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输燃气管道的安全保护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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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输燃气管道的安全保护距离
2011-12-28王魁张宇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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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分析对比了长输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距离的相关法律、规章、规范,介绍了相关研究成果,分析和总结了管道、铁路、公路、通信线缆、电力设施、桥梁与长输燃气管道,输气站、放空管与其他设施的安全保护距离,提出了长输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长输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距离;防火间距;输气站;放空管
Safety Protection Distance of Long-distance Gas Transmission Pipeline
WANG Kui,ZHANG Yukong
Abstract:The relevant laws,regulations and codes for safety protection distance of long-distanc e gas transmission pipeline are analyzed and relevant research results are safety protection di stance from pipelines,railways,highways,communication cables,power facilities and bridges to long-distance gas transmission pipeline as well as from gas transmission stations and vent pipes to other facilities are analyzed and on safety protection work of long-distance gas transmissio n pipeline are made.
Key words:long-distance gas transmission pipeline;safety protection distance;fire separation d istance;gas transmission station;vent pipe
1 概述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快速发展,大量以前远离人口聚集区、工业区的长输燃气管道逐渐被各种建筑物包围,公路、铁路、线缆、工业园区、住宅区等与管道交叉施工或占压管道的问题层出不穷。
在处理交叉施工和占压问题,防止第三方施工对燃气管道造成破坏,有效拆除并搬迁占压物,避免其他建设工程对燃气管道安全运行产生影响,尽可能减少燃气管道发生事故后对周边区域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时,如何合理地确定长输燃气管道的安全保护距离是当前燃气企业面临的难点问题。
2 相关法律、规章、技术规范
① 法律
相关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该法在原《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定的管道中心线两侧5m的安全距离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相关规定,并提出部分建筑物与燃气管道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建设施工方应当与燃气管道企业协商确定施工作业方案等新规定,为现有长输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距离的确定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该法以管道中心线为安全距离起算点,与GB 50183—200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附录B “防火间距起算点的规定”中管道从管壁外缘算起的规定不同。
② 规章
相关的规章主要是[87]油建字第505号、铁基[1987]780号《原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与铁路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和[78]交公路字698号《关于处理石油管道和天然气管道与公路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试
行)》。这两项规章对长输燃气管道的安全保护距离有较详细的要求,两者均实施多年,但期间都未进行过修订,与目前长输燃气管道保护的实际情况存在差距。
③ 规范
相关的规范主要是GB 50251—2003《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183—200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423—2007《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 50424—2007《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施工规范》、GB/T 21447—2008《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范》、SY 0007—1999《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 0401—98《输油输气管道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Y/T 0325—2001《钢质管道穿越铁路和公路推荐作法》、SY/T 0032—2000《埋地钢质管道交流排流保护技术标准》、SY/T 《原油和天然气输送管道穿跨越工程设计规范》、SY/T 4079—95《石油天然气管道穿越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Y /T 5919—2009《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技术管理规程》、TB 10063—2007《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T 2832—1997《交流电气化铁道对油(气)管道(含油库)的影响容许值及防护措施》、JTG D20—20 06《公路线路设计规范》、JTG D60—2004《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YD 5102—2010《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GB 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061—2010《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DL/T 5220—2005《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092—1 999《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等。
规范主要从设计、施工、防腐、防火的角度规定长输燃气管道的安全保护距离,存在4少1缺1偏问题,即:涉及管道安全保护距离的内容少,强制性条文少,直接以“长输管道”为表述的少,关于安全保护距离起算点的解释和规定少;缺乏对不同敷设条件下安全距离的细化规定;规范之间有关条款的表述和数据存在偏差。
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条文主要是:GB 50183—2004规定了输气站与其他建筑设施的防火间距,G B 50217—2007规定了直埋敷设的电缆与管道平行或交叉时的最小距离。
GB 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虽指出该规范不适用于城镇燃气门站以前的长输管道工程,但其对门站和储配站及工作压力大于的室外燃气管道有规定;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虽提出“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的建筑防火设计,当有专门的国家现行标准时,宜从其规定”,但其对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有规定。这两个规范对当前现有长输燃气管道安全距离的确定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国外的标准规范中关于防火间距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由于技术水平、消防设施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各国制定的防火间距也不尽相同。例如,有些国家国土面积不大,土地昂贵,偏重于采用安全程度高的设备而较少占用土地,因而制定的防火间距较小;有些国家则相反,如美国石油保险协会推荐的安全距离往往偏大[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提出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应以保障安全和节约用地为原则。
3 相关研究成果
① 对埋地管道受干扰电流影响的研究。国内外在干扰电流对管道腐蚀影响方面的研究很多,我国目前的大多数相关技术规范在规定安全距离时,都引用了这些研究成果,在多项技术规范的附录和条文说明中对此方面的研究结论也有详细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