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许可文书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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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实施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号

湖北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许可申请表

(许可)

申请单位(个人)签章:

申请时间:

受理单位:

填表须知

一、本表许可申请栏部分由申请人逐项如实真写,不得弄

虚作假,否则,本表无效。

二、如申请事项涉及公路挖掘、占用或者由此导致公路改

造的规模较大时,在填写本表时还须附有专门的设计

方案、图纸和相关资料,否则不予审批。

三、本表仅为路政管理许可的立项工作文书。申请事项在

实施前,申请方与管理方应根据此表,并视申请事项

的需要签订协议,以表达许可的具体内容、双方的承

诺及有关的条文约定,在协议的基础上方可发放许可

证。

四、本表申请事项涉及的所有挖掘、占用、穿越、跨越公

路、公路用地的,均属临时性使用。今后,当建设、

改造该公路及其设施时,申请人必须无条件拆除、搬

迁,其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五、被批准方必须在批准的路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实施,

并接受其检查、验收。

六、涉及公路行业以外的其他部门的审批手续,由申请方

自行协调办理。

七、填写本表须用蓝色或者黑色钢笔,不得使用圆珠笔填

写或复写。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湖北高速公路申请表

注:1、车货总质量在40000千克以下、高度4.3米以下、宽度3米以下的、长度20米以下的超限车辆,须提前15天申报;车货总质量在40000千克以上100000千克以下(含100000千克);高度在4.3米以上;宽度在3米以上;长度在20米以上,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超限车辆,须提前1个月申报;车货总质量在100000千克(不含100000千克)以上的超限车辆,须提前3个月申报。

2、本表一式二份。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人为个人的需填写):

委托人住址: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住址:

受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因

,特委托受托人办理许可相关事宜,所有后果和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权限:特别授权。具体为:代为提起申请、签署各类协议、签收各类文书等。

委托期限:办理终结止。

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签章):

年月日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号

你于年月日提出

申请。

经审查,该申请事项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予以受理。

许可实施机关印章

年月日

交通行政许可(当场)决定书

()号

你于年月日提出

申请。

经审查,你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行政许可,准予你依法从事下列活动:

本机关将在作出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你颁发、送达

许可实施机关印章

年月日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

()号

你于年月日提出

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请你对申请材料作如下补正:

特此通知。

许可实施机关印章

年月日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号

你于年月日提出

申请。

经审查,该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建议向提出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决定对你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内向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许可实施机关印章

年月日

交通行政许可征求意见通知书

()号

申请人于年月日提出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事项可能与你(单位)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将该申请事项告知你(单位)。请于接到该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特此告知。

本机关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申请书及必要的相关申请材料(复印件)

许可实施机关印章

年月日

交通行政许可听证公告

()号

于年月日提出

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事项属于:

()1、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

()2、本机关认为该申请事项涉及公共利益,需要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的规定,拟举行听证,请要求听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于年月日前向本机关登记,并提供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逾期无人提出听证申请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交通行政许可决定。

本机关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许可实施机关印章

年月日

注:根据上述两种不同情况,在符合的情形前括号内“√”。

交通行政许可告知听证权利通知书

()号

申请人于年月日提出在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事项可能与你(单位)有重大利益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将该申请事项告知你(单位),你(单位)可以要求对此申请举行听证。接到该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如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告知。

本机关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附:申请书及必要的相关申请材料(复印件)

许可实施机关印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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