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建筑设计规范强条整理
2016年建筑类标准规范最新目录
2011/2/1
J105 J106 J107 J108 J109 J110 J111 J112 J113 J114 J115 J116 J117 J118 J119 J120
建筑抗震实验方法规程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 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冷轧扭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 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液压爬升模板工程技术规程 2010/2/10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 2010/1/8 规程 大型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 2013/6/24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工程裂缝防治技术规程 预应力高强钢丝绳加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建筑塑料复合模板工程技术规程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技术规范
2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002/3/1
25 26 27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001/10/1 2008/7/30
28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002/4/1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设计标准目录(S1—S14)
序号 一 1 2 二 S1 S2 S3 S4 S5 S6 S7 S8 S9 S10 S11 S12 S13 S14 文件名称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 年版 新版安全生产法2014修订版 设计标准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 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 发布日期 2013/6/1
建筑设计有效规范目录2016.
建筑设计有效规范目录类别名称规范、标准代号备注基本规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设部建质[2008]216号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10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10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10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 97-2003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速查手册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DGJ32/J131-2011房屋代码编码标准JGJ/T246-2012规划规范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2.5.1废止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现行规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 50357-200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T 50362-200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消防规范江苏省消防条例2003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2015.05.01废止GB 50016-2014 现行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2015.05.01废止GB 50016-2014 现行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 (2001年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 2015.08.01废止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54-2005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9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2009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GJ32/J67-2008 2014.12.01废止人防规范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DGJ32/J122-2011 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规范DGJ32/TJ120-2011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节能规范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与节能设计标准DBJ 32/J71-2008 2015.01.01废止DBJ 32/J71-2014 现行规范江苏省节能住宅小区评估方法DGJ32/TJ01-2003 2014.1.17 废止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96-2010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JGJ237-2011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50824-2013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2003 2013.4.01废止JGJ 75-2012 现行规范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229-2010泡沫玻璃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导则建筑外遮阳工程技术规程DGJ32/J123-2011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 144-2004SFJ非承重砌块外墙体自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苏JG/T048-2011 2015.1.31截止岩棉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苏JG/T046-2012 2015.2.28截止复合岩棉防火保温板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苏JG/T060-2013 2016.9.30截止HX隔离式防火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苏JG/T050-2012 2015.3.31截止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试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DGJ32/TJ127-201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 2015.01.01废止GB/T50378-2014 现行规范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GJ32/TJ76-2014复合发泡水泥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苏JG/T041-20112014.1.30截止烧结淤泥非承重保温砖自保温墙体系统应用技术规DGJ32/TJ78-2013 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技术规程DGJ32/TJ86-201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GJ32/TJ157-2013 最新室内环境国家标准GB50325-2010 SGF粉刷石膏及无机砂浆内保温应用技术规程苏JG/T015-2012蒸压轻质加气混凝土(NALC)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苏JG/T056-20122015.12.1截止专项设计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 2012.3.2废止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旅馆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2003 2010.1.1废止GB/T 14308-2010 现行规范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88 2011.6.1废止GB50118-2010 现行规范住宅隔声标准(建筑物理)JGJ 11-82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规程CECS 179:2009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2008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02 2012.10.1废止GB 50207-2012 现行规范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 2012.5.28废止GB50345-2012 现行规范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693-2011倒置式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230-2010种植屋面技术规程JGJ155-201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JGJ297-201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02 2010.12.1废止GB 50209-2010 现行规范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范JGJ 103-2008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程DGJ32/J07-2009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范JGJ 113-2009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2003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33-2001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2005年版)轻型木结构建筑技术规程DGJ32/TJ129-2011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2003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2005混凝土多孔砖建筑技术规程苏JG/T019-2005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环境质量验收规程DGJ32/J140-2012水泥基防水涂料应用技术规程苏JG/T052-2012石膏砌块内隔墙应用设计苏J/T46-2012常开防火门控制装置应用技术规程DGJ32/TJ134-2012复合玻璃纤维增强混凝土板幕墙应用技术规程苏JG/T 055-2013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99(2003年版)2011.12.1废止单项建筑设计规范GB50096-2011 现行规范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06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 2014.07.01废止GB/T 50353-2013 现行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05 2014.12.01废止DGJ32/J16-2014 现行规范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05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 122-99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87(试行)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 2012.1.1废止GB50099-2011现行规范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JGJ 76-2003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41-87 2015.3.1废止JGJ 41-2014 现行规范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38-99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58-2008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 57-2000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00 2010.1.1废止JGJ25-2010 现行规范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40-87(试行)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50867-2013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49-88 2015.8.1废止GB 51039-2014现行规范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02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2-90 2015.03.01废止JGJ 62-2014 现行规范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 67-2006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88 2014.12.01废止JGJ48-2014 现行规范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 64-89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GB 50226-2007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 60-99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636-2010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124-99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2008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01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200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 31-2003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02(2006年版)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 50346-2004氢气站设计规范GB 50177-2005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建标 160-2012烟囱设计规范GB50051-2013标准图集05系列--施工说明苏J01—2005修订替代苏J950105系列--地下工程防水做法苏J02—2003修订替代苏J950206系列--平屋面建筑构造苏J03—2006修订替代苏J950305系列--阳台苏J04—2005修订替代苏J950406系列--楼梯苏J05—2006修订替代苏J950506系列--卫生间、洗池苏J06—2006修订替代苏J950605系列--零星建筑配件苏J07—2005修订替代苏J950706系列--室外工程苏J08—2006修订替代苏J950805系列--墙身、楼地面变形缝苏J09—200405系列--瓦屋面苏J10—200306系列--铝合金门窗苏J11—200605系列--室内装饰木门苏J12—2005省标系列05系列--室内装饰吊顶苏J/T13—200505系列--室内装饰墙面苏J/T14—2005轻质墙板构造图集(三)GMJ龙骨组合墙体苏J/T15—2011(三)轻质墙板构造图集(四)轻集料混凝土隔墙条板苏J/T15-2013(四)修订替代苏J/T15-2005(四)轻质墙板构造图集(六)陶粒轻质混凝土条板苏J/T15—2011(六)轻质墙板构造图集(七)蒸压陶粒混凝土保温外墙板苏J/T15-2013(七)建筑保温构造图集(六)现场喷涂聚氨酯硬泡体保温系统苏J/T16—2010(六)建筑外保温构造图集(九)UV涂装纤维水泥压力保温装饰复合板系统苏J/T16-2012(九)建筑防水构造图集(三)APF自粘防水卷材和KS系列防水涂料苏J/T18-2013(三)建筑防水构造图集(八)CPS-CL反映粘结型湿铺防水卷材苏J/T18—2011(八)建筑防水构造图集(九)LOCA、DTM、WMP、ZPV和HPM防水卷材苏J/T18—2012(九)建筑防水构造图集(十)水泥基防水涂料系列苏J/T18-2012(十)建筑防水构造图集(十一)硅质刚性防水应用设计苏J/T18-2012(十一)建筑防水构造图集(十二)硅立方系列防水材料苏J/T18-2012(十二)06系列--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隔墙苏J25—2006JQK复合轻质保温隔热砖、瓦屋面保温系统苏J/T27-2011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标准图集苏J28—2013修编替代原苏J28-200706系列--建筑墙体、柱子装饰构造图集苏J/T29—200706系列--塑料门窗苏J30—2008修订替代05系列苏J02—2000 06系列--建筑外遮阳苏J33—2008室内照明装饰构造苏J34—2009铝合金节能门窗苏J35—2009泡沫混凝土保温构造图集苏J36—2009消防站建筑设计图样苏J37—2009淮安市建筑节能常用设计指南苏J38—2009中空PVC内模轻质隔墙苏J/T39—2010住房室内装修构造苏J41—2010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构造苏J/T44-2013建筑自保温系统构造(一)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苏J/T45—2011(一)建筑自保温系统构造(二)膨胀玻化微珠砌块非承重自保温系统苏J/T45—2012(二)石膏砌块内隔墙应用设计苏J/T46-2012住宅信报箱苏J/T47-2013建筑外墙轻质装饰线条系统苏J/T48-2013 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构造苏J49-2013轻质墙板构造图集(2008年合订本)包括苏J06—2003、苏J/T15(一~五)国标系列总图及室外工程围墙大门03J001代替89SJ009(一)、(二);89SJ010;87SJ003(一);96SJ013道路(1993年合订本)J007-1~2原93SJ007(一)、(二)改号合订道路(1993年合订本)J007-3~4原93SJ007(三)、(四)改号合订道路(1993年合订本)J007-5~8原93SJ007(五)~(八)改号合订挡土墙(重力式、衡重式、悬臂式)04J008代替95J008-1、00J008-2~3 环境景观-室外工程细部构造03J012-1环境景观-绿化种植设计03J012-2环境景观-亭、廊、架之一04J012-3环境景观-滨水工程10J012-4室外工程12J003 替代02J003墙体框架结构填充小型空心砌块墙体建筑构造02J102-2砖墙建筑构造(烧结多孔砖与普通砖、蒸压砖)04J101代替96SJ101 石膏砌块内隔墙04J114-2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建筑构造05J102-1修编代替J101-1~2(2002年合订本) 双层幕墙07J103-8挡雨板及栈台雨篷06J106墙体节能建筑构造06J123夹心保温墙建筑构造07J107预制混凝土外墙挂板08SJ110-2、08SG333外墙外保温建筑构造10J121替代02J121-1、99J121-2、99(03)J121-2、06J121-3内隔墙-轻质条板(一)10J113-1 替代03J113 外墙内保温建筑构造11J122 替代03J122 内隔墙建筑构造(2012年合订本)J111~11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材构造13J104屋面平屋面改坡屋面建筑构造03J203 屋面节能建筑构造06J204 玻璃采光顶07J205坡屋面建筑构造(一)09J202-1 替代00J202-1、00(03)J202-1、01J202-2平屋面建筑构造12J201 替代99J201-1、99(03)J201-1、03J201-2种植屋面建筑构造14J206楼地面重载地面、轨道等特殊楼地面06J305窗井、设备吊装口、排水沟、集水坑07J306建筑防腐蚀构造08J333代替J333-1~2(2002年合订本)地沟及盖板(2009合订本)J331、J332 G221砌体地沟08J332 08G221建筑及结构专业图集地下建筑防水构造10J301 替代02J301 楼地面建筑构造12J304替代01J304、01(03)J304。
2015年2016年部分新规范、新标准及强制性条文
窗体顶端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窗体底端
窗体底端
窗体顶端
JGJ340-2015窗体底端
窗体底端
2015.12.1
5.1.5
25
窗体顶端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窗体底端
窗体底端
窗体顶端
GB51004-2015窗体底端
窗体底端
2015.11.1
窗体顶端
5.5.8、5.11.4、6.1.3、6.9.8窗体底端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窗体底端
窗体底端
窗体顶端
GB51049-2014窗体底端
窗体底端
2015.8.1
窗体顶端
3.0.11、4.4.5窗体底端
窗体底端
37
窗体顶端
《建筑门窗、幕墙中空玻璃性能现场检测方法》窗体底端
窗体底端
窗体顶端
JG/T454-2014窗体底端
窗体底端
2015.5.1
2015.12.1
无
22
《建筑隔震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360-2015
2015.12.1
5.4.2、5.5.1、5.5.2、6.1.3
23
窗体顶端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窗体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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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367-2015窗体底端
窗体底端
2015.12.1
窗体顶端
3.0.4、3.0.7窗体底端
窗体底端
窗体顶端
3.0.2窗体底端
窗体底端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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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窗体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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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981-2014窗体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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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163最新规范2016年
jgj163最新规范2016年例:1、修改了适用范围;2、修改了结构平面和立面规则性有关规定:3、调整了部分结构最大适用高度,细分了8度地震区房屋最大适用高度;4、增加了结构抗震性能设计及抗连续倒塌设计的原则规定:5、补充完善了房屋舒适度设计规定;6、修改了风荷载及地震作用有关内容; .7、调整了“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及部分构件内力调整系数;8、修改完善了框架、剪力墙(含短肢剪力墙)、框架-剪力墙、简体结构的有关设计规定9、修改、补充了复杂高层建筑结构的有关规定;10、混合结构增加了钢管混凝土、钢板剪力墙设计规定:11、补充了地下室设计要求,修改了基础设计规定:12、修改了结构施工有关规定,增加了绿色施工等要求。
这里没提及因《抗规》调整而引起的相应调整,比如地震影响系数曲线调整等内容。
字体为修改的主要内容。
字体为新高规条文。
字体为修订原因、解释或补充说明。
字体为高亮部分。
字体为重点字眼。
二、对设计影响较大的条文修改1.调整了设计范围:本规程适用范围调整为10层及10层以上或房屋高度大于28m的住宅建筑结构和房屋高度大于24m的其他民用高层建筑结构。
第1.0.2条:本规程适用于10层及10层以上或房屋高度超过28m的住宅建筑结构和房屋高度大于24m的其他高层民用建筑结构。
非抗震设计和抗震设防烈度为6至9度抗震设计的高层民用建筑结构,其适用的房屋最大高度和结构类型应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不适用于建造在危险地段的高层建筑结构。
修订原因:首先是为了与我国现行有关标准协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相应规定。
有的住宅建筑的层高较大或住宅的底部几层布置层高较大的商场(商住楼),其层数虽然不到10层,但房屋总高度已超过28m,仍应按本规程进行结构设计。
关于高度大于24m的其他高层民用建筑结构是指办公楼、酒店、综合楼、商场、会议中心、博物馆等高层民用建筑,这些建筑中有的层数虽然不到10层,但层高比较高,建筑内部的空间比较大,变化也多,为适应结构设计的需要,有必要将这类高度大于24m的结构纳入到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2016年 高层建筑结构设计规范
高层建筑结构设计资料目录1总则 (1)2术语和符号 (2)2.1术语 (2)2.2符号 (2)3荷载和地震作用 (2)3.1竖向荷载 (2)3.2风荷载 (4)3.3地震作用 (5)4 结构设计的基本规定 (9)4.1一般规定 (9)4.2房屋适用高度和高宽比 (11)4.3结构平面布置 (12)4.4结构竖向布置………………………………………………………………………4.5楼盖结构……………………………………………………………………………………………4.6水平位移限值和舒适度要求 (14)4.7构件承载力设计圾表达式………………………………………………………………………4.8抗震等级 (15)4.9构造要求……………………………………………………………………………………………5结构计算分析 (17)5.1一般规定…………………………………………………………………………5.2计算参数…………………………………………………………………………5.3计算间图处理…………………………………………………………………………5.4重力二阶效应及结构稳定…………………………………………………………………………5.5薄弱层弹塑性变形计算…………………………………………………………………………5.6荷载效应和地震作用效应的组合6框架结构设计 (18)6.1一般规定 (18)6.2截面设计…………………………………………………………………………6.3框架梁构造要求 (18)6.4框架柱构造要求 (20)6.5钢筋的连接和锚固 (24)7剪力墙结构设计…………………………………………………………………………7.1一般规定…………………………………………………………………………7.2截面设计及构造…………………………………………………………………………8框架-剪力墙结构设计…………………………………………………………………………8.1一般规定…………………………………………………………………………8.2截面设计及构造…………………………………………………………………………9筒体结构设计…………………………………………………………………………9.1一般规定…………………………………………………………………………9.2框架-核心筒结构…………………………………………………………………………9.3筒中筒结构…………………………………………………………………………10复杂高层建筑结构设计…………………………………………………………………………10.1 一般规定…………………………………………………………………………10.1带转换层高层建筑结构…………………………………………………………………………10.2带加强层高层建筑结构…………………………………………………………………………10.3错层结构…………………………………………………………………………10.4连体结构…………………………………………………………………………10.5多塔楼结构…………………………………………………………………………11混合结构设计…………………………………………………………………………11.1一般规定…………………………………………………………………………11.2结构布置和结构设计…………………………………………………………………………11.3型钢混凝土构件的构造要求12基础设计 (27)12.1 一般规定…………………………………………………………………………12.2筏形基础 (28)12.3 箱形基础 (29)12.4桩基础 (29)13高层建筑结构施工…………………………………………………………………………13.1一般规定…………………………………………………………………………13.2施工测量…………………………………………………………………………13.3模板工程…………………………………………………………………………13.4钢筋工程…………………………………………………………………………13.5混凝土工程…………………………………………………………………………13.6预制构件安装…………………………………………………………………………13.7深基础施工…………………………………………………………………………13.8施工安全要求…………………………………………………………………………高规1总则高规2术语和符号高规3荷载和地震作用高规3.1竖向荷载极限状态:当整个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超过某一特定状态,而不能满足设计规定的某一功能要求时,则称此特定状态为结构对该功能的极限状态。
整理现行常用建筑规范、规程(2016.6) - 副本
装配箱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技术规程 后锚固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纤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预制预应力混凝土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技术规程 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 预制带肋底板混凝土叠合楼板技术规程 砼结构耐久性修复与防护技术规程(2012.8.1起实施) 轻型钢丝网架聚苯板混凝土构件应用技术规程 自密实砼应用技术规程(2012.8.1起执行)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工艺规程 高抛免振砼应用技术规程(2013.12.1起实施) 高强砼强度检测技术规程(2013.2.1起实施) 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重晶石防辐射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砼质量控制标准 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重庆市预拌砼质量控制规程 砼用机制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十、地基基础工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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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79-2012 JGJ94-2008 JGJ120-2012 JGJ165-2010 JGJ/T210-2010 JGJ/T213-2010 DB51/T5048-2007 GB50202-2002 GB50739-2011 GB/T50145-2007 GB50330-2013 JGJ106-2014 GB50497-2009 GB50007-2011 DB50/5018 JGJ/T93 JGJ123-2012 JGJ16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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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T207-2010 JGJ/T208-2010 JGJ/T221-2010 JGJ225-2010 JGJ/T240-2011 JGJ/T258-2011 JGJ/T259-2012 JGJ/T269-2012 JGJ/T283-2012 DB51/T5046-2007 JGJ/T296-2013 JGJ/T294-2013 GB/T50107-2010 GB/T50557-2010 GB175-2007/GX1-2009 GB50104 GB5J107 DB50/T5002 DB50/T5017 JGJ/T23-2011
建筑设计常用规范(2016.9随时更新中)
现行常用建筑及相关设计规范规程2016年9月(即时更新中)(注:红色部分为需落实最新版本及重点提示)基本规范、规程、标准(国标GB、地标、其它)1.《建筑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2.《工程建设标准实施评价规范》GB/T 50844-2013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6.《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8.《农村防火规范》GB 50039-2010(原《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39-90)9.《煤炭矿井制图标准》GB/T 50593-201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11.《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原GB50223-2004作废)12.《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63-201113.《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185-2015 (节能75%)备案号J12980-20151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20091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16.《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 备案号J997-201017.《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 229-2010 备案号J1125-20101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19.《绿色建筑技术标准》DB13(J)/T132-201220.《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3(J)/T113-201021.《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622.《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10专门规范、规程、标准(国标GB、地标、其它)23.《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10063-2007 J774-200824.《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60-9925.《酒厂设计防火规范》GB 50694-201126.《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JGJ76-200327.《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28.《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29.《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30.《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 备案号J1996-2015(原《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作废)31.《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32.《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33.《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3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35.《人民防空工程兼作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技术标准》DB 13(J)/T111-2010备案号J11709-201036.《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RFJ 06-2008注意:(与《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时间不配套)37.《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38.《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39.《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2014 备案号J1839-201440.《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41.《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 51039-201442.《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201443.《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原JGJ 39-87(试行)作废)44.《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9345.《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0546.《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2015 (原JGJ38-99作废)47.《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50340-200348.《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49.《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JGJ/T41-201450.《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6 – 2015(原JGJ61-99作废)51.《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58-200852.《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53.《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54.《文化馆建设标准》建标136-201055.《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10 备案号J1079-201056.《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 50437-200757.《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 50298-199958.《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200359.《展览建筑设计规范》JGJ218-2010 备案号J1081-201060.《急救中心建筑设计规范》GB/T50939-201361.《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 50867-201362.《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0-8763.《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 J67-200164.《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GB 50226-200765.《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124-9966.《冷库设计规范》GB 50072-201067.《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1268.《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GB/T 50356-2005三.相关规范、规程、标准(国标GB、地标、其它)69.《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70.《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71.《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7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73.《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2010 备案号J1071-201074.《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75.《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76.《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77.《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200878.《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09年79.《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80.《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T 50362-200581.《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原GB50330-2002作废)82.《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 50364-200583.《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84.《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0485.《有色金属矿山节能设计规范》GB 50595-201086.《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87.《全装修住宅逐套验收导则》2008年第一版88.《河北省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2011年89.《河北省保障性住房室内装修技术导则》2011年90.《河北省保障性住房工程实体质量验收导则》2011年91.《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技术标准》DB 13(J)/T106-201092.《特种胶复合饰面保温板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DB 13(J)/T109-201093.《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 50442-200894.《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221-2015 备案号J1994-201595.《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201196.《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 50647-201197.《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 194-2013 备案号J1590-201398.《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9799.《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100.《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1年版)GB50014-2006101.《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技术规程》CECS 183:2005102.《风景园林图示图例标准》CJJ67-95103.《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2002 J217-200210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GBJ137-90作废)105.《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2016 (原CJJ83-99作废)106.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
2016年建筑设计规范强条整理
2016年建筑规范强条审查要点说明:按众智《建筑专业规范大全》2016版顺序进行整理,只列常用规范强条《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2012.01.01实施)4 场地和总平面4.1. 2 中小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
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1.8 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校园;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6 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6.2.24 学生宿舍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8 安全、通行与疏散8.1.5 临空窗台的高度不应低于0.90m。
8. 1.6 上人屋面、外廊、楼梯、平台、阳台等临空部位必须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必须牢固、安全,高度不应低于1.10m。
防护栏杆最薄弱处承受的最小水平推力应不小于1.5kN/m。
《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 298-2013(2013.12.01实施)4 防水材料4.1.2 住宅室内防水工程不得使用溶剂型防水涂料。
5 防水设计5.2.1 卫生间、浴室的楼、地面应设置防水层,墙面、顶棚应设置防潮层,门口应有阻止积水外溢的措施。
5.2.4 排水立管不应穿越下层住户的居室;当厨房设有地漏时,地漏的排水支管不应穿过楼板进入下层住户的居室。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5 套内空间5.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
5.3.3 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热水器等设施或为其预留位置。
5.4.4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5.5.2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局部净高的室内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建筑规范大全2016
建筑规范大全2016近年来,不少城市相继出台了新的建筑规范,以适应城市化进程和居民日益提高的生活质量要求。
作为建筑师、工程师或设计师,了解最新的建筑规范并适用于自己的工作,至关重要。
本文将带你了解一些2016年的建筑规范大全和相关信息。
1. 现代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规范是一个涵盖各种技术和设计要求的范畴。
该规范通常与结构、建筑物功能、气候条件、主要用途、设计程序等因素有关。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为本科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要求中有对建筑规范的要求。
在此,我们只简单介绍一下现代建筑设计规范中的一些重要因素。
1.1 结构设计结构设计对于任何建筑物都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关系到建筑物的整体稳定性和安全性。
结构设计的基本准则是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可持续性和经济效益。
因此,需要考虑结构的荷载、强度、刚度、稳定性和振动等因素。
1.2 建筑物功能建筑的使用功能是根据建筑物所在区域的需求而设计的。
建筑物可以是商业建筑、住宅建筑、工业建筑、办公建筑等。
建筑物的设计必须与其使用者的需求相匹配,以提供最佳的使用效果。
1.3 气候条件气候条件是构成建筑物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气候因素会对建筑物的设计和结构有很大的影响。
不同的气候条件需要不同的建筑材料和结构设计,才能保证建筑物的稳定和安全。
2. 建筑外观设计规范外观设计规范是建筑设计中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一个建筑物的外观对于一个城市的形象和文化氛围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因此,外观设计规范通常涉及下列要素,如建筑风格、建筑形式、表面材料和颜色、标志和装饰品等。
2.1 线条美学建筑物的线条设计是外观设计中的重点。
合理的线条设计,能够把建筑物的三维立体空间转化为二维平面效果。
同时还能够巧妙地利用色彩、光影等传达建筑物的文化氛围和主题。
2.2 表面材料和颜色表面材料和颜色选择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外观效果。
具有文化内涵的色彩,使得建筑物更加具有吸引力。
表面材料可以是玻璃、石头、金属、木材等,不同表面材料及其颜色互相搭配可以产生出截然不同的建筑效果。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16年)
第一篇水利工程设计1 水文1-1水文测验1-1-1 《河流流量测验规范》 GB50179—93a)2.2.15水文测验河段应设立保护标志。
在通航河道测流,应根据需要设立安全标志。
严重漫滩的河流,可在滩地固定垂线上设标志杆,其顶部应高出历年最高洪水位以上。
1-1-2 《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 SL276—2002a)4.1.1水文测站设施建设应分别满足防洪标准和测洪标准的要求。
当出现防洪标准相应洪水时,应能保证设施设备、建筑物不被淹没、冲毁,人身安全有保障。
当发生测洪标准相应洪水时,水文(水位)设施设备应能正常运行。
测站测报工作应能正常开展。
b)4.1.2水文(水位)站的防洪、测洪建设标准应根据水文测站级别划分原则和水文(水位)站的重要性,按表4.1.2的规定执行。
c)4.1.3水文测站岸上观测设施和站房防洪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1非平原河网地区,测站岸上观测设施和站房应建在表 4.1.2规定的防洪标准洪水水位 1.0m以上;测验河段有堤防的测站,应高于堤顶高程;平原河网地区按需建设;雨量、蒸发及其他气象要素观测场地高程宜设置在相应洪水水位以上。
3测站专用变压器、专用供电线路、专用通信线路及通信天线应建在历年最高洪水位3.0m以上。
4测验河段、码头应有保护措施,确保出现高洪水位时不因崩岸或流冰而导致岸边设施和观测道路被毁。
5沿海地区的水文基础设施应能抵御十二级台风。
d)4.1.4水文测站测洪标准与报汛设施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1水位监测应能观测到历史最高最低水位。
测验河段有堤防的测站,应能测记到高于堤防防洪标准的水位。
水位自记设施应能测记到表4.1.2规定测洪标准相应的水位。
e)6.9.4对于水文测站从事水上作业人员,应配备救生衣等。
1-1-3 《水文缆道测验规范》 SL443-2009a)3.1.5为确保缆道操作与运行安全,测站应根据需要配备下列装置:1水平、垂直运行系统的制动装置。
2极高、极远、极近的标志或限位保护装置,限位保护装置应独立于正常操作系统。
2016年新实施工程建设标准,超全整理
2016年新实施工程建设标准,超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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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开始实施的工程建设标准汇总
2016年11月开始实施的工程建设标准汇总
2016年10月开始实施的工程建设标准汇总
2016年9月开始实施的工程建设标准汇总
2016年8月开始实施的工程建设标准汇总
2016年7月开始实施的工程建设标准汇总
2016年6月开始实施的工程建设标准汇总
2016年5月开始实施的工程建设标准汇总
2016年4月开始实施的工程建设标准汇总
2016年3月开始实施的工程建设标准汇总
2016年2月开始实施的工程建设标准汇总
2016年1月开始实施的工程建设标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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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建筑规范大全
2016建筑规范大全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工程项目,它的出现对于整个建筑行业来说至关重要。
该项目涵盖了各个方面的规范,包括建筑结构、电气安装、地基基础、防火与燃气、供水排水等。
这些规范标准的确立是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建筑规范包含了许多内容,不同功能和性质的建筑都需要依据不同的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
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建筑结构,因为建筑的结构是保证其安全性的基础。
建筑结构设计应当考虑诸多因素,比如地基、墙体、屋顶、梁柱等。
针对于最新的一些自然灾害及复杂天气产生的影响,还需要关注地震、风邪、雨水等,在设计过程中仔细选择材料,并合理安排于规范。
另外,在电气方面进行安装也非常重要。
电器设备的故障,极易引发火灾等危险。
因此,电气的安装应该依据国家标准,选用符合要求的专业设备和专业人员进行安装、测试和维护。
地基基础是建筑的支撑系统,它为建筑物提供坚实的基础,使其能承受荷载。
当地基基础没有设计合理或者施工出现问题,这会导致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
因此,地基和基础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以保证其安全可靠性。
我们的国家经历了多次火灾事故,其中大多数都是因为建筑物防火措施落后,导致火势扑向疯长,瞬间引起重大伤亡。
建筑物的防火性能主要考虑建筑物的墙体、门窗、屋顶、楼梯等各个组成部分。
除了防火技术,还需要建筑物燃气系统的合理设计和安装,确保安全可靠。
对于这些问题,明确、具体的规范要求非常关键。
供水排水是城市建设中必不可少的部分。
供水管网和排水管网可能会影响人们的生活水平和公共安全,因此,供水排水的设计应该完全符合规范,严格按照施工程序进行施工和安装,从而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总的来说,“”是设计和施工建筑物的重要依据,也是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必要工具。
在具体实践中,每个建筑行业的专业人员都必须深入学习、理解规范并认真遵守实际操作。
通过这种方式,让建筑物更好的为人类社会服务,成为我们乐意居住的宜居空间。
「2016版」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汇总
「2016版」建筑⼯程强制性标准汇总常⽤验收规范汇总:房屋建筑⼯程通⽤标准系列验收规范⼀共17项:1、建筑⼯程施⼯质量验收统⼀标准GB50300-2013本标准为国家最新实⾏的统⼀标准,是所有验收规范的指导准则,2014-06-01开始实施。
2、建筑地基基础⼯程施⼯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3、砌体结构⼯程施⼯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4、混凝⼟结构⼯程施⼯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5、钢结构⼯程施⼯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6、⽊结构⼯程施⼯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7、屋⾯⼯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8、地下防⽔⼯程施⼯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9、建筑地⾯⼯程施⼯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10、建筑装饰装修⼯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11、建筑给排⽔采暖⼯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12、通风与空调⼯程施⼯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13、建筑电⽓⼯程施⼯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14、电梯⼯程施⼯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15、建筑节能⼯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16、智能建筑⼯程施⼯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17、混凝⼟结构⼯程施⼯规范GB50666-2011建筑⼯程施⼯质量验收统⼀标准GB50300-2013强制性条⽂:本统⼀标准强条共2条:5.0.8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安全或重要使⽤要求的分部⼯程及单位⼯程,严禁验收。
提问:1、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程验收合格的条件?旧规范这些条全部为强条,现在仅保留这⼀条,⽬的是减少强条数量,便于记忆,其他条款也是必须要达到才能验收,这⼀条是结果,其他条是前提。
2、当建筑⼯程施⼯质量验收不符合要求时,该怎么办?注解:本强条旨在说明什么情况下不予验收,隐含义也旨在说明在什么情况下能够验收,如果验收不合格该如何处理,规范⾥⾯都有了详细的说明。
建筑设计规范强条整理
建筑设计规范强条整理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2016年建筑规范强条审查要点说明:按众智《建筑专业规范大全》2016版顺序进行整理,只列常用规范强条《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实施)4 场地和总平面4.1. 2 中小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
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1.8 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校园;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6 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6.2.24 学生宿舍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8 安全、通行与疏散8.1.5 临空窗台的高度不应低于0.90m。
8. 1.6 上人屋面、外廊、楼梯、平台、阳台等临空部位必须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必须牢固、安全,高度不应低于1.10m。
防护栏杆最薄弱处承受的最小水平推力应不小于1.5kN/m。
《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 298-2013(实施)4 防水材料4.1.2 住宅室内防水工程不得使用溶剂型防水涂料。
5 防水设计5.2.1 卫生间、浴室的楼、地面应设置防水层,墙面、顶棚应设置防潮层,门口应有阻止积水外溢的措施。
5.2.4 排水立管不应穿越下层住户的居室;当厨房设有地漏时,地漏的排水支管不应穿过楼板进入下层住户的居室。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5 套内空间5.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
5.3.3 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热水器等设施或为其预留位置。
5.4.4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5.5.2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局部净高的室内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住宅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2016版-1
住宅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2016版住宅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2016版第一章设计总则3.1.1住宅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
(住宅建筑规范)3.1.2住宅选址时应考虑噪声、有害物质、电磁辐射和工程地质灾害、水文地质灾害等的不利影响。
(住宅建筑规范)3.1.3住宅应具有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
(住宅建筑规范)6.1.4住宅的设计与建造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资源。
(省住宅设计标准)3.1.5住宅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必须具有足够的可靠性。
(住宅建筑规范)3.1.6住宅应具有防火安全性能。
(住宅建筑规范)3.1.7住宅应具备在紧急事态时人员从建筑中安全撤出的功能。
(住宅建筑规范)3.1.8住宅应满足人体健康所需的通风、日照、自然采光和隔声要求。
(住宅建筑规范)3.1.9住宅建设的选材应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住宅建筑规范)5.2.6住宅建筑中设有管理人员室时,应设管理人员使用的卫生间。
(住宅建筑规范)3.1.4住宅应按套型设计,套内空间和设施应能满足安全、舒适、卫生等生活起居的基本要求。
(住宅建筑规范)3.1.1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省住宅设计标准)(住宅设计规范)5.1.1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住宅建筑规范)5.4.5电梯不应与卧室、起居室(厅)紧邻布置,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布置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
(省住宅设计标准)4.3.1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
(省住宅设计标准)(住宅设计规范)4.3.2厨房应配置洗涤池、操作台、灶台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
(省住宅设计标准)(住宅设计规范)(住宅建筑规范)4.4.2卫生间应设置便器、洗浴器、洗面器等设施或预留位置;布置便器的卫生间的门不应该直接开在厨房内。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16年)
第一篇水利工程设计1 水文1-1水文测验1-1-1 《河流流量测验规范》 GB50179—93a)2.2.15水文测验河段应设立保护标志。
在通航河道测流,应根据需要设立安全标志。
严重漫滩的河流,可在滩地固定垂线上设标志杆,其顶部应高出历年最高洪水位以上。
1-1-2 《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 SL276—2002a)4.1.1水文测站设施建设应分别满足防洪标准和测洪标准的要求。
当出现防洪标准相应洪水时,应能保证设施设备、建筑物不被淹没、冲毁,人身安全有保障。
当发生测洪标准相应洪水时,水文(水位)设施设备应能正常运行。
测站测报工作应能正常开展。
b)4.1.2水文(水位)站的防洪、测洪建设标准应根据水文测站级别划分原则和水文(水位)站的重要性,按表4.1.2的规定执行。
c)4.1.3水文测站岸上观测设施和站房防洪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1非平原河网地区,测站岸上观测设施和站房应建在表 4.1.2规定的防洪标准洪水水位 1.0m以上;测验河段有堤防的测站,应高于堤顶高程;平原河网地区按需建设;雨量、蒸发及其他气象要素观测场地高程宜设置在相应洪水水位以上。
3测站专用变压器、专用供电线路、专用通信线路及通信天线应建在历年最高洪水位3.0m以上。
4测验河段、码头应有保护措施,确保出现高洪水位时不因崩岸或流冰而导致岸边设施和观测道路被毁。
5沿海地区的水文基础设施应能抵御十二级台风。
d)4.1.4水文测站测洪标准与报汛设施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1水位监测应能观测到历史最高最低水位。
测验河段有堤防的测站,应能测记到高于堤防防洪标准的水位。
水位自记设施应能测记到表4.1.2规定测洪标准相应的水位。
e)6.9.4对于水文测站从事水上作业人员,应配备救生衣等。
1-1-3 《水文缆道测验规范》 SL443-2009a)3.1.5为确保缆道操作与运行安全,测站应根据需要配备下列装置:1水平、垂直运行系统的制动装置。
2极高、极远、极近的标志或限位保护装置,限位保护装置应独立于正常操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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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建筑规范强条审查要点说明:按众智《建筑专业规范大全》2016版顺序进行整理,只列常用规范强条《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2012.01.01实施)4 场地和总平面4.1. 2 中小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
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1.8 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校园;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6 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6.2.24 学生宿舍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8 安全、通行与疏散8.1.5 临空窗台的高度不应低于0.90m。
8. 1.6 上人屋面、外廊、楼梯、平台、阳台等临空部位必须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必须牢固、安全,高度不应低于1.10m。
防护栏杆最薄弱处承受的最小水平推力应不小于1.5kN/m。
《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 298-2013(2013.12.01实施)4 防水材料4.1.2 住宅室内防水工程不得使用溶剂型防水涂料。
5 防水设计5.2.1 卫生间、浴室的楼、地面应设置防水层,墙面、顶棚应设置防潮层,门口应有阻止积水外溢的措施。
5.2.4 排水立管不应穿越下层住户的居室;当厨房设有地漏时,地漏的排水支管不应穿过楼板进入下层住户的居室。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2012.08.01实施)5 套内空间5.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
5.3.3 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热水器等设施或为其预留位置。
5.4.4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5.5.2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局部净高的室内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5.5.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至少有1/2的使用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
5.6.2 阳台栏杆设计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5.6.3 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
5.8.1 窗外没有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设置防护设施。
6 共用部分6.1.1 楼梯间、电梯厅等共用部分的外窗,窗外没有阳台或平台,且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小于0.90m时,应设置防护设施。
6.1.2 公共出入口台阶高度超过0.70m并侧面临空时,应设置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净高不应低于1.05m。
6.1.3 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
防护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
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6.2.1 十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该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6.2.3 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层住宅单元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6.2.4 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m。
6.2.5 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6.3.1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不超过六层的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00m。
6.3.2 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
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
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
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6.3.5 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6.4.1 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设置电梯:1 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时;2 底层作为商店或其他用房的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3 底层做架空层或贮存空间的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4 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住宅时,跃层部分不计层数,其顶层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时。
6.4.7 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
当受条件限制,电梯不得不紧邻兼起居的卧室布置时,应采取隔声、减振的构造措施。
6.5.2 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下部的公共出入口,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6.6.1 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无障碍设计:1 建筑入口;2 入口平台;3 候梯厅;4 公共走道。
6.6.2 住宅入口及入口平台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应同时设置轮椅坡道和扶手;2 坡道的坡度应符合表6.6.2的规定;3 供轮椅通行的门净宽不应小于0.8m;4 供轮椅通行的推拉门和平开门,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m的墙面宽度;5 供轮椅通行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横执把手和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应安装高0.35m的护门板;6 门槛高度及门内外地面高差不应大于0.015m,并应以斜坡过渡。
6.6.3 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2.00m,七层以下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1.50m。
6.6.4 供轮椅通行的走道和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20m。
6.7.1 新建住宅应每套配套设置信报箱。
6.9.1 卧室、起居室(厅)、厨房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当布置在半地下室时,必须对采光、通风、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采取措施,并不得降低各项指标要求。
6.9.6 直通住宅单元的地下楼、电梯间入口处应设置乙级防火门,严禁利用楼、电梯间为地下车库进行自然通6.10.1 住宅建筑内严禁布置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车间和仓库,以及产生噪声、振动和污染环境卫生的商店、车间和娱乐设施。
6.10.4 住户的公共出入口与附建公共用房的出入口应分开布置。
7 室内环境7.1.1 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
7.1.3 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直接天然采光。
7.1.5 卧室、起居室(厅)、厨房的采光窗洞口的窗地面积比不应低于1/7。
7.2.1 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自然通风。
7.2.3 每套住宅的自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地面面积的5%。
7.3.1 卧室、起居室(厅)内噪声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 昼间卧室内的等效连续A声级不应大于45dB;2 夜间卧室内的等效连续A声级不应大于37dB;3 起居室(厅)的等效连续A声级不应大于45dB。
7.3.2 分户墙和分户楼板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分隔卧室、起居室(厅)的分户墙和分户楼板,空气声隔声评价量(R w+C)应大于45dB;2 分隔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间的楼板,空气声隔声评价量(R w+C tr)应大于51dB。
7.4.1 住宅的屋面、地面、外墙、外窗应采取防止雨水和冰雪融化水侵入室内的措施。
7.4.2 住宅的屋面和外墙的内表面在设计的室内温度、湿度条件下不应出现结露。
7.5.3 住宅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活度和浓度应符合表7.5.3的规定。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15(2015.10.01实施)3 建筑与建筑热工3.2.1 严寒和寒冷地区公共建筑体形系数应符合表3.2.1的规定3.2.7 甲类公共建筑的屋顶透光部分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20%。
当不能满足本条的规定时,必须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权衡判断。
3.3.1 根据建筑热工设计的气候分区,甲类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分别符合表3.3.1-1~表3.3.1-6的规定。
当不能满足本条的规定时,必须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权衡判断。
3.3.2 乙类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3.3.2-1和表3.3.2-2的规定。
3.3.7 当公共建筑入口大堂采用全玻幕墙时,全玻幕墙中非中空玻璃的面积不应超过同一立面透光面积(门窗和玻璃幕墙)的15%,且应按同一立面透光面积(含全玻幕墙面积)加权计算平均传热系数。
《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 50867-2013(2014.05.01实施)5 建筑设计5.2.1 老年人卧室、起居室、休息室和亲情居室不应设置在地下、半地下,不应与电梯井道、有噪声振动的设备机房等贴邻布置。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 57-2000(2001.07.01实施)3 基地和总平面3.0.2剧场基地应至少有一面临接城镇道路,或直接通向城市道路的空地。
5 观众厅5.3.1观众厅内走道的布局应与观众席片区容量相适应,与安全出口联系顺畅,宽度符合安全疏散计算要求。
5.3.5观众厅纵走道坡度大于1:10时应做防滑处理,铺设的地毯等应为B1级材料,并有可靠的固定方式。
坡度大于1:6时应做成高度不大于0.20m的台阶。
5.3.7楼座前排栏杆和楼层包厢栏杆高度不应遮挡视线,不应大于0.85m,并应采取措施保证人身安全,下部实6 舞台6.7.2作用在主台和台唇台面上的结构荷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台面活荷载不应小于4.0kN/m2;2 当有两层台仓时,在底层的楼板活荷载不应小于2.0kN/m2;3 舞台面上设置的固定设施,应按实际荷载取用;4 主台面上有车载转台等移动设施时,应按实际荷载计算。
6.7.4 各种机械舞台台面的活荷载取值应按舞台工艺设计的实际荷载取用,不动时均不得小于4.0kN/m2,可动时不得小于2.0kN/m2。
6.7.8 天桥的活荷载及垂直向上、向下荷载,均应根据工艺设计的实际荷载计算,但安装吊杆卷扬机或放置平衡重的天桥活荷载不应小于4.0kN/m2;其他不安装卷扬机或放置平衡重的各层天桥不应小于2.0kN/m2;仅作通行使用的后天桥其活荷载不应小于1.5kN/m2。
6.7.13 面光桥的活荷载不应小于2.5kN/m2,灯架活荷载不应小于1.0kN/m。
6.7.14 主台上部为安装各种悬吊设备的梁、牛腿、平台的荷载,应按舞台工艺设计所提供的实际荷载取用。
8 防火设计8.1.1 甲等及乙等的大型、特大型剧场舞台台口应设防火幕。
超过800 个座位的特等、甲等剧场及高层民用建筑中超过800 个座位的剧场舞台台口宜设防火幕。
8.1.2 舞台主台通向各处洞口均应设甲级防火门,或按本规范第8.3.2 条规定设置水幕。
8.1.3 舞台与后台部分的隔墙及舞台下部台仓的周围墙体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h 的不燃烧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