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TM A388(2005中文版) 大型钢锻件超声检测标准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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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M A 388-05

大型钢锻件超声检测标准操作方法

1 适用范围

1.1 本操作方法包括用直射波和斜射波技术对大型钢锻件作接触式脉冲回波式超声波检测规程。直声波法包括DGS(距离-增益-当量)法。见附录X3

1.2 凡因询价,合同,订货或技术条件的规定要求按照ASTM A388/A388M 进行超声检测时,均用采用本操作方法。

1.3 以英制或SI 制单位表示的数值均为标准数值,两种单位表示的数值不准确相等,因此每种单位必须单独使用。两种单位组合使用产生的结果可能和本方法不一致。

1.4 本方法和材料规范均用英制和SI 制表示。但除了订货规范采用规范符号M(SI)外,应使用英制加工材料。

1.5 本标准不是关于与使用有关的安全问题,使用本标准的用户有责任在使用前建立适当的安全健康操作方法并确定这种方法的可行性。

2.引用文件

2.1ASTM 标准

A469/A 469M 发电机用钢锻件真空熔炼技术规范

A745/A745M 奥氏体钢锻件的超声检测操作方法

E317 无电子测量设备的脉冲回波式超声检测系统性能评定操作方法。

E428 超声检测用参考试块的制作和质量控制操作方法。

E 1065 超声检测探头的性能评定指南。

2.2 ANSI 标准(美国国家标准)

B 46.1 表面结构

2.3 其它文件

推荐的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和认证的操作方法

SNT-TC-1A(1988 版或其后的)

3.术语

单个指示—指当探头沿任何方向移动时波幅从最高点下降至一定波高的一个指示,由于太小被认为非平面型指示或游动指示。

密集型指示—指在锻件边长2in(50mm)的立方体内或更小体积内有五个或更多的指示平面型指示—指指示的最大长度大于1in[25mm]或大于探头主要尺寸两倍的指示,但无论哪种都不是游动

的指示。

游动指示—指探头在锻件表面移动时波的前沿在工件深度方向上移动1in[25mm]或更多距离的

指示。

4.订货信息

4.1 当本方法用于询价签合同,订货时,订货单位应当声明,并提供如下信息:

4.1.1 标准数据(包括日期)

4.1.2 按照8.2.2 和8.3.3 确定探伤灵敏度的方法。(V-或矩形切槽)

4.1.2.1 按照8.2.2.2 确定参考试块的材料和平底孔直径及金属声程

4.1.3 按照11.3 确定整个锻件或其中某些部分的质量等级。

4.1.4 任何选择方案应符合1.4,

5.4,5.5,

6.1,

7.1,7.2,

8.1.11,

9.1 和9.2 的要求

5 仪器

5.1 在检验中应使用脉冲反射式超声仪,,仪器至少应具有在1-5MHZ 频率下检验的能力,在检验奥氏体不锈钢时系统的检验频率应能降低至0.4MHZ。

5.1.1 超声仪器应在至少75%屏高(扫描线至屏顶)内具有的线性显示误差小于5%,所谓5%线性是指波幅在显示屏上的显示状况的描述。仪器的线性应按照E317 推荐的操作方法检验,按照 E317 或E428 推荐的操作方法制作的试块都可以用来测试仪器的+-5%的线性。

5.1.2 电子仪器应具有衰减器( 其准确度在使用的范围内达到幅度比值的+10%(+1dB),从而对超出仪器线性范围的显示信号进行测量。

5.2 探头,直射波扫查时,(见8.2)可用探头的最大有效截面积为1In2(650mm2),其最小尺寸为3/4in(20mm)最大为11/8in(30mm),斜射波扫查时探头尺寸为1/2i n×1in(13×25mm)—1in×1in (25×25mm)(见8.3)。

5.2.1 探头应在标称频率下使用。

5.2.2 评定和精确测定显示信号时可以采用其它探头。

5.3 耦合剂应具有很好的浸润性,如SAE20 号30 号机油,甘油,松节油,或水。由于不同耦合剂的性能可能不同,在校准和检验时应使用相同的耦合剂。

5.4 对比试块,按照5.1.1 校准设备时应采用具有平底孔的对比试块,当在订货或签合同时有规定时,这些试块可用来确定记录灵敏度水平。

5.5 当在订货或签合同中有规定时可采用与所用的探头和仪器相配的DGS 图来确定直射波检

验时的记录灵敏度水平。所选用的DGS 图的范围必须包括所检验的锻件的这个厚度截面。附录X3 为DGS 图实例。

6.人员要求

6.1 按本方法进行超声检测的人员资格鉴定和认证应符合按照SNT-TC-1A(1988 版或其后)或

其它供需双方接受的国家标准编制的书面工艺 。

7.超声检测前的锻件准备

7.1 除非在订货或合同中有特殊规定,一般对圆形锻件的径向检测时应保证加工出圆柱形的表面,对锻件进行轴向检测时应保证锻件端面加工到锻件轴线垂直,圆盘型或矩形锻件表面加工平直,而且要互相平直。

7.2 除了在订货或签合同时另有规定,或锻件图纸另有标注,加工后的表面粗糙度不应超过250um。

7.3 被检表面应无松散氧化皮,油漆,污物等外来物质。

8.检验工艺

8.1 总述

8.1.1 应尽可能对整个锻件作超声检测,由于截面变化处的圆角或其它拒不的外形所限,也有可能对锻件的某些部位检验不到。

8.1.2 超声检验应在性能热处理(不包括去应力退火)后,在钻孔、开键槽、车斜度、开槽或加工外部轮廓之前进行。

如果性能热处理后的工件的外形影响全面的检测,可以允许在性能热处理前检验,并在热处理后尽可能全面重新检验。

8.1.3 位保证完全覆盖检验到整个锻件,要求探头每次扫查至少应有15%的重叠覆盖。

8.1.4 手工扫查,扫描速度不能超过6in/s[150mm/s]。

8.1.5 对于自动扫查,可调节扫描速度和设备的重复频率或同时调节两者保证能检测到规定中的最小的不连续或使相关的记录或信号装置显示。决不使其速度超过可接受的标准速度。

8.1.6 如果可能,锻件的所有表面应至少从两个相互垂直的方向扫查。

8.1.7 用直射波扫查圆盘形锻件时,如有可能应至少从一个平面和圆周方向扫查。

8.1.8 用直射波检测圆柱形和空心锻件时,如有可能,也应对径向进行检测。

8.1.9 另外,按照8.3.1 要求要用斜射波技术从外表面对空心锻件进行检验。

8.1.10 当供货方或订货方进行复探或重新评定时,应采用与初探时相近的仪器、探头、频率和耦合剂。

8.1.11 锻件可以在固定时或转动的车床和移动的滚轮上进行检验,如果订货方未规定,制造方可选择上述任何一种方法。

8.2 直射波检验

8.2.1 如有可能,直射波检验时采用公称频率为21/4MHZ 的探头,然而当检验粗晶粒的奥氏体材料和长检测距离时宜选用1MHZ 的探头。一般在许多情况下检验粗晶粒的奥氏体材料甚至采用0.4MHZ 的探头。另外为了获得更好的分辨率,穿透性,或很好检测到缺陷时可选用其它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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