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筹措和项目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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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融资
所有权
发行债券
原始权益人
经营收益
SPC
债券收益
公众
有关项目融资的一些思考


项目融资的好处和限制; 有哪些风险?风险怎样分担? 服务价格怎样制定? 政府起怎样的作用?处于什么地位? 政策法规不明确、不完善。 怎样选择投资人? 移交问题

限制
(1)程序复杂,参加者众多,合作谈判成本高; (2)政府的控制较严格; (3)增加项目最终用户的负担; (4)项目风险增加融资成本。
信用保证结构



(1)A方的电力购买协议。这是一个具有“提货与付 款”性质的协议,规定A方在项目生产期间按照实现 规定的价格从项目中购买一个确定的最低数量的发电 量,从而排除了项目的主要市场风险。 (2)A方的煤炭供应协议。这是一个具有“供货或付 款”性质的合同,规定A方负责按照一个固定的价格 提供项目发电所需要的全部煤炭,这个安排实际上排 除了项目的能源价格及供应风险以及大部分的生产成 本超支风险。 (3)广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为A方的电力购买协议 和煤炭供应协议所提供的担保。
业贷款;出口信贷
注: •不同融资方式的特点和适用对象; •不同融资渠道的成本; •资金结构安排
5.2项目融资

5.2.1项目融资定义 项目融资是指项目发起人为该项目筹资和经营 而成立一家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承担贷款, 以项目公司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还款来源, 以项目的资产或权益作抵(质)押而取得的一 种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的贷款方式。 项目融资的广义和狭义概念
5.2.5几种典型的项目融资模式


以“设施使用协议”为基础的融资,主要应用于石油 管道、港口设施等。 BOT(BUILD-OPERATE-TRANSFOR),又称为 “特许权融资”。 ABS(ASSET BACKED SECURMEATION),是以 项目所属资产未来预期收益为基础和保证,通过在资 本市场发行债券而募集资金的一种证券化的项目融资 方式 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与 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项目融资 模式。
案例分析


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了,项目直到 1999 年才得以投入 运营, 而二期工程到目前才接近完成——大博电厂 的建设费用大大增加了——成本上升——上网电 价大幅度提高。 卢比对美元迅速贬值40% 以上——马邦电力局不得 不用接近两倍于其他来源的电价来购买大博电厂发出 的电力; 2000 年世界能源价格上涨时 , 这一差价 上升到近 4 倍——到 2000 年 11 月 , 马邦电力 局已濒临破产, 开始拒付大博电厂的电费——根据 协议, 先是马邦政府继而印度联邦政府临时拨付了部 分款项, 兑现了所提供的担保与反担保——拒绝继 续拨款——该项目运营中的信用风险全面爆发。
5.2.2 与传统融资的区别



某自来水公司现拥有A、B两个自来水厂。为了增 建C厂,决定从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 方案1:贷款用于建设新厂C,而归还贷款的款项来源 于A、B、C三个水厂的收益。如果新厂C建设失败,该 公司把原来的A、B三个水厂的收益作为偿债的担保。 这时,贷款方对公司有完全追索权。 方案2:借来的钱建C厂,还款的资金仅限于C厂建成 后的水费和其他收入。如果新项目失败,贷方只能从 清理C厂的资产中收回一部分,除此之外,不能要求 自来水公司从别的资金来源,包括A、B两个厂的收入 归还贷款,这称为贷方对自来水公司无追索权。 方案3:在签订贷款协议时,只要求自来水公司把特 定的一部分资产作为贷款担保,这里称贷款方对自来 水公司有有限追索权。
PPP模式


开始估算‘鸟巢’的投资是34.65亿元人民币,政府 出了58%,中信联合体出了42%。联合体中,中信、 城建、金州的股份分别是65%、30%和5%。”中信 联合体可获“鸟巢”30年经营权。 国家体育场“鸟巢”,一年的运营费便高达5000万至 7000万元。



商业赞助 常规的场租、广告费和门票 综合体育文化Mall 出售冠名权
案例分析



大博电厂项目由安然公司安排筹划 由全球著名的工程承包商柏克德 (Bechtel) 承建 并由通用电气公司 (GE) 提供设备 。 电厂所在地是是印度经济最发达的地区, 其国 内地位相当于我国的上海。
案例分析


该项目公司与马邦电力局 ( 国营 ) 签订了售电 协议, 并规定了最低的购电量以保证电厂的正 常运行,售电协议规定, 电价全部以美元结算, 协议中的电价计算公式=成本加分红电价。 该售电协议还包括马邦政府对其提供的担保, 并由印度政府对马帮政府提供的担保进行反担 保。
项目融资结构:


投资结构:采用中外合作经营方式兴建。 中方:为深圳特区电力开发公司(A方) 外方:一家在香港注册专门为该项目成立的公 司-- 合和电力(中国)有限公司(B方) 合作期10年。
资金结构



深圳沙角B电厂的资金结构包括股本资金、从属性贷款和项目 贷款三种形式: 股本资金: 股本资金/股东从属性贷款(3.0亿港币) 3850万美元 人民币延期贷款(5334万人民币) 1670万美元 债务资金: A方的人民币贷款(从属性项目贷款) 9240万美元 (2.95亿人民币) 固定利率日元出口信贷(4.96兆亿日元) 26140万美元 --- 日本进出口银行: 欧洲日元贷款(105.61亿日元) 5560万美元 欧洲贷款(5.86亿港币) 7500万美元 资金总计 53960万美元


第一步,煤矿项目的投资者与日本及欧洲的客户谈判 达成协议,由煤炭客户联合提供一个具有“无论提货 与否均需付款”性质的港口设施使用协议,定期向港 口的所有者支付规定数额的港口使用费作为项目融资 的信用保证。 第二步,A、B、C等几家公司以买方的港口设施使用 协议以及煤炭的长期销售合约作为基础,投资组建了 一个煤炭运输港口公司,由该公司负责拥有、建设、 经营整个煤炭运输港口系统。因为港口的未来吞吐量 及其增长是有协议保证的,港口经营收入也相对稳定 和有保障,所以煤矿项目的投资者成功地将新组建的 煤炭运输港口公司推上股票市场,吸收当地政府、机 构投资者和公众的资金作为项目的主要股本资金。
5.2.3项目融资的特点


1.项目导向 2.有限追索 3.风险分担 4.非公司负债型融资 5.信用结构多样化 6.融资成本较高 7.融资渠道多元化
5.2.4项目融资的参与者


直接主办者:如深圳市发展与改革局 实际投资者:香港地铁 贷款银行 项目产品购买者/使用者:对电力项目十分重要 项目建设承包公司/设备供应商 项目融资顾问 有关政府机构
运用“设施使用协议”组织项目融资 的运煤港口项目
A、B、C等几个公司以非公司型合资结构的形式在澳 大利亚昆士兰州的著名产煤区投资兴建了一个大型的煤矿 项目。该项目与日本、欧洲等地公司订有长期的煤炭供应 协议。但是,由于港口运输能力不够,影响项目的生产和 出口,该项目的几个投资者与主要煤炭客户谈判,希望能 够共同参与港口的扩建工作,以扩大港口的出口能力,满 足买方的需求。然而,买方是国外的贸易公司,不愿意进 行直接的港口项目投资,而A、B、C等几家公司或者出于 本身财务能力的限制,或者出于发展战略上的考虑,也不 愿意单独承担起港口的扩建工作。最后,煤矿项目投资者 与主要煤炭客户等各方共同商定采用“设施服务协议”作 基础安排项目融资来筹集资金进行港口扩建。
第五章
项目资金筹措和项目融资
5.1项目的筹资渠道

项目建设资金=资本金+债务资金 资本金筹措方式:
•自有资金 •政府投资
•股权融资
•资本置换和资产证券化

负债融资方式:

信贷融资

银行贷款 银团贷款 委托贷款

债券融资: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 融资租赁 信托投资 国外债务融资: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际商

(4)广东省政府为上述三项安排素出具的支持信;虽然 支持信并不具备法律的约束力,但可作为一种意向性担保, 在项目融资安排中具有相当的份量。 (5)设备供应及工程承包财团所提供的“交钥匙”工程 建设合约,以及为其提供担保的银行所安排的履约担保, 构成了项目的完工担保,排除了项目融资贷款银团对项目 完工风险的顾虑。 (6)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安排的项目保险;项目保险是电 站项目融资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这种保险通常包 括对出现资产损害、机械设备故障、以及相应发生的损失 的保险,在有些情况下也包括对项目不能按期投产情况的 保险。
最新动态:2009年9月中信联合体放弃了30年的特许经营权, 获得了“永久股东”的身份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BOT模式
BOT模式
●BOT衍生形式
BOT模式运作机制
广东省沙角火力发电厂B

项目背景:广东省沙角火力发电厂1984年签署 合资协议,1986年完成融资安排并动工兴建, 1988年投入使用。总装机容量70万千瓦,总 投资为42亿港币。 中国最早的一个有限追索的项目融资案例, 也是事实上在中国第一次使用BOT融资概念兴 建的基础设施项目。


ABS融资

ABS是以项目所属的资产为支撑的证券化融资方式。 基本思路是:


项目资产的原始权益人将项目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SPC; SPC利用一系列信用等级提高方式提高项目资产的资信等级, 然后以项目资产的未来收送为保证发行资产支撑证券; 取得发行收入后,再按资产买卖合同规定的购买价格把发行 收入的大部分作为出售资产的交换支付给原始权益人,使原 始权益人达到筹资的目的。

适用范围
(1)资源开发类项目:如石油、天燃气、煤炭、铀 等开发项目; (2)基础设施; (3)制造业,如飞机、大型轮船制造等。
案例分析

印度大博电厂(Dabhol Power Company)项目 该厂由美国安然(Enron)公司投资近 30 亿 美元建成, 是印度国内最大的 BOT 项目。从 2000 年底开始, 有关该厂电费纠纷的报道就 不断见诸报端。到 2001 年, 大博电厂与马哈 拉斯特拉邦的电费纠纷不断升级, 电厂最终停 止发电。虽然印度中央政府对该项目提供了反 担保, 但是当大博电厂要求政府兑现时, 中央 政府却食言了。


第三步,港口的建设采用招标的形式进行。中 标的公司必须具备一定标准的资信和经验,并 且能够由银行提供履约担保 (Performance Guarantee)。 第四步,新组建的港口公司从煤矿项目投资者 手中转让过来港口的设施使用协议,以该协议 和工程公司的承建合同以及由银行提供的工程 履约担保作为融资的主要信用保证框架。这样, 一个以“设施使用协议”为基础的项目融资就 组织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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