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渣土)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土方(渣土)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经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中的有关土方(渣土)施工事宜,达成如下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甲方工地现场地点:

二、承包范围:

1、工程现场渣土清理、外运及消纳;

2、场内土方倒运、回填及地形整理,渣土(建筑垃圾)外运消纳,种植土外购等,具体工作内容由项目经理派遣。

三、承包价款及结算

1、合同暂估价:元;

2、综合单价:

2.1渣土外运消纳综合单价(工地现场装车并运至乙方消纳地并消纳的费用):元/m3或元/车;

2.2外购种植土综合单价(外购种植用土方,运至甲方工地现场并卸至甲方指定地点的全部费用):元/m3 ,工程量:m3;

2.3上述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工作的人工费、机械费(含机械进出场费及修理费)、燃料油费、管理费、风险(包含施工运输及消纳过程中的各种罚款)、利润、税金等的所有费用。

3、结算

以项目部签认的工作量单作为结算依据(须甲方专业工程师、经营主管及项目经理同时签字方可生效)

四、甲方责任

4.1 提供乙方机械进出场的道路;

4.2 提供乙方用电机械的电源;

4.3 提供乙方机械施工用水水源;

4.4 及时提供地下不明物(电缆、管道等)的确切位置,并告知乙方机械司机;

4.5 甲方不得强行或劝说乙方机械违规作业;

五、乙方责任

5.1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现场形象统一管理,不得散布任何有损于甲方形象的言辞。

5.1 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合理组织人力、机械,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所有工程内容。

5.3 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地下管线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责任,妥善保护它方劳动成果,并承担由于对它方施工成品造成损坏而造成的损失。

5.4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施工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负责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5.5在运输到达现场指定卸货点前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及事故与甲方无关。

5.6施工期间必须保障土方的供应不中断,滞后3天以上甲方有权让其他土方单位供应土方,滞后5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索赔相关费用(费用不低于壹万元)。

5.7乙方所有的使用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所有证件必须通过年检并真实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8乙方所有的土方来源及渣土消纳必须合法,满足地方政府的所有相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办法

6.1土方施工费每月结算一次,次月月底前支付上月审定工程款的%,余下部分于土方工程施工完毕且甲乙双方办理完结算的8周内一次性支付;付款时乙方需提供与合同收款单位相一致的正确有效发票,如付款时提供假发票(包括套票、章证不符发票等),一经查出,每次扣除发票金额的10%-30%作为罚款,直至提供正确发票方能付款;

6.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由甲方现场工程师签认后,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原因造成的

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安全施工

7.1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费用。

7.2 发生重大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现场经理,同时按政府有关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7.3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工作前,应向甲方现场经理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现场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该本着友好合作的宗旨,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关于本合同的其他补充条款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合同条款履行完毕且价款结清后失效

3、任何一方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违约条款办理。

4、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双方应注意保密,任何一方有意或无意泄露于第三方而造成对方损

失的,均需承当相应责任。

5、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或任何形式将工程转包或分包,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乙方赔偿甲方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5、合同组成:

➢本合同文本

➢附件一:《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附件二:质保金退还表

➢附件三:工程款结清证明

➢附件四:收款账户资料及付款发票证明

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通迅地址:通迅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附件一

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一、乙方应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二、如发生重大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要求处理。乙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三、乙方人员进入现场须按要求配戴安全帽,对于不戴安全帽者罚款100元;如一次发现三人以上不戴安全帽,对乙方罚款5000元;如一次发现5人以上不戴安全帽,对乙方罚款10000元,如两次发现5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甲方将责令乙方撤场。

四、乙方不得将与施工无关的人员带入现场,如因乙方私自带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造成人员伤亡及其它事故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施工车辆进出现场车轮和槽帮需清洁干净,做好运输车辆的防尘降嗓工作。

六、水泥、石灰等产生扬尘污染的建材必须严密遮盖,如遇大风天气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扬尘。

七、乙方应设至少一名兼职的安全员负责现场内的施工及操作安全文明管理、防暑、防寒、防汛、防食物中毒、临时用电安全等一切安全及文明施工事物。对于乙方管理不到位所造成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的所有的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并且在施工时乙方安全员应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报甲方备案。

八、乙方施工中除有保护自身的成品外,对其他单位的施工成品,半成品不能损坏,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应保证自身工作范围内材料码放整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