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学校生存、发展的认识和实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民办学校生存、发展的认识和实践
北京市二十一世纪实验学校丁浩生
2003年11月
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作为学校教育是相通的,但是由于投资主体和经费渠道的不同,民办学校除有一般学校的共性外,还有着极其鲜明的特殊性。目前在民办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干部、骨干教师基本上均来自公办学校,这里面有一个角色转换,角色定位和角色适应的问题,民办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必须面对这个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如何科学地实施这个转换,就我个人40年的教龄,近20年重点名校校长的实践以及最近一年半民办学校管理工作的探索,我认为要树立四个观念,处好三个关系,抓住两个重点,围绕一个中心。
一、树立四个观念,解决瓶颈制约。
制约民办学校生存和发展的因素很多,但瓶颈在哪里,我认为主要还是民办教育工作者自身的观念。观念更新了,民办教育工作者就会有积极性和创造性,民办学校就能在克服一个又一个困难中得以生存和发展。就民办学校已有的实践,当前的现状,发展的需求,我认为民办教育工作者应树立四个观念:
1、服务观念
在民办教育的实践中,首先遇到的问题是民办学校的教师缺乏成就感,虽然感情和待遇能留人,但有作为的教师更看重事业留人。如何评估民办学校教师的成就,如何看待民办学校教师的事业,就成为稳定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的一个首要问题。受传统观念影响,在如何看待教师工作业绩,往往与教师所教学生的考试分数挂钩,把学生的分数看作是学校教育产品的质量。如果这样,因我国的具体国情(国家政策有利于公办学校,特别是重点名校),民办学校因生源的限制,在学生考试分数上,民办学校很难与重点名校相比,在民办学校工作的教师就很难有成就感。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首先要树立服务观念,把教育服务作为学校教育的产品,学校教育产品的质量取决于教育服务的态度和质量,而不是片面地、形而上学地看学生的考试分数。事实家长看重的最终还是学校教育服务的态度和所感受到的服务质量。如果用教育服务的态度和质量来衡量、评估教师的工作,那就能找到成就感。我认为把学校教育的产品定为学生的考试分数,必然导致应试教育。只有把学校教育的产品定为教育服务,才能真正实施素质教育。
2、人本观念
学校教育要以学生为本,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服务,这已成为教育工作者的共识。但是我认为,人本观念的树立,在学校不仅是教育要以学生为本,还包含办好学校要以教师为本,要明确教师在办学中的主人翁地位,要让教师在使学生获得理想发展的同时,教师自身也应得到充分发展,使教师在教育创新中不断超越自我,这在民办学校是十分重要的。
3、职业观念
教育是教师追求事业发展的职业,不仅仅是谋生手段。民办学校所有权虽属私人,但教职工所从事的事业是社会的、国家的。在民办学校工作有较好的环境和待遇,对教师有一定的吸引力,但作为有事业心的教师看好的是民办学校灵活的机制,借助于这个机制,追求的是事业上的成就。如果仅仅作为谋生的手段,满足于既得的物质利益和待遇,那充其量是熟练工式的教书匠,而这种境界和品位,无论是学校还是个人,不仅不能更好的发展,而且教育作为一种产业,在生存发展激烈竞争的大潮中,不进则退、慢进也是倒退,仅有的既得利益也保不住。职业型的教师必须具有创新精神、服务意识、教育能力、交往艺术。
4、市场观念
教育是公益性的社会事业,民办学校也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教育的产业属性,决定着教育市场的客观存在,决定着教育要在教育市场的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学校不是可以关门办学的世外桃源,两耳要闻窗外事,专心读好创新书。民办学校的这种产业属性更为突出,民办教育工作者更需树立起市场观念,不仅要办好学校,提高效率,同时要经营好学校,提高效益,努力把学校教育做好、做实、做强、做大。
二、处好三个关系,进入良性循环。
一位在全国颇有名望的资深老校长说,重点名校的老校长搞民办教育,往往以失败告终,这话不是骇人听闻,这种案例不胜枚举。究其原因,我认为主要是民办学校的校长对从公办学校到民办学校的这种角色转换认识不清,角色定位定得不准,角色适应掌握不好,这个问题不解决好,不仅办不好学校,还会带来无尽的烦恼,与公、与己、与他人均无利,成天处于剪不断、理还乱的尴尬境地,发展到最后不得不忍痛割爱,半途而废,遗憾而归。富有经验的名校的名校长如何当好民办学校的校长,我认为在认清从“公办”到“民办”的角色转换中,必须进行正确定位,处理好校长与董事长、校长与教师、校长与学生家长三大关系,使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以及经营发展进入良性循环。
1、校长与董事长的关系
就我个人的体会而言,民办学校校长与董事长从根本上来说,在办好学校,提高效益上是一致的。但是董事长更多地是从产业的角度和经营的行为来考虑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校长则往往从学校的特点,教育的规律来考虑问题。要处理好校长与董事长的关系,必须做到“八个字”:校长对董事长要“理解、负责”;董事长对校长要“尊重、信任”。北京市二十一世纪实验学校董事长张杰庭先生是中国、北京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北京市工商联合会副会长,全国、北京市政协委员,首届全国民办教育十大杰出人物,具有较高的素质,既有民办教育工作者中的企业家精神,又有热爱教育、创新教育、奉献教育的教育情感。作为在民办学校工作的原公办重点名校校长的我,在给自己准确定位后,董事长和校长的关系非常和谐、融洽。2003年北京市初中毕业生人数是高峰年,董事长考虑这是发展教育产业的机遇,也是民办教育为国家排忧解难、满足社会需求的关键时刻,决定投资数千万,在世界公园附近开辟新校区。但是在如何具体确定事业规模上,董事长与校长相互沟通,反复论证,最后确定了“三个统一”的原则,即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学校规模和办学质量的统一;超常规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统一,既不失时机,又科学合理地确定了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具体方案。
2、校长与教师的关系
民办学校校长与教师的关系,和公办学校相比,有特殊性。校长和教师都是受聘者,校长由董事会聘任,教师由校长聘用,从根本上看,校长、师长都受聘于董事会,都是为董事长“打工”,有人戏说民办学校校长是“教师工会主席”,是教师“打工者”的“工头”。这实际上揭示了一个本质问题,民办学校校长和教师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民办学校校长和教师这一特定关系,决定着校长必须坚持对董事会负责和对教师负责的一致性。校长既要考虑董事会意见的贯彻,又要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从中找出最佳结合点。我在考虑教育教学有关奖励制度时,确定了三个结合的原则,即精神与物质结合,勤绩与利益结合,个人荣辱与学校盛衰结合,较好地协调了董事会关于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要求,和教师劳动的个体性、工作成果的集体性,教育教学量化的明确性、局限性,定性描述的模糊性、现实性之间的关系,最后形成的制度既体现董事会的要求和方向,又切合教育教学实际和教师的切身利益,还克服了人为的随意性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我觉得在处理民办学校校长与教师关系时,与公办学校相比,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更为重要。管校要管人,管人要管心,管心要知心,知心要关心,关心要真心。要让民办学校的每一位教师对学校认同、满足、自豪,这是民办学校校长基本而重要的职责。
3、校长与家长的关系
关于民办学校校长与学生及其家长的关系,更应强调角色转移后的角色适应。在公办学校,特别是重点名校,校长在学生及家长心目中是“上帝”,校长是朝南座的,学生及其家长唯恐在哪一方面得罪校长。而民办学校则不然,家长是出资择校来接受优质教育的,甚至认为是用钱买教育,可以这样认为,民办学校的家长是教育服务这个产品的购买者,其孩子是教育服务产品的消费者,和消费者到商店购买商品一样,可以对商店的服务态度和商品质量发表评论,提出批评,如是假冒伪劣,还可以要求退货和赔偿。2002年冬天,我校高三有几位女学生找我,对学校规定每周一至四男女浴室相间分别各开两次有意见,认为招生时有承诺,全天有热水供应,这是违约。问题不在于学生提出的问题是否符合实际,而是反映了民办学校学生与学校关系的一种新变化。民办学校校长(教师)和家长(学生)的关系是服务与服务对象的关系,这一特定关系决定着校长(教师)要转变观念,把教育服务看成是学校的产品,而家长(学生)真是这个产品的购买者(消费者),从这角度讲,家长应是民办学校的“上帝”。在西方发达国家,私立学校对家长(学生)所承担的责任,和家长(学生)所享有的权利是十分明确的,均有书面文本,相比之下,我国目前的民办学校在这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当然在明确民办学校校长(教师)与家长(学生)这种特殊关系的同时,校长还应明确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人,要维护教师在学校的主人翁地位,在教育、引导教师正确对待家长(学生)的同时,也应引导、启发家长(学生)尊重学校,尊重教师的人格和劳动,对于学校的工作,在监督的同时,也应理解、配合和支持。
三、抓住两个重点,夯实发展基础。
《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核心在促进,基础在规范。民办学校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政府、社会的促进和支持,但是基础还在于自身的规范。民办学校必须在学校的组织与活动,教师与学生,资产与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规范,并形成学校的特色。规范和特色应是构成民办学校发展基础的两个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