和有关支出的审批,负责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指导开展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

(二)计划财务处(以下简称“计财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组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编制项目经费预算、规范使用项目经费,同时审核项目经费决算,协助做好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

(三)审计处负责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职业技术学院纵向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纵向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纵向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纵向项目的管理,使科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纵向项目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研究经费的有效使用,促进我校教师科研能力的提高,依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职业技术学院承担的所有纵向项目。

“纵向项目”是指国家、有关部(委)、、天水市及其各所属机构下达的项目立项中我校承担的项目和学院提供经费并立项的各类科研项目。

“项目管理”是指从项目申请、立项论证、组织实施、检查评估、验收、成果申报、科技推广、档案入卷的全程管理。

其目的是使科研项目实行制度化和科学化的管理。

第三条纵向项目由科研处统一管理。

没有在科研处备案的项目、科研经费不进财务统一管理的项目、科研成果“研究单位”项中没有署名“职业技术学院”的项目,在科研工作量考核、职称(务)资格晋升、评优等申报材料中一概不作为指标性有效凭据。

第二章纵向项目申报第四条申报项目的选题(一)选题范畴在贴近符合国家和地方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下自行选题。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科研工作应坚持以应用研究为主体的原则。

(二)选题应遵循下列原则:1.课题研究具有适应性,即适应人才培养需要,具有实际研究价值和推广价值;2.课题研究具有前瞻性,即理念领先,跟踪科技发展水平前沿;3.课题研究具有创新性,即研究或见解独到,或研究方法独特,或问题新颖、研究成果创新;4.课题研究具有学术性,即理论基础比较深厚,见解比较深刻,体现一定的学术思想。

第五条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一)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青年基金项目除外)的在职职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需的研究时间。

(二)具有所申请项目的研究能力、前期研究基础和稳定的研究队伍。

教师教育科研纵向项目管理制度

教师教育科研纵向项目管理制度

教师教育科研纵向项目管理制度教师教育科研纵向项目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是教育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通过严格的项目管理,可以提高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本文将从教师教育科研纵向项目管理的必要性、制定和执行的重要环节、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教师教育科研纵向项目管理的必要性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是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推动教育创新的重要途径。

而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的建立,能够规范项目的实施过程,明确责任分工,提高项目的效率和质量。

通过制定和执行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可以解决教师科研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资金浪费、成果难以评估和项目进度滞后等。

因此,教师教育科研纵向项目管理制度的建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意义。

二、教师教育科研纵向项目管理制度的制定教师教育科研纵向项目管理制度的制定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明确项目管理的目标和原则、明确项目管理的程序和组织形式、明确项目管理的责任和权利、明确项目管理的质量和成果评估等。

1.明确项目管理的目标和原则项目管理的目标是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制定项目管理的原则是为了确保项目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2.明确项目管理的程序和组织形式项目管理的程序包括项目的立项、筹备、实施、验收和总结等环节。

项目的组织形式可以采取项目组、项目委员会等方式,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3.明确项目管理的责任和权利项目管理的责任分工要明确,确保项目的各项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项目管理的权利要明确,以便在项目管理中能够有权威地进行指导和决策。

4.明确项目管理的质量和成果评估项目管理的质量评估要依据项目管理的目标和要求进行,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的目标。

项目管理的成果评估要客观、科学,以便对项目进行总结和改进。

三、教师教育科研纵向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教师教育科研纵向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是整个项目管理工作的关键。

只有在有效的执行下,项目管理制度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1.加强项目组织和协调项目组织是项目管理制度执行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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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科研项目管理流程
项目验收材料归档验收报告
科研文件归档签署表
HY/JL A-7.5-06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组织课题组及时总结技术资料和统计项目支出。

项目负责人提交技术资料和返还经费本,科研项目办依据HY/JL A-7.5-06科研项目归档表归档课题资料。

项目实施项目中期检查表一般科技计划会要求年度执行情况汇报,项目不同,具
体要求会有差别。

项目立项项目申请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指南、相关管理办法撰写项目
申请书,其中经费预算部分必须经会计审核。

指南发布申报通知科研项目办及时转发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组织
申报事宜。

项目管理流程
业务管理工作内容收到立项通知后,项目负责人填写任务书/合同、纵向技术合同审批(备案表)HY/JL A-8.2-02,审批后科研办指定课题号和ARP 课题号,通知项目负责人领用经费本。

纵向技术合同审批
(备案表)
HY/JL A-8.2-02任务书/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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