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
竞争性谈判的程序步骤
竞争性谈判的程序步骤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由于其自身具有特殊性和灵活性的特点,经常被各集中采购机构在日常工作中运用。
《政府采购法》第38条给出了竞争性谈判的一个操作程序,但相对比较笼统,对一些具体细节如何操作没有明确,因此,各集中采购机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很大的差异。
笔者根据自己对理论的探索和工作经验的积累,参考公开招标的一些程序和方法,结合工作实际,总结出竞争性谈判采购操作上的一些细节程序。
一、适用范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规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根据财政部第18号令第43条的规定,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形的,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点评:《政府采购法》第30条和财政部18号令第43条明确规定了竞争性商洽采购方式的合用范围。
二、基本程序(一)成立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制定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四)商洽。
商洽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商洽。
在商洽中,商洽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商洽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代价和其他信息。
商洽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商洽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商洽的供应商。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具体流程
竞争性谈判流程图一、签订委托协议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和批复的政府采购方式,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其办理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事宜。
属于部门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具备部门采购条件的,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比照本程序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
二、成立谈判小组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专家库不能满足需求时,可以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从专家库外按3∶1的比例提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从中抽取谈判专家。
谈判专家与政府采购项目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相关谈判专家回避。
三、编制谈判文件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提供详细的采购项目需求、技术参数等相关资料,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计划厂达函》、委托协议和相关资料编制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中应该包括谈判须知、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谈判需求、技术要求、谈判顺序确定方法、谈判程序、成交标准等,并载明确定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方法和标准。
代理机构将谈判文件送谈判小组审核。
谈判小组审核谈判文件中的商务、技术、服务要求是否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条件,是否有3家以上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等。
谈判小组审核后出具书面报告。
谈判小组提出修改意见后代理机构修改谈判文件。
代理机构将谈判文件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审核后在谈判文件上签署确认意见。
四、谈判文件备案代理机构在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前2个工作日,将经采购人确认的谈判文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备案时发现谈判文件中的有关内容不符合政策性、公正性、准确性,或带有明显倾向性、排斥性,以及未能清晰载明评审标准等情况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交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商采购人修改谈判文件后,再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
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政府采购中心如何进行竞争性谈判操作?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希望对您有帮助。
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如下一、接受委托攀枝花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接到《攀枝花市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后办理以下事宜:(一)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政府公布的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等有关规定,经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竞争性谈判的项目编号和项目制标负责人。
(二)与采购人协商后签订年度委托协议,特殊情况亦可单独签订。
委托代理协议应明确采购项目、采购数量、采购金额、采购时限、采购方式和协议履约地等内容。
二、审定采购人提供资料(一)采购人对采购价格、规格及技术要求等相关事项进行市场调查或论证后,填写采购项目供应商资质要求及设备技术参数需求表,向采购中心提供详细、准确、完整、可行的采购需求书、采购计划批复等相关资料。
采购需求书须包括:投标人资格条件、商务条款、技术要求和采购预算等。
(二)提供的采购需求书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政策、国家行业法规与技术规范、国家安全标准和强制性标准,不得规定以下内容:1、以不合理的注册资本金、销售业绩以及资格条件(含特别授权条款)等条款对潜在供应商实行歧视或差别待遇;2、设定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条款;3、以某一品牌特有的技术指标作为技术要求;4、其他有违公平竞争的条款。
(三)收到采购人提供的采购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中心项目制标负责人应及时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货物清单,详细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付款方式、项目实施要求、售后服务要求等)进行审核,发现明显错误或带有明显排斥、倾向性条款等违法违规内容的,与采购人磋商并依法予以纠正后,由采购人确认(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若采购人不予纠正的,须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
三、编制招标文件项目制标负责人应根据采购项目的需求和特点,在认真做好该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市场调查等)的基础上,按照确定的采购方式制作具体项目谈判招标文件(含谈判公告)初稿。
竞争性谈判的操作流程包括哪些内容?
竞争性谈判的操作流程包括哪些内容?在我国,竞争性谈判不仅是政府采购的法定招标方式,同时也可以说是政府采购的主要后备采购方式,因为一旦公开招标失败,采购机构可能随即就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开始采购。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与公开招标一样,竞争性谈判也是有具体的操作流程的。
竞争性谈判的操作流程包括哪些内容?一般来说,一个规范合理的竞争性谈判需要包括以下八个步骤的内容:一、确定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其办理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事宜。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编制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提供详细的采购项目需求、技术参数等相关资料,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应该包括谈判须知、谈判需求、技术要求、谈判顺序确定方法、谈判程序、成交标准等。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发布代理机构必须待采购人确认竞争性谈判文件后,方可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通过公告形式征集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并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
自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七日。
四、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
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签收保存。
五、成立竞争性谈判小组代理机构应在谈判当天,由采购人的同级财政部门代表、采购人代表、代理机构代表、在采购人的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通过随机方式从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依法成立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对合格响应文件进行阅读和比较,初步了解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做好谈判准备。
六、正式竞争性谈判1.第一轮谈判谈判小组按已确定的谈判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谈判,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
2.谈判文件修正第一轮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进行合议。
根据第一轮谈判掌握的情况,必要时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并经谈判小组签字。
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流程图
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流程图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采购人向属地采购办办理申报手续。
○2、属地采购监管部门审核采购人的申报资料后,由属地采购办委派采购代理机构。
○3、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需求书后,按规定编制好谈判采购文件让采购人审核、确认。
○4、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上发布采购公告。
○5、潜在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期间或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
○6、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接收报价人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7、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评审。
○8、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将评审结果报送采购人,并对评审结果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上予以公告。
○9、供应商可按相关规定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
○10、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1、成交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2、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人移送采购项目的归档资料。
○13、采购项目结束。
注释:○11、政府采购申报所需材料为:采购货物的技术需求、商务要求和采购资金落实情况。
2、若采购人不按规定选取采购方式的,或采购进口产品的,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由属地采购办向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
3、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21、采购人可择优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人选定采购代理机构后,就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清远市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
○31、一般的采购项目在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好谈判采购文件,属于地级以上市的重点项目或者采购金额较大的项目,政府采购文件的编制、提交确认时间可再延长十个工作日。
2、采购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递交谈判采购文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确认意见。
3、采购需求书和谈判采购文件均不得规定以下内容:(一)以特有企业资质、技术商务条款或专项授权证明作为投标资格条件;(二)指定品牌、参考品牌或供应商;(三)以单一品牌产品特有的技术指标或专有技术作为重要的技术要求作为技术要求;(四)不利于公开竞争的区域或行业限制。
竞争性谈判的程序步骤
竞争性谈判的程序步骤竞争性谈判是一种灵活性强的采购方式,常被各集中采购机构采用。
虽然《政府采购法》第38条规定了竞争性谈判的操作程序,但其相对笼统,对具体细节操作没有明确规定。
因此,根据理论探索和工作经验的积累,结合公开招标的程序和方法,笔者总结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操作上的一些细节程序。
一、适用范围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于以下情形: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规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根据财政部第18号令第43条规定,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下,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二、基本程序1.成立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同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制定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应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3.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4.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在谈判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如果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5.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三、谈判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8条第一项规定,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同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谈判小组是代表采购人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的主体,具有相当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谈判技巧。
竞争性谈判采购流程
竞争性谈判采购流程
竞争性谈判采购流程是一种采购流程,它要求双方建立良性沟通,彼此信任,
在价格方面把握住关键点,实现公平公正的采购和销售。
竞争性谈判采购流程一般由定义采购目标、召开竞争前会议、双方进行谈判、
完成谈判并签订合同、接下来的跟进管理等几个步骤组成。
首先,在定义采购目标时,采购商需要评估市场需求和供应能力,把握采购渠道,同时了解售方可能提供的产品及其价格,最终确定采购对象,将自身的需求做出正确把握。
接着召开竞争会议,竞争会议的目的是确定采购内容、最后价格、交货期、避
免让双方影响等。
双方可以分享最新的市场趋势、供应链分析和其他信息,以便双方最终同意最低有效价格。
随后,双方进行谈判,可以分三个步骤:底价谈判、最终条款谈判和应对谈判。
随着谈判的进行,双方可以依据事实共同确定价格,并综合考虑质保和运输条款等其他要求,从而达成双方共赢局面。
最后,完成谈判并签订合同,可以在此进行确认书的签署以及合同的修订,以
此确保双方都对所谈及的条款予以充分理解和认可。
最后,接下来的跟进管理旨在确保采购的成功,以达到双方的期望效果,及时
跟进货物的交付情况,及时确认市场需求,以及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及时制订调整方案等。
竞争性谈判采购流程能有效控制采购成本,有效提高效率,使双方达成共赢,
是极为重要的一种采购流程。
竞争性谈判流程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程序详述作为有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主要是包括三个部分:前期准备、开标评标、事后报告按时间顺序;第一部分前期准备一、接受省级部门集中采购计划申请表集中采购计划申请表,是财政厅对省级单位申请政府采购的批复;申请表上有申请预算单位名称、、指定采购方式、采购计划编号、具体采购内容、资金来源、申请预算金额、国库处批复意见等,并加盖山东省财政厅国库处公章;申请预算单位即业主在领取申请表后,将会委托一家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财政厅指定的采购方式一般为公开招标,如业主有其他要求变更采购方式,应填写省直单位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申报表范本,一式三份,送财政厅国库处审批,获得批准后,才可变更;以下情况可以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的,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二、起草委托书接受项目处理单后,起草委托书使用范本,填写委托代理协议登记表一式四份,代理机构签字盖章后,送业主处签字盖章,后将委托协议登记表送财政厅国库处备案;三、编制谈判文件接受申请表签订委托协议与委托协议登记表后,就开始为编制谈判文件做准备;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做必要的市场调查,必要的学习,对项目有个粗略的了解;这个过程时间略长一些,工作也较多,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1、和业主单位保持经常的联系,特别是其技术人员,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在不违反纪律和原则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业主要求;业主单位要求主要体现在谈判文件的第三部分,即项目内容;注意,在此部分,不能有倾向性的描述,不能指定品牌;2、在市场调查和业主单位的沟通基础上,根据项目要求,编制谈判文件一般按范本格式;3、标前的项目论证这个会议根据业主要求、项目情况来确定,一般财政厅下的项目,不召开论证会;4、将编制好的谈判文件,送业主单位审阅,他们对谈判文件主要是技术部分签字确认;代理机构根据修订意见,作必要的修改和完善,编制成合格的谈判文件;四、发布招标公告代理机构将招标公告及其电子版送财政厅国库处,由其负责发布招标公告;五、发布公告至开标期间,代理机构的工作根据规定,竞争性谈判对于公告天数要求一般情况下为七天;在发布公告期间,需进行以下工作:1、同购买谈判文件企业保持联系;并根据购买情况,寻找潜在供应商,以保证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2、对于谈判文件需要修改或澄清的内容,我们制作变更文件报财政厅国库处,由其发布公告;已领取谈判文件的,将变更传真给潜在供应商,并收其回执;未发售的,将变更文件,随谈判文件一同发售;如果没有需澄清的事情,这个过程就不存在3、开标前两、三天,制作出评审文件一般按范本格式制作;注意:评标委员会评委名单,为了保密可以暂时不写;将编制好的评审文件,送业主审阅,签字确认;每个评委一份,公证员一份;4、评标委员会由外聘专家和主代表组成;专家评委要从财政厅专家库中抽取,人数为三人以上的单数,其中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不行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开标前,根据项目情况,确定专家评委名单,并要落实,保证能够参加评标;一般规定,评审费为:200元/半天,300元/全天;5、联系公证员;应提前一周左右进行预约,并于开标前,再次确认;6、如此项目财政厅要求现场监督,则需提前联系财政厅国库处,落实相关领导到场监督情况;第二部分开标、评标、定标主要包括开标仪式和评标过程一、开标仪式:开标按标书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其主要程序1供应商签到,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在监督员和供应商代表监督下递交报价文件并确认密封完好,介绍业主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公证人员、参加投标的企业名称;2当场宣布招标纪律与评标原则;3 宣布唱标开始,由招标代理机构监标员和公证人员按递交标书次序共同拆启标书,而后由唱标员进行唱标,唱标内容包括厂家名称、设备配置及报价表、货物说明一览表;4记录员根据现场唱标情况依照唱标记录表的内容记录每一个投标企业名称、标书编号、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数量、投标总价、投标设备价总价、单价,其他费用运输费、安装调试、技术服务费、备品、备件费、交货日期;唱标结束后,主持人应提出各厂家对以上报价有什么疑议,可按顺序提出或在会议结束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解释;确认没有疑议后,公证人、监标人、唱标员、记录员应分别在唱标记录表上签字,等评标结束后存档以便查询;二、评标:开标仪式后,即可进入评标过程;评标过程中,除评委,公证员,业主代表,工作人员外,闲杂人员一律退席;评委根据根据评审文件中确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进行评标,谈判小组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对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后,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同时也可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与承诺,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及承诺提出书面的评标意见并在评标报告签字确认公证人员也需要签字确认,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第三部分交档及其他一、确定中标人后,交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供应商,并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制作中标通知书加盖公司公章;送中标公告至财政厅国库处,在其网上发布;二、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同业主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收取中标人的中标服务费按中标价的1;5%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同时给公证处交纳1%;的公证费;三、将所有文件按正本原件规定整理,公司存档,以备财政厅抽查与年检,并向用户方交档一份;。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流程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流程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下面店铺整理了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流程,供你阅读参考。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流程一、签订委托协议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和批复的政府采购方式,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其办理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事宜。
属于部门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具备部门采购条件的,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比照本程序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
二、成立谈判小组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专家库不能满足需求时,可以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从专家库外按3∶1的比例提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从中抽取谈判专家。
谈判专家与政府采购项目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相关谈判专家回避。
三、编制谈判文件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提供详细的采购项目需求、技术参数等相关资料,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委托协议和相关资料编制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中应该包括谈判须知、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谈判需求、技术要求、谈判顺序确定方法、谈判程序、成交标准等,并载明确定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方法和标准。
代理机构将谈判文件送谈判小组审核。
谈判小组审核谈判文件中的商务、技术、服务要求是否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条件,是否有3家以上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等。
谈判小组审核后出具书面报告。
谈判小组提出修改意见后代理机构修改谈判文件。
代理机构将谈判文件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审核后在谈判文件上签署确认意见。
四、谈判文件备案代理机构在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前2个工作日,将经采购人确认的谈判文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竞争性谈判的流程
竞争性谈判的流程竞争性谈判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之一,在特殊情况下,这种采购方式具有采购周期短、采购成本低等优点,方便灵活。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3 家) 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通常适用于货物或者服务类项目。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中对竞争性谈判的描述:第三十八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成立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制定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四)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一适用范围(1)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2)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4)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
二基本程序(1)采购预算与申请:采购人编制采购预算,填写采购申请表并提出采用竞争性谈判的理由,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
(2)采购审批: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采购项目及相关规定确定竞争性谈判这一采购方式。
实用-竞争性谈判流程
竞争性谈判方式的程序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如下:1. 签定协议:根据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的立项批复函,项目单位(采购人)和招标公司签订采购代理协议。
2. 提交需求:项目单位(采购人)向招标公司提交采购需求。
货物类一般需提供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货物用途、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供货方案、培训、验收标准及方法、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工程类一般要提供设计图纸或工程详细做法说明。
3. 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主要包括项目概况、谈判须知、技术需求、商务条款、报价文件格式等。
4. 发布资格预审报名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报名公告,设定一定报名资格条件,规定被邀请供应商的数量(一般3-5名)和被邀请的供应商的选取办法等。
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
5. 确定邀请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到招标公司报名,如果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多于要求的数量时可根据被邀请供应商的选取办法确定入围的供应商。
6. 发出谈判文件:招标公司向入围的供应商发出竞争性谈判邀请并向其发出《竞争性谈判文件》。
从谈判文件的发出到供应商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为好。
特殊复杂项目相应延长。
7. 答疑:供应商在获得谈判文件后如有疑问可向招标公司提出。
招标公司,项目单位(采购人)也可以根据需要安排投标人现场勘察。
准备答疑文件,进行书面答疑。
8. 成立谈判评审小组:谈判评审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要求50万以上的要求为5人以上单数;50万以下的3人以上单数。
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由专家库抽签产生。
谈判会前1-2天,招标公司和项目单位(采购人)一同到政府采购办抽取评标专家。
9. 谈判会:谈判评审小组对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审阅,在审阅过程中,对各报价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记录。
审阅后,对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谈判内容包括价格,技术,服务,商务等。
价格允许二次报价,最多三次。
政府采购中竞争性谈判程序
第三节竞争性谈判程序第一条竞争性谈判适用范围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通过与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就谈判文件进行谈判,最后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二条签订委托代理采购协议根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项目批准书》,采购人与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采购协议,在委托代理事项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有关事宜。
采购人具备自行组织采购条件的,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由采购人按照本程序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的有关事宜。
第三条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采购单位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项目需求、详细的技术参数等相关资料,以及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内容,参照本《工作规程》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文本规范”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或专业性较强、技术较复杂的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论证。
专家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商务和技术要求是否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条件、是否有3家以上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等进行论证。
专家组论证后应出具书面报告。
招标采购单位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对招标文件进一步修改、完善。
竞争性谈判文件论证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或由招标采购单位自行选择符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条件的专家进行论证。
招标采购单位须将竞争性谈判文件送达采购人审核并签署确认意见。
第四条发布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采用供应商资格预审的办法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具体程序如下:一、招标采购单位须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上发布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包括采购单位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性质,响应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质条件,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方式、时间及地点、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和地址等。
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doc
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目前政府应该进一步桂法竞争性谈判采购行为,提高竞争性谈判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下面我整理了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供你阅读参考。
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篇1通常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在运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代理采购单位实施政府采购时,可以把这五步程序归纳为两个阶段进行,即谈判前的准备阶段和谈判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
在前期准备阶段,应注意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从资金、技术、生产、市场等几个方面,做好对采购项目进行全方位综合分析,主要包括预算分析、需求分析、生产分析、市场分析、风险分析。
二是要根据综合分析情况,制定项目采购的最终方案,并确定项目采购清单。
三是根据项目分析情况和采购项目清单,编制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四是制作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是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六是对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七是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并向其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是成立由技术专家、采购单位和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的谈判小组。
九是根据谈判工作需要,确定工作人员。
十是邀请有关部门,如监督机关、公证机关对谈判过程实施监督。
在谈判准备阶段,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一是与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相比,竞争性谈判具有较强的主观性,评审过程也难以控制,容易导致不公正交易,甚至腐败,因此,必须对这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加以严格限制并对谈判过程进行严格控制。
二是在谈判小组中,专家名单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在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名单应严格保密。
三是谈判小组的组成,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结合专家总体情况确定,并注意专业结构要合理,知识水平、综合素质要相当。
四是谈判文件制作完成后,要以正式公函形式或文件会签形式征求采购单位的意见,在采购单位审核确认后才算正式制作完成。
五是管理机构对如谈判文件还有备案规定,还要将谈判文件送管理机构备案。
六是对供应商的资格预审主要是从基本资格和专业资格两个方面进行预审,审查的标准主要是按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标准。
自行采购竞争性谈判流程
一、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主要包括工程项目概况、谈判须知、技术条款、商务条款、报价文件格式等;二、邀请谈判单位:采购单位应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竞争性谈判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谈判单位发出邀请函,邀请他们参加竞争性谈判,并向有意参加谈判的单位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邀请函主要包括:工程项目概况、竞争性谈判单位资质要求、获取谈判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及参加谈判的时间、地点等; 三、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谈判小组的名单于谈判前2小时采用随机方式确定,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从省级以上专家库中抽取,并严格保密;四、召开谈判小组预备会:谈判小组预备会由采购单位主持,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参加会议;谈判小组推选负责人,并熟悉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小组成员注意事项、竞争性谈判工作纪律和项目的基本情况、技术要求等;五、公开报价: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公开宣读各竞争性谈判单位提交的报价文件中的报价;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报价文件,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应拒收,并原封退还给该报价单位;六、谈判小组审阅报价文件:在谈判前,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体审阅各谈判单位报价文件,在审阅过程中,对各报价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记录;审阅结束后,谈判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进入谈判阶段的单位名单;对报价文件无效,无资格进入谈判阶段的单位,以书面形式出具无效原因说明;七、确定谈判单位次序:进入技术谈判程序的单位,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单位次序;八、进行技术谈判:谈判小组就有关技术问题与进入技术谈判的各谈判单位分别进行谈判;九、确定商务谈判单位名单和谈判次序:技术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进入商务谈判阶段的单位名单;进入商务谈判的竞争单位,采用抽签方式确定谈判次序; 十、商务谈判:谈判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及谈判单位提供的有关说明,分别与他们就价格、工期、质量和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进行谈判;谈判小组集体研究决定,进入最终承诺报价的谈判单位名单;对商务条件与谈判文件要求有重大差异、无资格进入最后承诺报价的单位出具书面无效原因说明; 十一、最终承诺报价:向进入最终承诺报价的单位发出最终承诺报价须知和最终承诺报价文件格式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
(一)成立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制定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一、接受委托
政府采购中心接到采购项目审批表后办理以下事宜:
(一)填制采购项目受理单,并登记编号;
(二)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三)要求采购人提供采购项目技术资料;
二、成立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三、制定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包括:
(一)谈判邀请书;
(二)谈判内容,包括谈判项目的名称、数量等;
(三)对供应商资质要求及需要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
(四)对谈判报价的要求;
(五)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和金额等;
(六)谈判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
(七)合同草案的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八)交货时间和售后服务;
(九)验收及付款方式;
(十)谈判时间、地点。
四、确认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经采购单位审核无误,由项目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签发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经采购单位审核无误后,由采购中心负责人签发,并报政府采购办公室、纪检委备案。
六、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七、召开谈判会议
(一)会前准备工作
1、通知谈判小组成员、采购单位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财政
采购监督人员、公证人员准时出席会议;
2、布置谈判会场及准备会场所需设备;
3、准备开标评标工作所需资料,包括报到薄、谈判记录等;
4、谈判供应商报到、交纳谈判保证金;
(二)谈判会议的程序
1、采购中心主持谈判会议;
2、与会人员签到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3、主持人介绍与会人员和参加谈判供应商名单、宣布会议纪律、会议程序及其它内容;
4、收缴通讯工具;
6、由采购单位负责人介绍谈判项目的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
谈判会议过程由采购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谈判小组成员按抽签顺序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第一轮谈判
1、供应商提交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
2、供应商介绍企业基本情况;
3、谈判小组就采购项目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4、谈判小组对谈判结果进行汇总,统一采购项目标准,确定详
细规格或具体要求;
5、谈判小组将统一后的标准、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实质性变动,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
成交供应商,由主持人当场宣读谈判结果。
(五)谈判小组成员、采购人、监督人员应当在谈判会议记录上签字。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敖汉政府采购网站和有关信息媒体上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九、质疑答疑
十、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日内,按谈判结果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
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中标供应商、采购中心、采购办各一份。
十一、退投标保证金
采购中心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供应商的投标
保证金退还或将其转为履约保证金。
十二、履约验收
十三、谈判资料整理
看过“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的人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