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方案

一、管理方案制定背景和理由

(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概况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自2016年10月进入我市,得到了迅速发展,截至目前,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共有8家,车辆规模约89万辆,注册用户量达2200万人(含重复注册用户),日均使用量约543万人次。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更好地满足公众出行需求、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构建绿色出行体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促进了交通出行结构优化。基于2016年

底深圳市常住人口和居民人均出行强度,结合《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评估分析报告(2016.10-2017.03)》的16546份网络问卷调查分析的有关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出现后各交通出行方式转移分布特征和企业平台监测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出行特征,经相关研究单位测算,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出现至今,我市自行车交通出行分担率由2015年的8%大约提高至13%,慢行交通(含步行和自行车)分担率由2015年的53%大约提高至57%,纵向比较我市1995、2001、2005、2010年慢行交通出行比例(64.7%、67.7%、59.3%、56.2%)可以看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出现扭转了过去20年慢行交通分担率逐年下降的趋势,对于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了城市绿色出

行。

2、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提高了公共交通“门到门”全程出行效率,已经成为解决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手段。以一次出行距离8km的公共交通出行为例,采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接驳相较于步行可节约27%的全程出行时间。据统计,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接驳轨道/常规公交日均出行量约257.5万人次/日,占日均骑行总量47.4%,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为公共交通系统接驳换乘提供了解决方案,是城市公共交通的有益补充。

3、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对于促进减少个体机动化出行,减少碳排放具有积极作用。根据初步调查显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使用者中有约9.8%转移自私人小汽车,日均出行量约44.1万人次。经测算,全年可减少小汽车行驶里程约15.7亿公里,可节省燃油消耗约10874.4万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22.9万吨。

4、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普及弥补了部分公交服务薄弱区域的空白,有效压缩了非法载客电单车的经营空间。根据初步调查显示,每日放弃采用载客电单车出行的用户转移量约44.3万人次,按照载客电单车日均拉客20单测算,可减少约2.2万台载客电单车。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为城市交通和居民生活带来正面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一些问题,集中体现在:

1、部分区域供大于求,而企业在市场的驱动下,仍有持续投放的冲动,导致公共资源被无序占用。

2、车辆乱停放问题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人、机动车以及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的正常运行(如消防通道被挤占等),甚至增加安全隐患。

3、用户权益难以有效保障。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和车辆技术、运营服务规范等相关技术标准,车辆的技术安全状况、用户押金、事故处置赔偿等关系用户人身、资金安全等的权益难以保障。

4、用户违规骑行、载人载物等不文明骑行行为,加大了交通安全隐患。

5、部分企业管理和维养问题凸显,出现了互联网自行车“挤爆”深圳湾公园、绿化带被侵占停放故障车等现象。

6、自行车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难以满足需求的快速增长,且设施服务水平不高(如自行车道不连续、缺乏无障碍化或稳静化处理等),市民骑行体验较差。

(二)已采取的管理措施及效果

为促进互联网自行车这一新业态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市首先从功能上明确了互联网自行车的发展方向,将其视为城市慢行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平台,主要服务于市民片区中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自行车系统。

在管理上,遵循政府鼓励、引导、规范与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坚持政府、企业、社会共管共治的发展思路,从完善配套政策和标准、规范企业管理、提升自行车通行环境、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1、完善政策标准

(1)2016年12月,在国内率先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自行车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意见》),首次提出鼓励规范和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思想,并明确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定位、发展方向、政企职责以及企业运营服务规范要求等。《若干意见》于2017年4月,经市政府批准,由市交通运输委联合市城管、市交警部门正式印发实施,为规范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2)2017年1月,市交通运输委制定印发《深圳市自行车停放区(路侧带)设置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在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自行车停放区的设置条件、设置形式和停放设施的设置要求,以规范和指导自行车停放区的规划建设。

(3)组织研究编制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车辆技术标准和企业服务规范,为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提供政策和技术标准支撑。

2、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积极引导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多次约谈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督促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完善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并协调全市主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于2017年1月发布了国内首份行业自律联合声明,引导企业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2)督促企业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分片区进行停放、维护管理。截至2017年9月底,企业共清理整顿违规停放、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及未配备卫星定位智能锁的车辆超过52万车次,其中清

理整顿违规停放车辆约43万车次、安全隐患车辆约2万车次、不能提供服务车辆约5万车次,未配备卫星定位智能锁车辆约1万车次,城市公共空间环境得到有效净化。

(3)向企业印发《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暂停新增车辆投放、实施车辆电子编码管理、规范车辆停放、加强车辆清理、运维人员配备、用户引导、押金管理、数据信息共享、应急管理、用户服务保障等十条规范要求。

(4)督促企业加强用户管理,引导用户树立安全文明用车理念。市公安交警部门与企业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用户使用行为的联合声明》,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人采取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用”措施。同时,通过“六合一”综合执法系统统计并公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用户交通违法行为车辆所属企业,督促企业规范用户骑行。

3、加强行业规范管理

(1)2017年9月,经市政府批准,市交通运输委、市城管、市交警联合印发《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提升行业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

(2)加强车辆投放管理。要求企业排查所属车辆唯一身份标签、投放区域、车辆状态等情况并上报市交委,建立车辆编码数据库。通过各部门结合日常巡查和现场抽查检查工作,企业无序投放现象基本得到遏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