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食品召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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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召回及暂停经营制度

食品召回及暂停经营制度

食品召回及暂停经营制度摘要本文档旨在介绍食品召回及暂停经营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步骤,以确保食品安全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食品召回是指生产厂商或经营者主动对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进行回收的行为,而暂停经营是指相关食品经营者因一定缺陷或危害暂停销售食品的行为。

1. 引言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

为了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建立食品召回及暂停经营制度。

2. 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召回制度是指在发现食品存在质量、安全等问题时,食品生产厂商或经营者采取主动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并依法履行食品召回的义务。

2.1 食品召回的程序- 发现问题: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或接受消费者投诉,或者接到监管部门通知。

- 召回计划:制定食品召回计划,明确召回范围、召回方式、召回期限等内容。

- 召回公告:向社会公告食品召回信息,告知消费者召回食品的原因、风险等。

- 召回实施:启动召回计划,通过回购、更换等方式收回召回食品。

- 召回报告:制作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召回情况,包括召回范围、召回效果等。

2.2 食品召回的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的召回义务和责任。

- 《产品质量法》:规定了食品召回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3. 暂停经营制度暂停经营制度是指当发现食品存在一定缺陷或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时,食品经营者暂时停止销售相关食品的行为。

3.1 暂停经营的情形- 食品质量问题:发现食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如含有有害物质、超过允许残留量等。

- 卫生安全问题:发现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如携带病原体等。

3.2 暂停经营的程序- 发现问题:发现食品存在一定缺陷或危害。

- 暂停通知:向相关部门申请暂停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销售。

- 问题整改:对问题食品进行整改,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 重新经营:经过整改后,重新经营销售。

3.3 暂停经营的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经营者的暂停经营义务和责任。

超市经营问题商品、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超市经营问题商品、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超市经营问题商品、食品召回管理制度1. 召回体系建立1.1 召回组织结构:建立明确的召回组织结构,包括责任部门、人员和联系方式。

1.2 召回计划制定:制定问题商品、食品召回的计划,明确召回的范围和目标。

1.3 召回流程图设计:设计问题商品、食品召回的流程图,确保每个步骤有序进行。

2. 问题识别与监测2.1 问题商品、食品识别:建立问题商品、食品的识别机制,包括从供应商到销售环节的监测。

2.2 监测体系建设:建立监测体系,对商品、食品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问题。

2.3 用户反馈收集:设立用户反馈通道,主动收集用户对商品、食品的问题反馈。

3. 召回通知与公告3.1 召回通知程序:制定召回通知的具体程序,确保通知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2 召回公告发布:在适当的媒体上发布召回公告,包括超市内部通告和对外宣传。

3.3 通知内容规定:规定召回通知的内容,包括问题描述、召回原因、召回范围等。

4. 召回协调与执行4.1 召回协调小组:成立召回协调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协作关系。

4.2 召回执行方案:制定召回执行方案,确保召回过程有序、高效。

4.3 配送和退款管理:对召回商品、食品的配送和退款进行精确管理,保障用户权益。

5. 召回效果评估5.1 召回效果评估指标:设定召回效果评估的指标,包括召回范围、时间、成本等。

5.2 用户满意度调查:进行用户满意度调查,了解用户对召回过程的评价和建议。

5.3 改进机制建立:建立问题商品、食品召回的改进机制,对不足之处进行调整。

6. 召回记录与报告6.1 召回记录保存:保存完整的召回记录,包括通知、执行、评估等环节的记录。

6.2 报告生成与分析:定期生成召回报告,分析召回的原因和效果,为日后改进提供依据。

6.3 报告审核与存档: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召回报告,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并进行存档。

7. 员工培训与演练7.1 召回培训计划:制定召回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频次等。

7.2 模拟演练:定期进行问题商品、食品召回的模拟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6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6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1、目的为确保已确定为不合格的批次的产品在交付后,能够安全、及时的召回;防止不安全食品的扩散,所采取产品召回措施。

2、适用范围适用于产品已确定为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在交付后,对产品实施召回控制措施。

3、职责1)经理授权质检部负责启动召回程序,负责执行召回,负责以下事宜:a)做好产品销售记录。

b)保持与客户的联系,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标准的要求,将已确定为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在交付后,按销售记录及时采取召回措施。

c)参与各部门对不合格批次的产品进行评审,查找不合格原因。

d)在获得不合格产品需召回的信息后,要立即对该批次的产品留样,还要判断相邻批次产品是否留样进行复查,已证实是否不合格及其不合格原因。

e)根据不合格原因查清归属,通知责任部门;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f)根据不合格原因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监督检查召回工作的有效性。

2)加工车间作为产品召回控制程序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召回产品的处理。

4、工作程序4.1当产品出现以下不合格情况之一时,立即启动产品召回程序:1)产品可能导致一般性的健康危害。

2)产品不会对消费者造成健康危害,但存在质量、规格、品质等缺陷。

3)产品不符合新规定时。

4)当产品经政府部门抽检发现不安全被责令召回时。

4.2启动召回时通知相关方:1)质检部负责报告当地检验检疫部门和农业部门关于产品召回计划详情,包括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及产品销售区域、召回原因及相关危害;并由其负责通报产品召回后的产品评审结果和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2)质检部负责通知顾客、消费者、承运者和仓储方,并负责产品召回的解释工作和召回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

4.3召回措施实施步骤1)对已确定为不合格批次的产品,迅速调查清楚已交付数量和去向并按通知相关方程序进行实施。

2)质检部对产品进行追溯,监督检查回收产品的有效性,查清数量及标示情况,防止不合格产品遗漏。

3)根据调查情况,由质检部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在召回不合格产品时,要确保所有不合格产品及时识别并迅速清理出市场。

超市食品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管理制度超市食品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对所经营食品的管理,对发现的问题食品应当严格执行食品退市制度。

一、食品召回。

对售出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食品,应及时公示、公告,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二、下架退市。

发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销售食品的,应及时下架退市,并做好记录。

三、超过保质期食品退市。

食品经营者对自查中发现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清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登记造册并就地销毁。

食品经营者销毁超过保质期食品,应当确保该过期食品外包装一并销毁,并应当如实记录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销毁时间和地点、销毁方式方法、承毁人、监销人等内容,或者保留可供追查的影像资料等。

四、明示补救措施。

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停止经营的食品,应通知生产者召回,在食品生产者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生产者采取的补救措施。

超市食品管理制度21、超市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并按许可项目的内容亮证经营。

学校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卫生责任人,负责超市的食品卫生工作。

2、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3、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5、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6、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食品退市和召回制度

食品退市和召回制度

食品退市和召回制度食品退市和召回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一环。

当食品出现安全隐患或问题时,需要进行退市和召回,以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

下面将介绍食品退市和召回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食品退市制度食品退市制度是指食品销售企业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产品及时下架,并进行销毁或其他处理。

食品退市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避免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食品退市制度的实施需要食品监管部门的积极参与和监督。

首先,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食品法规和标准,确保产品符合安全要求。

其次,监管部门需要建立食品安全监测和评估机制,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一旦发现不合格食品,监管部门应要求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并展开调查和处理。

最后,企业在退市过程中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按要求进行销毁或处置,以免不合格食品再次进入市场。

二、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召回制度是指食品销售企业主动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产品,并对产品进行处理或退货。

食品召回制度的目的是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护消费者的健康与权益。

食品召回制度的实施需要食品监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

首先,企业在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监管部门,同时制定召回方案并公告于众,以便消费者及时了解食品安全情况。

其次,监管部门应全程跟踪和指导召回过程,确保召回方案得到有效实施。

召回的食品应及时销毁或处置,绝不能重新进入市场。

最后,企业应对召回食品的消费者进行补偿和赔偿,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食品退市和召回制度的意义食品退市和召回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能够有效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及时退市和召回能够迅速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健康。

其次,它有助于加强食品企业的自我监管和质量管理。

企业为避免食品退市和召回,会更加注重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促进食品行业的良性发展。

最后,它能够提高食品监管的科学性和效率。

超市食品安全召回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召回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召回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超市食品安全召回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三条超市食品安全召回活动应遵循及时、公开、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召回的范围和标准第五条超市应当对下列食品进行召回:(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二)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三)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或者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四)其他需要召回的食品。

第六条食品安全召回的标准:(一)食品中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有害物质;(二)食品包装、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三)食品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四)其他可能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情形。

第三章食品安全召回的实施和程序第七条超市发现符合召回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在显著位置设置召回公告,通知消费者和相关部门。

第八条超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记录食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信息,便于召回活动的实施。

第九条超市应当在召回公告中明确召回范围、原因、期限、方式等相关事项,并及时更新召回进展。

第十条超市应当制定食品安全召回应急预案,明确召回组织机构、职责、流程等,确保召回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超市应当积极配合生产厂家或者其他销售商实施食品安全召回,共同承担召回责任。

第十二条超市在召回活动中,应当对召回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销毁或者采取其他措施,确保不再流入市场。

第四章食品安全召回的监督管理第十三条超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召回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食品安全召回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超市食品安全召回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本制度的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消费者或者其他利益相关者对超市食品安全召回活动有疑问或者异议的,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

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

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
食品召回和停止经营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

以下是具体规定:
一、如果食品经营者发现自己经营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应立即停止经营,并通过通知或公告告知其他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停止购买和食用,同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二、如果食品经营者得知食品生产者召回不安全食品,应立即停止购进和销售,封存不安全食品,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生产者发布的召回公告等措施,配合食品生产者开展召回工作。

三、如果因食品经营者自身原因导致不安全食品,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主动召回,并告知供货商。

供货商应及时告知生产者。

四、如果因生产者无法确定、破产等原因无法召回不安全食品,食品经营者应主动召回不安全食品。

五、对于因停产、召回等原因退出市场的不安全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者应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处置措施。

对于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腐败变质、病死畜禽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安全食品,应立即就地销毁。

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

如果需要对召回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应提前报告时间和地点。

七、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如实记录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不安全食品的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批次、数量等内容,并保存至少2年。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2篇)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2篇)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定公司对发现有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的食品进行召回的管理流程和要求,确保食品召回工作能够及时有效地开展,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公司的声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的食品产品,无论出口还是国内销售,以及经销渠道中发现的问题产品。

二、定义与术语解释1.食品召回:指因发现食品存在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的问题或缺陷而主动召回相关产品的活动。

2.问题产品:指被认定存在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产品。

三、召回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1.召回发起人:负责发现问题产品并提出召回建议。

2.召回执行组:由品质管理部、市场部、法务部、销售部组成,负责具体执行召回任务,协调各部门间的合作。

3.召回协调人:由品质管理部任命,主要负责协调与相关政府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

四、食品召回管理流程1.问题产品发现(1)从原材料采购环节开始,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执行相关标准,确保生产所用原材料的安全和合规性。

(2)通过对生产过程中的抽样检验和质量管控,监测食品产品的质量安全。

(3)对于原材料、生产过程、成品等环节出现的异常情况,立即停止生产并调查原因。

(4)对于消费者投诉和监管部门的监察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启动召回流程。

2.召回发起与评估(1)由召回发起人提交问题产品发现报告,并提出召回建议,报送召回执行组。

(2)召回执行组召集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评估召回的紧迫性、范围和影响,并作出召回决策。

(3)召回决策需要得到高层管理人员的批准。

(4)对问题产品进行分类、编号、标识,并记录在召回产品清单中。

3.召回实施(1)制定召回实施计划,包括召回范围、时间、召回方式等,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2)召回执行组与生产车间、仓储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召回产品及时查找、封存和隔离。

(3)负责销售的部门根据销售渠道,向经销商或直销客户发出召回通知,并获取问题产品的销售记录。

(4)向召回产品的消费者提供召回补偿和相应的解决方案。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五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五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不安全食品召回规范,防止不安全食品流入市场以及消费者食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公司流出的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工作。

3.定义和简称3.1召回。

指公司对确认的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4.职责4.1销售部:负责召回不安全食品;4.2品管部:负责不安全食品的调查处理;4.3其他相关部门。

配合执行。

5.工作程序5.1需要召回的不安全食品包括:5.2本制度所称召回,是指公司对确认的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5.3当获知公司产品可能存在安全危害或接到____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书面通知时,公司品管部应立即____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如有必要可委托国家认可的产品检验机构,实施相关的技术检测。

⑴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⑵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⑶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的构成及比例;⑷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二)是指对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进行召回的一项管理制度。

召回管理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及时召回存在安全问题的食品,能够避免因食品安全问题带来的食品中毒等危害,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本文将从召回管理制度的意义、召回流程的要点、召回后的监管和处置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召回管理制度的意义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对于消费者而言,安全的食品才是最需要的。

然而,在食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包括原材料的污染、生产过程的不合格、储存运输环节的疏漏等,这些问题都可能导致食品的不安全。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利益,避免因食品安全问题带来的风险,需要建立完善的召回管理制度。

食品召回三级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召回三级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通过实施食品召回三级管理制度,确保不安全食品得到及时、有效的召回,减少食品安全风险。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

三、食品召回分级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食品召回分为三级:(一)一级召回:适用于可能导致严重健康危害的食品。

(二)二级召回:适用于可能造成健康危害的食品。

(三)三级召回:适用于可能造成轻微健康危害或对健康无影响的食品。

四、召回程序(一)一级召回1. 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一级召回食品后,应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并启动一级召回程序。

2. 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的24小时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制定召回计划,包括召回范围、召回方式、召回期限等。

4.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将召回计划报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二)二级召回1. 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二级召回食品后,应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并启动二级召回程序。

2. 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的72小时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制定召回计划,包括召回范围、召回方式、召回期限等。

4.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将召回计划报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三)三级召回1. 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三级召回食品后,可自愿启动召回程序。

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制定召回计划,包括召回范围、召回方式、召回期限等。

4.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将召回计划报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五、召回措施(一)停止生产和销售食品生产经营者应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

(二)通知相关方食品生产经营者应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告知召回原因、召回范围、召回方式、召回期限等信息。

(完整版)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

(完整版)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

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为了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健康,制定以下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一、食品召回制度1. 召回责任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指定专门负责召回工作的责任人,确保召回工作的有效进行。

2. 召回计划: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制定召回计划,包括召回范围、召回原因、召回时间、召回方式、召回措施等。

召回计划需报送当地食品监管部门备案。

3. 召回通知:食品生产经营者在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后,应及时向相关销售商、经销商、消费者等发布召回通知,明确召回的产品、数量、召回原因等信息。

召回通知应以多种形式发布,如官方网站公告、媒体发布、短信通知等。

4. 召回措施:食品生产经营者应采取相应的召回措施,如下架、停止销售、销毁等,确保召回工作的顺利进行。

召回过程中应做好产品的追踪、回收和销毁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召回的进展情况。

5. 召回报告: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在召回工作结束后,向当地食品监管部门提交召回报告,包括召回的原因、范围、措施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评估。

二、停止经营制度1. 停业责任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指定专门负责停业工作的责任人,确保停业工作的有效进行。

2. 停业决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发现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食品安全风险时,应及时向当地食品监管部门报告,并依法作出停业决定。

停业决定需报送当地食品监管部门备案。

3. 停业通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向相关销售商、经销商、消费者等发布停业通知,明确停业的原因、时间、停业范围等信息。

停业通知应以多种形式发布,如官方网站公告、媒体发布、短信通知等。

4. 停业措施:食品生产经营者应采取相应的停业措施,如停止生产、下线产品、关闭门店等。

停业过程中应做好产品的处理和清理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停业的进展情况。

5. 停业报告: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在停业工作结束后,向当地食品监管部门提交停业报告,包括停业的原因、范围、措施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评估。

三、处罚措施对于未按照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执行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许可证、追究刑事责任等。

超市食品安全召回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召回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召回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超市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保障消费者健康,特制定本食品安全召回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超市内所有销售的食品,包括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

三、召回流程1. 召回启动:一旦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

2. 召回通知:通过超市公告、媒体、短信等多种方式,向消费者发布召回通知。

3. 信息记录:详细记录召回食品的名称、批次、数量、召回原因等信息。

4. 产品回收:设立回收点,方便消费者退回问题食品,并提供退换货服务。

5. 原因调查:对召回的食品进行原因分析,找出问题根源。

6. 整改措施: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7. 后续跟踪:对召回的食品进行后续跟踪,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四、召回责任1. 超市管理层负责制定和更新召回管理制度。

2. 采购部门负责确保供应商提供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 销售部门负责召回通知的发布和产品回收工作。

4.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召回食品的原因调查和整改措施的制定。

五、召回记录建立召回档案,详细记录每次召回的相关信息,包括召回时间、产品信息、召回数量、召回原因、整改措施等,并定期进行审查和评估。

六、培训与宣传定期对超市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召回制度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七、监督与执行超市管理层应定期检查召回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超市管理层负责解释。

如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变更,应及时修订本制度。

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

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

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

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六)使用非食品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

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注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准等,对商品质量作引入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语等的;(八)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不属于合格食品的;(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成损害的.第四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条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第六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第七条本企业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文(2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文(2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文尊敬的XX部门:我是XX食品公司的质量安全主管,我写这封信是为了就我公司的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向贵部门提供一份范文,希望能得到您的指导和支持。

不安全食品召回是保障消费者健康的重要措施,也是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

我公司高度重视不安全食品召回工作,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以下是我们的范文:一、召回目的与范围:1. 目的:旨在及时回收不安全食品,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所有不安全食品。

二、召回程序:1. 接到投诉、检验机构检出不安全产品等信息后,立即成立召回小组,由质量安全主管担任组长,组织召回工作。

2. 将召回通知书下发给相关部门、经销商和销售渠道,要求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

3. 对召回食品进行溯源,并及时通知消费者,发布召回公告,要求消费者立即停止食用,并将产品退回指定地点。

4. 彻底清理不安全食品存货,确保召回范围内没有遗漏。

5. 建立召回档案,并向有关部门提交召回报告。

三、召回后的处理措施:1. 对受影响部门进行整改和培训,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2. 对生产过程进行全面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3. 深入追查问题源头,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风险评估与改进:1. 定期对公司的生产流程、质量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及时纠正问题和强化监控。

2. 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加强对原材料和包装材料的质量监控。

3. 组织内部检查,外部第三方检验和认证,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

我们将严格按照以上制度进行不安全食品召回工作,并不断优化改进,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希望贵部门能在召回工作中给予我们指导和支持,共同为食品安全保障努力!谢谢!真诚的,XXX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文(二)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食品生产企业在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时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召回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维护食品行业的良好形象。

适用范围:适用于食品生产企业及其生产食品的各个环节。

食品召回与处理制度(5篇)

食品召回与处理制度(5篇)

食品召回与处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公司产品在发现存在质量隐患或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召回或迅速处理,最大限度的降低因产品缺陷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的危害,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特制定不合格产品召回处理制度2.召回产品范围本制度所称的不合格品限于裕龙集团有限公司进口的有证据证明对人健康已经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如下肉类产品:2.1产品经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者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判为不合格,要求召回的肉类产品;2.2不符合国家相关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已经诱发或者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肉类产品。

2.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分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3,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职责权限3.1总经理负责产品召回的决策,对召回情况进行监督;3.2销售部负责与客户沟通,建立产品投诉档案,对指定产品进行召回,并定期将产品所在的市场召回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质检部。

3.3质检部负责进行专业指导,并负责整个召回过程的监督,控制,协调工作,组织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评估及分析情况的汇总上报。

3.4生产部门负责不合格产品的隔离,标识和存放,并协助质量管理部做好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4,产品召回管理召回程序1,接受质量信息,2信息确认,3实施召回,4,召回产品的处理4.1接受信息:销售部负责接受经销商,消费者反馈的质量信息,并将信息书面反馈到质检部;质检部负责直接接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及质量监督部门反馈的质量信息及公司内部反馈的质量信息;4.2.信息确认4.2.1质检部接收相关质量信息后,要对接收到的质量信息进行确认,组织质检部,冷藏部,生产部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确认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属于规定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确定是否实施产品召回及召回级别,如需召回,需立即汇报公司总经理,最终由总经理批准后进入召回阶段;4.3实施召回4.3.1确认产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合格产品或不安全食品之后,公司立即停止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质检部对该批产品的生产和库存情况进行追溯和调查,凡是与该批质量问题有关的产品(包括已出厂和未出厂的)均在调查范围内,如有库存产品,将产品单独存放并标识清楚,同时安排库房存放预召回的产品(存放识加设不合格品标识)4.3.2销售部负责在规定期限内(一级召回____日内,二级召回____日内,三级召回____日内)通知有关经销商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4.3.3质检部负责制定食品召回计划,计划内容包括:1)停止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2)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3)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4)食品安全危害种类,产生原因,可能受影响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5)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6)召回的预期效果7)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五篇)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五篇)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2/3⑴该食品引发的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或引发上述危害的可能性;⑵不安全食品对主要消费人群的危害影响;⑶危害的严重和紧急程度;⑷危害发生的短期和长期后果。

5.4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结果确认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实施召回。

5.5根据评估结果确认需要实施召回时,经品管部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宣布实施召回;品管部应立即____相关部门人员查找原辅料仓库、车间、成品仓库、运输过程等各种环节的相关记录,确定受影响的产品数量、批号和去向。

5.6确定受影响产品的范围后,经销售部通知经销商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

5.7品管部应根据危害产生的原因,会同销售、生产等部门,确定召回方式,通知仓库、销售部实施召回。

召回方式有:5.8销售部根据产品召回原因、受影响产品批次,用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各相关方在规定日期内实施召回;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对食品召回的实施进行监督与跟踪。

5.9当公司启动食品召回后,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____和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报告。

5.10食品回收后的评估与处置作业指导书3/3地质监部门报告。

5.11建立食品召回管理档案,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等。

5.12记录由专人管理,并保存____年以上。

6.相关文件无。

7.适用表格7.1《产品召回记录》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二)1目的召回已售出的不合格品,杜绝质量事故的危害性。

2职责2.1总经理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的处理。

2.2市场部负责不合格产品的召回。

2.3技术部负资不合格产品的验证检验。

3工作程序3.1市场部应建立销售记录,详细记录售出产品的日期或批号,销售流向。

3.2退货3.2.1市场部接到顾客提出的退货要求时,应查阅销售流向记录,验证退货品是否与记录一致。

3.2.2技术部根据顾客要求,按照产品执行标准,确定检验项目并检验,验证是否为不合格品。

3.2.3如检验合格,市场部与顾客协商解决。

食品销售类召回规章制度

食品销售类召回规章制度

食品销售类召回规章制度一、召回定义食品召回是指对不合格、有安全隐患或其他原因导致食品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的食品,在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进行追溯和回收处理的过程。

召回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保障食品安全,维护食品生产企业的声誉。

二、召回类型1. 主动召回:由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自行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或不合规问题,主动开展召回。

2. 强制召回: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地方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安全风险较大、危害较大的食品产品下达召回令,责令相关企业进行召回。

三、召回程序1. 召回计划制定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在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存在召回风险时,应当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制定召回计划。

召回计划包括召回范围、召回原因、召回风险评估、召回程序和对策等内容。

2. 召回通知发布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应当向相关政府部门、销售渠道和消费者公布召回通知,明确召回事项、召回原因、召回范围和召回措施等信息。

3. 召回执行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应当全力配合政府监管部门,根据召回计划开展召回活动,确保召回实施到位。

4. 召回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地方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召回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召回质量和效果。

四、召回责任1. 生产企业责任:生产企业是食品召回的主体,应当承担召回责任。

生产企业应当全面负责食品召回活动,保障召回工作的规范、及时、有效。

2. 经营企业责任:经营企业是销售渠道的主体,应当积极配合生产企业进行召回工作,确保召回活动的顺利进行。

3. 监管部门责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地方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召回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召回问题,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五、召回效果评估召回后,生产企业应当进行召回效果评估,评估召回活动的实施情况和效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并持续改进召回工作,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六、召回案例1. 2018年,某品牌酸奶发现产品包装破损,可能导致产品受污染。

该生产企业主动召回所有相关产品,并进行销毁处理,避免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超市食品召回制度

超市食品召回制度

超市食品召回制度超市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为了保证食品安全,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维护本企业的声誉,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进入流通领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

二、当获知或接到当地相关部门通知,本公司销售的产品可能存在安全危害时,公司应立即组织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不安全食品的立即启动实施召回。

三、根据评估结果确认需要实施召回商品时,管理人员组织建立食品召回信息管理系统,统一收集、分析仓库、运输过程等各种环节的相关记录,确定受影响的产品数量、批号和去向,处理本店区域内的有关食品安全危害和食品召回信息。

四、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食品召回分为三级:1、一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2、二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3、三级召回: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标签、标识存在瑕疵,食用后不会造成健康损害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改正,可以自愿召回。

五、召回方式1、对已经诱发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公司应将受影响产品全部收回;2、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的,通过加贴说明、发布告示等方式进行补救;3、一般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做出换货或退货处理;4、门店根据产品召回原因、受影响产品批次制定《产品召回通知》,用各种形式通知上级销售商在规定日期内实施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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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维护本企业的声誉,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进入流通领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

二、当获知或接到当地相关部门通知,本公司销售的产品可能存在安全危害时,公司应立即组织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不安全食品的立即启动实施召回。

三、根据评估结果确认需要实施召回商品时,管理人员组织建立食品召回信息管理系统,统一收集、分析仓库、运输过程等各种环节的相关记录,确定受影响的产品数量、批号和去向,处理本店区域内的有关食品安全危害和食品召回信息。

四、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食品召回分为三级:
1、一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2、二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食品生
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
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3、三级召回: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
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标签、标识存在瑕疵,食用后不会造成健康损害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改正,可以自愿召回。

五、召回方式
1、对已经诱发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公司应将受影响产品全部收回;
2、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的,通过加贴说明、发布告示等方式进行补救;
3、一般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做出换货或退货处理;
4、门店根据产品召回原因、受影响产品批次制定《产品召回通知》,用各种形式通知上级销售商在规定日期内实施召回。

六、公司负责人应对召回产品的处置进行监督与跟踪,对不安全食品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及预防方案,防止
此类问题的再发生。

七、对召回食品的后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备案,并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八、对不合格食品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采取措施,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如实报告上级管理部门,通知厂家或上级销售单位对不合格食品依法处理。

九、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下列不合格食品将停止销
售、进行退市处理
1、包装食品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存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品质)等级的;
2、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
3、经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漏气、胀包、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4、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
5、伪造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十、本制度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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