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期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师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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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24年度中国残联课题(第二批)指南公告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24年度中国残联课题(第二批)指南公告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24年度中国残联课题(第二批)指南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24.06.06•【文号】•【施行日期】2024.06.06•【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2024年度中国残联课题(第二批)指南公告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好中国残联八代会工作部署,为编制“十五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根据《中国残联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各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发布本年度第二批中国残联课题指南。

一、研究方向(一)听力语言残疾预防与康复专项课题1.听力筛查、诊断技术及方法研究2.老年听障人群的听力康复技术研究3.听觉能力康复评估与干预方法研究4.特殊病例听力康复策略研究5.听力相关疾病(突聋、眩晕、耳鸣等)治疗策略研究6.儿童(听障、孤独症、发育迟缓、智障、脑瘫等)/成人/老年人言语语言障碍特征研究7.言语治疗与语言康复技术研究8.语言能力康复效果评估方法研究9.0-3岁沟通交流障碍儿童早期干预技术研究10.沟通交流障碍儿童心理及行为特点研究11.沟通交流障碍儿童融合教育研究12.听力语言康复专业学科体系建设研究13.听力语言康复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研究14.听力语言康复人才队伍建设研究15.听力语言康复机构运营状态和质量16.听力语言康复服务保障水平与效果(二)视障文化专项课题1.我国图书馆视障阅读推广服务案例研究2.智能技术在图书馆无障碍阅读服务中的应用研究3.视觉障碍人群基础数据调查与特征分析4.博物馆视障文化建设研究5.农村视听残障群体观影需求及服务体系政策措施建议研究6.视障人士提升诗词素养的实践研究(定向委托)(三)残疾人体育专项研究课题1.轮椅冰壶项目综合科研攻关与服务研究2.残奥冰球项目综合科研攻关与服务研究3.残奥高山项目综合科研攻关与服务研究4.残奥越野滑雪及冬季两项综合科研攻关与服务研究5.残奥单板滑雪综合科研攻关与服务研究6.残疾人辅助训练器材设计研发攻关研究7. 残疾人健身示范点、康复健身体育进家庭的运行模式与管理办法研究(四)残疾人辅助器具专项研究课题1.个人移动辅助器具2.矫形器和假肢3.个人生活自理和防护辅助器具4.沟通和信息辅助器具5.环境改善和评估辅助器具6.个人医疗及技能训练辅助器具7.家务辅助器具8.家庭和其他场所的家具和适配件9.操作物品和器具的辅助器具10.就业和职业培训辅助器具11.休闲娱乐辅助器具12.辅助技术专业学科建设研究13.辅助技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研究14.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补贴制度实施情况调查15.“互联网”辅助器具服务模式研究16.辅助器具质量管理质量检测体系建设17.辅助技术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研究18.辅助器具服务及产品标准化研究19.辅助器具应用效果研究20.辅助器具质量检测设备改良研究21.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操作规范化研究22.辅助器具使用现状及需求研究(五)盲人医疗按摩专项1.中医推拿按动疗法渊源与学理支持研究2.中医推拿按动疗法诊疗方案的优化与评价研究3.中医推拿按动疗法功法研究4.中医推拿、针灸、现代康复等融合治疗开展中医、中西医结合的理论基础及疗效研究5.推拿结合脊骨-神经医学治疗相关病种的理论基础及疗效研究(六)专门协会专项(定向委托)1.特殊教育学校视力障碍学生教育安置现状及对策研究2.无障碍服务背景下视力障碍学生校园阅读现状与需求满足度研究3.中途失明自助互助康复服务推广策略的实践研究4.中国盲人按摩史编制研究5.中国盲人音乐史研究6.新时代融合教育听力残疾学生需求调研7.家庭因素视角下智力障碍学生社会适应的关系研究8.基于康复胜任力架构的培智学校体育教师胜任力现状研究9.京津冀三地智力残疾人职业教育支持服务体系构建研究10.南宁市孤独症儿童友好城市项目规划与标准研发11.孤独症人群照护者的生殖健康素养评价及干预措施研究12.后生素JK-21 改善孤独症问题行为的多中心研究13.精康融合行动中服务需求与多元主体协同体系探讨14.居家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规范研究二、申报要求及经费资助各专项课题申报要求及经费资助情况详见附件。

国家体委办公厅关于进行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家体委办公厅关于进行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家体委办公厅关于进行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正文:---------------------------------------------------------------------------------------------------------------------------------------------------- 国家体委办公厅关于进行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北京、上海、武汉、西安、成都、沈阳、大津、广州体育院校:为了认真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加强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的管理,使此项工作逐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现就进行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为了充分发挥体育院校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优势,本着就近培训、节约开支的原则,将全国各省(区、市)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委托部分体育院校承担,并颁发铜匾,挂牌培训。

具体分布如下:(一)北京体育大学:北京、山西、内蒙古;(二)上海体育学院: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武汉体育学院: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四)西安体育学院: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五)成都体育学院:四川、贵州、云南、西藏;(六)沈阳体育学院:辽宁、吉林、黑龙江;(七)天津体育学院:天津、河北、山东;(八)广州体育学院:福建、广东、海南、广西。

二、我委群体司将根据实施《制度》和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的工作需要,于培训的前一年年底前,厂发培训任务以及名额分配。

三、各省(区、市)体委应本着保证质量、从严把关的原则。

按照《制度》和有关文件的要求,将本省(区、市)符合标准的申请培训人员名单,于2月底前报我委群体司。

各培训单位根据我委下发的培训任务和名额分配,按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大纲》的要求,制定当年的培训计划及收费标准,报我委科教司审批。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健美操指导员专业技术等级实施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健美操指导员专业技术等级实施

【发布单位】国家体育总局【发布文号】【发布日期】1998-09-30【生效日期】1998-09-30【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健美操指导员专业技术等级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兵团体委,总参军训部、总政文化部,各行业体协,各直属体育院校及有关单位:根据《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和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全国健美操指导员专业技术等级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一九九八年九月三十日全国健美操指导员专业技术等级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推动健美操运动的开展,根据原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颁布的《》和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健美操活动管理办法》,结合健美操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健美操指导员专业技术等级设国家级、一级、二级和三级。

第三条《健美操指导员专业技术等级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部署指导下,由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在执行《实施办法》中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全国健美操指导员的发展规划。

(二)负责制定健美操指导员专业技术等级标准和实施细则。

(三)负责制定健美燥指导员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

(四)负责健美操国家级指导员的培训、考核、评审和其它管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地方对一级和一级以下健美操指导员的培训工作。

第五条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实施办法》规定的权限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制定健美操项目一级和一级以下指导员的发展计划。

(二)负责健美操项目一级和一级以下指导员的培训、考核、审批及其它管理工作。

(三)负责推荐和申报健美操国家级指导员的人选名单和材料。

第六条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可部分或全部委托健美操协会(未成立健美操协会的地区可委托体操协会代行职能,下同)负责健美操指导员的管理工作,并报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备案。

全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系列培训班结业

全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系列培训班结业

全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系列培训班结业
近日,全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系列培训班圆满结束。

本次培训班由国家体育总局主办,旨在推广残疾人体育事业,提高残疾人体育指导员的素质和能力,为残疾人体育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本次培训班历时10天,共有来自全国各地的50名残疾人体育指导员参加。

培训班内容主要包括体育理论知识的学习、残疾人运动员训练方法的探讨以及实际操作等环节。

参加培训的指导员们不仅学到了最新的残疾人体育理论知识,还能够亲身感受到残疾人运动员的训练过程和训练方法,使他们能够更好地指导残疾人运动员进行训练。

在培训班期间,指导员们积极参与各项活动,既保持了积极的学习态度,又增强了团队合作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在实践环节中,指导员们通过亲自参与残疾人运动员的训练,深入了解了残疾人运动员的特点和需要,更好地发挥了指导员的作用。

此次培训班的结业典礼上,国家体育总局领导为学员们颁发了结业证书,并对他们的学习和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

同时,他们还对学员们提出了殷切的期望,希望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把所学所得付诸实践,为残疾人体育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通过这次培训班的学习,指导员们不仅学到了最新的残疾人体育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他们学会了如何去关注残疾人运动员的需求,
如何激发他们的潜力,如何通过科学的训练方法,帮助他们提高竞技成绩。

这些知识和技能,将为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期待着他们能够把所学所得运用到实践中,为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全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系列培训班结业

全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系列培训班结业

全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系列培训班结业摘要:一、培训班背景及目的1.培训班的主题和内容2.培训班的组织机构3.社会体育指导员在残疾人体育事业中的重要性二、培训班的实施情况1.培训时间、地点及参与人数2.培训课程设置及师资力量3.培训成果及学员反馈三、对我国残疾人体育事业的推动作用1.提高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业务水平2.促进残疾人体育活动的普及和开展3.对我国残疾人体育事业的长远发展产生的积极影响四、展望未来1.我国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趋势2.培训班为残疾人体育事业提供的人才支持3.今后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的规划和设想正文:全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系列培训班近日圆满结业。

本次培训班旨在提高我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业务水平,推动残疾人体育活动的普及和开展,为我国残疾人体育事业的长远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本次培训班的主题为“提高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业务能力,促进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内容涵盖了残疾人体育活动的组织与管理、残疾人康复体育理论及实践、残疾人体育竞赛规则及裁判方法等方面。

培训班由我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办,邀请了国内知名专家和教练进行授课,共有来自全国各地的200余名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参加。

在为期一个月的培训时间里,学员们积极参与,认真学习,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成果。

培训课程设置全面,师资力量雄厚,学员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培训班的成功举办,不仅提高了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业务水平,还对我国残疾人体育事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展望未来,随着我国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对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需求将越来越大。

今后,我国将继续加大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的力度,提高培训质量,为我国残疾人体育事业提供更多优秀人才。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授予郑晓勍等195人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讲师资格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授予郑晓勍等195人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讲师资格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授予郑晓勍等195人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讲师资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14.12.31•【文号】残联厅函[2014]320号•【施行日期】2014.12.3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授予郑晓勍等195人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讲师资格的通知残联厅函(2014)3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为进一步推进各地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工作的开展,确保完成残疾人体育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培养3万名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的工作任务,中国残联于2014年11月在北京体育大学举办了第六期和第七期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师资培训班。

经培训、考核,决定授予郑晓勍等195人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讲师(初级)资格。

请各省级残联做好本地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讲师的登记和备案工作,于2015年1月16日前将获得讲师资格的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讲师登记表(见附件2)统一汇总后传真或邮寄至中国残联体育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中国残联体育部邮箱。

联系人:中国残联体育部佟慧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邮编:100034电话及传真:010—66580346,66580286邮箱:******************附件:1.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讲师(初级)名单2.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讲师登记表中国残联办公厅2014年12月31日附件1: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讲师(初级)名单(195人)北京(7人)郑晓勍、郎来荣、朱伟、李娟、翁志清、王少华、李秀芳天津(7人)张国静、韦铁钢、李海燕、许金萱、吕欣欣、方辉、武丽婷河北(8人)张连岐、王珊珊、赵静、唐艳鑫、杨迪、毛小飞、梁娜、黄伟峰山西(7人)李茹、吴亚如、薛耀军、杜进明、李晓刚、林小立、任晓亮内蒙古(5人)孙立、刘新涛、常海一、马浩然、陶爱军辽宁(6人)陈旭、葛立成、马予姣、刘宏、申谯、董娟艳吉林(7人)齐霖、王金茹、李昱萱、王岩、申基俊、刘海成、张庆红黑龙江(7人)侯绪良、赵学君、张春敏、孙丙刚、周博、邱明、马丹上海(7人)袁雪琴、褚跃华、陆春燕、王建弟、何霞、朱伟军、金堃江苏(9人)仲几坚、袁榕兵、赵美娟、闵巍、资健、张垠、张立、方明、束永俊浙江(8人)田庆、肖丽琴、郑力、潘飞津、饶建华、李鲁江、罗卫平、严伟飞安徽(7人)陶四清、王廷民、王玉龙、杨永成、仰平、刘俊、王勤福建(6人)吴丽芳、方仁荫、伍艳艳、傅友源、陈源星、张星江西(7人)邹园园、谈宇星、徐匡驰、熊魏、许宗梁、胡珺、卢锋山东(9人)丁国栋、司国鹏、于彬、刘希成、刘宪庆、杨勇军、王卫东、杨磊、赵广福河南(8人)悦雅、卢秀杰、王鸣、林树奇、胡玉霞、谢峥、李超、冯东亮湖北(7人)张晓燕、饶坚、安小莉、曹红五、周海涛、刘涛、胡中全湖南(6人)薛光前、卓茜茜、唐军、朱清红、邹子芳、盛波广东(8人)伦伟军、黄婉雯、张晓雯、蔡团深、梁凯、颜丽娜、李振红张海峰广西(7人)李恒兰、潘焕宁、刘为全、张彦、梁英子、卢朝晓、谭振来海南(4人)黄飞、李日东、陈亮、符雪峰四川(7人)马瑞亭、赵映清、姜英、郭强、童正才、朱斌、徐静重庆(5人)陈登武、严烺、陈平、江波、李吉军贵州(6人)孙元海、文磊、李仕鹏、蒋泽欢、程永萍、马婷云南(7人)方春丽、李红芬、钱光田、周东华、赵杰、郑金义、王媛萍陕西(7人)黄策、刘建军、赵伟、陶力、沈瑶、叶红、袁毅甘肃(5人)薛建华、张学忠、柳华媛、赵海泳、张丽雅青海(1人)白贞梅宁夏(3人)刘彬、丁沛宁、王勇新疆(5人)潘立新、张建海、董珊、朱绪新、陈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人)李亮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1人) 王鹏 附件2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讲师登记表省 份姓名性别民族照 片出生年月文化程度专业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培训讲师技术等级擅长或经常从事的运动项目从事残疾人体育工作经历省级残联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中国残联体育部意见(盖章)年月日。

全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系列培训班结业

全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系列培训班结业

全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系列培训班结业
摘要:
1.全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系列培训班结业的背景和意义
2.培训班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3.培训班对残疾人体育事业的促进作用
4.我国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现状和未来展望
正文:
近日,全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系列培训班圆满结束。

这一系列培训班的举办,旨在提升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专业素养,进一步推动我国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

本次培训班由国家体育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联合主办,组织了全国各地的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参加。

培训班邀请了众多业内专家和优秀教练,通过理论教学和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对学员们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培训。

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是残疾人参与体育活动的重要组织者和指导者,他们的专业水平直接影响到残疾人体育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本次培训班的成功举办,将有助于提高我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专业素质,进一步推动残疾人体育活动的普及和开展。

我国残疾人体育事业在过去的几年里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积极推动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残疾人参与体育活动的机会越来越多,残疾人体育水平不断提高。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我国残疾人体育事业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未来,我国应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残疾人体育指导员的待遇和地位,鼓励更多的残疾人参与体育活动。

同时,我们还需要加强对残疾人体育赛事的组织和管理,提高赛事的竞技水平和观赏性,让残疾人体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总之,全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系列培训班的结业标志着我国残疾人体育事业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授予衷珉等131人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讲师资格的通知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授予衷珉等131人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讲师资格的通知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授予衷珉等131人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讲师资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11.12.23•【文号】残联厅发[2011]28号•【施行日期】2011.12.23•【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授予衷珉等131人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讲师资格的通知(残联厅发[2011]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为了加强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和服务,大力推动残疾人体育健身工作,提高残疾人身体素质,加强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工作,逐步建立一支立足基层、面向残疾人的体育健身指导员队伍,中国残联于2011年12月举办首期国家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班。

经培训、考核,并报中国残联同意,决定授予衷珉等131名同志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讲师(初级)资格并颁发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讲师(初级)人员名单。

中国残联办公厅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附件: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讲师(初级)人员名单北京衷珉、付学兵、张文忠、温小龙、胡俊福天津刘晓丹、宫捷、杨鹏、张庭秀河北万东红、李卫杰、杜亚宁、张晓伟山西徐国良、陈威、谭武军、黄振华内蒙古白瑞峰、郭利华、刘晓华、王丽萍辽宁杨士详、韩建礼、何旭巍、王大维、王治丹、范轶吉林刘岩、汪萍、李东辉、肖培黑龙江高丽娜、孟敬超、马丽萍、陈志刚上海刘萍、秦加升、梁永涛、秦泉明江苏顾国栋、季仪、晋辉、付江平浙江林晓枫、郑国标、黄可华、林军、杨剑安徽李小平、陈新民、曹大伟、黄颖超、唐文俊福建吴燕丹、叶青、张宗振、贾永朝、刘小丹江西曾文萍、徐智刚、甘群、颜逸灵山东李执国、张爱玲、赵健、孟繁利、马朝阳河南霍加伟、孟宪民、赵红格、李宝峰湖北白兰、陈军、陈俊、杨鹏湖南陈翘楚、李湘、欧晓琳、陈湘平广东周良君、张孝平、徐明盛、王兵、果海纳广西陈文荣、覃布、张捷、张洁丽海南符致敬、冯矫燕、吴国敏、刘丽娇四川王丽秋、王勇、丁悦、陈浩重庆牟奕妮、杨梅、袁洋、钱清华贵州李绍剑、张成华、胡俊、罗颖凤云南舒建华、陈良、王爱华、祝炎陕西孟彦君、孙妮娜、陈勇、李召甘肃高士凯、张振、保得泉青海王成福、吉三春、陈玉林、刘喜业宁夏田建军、李晓玲、赵玮、李永生新疆赵丽、杜炎飞、原臻、候丽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彩登、王伟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周坤、高凡。

全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系列培训班结业

全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系列培训班结业

全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系列培训班结业近日,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办的全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系列培训班顺利结束,来自全国各地的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完成了为期一个月的培训,为进一步推动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本次培训班的目的是提高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专业素质,强化其专业知识和技能,以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体育指导和服务。

培训内容涵盖了残疾人体育的基本理论、运动康复、心理辅导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期间还组织了实地考察和实际操作,使学员们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残疾人体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培训班期间,学员们积极参与授课和互动讨论,通过集中学习和实践操作,不仅加深了对残疾人体育工作的认识,还提高了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每位学员都表现出了极高的学习热情和积极的学习态度,他们通过学习和互动交流,增进了彼此之间的友谊和合作,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

在培训班的结业典礼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领导对学员们的学习成果和付出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他们表示,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是推动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指导员队伍对于促进残疾人体育的普及和提高至关重要。

希望学员们将所学知识和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体育指导和服务,为残疾人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此次培训班的成功举办,为进一步推动残疾人体育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系统学习和专业培训,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们将能够更好地开展残疾人体育工作,提高残疾人的体育参与度和体育水平,促进残疾人身心健康的全面发展。

未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将继续加强残疾人体育人才培养工作,不断提高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体育事业的支持力度,推动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体育活动和服务,让每一个残疾人都能享受到体育带来的快乐和健康。

通过全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系列培训班的结业,我们相信,残疾人体育事业的未来将更加光明和美好。

第三期全国健身气功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班在江西举办

第三期全国健身气功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班在江西举办

龙源期刊网 第三期全国健身气功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班在江西举办作者:来源:《健身气功》2016年第03期4月12日至14日,第三期全国健身气功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班在江西省赣州市举办。

共有来自全国32个省区市和新疆兵团、6所总局直属和共建体育院校选派的82名学员参加了本次为期3天的培训班。

此次培训首次通过考核的方式将一级裁判员晋升为国家级裁判员,目的是进一步充实国家级裁判员队伍,更好的发挥健身气功项目的竞赛杠杆作用,为健身气功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积蓄人才。

此次培训班内容丰富,在短短3天时间里,有理论学习,也有裁判员走场实践,最后还要进行理论(闭卷)、技术和模拟打分考试。

参训学员都非常珍惜机会,没有出现迟到、早退现象,大家都充分利用课中和课后休息时间,积极向老师请教有关问题,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

参加培训班的82名学员中,有近一半的学员曾经参加过全国或国际健身气功竞赛执裁工作,对临场执裁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他们普遍反映通过这次培训,对四种竞赛功法和普及功法的扣分要领的掌握有了进一步提高,收获最大的是对5种新功法的扣分要领也有了了解,这对于明年将5种新功法纳入比赛项目的临场执裁有了信心。

其余学员也都在本省参加过省内组织的执裁工作,能参加这次的国家级裁判员培训和考试,他们表示非常珍惜这次难得的机会。

有的学员进行了录像,他们表示,回去要对照录像继续学习,不辜负省里的信任,积极参加省内的健身气功竞赛执裁工作,多多积攒临场实践经验。

令人欣喜的是,经过考核,有33位学员的考试成绩达到90分以上,优秀率为40.7%。

培训班结束后,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向体育总局对口支援单位江西省崇义县赠送了50套健身气功教材和光碟,得到了当地健身气功爱好者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评价。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11.08.05•【文号】体群字[2011]163号•【施行日期】2011.08.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11]1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决定开展2011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一)符合《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中有关申报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基本条件的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二)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工作7年以上并具有3年以上(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且其他条件符合《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中有关申报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基本条件的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三)在正式世界比赛(包括奥运会等综合运动会、各单项世界锦标赛)中获得前12名;在正式亚洲比赛和全国比赛中获得前6名,能够热心从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德才兼备,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并经履行正式申报手续的运动员、教练员。

(四)曾被授予全国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或全国群众喜爱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的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二、培训安排(一)各省、区、市体育局要与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协调配合、明确任务、各司其职,拟定培训计划,共同组织举办培训班。

安徽和湖南省的培训工作,分别由上海体育学院和武汉体育学院承担,西藏省自治区的培训工作由成都体育学院组织选派教师赴藏办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培训工作在新疆体育局协助下由新疆师范大学承担。

(二)培训使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下发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培训大纲(2011年版)》(以下简称《大纲》),继续使用2003年版教材和健身路径辅助教材和光盘。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建设办法(暂行)》的通知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建设办法(暂行)》的通知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建设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16.03.08•【文号】•【施行日期】2016.03.08•【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体育正文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建设办法(暂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中“强化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各县(市、区)建成一批残疾人健身示范点,通过社会体育指导员普及一批适合残疾人的体育健身项目”的要求,促进残疾人健身体育、康复体育、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充分保障残疾人平等享有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成果,引导残疾人健康生活意识和生活方式的改变,为基层残疾人提供健身康复体育服务,促进广大残疾人身体素质和健康状况普遍提高,经中国残联领导批准,现将《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建设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自强健身示范点命名资助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中国残联办公厅2016年3月8日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建设办法(暂行)第一条为满足残疾人对健身体育的基本需求,推动残疾人体育基本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改善基层残疾人体育健身条件,加大基层残疾人健身场所和设施建设,活跃基层残疾人健身体育活动,加强残疾人健身体育项目研发力度,充分发挥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扩大残疾人体育的社会宣传和影响,实施贴近基层社区(村)的健身体育服务模式和服务项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以下简称“示范点”),是指由各级地方政府、残联组织、体育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在社区(或村)投资或兴建,具有一定规模和多种功能的公益性残疾人体育健身场所。

“示范点”是为残疾人提供健身体育服务,具有引导和示范意义,以及较好社会宣传效应的基层残疾人健身体育服务场所。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授予徐永春等197人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讲师资格的通知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授予徐永春等197人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讲师资格的通知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授予徐永春等197人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讲师资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12.07.27•【文号】残联厅[2012]94号•【施行日期】2012.07.27•【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授予徐永春等197人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讲师资格的通知(残联厅[2012]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为加快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工作,促进各地残疾人的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工作的开展,确保残疾人体育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规定任务的完成,中国残联于2012年6月举办了两期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师资培训班。

经培训、考核,决定授予徐永春等197名同志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讲师(初级)资格。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于2012年9月27日前将获得讲师资格的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讲师登记表(见附件2)汇总后统一传真或邮寄至中国残联体育部。

联系方式及联系人:中国残联体育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邮编:100034联系人:张承林,电话和传真:************附件:1.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讲师(初级)人员名单。

2.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讲师登记表。

中国残联办公厅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附件1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讲师(初级)名单(197人)北京(6人)徐永春、曾斌、吕松、杨永红、薄娣、芦建华天津(7人)金梅、冯建章、及子衡、高艳、陈军、阎军、宋珏河北(7人)贾晓璇、孟兆彬、康小龙、孙伟、何玉兰、田雨川、高琳琳山西(6人)江贵才、张海光、王树立、梁亚涛、姜艳明、王俊华内蒙古(5人)郝文洁、王旭荣、金京、马骁、庞子龙辽宁(8人)王亚男、韩东、赵洪朋、王新坤、李东、李大言、江海强、蒋雪莲吉林(6人)权正三、吴井玲、李洪敏、杨晓丹、郎淑娟、李坤黑龙江(6人)战余超、金志伟、贾桂玲、梁志、聂久冰、陈向前上海(5人)刘汉韬、刘卫东、吴忠华、王建军、余腾江苏(8人)郑国建、金宝、曾庆才、马树行、谢潜、王丹丹、王燕妮、崔秀霞浙江(8人)汪明福、吴建英、朱雅美、倪建勇、吴耀伟、谢普法、沈莹莹、张勋安徽(6人)刘敏、张莉、华雅娟、罗家龙、王军、童彬福建(7人)周天缘、卢伟平、邓衍寿、艾木兰、戴诚忠、李晓红、傅理惠江西(6人)万丽娟、黄华兰、刘青保、桂丽萍、章晓安、贾洪文山东(7人)王建军、田致光、褚庆猷、谢磊磊、佟艳华、陈剑波、吕士全河南(7人)房淑珍、胡孝海、陈祎、王文艳、冶鹏展、刘星民、王瑜湖北(7人)高文奇、陈流松、胡元明、徐浩、孙晓彤、龙慧玲、杨向斌湖南(7人)黎江、王保龄、卢敏、谢敏、彭红凯、殷泽曦、刘翌广东(8人)赵树更、叶朝忠、余功权、陈浩钊、陈潇、李拾、池海才、朱艳光广西(6人)彭靖、谭琦、杨侃、张通南、陆正科、杨华海南(5人)符振洲、符卿、陈照夫、符钲、林元裕四川(7人)陈国生、杨炉良、陈文英、唐彩云、蒲碧玲、田家祥、葛欢重庆(5人)唐敏、李红樱、李虎明、易斌、王小兰贵州(6人)石家谨、杜晖、蔡林、詹吉亭、汪鑫、何明章云南(6人)胡建平、和学军、卿跃、钱坤寿、花小园、何寅陕西(6人)马林、陈玉、曹柯梦、张海勇、畅敏、樊瑛甘肃(5人)谢华、李玉红、方建鑫、师献明、马瑞玲青海(5人)孙本尧、郝瑞、沈奎、张占梅、丁艳芬宁夏(5人)张海娟、马少英、席跃东、马玲、杨正峰新疆(5人)李晓伟、周晓梅、孟松林、才外、张卫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人)焦永刚、郭联、朱亚萍、孙建杰、王强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4人)邵君、崔欣红、张承林、代青松附件2。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残联系统互联网网站建设指标体系》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残联系统互联网网站建设指标体系》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残联系统互联网网站建设指标体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05.01.18•【文号】残联厅[2006]1号•【施行日期】2005.01.18•【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残联系统互联网网站建设指标体系》的通知(2006年1月18日残联厅[200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为进一步完善中国残联系统公众信息网建设,增加网站服务项目,丰富服务内容,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政务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能力。

更好地发挥网站发布政务信息,提供便民服务,接收群众意见的作用。

在广泛征求有关专家和各省的意见后,制定本指标体系,作为今后一段时间残联系统网站建设的依据,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残联系统互联网网站建设指标体系一、前言为规范全国各级残联门户网站建设,提升中国残联系统互联网网站总体建设、服务水平,中国残联在开展的“全国残联系统电子政务应用调查”基础上,通过广泛征询调查中聘请的各权威部门专家和各省残联专家的意见,本着突出政务服务、与国际标准接轨、加强特色信息服务和特殊功能建设的原则,制定出中国残联系统互联网网站建设指标体系。

二、主要内容中国残联系统互联网网站建设指标体系,主要包括网站内容、网站功能、网站建设、网站运营等4个一级指标,并逐一细化为27个二级指标。

其中,网站内容指标:体现残联系统门户网站信息的丰富程度;网站功能指标:体现残联系统门户网站对公众的服务能力;网站建设指标:反映残联系统门户网站建设的技术水平;网站运营指标:反映残联系统对门户网站的管理水平。

各项指标的权重分别为:网站内容指标为28%、网站功能指标为23%、网站建设指标为25%、网站运营指标为24%。

三、指标体系具体内容(见表)中国残联系统互联网网站建设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细项│├──────┼────────┼────────────────────────┤│网站内容指标│本地残疾人事业概│历史沿革、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状况、大事记等│││况│。

国家体育总局人力中心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退役运动员考取体育教师资格证冲刺培训班(秋季)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人力中心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退役运动员考取体育教师资格证冲刺培训班(秋季)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人力中心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退役运动员考取体育教师资格证冲刺培训班(秋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24.07.05•【文号】体人力字〔2024〕121号•【施行日期】2024.07.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体育总局人力中心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退役运动员考取体育教师资格证冲刺培训班(秋季)的通知体人力字〔2024〕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人事处、人力(人才)中心、职鉴站,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军事体育训练中心综合计划处:为帮助退役运动员考取体育教师资格证,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将于2024年8月举办全国退役运动员考取体育教师资格证冲刺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办单位及教学单位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承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教学单位:北京华图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二、培训时间、内容及形式(一)培训时间:2024年8月1日-8月29日。

8月1日-7日为学员选拔时间,8月8日正式开班。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培训主要针对已参加过教师资格证培训且1至2科笔试成绩为合格的运动员群体。

依据《2024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大纲》要求,围绕学习重点,组织学员进行《综合知识》《教育知识与能力》、《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的理论学习、实践操作、研讨交流、反思创新。

使学员在掌握基础理论的前提下,侧重于指导学员对考试重点、难点的识记与灵活运用能力的提高,特别是针对考试题型的适应和发挥,以讲、练、评作为分解结点,培养学员举一反三的能力,全面提升学员的综合能力,让学员保持良好的备考状态,为考试作好最后的冲刺准备。

本次培训为线上培训,利用华图在线教育平台开展教学。

三、培训对象及报名(一)培训对象:大专以上学历,符合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已经停训或即将退役,有意愿成为学校教师,已经参加过考取各省市教师资格证培训但没有获得教师资格证,且已报名参加2024年秋季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优秀运动员。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组织田径、游泳和聋人网球项目运动员集训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组织田径、游泳和聋人网球项目运动员集训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组织田径、游泳和聋人网球项目运动员集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11.04.21•【文号】残联厅[2011]27号•【施行日期】2011.04.2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组织田径、游泳和聋人网球项目运动员集训的通知(残联厅[2011]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为参加2011年英国残奥世界杯和2011年聋人网球世锦赛,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决定于2011年5月10日起陆续组织田径、游泳和网球项目运动员进行集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一)田径集训时间:2011年5月10日至2011年5月25日(共计16天)。

报到时间:2011年5月10日。

(二)游泳集训时间:2011年5月10日至2011年5月24日(共计15天)。

报到时间:2011年5月10日。

(三)聋人网球集训时间:2011年5月25日至2011年6月23日(共计30天)。

报到时间:2011年5月25日。

二、地点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三、参训人员(一)田径领队兼教练员:蒋斌(天津)工作人员:1人男运动员:3人夏东(天津)高长龙(山东)郭泥(广东)女运动员:3人汪涓(北京)王芳(天津)孟根吉米素(内蒙古)(二)游泳领队:范丽晶(云南)教练员:易债(贵州)工作人员:1人男运动员:5人高楠(河北)许庆(河南)王家超(云南)潘世云(云南)杨沅润(云南)女运动员:3人卢冬(辽宁)姜胜男(辽宁)江福英(湖北)(三)聋人网球领队兼教练员:杨曾宝(残体中心,兼)陪练员:2人男运动员:2人杨曾宝(残体中心)刘立宁(黑龙江)女运动员:2人王玉玲(浙江)沈佳莉(浙江)四、联系方式(一)中国残联体育部联系人:王鹏电话/传真:************(二)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田径、游泳、聋人网球)联系人:刘程远电话/传真:************五、要求(一)凡入选集训名单的运动员、教练员务必按时到指定训练基地参加集训。

国家体育总局科学健身运动指导技术培训班在江苏常州成功举办

国家体育总局科学健身运动指导技术培训班在江苏常州成功举办

国家体育总局科学健身运动指导技术培训班在江苏常州成功举

佚名
【期刊名称】《运动》
【年(卷),期】2015(000)016
【摘要】<正>2015年7月24-26日在江苏省常州市举办了"科学健身运动指导技术培训班(江苏站)"。

此次培训为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运医所和江苏省体育局联合主办,常州市体育局承办,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综合处孟亚铮副处长、江苏省体育局群体处熊伟处长参加了开班仪式。

本次培训邀请了来自北京体育大学的王正珍教授、原国家体育总局运医所黄光民主
【总页数】1页(P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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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体群字[2011]229号【发布部门】国家体育总局【发布日期】2011.12.23【实施日期】2011.12.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11]2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根据《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6号,以下简称《办法》)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规划(2011-2015年)》(体群字[2011]53号,以下简称《规划》),按照“以用为本,学用结合”的培训原则,不断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体系,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数量和素质,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全民健身工作中的作用,现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办法》和《规划》中关于培训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根据《规划》提出的2015年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100万的目标任务,制定本地区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确定每年培训的人数;明确培训工作负责部门和专门负责人;与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协调配合、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共同组织举办培训班;根据实际情况和培训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培训工作时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要在每年9月底前完成;拓宽培训渠道,鼓励省级行业体协和单项体育协会开展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并按照《办法》规定进行审批,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在培训工作中的作用。

二、确保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经费投入按照《办法》和《规划》关于各级体育部门每年都要安排一定比例的事业经费和体育彩票公益金作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经费的规定,2012年总局将进一步加大培训工作经费投入,拨付体育彩票公益金培训5000名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继续资助西部地区各省(区。

2023年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

2023年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

2023年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导言在当前社会发展进程中,体育活动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体育不仅是人们健康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国家整体发展的重要方面。

而体育指导员作为体育活动的重要组织者和推动者,其培训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提高体育指导员的专业水平,2023年的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将以“提升专业素养,推动全民健身”为主题。

一、培训内容1.1 专业知识教育在培训过程中,将重点对体育指导员进行专业知识的系统教育,包括体育理论知识、运动训练方法、应急处理技能等方面的知识。

通过系统的学习,提高体育指导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

1.2 实践技能培养在培训中将注重对体育指导员实践技能的培养,包括组织运动训练、指导运动比赛、协助运动员进行身体素质培养等方面的实践能力。

通过反复训练,使体育指导员能够熟练掌握各项技能,为体育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1.3 专业素养提升在培训中将重点提升体育指导员的专业素养,包括职业道德修养、人际交往能力、危机处理能力等方面的素养提升。

通过思想教育和案例分析等方式,使体育指导员不断提升自身的素养,为全民健身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培训方式2.1 理论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在培训中将理论教育与实践相结合,通过专业讲座、实地教学、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同时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使学员既能掌握理论知识,又能熟练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2.2 线上教学与线下实践相结合为了方便学员的学习,培训将线上教学与线下实践相结合,通过网络直播、上线课程等方式对理论知识进行教育,同时组织实地实践活动,让学员能够亲身感受和参与体育活动的组织和指导。

2.3 个性化培训与集体学习相结合在培训过程中将注重个性化培训与集体学习相结合,通过一对一辅导、小组讨论等形式,针对学员的特点和需求进行个性化培训,同时强调团队合作和集体学习,使学员在集体中相互促进、相互学习。

三、培训目标3.1 提高专业水平通过培训,使体育指导员能够全面系统地掌握体育理论知识、实践技能,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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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师资培训班推荐表
3.培训班回执
中国残联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1
第三期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师资
培训班参加省份及名额分配表
序号
行政区划
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任务(人)
参加培训人员名额分配
1
天津市
600
6
2
山西省
650
6
3
内蒙古自治区
350
5
4
辽宁省
750
6
5
3.具有3年以上从事残疾人工作经验或残疾人体育工作经验。
(二)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四、培训与考核
学员以全脱产的形式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讲师资格证书和结业证书。根据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管理办法换发国家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证书。
五、推荐方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将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师资培训班推荐表(加盖公章)(见附件2),于2012年6月4日前传真发送至中国残联体育部,同时将电子版发体育部邮箱tyb@。
(三)培训学员须自备运动服装,报到时请携带2张2寸免冠彩照。
(四)请于2012年6月4日前将培训班回执(见附件3)传真至北京体育大学,以便安排返程票预订等事宜。本次培训会务不安排接站,请参训学员自行乘车前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信息路48号北京体育大学运动员公寓B座报到。凭当日北京市内公共交通或出租车票据,在100元之内的据实报销。
三、培训人员资质和名额
(一)各省(区、市)残联负责推荐人员参加培训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培训人员为基层从事残疾人工作人员,各地残疾人体育管理人员,学校从事残疾人体育教学和训练人员,并将承担本省(区、市)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任务的人员。
2.参加培训人员应具有较强的爱心和责任心,并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讲解能力。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期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布部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日期】2012.05.23
【实施日期】2012.05.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期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西、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省(区、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
八、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中国残联体育部。
联系人:张承林
电话:010-66580273
传真:010-66580273,66580286
电子邮箱:tyb@
(二)北京体育大学。
联系人:刘伦虹
电话:010-62989516,15810498738
传真:010-62989634
附件:
1.第三期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师资培训班参加省份及名额分配表。
(一)时间:2012年6月18日至6月24日(18日报到,24日离会)。
(二)地点:北京体育大学(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信息路48号北京体育大学运动员公寓B座)。
二、培训内容
根据《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大纲(试行)》要求和残疾人健身指导工作需要,讲解工作规范、科学健身知识、健身指导方法、活动组织方法,观摩实验室和残疾人体育活动,参加体验和实际操作。
为了落实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实现“十二五”期间全国培训3万名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的目标,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决定于2012年6月在北京举办第三期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师资培训班,为各地培训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师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六、经费
参加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由各地承担;培训期间食宿和资料费用由中国残联承担。
七、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残联重视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并做好学员推荐工作,选派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较强的业务骨干参加培训,作为各地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工作的师资。
(二)请各地残联推荐学员时,与本省推进、实施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工作安排相结合;保证培训学员的人员数量和培训时间,培训期间学员不得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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