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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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区备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各护理单元可以根据专科需要在病区药柜内保存一定数量的备用药品(包括针剂、大输液、口服药、外用药),建立备用药品管理登记本。

2.备用药品应严格分类放置并标识清楚,外用药及消毒制剂单独放置,不与其他任何药品混放,需冷藏的药品放置在冰箱冷藏柜。

3.备用药品有专人负责领取及保管,保证随时使用。

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使用。

4.备用药品定期整理,每月清点,检查药品数量、质量、有效期及其使用情况,防止药品积压、变质,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者,不得使用,可经分管领导同意报药房报损处理。

5.口服药药瓶外的标签与内容相符,并标好失效期,每半年更换一次,保证有效期内使用。

如发现拆零药品有变质现象应作报损处理。

6.备用药品按批号顺序以近期先用原则使用,对效期六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明细表,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房进行更换;对效期一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药品明细表(并注明原因),科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相关药房回收,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报损处理。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备用药品基数管理1.建立合适的备用药品贮存基数。

科室负责人需根据各科专科用药特点提交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申请,报医务科、护理部、药学部共同审核签字,审批后统一从药库领取。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备用基数还需经主管院长审批。

2.各科备用药品要尽量精简品种和数量,既要保证临床急需用药需要,又要方便管理避免积压,避免造成药品失效和浪费。

3.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基数确定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治疗需要,确需增加品种和基数的,须重新申请并说明原因,按上述程序审批后方可变动。

4.各科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目录需报医务部、护理部、药学部备案。

二、备用药品一样平常管理1.临床各科室应指定一名业务熟练、义务心强的护士,负责用药品的领用、保管、养护等一样平常管理工作。

不定期搜检药品的数量、效期、表面等情况,查看药品有无变色、沉淀、变质等质量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惩罚,使药品始终保持完好状况。

2.科室应配备必要的温湿度控制办法,严厉按国家核准的药品仿单所列贮存条件存放,防止药品变质失效。

要建立温湿度记录本,记录房间及设备的温湿度,每日2次。

3.备用药品要按其性质分辨别类存放、摆放整洁、有序。

每种药品按其使用频率不同固定货位,并贴有药品标签,内容包括品名、剂型、规格。

4.看似、听似、多规格药品应设有警示牌,避免取错药品。

5.效期在3个月以内的药品应设近效期警示牌,并在《近效期药品登记簿》上登记,每天排查药品是否过期。

6.高警示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专柜(或专区)存放,并设有显著的专用标识。

7.备用药品使用应遵循"先辈先出、近期先出"原则,避免过期失效.8.科室备用药品要始终保持备用状态,用后及时补充,严禁私自借用、挪用。

9.各病区过期失效药品应及时交药学部统一管理,由药学部按程序集中销毁处理。

科室依据失效药品品种数量,按规定审批程序从药库领取相应品种,以补齐备用药品基数。

10.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明确职责要求,定期检查科内药品质量合理情况,并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为做好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避免药品出现过期等现象,应制定规范的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通过健全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及本院《特殊药品管理制度》《退药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

三、组织成立医院病区贮备药品管理小组,分管院长为组长,小组成员由药剂科主任、药品质管员、护理部副主任、病区护士长、专项药品分管护士组成。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四、内容(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

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院病区贮备药品管理小组审核,由主管院长签批。

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及急救车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2、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药剂人员每季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

对于效期3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六篇)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六篇)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目标:确立临床科室基础药品管理制度,以规范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及时的药学服务。

责任人:护士长、药品保管护士。

内容:1. 各临床科室的备用基础药品管理由护士长负责。

护士长需指定一位有责任心、身体健康、品行良好、业务熟练的护士担任药品保管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备案等具体工作。

2. 基础药品应实行专人专柜保管。

当药品保管员岗位变动时,需办理交接手续,并向药剂科报告。

药剂科应指定人员参与交接工作,对药品质量、数量进行检查和监督。

3. 基础药品的配备应考虑科室实际需求,主要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品种和数量应适度。

配备基础药品的科室,护士长应与科主任协商确定药品品种和数量。

4. 配备基础药品的科室,护士长需规范填写《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基础药品登记表》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分别由病房和调剂室(药房)存档。

5. 补充基础药品时,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或领药凭证领取。

如发现药品因长期未用而过期,护士长需书面说明并申请(同时退回过期药品),经分管院长批准后,药房方可补充。

6. 贵重药品、自费药品不设为科室备用基础药品,口服药除精神科外也不设为备用基础药品。

7. 特殊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除手术室外,不得作为其他科室的基础药品。

其管理应严格遵循相关要求,消耗补充需凭具有资质的执业医师专用处方到药房领取,确保每日清点领取,并有交接班记录。

8. 基础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储存,需冷藏的必须冷藏,需避光、密闭保存的药品应妥善保管。

确保药品单独存放,并标明药名、数量、有效期。

对于可能引起混淆或用药错误的高危药品,应单独存放或与其它药品区分,并在包装上显著标识,以示警告。

9. 在领取、摆放、使用药品时,应注意批号和有效期。

使用药品应遵循先旧后新的原则,避免浪费。

10. 基础药品应建立登记,每日交接班时核对。

核对时需检查批号、有效期、外观质量,发现问题,药品保管护士应立即报告护士长和药房负责人。

备用药管理制度

备用药管理制度

备用药管理制度为规范备用药品管理,提高医疗护理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特制定备用药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的临床科室、护理部、院办药房等。

三、管理原则1. 安全原则。

备用药品应当储存、使用和管理得到保证,确保备用药品的质量和数量。

2. 合理原则。

备用药品的使用应当符合临床需要,合理使用,避免浪费。

3. 经济原则。

备用药品的采购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采购管理制度进行,节约医疗资源。

4. 策略原则。

备用药品的管理应当灵活,能够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四、备用药品管理责任1. 医院管理层应当制定备用药管理制度,并组织开展备用药品管理培训,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备用药品管理的责任。

2. 临床科室应当根据本科室的临床需要,合理提出备用药品的申请,核实使用备用药品的合理性。

3. 护理部应当做好备用药品的储存管理,并定期进行备用药品库存清点,确保备用药品储存的质量和数量。

4. 院办药房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采购管理制度,及时补充备用药品,避免因为备用药品的短缺影响临床工作。

五、备用药品的申请和使用1. 临床科室应当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和患者需求合理提出备用药品的申请,备用药品的使用应当有临床医生的书面同意。

2. 申请备用药品的科室应当对备用药品进行储存和管理,及时向护理部报备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并将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及时记录在病历中。

3. 护理人员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当核对患者信息和医嘱,保证备用药品的使用安全和正确。

4. 护理人员在使用备用药品后应当及时向临床医生报告使用情况和患者的反应情况。

六、备用药品的储存要求1. 备用药品的储存应当符合药品储存管理的要求,储存环境要求干燥、通风、无异味。

2. 备用药品的储存位置应当明确,储存方式分类存放,避免药品混乱。

3. 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保质期,过期的备用药品应当及时处理。

4. 定期清点备用药品库存,做好备用药品库存记录。

七、备用药品的定期评估1. 医院管理层应当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清点和评估,对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备用药品使用不合理的问题及时调整。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5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5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通过健全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配“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

四、内容:(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

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签批。

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____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建立《病区备用药品质量检查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1)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

对于效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的使用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五)备用药的摆放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

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3、基数药品使用标志。

基数药品未使用时正向,使用后反向放置,便于提醒及时补充,各班清点时一目了然。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引言:备用药品是指在患者发生突发状况或手术中遇到意外情况时,为保证患者安全和确保手术顺利进行而准备的药品。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旨在规范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一、备用药品的选用1.备用药品的种类应根据科室的临床特点、手术类型、病情和医疗设备等综合因素来确定。

备用药品应包括常规使用的急救药品、抢救用药、术中特殊需要的药品等。

2.备用药品应根据药物有效期和储存条件进行合理选择,确保备用药品的安全有效。

3.备用药品的数量应根据科室工作量和患者数量进行科学估算,确保备用药品的供应充足。

二、备用药品的采购和储存1.备用药品的采购应按照药物采购管理制度执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理价格。

2.备用药品的储存应符合药物储存管理规范,要求药品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干净的地方,避免日晒和潮湿。

3.备用药品的库存量应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药品的有效期和储存情况。

三、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1.备用药品应专人管理,责任明确,库存信息实时更新。

2.备用药品的使用必须经过科室主管医师批准,并填写备用药品使用记录,做好用药追溯。

3.备用药品一旦使用,应立即按照规定程序补充库存,确保备用药品的有效供应。

4.备用药品的过期药品应及时清理,严禁使用过期药品,确保用药安全。

四、备用药品的检查与评估1.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检查,包括药品的储存、有效期和数量等。

2.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估,总结经验并及时调整备用药品的种类和数量。

3.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纳入科室的质量控制和评估体系。

五、备用药品的培训和质量监控1.科室应定期开展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管理和应急处理能力。

2.备用药品的质量监控要求科室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机制,对备用药品的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

结论:。

临床科室备用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临床科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促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保证医疗安全和患者正常医疗需求,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中的备用特殊管理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各科室应按照以下流程领用、补充备用特殊管理药品。

二、备用特殊管理药品的配置流程:1、科室首次配备特殊管理药品,应根据临床需求,合理制定基数,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护士长申请,护理部主任确认签字,药剂科主任审核,医务科批准,药库备案后发放。

2、备用特殊管理药品基数实行动态管理,使用后应及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内,保证随时可用。

3、定期核对检查批号、效期、外观质量,发现问题,如有沉淀、污染、变色、潮解、过期、标签模糊、包装损坏或有涂改和其它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情况,应停止使用,同时应立即报告护士长,详细做好登记,以便及时处理。

4、药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过期失效。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后的空安瓿应妥善保存,补充时必须凭处方和空安瓿到药房领药。

三、为规范备用特殊管理药品使用,相关科室应按照以下要求管理特殊管理药品: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五专”要求,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的“五专”管理。

2、有醒目标识,数量固定。

储存各环节应明确责任,实行每日交接,做到帐物相符并有交接班记录。

每日交班时核对清点,交接有双签名。

3、临床科室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建立残液登记本,内容包括:日期、患者姓名、处方号、药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残液量、处置人和见证人。

4、药剂科定期对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内容包括:药品质量、贮存条件、帐物相符、批号、效期、特殊药品管理等内容。

5、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骗取或者冒领的情况,应当立即向医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医院备用药品检查管理制度

医院备用药品检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医院备用药品的质量安全,规范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备用药品的采购、储存、检查、使用及报废等各个环节。

三、职责1. 药剂科:负责备用药品的采购、储存、检查、发放、回收和报废等工作。

2. 临床科室:负责备用药品的使用、报告和保管。

3. 护理部:负责对备用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

四、内容1. 备用药品的采购(1)药剂科根据临床科室的需求,制定备用药品采购计划,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医院相关部门。

(2)采购的备用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具备合法的药品批准文号。

2. 备用药品的储存(1)备用药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蛀的环境中。

(2)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分类存放,避免混淆。

(3)储存备用药品的仓库应配备温湿度记录仪,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3. 备用药品的检查(1)药剂科每月对备用药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储存条件等。

(2)临床科室每月对备用药品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过期、变质、失效等问题的药品,应及时上报药剂科。

(3)药剂科对临床科室上报的问题药品进行核查,确认后予以处理。

4. 备用药品的使用(1)临床科室使用备用药品时,应严格按照医嘱进行,确保用药安全。

(2)使用备用药品后,临床科室应将药品使用情况记录在案,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使用剂量等。

5. 备用药品的报废(1)过期、变质、失效的备用药品,由药剂科负责报废处理。

(2)报废的药品应登记在册,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五、奖惩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药品质量安全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药品质量安全隐患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如遇国家药品管理政策调整,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三级医院等级评审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备用药品范围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的药品和周转的基数药品,各科室保持品种及数量的相对固定。

二、急救备用药品管理要求1.各科室急救、备用基数药品的种类和数量,由医疗、护理、药学相关人员根据临床需要协商确定。

2.首次领取急救等备用药品的科室,须填写《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基数申请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上报医务部、护理部及药剂科审批后,到药品仓库领取,药品仓库作为科室领用支出出库。

3.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和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医务部、护理部及药剂科审批后,方可变动。

4.各临床科室的急救药品存放在急救车内,急救车有固定地点,车内急救药品目录清晰并有相对固定的存放位置,以便抢救时以最快的速度使用。

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补充,保障抢救时能及时获取。

5.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如发现有沉淀变色、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6.急救药品可申请过期报废(仅限于抢救车内的药品),急救药品于过期前1个月内填写《急救备用药品报损/更换补充申请表》。

将拟报废药品连同申请单交药库,也可以与药房或者药库更换新批号药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不能更换的作为报废药品,药库回收按药品报废流程定期集中销毁,科室不能自行处理。

7.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相关表格申请按麻精要求规定)。

8.急救药品使用后,凭处方或领药单及时到药房领取补充并做好记录。

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使用后,由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凭处方和领药单向药房领取补充并做好记录。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4篇)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4篇)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一、病区(含诊疗区)备用药品品种范围急救药品和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____备用药品。

二、备用药品的管理(一)药学部会同护理部每月对各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二)护理部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病区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病区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三)各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治疗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并由护士长填写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表。

备用药品使用记录应采用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通用名称,不得采用俗名或别名。

(四)病区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病区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检查、使用、补充、退回及销毁各环节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

(五)病区备用抢救药品根据不同护理单元的使用频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办法进行管理(详见《____市益都中心医院护理单元抢救车管理办法》)。

(六)各相关病区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有专人负1责管理急救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七)各病区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三、备用药品基数(一)各病区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药品目录及基数。

(二)备用药品目录包括____品、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急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一式四份,分别留药房、药学部、护理部及相关病区备案。

(三)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

(四)各病区备用药品的调整,经病区护士长签字,护理部主任签字后,送药房备案。

四、药品领取流程(一)病区备用药品不用支票领取,各病区采用从药学部借用的方式领取。

(二)各病区凭填写的诊疗区抢救车(箱)药品备用目录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填写病区抢救车(箱)药品备用目录时,药品的名称应使用通用名称。

备用药品存放管理制度范本

备用药品存放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为规范备用药品的存放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所有备用药品的存放管理。

三、职责1. 药学部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备用药品存放管理制度。

2. 药剂科负责备用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发放、报废等工作。

3. 临床科室负责备用药品的使用和报告。

四、管理制度1. 储存条件(1)备用药品应存放在符合国家药品储存规范的专用仓库内。

(2)仓库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温度控制在2-25℃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

(3)药品应按品种、规格、批号分区、分类存放,实行色标管理。

2. 储存要求(1)备用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药品包装标识的要求进行储存。

(2)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特殊药品应专库储存,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3)备用药品应定期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4)备用药品的储存期限不得超过有效期。

3. 发放管理(1)备用药品的发放由药剂科负责,临床科室根据实际需求提出申请。

(2)药剂科在发放备用药品时,应核对申请单,确保药品的品种、规格、批号等信息准确无误。

(3)发放备用药品时,应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发放时间等信息。

4. 报废管理(1)备用药品过期、变质或因其他原因不宜使用的,应予以报废。

(2)报废的备用药品应由药剂科进行登记,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五、监督检查1. 药学部定期对备用药品的存放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临床科室应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药剂科。

3. 药剂科对备用药品的存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药品质量。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药学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科室备用药品登记管理制度

科室备用药品登记管理制度

科室备用药品登记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的备用药品管理。

三、备用药品的定义备用药品是指在医院规定的范围内,由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需要随时使用的药品。

备用药品一般在病房内备用药品柜中存放,供医生在必要时使用。

四、备用药品的分类备用药品按照其用途和特性可分为主要用药和辅助用药两大类。

主要用药是指患者常用的药品,如降压药、镇痛药等;辅助用药是指用于患者特殊病情或急救的药品,如抗生素、抗生素等。

五、备用药品的登记管理1、备用药品的登记(1)备用药品的登记应由专人负责,登记内容包括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批号、生产厂家、有效期、存放位置等。

(2)登记信息应及时更新,一旦将备用药品使用,需及时更改备用药品登记信息。

(3)每笔备用药品的进货、出库、报废等操作都应记录在备用药品登记册上。

2、备用药品的存放(1)备用药品应按照药品类型、剂型和规格进行分类存放,并设置标识。

(2)备用药品应存放在有锁门的柜子中,保证患者难以取得,防止损坏或过期。

3、备用药品的审核和审批(1)备用药品的使用需要经过医院规定的复核和审批程序,须经审批才能使用。

(2)医生使用备用药品时,应填写《备用药品使用申请单》,经主治医师签字审核,方可使用。

4、备用药品的更新和报废(1)备用药品的更新应根据有效期进行,过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清理,报废。

(2)备用药品报废需经上级药品管理部门审核,填写《备用药品报废申请单》,并备份相关证明材料。

六、备用药品使用1、备用药品的使用程序(1)医生在使用备用药品前,需仔细核对病人的用药情况和病情,确认使用备用药品是必须的。

(2)医生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填写《备用药品使用登记单》,并在随后向药品管理部门备案。

2、备用药品的使用限制(1)临床医生在使用备用药品时,需按照规定的用药剂量和频次使用,不得超量使用或滥用。

医院科室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科室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科室自备药品的管理,确保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科室自备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调配和回收等环节。

三、职责1. 科室主任负责科室自备药品的管理工作,对科室自备药品的使用安全负责。

2. 科室护士长负责科室自备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

3. 药剂科负责科室自备药品的采购、储存和调配工作。

4. 药品采购员负责科室自备药品的采购工作。

5. 科室药品管理员负责科室自备药品的储存、使用和调配工作。

四、采购1. 科室自备药品的采购应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科室主任应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护士长审核后报药剂科批准。

3. 药品采购员应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采购。

4. 采购的药品应具有合法的生产批号、合格证明和有效期限。

五、储存1. 科室自备药品应储存在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防虫、防鼠的专用药品柜中。

2. 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品应单独存放。

3. 药品储存环境温度应控制在2-25℃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35%-75%之间。

4. 药品储存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使用1. 科室护士长负责科室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工作。

2. 科室护士在护士长的指导下,按照医嘱和药品说明书正确使用药品。

3. 使用药品前,护士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

4. 使用药品过程中,护士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医师。

七、调配1. 科室药品管理员负责科室自备药品的调配工作。

2. 调配药品时,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

3. 调配药品后,应在药品包装上注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规格、剂量、日期等信息。

4. 调配的药品应立即使用,不得长时间存放。

八、回收1. 科室护士长负责科室自备药品的回收工作。

2. 回收的药品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品应单独存放。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1. 前言备用药品是指用于紧急情况下的药品储备,在医院的医疗救治工作中具有紧要的作用。

为了合理管理备用药品,提高医疗救治的应急本领和工作效率,订立本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备用药品的储存、保管、使用和更新等全过程管理。

3. 责任与管理3.1 责任单位备用药品的管理由医院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责任由医院管理负责人指定相关人员负责。

3.2 相关人员责任1.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备用药品的储存、保管和更新工作,确保备用药品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2.医疗部门负责订立备用药品的合理使用方案,并进行培训和引导工作。

3.各临床科室的主任负责备用药品的领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4. 备用药品储存4.1 储存条件要求备用药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阴凉、干净的库房中,不能与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同时储存。

4.2 储存方式备用药品储存时应采取标识明确、分类分区、定期巡查的方式。

备用药品的货架应设置标志,标示药品的名称、储存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4.3 库存管理库存管理包含备用药品的进货、验收、盘点和统计等工作。

应建立健全备用药品基本台账,依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管理。

5. 备用药品保管5.1 药品保管人员药品保管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医师或执业药师证书。

5.2 药品保管要求1.药品保管人员应做到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质量,确保其有效期内。

2.药品保管人员应做到严格遵守备用药品使用制度,禁止私自取用备用药品。

3.药品保管人员应做到定期清理备用药品的库存,清除过期药品。

5.3 药品保管设施药品保管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查。

药品保管设施应设有加密锁和监控设备,确保备用药品的安全。

6. 备用药品使用与更新6.1 备用药品使用程序备用药品的使用必需经过医生的书面申请,并经过相关科室主任或主管的审批。

使用后应及时增补备用药品,确保备用药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6.2 备用药品更新制度备用药品的有效期限将至,应及时更新,并报告药品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医院科室自备药管理制度

医院科室自备药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医院科室自备药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使用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自备药品的管理,包括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三、职责分工1. 科室主任:负责科室自备药品的总体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合理使用。

2. 护士长:协助科室主任管理自备药品,监督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等工作。

3. 药剂科:负责提供药品采购、验收、储存、调配等技术服务,并对科室自备药品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管理制度1. 药品采购(1)科室自备药品的采购需经过药剂科审核,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采购药品应选择正规渠道,索取相关证明材料,如药品生产批号、检验报告等。

(3)采购的药品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药品数量与账目相符。

2. 药品储存(1)科室自备药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专用药柜中,避免阳光直射。

(2)药品应分类存放,分别放置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并按药品性质分类存放。

(3)储存药品应定期检查,确保药品有效期,对过期药品及时清理。

3. 药品使用(1)科室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处方要求使用药品。

(2)处方药的使用需经过医师审核,非处方药的使用需经过护士长或以上职务的批准。

(3)医务人员在使用药品过程中,应关注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4. 药品调配(1)科室自备药品的调配应由药剂科负责,确保药品准确无误。

(2)调配药品时应仔细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避免差错。

(3)调配后的药品应立即发放给患者,并做好登记。

5. 药品回收(1)科室自备药品使用后,应将剩余药品回收至药剂科。

(2)回收的药品应进行分类处理,合格药品可继续使用,不合格药品予以销毁。

五、监督与考核1. 药剂科对科室自备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科室主任、护士长对科室自备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制度落实。

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结合医院实际,制定《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二、参考文件1.《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2.《关于印发患者安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3〕13号)三、名词定义备用药品:为确保患者及时用药,医院各病区根据临床实际工作需要配备的供临时周转使用的药品。

四、内容(一)各临床(医技)科室应充分评估用药需要,合理制定本科室备用药品目录和基数,降低药品存放数量,减少药品安全隐患。

备用药品的品种及数量目录须经科室内讨论确定,填写申请表,经审核后在药剂科备案。

(二)各临床(医技)科室首次领用备用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在药剂科药库办理出库。

(三)所有备用药品,只能用于患者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在12小时内凭医嘱(处方)到药房领取,进行基数补充。

(四)备用药品的管理1.各科室科主任、护士长为本科室药品管理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科室备用药。

每天进行药品清点养护,实行交接班管理。

2.加强药品效期管理,备用药品摆放应左进右出,按批号顺序以近期先用的原则使用。

对于近效期3个月内的药品进行近效期警示管理,并及时协调调配使用,避免过期失效,对于已经过期失效的药品按相关规定交回各药房处理。

3.备用药品在储存过程中若发现药品有沉淀、变色、外包装污染等情况时,应查找原因并停止使用。

4.对开启包装可多次使用的药品(如胰岛素等),应在容器外部注明开启日期及时间,对于开启时间不详或超过保存期限的药品,不得使用。

5.护理部负责对各科室备用药品日常管理进行督导检查。

6.药剂科监管药师负责指导相应科室药品质量管理,定期检查各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

(五)备用药品的储存1.各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应统一规范管理。

科室备用药管理制度

科室备用药管理制度

科室备用药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备用药是指不常用但常备的药品,用于突发状况或特殊情况下的治疗。

科室备用药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科室患者的医疗安全,合理统筹利用备用药品资源,确保药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规范化。

二、备用药品分类1.常规备用药:用于突发状况的治疗,如急救药等。

2.特殊备用药:用于特殊情况下的治疗,如特殊手术、罕见病治疗等。

三、备用药管理原则1.紧急情况使用:备用药品只用于紧急情况下,严禁滥用和擅自使用。

2.手术预约:手术科室在预约手术时需提前向药品管理人员申请所需备用药品。

3.药品开放:备用药品储存于药品专柜或冰箱,药柜由专人负责保管,严禁私自带离科室。

4.药品更新: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检查和更新,过期、变质的药品要及时淘汰,不得使用。

5.使用记录:每次使用备用药品都需详细记录于患者病历中,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量、使用时间等信息。

四、备用药管理流程1.申请备用药:科室负责人或手术科室在手术预约时向药品管理人员提交备用药品申请,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2.备用药品储存:药品管理人员根据申请的备用药品进行采购,并储存在药品专柜或冰箱中,确保其质量和安全。

3.领用备用药:使用备用药品时,医护人员需向药品管理人员填写药品领用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领用数量等信息,并在备用药品使用登记簿上记录。

4.使用备用药:严格按照临床需要和医嘱使用备用药品,确保使用安全和准确性。

5.盘点和更新: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盘点和审查,确保备用药品的数量和质量,同时淘汰过期和变质的药品,并及时更新。

六、处罚措施1.严重违反备用药管理制度的,将视情况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纪律处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注意:备用药管理是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备用药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医疗安全。

七、总结科室备用药管理制度是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重要环节。

合理的备用药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备用药品储存、使用和管理的规范化,并能够及时应对突发情况,保障患者的医疗需求。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3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3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提高药品使用效率,减少浪费,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病区的备用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病区备用药品是指供病区临时使用的药品,包括急救药品、常用药品、特殊用药等。

第四条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定。

第五条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原则是“统一管理、分类管理、精细管理、有效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六条医院药事部门是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的主要负责单位,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病区备用药品的采购、管理、分发等工作;(二)编制备用药品目录和规范使用指南;(三)监督病区备用药品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四)定期对病区备用药品进行盘点和验收;(五)开展备用药品的培训和教育;(六)对病区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病区护士长是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病区备用药品的接收、分发、使用、记录等工作;(二)监督病区备用药品的存放情况,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三)根据患者情况和临床需要合理使用备用药品;(四)定期对病区备用药品进行库存盘点,及时报告药事部门;(五)组织病区护士进行备用药品的培训和教育。

第八条病区医生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当按照药事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指南合理用药,做到科学、安全、有效。

第三章药品的采购与接收第九条医院药事部门根据病区的需求和临床指南,制定备用药品的采购计划。

第十条采购部门根据药事部门的采购计划,进行备用药品的招标、比价和谈判,选择供应商。

第十一条药事部门对备用药品的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保供应商的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药事部门负责药品的接收工作,应当进行验收,检查药品的包装、标签、有效期等信息是否符合规定。

第十三条药事部门接收的备用药品应当进行入库登记,并及时通知病区护士长和病区医生。

第四章药品的存放与使用第十四条病区备用药品应当专门设立药品储藏室或专用柜,保证药品干燥、通风、无尘、无异味等环境条件。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使用、监督检查等活动。

第三条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安全、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储存第四条医院应当根据临床需求、药品供应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供应充足。

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公开、透明的采购程序,确保药品质量。

第六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采购,不得由科室自行采购。

第七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储存,设立专门的药品库房,实行信息化管理。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在储存过程中质量安全。

第三章药品保管与使用第九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编号,明确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第十条医院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保管工作,实行每日交接班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药品使用的范围、剂量、途径等,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药品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监督管理制度,设立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评估,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医院应当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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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备用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各科室应根据抢救药品目录建立合理的备用基数,其他药品由各科室根据自身特点另行申请,由科室负责人(科主任或护士长)提交备药计划,到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分管院长签字批准后到药库领用。

二、备用药品仅限于临床患者应急使用,医务人员不得取用。

科室应根据其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量,避免积压过期。

为保证药品使用率和可追溯性,每次领取或补充时应遵循同批次原则。

三、科室应建立急救药品及备用药品清单,并有交接班记录。

交接班应做到账物相符。

临床各科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人员进行管理。

备用药品使用应遵循先领先用、近效期先用的原则。

四、药剂科质控小组应根据各科备用清单的情况每月不定期进行一次督导检查,以防止过期失效药品对患者造成伤害。

五、临床备用药品必须按照说明书所罗列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严防破损、霉变、失效等。

高危药品的贮存必须有统一的标识,并按最低量进行贮存,科室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备用药品基数。

六、临床科室质控人员每月负责查看药品效期,并按照日期调整使用。

效期在六个月内提醒科室人员注意,防止过期不浪费。

效期三个月内应贴出标识,并尽快与药剂科联系购买新批号药品。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标签不清、过期失效、破损、变色、浑浊等现象不得使用。

七、特殊药品的管理:
⑴临床科室必须建立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合理备用基数,做到专人、专柜加锁,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账物相符。

科室需建立专用登记本,登记药品使用、安瓿回收等情况。

在领用时需凭处方、空安瓿,到药剂科领取备用药品。

由于人为造成安瓿破损丢失等情况,当事人应提交事情经过报告,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药剂科备案。

⑵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必须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后领取、贮备和使用。

药品到期后科室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由医务科、药剂科审核同意后退回库房,药
库人员必须详细核对退回药品的批号、有效期,符合要求后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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