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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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检测标准

噪声检测标准

噪声检测标准
噪声检测的标准有如下几方面:
1、户外距离
距离任何反射物(地面除外)至少3.5 m 外测量,距地面高度1.2 m 以上。

2、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外,距墙壁或窗户1 m 处,距地面高度1.2 m 以上。

3、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
距离墙面和其他反射面至少 1 m,距窗约1.5 m 处,距地面1.2 m~1.5 m 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

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标准值
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
类别昼间夜间
0类50分贝40分贝
1类55分贝45分贝
2类60分贝50分贝
3类65分贝55分贝
4类70分贝55分贝
(三)、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2)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3)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5)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城市区域环绕噪声标准

城市区域环绕噪声标准

城市区域环绕噪声标准摘要:1.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定义和目的2.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分类和具体数值3.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和具体要求4.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实施和监管5.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意义和作用正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是指在我国城市区域中,各类环境噪声的最高限值。

这一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制定的,旨在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声环境质量。

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城市被划分为五类区域,每一类区域都有其特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具体如下:1.0 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其昼间环境噪声标准值为45 分贝,夜间为35 分贝。

2.1 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其昼间环境噪声标准值为50 分贝,夜间为40 分贝。

3.2 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其昼间环境噪声标准值为60 分贝,夜间为50 分贝。

4.3 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其昼间环境噪声标准值为65 分贝,夜间为55 分贝。

5.4 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干线两侧区域。

其昼间环境噪声标准值为70 分贝,夜间为55 分贝。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和具体要求如下:- 0 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其环境噪声标准值分别按严于0 类标准5 分贝执行。

- 1 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 2 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 3 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 4 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干线两侧区域。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实施和监管是由各级环保部门负责的。

对于违反标准的行为,环保部门有权依法进行处罚。

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声环境质量而制订。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

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GB/T1462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3 标准值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等效声级LAeq dB类别昼间夜间0 50 401 55 452 60 503 65 554 70 554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4.1 0 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dB执行。

4.2 1 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4.3 2 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4 3 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4.5 4 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5 夜间突发噪声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

6 区域及时间的划定6.1 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

6.2 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7 监测方法按 GB/T 14623-93 执行。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静男、郭秀兰、孙家麒、陈光华、赵仁兴。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新建、扩建、改建企业噪声标准工业企业厂区内各类地点噪声标准现有企业噪声标准建筑现场主要施工机械噪声平均A声级表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单位:等效声级,分贝(A)]A为声级,记作分贝(A)或dB(A)。

声级有别于声压级。

声级表示经过频率计权后的声压级,配有A、B、C计权网络的声学仪器,它的读数称为声级,单位也是分贝。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城市的快速发展和不断扩张给我们带来了繁荣和便利,但同时也产生了许多环境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噪声对人们的身心健康以及生活质量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保护居民的健康和创造一个宜居的城市环境,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制定是为了限制噪声污染,并确保居民在家、工作和休闲的环境中免受过高的噪声干扰。

这些标准通常包括了对不同类型区域(如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等)的噪声限制要求。

标准可以根据国家或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但都应该遵循一定的科学原则和技术标准。

通常,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会对不同类型的噪声源进行分类,如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等。

针对每种噪声源,标准会设置特定的限制值,以确保噪声水平不会超过一定的范围。

交通噪声是城市区域噪声的主要来源之一。

汽车、摩托车和公共交通工具产生的噪声对居民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干扰。

因此,标准通常会对交通噪声进行限制,例如要求在居住区内的道路上限制车辆行驶的速度,减少刹车、加速和发动机噪声。

工业噪声是另一个重要的噪声源。

在工业区域,标准会对工厂和设备产生的噪声进行限制。

通常会要求工厂采取隔声措施,减少机器轰鸣声和金属碰撞声等噪声的传播。

建筑施工噪声也是城市噪声问题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城市中,建筑施工常常伴随着噪声污染。

因此,标准会对建筑施工噪声进行限制,例如规定建筑施工只能在白天进行,晚上需要保持安静。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实施需要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和执行。

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噪声污染的监测和控制,对违反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罚。

此外,公众的参与和意识也非常重要。

居民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并积极参与到噪声污染治理中。

在保护城市环境方面,除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制定和执行,还需要加强城市规划和设计方面的考虑。

合理的城市规划可以减少噪声污染的产生,例如通过设置绿化带和缓冲区来隔离噪声源。

总之,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居民的健康和创造宜居环境至关重要。

夜间噪声标准

夜间噪声标准

夜间噪声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噪声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进行规定。

以下为夜间噪声标准的具体内容:
1. 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 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dB(分贝)、夜间40dB
- 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夜间45dB
-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dB、夜间50dB
- 工业区:昼间65dB、夜间55dB
- 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dB、夜间55dB
2. 住宅区的噪音,白天不能超过50分贝,夜间应低于45分贝。

超过这个标准,便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3. 在室内进行噪声测量时,室内噪声限值低于所在区域标准值10dB。

国家噪音标准(2020年整理).pptx

国家噪音标准(2020年整理).pptx
≦35 ≦25 ≦40 ≦40 ≦45 ≦50
较高 标准 ≦40 ≦30 ≦45
≦35
≦40
-
-
≦40 ≦30 ≦55 ≦45 ≦25 ≦40 ≦30 ≦45 ≦45 ≦50 ≦55
一般 标准 ≦45 ≦35 ≦50
≦40
-
≦50
-
≦45 ≦35 ≦55≦ ≦45 ≦25
≦45 ≦35 ≦50 ≦50 ≦55 ≦60
所噪声问题的规划。适用于装 设有机器的各种工作场所。
工业性工作场所
65-70
学海无 涯
4、GBJ87-1985《工业企业场区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厂区内各类地点噪声标准
序号
地点类别
噪声限 值 dBA
备注
生产车间及作业场所(工人
1
每 天连续接触噪声 8 小时

90 1、本表所列噪声限值,均应 按现行国家标准测量砍割。
60 内的室内平均噪声级
医务室、教室、哺乳室、托儿
7 所、工人值班室(室内背景
55
适用范噪围声:级)
本标准适用与工业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
的噪声(脉冲噪声除外)控制设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噪
声控制设计必须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时进行。
4、GBJ88-1988《民用建筑隔音设计规范》
学海无 涯
3、GBT17249.1-1998《声学-低噪声工作场所设计》dB(A) 推荐的各种工作场所背景噪声级 稳态 A 声级dB(A)
房间类型 会议室
教室 个人办公室 多人办公室 工业实验室 工业控制室
dBA 30-35 30-40 30-40 35-45 35-50 35-55
备注 背景噪声是指室内技术设备 (如通风系统)引起的噪声或者 是室外传来的噪声,此时对工 业性工作场所而言生产用机器 设备没有开动。适用范围:本 标准适用于新建或已有工作场

gb 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doc

gb 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doc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国家环保局1993-09-07批准 1994-03-01实施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声环境质量而制订。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

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GB/T14623-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3 标准值城市5类环境噪声值标准列于下表:等效声级L Aeq:dB4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4.1 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我区域。

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dB。

4.2 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4.3 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4 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4.5 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5 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

6 区域及时间的划定6.1 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

6.2 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7 监测方法按GB/T14623-93执行。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静男、郭秀兰、孙家麒、陈光华、赵仁兴。

城市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城市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城市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一、噪声排放的背景噪声是一个城市环境中不可忽视的问题,它对居民生活质量、身体健康以及社会和谐稳定产生了负面影响。

为了减少噪声对城市居民的困扰,各国纷纷制定了噪声排放标准,以确保城市环境能够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

二、国际标准在国际上,世界卫生组织对于城市环境噪声制定了一系列标准。

根据这些标准,白天和夜晚的噪声分级如下:1. 白天噪声排放标准对于白天噪声的标准分级,建议将城市居住区分为以下几类:低密度居住区、中密度居住区和高密度居住区。

低密度居住区:白天噪声应该控制在50分贝以下。

中密度居住区:白天噪声应该控制在55分贝以下。

高密度居住区:白天噪声应该控制在60分贝以下。

2. 夜晚噪声排放标准夜晚噪声的标准分级与白天相似,但是对于居住区噪声的控制要求更为严格。

低密度居住区:夜晚噪声应该控制在40分贝以下。

中密度居住区:夜晚噪声应该控制在45分贝以下。

高密度居住区:夜晚噪声应该控制在50分贝以下。

三、国内标准国内也对噪声排放进行了规范,制定了相应的标准,以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以下是我国的噪声排放标准:1. 建筑噪声排放标准按照我国的规定,不同类型的建筑允许的噪声排放标准如下:住宅区:白天噪声不得超过55分贝,夜晚噪声不得超过45分贝。

商业区:白天噪声不得超过60分贝,夜晚噪声不得超过50分贝。

工业区:白天噪声不得超过70分贝,夜晚噪声不得超过60分贝。

2. 交通噪声排放标准交通噪声是城市中最主要的噪声来源之一。

根据我国的标准,不同类型的交通工具在道路上的噪声排放限制如下:汽车:白天噪声不得超过74分贝,夜晚噪声不得超过69分贝。

摩托车:白天噪声不得超过75分贝,夜晚噪声不得超过70分贝。

公交车:白天噪声不得超过77分贝,夜晚噪声不得超过72分贝。

火车:白天噪声不得超过87分贝,夜晚噪声不得超过82分贝。

3. 工业噪声排放标准工业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干扰较大,因此我国对不同类型的工业企业也制定了噪声排放标准。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介绍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代替GB 3096-82以及GB 11339-89。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引用标准
GB/T 1462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标准值
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列于表1
类别
昼间
4.4 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4.5 4类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夜间突发
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
区域时间
6.1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
夜间
0
50
40
1
55
45
2
60
50
3
65
55
4
70
55
适用区域
4.1 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dB执行。
4.2 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4.3 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6.2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监测方法
按GB/T 14623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静男、郭秀兰、孙家麒、陈光华、赵仁兴。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 14623-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废止。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法规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法规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Standard of environmental noise of urban area(GB3096-931993-12-06实施)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

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保障城市的生活声环境质量而制订。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

乡村生产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GB/T 1462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3 标准值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等效声级LAeq: dB类别昼间夜间0 50 401 55 452 60 503 65 554 70 554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4.1 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dB执行。

4.2 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4.3 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4 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4.5 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能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行该类标准。

5 夜间突发噪声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

6 区域及时间的划定6.1 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

6.2 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7 监测方法按GB/T 14623执行。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Measuring method of environmental noise of urban area(GB/T14623-931993-12-06实施)本标准为执行GB309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而制定。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答案: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它是指1982年4月6日原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发布,1982年8月1日起实施的标准。

主要规定了城市各类区域昼间和夜间环境噪声的标准值,并对适用区域的划定作出了明确规定。

包括以下内容:
“特殊住宅区”是指特别需要安静的住宅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45分贝、夜间35分贝。

(2)“居民、文教区”是指纯居民区和文教、机关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3)“一类混合区”是指一般商业与居民混合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4)“二类混合区”是指工业、商业、交通与居民混合区,“商业中心区”是指商业集中的繁华地区,二者的环境噪声标准值均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5)“工业集中区”是指在一个城市或区域内规划明确确定的工业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6)“交通干线两侧”是指车流量每小时100辆以上的道路两侧,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我国最新噪声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最新噪声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Grief is no greater than heart death, and no more exhaustion than heart fatigue.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我国最新噪声标准是怎样规定的?类别昼间夜间 0类 50分贝 40分贝 1类 55分贝 45分贝 2类 60分贝 50分贝 3类 65分贝 55分贝 4类 70分贝 55分贝。

人类是群居生物,对生活环境的要求也是极高的,各类环境污染重,除了空气污染,最让我们无法忍受的就是噪声污染。

科学研究表明,当我们生活的环境中,噪声污染超过一定分贝时,会给人的耳部系统造成伤害,在生理上也会有较大的反应。

我国环保局规定了各场所的噪声标准,以维护我们生活的环境。

今天,就来带您了解下最新噪声标准。

一、噪音扰民所谓的晚上22点至次日6点钟,至是法律意义上的“夜间”的定义。

“夜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只是比“日间”标准更高而已。

无论夜间还是日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其与认定“噪声扰民”存在相关但是并不一定必要的关联。

即只要产生了与环境不相适应的噪声排放,而且也产生了居民被干扰的后果,即可认定为“噪声扰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1996年10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把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称为环境噪声污染。

二、最新噪声标准1、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类别昼间夜间0类 50分贝 40分贝1类 55分贝 45分贝2类 60分贝 50分贝3类 65分贝 55分贝4类 70分贝 55分贝2、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2)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

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标准值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类别昼间夜间0类50分贝40分贝1类55分贝45分贝2类60分贝50分贝3类65分贝55分贝4类70分贝55分贝3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2)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3)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5)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4 夜间突发噪声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1.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2.标准值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如下:类别昼间夜间一类55分贝45分贝二类60分贝50分贝三类65分贝55分贝四类70分贝55分贝3.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的划定一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二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三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四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4.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5.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

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分贝,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Standard of environmental noise of urban area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汉条例》,保障城市的生活声环境质量而制订。

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指的是城市所处地区环境噪声的要求,保障当地人民的健康和安全。

一、建筑环境环境噪声的最大限度值:1. 室内最大限度值:平均分贝值不超过35分贝;2. 校园内最大限度值:周围最大值不超过45分贝;3. 病房内最大限度值:25分贝以下;二、建筑环境外部环境噪声的最大限度值:1. 住宅区的最大限度值:平均分贝值不超过55分贝,最大值不超过65分贝;2. 机动车道的最大限度值:平均分贝值不超过75分贝,最大值不超过90分贝;3. 公共场所的最大限度值:平均分贝值不超过60分贝,最大值不超过70分贝;三、监测指标1. 对检测设备和仪器进行校准,确保精度;2. 环境噪声平均分贝值=噪声源累计极大分贝值/检测时间;3. 环境噪声最大值=所有检测数据中的最大值;四、环境噪声检测标准1. 检测日期和时间:以实际检测时间为准,按照早8:00-晚20:00;2. 检测地点:以现场测定地点为准,选取距离噪声源最近处;3. 检测设备:采用有线式声级计等检测设备;4. 检测方法:采用静态检测技术;五、环境噪声标准执行1. 本环境噪声标准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政府根据当地情况而订定;2. 当地政府需依法规定落实环境噪声标准,并监督其他机构和企业实施;3. 定期对环境噪声进行监测,并对污染环境噪声超标现象采取有效措施;六、环境噪声标准的实施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标准;2. 落实污染环境噪声的有效治理措施;3. 加强环境噪声的检测工作;4. 进行有效的培训,使政府工作人员和普通民众都能正确认识和理解环境噪声的危害;综上所述,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旨在保护当地居民的健康和安全,其最大限度值根据所处区域和场所而定。

在环境噪声标准实施过程中,应该加强检测工作、落实有效治理措施,同时增强环境保护意识,积极防止和减少环境噪声污染。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是指对城市区域内环境噪声的控制标准。

环境噪声是指人类日常生活中存在的各种噪声,例如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等。

它对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必须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控制。

以下是中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详细措施。

一、城市环境噪声分级标准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城市环境噪声分为以下几个等级:1. 一般地区:表示市区内主要是居民区、商业区和宾馆、酒店等场所,且人口密集的地区。

2. 繁华地区:表示市中心商业区及其周围的地区,交通流量密集的主要路段和商业中心。

3. 工业地区:表示规模较大的工业企业和工矿区,或者是运输、装卸等场所。

4. 交通要道:表示主要干线公路、铁路、机场、码头等交通运输设施和其周边区域。

二、城市环境噪声限值标准1. 一般地区:午间限值为55分贝(A),晚间限值为50分贝(A)。

2. 繁华地区:午间限值为65分贝(A),晚间限值为60分贝(A)。

3. 工业地区:白天限值为70分贝(A),晚间限值为65分贝(A)。

4. 交通要道:白天限值为70分贝(A),晚间限值为65分贝(A)。

其中,晚间环境噪声限值适用于晚上22:00至次日早上6:00时段。

三、城市环境噪声监测标准1. 监测范围:根据环境噪声源的不同,监测范围应当包括噪声源所在的设施和周边环境。

2. 监测方法: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噪声检测仪进行监测,检测结果应当具有实时性和准确性。

3. 监测时段:春、夏季应当在清晨6:00至晚上22:00时段进行监测,秋、冬季应当在清晨7:00至晚上21:00时段进行监测。

四、环境噪声控制措施1. 交通噪声控制:加强车辆尾气排放控制,推广低噪声轮胎和减振装置,限制和规范交通流量,建立有效的交通调节系统。

2. 城市噪声污染源控制:建设隔音、减震等措施,限制机械设备和施工噪声的时段和时间,推广低噪声设备和技术。

3. 人口密集区的噪声控制:禁止在临近居民区域设立嘈杂的娱乐场所,建设隔音墙和隔音窗等防护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法规、政策资料库2006-10-9 上传人:蛛猪爬STANDARD OF ENVIRONMETAL NOISE OF URBAN AREAGB3096---93代替GB3096—82GB11339---89国家环境保护局 1993---09---07批准 1994---03---01实施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声环境质量而制订。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引用标准GB/T 1462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3、标准值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列于表1:4、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4、1 0 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 db 执行。

4、2 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4、3 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4 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4、5 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表1 等效声级 LAeq:dB类别昼间夜间0 50 401 55 452 60 503 65 554 70 555、夜间突发噪声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6、区域及时间的划定6.1各类标准适用于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

6.2 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7、监测方法按GB/T 14236执行。

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国家标准总局发布 1979年7月1日试行)本标准适用于表中所列的各类机动车辆。

本标准是机动车辆产品的噪声标准,也是城市机动车辆噪声检查的依据。

噪音标准多少算是扰民

噪音标准多少算是扰民

噪音标准多少算是扰民
正常居民楼超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算扰民。

(一)根据《》:
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
该类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二)在居民居住房屋处用仪器测得:
昼间超过55分贝,夜间超过45分贝就是扰民了。

(三)测量噪音污染的主管单位是当地环保局。

有噪音污染,请去当地
环保局举报。

二、居民区施工噪音标准
居民区施工噪音标准在45分贝-55分贝之间。

住宅室内的噪音白天
不能超过55分贝,夜间应该低于45分贝。

三、噪声标准是多少
按照国家标准规定,住宅区的噪音,白天不能超过50分贝,夜间应
低于45分贝,若超过这个标准,便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国家《城市区域
环境噪声测量方法》中第5条第4款规定,在室内进行噪声测量时,室内
噪声限值低于所在区域标准值10dB。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则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疗养区、高级别
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dB、夜间40dB;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夜间45dB;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dB、夜间50dB;
工业区,昼间65dB、夜间55dB;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
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dB、夜间55dB,(夜间指22点到次日晨6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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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

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标准值
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
类别昼间夜间
0类50分贝40分贝
1类55分贝45分贝
2类60分贝50分贝
3类65分贝55分贝
4类70分贝55分贝
3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2)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3)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5)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4 夜间突发噪声
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1.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2.标准值
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如下:
类别昼间夜间
一类55分贝45分贝
二类60分贝50分贝
三类65分贝55分贝
四类70分贝55分贝
3.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的划定
一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二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三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四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4.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5.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

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分贝,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Standard of environmental noise of urban area
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汉条例》,保障城市的生活声环境质量而制订。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

乡村生产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
GB/T 1462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3 标准值
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
等效声级LAeq: dB
类别昼间夜间
0 50 40
1 55 45
2 60 50
3 65 55
4 70 55
4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4.1 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dB执行。

4.2 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4.3 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4 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4.5 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能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行该类标准。

5 夜间突发噪声
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

6 区域及时间的划定
6.1 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

6.2 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7 监测方法
按GB/T 14623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静男、郭秀兰、孙家麒、陈光华、赵仁兴。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GD/T 14623—93
Measuring method of environmental noise of urban area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为执行GB 309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而制定。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测量方法。

2 引用标准
GB 3785 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
JJG 699 积分声级计检定规程
JJG 176 声校准器检定规程
JJG 778 噪声统计分析仪检定规程
3 名词术语
3.1 A声级
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级,用LA表示,单位dB。

3.2 等效声级
在某规定时间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又称等效连续A声级,用LAcq表示,单位为dB。

按此定义此量为:
式中:LA——t时刻的瞬时声级;
T——规定的测量时间。

当测量是采样测量,且采样的时间间隔一定时,式(1)可表示为:
式中:LAi——第i次采样测得的A声级;
n——采样总数。

3.3 昼间等效声级
昼间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Ld表示,单位dB。

3.4 夜间等效声级
夜间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Ln表示,单位dB。

4 测量条件
4.1 测量仪器
4.1.1 测量仪器精度为2型以上的积分式声级计及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器,其性能符合GB 3785的要求。

4.1.2 测量仪器和声校准器应按JJG 699、JJG 176及JJG 778的规定定期检定。

4.2 气象条件
测量应在无雨、无雪的天气条件下进行,风速为5.5m/s以上时停止测量。

测量时传声器加风罩。

5 测量方法
5.1 测点选择测量点选在居住或工作建筑物外,离任一建筑物的距离不小于1m。

传声器距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1.2m。

5.2 测量时间
测量分昼间和夜间两部分分别进行。

5.3 采样方式
仪器的时间计权持性为“决”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不大十1s。

5.4 不得不在室内测量时,室内噪声限值低于所在区域标准值10dB。

测点距墙面和其他主要反射面不小于1m,距地板1.2~1.5m,距窗户约1.5m。

开窗状态下测量。

5.5 铁路两侧区域环境噪声测量,应避开列车通过的时段。

5.6 区域环境噪声的普查方法依照附录A。

附录A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普查方法
(补充件)
A1 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为了解某一类区域或整个城市的总体环境噪声水平.环境噪声污染的时间与空间分布规律而进行的测量。

A2 网格测量法
A2.1 网格的划分方法
将要普查测量的城市某一区域或整个城市划分成多个等大的正方格,网格要完全覆盖住被普查的区域或城市。

每一网格中的工厂、道路及非建成区的面积之和不得大于网格面积的50%,否则视为该网格无效。

有效网格总数应多于100个。

A2.2 布点方法
测点布在每一个网格的中心。

若网格中心点不宜测量(如为建筑物、厂区内等),应将测点移动到距离中心点最近的可测量位置上进行测量。

A2.3 测量方法
分别在昼间和夜间进行测量。

在规定的测量时间内,每次每个测点测量10min的连续等效A声级(LAeq)。

A2.4 评价方法
A2.4.1 噪声平均水平
将全部网格中心测点测得的10min的连续等效A声级做算术平均运算,所得到的平均值代表某一区域或全市的噪声水平。

A2.4.2 评价
如所测量的区域仅执行某一类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那么该平均值可用该区域适用的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进行评价。

A2.4.3 噪声污染空间分布
将测量到的连续等效A声级按5dB一档分级(如60~65,65~70,70~75)。

用不同的颜色或阴影线表示每一档等效A声级,绘制在覆盖某一区域或城市的网格上,用于表示区域或城市的噪声污染分布情况。

A3 定点测量方法
A3.1 测点选择
在标准规定的城市建成区中,优化选取一个或多个能代表某一区域或整个城市建成区环境噪声平均水平的测点,进行长期噪声定点监测。

A3.2 测量方法
进行24h连续监测。

测量每小时的LAeq。

及昼间的Ld和夜间的Ln。

亦可按本标准A2.3的测量方法测量。

A3.3 评价方法
A3.3.1 噪声平均水平
某一区域或城市昼间(或夜间)的环境噪声平均水平由式(A1)计算:
式中:Li——第i个测点测得的昼间(或夜间)的连续等效A声级;
Si——第i个测点所代表的区域面积;
S——整个区域或城市的总面积。

A3.3.2 评价
噪声平均水平的评价参照A2.4.2。

A3.3.3 噪声污染时间分布
将每一小时测得的连续等效A声级按时间排列,得到24h的声级变化图形、用于表示某一区域或城市环境噪声的时间分布规律。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静男、郭秀兰、孙家麒、陈光华、赵仁兴。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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