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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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
申报表
(2004年)
产品名称及型号
申报单位名称
填表日期年月日
科学技术部发展计划司制
填表说明
1.《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为申报单位申请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重要文件。申报表一律用A4纸打印,按要求签字盖章后,由各省、市科技厅(委、局)、部门科技司(局)统一报送科学技术部,同时报送电子数据。
2.表中选择栏目:请在相应数字上画“√”,每栏只能画一个“√”。文字叙述的栏目需内容重点突出,词语简练,所填字数(包括标点)不能多于规定的字数。经济指标数值应与栏中标识的“计量单位”一致。
3.产品名称及型号:要填写确切,字数不超过30个汉字。不要使用“系列”、“研制”、“开发”、“技术”等不属于产品名称的称呼,要用产品型号或限定词以区别于其它同类产品。
4.申报单位名称:应填写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全称;若是两个单位联合申报,应将主要单位填写在前,中间用顿号“、”分隔。
5.隶属关系:指申报单位所属的上级主管部门。若属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还应填写所隶属部门。
6.主要股东及所占股权比例: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的企业填此栏,按股权比例大小列出前二名(可简写),并列出所占比例数,仅限10个汉字。
7.高新技术企业:指由各省(市、自治区)或国务院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8.项目来源:只选择该项目的最高级别计划。若选择了国家计划,还应选择具体计划类别。
9. 专利情况及专利类型: 若专利情况选择了“1”或“2”,则应进一步选择专利类型。
10.技术水平:该栏填写应与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等的结论相一致。
1)创新性:应说明产品在技术上的创新点,创新程度以及创新点对产品的意义。
2)自主知识产权:应说明自主知识产权的主要内容,在本产品中所占比重。
3)先进性:与同类典型产品比较说明时,首先要同国内同类先进产品比较;若属国际领先或国际先进,还需与国外同类典型产品相比较。
4)成熟度:指产品目前处于研发、生产的何种阶段。
5)可靠性:指产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和规定的时间、区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
11.企业承诺: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阅读企业承诺后,需亲自签字,否则此申报表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