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开荒保洁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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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新人民医院住院部大楼
开荒保洁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赣州铭杰保洁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村金水路78栋401房
联系人及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接甲方的赣州市新人民医院住院部大楼开荒保洁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赣州市新人民医院住院部大楼开荒保洁工程
二、工程地点:赣州市章江南大道延长线嘉福国际旁边新人民医院。
三、项目价格:本协议价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单价1.1元/㎡(不含税,只提供收款收据,如甲方需要提供税票,则按实际交税额由甲方支付税金)。
四、工程量:依据进度,先从18层楼往下开始保洁,按每一层楼完工确认后,继续保洁其他楼层,但至少确保9-18层楼给予乙方保洁(以上工程量及协议价格不包括地面一楼的保洁范围)。
五、施工要求:
1、由甲方免费提供保洁用水,如因用水影响保洁进度,责任由甲方负责。
2、每层楼地面没有建筑垃圾,清扫干净并拖地保洁;窗户靠里面需要清洁干净,楼层及不锈钢护栏用抹布抹洗干净,卫生间下水管外建筑污垢铲除,保持干净。乙方进场后即完成18层楼,由甲方现场经理或主管人员确认,作为
乙方之后施工的标准依据。
3、楼梯地面铲除污垢,清扫干净,扶手抹洗干净;
4、柜、桌、架相关办公用设施须清洁干净。
5、其它相关要求按新人民医院的保洁要求执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供乙方参考;
六、完工期限:从2017年4月10日进场,4月25日前完工,如超期完成,责任由乙方负责。
七、结算方式:完工后即验收确认,7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支付乙方总金额的95%,余5%满30天后3个工作日完成结算。如甲方超期结算,按每天5%的罚金由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
七、安全:施工安全由乙方全面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