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致物业公司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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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致物业公司告知函 Revised by Liu Jing on January 12, 2021
告知函
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XX分公司:
本人是XXX小区XX号楼XXX号业主,在2013年8月与贵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之日期,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和《合同法》相关规定,按时交纳前期物业费用。虽然期间本人并未实际装修入住,也未享受到小区物业提供的相关电梯、卫生、绿化、安保等服务,但并未以此为由拒缴物业费用。还是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和《合同法》相关规定履行了业主应尽之义务。
但在2014年,本人发现本户西侧邻居,XX号楼XXX号业主在装修时,未按照房屋设计图纸和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将空调安装于指定空调隔板之上,而是安装在我XXX号西南儿童房卧室预留床头处的外墙上。该空调外机体积庞大,空调启停伴随噪音明显。此空调外机的安装还对对我房屋外立面墙体保温层和防水层造成损伤。
按照《物权法》规定建筑物外墙属于小区业主共有部分,按照本业主与贵公司签订之物业服务管理合同亦规定甲方(即贵公司)对房屋公用部位负有进行维护、修缮、服务管理的职责。并在合同中明确了共有部分包括户外墙面等。同时贵公司制定的《XXX物业装修管理条例》中亦明确了业主对空调外机安装应遵守之规定和物业公司相应的管理处置权责。因此本人及时通知贵公司,要求对XX号楼XXX业主的不当行为进行制止和管理。贵公司亦承认此为贵公司之应有权责,并嘱咐本业主不要亲自找XX号XXX业主交涉,由贵公司出面解决此问题。
但是三年过去了,贵公司既没有按照《装修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合同》制止XX号楼XXX业主的不当装修行为,没有下发整改通知书,没有就此事通告相关管理部门。造成空调外机安装使用至今的事实。也没有尽到就本业主投诉的内容做应有的回告义务。
本业主又在接下来的两年时间里多次致电或亲自到贵公司反映此问题,但是贵公司仅仅口头答应解决此问题,后来都渺无音信。为此本业主又多次拨打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投诉电话,但是贵公司仍然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和相应的处理办法。
在此期间,本业主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来处理此事。因为问题一直未解决,本业主亦无法按照计划装修入住。给本人和家庭带来精神上的伤害物资上的损失。
按照《合同法》规定,贵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未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之应尽之权责,本业主无奈行驶法律赋予之抗辩权,暂时拒绝缴纳本业主自通告贵公司邻居违规安装空调外机之事起至今的物业管理费用。
望贵公司遵守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规定之应尽职责,做好本小区共用部分的监督和管理,按照贵公司制定的《装修管理条例》切实做好小区空调外机安装的指导和监督职责。
敬请贵公司在收到本投诉函之日起一个月内,拿出应有的态度按照《合同法》和《物业管理合同》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和来解决此投诉内容,并以注册法人代表名义做出书面答复。如贵公司仍然不履行应有之职责,以放弃权利为由放弃义务,本业主保留诉诸法律,并要求赔偿本业主所受精神和物质损失的权利,或通过新闻媒体曝光等其他合法维权方式。
XXX期XXX XX号楼XXX 业主 2017年8月11日本告知函一式两份业主一份物业公司一份
物业公司签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