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批“115”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通知》
115产业创新团队奖励政策
115产业创新团队奖励政策
根据中国政府的政策,115产业创新团队可以获得以下奖励:
1. 资金支持:115产业创新团队可获得一定的资金支持,以帮
助他们在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市场推广等方面实施创新项目。
支持资金的额度和方式将根据团队的项目内容、创新程度和市场前景等因素来确定。
2. 税收优惠:115产业创新团队可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包括
减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等税费。
具体优惠幅度和期限将根据团队的创新水平和发展情况来确定。
3. 奖励认定:115产业创新团队可能获得政府颁发的奖项和荣誉,以表彰和鼓励他们在创新领域的突出贡献和成就。
这些奖项可能包括创新团队荣誉称号、个人奖项和奖金等。
4. 专利奖励:115产业创新团队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的成
果可能获得专利奖励。
政府可能为团队提供专利申请费用补贴、专利授权奖励和专利技术转让支持等。
5. 市场推广支持:115产业创新团队可能获得市场推广方面的
支持,包括市场调研、产品推广和市场宣传等。
政府可能提供一定的资源和平台,帮助团队扩大市场份额和推动产品销售。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奖励政策可能会根据地区和不同的产业领域有所不同。
产业创新团队可以通过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或参考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获取更详细和具体的奖励政策信息。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才工作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115”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人才流动【发文字号】皖办发[2006]12号【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发布日期】2006.03.23【实施日期】2006.03.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115”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06〕12号)各市、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各大学: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115”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115”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的意见为加强我省重点产业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皖发〔2004〕14号)精神,在全省实施“115”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即从今年起,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承载“861”行动计划重要项目、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建设100个左右“产业创新团队”,选聘100名左右“创新团队带头人”和500名左右“带头人助理”,集中开展“861”行动计划重点产业项目的科技攻关、新产品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形成一批高水平研发成果,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有效提升重点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整体技术水平。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省和创新推动战略,加大人才资源开发投入,推动“861”行动计划重点产业创新团队建设,促进产学研结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培养创新型人才队伍,为实施“十一五”规划、实现安徽奋力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科技人才团队招引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科技人才团队招引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4.14•【字号】马政秘〔2020〕17号•【施行日期】2020.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科技人才团队招引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科技人才团队招引培育力度,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转移及转型升级机遇,将科技人才工作与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紧密结合,激发和释放科技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服务产业转型发展需求,推动实体经济再上新台阶。
立足现阶段产业发展基础和优势,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加快创新主体培育和成果转化,引导重点产业集聚,助力构建产业定位清晰、比较优势明显、集聚效应突出的现代产业体系。
二、进一步创新投资方式(二)科技人才团队来马创新创业,根据项目高、精、尖、缺和投资情况,县区、园区对落户的科技人才团队项目自主投资决策,按A、B、C三类,分别落实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扶持资金。
扶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债权。
(三)积极设立或利用现有产业基金,按市场化运作方式投资科技人才团队项目。
三、进一步拓宽招引渠道(四)充分发挥县区、园区对科技人才团队招引的投资和培育主体作用。
创新招商机制,整合招商资源,实施“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创新项目”的精准引才模式,对标高质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目标,以省科技人才团队申报条件为基本条件,加大对科技人才团队的招引力度。
在资金、土地供给、基础设施配套、工作和生活场所提供以及团队成员配偶就业、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扶持。
(五)充分发挥专业招商小组招引科技人才团队的前线作用。
在通信通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加强对科技人才团队招引线索的摸排,结合实际提出科技人才团队招引方案。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浙江省特级专家等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浙江省特级专家等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6.04•【字号】浙教电传〔2014〕198号•【施行日期】2014.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浙江省特级专家等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198号各高等学校: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浙江省特级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浙组〔2014〕19号)、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3、2014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4〕155号)及《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现就我省高校第四批省特级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人选(自然科学领域)的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推荐名额各高等学校本次可推荐省特级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各1人。
二、申报条件(一)第四批省特级专家申报条件。
被推荐的专家、学者,必须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优良科学道德,学风正派,事业心强,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4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性基础研究领域取得系统的、创造性研究成果,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
2.在工程科学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和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并有显著应用成效;或在重大工程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及工程技术应用中,创造性地解决关键科学技术问题有重大贡献,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
3.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取得系统性或创造性研究成果,并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并取得重大成果,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
2019安徽省立医院专科医师规培训制度试点招收计划
原标题:2019安徽省立医院专科医师规培训制度试点招收计划按照国家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专培”)制度试点总体安排和招收工作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18年专培招收简章介绍如下:一、招收原则公开公平、自愿参加、双向选择、择优录取二、招收专科及名额1.内科危重症医学专科:1人。
2.内科老年医学专科:2人。
3.新生儿围产期医学专科:1人。
4.普通外科学专科:3人5.小儿麻醉学专科:1人。
三、招收对象1.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取得合格证书并自愿参加专培的在职医师,申报专科应与住培专业一致。
申报的培训专科与住培专业的对应要求见附表。
2.已经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医师,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可申请参加培训,申报专科应与所在临床工作岗位相符合。
四、报名【报名入口】登陆中国医师协会“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 进行注册。
请认真阅读《填报需知》,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志愿,提交报名信息。
五、材料审核材料审核通过者参加考核面试。
审核材料包括:1.本人签名的报名表。
2.委托培训人员提交由委派单位签字盖章的同意书。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时间安排(按照2018年招收工作通知)1.填写志愿时间:2019年1月15日-1月20日2.招收录取时间:2019年1月21日-1月31日3.报到时间:2019年2月25日-2月28日七、待遇保障外单位委培对象和社会招收培训对象与本单位培训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享受同等待遇,外院专培学员除发放生活补助(2万元/年)外,由所在科室考核并按月发放绩效奖金。
九、专科优势(一)内科危重症医学专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重症医学科为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单位,安徽省重症医学科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安徽省医师协会重症医学分会主委、安徽省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主委挂靠单位,安徽省第一个重症医学硕士学位授予点,2013年成为重症医学博士学位授予点,目前拥有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3人。
3篇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工作总结.doc
3篇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工作总结33篇篇人社局人才开发科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工作总结工作总结一、今年工作总结一、今年工作总结((一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年度目标完成情况1、人才选拔4月,我科根据“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并轨后的队伍现状,拟定了“关于完善闵行领军人才选拔的几点意见”,主要确定了45-50周岁入选者的比例,确定了滚动评选入选者的比例,锁定了市属、区属体制内人才基数和高校内部人数,力争打造一支以中青年为主,民营科技型企业人才占多数的人才队伍。
6月初,第八批闵行领军人才的选拔工作正式开始。
今年共收到申请材料148份,经我科历时一个月的认真梳理、分类、预审,以及相关部门初审后,共筛选出101份材料提交给评审专家组。
再经“专家个人评审”和“专家集中评审”形成专家组结论性意见后,现已拟定82名初步人选(含上海交大等四家单位的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资助”工作,共收到申请材料34份。
10月初,在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核对、分类后,提出了初步意向,制作了项目明细表,分别送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科委等部门预审。
10月18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保局、区科委、区财政局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评审小组,对照文件的等级标准逐一进行认定后,共有27人通过评审,资助总额440万元。
拟于本月将评审意见报区政府,待批准后先期拨付80%款项。
共召开2次区人才公寓工作协调小组单位例会,审批通过租房补贴19人,涉及单位7个、资金30.6万元。
审核并发放租房补贴142,180元。
同时,根据区政府与中国商飞上海飞机客户服务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给予共计327646.61元的租房补贴。
受理审核了上海蓝怡科技有限公司2位博士后,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十八大重要指示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按照《XX 区今年人才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分解情况表》的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把引进人才、用好人才、服务人才作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工作重点,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为实现XX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工作保障。
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确定第四批创新型试点企业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确定第四批创新型试点企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10.08.24•【文号】•【施行日期】2010.08.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确定第四批创新型试点企业的通知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国资委(局)、总工会,各有关企业:为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加大创新型企业建设力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0〕30号)要求,在有关部门和地方的支持下,经认真研究,确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等81家企业为第四批创新型试点企业(名单见附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企业要以开展试点为契机,认真落实《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书》中制定的试点方案,提高持续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企业,走创新驱动的科学发展道路。
要注意总结创新发展经验,主动发挥在行业和区域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要加强与管理部门的联系,按时做好年度信息报送工作。
试点过程中企业发生重大变动要及时报告试点工作管理部门。
二、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三部门)将根据创新型企业建设总体部署和企业制定的试点方案指导企业开展试点工作,监督和检查企业试点进展和成效。
结合企业实际落实支持措施;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不按要求开展试点的企业将取消试点资格,对因发生重大变动不宜继续试点的企业也将及时做出调整。
三、地方科技管理部门要将本通知转发给相关试点企业,会同本地国资监管机构、工会组织和有关部门加强对试点企业的联系、管理和指导,集成资源加大支持,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按年度向三部门报送试点工作报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09.06.04•【文号】•【施行日期】2009.06.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国务院相关部委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为配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帮助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应对金融危机,有效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我局决定开展第四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
此次试点工作将在前三批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规模和范围,在不同类型的企事业单位中开展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广泛提高企事业单位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并从中总结典型经验,形成具有宏观指导意义的政策,以此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试点工作按照《企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发管字〔2000〕2号)、《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管理制度制定指南》和《第四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试点方案》组织实施。
二、此次试点工作拟确定1000家左右企事业单位参加。
每个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可推荐20-30家单位申报,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可推荐10-15家单位申报。
前三批试点单位原则上不在推荐之列。
此次试点工作以企业为主,可选择部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纳入此次试点。
试点工作自申报单位被我局确认之日起算,为期两年,两年后由我局统一组织验收考核。
三、各省区市以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各省级局”)要按照试点方案的要求,结合地方产业振兴规划和本地区经济发展特点,组织辖内企事业单位的申报工作,指导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推荐表、制定试点工作规划,并负责对申报单位进行初步审核,择优推荐。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3.10.18•【文号】教思政厅函〔2023〕17号•【施行日期】2023.10.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3〕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强国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现就组织开展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以下简称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强化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增强高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深度融合,面向全国高校培育创建10所党建工作示范高校、100个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000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周期为2年(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强化培育选树和重点建设,辐射带动全国高校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构建高质量的高校党建工作体系,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在教育强国建设中示范引领、担当有为。
(二)建设任务入选的校、院(系)党组织和党支部(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以下简称《重点任务指南》)规定,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6.17•【字号】豫人社函〔2020〕92号•【施行日期】2020.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福利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7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条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要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创新、进取和奉献精神,近五年来业绩突出、成果显著,并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在专业技术或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工作,原则上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是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一)专业技术人才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在省内外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统称国家科技奖励);(2)中国专利金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3)获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4)获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三名)或2项二等奖(前二名),获部级奖项的参照上述省级奖项执行;(5)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或2项以上子项目;(6)主持完成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2.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在业内有重要影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三名)或2项二等奖(前二名),获部委级奖励参照省级奖项执行;(2)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河南省发展研究奖一等奖(前二名)或2项二等奖(前二名);(3)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4)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入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文库或鉴定为优秀;(5)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软科学研究项目,同时,独立发表的论文被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5篇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被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收录。
关于印发《芜湖市“5111”产业创新团队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芜湖市“5111”产业创新团队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芜湖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10.15•【字号】•【施行日期】2014.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监察正文关于印发《芜湖市“5111”产业创新团队的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管委,市直各单位,市属各高校:《芜湖市“5111”产业创新团队的管理办法》已经10月13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芜湖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4年10月15日芜湖市“5111”产业创新团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市“5111”产业创新团队的考核与管理,根据《芜湖市“5111”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实施意见》(芜人才〔2013〕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市“5111”产业创新团队的考核与管理,主要包括合同管理、年度考核、资金发放、检查监督等。
第三条市“5111”产业创新团队的考核管理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科协参与,市人才办综合协调,市、县(区)有关部门负责对团队设立单位实施年度考核,团队设立单位负责对创新团队的合同管理。
第二章合同管理第四条创新团队设立期限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不超过5年。
第五条市“5111”产业创新团队设立单位对创新团队带头人及其助理实行合同管理。
合同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除双方约定的内容外,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团队设立单位对创新团队在“人、财、物”等方面的投入计划;(2)团队设立单位为创新团队提供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及落实步骤;(3)课题或项目研发工作安排及阶段目标。
合同报市人才办备案。
第六条团队设立单位依据合同,在团队设立期内,每年年底对创新团队带头人及其助理研发成果及其转化情况、团队建设情况、岗位目标实现情况等进行年度考核评估,考核评估情况报市或县(区)有关部门,并报市人才办备案。
关于做好2020年度杭州市“115”引进国(境)外智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度杭州市“115”引进国(境)外智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市)科技局,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市各有关单位: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服务六大行动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城市的意见》(市委办发〔2019〕41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提升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杭委人办〔2019〕5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20年度“115”引进国(境)外智力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一、申报对象在市本级及所属区(含国家级开发区、杭州钱塘新区产业集聚区,下同)、县(市)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根据杭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进高端外国专家和国(境)外智力项目,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报本计划资助,经评审并立项的可享受相关资金和政策扶持。
二、申报条件(一)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外国专家,须在该单位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或担任某项工程、技术、项目和学科的负责人(带头人),且原则上聘用时间不少于1年、1个年度内在杭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从事研发、设计类等可不在杭完成工作任务的专家除外),年薪在60万元(人民币,下同)及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境)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2.在国(境)外知名企业或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专业人才;4.高层次国(境)外专家工作团队中的主要成员;5.其他急需或紧缺的高层次外国专家。
(二)企事业单位实施的引进国(境)外智力项目,应为引进国(境)外(包括港、澳、台)技术、管理专家来杭帮助解决生产、科研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技术或管理难题的项目,分别为重点项目和优秀项目予以资助。
三、资助方式(一)对引进的高端外国专家实行年薪资助。
资助金额按各单位与外国专家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明确的年薪高低分为60(含)-80万元、80(含)万元以上2个区间,分别按年薪的50%、60%的标准给予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专家工作室申报设置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专家工作室申报设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5.27•【字号】渝人社办〔2021〕115号•【施行日期】2021.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专家工作室申报设置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企事业单位和中央在渝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不断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技术研发和创新团队建设中的高端引领作用,根据《重庆市专家工作室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3〕233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1年专家工作室申报设置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设置原则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突出高端、重点支持、注重实效、统筹实施的原则。
同一单位、同一学科(一般设置到二级学科,医学可设置到三级学科)、同一专业原则上只设置一个工作室,对“双一流”建设学科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别重要的学术技术领域,可适当增设。
二、设置类别重庆市专家工作室分为首席专家工作室和青年专家工作室。
本次将设置第十批首席专家工作室和第四批青年专家工作室,全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三、设置条件(一)申报单位需满足的条件1.在科研或技术水平上处于国际一流或国内领先水平,一般应设有国家和市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二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具有雄厚的研发实力和社会服务能力;2.拥有符合条件的专家,重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较为完善;3.具备支持工作室发展的科研技术优势和综合实力,能够为工作室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资金、场地和设备;4.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按不低于专家工作室启动经费2倍的标准给予科研活动配套经费。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十四五”育种创新团队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十四五”育种创新团队预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1.01.26•【字号】冀科农函〔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十四五”育种创新团队预申报工作的通知冀科农函〔2021〕4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发局,有关单位:为推动我省种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育种创新团队引领带动作用,现开展河北省“十四五”育种创新团队预申报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实现农业科技自立自强、打好种业“翻身仗”的决策部署。
按照“前沿引领、优势特色、协同高效、科学规范”的原则,整合全省优势创新资源,组建20支左右体现我省特色的高水平育种创新团队,连续5年给予稳定支持。
重点围绕种质资源精准鉴定与创新利用、现代生物育种前沿技术研发、突破性标志品种培育开展联合攻关,集中力量攻克种源“卡脖子”技术。
强化产学研结合、多主体(教科企)联合、多学科合作,探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协同、育繁推一体的育种创新体系,促进创新成果全面转化和广泛应用,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我省种业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实现“六个一”的目标,即研发一批“卡脖子”前沿育种技术,精准鉴定与创制一批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突破性新种质,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新品种,建设一批高水平的育种创新人才团队,做强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种业龙头企业,构建一套协同高效的团队创新机制,形成现代种业发展新格局,使我省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组建原则以推动我省种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牢牢把握种业科技创新发展规律,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
(一)前沿引领原则聚焦种业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组建具有源头性和领先优势的现代种业创新链,充分运用现代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领域最新成果,开展现代生物育种等前沿性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与研究,突破技术瓶颈,增强我省种业核心竞争力。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第四批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任务书签订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第四批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任务书签订工作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第四批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任务书签订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办法(试行)》《关于公布第四批“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的通知》(浙委人〔2014〕3号)精神,现将第四批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任务书签订等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要进一步明确牵头单位、团队负责人在团队建设中的作用和责任。
牵头单位是团队发展的重要依托,要为团队建设和成员发展提供科研平台和条件,营建开放民主的学术环境。
团队负责人是团队存在与发展的主心骨,要在主攻目标、研究任务、团队结构、成员职业发展等方面,做好三年建设期整体布局,凝聚团队力量,发挥领军作用;要在开拓思维、学术进步、品质精神、领导能力、团队文化等方面,带领和帮助团队成员取得业绩,成就团队成员归属感,创造出比团队成员个人所能创造的总和更多更好的价值。
对于团队负责人因个人原因离开依托单位的,停止资助并收回未使用的资助经费,直至提请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团队称号。
二、围绕主攻方向,形成“以目标为导向组织项目,以任务为导向组织成员”的团队发展方式。
围绕申报书确定的目标,明确一个建设周期(3年)内稳定的建设任务与进度。
按照“目标导向、完整性、系统性”的要求设计项目群,将梯队建设、引进培养计划与项目群设计相衔接。
负责人总体设计,团队成员共同讨论,以目标为导向组织项目,以任务为导向组织成员,在任务书中明确“目标→任务→成员”之间的关联性说明,避免“按人找事、人走事走”的拼凑组合或各自为阵。
安徽第四批115产业创新团队设立申请表
研发成果(包括本单位承担的各级各类重点项目、重点课题,发表论著,获得成果、专利、奖励等)
已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本研发项目可行性及预期目标
本研发项目目前在省内外、国内外所处的学术技术地位
拟解决的重大关键问题(包括工作内容、技术路线及其可行性等)
可达到的预期目标(包括新产品研发,新技术、新工艺的创新,创造的经济社会效益,发挥的辐射带动作用,人才培养等)
所在单位团队建设措施(资金投入、人员配备、科研条件、领导支持等)
需要有关省直部门或市提供支持服务事项
推荐审批意见
主管单位或机构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115”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
安徽省第四批报类别: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2010年10月
创新团队及所在单位简况
团队名称
设立期限
1年();2年();3年();4年( );5年( )
引才引智计划及意向
所在
单位
简况
性质
1、国有企业();2、非公有制企业();3、事业()
所在市
联系方式
上年度销售收入及利税额
主要产品及在全国市场占有率
在全国、全省同行业位次
承担的省“861”行动计划重要项目或者列入国家或省有关计划的重要项目
研发
项目
简况
主要内容
与承担的省“861”行动计划重要项目或者列入国家有关计划的重要项目的关系
所在单位科研情况
科研基础情况(包括实验室、研发中心、博士后科研站、学位点、知名品牌、研发投入,产学研结合的项目、共建机构、基地等)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粤科函政字[2010]1163号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粤科函政字〔2010〕1163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省属有关单位:广东省自2006年启动创新型企业试点以来,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试点成效明显,前三批共确定187家省内企业为省级创新型企业试点,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为进一步加大试点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我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加快建设创新型广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四批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
现将《广东省第四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认真做好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其中广州、深圳市各推荐不超过10家,其它地级以上市各推荐不超过5家,省属企业由省直主管部门直接推荐。
二、本次申报和推荐工作采用“网络申报+纸质报送”的方式进行,网络申报部分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进行。
三、各申报单位可按照《广东省第四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1)和《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在“管理系统”申报开放时间内登陆上述网址进行注册与网络填报。
《申报书》的网络填报完成后,申报单位应认真核查并在“管理系统”中提交推荐单位审核,同时生成打印pdf版本的《申报书》并附各项书面证明材料(申报书及附件需成套装订,一式6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推荐单位审核。
各地级以上市企业报送所属地市科技主管部门,省属企业报送省直主管部门。
安徽化工研究院入选省“115”产业创新团队
安徽化工研究院入选省“115”产业创新团队
刘刚
【期刊名称】《农化市场十日讯》
【年(卷),期】2011(000)019
【摘要】安徽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公告了第四批28个“115”产业创新团队名单,其中包括安徽化工研究院“环境友好型农药产业化创新团队”、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二氧化碳法提取尿素的改进与提高创新创新团队”、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水一半水磷酸工业研究与开发创新团队”、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新型高效环境友好控缓释化肥研发创新团队”等。
【总页数】1页(P24-24)
【作者】刘刚
【作者单位】山东省宁阳县农业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Q-24
【相关文献】
1.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115"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J], ;;
2.安徽省“115”产业创新团队“饲草育种研发团队”简介 [J],
3.安徽省立医院造血干细胞移植创新团队入选安徽省第三批“115”产业创新团队[J],
4.青海省交通科学研究院“多年冻土观测基地团队”入选2015年感动交通年度人
物 [J],
5.省立医院一支团队荣获“安徽省十大优秀‘115’产业创新团队”称号 [J], 余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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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文件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组通字[2010]44号
---------------——*—-------—------- 关于开展第四批“115”产业创新
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各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人社局,省直各单位、各大学、省属各大型企业、部分中央驻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省“115”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实施以来,在凝聚培养创新型人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增强重点产业竞争优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全省100个产业创新团队中有部分团队将在今年年底达到设立期限。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拓展“115”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的要求,为及时做好产业创新团队的动态调整,现将开展第四批“115”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四批创新团队设置数量
第四批“115”产业创新团队共设置28个,分为工业、农业、医学卫生、社会科学及其他等四个类别。
请各单位在填写申报表时注明类别。
二、申报条件
申报设立“115”产业创新团队的条件,按照《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115”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的意见》(皖办发…2006‟1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工作要求
符合条件的省属企事业单位和中央驻皖单位,直接向省委组织部提出设立申请;市属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向所在地的市委组织部提出设立申请,市委组织部初审后统一报送省委组织部。
已达到设立期限的创新团队所在单位,可依托新的产业创新项目重新组织申报。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安徽省第四批“115”产业创新团队设立申请表》,一式30份于11月底前报送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申请表》后可附重要证明材料,纸张大小为A4,用白色铜板纸做封面,《申请表》及证明材料一同骑缝装订,总共不要超过32页。
查询“115”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有关文件及表格,请进入《安徽先锋网》“党建工作”中“人才工作”栏目。
联系电话:0551-2652053,2609586,2609587(传真);电子邮箱:ahsrcb@。
做好第四批“115”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是深化拓展“115”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的重要环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第四批“115”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附件:
1、已达到设立期限的“115”产业创新团队名单
2、安徽省第四批“115”产业创新团队设立申请表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0年10月20 日
附件1:
已达到设立期限的“115”产业创新团队名单
第一批(14个)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特种材料重大装备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创新团队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高速铁路用车轮和机车用整体车轮研发”创新团队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乘用车研发”创新团队
安徽省立医院“立体定向神经外科技术的基础和临床应用研究”创新团队
安徽中医学院“现代中药研发”创新团队
安徽地质调查院“合肥市城市地质调查”创新团队
安徽宁国中鼎密封件有限公司“橡胶纳米复合材料及产品研发”创新团队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电容器用超薄型聚酯膜研发”创新团队
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浮法玻璃高效节能关键技术研究”创新团队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安徽省主要旱作物遗传育种”创新团队
安徽农业大学“优质高产小麦新品种培育及有关技术研究”创新团队
中煤特殊凿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超大型动力头钻机研制”创新团队
安徽农业大学“奶业生物技术研发”创新团队
奇瑞汽车有限公司“发动机研发”创新团队
第二批(14个)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高品质高强度冷镦钢产品开发项目创新团队”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型轻卡研发团队”
铜陵有色铜都黄铜棒有限公司“无铅易切黄铜棒材开发团队”
合肥阳光电源有限公司“大功率直驱式风电机组控制系统及变流器研制创新团队”
安徽省皖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诺西肽项目团队”
安徽昊方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节能环保汽车空调离合器关键技术研究创新团队”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真空薄膜材料与技术研发团队”
合肥工业大学高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矿井综合移动目标安全监控技术创新团队”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深部铁铜多金属找矿工程创新团队”
安徽省农业生态环境总站安农大资环学院“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研发团队”
安徽地质调查院“安徽省生态农业地质调查评价方法技术研究与应用创新团队”
合肥锻压集团“大中型数控锻压装备创新团队”
合肥市东方美捷分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浮水隔离清污净化平台开发与产业化团队”
安徽应流集团“陶瓷壳消失模技术创新团队”
编号
安徽省第四批“115”产业创新团队
设立申请表
呈报单位:
申报类别: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2010年10月
创新团队及所在单位简况团队名
称
设立期
限
1年();2年();3年();4年();5年()
引才引
智计划
及意向
所在单位简况性质1、国有企业();2、非公有制企业();3、事业()所在市
联系方式
上年度销售收
入及利税额
主要产品及
在全国市场
占有率
在全国、全省
同行业位次
承担的省
“861”行动计
划重要项目或
者列入国家或
省有关计划的
重要项目
研发项目简况主要内容
与承担的省“861”行动计划重要项目或者列入国家有关计划的重要项目的关系
所在单位科研情况
科研基础情况(包括实验室、研发中心、博士后科研站、学位点、知名品牌、研发投入,产学研结合的项目、共建机构、基地等)
与该创新团队有关的研发队伍情况(包括人员组成、学历学位、职称,曾承担或参与研发的重点项目等)
研发成果(包括本单位承担的各级各类重点项目、重点课题,发表论著,获得成果、专利、奖励等)
已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本研发项目可行性及预期目标
本研发项目目前在省内外、国内外所处的学术技术地位
拟解决的重大关键问题(包括工作内容、技术路线及其可行性等)
可达到的预期目标(包括新产品研发,新技术、新工艺的创新,创造的经济社会效益,发挥的辐射带动作用,人才培养等)
所在单位团队建设措施(资金投入、人员配备、科研条件、领导支持等)需要有关省直部门或市提供支持服务事项
推荐审批意见
主管单位或机构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省“115”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
年月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年月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