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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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及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和行政监察的内外部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发生。规范我局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行为举止,特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条正确理解和处理集体和个人的关系,牢固树立全局观念,以局为家,以公为重,每个职工要勤政廉洁,严以自律,恪尽职守。

第三条单位、科室领导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对反映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查处,对一时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耐心讲解清楚。

第四条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含我局一般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

第五条公务宴请按照我局接待制度,不得超标接待。

第六条本办法公布以后,各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对违规违纪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进行批评教育、通报、罚款。

禁酒令

1、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

2、严禁值班执行公务时饮酒。

3、严禁酒后驾车。

4、违反一次者批评教育;二次者,罚款并在全体干部职工会上做检查;三次者,离职待岗。

公共物品管理

1、各办公室、活动室、会议室、车辆等配制的物品,单位职工要自觉维护,不得损坏。

2、公用物品均须统一采购,统一配置,各科室不得私自采购,否则,不予报销。

3、办公室应对采购配发的公用物品进行造册登记。

4、因工作变动要及时将公用物品收回,否则,不予办理手续。

5、公用物品不得外借,如需外借他人,须向分管领导报告同意后方可外借。

6、公务丢失,按价计赔,公务被损,按价赔偿,公务领取,交旧换新。

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建立一支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旅游队伍,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一、各科室要努力培养职工不断学习,自学业务的良好习惯。

二、政治学习时间为周五上午10:00。学习内容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业务学习由各科室领导负责组织安排和部署。

三、学习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学习文件、材料、专题讨论、写心得多种形式,学习人员要做好个人学习笔记。

四、为保证学习质量,要组织考核、考试。并将考核结果记入个人廉政档案。

五、个人学习记录情况每季度由办公室统计一次,与考试、考

核成绩一同作为年底评优的依据。

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全局的劳动纪律,增强组织观念,保证全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全面考核干部职工的出勤情况,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凡本局干部职工必须坚持上班时间按时到岗,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不许随便缺岗,无故缺勤。

2、上下班时间实行签到制,签到由办公室专人负责。

3、不能到岗者必须请假,请假不到半天者可以口头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岗;请假半天以上者,必须写书面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假条由办公室保管,期限一年。

4、准假权限:一般人员准假权限为一天以内,两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局长批准;因病请假,须持医院证明,7天以内的科室领导批准;一周以上,由分管领导批准;半月以上的由局长批准,并将签批的病假证明交办公室。

5、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周末、节假日值班表的排班登记记录。

6、不得无故旷工;连续旷工7天,按待岗处理;连续旷工7天以上,按离岗处理;连续旷工 15 天以上的,全年累计 30 天以上的按除名处理。

7、以下情况视为旷工:上班一小时不到岗;早退一小时以上;串岗1小时以上;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义务劳动、值班等活动;假期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的超假。

8、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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