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的确认与税率适用(ppt)
原产地规则.ppt
完全原产产品标准
“本条例第三条所称完全在一个国家(地区)获得的货物,是指: (一)在该国(地区)出生并饲养的活的动物;(二)在该国 (地区)野外捕捉、捕捞、搜集的动物;(三)从该国(地区) 的活的动物获得的未经加工的物品;(四)在该国(地区)收获 的植物和植物产品;(五)在该国(地区)采掘的矿物;(六) 在该国(地区)获得的除本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范围之外 的其他天然生成的物品;(七)在该国(地区)生产过程中产生 的只能弃置或者回收用作材料的废碎料;(八)在该国(地区) 收集的不能修复或者修理的物品,或者从该物品中回收的零件或 者材料;(九)由合法悬挂该国旗帜的船舶从其领海以外海域获 得的海洋捕捞物和其他物品;(十)在合法悬挂该国旗帜的加工 船上加工本条第(九)项所列物品获得的产品; (十一)从该国 领海以外享有专有开采权的海床或者海床底土获得的物品;(十 二)在该国(地区)完全从本条第(一)项至第(十一)项所列 物品中生产的产品。 ”
两种不同观点: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之间的矛盾
服务提供者的“原产地”
1、“另一成员的自然人”(GATS第28条(k)项)
“居住”(resides)在该另一成员或任何其他成员领土 内的自然人,且根据该另一成员的法律,属该另一成员的 “国民”(national)或有地”
准
从价百分比
“从价百分比,是指在某一国家(地区)对非该国(地区)原产材 料进行制造、加工后的增值部分,超过所得货物价值一定的百分 比。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 》第6条)
“ ‘从价百分比’标准,是指在某一国家(地区)对非该国(地区) 原产材料进行制造、加工后的增值部分超过了所得货物价值的30%。 用公式表示如下: 工厂交货价 - 非该国(地区)原产材料价值 ————————————————————×100%≥30%
进出口税费的计算与缴纳PPT37页
第一部分 进出口税费概述 第二部分 完税价格审定 第三部分 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与 税率的适用 第四部分 进出口税费的计算第五部分 减免税费 第六部分 进出口税费的缴纳及退补
进出口税费的计算与缴纳
第一部分 进出口税费概述
进出口税费是指在进出口环节由海关依法征收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船舶税及海关监管手续费等指税、费。依法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是海关重要任务之一,依法缴纳税费是有关纳税人的基本义务,也是报关员必备的报关常识之一。
原产地认定标准
完全获得:优惠原产地规则和非优惠原产地规则认定标准大致相同。(P232-233页)非完全获得:两者标准不同。
优惠原产地规则标准:对于非完全在一国获得或生产的货物,满足以下条件时,应以进行最后加工制造的国家视为有关货物的原产国1.货物的最后加工制造工序受惠国完成2.用于加工制造的非原产于爱惠国及产地不明的原材料、零部件等的价值占进口货物离岸价的比例不超过50%,原产于最不发达受惠国(孟加拉国)的产品的以上比例不超过60%。非优惠原产地规则认定标准:最后一个对货物进行经济上可以视为实质性加工的国家为有关货物的原产国。1.<<海关进出口税则>>中4位数税号一级的税则归类已经发生了改变的2.加工增值部分所占产品总值的比例已超过30%及其以上的。
成交价格方法
成交价格方法是指买方为购买该进口货物,并按完税价格办法规定调整后的实付或应付价格。
相同及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
相同货物是指与进口货物在同一国家或地区生产的,在物理性质。质量和信誉等所有方面都相同的货物,但表面的微小差别允许存在。类似货物是指与进口货物在同一国家或地区生产的,虽然不是在所有方面都相同,但具有类似的特征、组成材料、同样的功能,并在商业上可以互换的货物 。
进出口税费核算培训讲义经典课件(PPT48页)
五入法计算至分。 • 计征汇率每月变更一次。使用上一个月第三个星期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对人民
币基准汇率。
• 2、选择适用税率
• 采用复式税率,针对同一税则号列(商品编码)货物使用不同的税率。
• 滞报时间的确定:
• 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 起征,以海关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 日;
• 起征日和截止日均计入滞报期间。
• 完税价格的确定 • 滞报金的计算:
周一
5 12 5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运输工具 申报进境
1
6
7
8
2
3
4
9
10 11
13 14
1
2
3
4
起征日
9
6
7
8
海关接受
• 确定商品归类; • 确定货物原产地; • 运用税率适用规定确定计征税率。
税则号列
货品名称
最惠国税率 中国-智利协定税率
22042100 小包装鲜葡萄酿造的酒
14%
1.4%
中国-新西兰协定税率 普通税率
0%
180%
• 3、按照公式准确计算税款 应纳关税税额 = 完税价格 X 进口关税税率
• 4、滞报金的核算步骤
务; • 卖方同样应该是以其在交易中承担的功能为标准,判断是否符合估价中对卖方的定义。
• (3)合同发票应规范完整 • (4)相关计入项目和扣除项目费用应能够按照规定
进行调整
• 计入项目:
• 除购货佣金之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 与进口货物作为一个整体的容器费用; • 包装材料费用和包装劳务费用; • ……略
进出口报关实务28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确定和税率适用
❝一、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概述❝原产地证明书是证明商品的产地或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
它是受惠国的原产品出口到给惠国时享受关税优惠的凭证,同时也是进口货物是否适用反倾销、反补贴税率、保障措施等贸易政策的参考凭证。
原产地证明书一般有三大类:第一类是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第二类是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第三类是某些专业性原产地证明书。
如图:(二)原产地规则的类别1、优惠原产地规则2、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一)优惠原产地认定标准❝1、完全获得标准❝该标准是指从优惠贸易协定成员国或者地区(以下简称成员国或者地区)直接运输进口的货物完全是在该成员国或者地区获得或者生产的。
❝2、税则归类改变标准❝该标准是指原产于非成员国或者地区的材料在出口成员国或者地区境内进行制造、加工后,所得货物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中税则归类发生了改变。
❝3、区域价值成分标准❝此标准是指出口货物船上交货价格(FOB)扣除该货物生产过程中该成员国或者地区非原产材料价格后,所余价款在出口货物船上交货价格(FOB)中所占的百分比。
❝4、制造加工工序标准❝此标准是指赋予加工后所得货物基本特征的主要工序。
❝5、其他标准❝除上述标准外,成员国或地区一致同意采用的确定货物原产地的其他标准。
❝6、直接运输规则❝直接运输是指优惠贸易协定下进口货物从该协定成员国或者地区直接运输至中国境内,途中未经过该协定成员国或者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二)非优惠原产地认定标准❝1、完全获得标准❝完全在一个国家或地区获得的货物,以该国或地区为原产地;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参与生产的货物,以最后完成实质性改变的国家或地区为原产国。
❝2、实质性改变标准❝两个及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参与生产或制造的货物,以最后完成实质性改变的国家或地区为原产地。
❝三、原产地申报要求❝(一)应主动向海关申明原产地证书适用的特惠税率或协定税率❝(二)需提交相关单证❝(三)第三地转运的货物应提交相关单据❝(四)原产地证书的规定❝(一)原产地对于税率适用的影响❝进口税则分为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和关税配额税率等税率。
第5讲进出口税费(3)
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
2
1.2原产地规则类别:
从适用目的的角度划分,原产地规则分为:优惠原产地规则和非 优惠原产地规则
(1)优惠原产地规则 是指一国为了实施国别优惠政策而制定的原产地规则,优惠范围
务人书面申请并经海关审核同意后,按照适用的最惠国税 率或者暂定税率征收相当于应缴纳税款的等值保证金后先 予以放行货物,并办理进口手续。 海关应当自该货物放行之日起90天内核定其原产地证书的 真实情况,根据核查结果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或者保证金 转税手续。
12
(4)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原 产地证明书
以原产地为受惠国的进口产品为限。优惠原产地规则也叫“协 定原产地规则”。 (2)非优惠原产地规则 是一国根据实施其海关税则和其他贸易措施的需要,由本国立法 自主制定的原产地规则。也叫“自主原产地规则”。
3
1.3原产地认定标准: 1.3.1优惠原产地认定标准 (1)完全获得标准:完全在某一受惠国获
得或生产的货物,获得或生产该货物的受 惠国即为该货物的原产国
5
※CEPA香港、澳门 要求港澳产品的增值标准为 30%,则原产地为香港、澳门
※中巴自由贸易区 要求货物中巴基斯坦原产成分 不小于40%,则原产地为巴基斯坦
※中国给予非洲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的原产 地规则:
非受惠国原产的材料、零件的总价值小于60%,并 且最后的工序是在非洲国家境内完成。
6
(3)直接运输标准 ①运输未经非受惠国关境; ②货物虽经一个或多个非受惠国关境,但有
9
(2)《框架协议》规则的原产地证明书
※一个原产地证书只适用于一批进口货物,不可多次使用。 ※原产地证书应当自东盟国家有关机构签发之日起4个月向
第三节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与税率适用
一、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
(一)原产地规则类别
1、优惠原产地规则:优惠范围是原产地为受惠国的进口产品;它以双边或多边协定形式确定。
我国执行的优惠原产地规则:《亚太贸易协定》、《东盟框架协议》、《CEPA香港规则》、《CEPA澳门规则》《给予非洲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的货物原产地规则》、《中巴早期收获协议》(巴基斯坦)等。此外有《三国换文》(老挝、肩部摘、缅甸)。
(3)直接运输标准
直接运输或者:
① 运输未经非受惠国关境;即使途经非受惠国,也完全出于地理原因或商业运输的要求;
② 非受惠国关境内未使用、交易和消费;
③ 除简单处理外,未经任何澳门(可经香港)直运内地口岸(不能从香港外第三国转运)。
(三)、非优惠原产地认定标准:
5、超限未报被依法变、卖的进口货物,适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日税率;
6、违反规定需追征税款的进出口货物,适用违反行为发生日税率;不能确定是选择发现日税率。
7、已放行保税货物、减免税货物、租赁货物、暂时进出境货物,下列行为需交纳税款的,适用海关
再次接受申报日或核准日的税率(共性:批准)
(1)、保税货物经批准不复运出境的;
⑥ 澳门原产地证签发机构:澳门特区经济局。
香港证签发机构:香港工贸署、总商会、工业总会、中华厂商联合会、中华总商会、印度商会。
4、中巴自由贸易区的原产地证:
① 有效期:6+2个月(延长以转运为前提);
② 无证到货,可在装运之后的1年内补发。
③ 展览期间留购同样可以协定税率。
2、《东盟协议》的原产地证书
① 有效期:4+2个月(延长以转运为前提);
关税及其他税费的计算(共45张PPT)精选
原产地认定(rèndìng)标准
完全获得标准(biāozhǔn)(Wholly Obtained Standard)
第十六页,共45页。
第十七页,共45页。
调整因素(yīn sù)包括
第十八页,共45页。
第十九页,共45页。
第二十页,共45页。
应增加(zēngjiā)的调整因素三
为进口货物,买方直接或间接支付,且 作为销售的一项条件的特许权使用 (shǐyòng)费
卖方因买方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 (shǐyòng)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第 第二四十十三 三页 页(, ,x共 共iā4455n页 页。 。gduì)稳定,不受国际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
1、以CIF成交的,可直接以此价格(jiàgé)作为完税价格(jiàgé),
出我出口国口货 计 完物税税应方价差一以法格海:(fā额 基关以ng审海fǎ税 准定关)的的(h采ǎ离( 价i用g岸uā价P格n)格估r扣定i的除c的出eF差O口B关d价额税格i后f,f作计扣e为除r完征出e税口n价税关格t后。i,a税作l为的d完税u方价t格y法。),:防按止进某口种商商品品价以格低与于 基准价格的价格进入国内市场。 3、进口关税及其他国内税
故:完税价格=20+3-4=19(万元) 经海关审核,完税价格19万元是正确的。纳税人进口时,在货物成交过程
中,进口人向卖方支付的佣金是货物成交的一项成本支出,应计入完税价 格。对于进口后发生(fāshēng)的能够单独分列的技术指导费,按规定应从 完税价格中扣除。因此,该纳税人申报正确。
第二十四页,共45页。
第十一页,共45页。
分析(fēnxī)
本案例中的纳税人以离岸价格作为出口货物的完 税价格计算税额是错误(cuòwù)的。出口货物应 以海关审定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关税后作为完税 价格。
进出口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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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税费
2.计入因素 +
• ①由买方负担的以下费用: A、买方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B、与进口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C、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
• ②可按适当比例分摊的,由买方免费提供或以低于 成本价的方式销售给卖方,未包括在实付或应付价 格之中的货物或服务价格。
• ③特许权使用费; • ④返回给卖方的转售收益
• 类似货物:与进口货物在同一国家或地区生产,不 是所有方面都相同,但有类似的特征、功能,在商 业上可以互换的货物。
2、要素条件: • A、与进口货物相同或类似 • B、与进各45
天以内) • D、商业水平和进口数量相同或大致相同 • E、存在多个价格时,选择最低价格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海关确定货物完税价格有六种方法,必须依次使 用,经申请海关同意,可以颠倒倒扣价格方法和计 算价格方法的适用次序。
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并应包 括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 保险费。
• 一、成交价格方法
• 1. 成交价格含义:建立在进口货物实际发票或合同 价格的基础上,在海关估价实际中使用率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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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税费
(二)出口关税
• 1.原因:为防止过度、无序出口,特别是防 止本国一些重要自然资源和原材料的无序出 口
• 2.范围:
• 3.公式: 出口关税税额=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关税
税率
=FOB÷(1+出口关税税率)×出口关税税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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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税费
某公司出口甲苯4500桶,100千克/桶,每吨售 价CFR香港7610港币,运费为850元/吨。汇率: 1港币=1.1元人民币。出口税率为30%。求出口 关税?
模块三原产地规则ppt课件
(一)关于货物原产地的认定标准 1.完全获得标准 2.实质性改变标准 税号改变 从价百分比:非受惠国原产的材料、零件 或者产物的总价值小于所生产或者获得产品 离岸价格的60%。
(二)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1.直接运输条件 2.原产地证书条件
五、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
生效时间:2006年1月1日 适用对象:从巴基斯坦进口的《早期收获协 议》项下货物,但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货 物除外。
(7)在该国(地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只能 弃置或者回收用作材料的废碎料 (8)在该国(地区)收集的不能修复或者修 理的物品,或者从该物品中回收的零件或者 材料 (9)由合法悬挂该国旗帜的船舶从其领海以 外海域获得的海洋捕捞物和其他物品 (10)在合法悬挂该国旗帜的加工船上加工 上述第(9)项所列物品获得的产品 (11)从该国领海以外享有专有开采权的海床 或者海床底土获得的物品 (12)在该国(地区)完全从上述第(1)项 至第(11)项所列物品中生产的产品
(二)对于非完全在某一个受惠国获得或 生产的进口货物,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则该 国为货物的原产地。
对货物进行的最后加工制造工序在该 国境内完成; 用于加工制造的非原产于受惠国及产 地不明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成份的价值占 进口货物离岸价的比例不高于50%。 原产于最不发达受惠国(孟加拉国) 的产品,上述比例为60%。
原产地证书通常由原产地政府指定的公证 机构出具。我国为出口货物出具原产地证书 的机构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和进出口商品 检验局。前者负责签发一般出口货物的原产 地证书;后者负责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书的内容包括:出口商、收货人、 运输工具、货物名称、件数、包装、重量等。
以下进口货物不需要提供原产地证书: (1)个人自用的行邮物品; (2)少量的寄售物品(一般在60美元以 下); (3)临时进口货物; (4)过境、通运和转关货物; (5)国家间有协定无须提供原产地证明的 进口货物。
《进出口税费第三讲》PPT课件
产品在上述国家未经过任何其他加工。
医学PPT
13
③ CEPA 香港 内地口岸;澳门 内地口岸(不能从香港以外地区或国家转运)
医学PPT
14
④《早期收获协议》
受惠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 中国
• 为了实施最惠国待遇、反倾销、反补贴、 保障措施、原产地标记管理、国别数量限 制、关税配额等非优惠性贸易措施以及进 行政府采购、贸易统计等活动而认定的标 准。
医学PPT
6
(三)原产地认定标准
• 分为: • 完全获得标准:货物完全是在一个国家
(地区)获得或生产制造品。 • 不完全获得标准:货物的生产制造有两个
进出口税费第三讲
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与税率适用
医学PPT
1
一、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
• (一)原产地规则的含义 • (二)类别 • (三)原产地认定标准 • (四)申报要求 • (五)原产地证明书 • (六)原产地预确定制度医学PPT2来自(一)原产地规则的含义
• 各国为了适应国际贸易的需要,并为执行 本国关税及非关税方面的国别歧视贸易措 施,按一定的标准确定进口商品的原产地
医学PPT
17
(1)完全获得标准
①在该国(地区)出生并饲养的活的动物; ②在该国(地区)野外捕捉、捕捞、搜集的动物; ③从该国(地区)的活的动物获得的未经加工的物品; ④在该国(地区)收获的植物和植物产品; ⑤在该国(地区)采掘的矿物; ⑥在该国(地区)获得的除上述①—⑤项范围之外的其他天然生成的物品; ⑦在该国(地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只能弃置或者回收用作材料的废碎料; ⑧在该国(地区)收集的不能修复或者修理的物品,或者从该物品中回收的零件
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与适用税率
货物。
任务
第 22 页
任 务 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与适用税率
4)
适用普通税率的货物包括:
①
上述之外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
②
原产地不明的进口货物。
任务
第 23 页
任 务 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与适用税率
二、税率的适用
2.出口税率
(
一
对于出口货物,在计算出口关税时,出口暂定税率的执行优先于出口税率。
如确因地理原因或运输需要,必须经 过该协定成员国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 地区,一般可视为直接运输。但香港CEPA 项下的香港原产进口货物应当从香港直接 运输至内地口岸;澳门CEPA项下的进口货 物不能从香港以外的地区或者国家转运。
任务
第 12 页
任 务 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与适用税率
一、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
湾
原产于台湾地区的水果、农产品的原产地标准为在台湾地区完全获得。
农
产
享受零关税的台湾地区水果、农产品,应符合如下运输要求:
品
零 关
一是直接从台湾本岛、澎湖、金门或马祖运输到大陆关境口岸;
税
措 施
二是经过香港、中国澳门或日本石垣岛转运到大陆关境口岸。
任务
第 17 页
任 务 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与适用税率
在该国(地区)生 产过程中产生的只能 弃置或者回收用做材 料的废碎料;
由合法悬挂该国旗 帜的船舶从其领海以 外海域获得的海洋捕 捞物和其他物品;
从该国领海以外 享有专有开采权的海 床或者海床底土获得 的物品;
在该国(地区)收 集的不能修复或者修理 的物品,或者从该物品 中回收的零件或者材料;
在合法悬挂该国旗 帜的加工船上加工上 述第⑨项所列物品获 得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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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的联运提单、发票。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五)原产地证明书
1、《亚太贸易协定》规则的原产地证书 一证一货,不可多次使用
不能提供原产地证书的,由海关依法确定原产地征税放 行,自货物进境之日起90天内补交证书,其多征税款予 以退还
适用制造或加工及从价百分比标准的货物清单
从价百分比≥30% 从价百分比= 工厂交货价-非工该厂国交(地货区价)原产地材料价值×100%
•工厂交货价:是指支付给制造厂所生产的产品的价格; •非该国(地区)原产地材料价值:是指直接用于制造或装配最终产品而进口的
原料、零部件的价值(含原产地不明的原料、零配件)以CIF计算
实质性改变标准
(1)完全获得标准: 是指一种货物完全是在一个国家(地区)获得或生产制造。
在该国(地区)领土或领海开采的矿产品; 在该国(地区)领土或领海收获或采集的植物产品; 在该国(地区)领土出生和饲养的活动物及从其所得产品; 在该国(地区)领土或领海狩猎或捕捞所得的产品; 由该国(地区)船只在公海捕捞的水产品和其他海洋产品; 该国(地区)加工船加工的前述第5项所列物品所得的产
第三节进出口货物 原产地的确认与税
率适用(ppt)
第三节 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与税率运用
一、 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
(一)原产地规则的含义:
各国为了适应国际贸易的需要,并为执行本国关税及非关税方面 的国别歧视性贸易措施,必须对进出口商品的原产地进行认定。为此, 各国以本国立法形式制定出其鉴别货物“国籍”的标准,这就是原产 地规则。
(柬、缅、越最惠国待遇) CEPA港、澳 《中巴自贸协定》 (《早期收获协议》) 《中智自贸协定》 2、非优惠原产地规则
是指一国根据实施其海关税则和其他贸易措施的需要,
由本国立法自主制定的原产地规则,亦称“自主原产地规 则”
(三)源产地认定标准
1、优惠原产地认定标准 (1)完全获得标准 (2)税则归类改变标准 (3)区域价值成分标准 (4)制造加工工序标准 (5)其他标准 (6)直接运输规则
(四)申报要求
1、《亚太贸易协议》规则: 提交进口货物所需单证 提交受惠国政府指定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 货物途径非受惠国关境的,提交过境国出具的未再加工证
明文件及全程提运单。
2、《框架协议》规则: 提交进口货物所需单证 提交东盟出口政府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 径非自由贸易区成员国关境的,提交东盟出口国签发的联
优惠原产地规则
原产 (协定原产地规则)
地规 则
反倾销等非优惠性贸易措施
非优惠原产地规则 (自主原产地规则)
实施最惠国待遇
政府采购,贸易统计等活 动中认定的原产地的标准
(二)、原产地规则的类别 1、 优惠原产地规则(外贸协议.doc )
是指一国为了实施国别优惠政策而制定的原产地规则, 优惠范围以原产地为受惠国的进出口产品为限。 我国主要达成的优惠贸易协定: 《亚太贸易协定》 (孟加拉国、老挝特税待遇) 《框架协议》 (柬、缅、老三个换文,特税待遇 )
非受惠国
原材料价值C
受惠国
新增价值A 出口制成品的FOB价格
中国
<R M A 10% 0
FOB ≥R
受惠国为非原产国 受惠国为原产国
≤P(P=1-R)
N C 10% 01M FOB
>P (P=1-R)
受惠国为原产国 受惠国为非原产国
区域价值成分标准应用
优惠贸易协定
从价百分比标准
N≤55% 非成员国产物的成分 《亚太贸易协定》 N≤65% 最不发达国:孟加拉国、老挝
《框架协议》
M≥40% 中一东盟自由贸易区任一成员国的产物成分 N≤60% 非自由贸易区产物的成分;
最后生产工序在 成员方境内完成
CEPA港、澳 M≥30% 港、澳产物的成分
特别优惠关税待遇 M≥40%
(3)直接运输标准
受惠国→中国 受惠国→自由贸易区成 员国
(或协议成员国) →中国 受惠国→非受惠国→中国 香 港→内地 澳 门→香港→内地
品; 在该国(地区)收集的仅适用于原材料回收的废旧物品; 该国(地区)利用上述1-7项所列产品加工所得的产品。
(2)区域价值成分标准
是指在受惠国对非成员国原产材料进行制造、加工后的增值与该 货物的FOB价的比值不得小于协议规定的比值R(≥R );或非成员国的 原料价值与该货物的FOB价的比值不得超过协议规定的数值P (≤P)。
满足条件: 地理与运输需要 在途经国未消 费、
未进行贸易 在途经国未加工 (不同贸易协定其标
准不一样)
2、非优惠原产地认定标准 (1)完全获得标准 (2)实质性改变标准
实质性改变课件.doc
实质性改变
加工后税则归类发生改变(品目)
非清单货物
某一国家(地区)进行制 造、加工后获得货物基本特征
3、CEPA规则的原产地证书 一批一证,不得多次使用
因故无法联网核对证书,交纳保证金放行,自货物放行 之日起90天内核定,可办理保证金转税或退还手续
对证书的真实性有怀疑,可向港、澳海关提请核查,其 间先交纳保证金放行,核毕,办理保证金转税、退还手 续。
4、《中巴贸易协定》规则的原产地证书 提交证书的正本,A4纸印制,文字英文,不得涂改叠印 证书应在货物出口15日内签发,如未签发,可于货物装
2、《框架协议》 一证一货,不可多次使用
证件有效期4个月,如经第三方转运可延至六个月 每批货FOB价≤200美元的,可不提交原产地证明书
对证明的真实性有怀疑,请东盟国家对其进行核查,先 交纳保证金放行,核毕,办理保证金转税、退还手续。
不能提供原产地证书的,由海关依法确定原产地征税放 行,自货物装运之日起1年内补发原产地证书,经海关 核实后,退还多征税款
运提单、发票、过境国海关出具的未再加工证明文件(港、 澳分别由中国检验(香港)有限公司、澳门中国检验有限 公司签发)。
3、CEPA港、澳规则: 申报货物适用零关税,提交所需单证、有效原产地证
书。 提交香港海关查验报告,实行绿色关锁制度 原产于澳门的货物经香港运至内地口岸,除提交相应
单证外,还应交验澳门签发的联运提单、发票、香港 出具的未再加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