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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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前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工
作报告
滨湖前城全体业主:
滨湖前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按照《合肥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和《合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进行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和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筹备组成立情况
(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湖社区管理委员会2013 年1月5日指定彭克江担任本物业项目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组长。
(二)筹备组组长于2013 年1月5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布筹备组成员招募公告,在报名日期内共接到14名业主报名,经条件核实以及集体讨论确定业主代表3名、建设单位代1 名、居委会代表1名,共5名人员组成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筹备组成员详细名单详见公告)。
筹备组成立时间为2013 年1 月16 日。
二、筹备组工作原则
(一)筹备组组长召集和主持筹备组会议;
(二)筹备组作出决定应当经筹备组中具有表决权的过半数成员同意;成员进行表决时应当在决议上签字,注明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持保留意见的成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决议的效力。
(三)筹备组应当对会议进行书面记录,筹备组组长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
(四)筹备组的成员不能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但成员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除外;
(五)业主大会成立后,筹备组应当将相关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因筹备组成员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造成筹备组不能履行职责的或者逾期未完成筹备工作的,筹备组应当在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并说明理由,筹备组自公告之日起自动解散,符合第十条规定的,业主可以重新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三、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情况
3月18日-3月31日期间,在小区各大门显著位置发布组织推荐业委会候选人公告,通过报名自荐与业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选业委会候选人,并在滨湖前城业主群上上传电子版公告,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报名结束后,我们共
收到18份报名自荐表。
根据合肥市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滨湖前城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人数应为9名。为了从中选取合适的候选人,经筹备组讨论,我们分三批约谈了18位报名的业主。经过综合考虑,从中选取了11位初步候选人,并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小区进行了公示。
本次投票表决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是从11位候选人中差额选取9位候选人。业主大会结束后,将由9位候选人投票决定选出1位业委会主任。
业主委员会任期为3年。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履行下列职责:
1.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 拟定业主公约草案和业主委员会章程草案;
3. 执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决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4. 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5. 定期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代管的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
6. 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7. 监督共用设施设备的合理使用;
8.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员员出席,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
四、筹备组工作日程表
四、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7月27日上午九点,其中25-26日投票表决首届业委会候选人及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
为了让每一位业主了解本次业主大会成立情况,筹备组讨论后决定,除了在小区进行横幅、公告宣传外,还对业主挨个进行了电话通知,明确告知投票时间及地点。
由于业主人数多,我们提前两天,于25日、26日在小区三个大门口设立投票箱,发动广大业主积极参与投票。
最后,在本次业主大会召开及首届业委会成立过程中,筹备组工作人员做了大量细致而认真的工作,感谢筹备组人员陈晓波、张赵军、赵宏伟及周陶玉的辛勤付出。同时也感谢广大业主的积极配合与临湖社区委、经开区房管中心的大力支持!
筹备组组长声明
本人受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湖社区管理委员会指定,参与指导监督本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会议召开、业主委员会选举的全过程。筹备组全体成员共同完成此工作报告。筹备组保证上述报告记载的情况内容真实、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如有隐瞒、提供材料不真实等行为,筹备组全体成员将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
筹备组组长签字(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