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软件园关于解决园区企业人才子女教育问题的办法

合集下载

中关村软件园:开放园区应用场景,智慧生态日趋完善

中关村软件园:开放园区应用场景,智慧生态日趋完善

中关村软件园:开放园区应用场景,智慧生态日趋完善作者:勒川来源:《中关村》2020年第11期中关村软件园正在通过开放应用场景等方式,进一步打造更加智慧化的前沿科技、创新产品的体验场、试验场,让园区内外企业参与到智慧园区的建设中来,形成更为紧密的合作,让产业生态更为活跃。

11月26日,“中关村软件园智慧应用场景发布暨ZPARK&东方时尚VR智能驾培基地揭牌仪式”在软件园举行。

中关村软件园与东方时尚驾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合力打造集绿色生态展示区、智能驾驶体验培训基地及交通安全文化科普区等于一体、独具智慧园区特色的网红打卡地。

这也是中关村软件园不断丰富智能應用场景、进一步完善园区智慧生态体系的创新举措。

根据协议,中关村软件园将为东方时尚提供VR智能驾驶培训体验及招生基地,全智能化驾驶培训打破时间、空间对驾培行业的束缚,将智能、绿色、友好、便捷、高效的学车新体验融入智慧园区,有助于驾驶人在学习过程中养成规范、安全的驾驶习惯,推动前沿技术在驾培领域的深层次应用。

作为驾驶培训行业的领军企业,东方时尚早已不局限于传统驾驶培训模式,而是积极转型搞VR驾培新业态,于2018年率先将VR、人工智能技术与5G网络等科技赋能驾驶培训领域,打造全智能化驾驶培训新模式。

从行业来看,驾培市场分散度极高,部分地区存在无序竞争格局,大幅影响行业的运营效率。

东方时尚通过对品质和服务的把控,将驾培业务不断流程化和标准化,已经塑造起良好的口碑,创造出该公司独有的口碑式营销方法。

不仅如此,东方时尚还通过高科技手段,不断探索新的驾培方法,这其中最引人瞩目的便是VR技术。

VR手段不仅能培训学员驾驶技术,更能培养学员的安全文明意识——训练应急情况处置、复杂路况驾驶、机械性能极限操作、防御性驾驶、恶劣天气等项目。

东方时尚的VR培训技术不仅是对招收学员有所助力,在节能减排、降低运营成本等方面也比传统培训模式有优越性。

此次东方时尚将智能、绿色、友好、便捷、高效的学车新体验带到中关村软件园,不仅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中关村软件园及京北地区的学车需求,同时也为中关村软件园深化智慧园区建设、丰富园区智慧化前沿设备场景应用提供了有力支撑。

中关村软件园观后感

中关村软件园观后感

中关村软件园观后感《中关村软件园观后感》中关村软件园是中国乃至全球知名的高科技园区,也是中国信息技术行业的摇篮。

作为一位前往该园区参观的人,我对这里的规模、氛围以及对科技创新的支持感到非常震撼。

首先,中关村软件园的规模令人叹为观止。

园区内高楼林立,犹如一个现代化的科技城。

我走在宽阔的街道上,看到无数公司的标志以及聚集在一起的年轻人,他们都在这里追寻着自己的科技梦想。

园区内设施完善,交通便利,给人一种极具现代感的科技氛围。

其次,中关村软件园注重科技创新的支持。

园区内有众多的创新企业、孵化器以及研发中心,为创业者和科技人才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和支持。

我参观了一些研发中心,感受到了浓厚的创新氛围。

无论是硬件研发还是软件开发,这里的人们都充满了热情和创造力。

我很欣赏这种对科技创新的持续支持,相信这将推动整个中国乃至全球的科技发展。

最后,中关村软件园还注重人才培养。

园区内有许多科技学院和培训机构,为年轻人提供了系统的学习和培养机会。

我参观了一所科技学院,看到学生们正在进行科研实验和项目开发。

这种培养年轻人的方式非常有价值,帮助他们提升技术能力和创新意识,并为他们未来的职业发展奠定基础。

通过参观中关村软件园,我深刻感受到了中国科技行业的蓬勃发展。

这里的人们充满激情、追求创新,让我对中国未来科技发展充满希望。

同时,我也意识到科技发展离不开对人才的培养和支持。

中关村软件园作为如此庞大的园区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为中国乃至世界的科技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

我相信,在中关村软件园的引领下,中国将在未来的科技舞台上展现出更加辉煌的成就。

中关村软件园人才培养战略和规划项 (2)

中关村软件园人才培养战略和规划项 (2)
品牌前10名的厂商的市场份额之和已经超过了50%,但前三名品牌市场规模的总
和不超过40%,有竞争和发展的空间。(市场成熟的标志是第一品牌的市场占有率达 到40%以上)
品牌效应日趋明显
培训质量 是竞争制胜的关键
由于IT职业培训主要面向个人市场,品牌的重要性无容置疑。随着IT职业培训市场 不断发展,培训学员对IT培训品牌越来越重视,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度在不断提高, IT职业培训市场的品牌效应日趋明显。
6
项目背景----软件人才培养领域大有可为
1. 现有高等教育体系面临短期内难以克服的困难和问题,难以担当紧 缺软件人才培养的重任。 2. 各类专业IT培训机构近几年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有高 等教育体系的不足,但规模偏小、培训周期短、不够规范、短期行为 严重等问题也十分严重。 3. 中关村软件园创建人才培养体系将具有极大的优势和生命力。
中关村软件园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实施 项目建议书
软通动力
iSoftStone Information Service Corporation
2019/5/6
内容
• 项目背景 • 项目意义 • 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主要课题 • 人才培养服务体系特色的初步设想 • 软通动力培训事业简介 • 项目目标 • 软通动力咨询项目管理方法论 • 项目组织和项目计划 • 项目报价 • 项目组核心成员简介
高校的问题: 1. 师资队伍人员力量不足、知识结构老化、教学方法落后、实战经
验欠缺问题及课程体系相对落后的问题短期内难以实现根本改变; 2. 实习基地、实战教学基地缺乏,仅仅依靠学校的力量面临资金、
场地、真实项目案例等方面的困难。
©2006 iSoftStone Information Service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2.08•【字号】京政发[2014]6号•【施行日期】2014.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京政发[2014]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将《北京市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2014年2月8日北京市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为促进我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新发展,加速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发挥软件产业在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和支柱作用,提升集成电路产业的战略性基础作用,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软件产业政策(一)加速软件产业转型升级。

按照首都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创新资源优势,支持软件企业大力发展自主、高端、新兴的技术和产品,打造中国软件产业创新发展高地。

与首都经济圈和环渤海经济带中具备条件的城市建立合作机制,促进人力密集型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以及能耗较高的数据中心企业向京外转移。

(二)打造中关村软件城。

以海淀区上地及周边地区为核心,积极推进中关村软件园三期工程建设,盘活区域内存量产业用地,推动区域业态调整,促进软件产业集中成片发展,建成覆盖面积约30平方公里的中关村软件城,并在产业规模、公共服务能力、土地集约利用、综合配套水平、园区形象等方面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三)支持软件产业特色园区建设。

在具备条件的中关村科技园区特色产业基地中,布局建设定位明确、职住一体的软件产业特色园区。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各类投资主体的积极性,综合利用土地、规划、财税政策,将一批腾退的工业、商业企业用地提升改造为软件产业特色园区。

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内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内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内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内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规定包括:1.对社会⼒量,包括企业单位(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和个体⼯商户(下同),资助⾮关联的科研机构和⾼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艺所发⽣的研究开发经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其资助⽀出可以全额在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关联的科研机构和⾼等学校是指,不是资助企业所属或投资的,并且其科研成果不是惟⼀提供给资助企业的科研机构和⾼等学校。

企业向所属的科研机构和⾼等学校提供的研究开发经费资助⽀出,不实⾏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

企业等社会⼒量向科研机构和⾼等学校资助研究开发经费,申请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时,须提供科研机构和⾼等学校开具的研究开发项⽬计划、资⾦收款证明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不能提供相关资料的,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2.软件开发企业实际发放的⼯资总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的补充规定包括:1.对社会⼒量资助⾮关联的科研机构和⾼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艺所发⽣的研究开发经费准予扣除的单位包括企业单位(含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资助单位应于每年的7⽉⾄12⽉,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下⼀年度的资助计划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下达《资助计划⽴项确认书》,在不超过审核确认的额度内,其实际发⽣的资助额准予扣除。

逾期则不予办理。

3.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73号⽂件第三条第(⼀)款和京国税[1998]169号⽂件规定的条件审核、确认⾮关联关系。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增值税政策的规定包括:1.⼀般纳税⼈销售其⾃⾏开发⽣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可按法定17%的税率征收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即征即退”(以下简称“即征即退”)。

中关村国家创新示范区扶持政策

中关村国家创新示范区扶持政策

中关村国家创新示范区扶持政策1、《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工程实施试行办法》·对评估合格的,提供50万元的一次性经费支持。

·对开放实验室为中关村企业提供的服务,政府给予50%的资金支持。

2、《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购买中介服务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对企业购买中介服务,无偿资助实际发生额的50%·信用、财务(税务)、认证、技术转移、首购兼并等中介服务3、股权激励《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激励改革试点工作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示区组发(2009)12号·企业以股权奖励和股权出售方式实施激励的,企业近3年税后利润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应当占企业近3年年初净资产总额的20%以上·企业用于股权奖励和股权出售的激励总额,不得超过近3年税后利润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的35%,其中,激励总额用于股权奖励的部分不得超过50%。

·院所转制企业和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采取科技成果入股、科技成果折股、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份期权、分红权、科技成果收益分成以及其它激励方式·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可以采取科技成果入股、科技成果收益分成以及其他激励方式4、扶持高端人才·中关村示范区“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被认定为科技创新人才、创业投资家和科技中介人才,给予1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并按其上一年度所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5、代办股份转让试点·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股份转让和股权私募服务6、创业投资补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业投资风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09)26号·对经认定的创业投资机构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根据其投资于中关村初创企业的实际投资额,按10%给予补贴7、改制上市资助·《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企业改制上市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09)25号·进入股份制报价转让系统挂牌资助:每家企业支持50万元·企业改制资助:每家企业支持20万元·境内外上市资助:每家企业支持200万元·券商资助:保荐券商和主办券商,每家支持20万元8、小企业扶持资金·《中关村科技园区小企业创新孵化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小企业创意支持资金管理。

中关村石景山高科技园区优惠政策汇总

中关村石景山高科技园区优惠政策汇总

2009年04月10日
在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影响逐步蔓延之际,中关村石景山园围绕文化创意产业特色,积极谋求政策创新,于近日出台了《北京市石景山区知识产权奖励暂行办法》等系列政策,设立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实施品牌化发展。政策细则涉及支持企业获得国内外专利授权、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称号、加大政府采购企业自主创新产品等多个方面。
作为中关村一区十园的文化创意产业特色园区,石景山园近年来通过政策扶持和投资环境的不断优化,已经吸引了600余家数字娱乐企业入驻,研发生产千余款产品,搜狐畅游、暴风网际、蓝港在线、华录文化等一批文化创意业界龙头企业在石景山产业转型中开始发挥重要的产业引领作用。园区保持了40%以上的经济增速,呈现出潜力大、后劲足的发展态势。全区从政府采购、项目支持、人才引进、政府服务绿色通道等多方面致力于为企业创造良好宽松的发展环境,为以搜狐畅游为代表的优秀企业的迅速成长壮大提供了创意创新的沃土。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科技含量高、创新实力强、经济增长快的明星企业涌现出来。2009年初,园区企业东宝亿通和东土科技凭借卓越的创新实力成为中关村今年首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新三板上市的九家企业之一。搜狐畅游凭借优良业绩,成为自去年11月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首个上市公开发行的股票;暴风网际增长速度达到近10倍,成功完成第三轮融资,获得1500万美元风投,是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中国互联网企业获得的第一笔风险投资。同时,蓝港在线旗下的国内首款回合制武侠题材网游《倚天剑与屠龙刀》在香港地区的独家代理运营权由CSoft公司获得,标志着国内第三代网游企业正式“出海”中国大陆以外市场。石景山园以产业发展引领区域特色,以文化创意为核心的文化科技产业发展日益彰显出蓬勃的活力与张力。(石景山区科委、石景山园管委会:岳继华)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3.07.01•【字号】京人社专技发[2013]180号•【施行日期】2013.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3〕180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关村科技园区各分园管委会,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加快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进一步促进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队伍发展,在海淀园、亦庄园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将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推广到中关村“一区十六园”。

为做好相关评价工作,我们制定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区县人力社保局、中关村科技园区各分园管委会要从实施首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不断提升人才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首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并结合本区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推荐办法等相关制度,不断拓展人才服务领域,创新人才评价工作机制,为高端领军人才的成长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加大组织协调工作力度,重新调整组织协调机构,成立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中关村管委会、市科委和市教委等部门组成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一领导并组织本办法的实施。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等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人才特区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等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人才特区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等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人才特区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公布日期】2011.03.04•【文号】•【施行日期】2011.03.04•【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共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人才特区的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建设人才强国,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北京市决定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下称“中关村示范区”)全面建设人才特区,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建设人才特区的重大战略意义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

在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大力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与政策创新,提高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借鉴改革开放初期建设经济特区的经验,探索建设人才特区,是构筑我国人才发展战略高地、形成我国人才竞争比较优势、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的战略选择。

建设人才特区,就是要在特定区域实行特殊政策、特殊机制、特事特办,率先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构建与国际接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人才体制机制。

要通过建设人才特区,大量聚集拔尖领军人才,促进各类人才的全面发展,依靠人才智力优势,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新兴产业发展,不断形成新的科学发展优势。

中关村示范区具有建设人才特区的坚实基础和独特优势。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建设,中关村示范区在海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聚集了大量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的辐射效应强。

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关村软件园

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关村软件园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文件中科园发〔2008〕9号关于印发中关村科技园区技术标准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园(基地)管委会:新修订的《中关村科技园区技术标准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已经我委2008年第2次主任专题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原《中关村科技园区技术标准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07〕26号)同时废止。

我委委托北京标准化协会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受理和核实。

特此通知。

二○○八年三月六日联系人:北京标准化协会王海虹64210795汪驰84255247张明辉64297987中关村管委会研究室盛江峰82690522主题词:技术标准办法通知抄送:市质监局,市标准化协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08年3月10日印发中关村科技园区技术标准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中关村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创制技术标准,深入实施“标准战略”,加快建设中关村国家高技术标准化示范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根据《北京市“十一五”时期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规划》(京政发[2006]41号)和《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京财预〔2006〕1769号)的有关要求,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设立技术标准资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标准资助资金”)。

为规范标准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标准资助资金主要用于无偿资助以下三个方面:(一)中关村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主导制订技术标准;(二)中关村科技园区标准化试点企业承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工作;(三)中关村科技园区标准化试点企业参加、组织国际标准化会议。

上述“标准化试点企业”是指按照《关于在中关村标准化示范区选择部分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的企业。

第三条标准资助资金从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二章资助条件第四条申请主导制订技术标准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属于新制订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二)符合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三)申请企业应是主导制订标准的企业,即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或标准工作组的组长单位,且拥有实现该标准的被接受的技术提案。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人才政策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人才政策

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人才政策包括以下九方面的内容。

1、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应届毕业生受聘于中关村科技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直接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

2、凡经北京市经委根据《来京投资企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认定办法》说认定的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企业可以为其申请一次性购房专项奖励。

购房专项奖励标准为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购房时间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数额地方留成部分的80%。

3、来北京投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子女在京参加高考可与北京籍考生同等对待;来京投资企业职工及子女可参加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来京投资企业申请其在京职工子女入北京市中小学借读,由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就近安排。

4、北京市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软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兴办高新技术企业或增加本企业资本金投入以及个人第一次购买住房、轿车的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个人上年已纳个人所得税的80%。

北京市科委牵头制定有关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根据企业自愿的原则,软件企业从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可提高到20%。

5、研发机构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北京市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符合《北京市关于扩大对内开放促进首都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京政发〔2002〕12号)等有关规定的,可向北京市经委申请按其本人上年已纳个人所得税数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6、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由北京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评选,每年度一次,对个人和集体科研项目予以无偿资金支持;7、首都劳动模范:由北京市总工会负责组织评选,每年度一次,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和奖励;8、经济技术创新标兵:由北京市总工会负责组织评选,每年度一次,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和奖励;9、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标兵:由北京市科协负责组织评选,每年度一次,对优秀青年人才予以表彰和奖励。

汇桔网与相关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及时掌握国家政策,多条流水线全程规划,实力专家先诊断项目后申报,提高申报成功率;一对一管家服务,定时反馈申报动态,随时解答。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凡列入《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海关优惠名单》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优先通关、查验、放行的优惠待遇;从事加工贸易业务的,给予优先办理备案审批的优惠。

对高新技术企业,优先发展EDI报关。

――《北京海关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第2、5、7条●外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在本市投资企业所需的水、电、热、通信等公共设施,市有关部门积极支持,统筹安排,优先保证供应,其供应的价格政策和收费政策享受国内企业的同等待遇。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的若干规定》(京政发[1999]4号)第12条●对园区内接入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的注册企业用户,利用拨号方式接入的,网络使用费按照国家规定资费标准给予25%的优惠;利用专线方式接入的,网络使用按照国家规定资费标准给予30%的优惠。

对园区内企业用户使用ISDN业务,2B+D端口基本月租费按照现行普通电话基本月租费标准收取。

――《信息产业部关于中关村高科技园区电信资费优惠问题的批复》(信清[1999]179号)第1、2条●企业在审批、登记、银行贷款、海关手续、人员出境、设置海外企业、所需公用设施等方面享有优先权。

有关部门在立项、规划、可行性研究、领照、登记、开工建设等环节的审批过程中,要急事急办,不得延误。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的若干规定》(京政发[1999]4号)第4条国家规定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重点扶持,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能够享受相应的税收、人才优惠政策——一、人才激励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及项目所需的外省市人才,经局批准,给予《工作居住证》,工作满三年,经用人单位推荐、有关部门批准,办理调京手续。

市人事局、市科委、市经委、市教委和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等部门要每年统一制定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培训计划,委托国内外高等学校或机构组织实施。

二、财税优惠(一)企业所得税1.根据《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京政发【1988】49号)文件规定,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内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下列减征或免征税收的优惠:高新技术企业自开办之日起(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至第六年可按7.5%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七年开始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40%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京政发【2001】38号)文件规定:(1)高新技术企业研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当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和为此所购置的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的费用,可一次或分次摊入成本;购买国内外先进技术,专利所发生的费用,经税务部门批准,可在两年内摊销完毕.(2)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10%(含10%)以上的,当年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3)高新技术企业在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实际发放的工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据实扣除.3.根据《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01】4号)文件规定:(1)新创办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内注册并经认定的软件企业,也可以选择享受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两种优惠政策只能选择其一.(2)软件企业人员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3)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1】89号)文件规定:(1)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据实扣除.(2)上述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企业以及需要提升地位的新生成长型企业,经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企业在拓展市场特殊时期的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或适当提高扣除比例.5.根据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财税字【1999】273号)有关税收问题文件规定:(1)对社会力量,包括企业单位(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和个体工商户(下同),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其资助支出可以全额在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是指,不是资助企业所属或投资的,并且其科研成果不是唯一提供给资助企业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企业向所属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提供的研究开发经费资助支出,不实行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办法.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资助研究开发经费,申请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时,须提供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开具的研究开发项目计划,资金收款证明及其他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不能提供相关资料的,税务机关不予受理.(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资助非关联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经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有关捐赠的税务处理办法,可以在资助企业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6.根据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京财税【2000】848号)文件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允许抵免的国产设备是指国内企业生产制造的生产经营(包括生产必需的测试,检验)性设备,不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的设备,以"三来一补"方式生产制造的设备.7.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1】89号)文件规定:(1)自2001年1月1日起,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行业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2)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二)营业税1.根据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财税字【1999】273号)有关税收问题文件规定:(1)对企业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是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的.(2)免征营业税的技术转让,开发的营业额为:以图纸,资料等为载体提供已有技术或开发成果的,其免税营业额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以样品,样机,设备等货物为载体提供已有技术或开发成果的,其免税营业额不包括货物的价值.对样品,样机,设备等货物,应当按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转让方(或委托方)应分别反映货物的价值与技术转让,开发的价值,如果货物部分价格明显偏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6条的规定,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计税价格.提供生物技术时附带提供的微生物菌种母本和动,植物新品种,应包括在免征营业税的营业额内.但批量销售的微生物菌种,应当征收增值税.2.免税的审批程序(1)纳税人从事技术转让,开发业务申请免征营业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昌平园区技术合同登记处进行认定,再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技术合同登记处审核意见证明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2)在昌平园区和税务部门审核批准以前,纳税人应当先按有关规定交纳营业税,待昌平园区,税务部门审核后,再从以后应纳的营业税款中抵交,如以后一年内未发生应纳营业税的行为,或其应纳税款不足以抵顶免税额的,纳税人可向负责征收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境内企业向外国企业支付软件费扣缴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79号)文件规定:外国企业向我国境内企业出租邮电,通讯设备和计算机等货物,同时包含与这些货物使用相关的软件,如果软件单独收费,应视为出租上述货物的租金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利息,租金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035号)的规定,不征收营业税.4.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享受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三)增值税1.根据《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01】4号)文件规定:(1)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2)软件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除列入《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商品外,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企业凭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直接向海关申报,办理有关免税手续.2.根据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财税字【1999】273号)有关税收问题文件规定:(1)对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为生产《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产品而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及按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按规定不予免税的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2)对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引进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所列的先进技术,按合同规定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3)对列入科技部,外经贸部《中国高新技术商品出口目录》的产品,凡出口退税率未达到征税率的,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准,产品出口后,可按征税率及现行出口退税管理规定办理退税.(四)个人所得税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京政发【2001】38号)文件规定:对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所获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五)其他1.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京政发【2001】38号文件规定:(1)市政府设立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资金,用于鼓励本市组织和个人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对申请国内外专利的组织和个人,可给予一定的专利申请费和专利维持费补贴;对具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实施项目,可一次性给予一定的专利实施资金支持.(2)市经委,市科委每年从技术改造资金,结构调整资金和科技三项费用中,安排不低于50%的资金,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产学研联合实施项目给予贴息,资本金注入及科研开发补助拨款等支持.(3)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内,所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地方收入部分,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之后两年减半支持.经认定的重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自认定之日起五年内上缴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收入部分,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之后三年减半支持.对上述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80%用于相关企业的技术创新,20%纳入技术创新资金集中使用.(4)鼓励各类企业建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各类企业自办或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联合组建的工程或技术研究中心以及企业技术中心,经认定后,可对其主要研究开发项目从科技经费中给予资助.(5)进一步发挥现有风险投资机构和担保机构的作用,鼓励民间资本建立创业投资机构和担保机构.本市注册的风险投资机构,对本市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投资超过当年投资总额70%的,其当年缴纳所得税地方收入部分的50%,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2.根据《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01】4号)文件规定:(1)鼓励软件出口型企业通过GB/T19000-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和CMM(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其认证费用由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一定支持.市外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软件出口型企业开拓国际市场.(2)软件产品年出口额超过100万美元或注册资本达到200万元人民币的软件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直接在市外经贸委登记取得自营进出口权,或经审批取得自营进出口权.(3) 市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软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兴办高新技术企业或增加本企业资本金投入以及个人第一次购买住房,轿车的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个人上年已纳个人所得税的80%.市科委牵头制定有关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 根据企业自愿的原则,软件企业从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可提高到20%.(4) 企事业单位所购软件,凡购置成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的,可以按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报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后,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中关村软件园打通人才培训生态链

中关村软件园打通人才培训生态链

龙源期刊网 中关村软件园打通人才培训生态链作者:来源:《电子技术与软件工程》2017年第19期人才是一切事业的基础。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今天,培养创新型人才已成为中国未来发展的关键动力。

而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是人才培养的关键,营造良好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环境和生态,将对创新人才的培养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中关村软件园人才基地培训中心以创新的思路、务实的作风、灵活的模式,构建了独具特色的内容培训、人才招聘、创新创业的人才培养生态链,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内容培训前沿化软件行业发展迅猛,IT技术日新月异,反映在人才培训上,人才培训的内容必须紧跟时代潮流,契合行业发展热点。

中关村软件园在产业集聚方面始终走在创新发展的最前沿,从IT服务外包、云计算、移动互联,到大数据、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等方面都率先形成全国领先的特色产业集群,使得园区在人才培训的内容具备前沿化和热点化。

中关村软件园积极开展校企合作、专业共建,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园区与北京石油化工学院、贵州民族大学、南通理工学院、西北师范大学、安顺学院、包头师范学院、昆明学院、内蒙古民族大学、广西电力职业学院等高校建立深度校企合作,重点开展大数据、移动互联、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新型实用人才培养,用前沿技术领域和先进创新理念武装学员头脑、指导工作实践。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

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教师提出了新要求。

培训作为建设一支高水平高校教师队伍的重要举措,受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

联合外部专业人才培训机构提高师资水平,成为教育部门和高校思考与实践探索的主题。

中关村软件园人才基地培训中心充分发挥自身的平台和师资优势,联合西北师范大学、安顺学院、贵州理工学院、包头师范学院、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开展师资培训工作,对骨干教师进行创新思维与方法、精益创业、互联网创新案例教学等前沿领域的培训,有力提升教师的专业能力和创新创业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为推进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聚集院士专家资源,促进园区产学研合作,提高园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指导、规范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第一条本办法所指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是指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内科技型企业按照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市科协”)相关规定和程序建立的“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院士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院士专家工作站”)。

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二条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海淀园管委会”)设立海淀园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统一负责海淀园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服务工作。

第三条服务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

服务中心主任由海淀园管委会服务体系建设处负责人才工作的副处长担任,副主任由海淀园管委会服务体系建设处负责人才工作的专职人员和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主任担任。

服务中心日常工作由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有关部门负责。

第四条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为:(一)拟定海淀园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工作总体发展规划及相关支持政策;(二)负责与市科协、区科协等相关部门的联络、协调工作;(三)负责海淀园企业申请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受理、初审工作以及支持政策的落实工作;(四)帮助、指导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依照有关规定开展院士进站、学术交流、项目研发等相关活动;(五)负责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调查研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宣传典型等工作。

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工作内容第五条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工作内容主要有:(一)开展企业科技发展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二)围绕企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共性与关键技术难题,开展联合攻关;(三)引进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的技术成果,在企业共同实现转化和产业化,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四)共建企业科技人才培养基地,联合培养企业创新人才;(五)开展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培育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的产品体系等;(六)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及技术进步。

中关村 软件园 入园 企业

中关村 软件园 入园 企业

中关村入园企业介绍1.北京中兴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亚信科技(中国)有限公司4.北京天元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7.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8.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东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10.方舟科技有限公司11.北京港湾网络有限公司12.北京国永融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13.中欧国际工商学院14.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15.华力创通16.IBM中国研究中心17.路通世纪(中国)科技有限公司18.甲骨文软件研究开发中心(北京)有限公司19.塔塔信息科技(中国)有限公司20.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1.曙光信息产业(北京)有限公司22.启明星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3.中国银联24.文思创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25.伟创力(中国)电子设备有限公司26.华点盈智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7.北京长软立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8.北京凹凸微系电子开发有限公司29.北京博彦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30.北京科斯奇石油科技有限公司31.北京软通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2.芯原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33.北京泰克劳斯软件有限公司34.北京港湾兴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港湾教育)35.Linebeyond Inc36.加拿大GPT集团公司37.智慧天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38.北京东方尚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39.赛尔凯达教育科技公司40.CBD教育集团(CBD教育)41.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2.北京中关村华夏科技有限公司43.北京斯普瑞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4.北京黄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5.北京中半辉煌光电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46.北京中关村软件园孵化器服务有限公司47.加拿大威视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48.北京灵图星讯科技有限公司49.北京精友时代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50.北京互动三际网络技术有限公司51.成都杰华科技有限公司52.北京科斯奇石油科技有限公司53.北京瑞智创通系统科技有限公司54.悟为(中国)有限公司55.美国科框软件(北京)有限公司56.北京康泰丰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7.北京日信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58.北京汉王视觉科技有限公司59.东方雅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60.北京广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61.IDT亚洲有限公司62.北京交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3.海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64.北京汉和时代科技有限公司65.北京多维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6.天九网游咨询有限公司67.北京天宇飞鹰微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68.比克奇(北京)技术有限公司69.北京国都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0.北京东方飞扬软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71.北京奥格恒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72.北京善耕原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3.北京众诚协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74.北京捷通华声语音技术有限公司75.北京宝亮网智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76.美国奥加科技有限公司77.北京原力创新科技有限公司78.北京恒巨达科技有限公司79.北京紫光测控科技有限公司80.瑞科网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81.北京资和信通联科技有限公司82.北京业成自控系统有限公司83.美国泰码公司北京代表处84.遨游世界(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85.亚鸿(北京)软件有限公司86.希必希87.北京恒信启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88.北京强网政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89.亚格斯(北京)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90.北京诺达信科技有限公司91.森田时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92.中文导航(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93.北京强网软件技术有限公司94.北京强网育通科技有限公司95.北京阿路特软件有限公司96.北京天达乐惠软件有限公司97.微方联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98.北京东方飞龙网络技术有限公司99.宽文软件100.北京希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1.中关村科技软件有限公司102.北京优弗瑞软件有限公司103.北京奥威智动科技有限公司104.北京原力创新科技有限公司105.北京联信创新技术有限公司106.北京摩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7.北京时代亮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8.北京泰运科技有限公司109.鸿传天下科技(北京)有限公司110.北京华新意创工业设计有限公司111.北京游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12.北京中油恒泰伟业石化科技有限公司113.环球逐鹿系统开发(北京)有限公司114.北京华创精英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115.北京艾普斯科技有限公司116.双高人才中心117.北京德望高高科技系统有限公司118.北京天宏金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19.北京海顿高科石油勘探技术有限公司120.北京盛大软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21.网秦无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122.北京掌星无限科技有限公司123.北京安高科技有限公司124.巴别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125.飞杰科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126.威泰视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127.北京天空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28.北京中软强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29.北京凡天融和电子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30.华实天源(北京华实天源生物医疗技术有限公司131.责泰续展132.华沣电力(上海华沣电力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133.北京和达科技有限公司134.北京元顺通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35.北京园方科美教育科技中心136.天盈龙137.北京国永融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中关村软件园:探索实践科技园区“新形态”

中关村软件园:探索实践科技园区“新形态”

中关村软件园:探索实践科技园区“新形态”作者:马文良来源:《中关村》2019年第08期作为国内第一批科技产业园区的探路者,中关村软件园从成立之初就承载着诸多期望与重任。

因为没有太多经验可资借鉴,于是创新的探索与实践便成为中关村软件园一路前行的内在动力源。

中关村软件园是中关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专业化园区,经过多年发展,如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丰硕成绩。

数据显示,2018年,在这2.6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每平方公里的产值高达969.1亿元,园区单位密度产出居于全国领先地位,业已成为我国创新驱动战略体系成果的展示窗口、国际合作与技术转移的关键节点、科技惠及民生的重要源头。

在中关村软件园董事长杨楠博士看来,全球科技园区的形态也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科创回归都市、产城深度融合、重视宜居宜业、强调以人为本等成为全球科技园区发展的新特征。

谋定而动,“绿色、科技、人文”的中关村软件园针对园区企业特点和产业特点,把握国际科技园区发展大势,积极适应产业、服务、建设、环境的变化和升级,在园区形态创新方面做了诸多探索与实践。

科技是国家强盛之基,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

如何栽好创新创业这棵“梧桐树”引得凤凰来呢?中关村软件园已初步形成了一套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涵盖创新创业主体、孵化网络、产业链服务、政策与技术服务、投资服务等环节。

产业规划新战略、生态体系新特征、创业孵化新活力、校企合作新模式、产业活动新面貌这五大特色,共同构成了中关村软件园的创新创业新形态。

为实现软件园可持续发展,中关村软件园着眼全球大信息产业发展趋势,编制了面向未来的《中关村软件园未来产业规划》,对下一代大信息产业方向以及产业组织形态进行了专题深入研究。

根据产业规划,中关村软件园着眼长远,在云计算、移动互联、大数据、人工智能、量子科学、5G等方面主动布局,全国领先并具有部分全球优势技术的特色产业集群已初步形成。

园区形成以深度产业研究为先导,以产业投资为拉动,以产业生态为基础的创新态势,通过透彻研究产业发展、龙头企业、潜在企业、产业链,引入基金介入,形成“深度研究+产业基金+产业链对接”模式,带动良好产业生态建设。

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优惠政策指南(企业用)

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优惠政策指南(企业用)

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指南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二○一一年四月前言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出台了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试点政策、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试点政策、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

为了方便企业、相关人员清晰地了解示范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以下简称税收优惠),正确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我们编写了《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指南》(以下简称《政策指南》)。

《政策指南》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示范区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第二部分为享受示范区税收优惠的具体操作流程;第三部分为适用示范区税收优惠应注意的问题。

三部分均详尽、细致地介绍了有关内容,会对读者全面了解示范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正确申请享受有关税收优惠起到指引作用。

《政策指南》中如有疏漏之处,望请批评指正。

为提升中关村科技发展和创新能力,加快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并对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起到示范作用,国务院批复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1号,以下简称81号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3号)和《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发火[2011]90号),明确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内科技创新创业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1.06•【字号】京政发[2005]22号•【施行日期】2005.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京政发[2005]2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中关村科技园区是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综合改革试验区,是国家创新体系和首都创新型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创新和知识经济示范基地,是科技辐射扩散、技术孵化和产业化基地及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及做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重大决策,充分发挥中关村科技园区科教智力资源密集的优势和高新技术企业作为自主创新主体的作用,为首都建设创新型城市、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做出新贡献,现就进一步做强中关村科技园区提出以下意见: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住机遇,举全市之力进一步做强中关村科技园区进一步做强中关村科技园区,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现首都功能定位的重要内容。

各有关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及做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重大决策,紧紧抓住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的大好机遇,齐心协力,通力配合,创新体制、机制,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促进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发展再上新台阶。

进一步做强中关村科技园区,要坚持“企业为主体、市场为主导、政府构建和优化发展环境”的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努力使中关村科技园区成为促进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成为首都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服务平台,成为抢占世界高技术产业制高点的前沿阵地。

中关村软件园以人才促发展

中关村软件园以人才促发展

资源 ,培养适 合不 同企业 需要的应用 型
人 才 。 中 关村 软 件 园与 北 京 石 油 化 工 学
础上 ,结合高校 教师需
向 、软件 园 区相 关 扶 持 J
代信息技术产业对 人才的需求与 日激
院签约携 手共建 ,共谋发展 。作 为 “ 卓 越工程师教育培养 计划 ”首批入围学校, 北 京石 油化 工学 院在 新 能源 、新 材料 、 环保 与资源综合利 用等领域具有科 技创 新 的集群 化优势 。双方 合作填 平了人才
培 养 与 企 业 用 人 需 求 之 间 的鸿 沟 ,共 同
在 第 十 六 届 中 国 国 际 软
增 ,另一方面 ,我 国软件企 业招聘难和 计 算机专业大学生就业 难的状况却持 续
多 年 未 能 得 到 改 善 。其 中 很 重 要 的 一 个
启动实施 “ 中国软件行
划” ,并邀请教 育部、
国家外 国专 家局等相 关
与。
原因就是产业和高 校的合作不畅 ,导致
高 校 无 法 培 养 出符 合 产 业 需 求 的 人 才 。
作为软 件专业教 师 的 承 担 单位 , 中关 村 勒 实 践 的组 织 管 理 。在 第
校企 合作体系建设 是提 高学校人才培养
质 量 、 加 快 科 技 成 果转 化 和 产 业 化 的重
申报完成的 “ 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将 职场环 境 引入 软件 人才培 养 全过程 ,
5 投 资北 京 IV S E J G 6 N E TB IN I
校企合作 教育是学校和 企业双方共 同参 与人才培 养过程 ,以培 养学生 的全 面素质 、综合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为重点 ,
利 用 学 校 和 企 业 不 同 的 教 育 环 境 和 教 育

中关村软件园关于解决园区企业人才子女教育问题的办法

中关村软件园关于解决园区企业人才子女教育问题的办法

关于优先解决园区企业优秀人才子女教育问题的办法为加快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的建设与发展,进一步完善人才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妥善解决园区企业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方面的实际问题,根据石政发[2007]第29号文件,结合实际,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与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共同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解决引进人才子女教育问题是石景山园完善人才配套服务体系工作的重要内容。

该办法适用于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和符合CRD定位的新兴产业的规模企业中有突出贡献的创业者、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责任部门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委会委托园区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的初步审核;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负责入学申请的最终审核,并协调入学事宜。

三、申请条件园区企业引进人才的子女申请在石景山区范围内的学校就学,以申请入学的学生为申请人主体,需由申请人的家长(或唯一监护人)所在企业推荐。

推荐企业、申请人的家长(或唯一监护人)和申请人本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推荐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推荐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企业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注册,对区财政年贡献额在50万元(含)以上。

2、对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的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并经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委会认定。

3、获得“驰名商标”、“北京市著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北京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并经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委会认定。

4、属于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行业的企业,并经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委会认定。

(二)申请人的家长(或唯一监护人)应具备的条件申请人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的家长(或唯一监护人)在其所就职的推荐企业中工作时间不得低于2年,或自申请之日起与该企业签有不低于2年的全职工作合同。

2、申请人的家长(或唯一监护人)在其所就职的推荐企业中担任技术骨干或管理骨干。

3、申请人的家长(或唯一监护人)为获得国家、北京市级的专项奖励的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复合型的人才,或被列为北京市人才引进计划等,并成功办理引进手续的优秀人才,经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认定后,优先考虑。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优先解决
园区企业优秀人才子女教育问题的办法
为加快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的建设与发展,进一步完善人才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妥善解决园区企业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方面的实际问题,根据石政发[2007]第29号文件,结合实际,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与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共同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解决引进人才子女教育问题是石景山园完善人才配套服务体系工作的重要内容。

该办法适用于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和符合CRD定位的新兴产业的规模企业中有突出贡献的创业者、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责任部门
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委会委托园区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的初步审核;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负责入学申请的最终审核,并协调入学事宜。

三、申请条件
园区企业引进人才的子女申请在石景山区范围内的学校就学,以申请入学的学生为申请人主体,需由申请人的家长(或唯一监护人)所在企业推荐。

推荐企业、申请人的家长
(或唯一监护人)和申请人本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推荐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推荐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企业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注册,对区财政年贡献额在50万元(含)以上。

2、对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的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并经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委会认定。

3、获得“驰名商标”、“北京市著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北京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并经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委会认定。

4、属于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行业的企业,并经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委会认定。

(二)申请人的家长(或唯一监护人)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的家长(或唯一监护人)在其所就职的推荐企业中工作时间不得低于2年,或自申请之日起与该企业签有不低于2年的全职工作合同。

2、申请人的家长(或唯一监护人)在其所就职的推荐企业中担任技术骨干或管理骨干。

3、申请人的家长(或唯一监护人)为获得国家、北京市级的专项奖励的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复合型的人才,或被列为北京市人才引进计划等,并成功办理引进手续的优秀人
才,经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认定后,优先考虑。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符合拟就读学校的要求。

(如通过拟就读学校的入学前考试等)
四、受理程序
1、申请人如实填写《园区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该申请表由申请人父母(或唯一监护人)所在的企业核实后签署意见并盖章。

2、推荐企业将盖章后的《园区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以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上一年度完税证明、申请人家长(或唯一监护人)与该企业的劳动关系证明、申请人及其家长的户口本原件,申请人学习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提交至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综合服务中心。

3、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综合服务中心对《园区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申请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将该申请表提交至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

4、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对《园区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进行最终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申请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协调相关学校办理入学事宜。

五、支持方式
对符合要求的园区企业优秀人才子女入学,给予优先办理、赞助费优惠的支持。

六、其他
本规定由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由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具体执行。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园区企业优秀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
园区企业优秀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
编号:填表日期: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