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维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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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法律纠纷案例(3篇)

土地征收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村位于我国某地,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甲村周边的土地被征用,用于建设大型商业综合体。

甲村部分村民的土地被征用后,由于补偿款问题与村委会产生纠纷,导致土地征收法律纠纷。

二、案情简介1. 征收背景甲村位于某市中心,地理位置优越。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甲村周边的土地被征用,用于建设大型商业综合体。

甲村共有村民1000户,其中500户的土地被征用。

2. 纠纷起因在征收过程中,部分村民对补偿款提出异议。

甲村村民乙、丙、丁三人因土地被征用,与村委会产生纠纷。

三人认为,村委会在征收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补偿款偏低,未充分考虑村民的损失;(2)征收程序不规范,未充分征求村民意见;(3)村委会在征收过程中存在腐败现象。

3. 纠纷发展乙、丙、丁三人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诉,要求重新评估补偿款。

然而,当地政府未予理睬。

三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村委会重新评估补偿款。

三、法院审理1. 法院受理法院受理了乙、丙、丁三人的诉讼,并依法组成合议庭。

2. 法院审理(1)证据审查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审查。

乙方提供了征收协议、补偿款发放名单、村委会会议记录等证据;丙方提供了与征收相关的照片、录音等证据;丁方提供了相关媒体报道等证据。

(2)案件事实认定法院认为,乙方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补偿款偏低,未充分考虑村民的损失;丙方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征收程序不规范,未充分征求村民意见;丁方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村委会在征收过程中存在腐败现象。

(3)法律适用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村委会在征收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村民的合法权益,确保补偿款的合理、公正。

同时,征收程序应规范,充分征求村民意见。

四、法院判决1. 重新评估补偿款法院判决村委会重新评估补偿款,并确保补偿款的合理、公正。

2. 规范征收程序法院要求村委会在征收过程中,规范程序,充分征求村民意见。

3. 责令村委会赔偿损失法院判决村委会赔偿乙、丙、丁三人因征收过程中产生的损失。

征地拆迁维权案例

征地拆迁维权案例

A man's best friends are his ten fingers.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征地拆迁维权案例最高法通过司法主动介入去平衡征地拆迁领域的矛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之后,虽然充分展示了其规定的先进性,就此打破了行政机关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者的局面,但并未减少征地拆迁领域的矛盾。

征地拆迁工作在我国各地开展,许多土地被政府回收用于建设政府公共设施。

在拆迁工作中,由于赔偿等问题,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可能会发生纠纷,那在发生纠纷后,被拆迁人要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就为您提供了征地拆迁维权案例,希望可以给您带来参考。

一、案情简介荆号(化名)在吉林市昌邑区站前街中康路开有一家大宾馆,大约1000多平米,由于紧靠吉林火车站,地理位置优越,生意一直比较红火,由于这几年吉林市房地产行业大涨,再加上这块土地的位置优越,早已被开发商盯上了这块肥肉,终于年,当地政府终于开始了拆迁工作,宾馆面临拆迁,由于拆迁部门给出的拆迁补偿价格远低于荆某的损失,双方一直没有达成协议。

今年3月份,拆迁部门就双方拆迁补偿纠纷申请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了裁决,并且在此后拆迁公司又给他断水断电,想要逼迫他们从这里搬走。

荆号在当地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怎么能咽下这口窝囊气,经过甄选不远千里来到北京找到了李三勇拆迁律师团队,希望律师团凭借专业的知识帮助自己讨回公道,维权诉讼的大幕就此拉开。

二、兵出多路,打下胜利基础律师团接手此案后,凭借专业知识,立即分兵数路,从多个方向对这次裁决进行围剿,这些努力也会以后的诉讼的胜利提供了良好保障。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拆迁律师团首先针对政府信息进行法律调查,查清拆迁信息,为拆迁维权提供保障,紧接着,又对拆迁许可证提起复议,在着手应对行政裁决的同时,主动发起进攻,针对拆迁许可证的违法展开凌厉攻势。

做完以上安排后,律师团这才正面对决行政裁决,在庭审中,直指对方诸多违法之处,如该立项审批文件不是由发改委作出的,而是市棚改办,明显的主体不适格,针对房屋的价格的评估不能反映其实际价值,明显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评估方法上也存在错误,显然以“好”充“次”,故意压低房屋价格。

土地纠纷法律援助案例(3篇)

土地纠纷法律援助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村位于我国某省,该村共有村民300户,人口1000余人。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该村所在的地区被纳入了城市扩张的范围。

为了满足城市建设的需求,政府部门决定征用该村土地,用于建设住宅小区和商业设施。

在征用过程中,村民与政府部门就土地征用补偿问题产生了分歧。

村民们认为,政府部门在征用土地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损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于是,村民们联名向政府部门提出了抗议,并要求进行土地征用补偿。

然而,政府部门并未对此作出回应,村民们无奈之下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

二、法律援助过程1. 接受援助接到村民的求助后,当地法律援助机构迅速成立了援助团队,由两名律师负责此案。

律师们首先了解了案情,对村民的诉求进行了分析,并告知村民有关土地征用补偿的相关法律法规。

2. 调查取证为了更好地了解案情,律师们对村民进行了访谈,收集了相关证据。

他们调查了政府部门在征用土地过程中的行为,以及村民所拥有的土地权益。

同时,律师们还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村民争取合法权益提供了依据。

3. 沟通协调律师们与政府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试图协调解决土地征用补偿问题。

在沟通过程中,律师们充分表达了村民的诉求,并要求政府部门依法依规进行补偿。

然而,政府部门并未给予满意答复,双方陷入了僵局。

4. 提起诉讼鉴于沟通协调无果,律师们决定代表村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起诉状中,律师们详细列举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受损情况,以及政府部门在征用土地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同时,律师们还提供了充分的证据,为诉讼提供了有力支持。

5. 诉讼过程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在庭审过程中,律师们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为村民争取合法权益。

他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政府部门在征用土地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有力指控。

同时,律师们还就土地征用补偿问题进行了充分论证,为村民争取到了合理的补偿标准。

6. 诉讼结果经过审理,法院依法判决政府部门对村民进行合理补偿。

法律经典钉子户案例(3篇)

法律经典钉子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征收、拆迁补偿等问题日益凸显,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钉子户现象更是其中的一大难题,不仅影响了城市化进程,也引发了大量的法律纠纷。

本文将以张某某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案为例,探讨钉子户的法律问题。

张某某原居住在某市某区一老旧小区,该小区位于城市中心区域,因城市规划需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在此地开发建设新的住宅小区。

根据城市规划,该地块需要征收张某某的房屋。

然而,在征收过程中,张某某以补偿不合理、安置方案不合适等理由拒绝搬迁,成为了一名典型的钉子户。

二、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征收程序的合法性: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否依法取得了征收许可证,是否符合征收条件?2. 补偿标准的合理性:征收补偿方案是否公平合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 安置方案的可行性:安置方案是否满足被征收人的实际需求,是否得到被征收人的认可?三、案件审理过程1. 征收程序的合法性法院经审理查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依法取得了征收许可证,且符合征收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征收程序合法。

2. 补偿标准的合理性法院认为,征收补偿方案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公开的原则。

本案中,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的征收补偿方案在补偿标准上存在一定的问题,未能充分考虑到被征收人的实际损失。

因此,法院判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补偿方案进行调整,提高补偿标准。

3. 安置方案的可行性法院认为,安置方案应当满足被征收人的实际需求,并得到被征收人的认可。

本案中,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的安置方案存在一定的问题,未能满足被征收人的合理需求。

因此,法院判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新制定安置方案,并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

四、案件结果法院最终判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调整后的补偿标准对张某某进行补偿,并重新制定安置方案。

在法院的调解下,张某某同意搬迁,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征地拆迁补偿纠纷案例分析

征地拆迁补偿纠纷案例分析

征地拆迁补偿纠纷案例分析征地拆迁补偿纠纷案例分析时间:2008年地点:江苏省某市事件描述:在江苏省某市,一家农村居民姚先生拥有一块占地20亩的土地,位于城市规划区内。

根据城市发展需要,政府计划收回姚先生的土地用于建设工业园区。

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政府应当给予合理的征地拆迁补偿。

然而,姚先生对政府提出的补偿方案并不满意,他认为补偿金额过低,并且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

根据姚先生的权益要求,以下是涉及的具体细节:1.补偿款项不够合理:市政府向姚先生提供的补偿款项是根据土地市场价值的10倍计算得出的。

然而,姚先生与当地开发商咨询后得知,同一地区已经出售的土地每亩价值超过200万元。

因此,根据市场价值计算,姚先生的土地应该得到更高的补偿。

2.丧失土地权益补偿不足: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姚先生在失去土地后应当享有土地利用权的补偿。

然而,政府方面并未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也未给予姚先生选择其他地块的权利。

这导致姚先生丧失了今后获得其他土地利用权益的机会。

3.生计来源丧失补偿问题:姚先生在这20亩土地上种植水稻多年,完全依赖这个农田维持生计。

但政府方面并未给予相应补偿,使姚先生的生计来源丧失殆尽。

律师的点评:针对姚先生的案件,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维权:1.补偿款项:根据市场价格,姚先生拥有的土地确实价值更高。

律师可以通过房地产专家的评估来支持姚先生的主张,证明政府方面的补偿方案不合理。

此外,可以参考当地类似案例的判决结果,提出相应的诉讼请求。

2.丧失土地权益补偿: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姚先生应当获得相应的土地权益补偿。

律师可以引用法律法规,强调姚先生应当享有选择其他地块或土地使用权的权利,提出政府方面的违法行为,要求得到相应赔偿。

3.生计来源丧失补偿问题:姚先生的生计来源丧失应当得到相应补偿,律师可以通过收集姚先生种植水稻所需的成本和农田的产出进行经济分析,以证明其损失的合理性,并要求政府方面提供相应的补偿。

征地拆迁法律解析案例(3篇)

征地拆迁法律解析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区某街道,由于城市规划需要,拟对街道内一片土地进行征收,用于建设新的住宅区。

该地块涉及拆迁的房屋共计50户,其中30户为居民住宅,20户为商铺。

在征收过程中,部分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提出异议,引发了纠纷。

二、案件焦点1. 征收决定的合法性;2. 征收补偿方案的合理性;3. 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护。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4.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5.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四、案例分析1. 征收决定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并经过法定程序。

本案中,某市某区政府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对涉案地块进行征收,符合法定程序,征收决定合法。

2. 征收补偿方案的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征收补偿方案包括以下内容:(1)房屋征收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区位、用途等因素,确定补偿标准;(2)搬迁费用:根据被征收人的实际搬迁情况,给予适当补偿;(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被征收人的实际停产停业损失,给予适当补偿;(4)临时安置补偿:在被征收人搬迁期间,提供临时安置房或者给予临时安置补偿。

然而,部分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提出异议,认为补偿标准偏低。

针对此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被征收房屋的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房屋的评估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本案中,被征收房屋的评估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2)补偿标准的确定:征收补偿标准应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值、区位、用途等因素综合确定。

行政征收案例法律分析(3篇)

行政征收案例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市某区政府为改善市区交通状况,决定征收某街道的居民住宅,以建设新的市政道路。

征收过程中,涉及多家居民住宅,其中乙居民因补偿问题与区政府产生纠纷,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事实乙居民住宅位于被征收范围之内,区政府在征收过程中,按照法定程序向乙居民送达了征收决定书,并提供了相应的征收补偿方案。

乙居民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中关于补偿金额、安置方式等不符合其合理要求,遂拒绝搬迁。

区政府在多次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决定强制征收乙居民住宅。

乙居民不服区政府征收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征收决定,并要求区政府按照其合理要求重新制定征收补偿方案。

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三、法律分析(一)征收决定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本案中,甲市某区政府为改善市区交通状况,建设新的市政道路,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因此有权依法征收乙居民住宅。

(二)征收程序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本案中,区政府在征收过程中,按照法定程序向乙居民送达了征收决定书,并提供了相应的征收补偿方案,符合征收程序的法律规定。

(三)征收补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本案中,区政府在征收过程中,按照法定程序向乙居民提供了征收补偿方案,但乙居民认为补偿金额、安置方式等不符合其合理要求,因此产生纠纷。

(四)乙居民诉讼请求的法律分析1. 撤销征收决定乙居民请求撤销征收决定,理由是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其合理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中,乙居民对征收决定不服,依法有权提起诉讼。

但撤销征收决定需要证明征收决定存在违法情形。

本案中,区政府在征收过程中,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无违法情形,因此乙居民的撤销征收决定请求难以得到支持。

法律经典案例详情(3篇)

法律经典案例详情(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某某,男,汉族,某市某区居民。

2008年,张某某所在小区被纳入某市某区政府征收范围。

2009年,某市某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对张某某房屋实施征收。

张某某不服该征收决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某市某区政府辩称,房屋征收决定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争议焦点1.被告某市某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是否合法;2.原告张某某的房屋征收补偿是否合理。

三、法院审理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1.2008年,某市某区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张某某所在小区进行房屋征收,并成立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征收工作。

2.2009年,某市某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对张某某房屋实施征收。

征收决定内容包括征收范围、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等。

3.张某某不服该征收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被告某市某区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公示、听证等程序,保障了原告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房屋征收决定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

关于房屋征收补偿问题,法院认为,被告某市某区政府在征收决定中已明确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并征求了原告的意见。

虽然原告对补偿标准存在异议,但被告已尽到合理补偿的义务。

原告要求提高补偿标准的理由不足,不予支持。

四、判决结果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判决:1.驳回原告张某某的诉讼请求;2.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张某某承担。

五、案例分析本案涉及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等问题,具有以下特点:1.房屋征收决定合法。

被告某市某区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公示、听证等程序,保障了原告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2.房屋征收补偿合理。

被告某市某区政府在征收决定中已明确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并征求了原告的意见。

虽然原告对补偿标准存在异议,但被告已尽到合理补偿的义务。

3.房屋征收决定与房屋征收补偿具有因果关系。

法律援助行政诉讼案例(3篇)

法律援助行政诉讼案例(3篇)

第1篇案情简介:张某,男,汉族,40岁,某县某镇某村村民。

2019年,某县人民政府因规划调整,决定征收张某所在村的土地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征收过程中,某县人民政府作出了《某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某村土地的决定》(以下简称《征收决定》)。

张某认为《征收决定》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不服该决定,遂向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某县人民政府经复议后,维持了原《征收决定》。

张某不服,遂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原告张某诉讼请求:1. 撤销某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决定》;2. 判令某县人民政府重新作出征收补偿安置决定;3. 赔偿张某因征收决定造成的经济损失。

被告某县人民政府答辩意见:1. 《征收决定》是在法定程序下作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 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经依法进行了公示,程序合法;3. 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法院审理情况: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在庭审过程中,原告张某提出以下主张:1. 《征收决定》未充分考虑村民的意愿和实际需求,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2. 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不合理,未充分保障村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水平;3. 征收程序违法,未依法进行听证。

被告某县人民政府辩称:1. 《征收决定》是在依法履行职责的基础上作出的,程序合法;2. 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充分保障了村民的合法权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3. 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二、法院判决: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1. 关于原告张某提出的《征收决定》未充分考虑村民意愿和实际需求的主张,法院认为,某县人民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已经依法进行了调查、论证和公示,程序合法。

同时,某县人民政府在征收过程中,也积极听取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因此,原告张某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2. 关于原告张某提出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不合理的主张,法院认为,某县人民政府在制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充分考虑了村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水平,并依法进行了公示。

征地拆迁调解案例

征地拆迁调解案例

征地拆迁调解案例征地拆迁是指政府或其他组织依法对土地上的建筑物或其他设施进行征收和拆除的行为。

由于征地拆迁涉及到大量的人员和利益关系,往往会引发各种矛盾和纠纷。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征地拆迁调解案例成为了一种常见的解决方式。

下面将列举10个符合标题要求的征地拆迁调解案例。

1. 2018年,某城市政府计划对某个地区进行拆迁,但遭到了居民的强烈反对。

经过调解,政府同意延缓拆迁时间,并提供更多的补偿措施,最终得到了居民的认可。

2. 一家工厂因为发展需要,需要征收周边的土地。

与附近村民进行调解时,工厂同意提供就业机会和培训,并在拆迁后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从而化解了矛盾。

3. 某县政府计划对一个老旧小区进行拆迁改造,但遭到了居民的强烈抵制。

经过调解,政府同意提供更好的安置房和更多的补偿,同时加大对老年人和特殊群体的关怀,最终取得了居民的支持。

4. 某城市政府计划对一片农田进行征地,但遭到了农民的抵制。

经过调解,政府同意提供农民更好的土地和相应的补偿,同时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扶持政策,最终达成了双方的共识。

5. 某村庄计划进行整体搬迁,但遭到了部分村民的反对。

经过调解,村庄同意村民自愿搬迁,并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和经济补偿,最终化解了矛盾。

6. 某市政府计划对一座老旧建筑进行拆除,但遭到了建筑物业主的反对。

经过调解,政府同意提供更好的安置房和经济补偿,同时帮助业主解决后续问题,最终取得了双方的满意结果。

7. 某企业计划扩大规模,需要征收周边土地,但遭到了农民的抵制。

经过调解,企业同意提供更好的就业机会和培训,同时加大对农民的补偿力度,最终达成了双赢的结果。

8. 某市政府计划对一个社区进行拆迁改造,但遭到了居民的反对。

经过调解,政府同意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和经济补偿,同时加强社区的公共设施建设,最终得到了居民的认可。

9. 某城市政府计划对一片森林进行征地,但遭到了环保组织和公众的抵制。

经过调解,政府同意保留一部分森林,并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力度,最终取得了公众的支持。

钉子户经典法律案件(3篇)

钉子户经典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08年,我国某市为了推进城市化进程,决定对市中心的一片土地进行征收,用于建设新的商业区。

这片土地原本属于李某,李某不同意搬迁,成为所谓的“钉子户”。

随后,李某与当地政府就土地征收补偿问题产生了纠纷,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二、案件经过1. 征收程序启动2008年3月,当地政府启动了土地征收程序,对李某的土地进行了公告。

公告期间,政府工作人员多次与李某沟通,希望其能够配合搬迁。

然而,李某以各种理由拒绝搬迁。

2. 补偿谈判在征收过程中,当地政府与李某就土地征收补偿进行了多次谈判。

政府提出了补偿方案,包括土地补偿费、搬迁费、安置费等。

然而,李某认为补偿标准过低,不同意政府的方案。

3. 纠纷升级由于补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李某拒绝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此时,当地政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李某搬迁。

李某则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征收决定。

4. 法院审理法院受理了李某的诉讼请求,并依法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对征收程序、补偿标准等问题进行了审查。

5. 判决结果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当地政府的征收程序合法,补偿标准符合相关规定。

然而,法院也指出,政府在征收过程中存在部分瑕疵,如未充分听取李某的意见等。

因此,法院判决:撤销当地政府的征收决定,但李某应配合政府搬迁。

6. 案件后续判决生效后,当地政府与李某重新进行了补偿谈判。

在法院的监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李某同意搬迁。

三、案件分析1. 征收程序合法本案中,当地政府的征收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政府在公告、补偿、执行等环节均依法操作,确保了征收程序的合法性。

2. 补偿标准合理法院审理认为,当地政府的补偿标准符合相关规定,保障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3. 法院监督作用明显本案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征收程序、补偿标准等问题进行了审查,充分发挥了司法监督作用。

4. 案件解决之道本案的解决之道在于:一方面,政府应依法进行征收,确保征收程序的合法性;另一方面,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政府,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优先典型案例(3篇)

法律优先典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征收、征用成为地方政府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手段。

然而,在征地过程中,地方政府往往忽视法律程序,损害农民合法权益。

本案涉及一起地方政府违规征地补偿的行政诉讼案,充分体现了法律优先的原则。

二、案情简介2010年,某市某区政府为推动城区改造项目,决定征收某村集体土地。

在征收过程中,区政府未依法履行公告、听证等程序,也未与被征收人协商补偿方案。

2011年,区政府与某村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但补偿标准明显低于法定标准。

被征收人认为区政府的行为违法,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法院审理1. 一审法院判决一审法院认为,区政府在征收过程中,未依法履行公告、听证等程序,也未与被征收人协商补偿方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同时,区政府与某村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补偿标准低于法定标准,侵犯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据此,一审法院判决区政府撤销征收补偿协议,并要求区政府依法重新与被征收人协商补偿方案。

2. 二审法院判决区政府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区政府在征收过程中,确实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损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据此,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案例评析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优先原则本案中,区政府在征收过程中,未依法履行法定程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法律优先原则,依法判决区政府撤销征收补偿协议,并要求其依法重新与被征收人协商补偿方案。

这充分体现了法律优先原则在行政诉讼中的重要作用。

2. 农民合法权益保护本案中,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法院依法判决区政府撤销征收补偿协议,并要求其依法重新协商补偿方案。

这有利于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 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本案中,区政府在征收过程中,未依法履行法定程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拆迁案例研究:十个经典案例

拆迁案例研究:十个经典案例

拆迁案例研究:十个经典案例拆迁是指政府为了城市建设、基础设施改造或经济发展等目的,对某一区域内已建成的房屋或工厂进行强制征收,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在中国,拆迁是一项常见但备受争议的事情。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为您带来十个经典的拆迁案例,探讨其中的故事、背后的问题以及对社会的影响。

一、北京南海子拆迁事件北京南海子拆迁事件发生在2007年,当时政府计划拆除该地区的住户,以便进行城市更新。

然而,这一行动激起了居民的不满和抗议。

他们认为政府的拆迁补偿不公,导致许多人失去了原有的住所,并受到了经济上的损失。

二、上海拆迁补偿纠纷上海是中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城市之一,也是拆迁最为频繁的地区之一。

然而,由于拆迁补偿标准不一,部分拆迁户因为补偿不公而与政府产生了冲突。

这一问题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也促使相关法规的不断完善。

三、广州陈家祠拆迁事件广州陈家祠作为一处历史建筑,是广州地标性的景点之一。

然而,因为城市发展,政府决定拆除该建筑以进行城市更新。

这一决定引起了广大民众的强烈不满和反对,他们认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比城市更新更为重要。

四、重庆拆迁利益输送案重庆是中国拆迁案例较为集中的地区之一。

在该地区,存在一些地方政府将拆迁项目转包给当地开发商,然后通过与开发商勾结来获取不当利益的情况。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拆迁户的权益,也破坏了公平和正义。

五、杭州良渚古城拆迁争议良渚古城是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之一,被认定为世界文化遗产。

然而,由于市政府规划进行城市建设,该地区的许多房屋面临着被拆除的命运。

许多人认为保护古城的历史是重要的,但拆迁也是为了城市的发展。

六、深圳盐田区拆迁案例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城市,经历了迅速的城市化进程。

然而,在城市化的过程中,拆迁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

盐田区拆迁案例是其中之一,许多拆迁户因为补偿不合理而与政府产生冲突,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

七、成都万州拆迁事件成都万州拆迁事件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拆迁案例之一。

当地政府计划拆除旧城区,并进行城市更新。

江苏法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十大典型案例

江苏法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十大典型案例

江苏法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01.21•【分类】其他正文江苏法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十大典型案例说明:1、案情、审判以及评析主要围绕裁判要旨进行归纳。

2、案例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简称《行政诉讼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简称《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简称《评估办法》,苏政发〔2011〕91号《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苏政发〔2011〕91号《规定》。

案例一周某诉A区政府、B市政府征收房屋及行政复议案【裁判要旨】公房承租人与房屋征收决定有利害关系,具有原告主体资格。

案情:A区政府于2016年6月27日作出10号房屋征收决定。

周某居住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

周某不服10号房屋征收决定,向B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10号房屋征收决定。

B市政府作出53号复议决定,维持10号房屋征收决定。

周某不服,提起本案行政诉讼,请求撤销10号房屋征收决定和53号复议决定。

一审法院另查明,涉案房屋系B市港务管理局自管公房。

周某系自管公房承租人。

2010年B 市港务管理局改制后名称变更为某某港有限公司。

审判:一审法院认为,根据《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政府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本案中,周某居住使用的涉案房屋,所有权人为某某港有限公司,周某并非所有权人,不具有提起本案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

一审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第一项等规定,裁定驳回周某的起诉。

周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公房承租是计划经济时代福利分房的一种形式,公房承租人享有长期缴纳低房租占有、使用房屋的权利,这种权利系社会福利权利,不同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房屋租赁关系。

征收公租房必将导致房屋租赁关系的解除,而且对承租人依法享受的低价租赁房屋的社会福利权利产生直接影响。

土地征用法律纠纷案例分析(3篇)

土地征用法律纠纷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一起因土地征用引发的纠纷。

原告李某系某市某村村民,拥有涉案土地的使用权。

2015年,某市市政府为了公共利益,决定在该市某区域进行土地征收,将李某的涉案土地纳入征收范围。

征收过程中,李某与市政府及征收实施单位就补偿安置等问题产生纠纷,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市政府及征收实施单位支付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

二、案件事实1. 征收目的:根据市政府的公告,此次土地征收是为了建设公共基础设施,提高区域内的城市化水平,符合国家关于土地征收的法律法规。

2. 征收范围:涉案土地位于某市某区域,面积约为10亩,包括李某的住宅、农田及附属设施。

3. 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政策,市政府及征收实施单位制定了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等。

4. 补偿协商:在征收过程中,李某与市政府及征收实施单位就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 诉讼请求:李某要求市政府及征收实施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搬迁费等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三、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补偿标准的合理性:李某认为市政府及征收实施单位的补偿标准低于市场价,要求按照市场价进行补偿。

2. 安置方式的合理性:李某认为市政府及征收实施单位提供的安置方式不符合其生活需求,要求提供更加合适的安置方案。

3. 征收程序的合法性:李某认为市政府及征收实施单位的征收程序存在瑕疵,要求确认征收行为无效。

四、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1. 补偿标准的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政策,土地补偿费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和地类等级确定。

本案中,市政府及征收实施单位制定的补偿标准符合法律规定,且考虑了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市场状况等因素,具有合理性。

李某要求按照市场价进行补偿的请求,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拆迁补偿案例分析保护被征地人员的知识产权权益

拆迁补偿案例分析保护被征地人员的知识产权权益

拆迁补偿案例分析保护被征地人员的知识产权权益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拆迁补偿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在拆迁过程中,被征地人员的知识产权权益保护问题如何解决,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些拆迁补偿案例,探讨如何保护被征地人员的知识产权权益。

案例一:某市投资公司强制拆迁某市的一家投资公司计划在某片土地上建设一个大型商业综合体,为此需要对周边的一些小型企业进行拆迁。

其中一家创意设计工作室就是受到拆迁影响的企业之一。

该工作室拥有多项创意设计专利和商标注册,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商业价值。

然而,面对强大的投资公司,他们感到自己的知识产权可能遭受到侵害。

于是,他们通过法律途径对投资公司提起了知识产权保护诉讼。

法庭审理中,工作室提供了充足的证据证明了他们的知识产权拥有合法性,并且证明了投资公司的拆迁行为是对其知识产权权益的侵犯。

最终,法院判决投资公司需向工作室进行合理的赔偿,并承诺在拆迁后协助其迁址。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面对强大的利益方时,被征地人员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权益。

合法的知识产权拥有者应该勇敢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二:农民被强迫拆迁面临知识产权侵犯在某县城的城市化进程中,许多农民被强迫拆迁,他们的土地被征用并用于房地产开发。

其中一位农民,王先生,拥有一项农业发明专利,他种植的特殊作物在市场上非常受欢迎。

然而,在拆迁过程中,王先生面临着自己的知识产权被侵犯的风险。

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他通过媒体的曝光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使得这个问题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由于舆论的压力和公众的关注,政府部门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对开发商进行了调查和制止。

最终,王先生的知识产权得到了保护,并得到了相应的补偿。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公众的支持和舆论的监督对于保护被征地人员的知识产权权益至关重要。

被征地人员应该积极争取公众的关注和支持,为自己的权益发声。

结论:通过分析以上案例,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首先,被征地人员在面对知识产权侵犯时,应积极采取合法手段进行维权,通过司法途径寻求公平的赔偿和保护。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例分析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例分析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例分析标题: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例分析——城市B区新城项目中的一起典型案件引言:房屋拆迁是城市更新和发展的必然产物,然而,在拆迁过程中,由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不完善以及权益保护机制的欠缺,出现了一些拆迁补偿纠纷案件。

本文将分析发生在2010年之前,发生在B市的新城项目中的一起典型案例,并对该案进行深入剖析,探讨其背后的法律问题。

第一部分:案例背景时间:2007年事件:B市政府启动了B区新城项目,计划在一片老旧住宅区建设一批现代化居住建筑。

为此,征地办公室在当地居民中进行了宣传,并与居民签订了“城市更新协议书”。

根据协议,居民需要自愿拆迁房屋,履行合同义务与政府达成补偿协议。

第二部分:拆迁与补偿过程时间:2008年事件:B区B路100号的居民阎某收到征地通知,被要求拆迁。

阎某后与征地办公室协商,商定了征地补偿,并在合同上签字确认。

然而,阎某事后发现,征地补偿款明显低于市场价值,且无法保证得到合适的替代住房。

时间:2009年事件:阎某未同意拆迁,并委托律师进行法律维权。

律师向征地办公室提出补偿重新协商的要求,并咨询了相关法律问题。

了解到阎某可以要求重新评估房屋的市场价值,并要求提供合适的替代房屋,律师以此为依据向征地办公室提交了补偿优化方案。

时间:2010年事件:经过一年的诉讼和协商,征地办公室同意重新评估了阎某房屋的市场价值,并增加了补偿金额。

此外,征地办公室提供了一套合适的替代住房,符合阎某的居住需求。

第三部分:律师的点评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对于这起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件,我有如下几点评述:1.法律知识的必要性:民众在面对拆迁过程中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补偿和权益保护的条款。

阎某委托律师咨询法律问题,使他们能够全面了解自己的权益,从而在协商和诉讼中更有实力争取合理的补偿。

2.补偿协商的重要性:纠纷的解决往往需要通过协商来实现,而不仅仅是诉讼。

阎某和律师的积极协商,促使征地办公室重新评估房屋价值并提供合适替代住房,达成了一份相对满意的补偿优化协议。

涉农法律案件案例分析(3篇)

涉农法律案件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某市某县某村因城市规划需要,计划征收该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

在征收过程中,该村村民与当地政府发生了纠纷,村民认为征收补偿标准过低,损害了自身合法权益。

随后,村民将某县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征收决定,并重新进行补偿。

二、案件事实1. 征收决定:某县政府于2018年10月作出《关于征收某村集体土地的决定》,决定征收该村集体土地用于城市建设。

2. 征收补偿:根据《征收决定》,某县政府对村民的补偿标准为:土地补偿费每亩10万元,安置补偿费每户5万元。

3. 纠纷产生:村民认为征收补偿标准过低,无法满足其生活需求。

经多次协商未果,村民遂将某县政府告上法庭。

4. 法院审理:某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三、案件分析1. 征收程序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进行,并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某县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已依法履行了征收程序,包括公示、听证等,程序合法。

2. 征收补偿标准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应当根据土地用途、地类、地理位置等因素确定。

本案中,某县政府在确定征收补偿标准时,已考虑了土地用途、地类、地理位置等因素,但村民认为补偿标准过低,损害了自身合法权益。

3. 补偿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方式可以采用货币补偿、安置补偿、置换补偿等方式。

本案中,某县政府采取的是货币补偿和安置补偿相结合的方式,但村民认为补偿方式不合理,无法满足其生活需求。

4. 补偿争议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案中,村民已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征收决定,并重新进行补偿。

四、判决结果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县政府在征收过程中,程序合法,但补偿标准不合理,损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公民法律救济案例(3篇)

公民法律救济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张先生,男,45岁,某市居民。

2015年,张先生所在的城市开展旧城改造项目,张先生的房屋位于拆迁范围内。

然而,在拆迁过程中,张先生与拆迁方就补偿款等问题产生纠纷,导致拆迁工作陷入僵局。

张先生遂寻求法律救济,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案情简介1. 拆迁方基本情况拆迁方为某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国有控股企业,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2. 拆迁项目基本情况该拆迁项目为旧城改造项目,旨在改善城市面貌,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拆迁范围为张先生所在小区,涉及居民约500户。

3. 案件争议焦点(1)补偿款数额:张先生认为,拆迁方提供的补偿款低于市场价值,不符合相关规定。

(2)搬迁安置:张先生要求拆迁方提供与原房屋面积相当的新房或同等价值的货币补偿。

(3)临时安置费用:张先生认为,拆迁方应支付临时安置费用。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费用、停产停业损失和搬迁过渡方式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四、案件审理过程1. 调解阶段在案件受理后,法院首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院充分考虑了张先生的诉求,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拆迁方进行了批评教育。

最终,双方在法院的调解下,就补偿款数额达成一致意见。

2. 诉讼阶段调解未果后,张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

全国法院征收拆迁十大典型案例

全国法院征收拆迁十大典型案例

全国法院征收拆迁十大典型案例发布日期:2017- 07- 22 浏览次数:22 字号:[ 大中小]全国法院征收拆迁十大典型案例中国法院网讯 (罗书臻) 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了人民法院征收拆迁十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行政庭有关负责人出席并介绍情况。

据了解,随着全国各地城镇化建设的大力推进,因征收拆迁引发的行政纠纷也日益增多。

人民法院办理征收拆迁行政案件,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合法利益保障,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公平正义和司法公信力的提高。

为进一步体现司法为民、服务民生,强化对征收拆迁领域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指导人民法院不断提高征收拆迁行政案件办案质量,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撷选了十件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据介绍,这批案件均为2013年1月1日以后作出的生效裁判,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违法建筑拆除,有的反映出个别行政机关侵害当事人补偿方式选择权、强制执行乱作为等程序违法问题,有的反映出行政机关核定评估标准低等实体违法问题以及在诉讼中怠于举证问题,这些行政行为有的被依法撤销,有的被确认违法,同时,也有合法行政行为经人民法院审查后判决维持。

这批案件对于指导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统一裁判尺度、保障民生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1.杨瑞芬诉株洲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2.何刚诉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3.孔庆丰诉泗水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4.艾正云、沙德芳诉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5.文白安诉商城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6. 霍佩英诉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7. 毛培荣诉永昌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8. 廖明耀诉龙南县人民政府房屋强制拆迁案9. 叶呈胜、叶呈长、叶呈发诉仁化县人民政府房屋行政强制案10. 叶汉祥诉湖南省株洲市规划局、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不履行拆除违法建筑法定职责案杨瑞芬诉株洲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一)基本案情2007年10月16日,株洲市房产管理局向湖南冶金职业技术学院作出株房拆迁字[2007]第19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杨瑞芬的部分房屋在拆迁范围内,在拆迁许可期内未能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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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维权案例
最高法通过司法主动介入去平衡征地拆迁领域的矛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之后,虽然充分展示了其规定的先进性,就此打破了行政机关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者的局面,但并未减少征地拆迁领域的矛盾。

征地拆迁工作在我国各地开展,许多土地被政府回收用于建设政府公共设施。

在拆迁工作中,由于赔偿等问题,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可能会发生纠纷,那在发生纠纷后,被拆迁人要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小编就为您提供了征地拆迁维权案例,希望可以给您带来参考。

一、案情简介
荆号(化名)在吉林市昌邑区站前街中康路开有一家大宾馆,大约1000多平米,由于紧靠吉林火车站,地理位置优越,生意一直比较红火,由于这几年吉林市房地产行业大涨,再加上这块土地的位置优越,早已被开发商盯上了这块肥肉,终于2012年,当地政府终于开始了拆迁工作,宾馆面临拆迁,由于拆迁部门给出的拆迁补偿价格远低于荆某的损失,双方一直没有达成协议。

今年3月份,拆迁部门就双方拆迁补偿纠纷申请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了裁决,并且在此后拆迁公司又给他断水断电,想要逼迫他们从这里搬走。

荆号在当地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怎么能咽下这口窝囊气,经过甄选不远千里来到北京找到了李三勇拆迁律师团队,希望律师团凭借专业的知识帮助自己讨回公道,维权诉讼的大幕就此拉开。

二、兵出多路,打下胜利基础
律师团接手此案后,凭借专业知识,立即分兵数路,从多个方向对这次裁决进行围剿,这些努力也会以后的诉讼的胜利提供了良好保障。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拆迁律师团首先针对政府信息进行法律调查,查清拆迁信息,为拆迁维权提供保障,紧接着,又对拆迁许可证提起复议,在着手应对行政裁决的同时,主动发起进攻,针对拆迁许可证的违法展开凌厉攻势。

做完以上安排后,律师团这才正面对决行政裁决,在庭审中,直指对方诸多违法之处,如该立项审批文件不是由发改委作出的,而是市棚改办,明显的主体不适格,针对房屋的价格的评估不能反映其实际价值,明显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评估方法上也存在错误,显然以“好”充“次”,故意压低房屋价格。

可以说,经过律师团的调查和论证,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在进行裁决时,是非对错,一目了然,城乡建设委员会却置法律与事实不顾,下达了明显错误的“行政裁决书”。

面对这样的情况,律师团不是第一次碰见,律师们早有准备,维权之路只是刚刚开始。

三、致命一击,维权漂亮收官
到了今年六月,双方经过短暂休整后,对决再次展开。

拆迁部门又一次挑起事端,依据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达的“行政裁决书”,申请当地法院强制执行拆迁,欲强制拆除委托人的宾馆,紧接着委托人便收到法院出具的行政裁定书,强制拆迁迫在眉睫。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表面上看,征收部门似乎是于法有据,先前的“行政裁决书”更是为他们增加了不少底气。

孰不知,这早已落入律师团的计算之中,一拿到这份法院出具的“行政裁定”,律师团立即向法院申请复议。

复议过程中,律师团在前面所做的铺垫终于开始发力。

该案之外,针对拆迁许可证的诉讼和针对先前建设委员会的复议正在进行;该案之内,律师团据理力争,指出对方的违法之处,如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
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征收部门才可以提强制执行,但我方已经就先前的裁决提起复议且正在进行,行政机关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等。

“利剑出鞘,终于建功”,在律师团的案多方维权下,判决结果尚未出来时,房屋拆迁部门就主动找到了委托人,答应限期解决委托人先前的要求,拆迁补偿最终提高了200多万,政府对宾馆的拆迁提供方面,委托人才在补偿协议上签字。

面对拆迁部门的妥协,律师团最终扬眉吐气,为委托人争取到满意的结果。

以上就是征地拆迁维权案例。

在这个案例中,被拆迁人与土地征收部门发生纠纷后,经过审理,最终是被拆迁人获得了胜诉,被拆迁人胜诉的主要原因是案例中的拆迁部门有违规情况。

所以,在拆迁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可以勇敢地向法院提出诉讼,只要对方存在违规情况,那么,法律会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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