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动能转换攻关课题、产业集群、领军企业、省优选项目等申报政策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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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10个左右集群考核优秀的市县, 提出表彰激励意见,报省政府批 准后下达。
监督管理
市、县 精心组织,严格把关, 特别是要对相关资料的 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 严格审核。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适时跟踪检查,重点审核 集群发展情况、公共服务 平台建设、关键共性技术 研发、提供服务情况以及 资金使用情况等。
由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对通 过初审的课题项目进行审查, 已在规定年限内获得省级同 类财政资金支持的,不予重 复支持。
省发改委会同省人社停、省 科技厅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 会议评审。
评审结果
省发改委
根据会议评审结果,研究提出拟支 持的重大课题名单和支持额度。
省财政厅
下达课题预算指标,同时拨付 80%,结题验收课题计划通过后拨 付另20%。
标准条件
(一)集群内产业链条相对完整,龙 头、骨干企业与配套企业形成相互联 结共生体,其中规模以上企业户数不 少于30家,当年新增配套企业占比达 到10%以上。
标准条件
(二)集群具有一定规模,年营业收 入一般不低于200亿元;骨干企业支 撑带动能力强,营业收入占产业集群 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50%。
二、项目提报程序
区县发展改革部门根据省里确定的产业 重点、导向和标准,筛选汇总符合要求的项 目,报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在提报时,要 注重紧密结合拟上报及储备策划的市重大项 目、区县重点项目,确保提报项目的成熟性、 真实性。
二、项目提报程序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市各产业专班做 好本行业、本领域内相关项目的筛选工作, 对由区县属地实施的产业领域重大项目,原 则上通过当地发展改革部门上报。对所有提 报的项目,市发展改革委汇总筛选后,择优 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申报条件:
(四)申报人根据申报方向内容,结合 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选题申报,课 题必须注明绩效目标,即课题研究所要 达到的成果或效益,绩效目标要量化具 体、便于考核。
申报条件:
(五)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组 织和领导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 作,且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省级和国家 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项目申报 企业及联合(参与)企业无环境、安全、知 识产权和税务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无重 大失信情况。各级政府公务人员(包括行使 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课 题。
课题征集 支持重点 01 申报条件 02 申报程序 03
征集公告
04 评审标准 05 资助额度 06 项目数量
课题申报
自下而上
点面结合
1.企业 发改、人社、科技组织
上级发改部门
2.省管企业经省国资委同意后
省发改
3.高校、科研院所等提出的课题须通过联合企业的方 式申报。
1.“十强”智库专家可以联合推荐、个人单独等方式 提出或推荐课题 2.产业联盟(协会)可以推荐提出课题 3.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可以委托提出课题
评审程序
形式要件 审核
专班分类 Biblioteka Baidu审
课题查重 审核
组织会议 评审
由省发改委按“十强”产业 类别分交各专班,各专班按 国家产业指导目录对课题进 行细化分类,并进行要件审 核。
各专班按照新旧动能转换重 大工程实施规划和各产业专 项规划要求,对课题进行筛 选研究,提出本产业领域的 重大课题和项目初审意见。
申报方向
聚焦“十强”产业中的关键共性技术、前 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创新 ,引领产业发展。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山东省内注册、正 常经营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企业。 (二)申报企业年科技研发经费须占企 业年销售收入4%以上,且拥有10项以 上发明专利成果。 (三)所申报的重大课题项目应有一定 的研发基础,项目结题时间原则上为两 年。
省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进行公示。
省发改委
下达课题计划。
主体责任
认真组织实施课题攻关项目,按时完成 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 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 严禁承接主体将服务项目交由其他服务供 应机构实际承担的转包行为。
评价机制
省发改委会同财政厅、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建立完善重 大课题攻关综合性绩效评价机制,负 责组织实施课题攻关承接主体的绩效 评价。
标准条件
(三)拥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 科技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不低于3%,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重不低于20%。
销售收入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标准条件
(四)领军企业拥有省级以上品牌,在行业 内拥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影响力。 (五)单位用地税收、单位能耗工业增加 值、单位污染物排放销售收入、单位用地投 资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5项指标增速均高 于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平均增速。
标准条件
(三)集群创新与转化能力强,龙 头、骨干企业拥有省级以上创新平 台,科研经费占销售收入不低于 3%,每年新增一批专利和创新平 台。
标准条件
(四)集群拥有一批各类区域品牌、地 理标志、市级以上品牌。 (五)集群内企业无重大环境、安全、 知识产权、税务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无重大失信情况。
标准条件
(六)企业近三年无重大环境、安 全、知识产权、税务等方面的违规情 况,信用良好。
支持标准
对当年地方财政贡献超过10亿元且年增长 10%以上的,省财政对当地政府给予分档奖 励。其中增幅在10%-20%(含)的部分,按 省级留成的3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 增幅在20%以上的部分,按省级留成的50% 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由当地 政府统筹用于支持培育领军企业相关支出。
一、项目提报范围和标准
(二)项目范围。具体分为在建项目、新开 工项目、谋划储备项目。此次重大项目库调 整只接受产业类项目,基础设施类项目和民 生保障类项目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一、项目提报范围和标准
(三)提报标准。鼓励支持提报轻资产运行 的现代金融、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品牌价 值类项目,以及其它对新旧动能转换具有引 领示范作用的新业态新模式类项目。
入库培育
组织申报
专班初审
入库管理
每年6月底前,由省发 改委发布申报通知,各 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 研究提出本市“雁阵 形”产业集群推荐方 案。
省发改委将有关材料分 别送省“十强”产业专 班牵头部门初审,各专 班牵头部门研究提出初 审意见。
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 进行综合审核后,统一 纳入省“十强”产业 “雁阵形”集群库,实 行入库动态管理。
省发改委对公示无异议的领 军企业,统一纳入省“十强” 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库,实行 入库动态管理。
审核奖励
公示
省发改委根据审核意见,对各市 提出具体奖励意见,并进行公示。
核实
奖励
省“十强”产业专班牵头会 同省税务局,对纳入管理的 领军企业上年度实现地方财 政贡献情况进行核实。
省财政厅根据奖励意 见和公示结果,拨付 奖励资金。
填报说明
1.本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中所有申报 项目应通过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管理服务平台 (网址:http://59.206.216.62:8087/manage/main)申 报,由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推送至省级储备项目库(项目 库名:2020年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备选库)。 2.2020年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备选库申报开放时间: 2019年11月25日——2019年12月6日。
申报说明
3.轻资产运行的现代金融、科技创新、知识 产权、品牌价值类项目,以及其它对新旧动 能转换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新业态新模式类 项目,可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 台(网址: http://221.214.94.51:8081/icity/ipro/hall )办理备案手续后,获得项目统一编码。
监督管理
市、县 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特别 是要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等进行严格审核。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适时跟踪检查,主要审核领 军企业科技创新、项目建 设、资金使用于品牌提升等
情况。 对工作不到位,采取弄虚作假、欺骗等手段获取激励资金,以及截留、
挪用激励资金的,一经查实收回资金,取消以后年度申报资格,并依法追
入库培育
组织申报
专班初审
评审公示
入库管理
每年6月底前,由省发改委发 布申报通知,各市发改委会 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市 “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 推荐方案。
省发改委将有关材料分别送 省“十强”产业专班牵头部 门初审,各专班牵头部门研 究提出初审意见。
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 提出年度省“十强”产业集 群领军企业名单,并进行公 示。
究责任。
2020年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 申报工作
背景:
为进一步发挥重大项目库的引领示范作用 ,不断强化优质项目策划储备和协调推进, 组织做好2020年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 动态调整完善工作。
一、项目提报范围和标准
(一)总体要求。聚焦四新四化和“十强”产 业,紧紧围绕创新技术链、延伸产业链、重构价 值链和优化要素链等谋划方向,高水平筛选提报 新一轮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项目应能体现产 品、技术、模式、业态上的先进性和示范性,具 备扎实可靠的产业化技术及规模化生产工艺,并 符合国家和我省宏观调控政策及产业政策。
“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 培育支持办法
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发 展“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财政政策的实 施意见》,加大对“十强”产业“雁阵形” 集群发展的培育力度,全面提升集群协作配 套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
支持对象
聚焦“十强”产业,省里遴 选部分“雁阵形”产业集群,实 施入库动态管理,重点培育支持。
支持政策
省里每年择优筛选30个左右“十强”产业 “雁阵形”集群予以激励扶持,原则上每年 每个产业至少扶持2个。对遴选确定的“雁 阵形”产业集群,省财政通过现有资金渠道 每个给予最高500万专项激励,由市、县政 府统筹用于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关键共 性技术研发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集群 品牌宣传推广等。
谢谢观看
THANK YOU
对工作不到位,采取弄虚作假、欺骗等手段获取激励资金,以及截留、挪 用激励资金的,一经查实收回资金,取消以后年度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 责任。
“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 培育支持办法
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发 展“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财政政策的实 施意见》,加大对“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 业培育支持力度,强化领军企业对产业集群 的引领带动作用。
2019
新旧动能转换政策宣讲
动能推进考核科 刘青
目录
关于开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重大 课题攻关的实施办法
“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培育支持办法
“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培育支持办法 2020年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申报工作
关于开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 重大课题攻关的实施办法
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新旧动能 转换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新旧动能转换 重大工程协调推进体系作用,着力突破“十 强”产业发展战略性、前瞻性问题。
各市上报上年度纳入集
群库管理的产业集群发 01
展情况。
省专班牵头部门研究提 出年度拟重点扶持的
“雁阵形”产业集群名 02
单,并作出推荐说明。
评估激励
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提出
03 省年度“雁阵形”产业集群
培育支持名单,进行公示。
省财政厅根据省发改委培育支
04 持意见和公示结果,拨付激励
资金。
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每年选择
支持对象
围绕加快发展“十强”现代优势 产业集群,省里每年遴选50家左右支 撑带动力强的领军企业,纳入省“十 强”产业集群领军库,实施入库动态 管理,重点培育支持。
标准条件
(一)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对当年地方财政贡献(计算口径 为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的省级及以下留成部分)超过3亿元且年 增长10%以上。
监督管理
市、县 精心组织,严格把关, 特别是要对相关资料的 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 严格审核。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适时跟踪检查,重点审核 集群发展情况、公共服务 平台建设、关键共性技术 研发、提供服务情况以及 资金使用情况等。
由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对通 过初审的课题项目进行审查, 已在规定年限内获得省级同 类财政资金支持的,不予重 复支持。
省发改委会同省人社停、省 科技厅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 会议评审。
评审结果
省发改委
根据会议评审结果,研究提出拟支 持的重大课题名单和支持额度。
省财政厅
下达课题预算指标,同时拨付 80%,结题验收课题计划通过后拨 付另20%。
标准条件
(一)集群内产业链条相对完整,龙 头、骨干企业与配套企业形成相互联 结共生体,其中规模以上企业户数不 少于30家,当年新增配套企业占比达 到10%以上。
标准条件
(二)集群具有一定规模,年营业收 入一般不低于200亿元;骨干企业支 撑带动能力强,营业收入占产业集群 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50%。
二、项目提报程序
区县发展改革部门根据省里确定的产业 重点、导向和标准,筛选汇总符合要求的项 目,报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在提报时,要 注重紧密结合拟上报及储备策划的市重大项 目、区县重点项目,确保提报项目的成熟性、 真实性。
二、项目提报程序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市各产业专班做 好本行业、本领域内相关项目的筛选工作, 对由区县属地实施的产业领域重大项目,原 则上通过当地发展改革部门上报。对所有提 报的项目,市发展改革委汇总筛选后,择优 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申报条件:
(四)申报人根据申报方向内容,结合 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选题申报,课 题必须注明绩效目标,即课题研究所要 达到的成果或效益,绩效目标要量化具 体、便于考核。
申报条件:
(五)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组 织和领导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 作,且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省级和国家 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项目申报 企业及联合(参与)企业无环境、安全、知 识产权和税务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无重 大失信情况。各级政府公务人员(包括行使 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课 题。
课题征集 支持重点 01 申报条件 02 申报程序 03
征集公告
04 评审标准 05 资助额度 06 项目数量
课题申报
自下而上
点面结合
1.企业 发改、人社、科技组织
上级发改部门
2.省管企业经省国资委同意后
省发改
3.高校、科研院所等提出的课题须通过联合企业的方 式申报。
1.“十强”智库专家可以联合推荐、个人单独等方式 提出或推荐课题 2.产业联盟(协会)可以推荐提出课题 3.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可以委托提出课题
评审程序
形式要件 审核
专班分类 Biblioteka Baidu审
课题查重 审核
组织会议 评审
由省发改委按“十强”产业 类别分交各专班,各专班按 国家产业指导目录对课题进 行细化分类,并进行要件审 核。
各专班按照新旧动能转换重 大工程实施规划和各产业专 项规划要求,对课题进行筛 选研究,提出本产业领域的 重大课题和项目初审意见。
申报方向
聚焦“十强”产业中的关键共性技术、前 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创新 ,引领产业发展。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山东省内注册、正 常经营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企业。 (二)申报企业年科技研发经费须占企 业年销售收入4%以上,且拥有10项以 上发明专利成果。 (三)所申报的重大课题项目应有一定 的研发基础,项目结题时间原则上为两 年。
省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进行公示。
省发改委
下达课题计划。
主体责任
认真组织实施课题攻关项目,按时完成 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 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 严禁承接主体将服务项目交由其他服务供 应机构实际承担的转包行为。
评价机制
省发改委会同财政厅、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建立完善重 大课题攻关综合性绩效评价机制,负 责组织实施课题攻关承接主体的绩效 评价。
标准条件
(三)拥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 科技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不低于3%,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重不低于20%。
销售收入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标准条件
(四)领军企业拥有省级以上品牌,在行业 内拥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影响力。 (五)单位用地税收、单位能耗工业增加 值、单位污染物排放销售收入、单位用地投 资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5项指标增速均高 于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平均增速。
标准条件
(三)集群创新与转化能力强,龙 头、骨干企业拥有省级以上创新平 台,科研经费占销售收入不低于 3%,每年新增一批专利和创新平 台。
标准条件
(四)集群拥有一批各类区域品牌、地 理标志、市级以上品牌。 (五)集群内企业无重大环境、安全、 知识产权、税务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无重大失信情况。
标准条件
(六)企业近三年无重大环境、安 全、知识产权、税务等方面的违规情 况,信用良好。
支持标准
对当年地方财政贡献超过10亿元且年增长 10%以上的,省财政对当地政府给予分档奖 励。其中增幅在10%-20%(含)的部分,按 省级留成的3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 增幅在20%以上的部分,按省级留成的50% 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由当地 政府统筹用于支持培育领军企业相关支出。
一、项目提报范围和标准
(二)项目范围。具体分为在建项目、新开 工项目、谋划储备项目。此次重大项目库调 整只接受产业类项目,基础设施类项目和民 生保障类项目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一、项目提报范围和标准
(三)提报标准。鼓励支持提报轻资产运行 的现代金融、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品牌价 值类项目,以及其它对新旧动能转换具有引 领示范作用的新业态新模式类项目。
入库培育
组织申报
专班初审
入库管理
每年6月底前,由省发 改委发布申报通知,各 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 研究提出本市“雁阵 形”产业集群推荐方 案。
省发改委将有关材料分 别送省“十强”产业专 班牵头部门初审,各专 班牵头部门研究提出初 审意见。
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 进行综合审核后,统一 纳入省“十强”产业 “雁阵形”集群库,实 行入库动态管理。
省发改委对公示无异议的领 军企业,统一纳入省“十强” 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库,实行 入库动态管理。
审核奖励
公示
省发改委根据审核意见,对各市 提出具体奖励意见,并进行公示。
核实
奖励
省“十强”产业专班牵头会 同省税务局,对纳入管理的 领军企业上年度实现地方财 政贡献情况进行核实。
省财政厅根据奖励意 见和公示结果,拨付 奖励资金。
填报说明
1.本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中所有申报 项目应通过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管理服务平台 (网址:http://59.206.216.62:8087/manage/main)申 报,由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推送至省级储备项目库(项目 库名:2020年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备选库)。 2.2020年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备选库申报开放时间: 2019年11月25日——2019年12月6日。
申报说明
3.轻资产运行的现代金融、科技创新、知识 产权、品牌价值类项目,以及其它对新旧动 能转换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新业态新模式类 项目,可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 台(网址: http://221.214.94.51:8081/icity/ipro/hall )办理备案手续后,获得项目统一编码。
监督管理
市、县 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特别 是要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等进行严格审核。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适时跟踪检查,主要审核领 军企业科技创新、项目建 设、资金使用于品牌提升等
情况。 对工作不到位,采取弄虚作假、欺骗等手段获取激励资金,以及截留、
挪用激励资金的,一经查实收回资金,取消以后年度申报资格,并依法追
入库培育
组织申报
专班初审
评审公示
入库管理
每年6月底前,由省发改委发 布申报通知,各市发改委会 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市 “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 推荐方案。
省发改委将有关材料分别送 省“十强”产业专班牵头部 门初审,各专班牵头部门研 究提出初审意见。
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 提出年度省“十强”产业集 群领军企业名单,并进行公 示。
究责任。
2020年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 申报工作
背景:
为进一步发挥重大项目库的引领示范作用 ,不断强化优质项目策划储备和协调推进, 组织做好2020年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 动态调整完善工作。
一、项目提报范围和标准
(一)总体要求。聚焦四新四化和“十强”产 业,紧紧围绕创新技术链、延伸产业链、重构价 值链和优化要素链等谋划方向,高水平筛选提报 新一轮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项目应能体现产 品、技术、模式、业态上的先进性和示范性,具 备扎实可靠的产业化技术及规模化生产工艺,并 符合国家和我省宏观调控政策及产业政策。
“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 培育支持办法
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发 展“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财政政策的实 施意见》,加大对“十强”产业“雁阵形” 集群发展的培育力度,全面提升集群协作配 套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
支持对象
聚焦“十强”产业,省里遴 选部分“雁阵形”产业集群,实 施入库动态管理,重点培育支持。
支持政策
省里每年择优筛选30个左右“十强”产业 “雁阵形”集群予以激励扶持,原则上每年 每个产业至少扶持2个。对遴选确定的“雁 阵形”产业集群,省财政通过现有资金渠道 每个给予最高500万专项激励,由市、县政 府统筹用于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关键共 性技术研发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集群 品牌宣传推广等。
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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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作不到位,采取弄虚作假、欺骗等手段获取激励资金,以及截留、挪 用激励资金的,一经查实收回资金,取消以后年度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 责任。
“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 培育支持办法
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发 展“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财政政策的实 施意见》,加大对“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 业培育支持力度,强化领军企业对产业集群 的引领带动作用。
2019
新旧动能转换政策宣讲
动能推进考核科 刘青
目录
关于开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重大 课题攻关的实施办法
“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培育支持办法
“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培育支持办法 2020年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申报工作
关于开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 重大课题攻关的实施办法
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新旧动能 转换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新旧动能转换 重大工程协调推进体系作用,着力突破“十 强”产业发展战略性、前瞻性问题。
各市上报上年度纳入集
群库管理的产业集群发 01
展情况。
省专班牵头部门研究提 出年度拟重点扶持的
“雁阵形”产业集群名 02
单,并作出推荐说明。
评估激励
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提出
03 省年度“雁阵形”产业集群
培育支持名单,进行公示。
省财政厅根据省发改委培育支
04 持意见和公示结果,拨付激励
资金。
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每年选择
支持对象
围绕加快发展“十强”现代优势 产业集群,省里每年遴选50家左右支 撑带动力强的领军企业,纳入省“十 强”产业集群领军库,实施入库动态 管理,重点培育支持。
标准条件
(一)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对当年地方财政贡献(计算口径 为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的省级及以下留成部分)超过3亿元且年 增长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