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法规与管理》第一章法学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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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的基本特征
1、由专门国家机关按权限和程序制定或认可; 2、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范; 3、以权力和义务为基本内容。
三、法的本质
1、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 2、法体现的是执政阶级的整体意志 3、法的性质和内容,最终是由执政阶级的物质生活条 件决定。
第一节 法的概念及特征
四、法的一般分类
1、按照法的创造方式和表现形式的不同分:成文法和 不成文法。
第三节 法的效力
(一)地域的效力范围
1、域内效力。 2、域外效力。
(二)时间的效力范围
第二节 法的渊源
4、下列属于部门规章( )
A.《广告管理条例》
B.《广告法》
C.《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D.《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
5、下列属于地方行政规章( )
A.《广告管理条例》 B.《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
C.《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D.《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
第三节 法的效力
第三节 法的效力
第一章 法学基础知识
分析永和豆浆广告 1、创意表现
(诉求、沟通、元素、色彩) 2、文案
(标题、正文) 3、此广告可以发布吗?
为什么?
案例
某消费者向工商局投诉,某报上发布了一则保健食
品广告,声称具有抗癌治癌的功能,经工商局调查,某广
告公司和某报在未查验有关广告证明情况下。为某保健食
品生产企业发布了保健食品广告,该广告虚构该保健食品
具有抗癌治癌的功能。违反了禁止虚假广告及禁止保健食
品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用语的规定。
为此,工商局拟作出行政处罚。此时,工商局内部对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 还是适用《广告管理条例》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 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中华 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 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以及是对某保健食品生产 企业进行处罚,还是一并处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广告公 司和报社,意见分歧很大
1、国家专门机关指《宪法》及《立法法》赋予立法权 的国家机关。
2、制定或认可。制定指国家立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 创制规范性文件的活动,认可指国家通过一定的方式承认其 他社会规范具有法律效力的活动,法的认可有两种方式:一 是明示认可,在规范性文件中明确规定;二是默示认可,通 过法院判决时援引。
第一节 法的概念及特征
.
4、根据适用范围不同分:一般法和特别法。 适用于全国的法律称一般法,仅适用于某
一地区的法律称特别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澳 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对所有人都有效的法律 称一般法,仅对部分人有效的法律称特别法,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一般事 项有效的法律称一般法,如《民法》,仅对特定 事项有效如《商标法》
第二节 法的渊源
[案例练习]判断中国法的渊源(单选)
1、《广告法》属于( )
A. 行政法规
B. 法律
C. 行政规章
D. 地方性法规
2、《广告管理条例》属于( )
A. 行政法规
B. 法律
C. 行政规章
D. 地方性法规
3、《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属于( )
A. 行政法规
B. 法律
C. 行政规章
D. 地方性法规
由上可见,学习《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首 先学习、掌握基本法学理论知识。才能正确应用《广告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一节 法的概念及特征
第一节 法的概念及特征
一、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或认可,以权利和义务为核 心内容,体现执政阶级意志和社会公正价值目标,并由国 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的总和。
此案例涉及到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的效力等级及 法的适用,法规竞合等法学基础理论知识问题。
第一,在法的效力等级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后法优于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1、适用《广告法》,还是适用《广告管理条例》 2、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还是适用《广告法》
第二,应当按照过错责任追究违法主体的法律 责任。
一、法的效力的概念
法的效力是指法作为一种国家意志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 制性。包括法的效力等级、法的效力范围。
二、法的效力等级
(一)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同级权力机关的立法高于同 级行政机关的立法)
(二)在同一位阶的法律之间,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三)新法优于旧法 ,也称后法优于前法。
三、法的效力范围
是指法对何种人,在何种空间范围、时间范围内有约束 力和强制力。即法律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对什么人、什 么事有约束力。
5、根据创制主体和适用法律关系主体的不同分: 国内法和国际法。
第二节 法的渊源
第二节 法的渊源
一、法的渊源概念
法的渊源是指法的法律效力的来源,也就是指 法律规范的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国家制定 和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不同形式的各 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法的渊源。
二、法的ຫໍສະໝຸດ Baidu源的种类:
制定法(成文法)、判例法、习惯法(不成文 法)。
2、按照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分:实体法和程序法。 实体法是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 体情况的法律,如民法、合同法、婚姻法、公司法等等。 与实体法相对的是程序法,就是规定行使具体实体法所要 遵循的程序,如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等。 3、根据法律的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分:根本 法和普通法。 根本法,即宪法,是指在一个国家中,规定国家的最 根本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 及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和效力,制定修改需要经过特别的程序。普通法,其内容 一般是调整某一或者某些社会关系,效力低于根本法,制 定和修改必须符合根本法,程序较根本法简单。
第二节 法的渊源
三、中国法的渊源
我国法的渊源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宪法。 2、法律。《广告法》 3、行政法规。《广告管理条例》 4、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 5、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 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6、民族自治地方条例和单行条例。 7、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地方行政规章。 8、特别行政区法律:全国人大制定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香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机构制定的 法律。 9、国际条约。 10、法律法规汇编、法典编纂、法律法规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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