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招工退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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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则:当月15日之前入社人员缴纳社保与公积金,15日之后入社人员次月缴纳社保与公积金。

2.公积金每月19日之前支票扣款。

3.社保每月10日、12、15日银行扣款。

4.社保局与招退工备案中心,办理日期5日—25日。

上海户籍

1.用工备案:

方式1:长宁区招退工备案中心—办理

1.《用工备案表》填写,一式三份,盖公章

2.劳动手册

方式2:网上办理招退工登记网

2.社保缴纳登记:

方式1:长宁区社保局—办理

*.《用工备案表》(招退工盖过章的)

*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业务办事提示单(公章)

*工商社保缴费卡

*.初缴人员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申字0-2表。

方式2:网上办理社会保险网

*.上海户籍人员,可尽量网上办理,可节省路程时间已经排队等待时间。

外省城镇户籍:外省人员目前网上无法办理

1.用工备案:长宁区招退工备案中心—办理

*《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盖公章

*《个人信息采集表》一份,盖公章

2.社保:长宁区社保局—办理

*《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综保盖过章的)

*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初缴人员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申字0-2表

*业务办事提示单(公章)

*工商社保缴费卡

外省农村户籍—招工与社保

长宁区来沪人员就业中心—办理

*《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一式二份,盖公章

*《个人信息采集表》一份,盖公章

*《照片扫描专用表》一份,盖公章

住房公积金:

网上暂时由王露申报。

网上新进,请提供公积金账号,与身份证号,网上办理。

网上退工,请告知具体离职日期,便于及时终止公积金缴纳

当月交公积金之前,将《退工证明》,《公积金入管清册》,盖公章交到《公积金封存办》进行封存办理。

(一般情况都将离职人员公积金转到住房公积金封存办,若能提供新单位的公积金账户,也可代为转移)

上海户籍-退工备案:

方式1:长宁区招退工备案中心-办理

1.开具《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一式四份,盖公章

2.劳动手册,填写用工起始日期,盖公章

3.退工证明一份单位留存。

4.退工证明一份交招退工备案中心。

5.给本人2份退工证明(一份本人留存,一份档案留存)

6.劳动手册归还本人。

方式2:可在12333网站办理退工登记,将退工证明寄到《长宁区招退工备案中心》

社保退缴:

方式1:长宁区社保局-办理

1.退工证明,盖公章

2.业务办事提示单,公章

3.工商社保缴费卡

方式2:12333 社会保险网站办理社保转出。

外省户籍:

退工备案:长宁区来沪人员就业中心——办理

1.开具《退工证明》或者离职证明,盖公章。

2.《退工备案表》盖公章

3.先办理退工备案

社保退缴:长宁区社保局—办理

1.退工证明,盖公章

2.退工备案表

3.工商缴费卡

4.再到长宁区社保局办理社保转出。

外省农村户籍:长宁区来沪人员就业中心——办理

退工备案与社保退缴

1.退工备案表,一式两份,盖公章

上海用工、退工手续办理

职介所劳动力资源管理工作介绍

(一)招工登记备案手续:

1、新注册、在社保中心未开户的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劳动手册,填写“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单位基本情况表”、“网上办事承诺书”并且加盖单位公章,至各区(县)职业介绍所招退工窗口办理。(单位可至注册地或办公所在地职业介绍所办理)

2、已开户单位须携带劳动手册,填写“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至职业介绍所招退工窗口办理。

(二)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1、员工档案由单位保管的单位办理退工,须携带档案材料,并且填写“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至单位所在地职业介绍所招退工窗口办理。

2员工档案由职业介绍所代为保管的,只需填写“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至档案保管职业介绍所办理即可。

三单位招用本市员工的档案管理办法:

本单位须有党委或党总支才有资格保管员工的档案,如有上级单位,且上级单位也有党委或党总支的也可以由上级单位代为保管(上级单位需开具相关证明)。以上条件皆不符合的,可与办理招退工的职业介绍所签订“档案管理协议书”,每年年底按照档案份数收取管理费,私营民营企业100元/人•年,其它性质企业200元/人•年。

(四)办理招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对象范围:

1、本市失业、无业、协保、养老、固定制职工、农村富余劳动力。

2、外省市持有人事局审核的公安局签发的,且编号为“CW9”开头的居住证人员。

3、由人事局、劳动局办理外省市人才引进和调动回沪的就业人员。(此类人员在办理用工登记的同时办理劳动手册)

(五)应届毕业生办理劳动手册:

各区(县)职业介绍所和街道(镇)社会保障事务中心受理三校生及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办理劳动手册,本

人或家长需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张1寸照片办理,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若在职业介绍所办理的可当场领取)。办理劳动手册之后发放“人事档案传递告知单”,告知其将学校档案转至户口所在地职业介绍所。初中、高中、各类学校结业学生一般须将个人档案先转至户口所在地职业介绍所之后方可办理劳动手册。

(六)档案管理:

1、本市失业、无业人员户口迁移转档:

(1)已办理本市户籍迁移手续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至迁出地或迁入地职业介绍所或街(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2)已办理外省市户籍迁移手续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外省市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劳动手册、本人申请至档案所在地职业介绍所或街(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档案转移。

2、各类人员调档:

(1)事业单位录用调档,须凭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证件。

(2)企业单位录用调档,须凭企业党总支或党委档案保管证明、经办人有效证件。

(3)学生录取学校调档,须凭录取学校出具的“调档函”、被调档人员的身份证号。

(4)外省市就业人员调档(原则上户籍未转无须调档),须凭外省市就业单位出具的“调档函”、本人申请(注明:因何原因转档、档案转出后果自负、档案接受方地址及邮编)。

(七)单位修改招退工时间:单位如发现办理员工招退工手续时日期有误的,可至受理区(县)招退工窗口更改,单位须携带要求修改申请书和原始办理凭证。

(八)固定制职工办理劳动手册:1984年9月前社会招工进单位或1995年1月1日前学校分配进单位,且1996年8月1

日之后未发生过工作调动的人员符合申办《固定制职工劳动手册》,企业仅限国有、全民、集体企业。(因各种原因企业转制,但原企业未办理退工的人员也可)企业可在单位就近的职业介绍所招退工窗口办理,办理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员工身份证复印件,1张1寸免冠照片,填写一式二联的“企业原固定制职工申领劳动手册名册”,手册当场发放。固定制职工持该劳动手册可至其他单位参加全日制、非全日制就业,就业单位须携带该员工劳动手册至当地职业介绍所办理招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九)网上办理招退工登记备案

1、单位上网办理招退工手续须先填写“网上办事承诺书”,并且携带营业执照和企业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前往职业介绍所开通密码后方可上网办理,密码为6位阿拉伯数字,单位可以上网自行修改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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