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习基地建设的规定

合集下载

大学实习基地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大学实习基地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大学实习基地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一、实习基地建设的原则1.坚持“就地就近,提高实效”和“互惠互利、双方受益”的原则。

学校利用基地条件安排学生实习,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基地则可借助学校的科研、师资力量加强科研技术、教学及人员培训等工作。

2.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实习基地建设要把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应能完成实习教学大纲规定的各项内容,使学生得到实际锻炼,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保证实习的质量。

3.坚持素质教育的原则。

实习基地应有良好的育人和实习环境,有利于学生的全面素质培养,使学生在思想道德、业务、科学文化以及身心各方面素质得到提高。

4、实习基地由校院共建,以学院为主。

实习基地的建设,应有利于学生的就业。

二、实习基地建立的基本条件实习基地的建立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1、实习基地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或企、事业单位,并有与学院长期合作的积极性。

2、有稳定的实习场所,能满足实习教学任务的要求,并有相对稳定的指导及辅助人员。

3、尽量就近就地、相对稳定和交通便利。

4、有较强的开展教育教学、产品研发和生产技术活动的能力。

三、基地建立的程序1、各学院经长时间对基地进行了解,对符合条件者,可与其协商后双方达成初步意向并共同拟订协议书,报教务处审核。

2、经审核后,相关学院可与实习基地签定《xx大学实习基地协议书》。

《协议书》一式三份,教务处、学院、实习基地各一份。

四、实习基地挂牌与实习基地签定协议书后,实习基地可挂“XX大学XXX实习基地“牌匾,牌匾具体名称及挂牌时间、方式由共建双方协商确定Q五、实习基地建设经费的使用实习基地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各实习基地建设的经费支出,主要含:购置实习教学、办公等必须用品、制作基地牌匾等。

实习基地所需的设备与物资实行统一采购,采购工作按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管理体制与职责实习基地实行校院二级管理。

教务处作为学校统筹安排全校实习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1、主要负责实习基地的资格审核、宏观管理。

关于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规定

关于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规定

关于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规定(校外实习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校外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实习规模并相对稳定的校外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场所,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教学实习的质量,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基本条件1.校外实习基地的建立应根据学科专业需要,满足教学实习任务的要求。

2.校外实习基地的建立应本着双方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各施所长,互补所需。

3.校外实习基地的建立应根据不同专业性质和实习要求,尽可能就地就近解决。

对外省学生较为集中的地区也要开辟实习基地,要尽量使学生实习能够专业对口。

4.校外实习基地应尽可能选择能够为实习或社会实践的学生提供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基本条件的单位。

5.校外实习基地能与教学、科研、生产一体化相结合。

校外实习基地一经建立,要保持相对稳定。

校外实习基地建立后,双方要签订合同书或协议书,做到权力和义务明确。

二、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的签订1.各院(部)可以根据本院(部)不同学科专业的特点,在符合建立校外实习基地条件的基础上,有目的、有计划地选择能满足实习或社会实践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院(部)校外实习基地。

2.对符合建立校外实习基地条件的单位,在双方有合作意向的基础上,经院(部)与合作单位协商共同起草协议书,最后由学校与基地单位签订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另一份教务处存档。

(校方由负责教学的副校长签字、学校盖章)3.学校也可直接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协商共同签订实习基地协议。

4.合作年限根据双方需要确定,一般不少于3年;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实习基地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责任、权力和义务;(2)协议合作年限;(3)其它。

三、校外实习基地挂牌学校或院(部)与校外实习基地共建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后,对基地特色突出、实习效果好、合作期限长的校外实习基地进行挂牌。

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篇: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实习规模并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和社会实践的重要场所。

实习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本科教学实习质量,对于高素质人才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科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习基地的建立途径第一条校外本科教学实习基地由学校与有关企事业单位协商共同建立。

第二条各学院(系)应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科性质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本科教学实习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建立学院(系)校外本科教学实习基地。

第三条根据有关专业实践教学和校内实习基地建设需要,学校和学院(系)分二级建立校内本科教学实习基地。

二、建立实习基地具备的基本条件第四条仪器设备比较先进,实习场地能满足专业培养目标和《实习教学大纲》的具体要求,保证实习效果和质量。

第五条技术、管理水平较高,重视学生实习,并有能力指导学生做好实习工作。

第六条教育实习基地一般每次能接纳实习生20人以上,专业实习基地一般每次能接纳实习生10人以上。

第七条具有能满足参加实习学生的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等方面的条件。

第八条尽量就近就地、相对稳定和交通便利。

第九条应兼顾规模、层次和水平等因素,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反映学科与专业特色。

三、实习基地类型第十条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规模且相对稳定的、供学生参加实践教学活动的场所。

按实习性质总体上分为教育实习基地和专业实习基地。

第十一条教育实习基地是师范类学生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实践的实习基地;专业实习基地是非师范类学生进行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与毕业实习的实习基地。

第十二条按地理位置分为校内实习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

四、实习基地建设原则第十三条坚持专业性原则。

所建实习基地应与专业对口,能够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第十四条坚持实践性原则。

所建实习基地,应突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实习基地应重视学生的实习工作,并有能力安排好实习工作。

大学本科生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建设管理规定

大学本科生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建设管理规定

大学本科生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建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本科生校外教学实习基地(以下简称“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实习基地在教学实习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教学实习的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建设目标第二条本科生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规模并相对稳定的能够提供学生参加实习和社会实践的重要场所,主要承担我校本科生的实习教学任务。

通过建设实习基地,树立主动服务战略需求、主动服务行业企业需求的办学理念,探索建立我校与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部门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和服务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第三章建设原则第三条坚持实习教学与劳动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实习基地的建立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岗位就业能力,有利于实习教学活动的开展和学校实践育人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第四条坚持先进性和多样性的原则。

实习基地要尽可能涵盖多个学科专业,且资源共享机制健全。

实习基地的生产水平、管理能力、科研工作等方面要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第五条坚持稳定发展、动态调整的原则。

实习基地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对于一些条件好、发展稳定的实习基地可以相对固定。

同时,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实习基地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实习基地的质量。

第六条坚持“互惠互利、责任分担、共同建设、协同发展”的原则。

学校依托实习基地安排学生、教师到共建单位进行实践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丰富教师的实践教学经历;共建单位借助学校的学科、师资等优势资源,建立职工培训和学历提升的合作机制,并享有从实习学生中选拔优秀人才的权益。

第四章建设条件第七条实习基地依托单位必须运营正常,有与学校长期合作的积极性,有参与实习教学的热情,有承担实习教学任务的意愿。

第八条实习基地必须有接纳实习教学的能力,具备学生实习所需的学习、生活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条件。

第九条实习基地必须拥有一定数量专业技术水平较高、现场教学经验较丰富的指导教师。

大学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

大学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

大学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大学教育已成为现代社会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在大学教育中,实习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也是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的一种方式。

为了提高学生实习的效果,许多大学开始建设实习基地,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就大学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进行探讨。

一、实习基地建设大学实习基地建设是为了满足学生实践性教育的需要,提高学生实习的质量,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

实习基地可以是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等。

在建设实习基地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合理的选择地点实习基地的地点应该选择在学生所学专业的核心地区或者重点企业、机构、社会组织实习机会比较多的地区,这样可以尽可能的提高学生实习的效果。

2. 制定实习计划建设实习基地之后,需要制定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的目标和任务。

实习计划应该包括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实习要求以及实习报告等内容,以便于学生能够更好地完成实习任务。

3. 提供必要的设备和条件建设实习基地时需要提供必要的设备和条件。

例如,提供实习场地、实习设备、实习材料和实习指导等条件,以便于学生能够更加顺利、有效地完成实习任务。

二、实习基地管理实习基地的管理非常重要,对实习的效果、学生的素质和学校的声誉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因此,在管理实习基地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设定管理机构在管理实习基地时需要设定管理机构,负责实习基地的日常管理。

管理机构应该由学校实习中心、实习基地负责人和实习督导组成,以进行协调、沟通和监督。

2. 定期检查为了确保实习基地的质量和效果,学校应该定期对实习基地进行检查,并及时发现实习基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为实习提供保障和指导,以保证实习的质量和效果。

3. 制定实习规定学校应该制定实习规定,对学生实习的方式、流程、安全事项以及保密事项等进行明确的规定,以保证实习的安全和保密,同时也让学生理解实习的目的和任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对学生进行实践能力训练、职业素质培养的重要场所,学校为保证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顺利进行,遵照北京市教委《关于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要求》,建有配套的管理机制和完善的顶岗实习管理制度.一、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原则1、专业适用性。

基地满足相应专业实践技能训练与职业岗位能力培养的需要,提供适合职业能力养成的实习岗位。

2、“互惠互利、双向受益”。

学校和基地双方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来建设实习实训基地.3、相对稳定性。

各专业尽可能选择专业对口、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生产任务比较充足的单位开展合作,并在相对稳定的时间内(3至5年)建立校企合作关系。

4、相对集中性.实训基地要具备同时接收至少10名学生顶岗实习的条件,便于学校、企业实施实习教学管理.二、学校职责1、学校招生就业办负责全校各实习实训基地的统筹和协调,协助相关系联系、管理实习实训基地,系负责相关专业实习基地的组织管理和实施等具体工作。

2、各系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负责选择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单位和场地,负责选聘实习实训基地的指导教师,保证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和实习指导等工作运转正常规范。

3、各系根据专业特点,结合实习企业实际情况,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专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组织编写校外实习、实训计划,制定实习实训实施方案。

4、各系选派指导教师,与实习实训基地的学生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一起,承担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三、合作企业职责1、企业为学生提供满足专业技能培养需求的工作岗位,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

2.配备业务强、技术精,并具有一定理论水平、责任心强,有相应技术职务的指导教师,以保证实训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和实训基地建设的不断加强。

3.承担学生职业素质培养工作,在学生取得实际工作经验的同时,培养团队协作精神、群体沟通技巧、组织管理能力等个人综合素质,为学生今后从事各项工作打下基础。

实践教学基地设置规定(3篇)

实践教学基地设置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高等教育机构实践教学基地的设置、管理、运行和评估。

第三条实践教学基地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教育为本,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二)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三)坚持开放共享,实现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四)坚持科学规划,注重基地的可持续发展和内涵建设。

第二章实践教学基地的设置第四条实践教学基地分为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第五条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应包括实验室、实习实训室、校内外实训基地等。

(一)实验室:用于学生进行基础理论实验、综合性实验和设计性实验等;(二)实习实训室:用于学生进行专业实习实训、技能训练等;(三)校内外实训基地:与校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合作建立的实践教学基地。

第六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明确的实践教学目标,与专业培养目标相一致;(二)具备稳定的师资队伍,能够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实践教学服务;(三)具有完善的实践教学设施和设备,满足实践教学需求;(四)具有健全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保障实践教学质量和安全;(五)与校内实践教学基地相衔接,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第七条实践教学基地的设置程序:(一)学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实践教学需求,提出实践教学基地设置申请;(二)学校组织专家对实践教学基地设置申请进行评审;(三)学校批准实践教学基地设置申请,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四)学校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第三章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第八条实践教学基地实行学校统一领导、学院(系)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九条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职责:(一)制定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二)建立健全实践教学基地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三)加强对实践教学基地师资队伍的管理,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四)建立健全实践教学基地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实践教学质量;(五)加强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单位的沟通与协调,确保实践教学基地的稳定运行。

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规模并相对稳定的能够供学生进行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的校外场所。

实习基地在培养学生认知社会、理论联系实际和实践创新能力中有重要意义。

根据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为充分发挥实习基地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规范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提高实习基地建设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实习基地建立原则第一条实习基地应由学校与有关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科研院所等协商共同建立。

第二条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习基地应专业对口、相对稳定,立足XX、就地就近。

第三条实习基地建设应有明确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并建立完成教学任务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保障体系。

第四条学校优先支持层次高、规模大、接受学生及教师人数多的实习基地建设。

第二章实习基地建设基本条件第五条立足于地方、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实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

第六条有适合开展实践教学的服务、生产、科研设备和条件,有一定经营规模及较高素质的管理、技术人员,能满足完成实践教学任务的各项要求。

第七条能接受相关专业一定数量学生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并能提供满足教学需要和完成学生培养方案规定实习内容的指导教师。

第八条能满足学生生活、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第九条实习基地建设双方能坚持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义务分担的原则,共同促进产、学、研合作。

第三章合作协议书签订第十条实习基地共建双方有合作意向,在符合实习基地建立原则和条件的基础上,由二级学院向学校提出建立实习基地的申请(申请表见附件),经学校审批同意后,由学校与共建单位签订建立实习基地协议书。

协议书应明确双方合作目的、范围、时间以及具体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第十一条学校与实习基地共建单位签定合作协议后,实习基地可挂“XX学院XX实习基地”铜牌,具体名称由共建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章实习基地管理第十二条实习基地采用学校和二级学院两级管理、以二级学院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其中教师教育实习基地主要由教务处负责管理。

大学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

大学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

大学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外实习基地是承担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重要场所。

实习基地的建设直接关系到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效果,对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以及创业精神的培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

第二条为贯彻落实高等教育“卓越教育计划”的实施,加快推进学校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拓宽大学生校外实践活动的渠道,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并确保学生实习的质量,依据《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和XX市教委《关于开展XXXX年度XX市市属本科高校校外实习基地重点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校外实习基地是指校企合作共同建立的具有一定规模,能够满足学生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创新实践、培训、社会实践等教学环节的相对稳定的场所。

校外实习基地的形式可以是:1.学校依托企业的生产场地、设备,安排学生进行认知实习、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2.学校依托企业的生产场地,投入必要的实验设备,安排学生进行专业实习、毕业设计、创新实践等,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3.学校和企业共同出资组建校外实习基地,除完成学生实习外,校企双方可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科研合作。

第四条为便于对实习基地的分类和管理,有效、合理利用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实习基地的建设分为学校常规建设项目、学校重点建设项目和XX市市级大学生校外实习示范基地三个等级。

学院根据不同学科和专业性质特点,有计划地选择专业对口、相对稳定、立足本市,能满足实习教学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常规校外实习基地;学校依据各学院、各专业的共性,或在已建的常规校外实习基地中成效显著并需进一步扩大规模的实习基地,作为学校重点建设项目向市教委申请XX(或地方)财政支持;学校对校外实习基地重点建设项目中成绩突出者,推荐为XX市大学生校外实习示范基地。

学院教学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

学院教学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

学院教学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直接关系到实习教学的顺利开展和实习教学的效果,条件良好的教学实习基地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内外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实习基地的建设第二条实习基地是学院和社会有关企事业单位通过协商,共同建立的用于开展实习教学、校企合作的场所。

建立比较完备的实习基地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需要,教学管理部门和各教学单位必须重视基地建设。

第三条学院教务处对基地建设进行宏观管理和协调,根据教学需要提出基地建设的有关要求,指导各教学单位开展基地建设。

第四条各教学单位(二级院、部、中心)应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科性质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实习教学要求的企事业单位,具体落实,建立必要的教学实习基地。

第五条实习基地应满足以下条件:1. 能满足相关专业完成实习教学任务的要求;2. 基地建设双方互惠互利、义务分担;3. 原则上就近就地、相对稳定和节约实习经费;4. 能满足实习学生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等方面的条件;5. 能开展有效的合作。

第六条建立实习基地的步骤1. 根据实习教学的要求,了解能够提供实习条件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确定拟联系的目标单位;2. 与目标单位沟通、协商,在双方形成共识的基础上,达成建立基地意向;3. 在符合建立教学实习基地条件的基础上,由学院或各教学单位(二级院、部、中心)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实习基地协议书,协议书一般包括双方合作目的、基地建设目标与受益范围、双方权利和义务、协议有效年限等内容;协议书(一式二份),由学院、教学实习基地单位各执一份。

第三章实习基地的管理第七条建立实习基地后,学院和相关教学单位要加强对基地的管理,充分发挥基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第八条直接与基地单位进行联系的教学单位(二级院、部、中心),要保持与基地单位的经常性联系,及时将学院实习内容以及实习教学中对基地条件的要求反馈给基地单位,征得基地单位的支持,不断改善实习条件。

大学教学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大学教学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大学教学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一)校内实习基地校内基地包括雅安教学科研园区、崇州现代农业研发基地、温江惠和基地、都江堰实习林场。

主要承担教学实习、顶岗实习、毕业实习等教学任务。

1.校内基地实行校、院(所)两级管理,学校主管职能部门牵头负责,以院(所)管理为主。

2.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是校内基地的主管职能部门,全面负责协调基地的规划、建设、基础设施日常管理与维护以及资源调配。

3.基地使用单位成立专门机构、专人负责管理,承担实践教学、科研生产、安全管理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二)校外实习基地根据校外实习基地的条件、规模和管理水平,分为校级和院级两个层次建设。

1.遴选条件(1)基地依托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或企、事业单位,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较先进的技术、管理水平,具有区域或行业代表性;有同我校合作的意愿和积极性,能满足相关专业学生的教学实习、顶岗实习和毕业实习需要,提供必要的实习生活条件。

(2)校级基地每年接纳教学实习学生数不少于100人次,顶岗或毕业实习学生数不少于10人;院级基地每年接纳教学实习学生数不少于60人次,顶岗或毕业实习学生数不少于5人。

(3)每个基地原则上需面向2个及以上的专业,且在3~5年内保持相对稳定。

2.遴选程序(1)学院组织人员对基地依托单位进行考察和论证,经遴选,与符合条件的单位签订实习基地协议书,建立院级校外实习基地并挂牌。

(2)学院在院级基地建设的基础上,遴选建设良好的基地进行申报。

教务处组织考查、论证,遴选出校级实习基地,报分管校长批准后,由学校统一挂牌。

3.建设与管理(1)学校每年划拨专项经费资助校级实习基地建设,并对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建设不达标者,提出整改要求,如限期仍不达要求,经学校批准撤销校级实习基地资格。

(2)院级实习基地由学院负责建设和管理,基地的立项和建设须报教务处备案。

校级实习基地由教务处归口管理。

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校外实习基地是完成实践教学任务,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平台。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工作对提高我校实践教学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提高我校实践教学的水平,保证新建的校外实习基地的质量,规范新建校外实习基地的标准、程序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原则1.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由学校与二级学院分别负责。

学校教务处主要负责建设能适应多专业学生实习需求的大型综合性实习基地。

二级学院主要负责建设与本学院专业对口的校外实习基地。

2.二级学院成立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专项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副组长,负责实践教学基地的资质审查、建设维护等工作,并对实践教学基地依照本规定进行管理。

3.建设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必须先行调查拟建实习基地的基本情况,要求具有一级法人资质,具有一定规模且相对稳定,并审查其是否符合本学院实践教学的总体质量要求,即符合专业对口和能够接收一定数量实习学生的要求。

4.新建的实习基地要有专门人员负责我校学生参加的实习工作,并且要给每个实习学生配备带教教师。

学校方面由各二级学院及教务处负责与实习基地协调实践教学具体工作。

5.根据专业与地方经济发展情况,结合学生来源,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专业对口、相对稳定。

优先考虑建设本市范围内的实习基地,既便于实习工作的开展与管理,也有利于节约实习经费开支。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拓展外省市的实习基地。

6.**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存续期间,学校方与实践教学基地方均有义务维护学校、基地单位及所共建之实习基地的形象声誉,不得进行其它无关的宣传活动。

二、新建校外实习基地的基本条件实习基地首先要具有一级法人资格,具有一定实习规模且相对稳定,有充足的专业对口的实习岗位和实习场地,能满足我校学生参加各类实习的需要,并能保证实习效果和质量。

实习基地有具体人员负责大学生实践教学的协调工作,并给每个实习学生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带教教师。

加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的规定

加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的规定

附件1:加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的规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指具有一定实习规模并相对稳定的学生参加校外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的重要场所。

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让学生在真实的企业环境中进行实习(实训),接受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的培训,协助学校完成实践教学甚至负责学生实际能力的培养,帮助学校解决实践教学师资、高新设备、设施短缺等问题,已经成为高职教育成功的关键要素之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一、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立的原则(一)专业对口。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应符合专业建设与发展方向,尤其应与现有专业、课程对口.(二)相对稳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应在—段时期内相对稳定,以便积累经验,提高教育质量.(三)产学结合。

按照产学结合的基本要求,选择、建设和利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四)互惠互利。

学院与企业应在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合作交流,互惠互利.(五)技术与管理先进。

作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企业,应在技术与管理方面具备先进性。

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途径(一)我院校外实训基地由学院或各系(部)与有关企事业单位协商共同建立.根据有关专业实践教学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需要,可建立院、系二级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二)通过与产业界建立稳定的、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由学院或各系(部)与有关企事业单位协商,共同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三)坚持依托贵港、立足地方的原则,加强与我市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联系,充分发挥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利用其广泛的社会关系,帮助学院与企业建立产学合作关系,建立和巩固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四)各系(部)应根据专业特色,按照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基本原则,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实习(实训)教学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就近就便共同建立具有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五)经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或专业教师联系,愿意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方便并具有一定实力和特色的企业,都可以成为我院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中学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规定

中学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规定

中学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规定一、背景介绍中学生实训基地的建设是为了提高中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满足他们在学校教育之外的需求。

本文将探讨中学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规定。

二、设立基地的目的中学实习实训基地的设立旨在为学生提供一个真实的工作环境,使他们能够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提高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基地建设的指标中学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需要考虑以下指标:场地、设施、师资、资源等。

基地的场地应宽敞明亮,设施应齐全,包括相关的设备和材料。

师资力量要强大,专业素质过硬。

资源要丰富,提供丰富的实践机会和案例。

四、基地使用与管理中学实习实训基地的使用与管理应制定明确的规定。

只有合法、合规的实训单位和个人才能使用基地,并按规定缴纳必要的费用。

基地管理方应制定详细的使用规程,包括基地的开放时间、场地租借流程、设备的使用方法等。

五、中学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方向中学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方向应与社会需求密切相关。

可以与当地企业、行业协会等合作,确保所设置的实训项目与职业需求相匹配。

建设方向可以涵盖多个领域,如工业技术、商业管理、农业科技等。

六、基地的运营与服务中学实习实训基地的运营与服务是其成功运行的关键。

基地管理方应提供专业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学生能够得到有效的指导和帮助。

同时,基地还可以提供实习就业信息、交流平台等服务,为学生就业和职业发展提供支持。

七、基地建设的资金来源中学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

可以从政府拨款、社会捐赠、校企合作等多种渠道获得资金支持。

同时,还可以设立基金会或组织募捐活动,筹集更多的资金。

八、基地建设的效益评估中学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应进行定期的效益评估。

可以从参训学生的就业率、就业质量、职业技能提高等方面评估基地的贡献。

同时,还可以评估基地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九、基地建设的改进与创新中学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是一个持续改进和创新的过程。

基地管理方应加强与企业和行业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的技术和需求,不断更新实训项目和设备,以适应社会的变化。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实习基地建设的规定
教学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规模并相对稳定的能够提供学生参加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的重要场所。

实习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实习的教学质量,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具有特殊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外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教学实习基地的基本条件
1.能满足完成教学实习任务的要求;
2.基地建设双方应互惠互利、义务分担;
3.就地就近、相对稳定和节约实习经费开支;
4.能满足实习学生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等方面的条件;
5.能与“学、研、产”一体化相结合。

二、学校与教学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应承担的义务
1.学校在人才培养、委托培养、课程进修、咨询服务、信息交流等方面对教学实习基地共建单位优先给予考虑。

2.在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本人意见后,教学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可优先选聘有关毕业生。

3.教学实习共建单位对实习学生有关收费应给予优惠政策。

4.教学实习基地要积极探索、创造条件使教学实习与“学、研、产”一体化相结合,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建立教学实习基地的方式和程序
学校以立项方式与有关企、事业单位建立教学实习基地。

其程序为:
1.各系部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科的性质、特点,预选企、事业单位;
2.了解预选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1)实习场所如食宿、学习环境等;(2)专业技术人员情况;(3)生产、科研情况等。

3.与满足基本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协商,如双方都愿意承担各自的义务,则签订协议书(具体内容可参考本规定范本),并挂牌、拍照存档。

4.教务处审核、批准。

5.学校划拨立项专项经费:每个新建实习基地3000元。

四、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协议书的签订
1.教学实习基地共建双方有合作意向,在符合建立教学实习基地条件的基础上,经协商由系部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建立教学实习基地协议书(一式三份),由教务处、教学实习基地、实习生所在系部各执一份。

2.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需要协商确定,一般为3-5年。

3.协议书的基本内容见附件。

五、教学实习基地的检查与评估
为促进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和规范管理,学校应会同教务处不定期地到基地检查、评估教学实习情况。

对协议到期的教学实习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

六、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XXXXX合作建立实习基地协议书
附件:
XXXXXXX合作建立实习基地协议书
甲方:XXXXXXX 系部
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甲方的理论基础、科研和乙方的实践(生产、社会服务等)、操作技能的优势,使教育、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生产劳动紧密结合,促进甲乙双方共同发展。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愿意合作建立实习基地,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作为甲方学生实习基地,愿意每年接受甲方实习生至名,
实习期为个月。

并按甲方学生实习大纲的要求尽可能为学生完成实习任务提供便利。

二、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交有关学生实习计划(如学生人数、专业、实习时间、实习内容等),乙方收到甲方实习计划后,应尽快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并将实习安排情况(要求)尽快反馈甲方,以便甲方最后确定实习方案。

三、为加强对实习人员的管理,甲方应指定实习组长或带队教师,配合乙方共同搞好实习管理工作。

四、甲方聘请乙方一定数量具有相应职称的人员作为甲方的兼职讲师、副教授、教授,指导学生实习。

五、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发生事故,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析事故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六、根据乙方的需求,甲方积极推荐应届优秀毕业生供乙方挑选,向乙方提供新技术和新知识咨询服务、人员培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转让科技成果。

七、甲方学生在乙方实习期间必须遵守相关法规及条例,不得从事与实习无关的活动,保守乙方的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秘密。

八、甲方在乙方挂由甲方统一制作的“ 实习基地”牌。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年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XXXXXXX 乙方: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